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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23-11-24 20:15:09 查看人数:96

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

第1篇 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物价局是政府的物价工作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物价工作进行工作评议,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物价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物价工作不断进步的有效途径,也是人大关心支持爱护物价工作的一种体现。我们非常重视这次评议工作,十分珍惜这次评议机会,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并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切实改进薄弱环节,努力加强执法工作,把全市物价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建设和谐荆州服好务。下面我将我局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物价局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承担着定调价审批、督查价费执行、维护价费秩序,开展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及资产拍卖等价格管理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已逐步形成,目前我国的价格形式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是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一些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商品和服务价格,95%左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都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仅占约5%。物价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几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物价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认真履行物价管理职责,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服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价格监测及调控,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每年年初,我局都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拟定当年的价格总水平预控目标,并全年围绕这一目标开展一系列的工作。我们设立了33个监测点,对196个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并向市政府和省局报送相关信息,在重大节日期间对市场价格实行集中检查,严格控制提价项目、提价幅度。

2、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大力制止乱收费。

一是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xx年以来,我们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审核,在全市范围内共取消收费项目103个,降低收费标准9项。二是全面推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单位将其重新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让收费政策公开透明,将各种收费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组建农村社会价格监督网络,加大涉农收费整治力度,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四是积极参与下岗职工再就业民心工程,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减免优惠政策。五是规范教育和医疗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在全市中小学普遍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并且对民办教育收费进行规范管理。每年开学之际,全市物价部门都联合同级教育、纠风部门进行教育收费执行情况大检查。为了整顿医疗价格秩序,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两年来,我局先后降低了138种药品零售价格,降幅为5%—46%;对市属医院的337种自制药品重新调价,降幅平均为12%。

3、兼顾各方利益,谨慎科学定价调价。定调价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定调价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定价、合理调价,既满足我市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又注重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先后开展了自来水、电、出租车、污水处理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天然气等一批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定价与调价,一直运行比较正常,社会反映也较好。

4、围绕“工业兴市”战略,积极服务城市发展。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对荆州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确定了征收主体、免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二是完善了以土地基准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为主体的城市基础价格体系。xx年元月至xx年8月,我们分别调查测算了荆州中心城区、石首城区基准地价,按照稳定住宅地价,向上调整部分地段商业地价,向下调整荆州城区工业地价的思路提出了具体的价格标准报省批准,这将使我市的土地基准地价更趋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

5、严格执法,加大对价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xx年以来,我局精心组织了涉农价费、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电力价格、电信资费、教育收费等6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及工商、建设和土地等部门价费问题的行业检查,共查出违法金额上亿元,收缴违法所得963.49万元,罚款45.2万元,退还群众千万余元,严肃惩处了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了市场价费秩序。

6、依法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我局价格认证中心承担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企业资产评估、成本价格预审、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认证、道路交通事故损失鉴定、价格预案可行性论证等多项工作,现该中心接受委托受理的企业资产评估总价值上亿元,积极配合了我市的企业改制,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7、加强系统内部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价。一是认真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建立并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今年来,我们建立和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价格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价格行政执法公示制》、《价格行政审批实施办法》、《集体定价制度》、《集体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制度》等等。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规范了执法行为。由于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迄今为止,全局实现了“四无”,即无行政行为被行政诉讼,无行政行为被上级机关行政复议撤销或更改,无行政行为被有关上级机关、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撤销、纠正或通报批评,无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违法而被司法、行政追究责任。我局在xx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考评中位居前10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积极履行职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物价工作的希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改进的问题。在接受人大评议期间,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查找不足。一是系统内部大胆地、全面地、反复地自查;二是邀请聘任的13位物价行风监督员座谈,请他们提意见;三是向服务单位和全市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四是局班子成员向“四大家”领导征求意见;五是听取人大评议组的反馈意见。

通过内部自查和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综合起来,市物价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存在监管不力。近几年,我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着医疗药品价格虚高、学校乱收费严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等问题,社会反响强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2、对新形势下物价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如瓶装液化气等放开商品价格,由于物价管理政策的原因,价格难以控制。这些商品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希望物价部门管住并管好这些价格,我们物价部门也希望有所作为。但是,目前我们能做的只是适时地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地向市政府和省局传送价格信息,在用新思路、新观念积极主动探索新形势下的监管办法上做得不够。

