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毛概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乡镇人民教育情况
___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简称,毛概。___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等等。
主要撰写人(组长):xxx 班级:自动化09-1 学号:20xx043117
调查时间:20xx年1月20号—2月15号
地点:xx镇内中小学校
对象:部分中小学校部分老师,学生,部分村民。
调查目的:xx镇是北方有名的工业城镇,自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开始大力发展钢铁工业,并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而xx更是成为了曾经名扬天下的“华夏第一村”。在经历了九十年代的“文革派”动乱,以及亚洲金融危机后,如今的xx早已没有了当年的豪壮的风采。
教育是一个国家和地方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而xx作为中国乡镇企业的先行者,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弄潮儿,以及作为研究中国乡镇企业发展的重要模板。它能否保持强劲发展动力,能否拥有受过良好教育的未来一代: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调查过程:
如今,xx所辖26村街,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几十个。但此次调查由于时间有限,人员有限,调查范围只在xx镇内的几所学校:xx镇中学,津美小学,津海小学。 xx镇中学曾经是全县有名的中学,在九十年代早期的时候曾经有接近百分之八十的升学率(考入我县最好的中学——静海一中),而且几乎年年都有不少保送到天津一中,南开中学等名校,要知道那时候,学校的条件很苦,任课老师的水平更是实在不敢恭维。但是那时候的学生真是“苦”学啊!据很多老师回忆,对那些学生用闻鸡起舞,头悬梁,锥刺股来形容他们,最合适不过。当时各个小学都是和镇中学在同一校区。直到xx年的时候各个小学才纷纷搬走,离开那拥挤简陋的镇中大院。
而如今,我回到我的母校(我的小学是在津美小学读的,中学是在镇中学)。这两个地方我都是很多年没有回去了,而现在,许多我当年的熟悉的东西早已不复存在,一幢幢拔地而起的新教学楼,粉刷的雪白的墙壁,随着生源的不断增加,伴随着大量资金的涌入。如今在xx无论是什么学校,早已没有了当年“寒碜”的景象,都是清一色的气派,豪华。 此次,我更是走访了我们镇曾经最特别的小学——津海小学。之所以特别,因为这里曾经农民工子弟最多的学校。自从xx的经济腾飞以来,大量的农民工涌入,而xx的原住民不过只有几千人,而农民工的数量高达四万人(不完全统计,因为xx有不少民工没有户口。这个数量仅仅指的是在xx镇内工厂的工作的工人)。有了大量的工人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农民工的子女。几年前,曾今一度因为高额的借读费用,以及各种入学门槛而使大量的农民工子女辍学,十多岁就去工厂上班,童工现象非常普遍。而当时的静海小学却独自降低了入学门槛和解读费用,所以当年很多农民工家长可谓是蜂拥而至。
同时,我也走访了当地的一些村民,还有一些外来人员。为的使我的调查更加客观。 调查结果及分析:
曾经的xx,是靠禹作敏等人靠血靠命才把这个江山打下来的,我这样说一点也不为过,如今很多老人如果一回想起当年艰苦创业的景象,都会不由的感慨,今不如昔啊!!!
今不如昔:
今不如昔?我们该如何去理解?禹作敏等那些老一辈的创业者们他们没一个有高中以上学历的,确切的说那些人们当中有好多人连书都没念过。他们就是一群土的不能再土的穷农民,对他们而言,谈什么文化,谈什么市场规律,谈什么市场营销!但是就是这群土农民创造了曾经的xx神话!我也是xx人,我每当想起这,我都非常的自豪。对于xx的辉煌历史,我在此不再赘述。
今天的xx如果从整体的经济规模,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上都已经超过了当年禹作敏“在位”的时候(此人曾以土皇帝自居)。甚至可以说远远超过了。但是因为什么,很多人会这么说“今不如昔”。这是因为如今的xx早已不是当年的共同富裕,而是早已变的两极分化,贫富悬殊;如今的人们早已不是像十多年前的那样,整天拼命干活,为的是集体而非个人,而如今却变得自私自利,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如今的xx早已不是富甲全国,傲视天下而是变的普通,真的是很普通,某种程度来说就是甘于了平庸,就是因为xx自身的弱点,当年的“华夏第一村”在天津这片盐碱地上早已不复存在,而是输给名震世界的“华西村”。 说到华西村,每一个有着荣辱感的xx人都应该多多少少有一些羞耻感,因为当年华西村默默无闻的时候,xx是何等的辉煌。如今华西村无论是在经济总量,人民收入,基础设施,民众文化素质,都远远超过了xx;最重要的是:在华西村,根本就没有贫富悬殊的分化!我完全可以用“根本”这两个字,是因为如果在xx你放眼望去,贫民窟和豪华别墅不过几街之隔,这相差的可不是几百米的距离,而是隔开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我从来不是歌颂派,这只不过是摆在眼前的事实,在此我更是不想提xx某些地方“官僚”的作为,他们根本不值一提。
有人肯定会问我:你上面所说的和你所要探究的当地教育问题有什么关系? 这个很简单,上面所说就是一个大背景,就是我所要探究的xx教育问题的一个大背景。所以下面就是xx如今天的教育状况。 学校已经豪华中带有浮华。
如今的学校设施绝对在全县范围内算是一流的,学校的建筑,设备,教室及其优良,在xx镇内的很多小学都已经配备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但师资力量我没做过详细调查,但是在整个静海县当地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想进像xx这个地方的学校当老师,不走后门是行不通的。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因为随着各个学校的财力渐渐雄厚,聘请一些不错的老师应该是没有问题。总之;如今xx的各个学校的硬件软件可以说是非常非常的好。但是学校在某种意义上的好,真个教育就好吗?
