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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自查报告(12篇)

发布时间:2023-11-17 23:59:12 查看人数:99

民政局工作自查报告

第1篇 民政局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45户、3331人,农村低保对象5664户、7869人,从今年一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月人均补差150元以上,自10月份开始,城市低保人均补助达到160元以上;从今年一月份,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自下半年起,农村低保按分类施保标准发放,其中a类特困、b类较困、c类一般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75元、60元、55元,农村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60元以上,低保金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及时到位,每年发放城乡低保金近1000万元,占全县总人口2.3%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网,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市部署,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开展了城乡困难居民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的各项任务。其中,城镇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781户、4301人,占城镇总人口的6.99%。农村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5345户、25368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16%。加强了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从今年9月份开始,城市低保全部移交社区及居委会管理。我们将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停发,将新致困人员及时纳入了农村低保,共调整农村低保对象126人;共取消23户、52人的城镇低保待遇,新xx市低保对象29户、61人。

年初,我们举行了“爱心救助,情暖万家”救助款物发放仪式,为1163名五保对象每人发放了棉衣;为困难群众安排救济面粉30多万斤,救济款近10万元;为锦秋、兴福等6镇(街道)敬老院配备电视机180台;共发放救助款物100多万元。按照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现场会要求xx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慈善总会先后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分会,各分会在455个村(社区)成立了慈善工作联络站,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呼应”的慈善组织网络,实现了全县慈善工作无缝隙覆盖。成立了xx县慈善义工管理中心,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义工工作站,招募义工200多名。组织义工开展了助残扶幼、助老敬老、关爱生命和环境保护等义工活动,为困难群众义务服务达1000多个小时,帮助和改善了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开通了我县慈善网站,开展网上捐赠,搭建起了我县的慈善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善款的捐赠渠道。5月份组织召开了xx县首届慈善大会,举行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启动仪式,并现场捐赠善款15.39万元;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接收善款384万元。

下半年,我们组织各民政办主任和敬老院长对全县十处敬老院的院容院貌、基础设施建设、供养服务、制度建设、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观摩检查,并召开了全县敬老院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针对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功能配套、规范服务、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供养标准、提高集中供养率、发展好院办经济等方面进一步对敬老院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建立起市、县、乡相衔接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救灾储备制度,及时查灾报灾,做好灾民救助工作。上半年,我县多次发生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全县农业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我们及时上报灾情,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了救助,发放救灾款30多万元,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保障。联合县应急办、科技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首个“5.12国家减灾日”宣传活动,举办了减灾救灾图片展,发放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宣传资料1000多份。

第2篇 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稳定是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民政部门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访对象、内容、形式

主要表现为“三多”:一是信访对象日益增多。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换届选举中的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等。民政信访对象区域性特点越来越明显。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外地人员来信来访的现象也逐年增多。二是信访内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退伍士兵的安置、贫困户的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农村贫困户危房帮建等。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三是信访形式日益增多。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而言,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的以书信、电话、登门等形式的来信来访,近两年,群访、联访、串访、越级访有增多趋势,防不胜防,由于他们对政策了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问题失实,不但毁坏了基层干部的名誉,也造成了基层工作的被动。

二、成因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仍难以实现同步提高,例如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二是资金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年投入救灾救济、优抚、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巨大,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县级的资金已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造成了信访对象的增多。三是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数民政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其次,个别民政信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全,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造成信访。

三、对策

一是提升人员素质,以情感染信访对象。要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信访干部队伍。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求得来访者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反之,如果信访接待人员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必然会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

二是收集信访信息,以主动面对信访对象。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广大民政工作者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高效服务信访对象。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以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信访对象的实际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3篇 民政局2023年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5分)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红河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消防法》、《______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五五”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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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成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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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______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都江堰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民政局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3年,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xx全会精神,按照市xx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以及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整体安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中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