3、对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按照《价格法》及相关规定,对于价格违法人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处罚的难度相当大,由于种种原因,对绝大多数违法案件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超过10%,基本上没有罚款。由于处罚偏轻,很多乱涨价、乱收费单位屡查屡犯,甚至对物价部门的查处不予理睬。

4、物价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如价格信息的传递渠道不畅通,查询不方便,价格政策的出台、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大众知晓度不高。另外,对物价工作职能以及日常重要工作的宣传十分欠缺,导致社会对物价部门的了解不充分。

5、明码标价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商户在经营时没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漫天喊价,时有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发生。

6、在制定和调整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时,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不够,征求社会弱势群体的意见不够。

7、在依法管价、依法行政、服务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科室、个别执法人员接待群众的价格举报、价格咨询有时存在厌烦情绪;在受理物价业务工作中,少数工作人员存在办事不热情、打官腔、办事拖拉的问题;机关纪律不够严明,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的现象。

8、罚没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由于全市物价系统经费严重不足,xx年市局返还给县市区局的罚没款,有的地方没有进财政专户,存在挪用罚没收入的情况。

9、在业务工作和其他公务活动中,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接受吃请和请别人吃喝的现象,廉洁自律不够。

三、整改的主要措施

我们认为能否认真整改是搞好这次人大工作评议的核心所在。因此我们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物价部门的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把查找出来的问题都纳入了整改计划,做到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五明确”,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工作评议的全过程,把评议过程变成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过程。具体来讲就是坚持开展五大工程建设,努力提高物价工作的五种能力。

1、加强“价格监督工程”建设,不断规范价费行为,提高价格监管能力。

我们将以加强“价格监督工程”建设为重点,逐步规范价费行为。首先,坚持抓好今年在石首市和沙市区启动的“价格监督进社区”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推广。其次,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在清理的基础上要求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按重新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公示。今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我局联合市纠风办、财政局全面开展了落实公示制交叉大检查。

2、全面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坚决打击乱收费行为,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我们将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价格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坚决打击乱收费行为,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价格和收费问题。

一是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资价格上涨、涉农乱收费问题,今年市、县(市、区)两级物价部门联合行动,集中开展了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下发了《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管理的通知》,对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13个品种的化肥、农药、种籽等农资的销售价格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要做好对农资价格的监测,加大对农资价格的监控力度。

二是大力整治教育乱收费。从5月份开始,根据群众举报,我局配合省物价局对公安县一中、二中、章庄铺小学三年以来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法所得1484.7万元,其中xx年上半年的违法收费366.8万元。6月21日《湖北日报》第一版将三所学校乱收费行为曝光后,我局会同市纠风办立即组成联合督查组进驻公安县,对学校违法收费清退情况进行了核查、督办。到目前为止,公安全县178所中小学已清退xx年上半年乱收费款680多万元,其中上述三所学校共向学生家长清退183万元。这一次的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对全市的学校乱收费行为也是一次很好的警示。

3、加强“价格听证工程”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科学定价调价能力。

今后,我们将把发挥价格宏观调控经济杠杆作用,建立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作为重要工作目标,通过“价格听证工程”建设,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持续发展服好务。

一是通过价格听证,解决好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市管医疗项目收费混乱的问题。从4月份开始,我局抽调30多人组成5个小组,历时三个多月,对市管3000多个医疗收费项目和服务收费成本进行了监审,目前正在进行成本分析和调整价格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局将于10月28日举行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对市管医疗收费标准进行大型的调整 ,力求收费总水平下降15%左右。

二是通过价格听证,谨慎出台荆州市的天然气价格。经认真核实天然气供气成本,参考已举行的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并在参考武汉(2.30元/m3)、宜昌(2.15元/m3)等周边地区气价水平的基础上,我局拿出了荆州市(2.05元/m3)天然气定价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已按照管理权限上报省物价局。

4、加强“价格信息工程”建设,不断拓宽价格信息渠道,提高组织社会民众参与价格管理的能力。

为了进一步做好物价宣传工作,我局已于7月份组建了信息员队伍,要求他们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反映工作情况。同时荆州价格信息网站也正在建立之中,并即将开通。我们正在积极努力地通过多种渠道公布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水、电、医疗、教育、有线电视等价费标准,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价工作职能。我们还在荆州电视台、《荆州晚报》上大力宣传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以便广大市民在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热情认真地受理价格举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积极开展“阳光价费工程”,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创新能力。

把“阳光价费工程”作为改进机关作风,树立系统形象的窗口,大力推行承诺制等便民利民措施,开展与企业“心连心”活动,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为企业所需,做到服务不添乱,到位不越权。

通过采取上述整改措施,全局各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全局干部职工提高了思想认识。大家一致认为,这次评议是在督促我们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是在督促我们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是在督促我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和谐荆州服务。二是全局干部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通过大量的宣传,广大市民对物价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理解和支持物价工作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四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教育、农资等乱涨价、乱收费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价格和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各位领导,我们认为,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人民群众的检验,为我们的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民主与法制的再教育,促进了我们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新时代对我们队伍的鞭策,提高了我们依法行政水平和整体素质;通过这次评议,提供了良好的机会,较好地宣传了物价工作和物价法规。因此,在这里,我谨代表全市物价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向大家多年来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诚请各位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评议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这一基本原则,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各种价格矛盾和问题,把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物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严格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物价部门将以 “团结、创新、高效、廉洁”的崭新形象,为荆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2篇 法院关于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法院关于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_____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的审议意见》(仑人办〔20xx〕33号文件)。我院按照《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了接受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

近年来,我院在诉讼活动和具体案件审理中,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在不断增强。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诉讼活动中的某些环节或者个别案件的承办法官,接受监督的意识仍然不强,在去年我院的工作自查和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座谈调研中,也发现了个别干警对接受检察监督工作认识模糊、意识薄弱、工作抵触等问题。为此,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增强被监督部门自觉接受检察院法律监督意识”的审议意见要求,我院着重强化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宪法和法律意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一切司法、执法人员都应忠于宪法、服从法律。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能,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主动自觉地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二是强化学习和教育。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后,我院院党组在去年10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了加强审判监督的各项工作,并要求分管院长专门召集分管庭室特别是审监庭、刑庭等职能部门全体法官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克服思想认识偏差,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坚决摈弃错误观念,正确处理好法律监督和审判工作的关系。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开展的法律监督,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言,既是监督,也是支持,更是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只有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和联系,主动协调,多交换意见,相互支持与配合,才能更好地处理好司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公正地审理好各类案件。

二、坚持司法原则,进一步提升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审判质量

去年审议工作开展以来,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共受理了检察院抗诉案件7件,其中民事案件6件,刑事案件1件,已办结民事案件4件,2件维持原判,2件依法作了改判,目前该4件案件因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已进入二审程序,检察院抗诉的1件刑事案件二审也正在审理当中。为确保抗诉案件的审判质量,维护司法权威,我院主要做到:一是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对于抗诉案件,我院严格把握程序适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关,坚持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该改判的坚决改判,不该改判的依法予以维持。在已办结4件案件中,申诉人周杰与俞祖浩、徐丽平民间借货纠纷案,原审承办人对夫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没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属适用法律错误,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后,我院依法作了改判;申诉人胡孟伟与励开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我院也部分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意见,作了部分改判。同时,对于申诉人潘贤夫、唐永兴诉小港街道兴岙村经济合作社给付人口股、农龄股股权纠纷的两件案件,经再审,我院认为农村经济合作社“资产量化及分配”过程中形成的社员和合作社之间的纠纷,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因此依法维持了原审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二是进一步强化审理规范。在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审理中,我院与区检察院在案卷移交、抗诉书送达、开庭前期准备等环节作了具体规范,确保抗诉案件的审理进度,提高办案效率。针对当事人的主要诉讼请求以及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理由,在法院调查与辩论阶段,着重解决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集中力量化解主要矛盾,确保案件质量。庭审中,则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以及庭审的质证、认证,全面审核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充实审判监督力量。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契机,去年在区委和区人大的有力支持下,我院解决了审监庭庭长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的问题,同时,优化了人员配备,从去年面向全国法院选调的4名法官中,挑选一名优秀法官从事审判监督工作,增强了审监庭的力量配备。