1、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管理门户网站,今年在门户网站公开民政信息简报58期,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6条,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将规章、规范性文件、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等,实现了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搭建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平台。使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方便的查询、了解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公开的信息。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2次,干部职工会议7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2、实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门户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成都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3、组织开展了乡镇民政政务公开。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乡镇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在乡镇民政办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已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4、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话会议精神和,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主要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现由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经费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费用的支出。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科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八、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其

第5篇 民政局殡葬惠民政策工作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也不断发生新的变化,这就要求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理念,用统领全局的战略眼光洞察社情民意,采用多样化、复合型的政策措施,统筹兼顾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近年来,市殡葬工作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大民政”理念,以一系列殡葬惠民组合政策的实施为标志,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时代和人民要求的殡葬事业发展模式,为首都首善之区全面实现城乡一体化进行了有益探索,并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殡葬惠民新政的实践和探索

近年来,市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出发,提出大民政理念,在公共财政、制度建设、城乡统筹等方面加大对民生领域的倾斜,有力地推动了首都民生事业和社会发展。在“大民政”理念的指引下,首都民政系统积极探索,开展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其中,以三项惠民利民新政为主的一揽子殡葬惠民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全国各地引起强烈的反响。“大民政”指导下的殡葬惠民组合政策是新形势下殡葬改革和发展模式的有益探索,体现了殡葬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了殡葬改革的新要求,满足了首都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一)殡葬惠民新政的背景

1.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要求。2023年初,中共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意见提出,适应新形势下推进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要加快农村改革,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要求完善社会保障,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现在殡葬工作上,就是要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2.首都殡葬改革继续深入发展的需要。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革命,是对传统丧葬观念、方式的根本变革。改革开放以来,首都殡葬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殡葬事业发展迅速,殡葬文化建设成就斐然,骨灰处理方式多样化,火化率连续多年实现100%,人民群众丧葬观念变化深刻。但同时,首都殡葬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所面对的主要矛盾有:一是殡葬改革的成果需要继续巩固;二是客观存在的城乡差距导致部分偏远农村和山区还存在乱埋乱葬的现象;三是从全面实现火化到逐步不保留骨灰还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四是客观上还存在丧葬消费盲目攀比、部分群众丧葬负担较重等问题。面对首都殡葬改革的新形势,必须要强化民政部门在殡葬管理上的政策引导、补贴资助、监督规范力度,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推动首都殡葬改革走向深化。

3.首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有利条件。改革开放30年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大大加强,工业化指数和城市化率大大提高,农业户籍人口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从发展阶段看,首都有条件实现城市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也有财力确保民政福利项目由“兜底”保障的补缺型模式转向惠及全市人民的普惠型模式。对于殡葬工作而言,就是要扩大相关殡葬惠民政策的覆盖面,提高殡葬惠民待遇水平,加强对城乡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让殡葬事业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二)复合型殡葬惠民新政的主要特征

在“大民政”理念的指导下,我们针对制约首都殡葬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立足公益性、福利性,以创新公共服务为突破口,大胆鲜明地提出了“复合型”殡葬惠民新政组合,让“大民政”发展理念在殡葬改革的实践中得以充分的体现。

“复合型”殡葬惠民新政的核心理念是以“大民政”理念统领殡葬改革实践,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其具体表现形式为以适度普惠型为主,其他方式为补充。主要考虑了三个方面因素:

1、体现综合性。殡葬改革经历了近60年,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历史任务,由土葬改革为火葬的历史任务基本完成,殡葬改革第二阶段任务是由保留骨灰向不保留骨灰转变。现阶段正处于殡葬改革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过渡的中期,殡葬消费需求也呈现了多元化趋势,殡葬惠民新政要统筹考虑多方面因素,综合多种民政事业发展模式的优点,既要使首都城乡人民得到适度普惠,又要重点保障弱势群体,既解决短时期内的问题,又着眼长远、在惠民利民的同时引导殡葬改革。