三、尝试制度创新,积极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

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是我院提出的进一步强化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区人大常委会对此在审议中予以充分肯定,也提出了落实相关工作的明确要求。为此,我院与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审议意见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暂行规定》,建立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机制和制度。这一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必将拓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好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审判委员会的工作透明度,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 地审理案件。

四、认真贯彻新民诉法,进一步推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并已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幅度很大,直接关系到今后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也影响到人民法院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修改主要有三个方面:

(1)再审事由和抗诉条件作了统一,有效克服了原来因对再审事由和检察机关抗诉条件的规定不一而导致的法检两家之间的认识不同。

(2)对再审事由(抗诉条件)明确化、具体化,再审事由由原来的 5 项改为 13 项,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

(3)改革了再审审级,明确申请再审或抗诉要向上一级法院提出,13项再审事由中除1-5项事由可以交下级法院(原审法院)再审外,其余各项不再下交,解决了抗诉案件审级问题和进入再审程序过去时间较长等问题,有利于审判监督职能的发挥。上述修改进一步规范了我国民事诉讼再审制度,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弱化了基层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和基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职能。我院将顺应民诉法修改后的新形势,研究再审制度和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贯彻修改后的民诉法,进一步落实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各项工作,推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是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两院”虽然职能分工不同,但肩负着共同的责任,承担着共同的任务。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法院审判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要进一步强化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继续加大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全面加强和推进审判监督工作,实现司法公正的共同目标。

第3篇 关于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物价局是政府的物价工作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物价工作进行工作评议,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物价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物价工作不断进步的有效途径,也是人大关心支持爱护物价工作的一种体现。我们非常重视这次评议工作,十分珍惜这次评议机会,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并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切实改进薄弱环节,努力加强执法工作,把全市物价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建设和谐荆州服好务。下面我将我局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物价局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承担着定调价审批、督查价费执行、维护价费秩序,开展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及资产拍卖等价格管理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已逐步形成,目前我国的价格形式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是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一些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商品和服务价格,95%左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都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仅占约5%。物价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几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物价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认真履行物价管理职责,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服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价格监测及调控,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每年年初,我局都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拟定当年的价格总水平预控目标,并全年围绕这一目标开展一系列的工作。我们设立了33个监测点,对196个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并向市政府和省局报送相关信息,在重大节日期间对市场价格实行集中检查,严格控制提价项目、提价幅度。

2、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大力制止乱收费。

一是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23年以来,我们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审核,在全市范围内共取消收费项目103个,降低收费标准9项。二是全面推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单位将其重新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让收费政策公开透明,将各种收费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组建农村社会价格监督网络,加大涉农收费整治力度,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四是积极参与下岗职工再就业民心工程,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减免优惠政策。五是规范教育和医疗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在全市中小学普遍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并且对民办教育收费进行规范管理。每年开学之际,全市物价部门都联合同级教育、纠风部门进行教育收费执行情况大检查。为了整顿医疗价格秩序,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两年来,我局先后降低了138种药品零售价格,降幅为5%—46%;对市属医院的337种自制药品重新调价,降幅平均为12%。

3、兼顾各方利益,谨慎科学定价调价。定调价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定调价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定价、合理调价,既满足我市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又注重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先后开展了自来水、电、出租车、污水处理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天然气等一批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定价与调价,一直运行比较正常,社会反映也较好。

4、围绕“工业兴市”战略,积极服务城市发展。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对荆州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确定了征收主体、免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二是完善了以土地基准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为主体的城市基础价格体系。2023年元月至2023年8月,我们分别调查测算了荆州中心城区、石首城区基准地价,按照稳定住宅地价,向上调整部分地段商业地价,向下调整荆州城区工业地价的思路提出了具体的价格标准报省批准,这将使我市的土地基准地价更趋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

5、严格执法,加大对价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2023年以来,我局精心组织了涉农价费、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电力价格、电信资费、教育收费等6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及工商、建设和土地等部门价费问题的行业检查,共查出违法金额上亿元,收缴违法所得963.49万元,罚款45.2万元,退还群众千万余元,严肃惩处了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了市场价费秩序。

6、依法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我局价格认证中心承担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企业资产评估、成本价格预审、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认证、道路交通事故损失鉴定、价格预案可行性论证等多项工作,现该中心接受委托受理的企业资产评估总价值上亿元,积极配合了我市的企业改制,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7、加强系统内部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价。一是认真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建立并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今年来,我们建立和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价格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价格行政执法公示制》、《价格行政审批实施办法》、《集体定价制度》、《集体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制度》等等。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规范了执法行为。由于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迄今为止,全局实现了“四无”,即无行政行为被行政诉讼,无行政行为被上级机关行政复议撤销或更改,无行政行为被有关上级机关、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撤销、纠正或通报批评,无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违法而被司法、行政追究责任。我局在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考评中位居前10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积极履行职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物价工作的希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改进的问题。在接受人大评议期间,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查找不足。一是系统内部大胆地、全面地、反复地自查;二是邀请聘任的13位物价行风监督员座谈,请他们提意见;三是向服务单位和全市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四是局班子成员向“四大家”领导征求意见;五是听取人大评议组的反馈意见。

通过内部自查和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综合起来,市物价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存在监管不力。近几年,我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着医疗药品价格虚高、学校乱收费严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等问题,社会反响强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2、对新形势下物价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如瓶装液化气等放开商品价格,由于物价管理政策的原因,价格难以控制。这些商品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希望物价部门管住并管好这些价格,我们物价部门也希望有所作为。但是,目前我们能做的只是适时地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地向市政府和省局传送价格信息,在用新思路、新观念积极主动探索新形势下的监管办法上做得不够。

3、对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按照《价格法》及相关规定,对于价格违法人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处罚的难度相当大,由于种种原因,对绝大多数违法案件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超过10%,基本上没有罚款。由于处罚偏轻,很多乱涨价、乱收费单位屡查屡犯,甚至对物价部门的查处不予理睬。

4、物价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如价格信息的传递渠道不畅通,查询不方便,价格政策的出台、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大众知晓度不高。另外,对物价工作职能以及日常重要工作的宣传十分欠缺,导致社会对物价部门的了解不充分。

5、明码标价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商户在经营时没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漫天喊价,时有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发生。

6、在制定和调整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时,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不够,征求社会弱势群体的意见不够。

7、在依法管价、依法行政、服务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科室、个别执法人员接待群众的价格举报、价格咨询有时存在厌烦情绪;在受理物价业务工作中,少数工作人员存在办事不热情、打官腔、办事拖拉的问题;机关纪律不够严明,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的现象。

8、罚没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由于全市物价系统经费严重不足,2023年市局返还给县市区局的罚没款,有的地方没有进财政专户,存在挪用罚没收入的情况。

9、在业务工作和其他公务活动中,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接受吃请和请别人吃喝的现象,廉洁自律不够。

三、整改的主要措施

我们认为能否认真整改是搞好这次人大工作评议的核心所在。因此我们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物价部门的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把查找出来的问题都纳入了整改计划,做到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五明确”,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工作评议的全过程,把评议过程变成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过程。具体来讲就是坚持开展五大工程建设,努力提高物价工作的五种能力。

1、加强“价格监督工程”建设,不断规范价费行为,提高价格监管能力。

我们将以加强“价格监督工程”建设为重点,逐步规范价费行为。首先,坚持抓好今年在石首市和沙市区启动的“价格监督进社区”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推广。其次,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在清理的基础上要求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按重新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公示。今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我局联合市纠风办、财政局全面开展了落实公示制交叉大检查。

2、全面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坚决打击乱收费行为,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我们将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价格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坚决打击乱收费行为,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价格和收费问题。

一是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资价格上涨、涉农乱收费问题,今年市、县(市、区)两级物价部门联合行动,集中开展了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下发了《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管理的通知》,对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13个品种的化肥、农药、种籽等农资的销售价格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要做好对农资价格的监测,加大对农资价格的监控力度。

二是大力整治教育乱收费。从5月份开始,根据群众举报,我局配合省物价局对公安县一中、二中、章庄铺小学三年以来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法所得1484.7万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的违法收费366.8万元。6月21日《湖北日报》第一版将三所学校乱收费行为曝光后,我局会同市纠风办立即组成联合督查组进驻公安县,对学校违法收费清退情况进行了核查、督办。到目前为止,公安全县178所中小学已清退2023年上半年乱收费款680多万元,其中上述三所学校共向学生家长清退183万元。这一次的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对全市的学校乱收费行为也是一次很好的警示。