3、甄别差异性。

(1)甄别受惠人群身份的差异性。经过调查研究,市目前已享受丧葬福利费补贴的居民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在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等。在殡葬消费方面不享受资金扶助的居民主要为农民,其次为城镇无业人员,还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征地超转、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等居民。据此,我们认真分析了市惠民新政覆盖人群的身份及特点,甄别差异,按照一次性原则,已享受丧葬补助的居民均不再享受新的丧葬补助,其他居民则全部享受殡葬惠民政策。

(2)甄别殡葬消费水平的差异性。在惠民政策受惠人群中,仍存在殡葬消费水平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市场化的殡葬消费产品的选择以及骨灰安置等后期殡葬消费上。本市重点优抚、社救对象仍不在少数,优抚对象总人数约2万,社会救济对象总人数则达到将近23万(参见表3),对于这部分人群的骨灰安置问题,市采取了以普惠为主,补缺并重的方式,同时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惠民的同时,进行了殡葬改革引导,一举多得。这一点下文还将论述。在骨灰安置公共服务设施普惠全市市民的同时,对重点优抚、社救对象则采取特殊照顾政策,由首个城市公益性公墓为这部分人群免费办理立体安葬。

(三)首都殡葬惠民新政的主要做法

在“大民政”理念的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殡葬工作以城乡一体化为突破口,力推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出台了一系列殡葬惠民新政,扩大了惠民范围,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公平,充分实践了“大民政”复合型发展理念。首都殡葬惠民新政着眼于统筹城乡殡葬服务资源、统筹城乡居民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殡葬消费需求,在丧葬补贴、骨灰安置、公益性公墓建设等方面多措并举,借助清明节的有利时机,强力推出了三项利民新政,在国内率先实现了殡葬公共服务城乡同标准、全覆盖。

5、立足基层搭建殡葬公共服务平台。将殡葬公共服务纳入民政社区服务平台,积极加强监督指导,加大惠民政策的落实力度,殡葬服务重心前移,将殡葬惠民工作深入到最基层、开展到第一线,在街道、乡镇、农村搭建殡葬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

6、形成殡葬公共服务协调运转机制。在制定和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工作中,整合部门资源,加强部门统筹,共同研究,最大限度整合协调民政、财政、劳动、公安等多部门的政策、资金、人力资源;在清明节群众扫墓服务工作、清理整治非法公墓工作中,协调公安、城管、卫生等多个委办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切实发挥综合效能,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推动首都殡葬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殡葬惠民政策的成效和经验

近年来的一系列殡葬惠民新政使人民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受到了民政部领导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2023年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在京召开,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对市包括殡葬惠民新政等为重要内容的“大民政”、“大民生”、“大保障”工作经验给予了高度评价。实践中,“大民政”理念下的殡葬惠民新政,创建了殡葬管理服务新模式、推行了殡葬适度普惠政策、保障了城乡统筹发展,对促进社会和谐、树立政府形象、引导殡葬改革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一)首都殡葬惠民新政的主要成效

2、有力推动了殡葬改革的进程。殡葬惠民新政的导向性或曰改革引导性,在引导殡葬改革、突破殡葬历史性难题上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殡葬改革的攻坚阶段,如何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这一民生问题,成为解决长期以来殡葬暴利、乱埋乱葬、新型葬式难以推进等问题的关键。通过实施《骨灰林立体安葬业务补贴办法》、开展公益性骨灰墙业务,在少占土地的新型立体葬式上起到了有力的引导作用;通过为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提供丧葬补贴,引导了农民积极参与文明殡葬,改变了农村丧葬习俗,初步扭转了乱埋乱葬的局面,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特别是将骨灰撒海列为公益殡葬改革项目,更是引导人们的丧葬观念直接向不保留骨灰转变,从政策上推进了殡葬改革的第二次革命,使绿色殡葬、公益殡葬观念深入人心。