3、加强“价格听证工程”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科学定价调价能力。

今后,我们将把发挥价格宏观调控经济杠杆作用,建立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作为重要工作目标,通过“价格听证工程”建设,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持续发展服好务。

一是通过价格听证,解决好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市管医疗项目收费混乱的问题。从4月份开始,我局抽调30多人组成5个小组,历时三个多月,对市管3000多个医疗收费项目和服务收费成本进行了监审,目前正在进行成本分析和调整价格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局将于10月28日举行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对市管医疗收费标准进行大型的调整 ,力求收费总水平下降15%左右。

二是通过价格听证,谨慎出台荆州市的天然气价格。经认真核实天然气供气成本,参考已举行的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并在参考武汉(2.30元/m3)、宜昌(2.15元/m3)等周边地区气价水平的基础上,我局拿出了荆州市(2.05元/m3)天然气定价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已按照管理权限上报省物价局。

4、加强“价格信息工程”建设,不断拓宽价格信息渠道,提高组织社会民众参与价格管理的能力。

为了进一步做好物价宣传工作,我局已于7月份组建了信息员队伍,要求他们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反映工作情况。同时荆州价格信息网站也正在建立之中,并即将开通。我们正在积极努力地通过多种渠道公布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水、电、医疗、教育、有线电视等价费标准,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价工作职能。我们还在荆州电视台、《荆州晚报》上大力宣传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以便广大市民在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热情认真地受理价格举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积极开展“阳光价费工程”,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创新能力。

把“阳光价费工程”作为改进机关作风,树立系统形象的窗口,大力推行承诺制等便民利民措施,开展与企业“心连心”活动,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为企业所需,做到服务不添乱,到位不越权。

通过采取上述整改措施,全局各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全局干部职工提高了思想认识。大家一致认为,这次评议是在督促我们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是在督促我们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是在督促我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和谐荆州服务。二是全局干部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通过大量的宣传,广大市民对物价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理解和支持物价工作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四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教育、农资等乱涨价、乱收费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价格和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各位领导,我们认为,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人民群众的检验,为我们的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民主与法制的再教育,促进了我们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新时代对我们队伍的鞭策,提高了我们依法行政水平和整体素质;通过这次评议,提供了良好的机会,较好地宣传了物价工作和物价法规。因此,在这里,我谨代表全市物价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向大家多年来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诚请各位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评议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这一基本原则,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各种价格矛盾和问题,把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物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严格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物价部门将以 “团结、创新、高效、廉洁”的崭新形象,为荆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4篇 关于接受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查报告

关于接受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查报告

泸县潮河镇学校

xx年10月

潮河镇学校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关怀下,坚持“树立全面育人理念、打造名师名生工程、争创县市一流学校”的办学目标,坚持“依法办校、民主治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办学理念,很抓内部管理,巩固“两基”。与时俱进,充分挖掘师生的创造潜能,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努力办好潮河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我校的“两基”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潮河镇学校位于泸县边缘于富顺县接壤的潮河镇政府所在地桂苑社区,是xx年随泸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由原潮河镇中、小学合并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有教学班48个,学生2365名,其中中学14个教学班,学生766人,小学本部15个教学班,学生964人,五个教学点、19个教学班,学生635人。在职教职工112人。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达标,校本部现建有学生实验室、图书室、仪器保管室、美术室、体育器材室、音乐室、多媒体教室、红领巾广播室等功能室10余间,图书室藏书量达两万余册,能满足现代教学的需要。

历经了风雨沧桑的潮河镇学校,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在现代教育的平台上作出了满意的成绩。学校先后荣获泸县课改先进学校、教师校本培训先进单位、校风示范校,常规管理合格校、县级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单位。三年来,学校连续三年获县教育督导评估一等奖。教师中先后荣获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市县级荣誉35项,师生在国家、省、市、县级各类竞赛中先后有172人次获奖。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普及程度

(1)入学率

7—12周岁入学率06、07、xx年分别是:100%。

13—15周岁入学率06、07、xx年分别是:97.6%、96.6%、98.1%。

(2)、辍学率

小学部辍学率06、07、xx年分别是:0。

中学部辍学率06、07、xx年分别是:0.62%、2.5%、1.1%。

(3)、毕业率:

小学部毕业率06、07、xx年分别是:100%。

中学部毕业率06、07、xx年分别是:99.9%、92.2%、98.7%.

(4)、完成率:

15周岁完成率06、07、xx年分别是:99.6%、100%、99.6%。

17周岁完成率06、07、xx年分别是:97.4%、95.4%、94、1%

(5)、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情况

7-15周岁三残儿童06、07、xx年分别有:8人、14人、13人。全部入学随班就读。

2、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xx年3—6周岁儿童入园1088人,入园率87.13%。

xx年3—6周岁儿童入园1021人,入园率85.31%。

xx年3—6周岁儿童入园991人,入园率86。18%。

3、师资水平

(1)校长培训情况

学校现有正副校长3人,2人参加了县级校长培训,1人参加了市级培训。岗位培训比率为100%。

(2)教师基本情况

学校教职工总数156人,在岗在编教师112人,退休教师44人,其中专任教师110人,工勤人员2人。

小学部教师近三年(06、07、xx年)学历达标率分别是:100%

中学部教师近三年(06、07、xx年)学历达标率分别是:

95.9%、95.9%、100%.

所有教师均持有《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并按规定全部参加了继续教育培训,参训率100%。

4、办学条件

(1)校园、校舍情况

全校占地面积(含村级学校)21915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 9.3平方米;

学校校舍面积6019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2.5平方米。

(2)图书资料拥有情况

学校现有图书资料:旧书9094册、新书5528册、光盘1871个、电子书8900册、合计:25393册,生均15余册。

(3)音体美器材、数学科学仪器装配情况

中学、小学按xx标准装配,仪器完好率达98.6%以上,能保证正常教学的需要。三、主要工作措施

近年来,我校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巩固了“两基”成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进得来,留得住”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进得来,留得住,是我们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做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施教,确保入学率达到100%。每年的7月15日以前,镇政府根据摸底情况,向入学孩子的家长发出入学通知书,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每学期的开学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把控流保学工作做在前头。学校将可能辍学学生进行排查摸底,对贫困家庭子女采取“减、免、帮护”等措施,开启“绿色通道”,保证学生按时入学;对厌学学生进行全面分析,查找根源,并制定解决方案;对留守儿童学校积极开展关爱活动,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每位教师结对帮扶一位留守儿童,使他们能在学校感受到亲情,感受党、政府、学校的温暖。

三是把国家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免费入学,确保贫困家庭住校子女得到相应的生活补助;

四是成立扶贫助学基金,争取政府的拨款,社会的救助,全校师生的捐款,救助身边的贫困学生。三年来,共有10余人次得到了3000多元的经济援助。

(二)、着眼学生未来,促进全面发展

1、以人为本,德育为先。我们抓德育工作的目标是:让学生最终成为具有健康人格的人;抓德育工作的态度是:学校无小事,贵在坚持,把小事做好;抓德育工作的习惯是:抓好细节,持之以恒;抓德育工作的信念是: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抓德育工作的措施是:实施立体式德育教育网络,加强德育工作的组织建设,点(少先队)线(班主任)面(全体教职工)体(家庭、学校、社会)协同用力。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让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是德育教育的场所。近年来,我校立足实际,整治校园环境,得体醒目的宣传标语,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育,虽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却有着明确的德育导向性。如:抓地方文化进校园的宣传、养成教育宣传、卫生与健康教育专栏等。不仅如此,学校“红领巾”广播站坚持一天一播,为学生自我陶冶、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每班每月都有一个不同主题的班队活动,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人人管人,人人被管”的班级管理模式,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班级建设的主动性,使班风、学风得到明显的好转。

3、关注贫困生和学困生的健康成长,抓好和谐校园的建设。关注贫困生,学校都成立了扶贫助学组织,由教师带头,面向学生、社会及知名人士捐款,使全全校近几年来无一人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关注学困生,学校在开学初都制定了学困生辅导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措施,加强对学困生的辅导,做到思想上不歧视,行动上有计划,使每位学困生都能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关注留守儿童,学校积极开展了“1+1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使每一个留守儿童能在学校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为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学校还能注重育人环境的拓展与优化,通过召开家长会,成立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整体教育网络。