3、有效促进了社会公平。按照“大民政”理念的要求,市出台殡葬惠民新政,创新殡葬管理模式,突出服务为主,管理和服务并重,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实现殡葬工作由管理型为主向服务与管理并重转型,通过提供有效、均等的殡葬公共服务,定位于“复合型”惠民政策,使殡葬管理和服务从传统的有条件的“补缺型”向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普惠型”为主、其他方式为补充转变,将服务范围由传统的困难弱势群体(如减免优抚、社救对象丧葬费用等业务)扩大至全体市民。通过实施殡葬新政,市将殡葬公共服务纳入全市公共服务建设的大盘子,加大了公共财政对殡葬公共服务的投入,为广大人民群众办理丧事提供了城乡均等、贫富均等、人人均等的现代殡葬公共服务,彰显了殡葬管理和服务的公共产品属性,充分体现了公平性。

第6篇 民政局关于民生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民政局关于民生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根据州委常委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的主题,州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抽调工作专班,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就全州的民生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_____州民生工作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20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比20xx年增加了14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xx]1号)精神,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比20xx年增加了77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20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自20xx年以来,全州民政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抢抓“福星工程”建设的机遇,充分利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的闲置资产,大力推进农村福利院建设。20xx年,全州共有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集中供养年人均1500元,分散供养年人均1000元。从20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_____模式”,即“加强党政领导、实行自治互助、发展循环经济、营造田园风光、提升人文关怀、长效持续发展”,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我州农村福利院的建设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_____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20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20xx年,州政府将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纳入十件实事,20xx、20xx年分别下拨救助资金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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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45万元。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20xx年,州政府出台了《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病种、简化手续,降低了救助起付线,提高了救助标准。对“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和农村五保户的起付线由1000元降为500元,救助金额由30%限额提高到70%,救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对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对象和困难优抚对象,起付线由1000元降为800元,救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同时,对特殊困难对象给予了适当的院外救助。20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上,增加了介于城乡低保的边缘户和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个人负担医药费5万元以上且家庭生活因病陷入困难的两类救助对象。在降低门槛上,取消或降低了起付线,在医疗保险、合作医疗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凭医院发票复印件再由民政部门给予30%-70%的救助,年救助总额不超过7000元;对五保户、“三无”人员全部取消起付线,人年救助最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8000元;对介于城乡低保边缘的困难户,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个人负担医药费5万元以上且家庭生活因病陷入困难的对象,视情况一次性给予20xx-5000元的救助;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或维持的低保对象,实行定额门诊救助,人年救助不低于100元。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 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20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20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目前_____州民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20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_____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影响了全面保障民生工作的实行,不利于发展“三州”战略。

(四)民生工作相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保民生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保民生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保民生工作政策及制度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保民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保民生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保障民生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民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民生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保民生工作的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民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保民生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民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民生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民生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保民生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保民生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各类民生工作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保民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搞好保障民生工作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民生工作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整体效能。二是推进保民生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保民生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工作队伍建设,确保保民生政策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鄂民政规[20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第7篇 民政局信访工作调查报告

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器”。xxxx省xxxx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信效率、规范办信程序,认真开展信访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九年被县委、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为构建和谐xxxx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认识到位。

一是调整和充实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各科室、下属单 位也指定业务骨干负责信访接待。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信访值班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三是做到了有办公场地、有办公桌椅、有办公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公制度;四是加大领导力度,确保'三个列入':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研究;把信访工作列 入年度目标任务,严考核;把信访政策法规列入宣传内容,常宣传。

2、健全制度,责任到位.

一是健全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坚持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协同抓的领导责任制;三是认真落实局领导包案制,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包协调、包处理、包稳定,一抓到底;四是全面推行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班子成员做好信访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相关科室做好了来访登记、受理、办理、办结反馈、归档等工作。五是完善了信访排查与调处机制,强化预测、预警、预控能力,做到分管领导每周一次例行大排查,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全系统范围内的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问题提前化解,重要信访问题及时报告并落实防范措施,做到信访问题随时研究,随时解决,千方百计防止和避免个访问题群众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社会化;六是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信访责任'五包'的要求,把信访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3、强化督查,解决到位。

一是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理念,认真做到:(一)本职范围内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类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尽早解决;(二)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三)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不再上访。二是重点督查督办好影响惠民行动正常开展的信访案件,大力解决涉及五保、医疗救助、优抚安置、城乡低保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三是认真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对已经发生的集体访、越级访、重点访的问题,各科室坚持说服疏导、解释清楚、争取理解的原则,同相关镇和部门合力协调解决,使上访群众明显减少。五是加大了民政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民政网站、电视、广播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以民政知识、民政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等方式,印发了《民政工作工作手册》3000多册,发放到全县各镇、社区,大力宣传民政知识和法律法规,扩大了民政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及对民政政策的了解。

4、按时办理,落实到位。

2023年以来,该局按时、保质、保量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86件 ,答复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做到了三个;上级转办件34件,办理率100%,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群众满意率高;收到来访的信件790余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58件。接待来访群众9630人次,有效的预防和化解了信访中的不稳定因素,为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建立机制、督查到位。

以深入贯彻落实xx大、xx届三中、xx全会和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形成信访工作新格局,深入贯彻以《信访条例》为指导,建立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畅通了信访渠道,规范了信访秩序,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缩短了信访办结时限,积极创新信访和群众工作理念,变治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便堵防为疏导,变层层转办为层层解决问题,始终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来开展工作,有效的解决了群众合理诉求,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为构建为民、开放、和谐、高效民政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1、当前民政信访问题的主要特点信访源头多极化。

(1)涉军群体:涉军群体的矛盾是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因为其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人数多、影响范围大,我们目前主要措施是:一是严格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二是对此类对象说明政策,主动积极把他们的诉求,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政策;三是与县信访局、维稳办、国安大队等单位加强联系,做好稳控工作,杜绝出现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现象。 2、人员多且来自各个系统、各个单位、各个企业、情况极为复杂,现行的管理模式一时难以适应,易引发无规律的信访事件。信访主体多元化。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孤寡老人等生活困难群体为主,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特别是低保对象以及企业改制、要求政策救助,来访人员主要是要求解决医疗费、生活困难救济等类型的困难群众,还有要求解决优抚,因灾生活救济等。来信来访的数量也有所增多。信访客体复杂化。表现为信访的内容复杂、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3、从内容上看,几乎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个领域。从成因上看,既有历史的又有现实的,既有经济的又有法制的,既有政策体制的,又有上访群众不理解政策和思想观念落后造成的。信访形式多样化。由个体访向集体访转变;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有的上访老户,常选择敏感时期开展上访活动,借机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有的不按信访条例逐级上访,直接赴省进京或者向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写信。

2、造成各类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客观原因。

由于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许多历史积淀的、体制陈旧不合理的深层次矛盾日渐显露。同时民主进程力度加大,激发矛盾也增多。如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和民主管理中,由于受到思想、政治、宗族、姓氏、历史、地理等的制约,容易引起信访问题。三是利益关系调整大,失利者意见多。主观原因。一是个别镇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个别镇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矛盾。三是群众思想观念存在误区。有的人信“多”不信“少”;有的人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三、几点经验

一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必须与时代要求相适应。必须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深刻政策,深化政策,加快发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政策发展给民政工作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及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的紧迫性,从而更加自觉地从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责任观念,主动改进工作,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将维护和实现民政对象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好事;二是必须牢记为民宗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解决群众困难,才能及时协调解决好各种矛盾纠纷和群众办事诉求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必须与群众期盼相统一。准确把握群众思想脉博,要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民政服务对象的真实心态,掌握民政对象的所想、所虑、所盼,解决群众困难,是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核心,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促进和谐是做好新时期群众的关键,只有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才能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信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温度表”“寒暑表”,要通过上访对象反映问题,反思自身不足,对症下药,不断推进工作。只有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让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让群众实实在在得实惠,切切实实方便群众,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在群众的满意度。四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必须强化依法接访。认真做好集体上访的化解工作,处理时沉着冷静,耐心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事情办好,让上访群众抱怨气而来,怀信心而归。要畅通流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说有专人听,事有科室办,反馈有结果,切实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8篇 关于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xx”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5分)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xx”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开展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投入用于打印、复印各种普法宣传资料1.2万元,制作县民政惠民手册15000本2.6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分,自评3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1、突出抓好《宪法》和《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分,自评2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红河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消防法》、《______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xx”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成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0、每年大力开展对挂钩联系点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到挂钩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粘贴标语50条。(2分,自评2分)第一课件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12、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在城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自评2分)