(三)、抓教学常规管理,促教学质量提高

1、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了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我们制订了《潮河镇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潮河学校本教研和科研制度》等一系列的常规管理制度,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管理。教导处每学月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的教学常规检查评估,对教师的备课、讲课、作业批改、单元检测、期中检测、试卷分析等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每检查完一个教师,都要进行座谈,对检查较好的教师给予表扬;对检查较差的教师进行解剖分析,限期进行改正。并进行认真分析与总结,把检查结果在全校进行通报,通过这样的措施,进一步端正了教师的教学工作作风。

2、教研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教研工作已成为我校最大的办学特色。学校非常重视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及校本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制定了课改实验方案和校本教研工作计划。教导处充分利用现代网络资源,组织教师观看全国名优课堂教学录像,各教研组间周一次教研活动,提高了教师驾驭新课程课堂教学的能力。每年一次的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评选出校级优秀“教学能手”。同时我们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提高教师素质。三年来共请县内知名教师来校上示范课10余人次。走出去达100多人次。为了让校本教研落到实处,学校鼓励教师进行新课程研究,要求教师坚持写好教学反思、教研论文及总结材料。几年来,我校教师撰写的教研论文有150多篇曾获省市县的奖励。同时我校以研促教,大力开展课题研究,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几年来,我校先后申报承担了市课题1个,县级课题两个,教师参与面32%,市级课题《远程教育资源研发学校》也正在研发中。课题研究大大提高了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我校还将教师继续教育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中,如果不达标者取消年终评优、晋级的资格。3、学校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治校,形成精干、务实、高效的管理体系和行政作风,一方面加强制度管理;另一方面加强人文管理,着眼于和谐校园建设;第三方面,充分发挥年级组和教研组的作用。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综合素质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是办人民满意学校的重要保证。

首先,注重加强师德建设,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在组织教师加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学习的基础上,我们还开展了评选“师德标兵”活动,用榜样示范来带动教师师德水平的提高,三年来学校在民主推举和综合考评的基础上评出镇级师德标兵6人,县级师德标兵2人,市级师德标兵1人。

其次,做好新任教师和年轻教师的培训工作。三年来,我校新聘教师 30 余名,工作未满5年的年轻教师28人。为了能够让他们尽快的成长为合格的教师,学校加大了对他们的培养力度,通过组织外出培训、学习、教研组培养、教导处直接管理等方式,使她们目前已经基本能够胜任现在的工作。

再次,广泛搭建各种平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在坚持业务学习制度的同时,我们积极为教师创造外出学习提高的机会,三年来先后组织教师百余人次参加了省、市、县骨干教师培训、信息技术培训教研活动等。在组织教师走出去的同时,我们还针对教师教育教学中的薄弱方面,多次聘请教研室领导到我校为教师进行有针对性辅导讲座。通过优质课比赛和说课比赛等活动的开展。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在学校能生动活泼、健康的学习和成长,每学期初,学校都和每位教师及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学生平安责任书,使安全管理不留死角;二是利用朝会、班会宣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由于我校学生都处在农村,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每年我校都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来我校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大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三是不定期进行学校水、电路、教学设施及教学楼的安全隐患排查,并记录存档,及时作出整改。同时,学校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各种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师生饮食、环境卫生的监督整治工作。学校并根据实际情况备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预案,建立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无安全隐患死角。

四、主要的不足和问题

近年来,我校在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在学校全体教职工的努力下,学校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真正的巩固了“两基”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教师队伍年龄老化现象严重,不能满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缺乏外语、计算机、音体美等专业课程的老师。

2、教学装配滞后、部分已陈旧或与时代不符,跟不上课程改革的步伐。学校可供学生兴趣爱好发展,综合素质提高的器材素材还不丰富。离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

3、办学条件、硬件设施与先进学校相比还有差距。新的教育保障机制保证了学校的运转,但学校发展要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还有距离,特别是学校本部校园小、学生多,影响了教师专业化成长、学生的健康成长。

4、学校特色已经显现,但成为特色学校还需继续努力。

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4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物价局是政府的物价工作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物价工作进行工作评议,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物价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物价工作不断进步的有效途径,也是人大关心支持爱护物价工作的一种体现。我们非常重视这次评议工作,十分珍惜这次评议机会,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并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切实改进薄弱环节,努力加强执法工作,把全市物价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建设和谐荆州服好务。下面我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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