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五、依法治理(22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局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以上5大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00分,自评分98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促进民政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9篇 民政局2023年综合治理工作述职报告

民政局综合治理工作述职报告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自身做起,从班子成员做起,强化治安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确保了各项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强化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为使综合治理工作常抓不懈,我们及时调整成立了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成立为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保障。二是落实责任。为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和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我们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三是不断强化思想教育。领导班子注重从自身做起,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使全体干职工充分认识到民政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工作做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民心和稳定。从而使大家在思想上绷紧了综治工作这根弦。

二、严格审批,确保城乡低保顺利实施 三、做好救灾救济工作,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 四、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 五、协调联动,确保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来,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指导各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保证了我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及时解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遇到的问题,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圆满完成了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任务。

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

成立了信访接待室,实行局领导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和发现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把关口前移,较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本单位没有发生一起影响稳定的重大案件、事件,未发生一起进京上访事件。

七、加强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一年来,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自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民政工作中不稳定因素还没有完全消除,还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民政经费不足制约着民政事业的发展,困难群众要求改善生活的愿望还很

强烈,村委会换届换举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遗留问题,退伍军人安置方面不稳定因素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民政干部的作风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做好综合治理工作,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民政局2023年综合治理工作述职报告

第10篇 民政局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市依法行政考核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区民政局制定并推行了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民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日常工作中,把依法行政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与开展民政普法教育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全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相结合。

(二)加强法制学习,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民政局切实注重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制定了《民政局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并实实在在开展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做好我局行政执法监督证及执法证申领的工作,领导班子全年开展依法行政专题研讨2次,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累计15天,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程序。结合“xx”普法、“法律进社区”、“民政讲堂”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在镇街、社区和福利机构大力开展了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系统营造了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专门编制了《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发给局班子成员、各业务科室和事业单位,引导全系统按章办事、依法行政。二是将依法行政工作与行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并纳入年度民政目标管理系统,使全系统紧绷依法行政这根弦,把依法行政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认真谋划。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在重点工作、人事变动、年度计划等重要工作决策上,严格按照程序,由局长办公会或局党总支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行政行为得到有效监督、制约,形成了“权限法定化、职责明晰化、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的工作规范要求。

(四)实行权力阳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机关各科室、窗口单位和民政办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在服务规范上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设置了民政工作信息网站,设置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等专栏,将办事制度告知群众,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政务公开内容规范、程序清晰,并公开了业务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二是建立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长效管理,提高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建设水平。

(五)严把执法关口,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民政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严格执法与规范服务结合起来,做好低保、经济适用房等审批监督工作,确保民政职能公平公正的得以实现。及时落实新的低保标准,加大对低保、经济适用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工作中坚持“四严”、“四必须”、“四不批”原则。“四严”就是严格程序、严格对象、严格纪律、严格把关;“四必须”就是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必须坚持动态管理、必须坚持低于我市的的低保标准、必须公布公示;“四不批”就是申请表不全不批,手续不全不批,有举报未查实不批,家庭收入、人员结构与保障标准有出入的不批。

(六)结合民政业务,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一是养老工作提档升级。区社会福利院引进专业人才,规范护理服务、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在保障政府供养老人的基础上,吸引社会上有需要的老人入院养老,发挥福利院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公益创投项目对全区11个敬老院逐个“过堂”、“把脉”,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指导,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居家养老创新突破。实现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打造两个区域性的省3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拓展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三是社区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做实“网格化管理”,让社工“走动办公”,真正做到“提人知户、提户知情”,练就“一口清”的本领。开展社区差别化治理,探索五种类型社区治理的样板模式;在抓各类型社区管理服务共性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各社区突出自身特色,创建关爱型、共建型、融合型、安居型、生态旅游型以及惠民型等6大品牌社区。在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的同时,培育本土的居民消费合作社,率先引进利安社区电超市,依托社区平台打造便民利民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四是社会组织助力发展。通过体制、机制、思路三大创新,采取购买益民中心服务的方式,由益民打包运作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孵化功能,实现提升辖区内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活力,以及社会组织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两大目标。

(七)高度重视信访,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来电来信、舆情信息和“政风行风热线”走进直播活动中采集到的群众诉求,开辟了信访处理“绿色通道”,特别是处理一些低保户、复员退伍军人等的问题上,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坚持认真办信、文明信访,尽职尽责的做好信访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为群众解决难题。参与,对群众比较关心的一些典型的问题进行梳理,在直播活动中耐心地给以解答,得到了群众的满意认可。

二、存在的不足及明年打算

xx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全局上下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大力推进下去的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的环节,比如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有待进一步规范等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有针对性地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全系统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再强调、再要求,使得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二是对执法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逐条解读执法制度,使得民政执法人员对于操作标准烂熟于心;三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质量。我们将继续努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建设法治型政府提供坚实保障。

第11篇 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责任到人

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务信息的梳理、提报和汇总工作。我局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过程中,落实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要求,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公开监督电话,设立举报邮箱、强化认真落实制度等方式。我局202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讲求实效,突出重点,不断创新,逐步提高和规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情况

按规范及时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版面上公开内容,包含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提出申请的方式、申请处理的程序和监督方式等内容,所提供的内容信息真实有效。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规范、公开、透明、方便,结合我局实际和部门职责权限,我局政府信息在公开目录下设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发展规划、相关文件、办事指南、工作研究、政策法规子目录,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合理归类,方便浏览。

1、编织信息公开指南;

2、梳理完善了6件办事服务事项;

3、20xx年,我局共印发民政动态61期,全局在各种报刊、新闻媒体及机关信息载体发表稿件17,其中国家级,省级1,市级5,区级9。

4、20xx年“慈善日”期间,我区的慈善捐款情况,坚持了民政部门为主逐级统计、汇总、上报、发布捐赠情况的日结日报制度。通过《每周》公布捐赠数额、单位名单等,自觉通过新闻媒体接受捐赠人的监督,实现了捐赠工作的公开透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我们严格按《______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规定,对20xx年的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例如公开时限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全面,信息编写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四、整改措施

一是对《______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全面理解,深入贯彻执行。

二是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结合职责,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四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六是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力争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公开的内容具体化、公开的时间及时化。

第12篇 县民政局2023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2023年,我局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______消防法》、《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严格落实《陆良县2023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责任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陆良”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份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念彩文任组长,副局长康平、纪委书记魏晶任副组长,魏晶同志分管该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潘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科室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科长(主任)作为本科室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负责人挂帅的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2023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在2023年初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2023年下半年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民政工作一并进行研究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也都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欢度节假日。

三、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按照市民政局的文件要求,制定了《陆良县民政局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向民政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民政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消防群防群治活动。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观摩“11·9”消防安全日的消防演练,参观了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报告,从正面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

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以光荣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殡仪馆、局机关综合档案室、救灾仓库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将以此次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组到我局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查找差距,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民政工作的良性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民政局工作自查报告(12篇)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45户、3331人,农村低保对象5664户、7869人,从今年一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月人均补差150元以上,自10月份开始,城市低保人均补助达到160元以上;从今年一月份,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自下半年起,农村低保按分类施保标准发放,其中a类特困、b类较困、c类一般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75元、60元、55元,农村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60元以上,低保金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及时到位,每年发放城乡低保金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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