答案肯定是不一定,虽然每次全县召开教育大会,xx的镇教委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受到县里的表彰,因为有升学率做保障。可是,我却从中看出水分!因为;从这些学生的结构来看,70%以上的学生都是外来人员。这个“外来人员”其实是我个人定义的,我认为:这个外来人员分这么几种:
1.外来民工子女,他们都是随打工的父母迁移到这里。
2.蓝印户口子女:我敢说这是像天津这中教育资源丰富的省份所特有的。众所周知,天津的学生考大学就是比山东、河南的考生要容易的多,这是由于中国的教育制度存在很大的不公平性。很多那些来自高考大省的父母就在天津买一处价格不菲的房产,一次换取一个盖着蓝印的“天津户口”,就是为的让子女能有更大的机会考上更好的大学,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3老师,以及技术人员子女:xx曾经花钱聘请了很多优秀的工程师,技师。他们为xx的发展做了很大贡献,他们很多人就留在了xx居住,所以子女也在这里就学。
在xx教学的老师大多数非本地人,他们及其子女是非农业户口。
如果有人仔细看一下每年各个中小学校的那些优秀学生们——他们大多是都是我所定义的外来人员。对,事实就是这样,在今天,撑起xx各个学校的优秀学生们大多不是我们土生土长的本地子弟,而是外部势力。我在此丝毫没有歧视和排挤外来人员的意思,我只是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从xx走出来的学生,对整个xx的学生们而感到悲哀。 那些本地学生们,他们大部分人实在是太不认真学习了!真是太不知道如今的生活是多么来之不易啊。
好在也有不少学习比较用功的本地学生们,有的是因为家境贫寒(贫富分化),有的家境富裕但是却非常懂事。
就是这样,在xx走出去的本地学生,可谓一年不如一届,如果在镇中学成绩名词表上:前茅的很多都是非本地学生,但是倒数的几乎都是本地学生,这真的很令人悲哀。
但是我们能将这种责任归咎于谁?老师?学生?还是政府官员? 这其实还有一个更生深层次的地方值得思考。
富二代现象
可以这么说,在xx亿万富翁,千万富翁真是不少,而家里有个百八十万的家庭更多的是!所以这就涌现了一个富二代的现象,这些孩子和他们的父辈们成长的环境不同,从小就衣食无忧,更别提经受过什么磨砺。对于有些孩子来说“败家子”形容他们最恰当不过。
正如我此次路过各个中小学校的门口,真是别有一番景象啊!在小学里就出现了一对对牵手接吻的情侣,而手机更是流行于小学校园,要知道我在小学的时候,早恋和手机可都是非常少见的东西。而十几岁的小孩混迹网吧,街头打架更是数不胜数。初中生开豪华车四处乱转,互相攀比电子产品,去酒吧,吃西餐;对于一些孩子来说,好像,钱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生来就有,永远用不尽的东西,这些孩子们真可谓“奢靡”啊。
这正是答案的所在,这样的学生能够静下心来,去学习,去读书吗?不可能,根本不可能。因为物质的极大的满足造成了堕落与颓废。而他们的父母大多忙于自己的生意,很少去管他/她们。就这样,这就是多数xx的孩子们,这就是xx的未来,这就是xx的所谓的接班人们,他们的祖辈们艰苦创业的精神呢?曾经的xx人的志气与豪气呢?没有,没有,在他们身上好似都变成了浮云,他们只是趴在祖宗基业上的蛀虫。
结论:
这就是xx教育状况,这就是xx这个号称“天津第一村”繁华背后的景象之一。如果说有什么建议,我觉的还是务实一些的为好,希望政府能在经济建设的同时,在花一点力度关心一下xx的未来——这些孩子们。至于那些父母,我不知道他们能什么时候醒悟,我真心的希望越早越好!至于,xx镇内的各个学校以及政府内部的种种问题,以及对于广大民工子弟就学的种种不公问题,总之都是不公正,这些问题和全国很多地方都类似。所以在此就不多做披露。
第2篇 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调查报告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审判**吸收非专业法官参加审判的制度,是人民司法工作依靠群众的重要形式,是群众路线在人民司法工作中的具体贯彻,是实现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的重要方式和途径。近几年来,各级法院对人民陪审工作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大胆的尝试,推进了人民陪审工作的进展。近年来我院也对陪审工作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
一、我院人民陪审员的组成情况及参与审理案件情况
1、人民陪审员的组成情况
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37人,其中男25人,占68%,女12人,占32%;30岁以下2人,占5%,30-40岁16人,占43.5%,40-50岁16人,占43.5%,50-60岁3人,占8%;年龄最小28岁,最大56岁;高中学历2人,占5%,大专学历21人,占57%,本科学历14人,占38%;待业6人,占16%,农民5人,占14%,职工9人,占24%,干*17人,占46%。
2、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情况其中20xx年,我院陪审员共参与陪审各类案件872件,参与调解各类案件426件,参与审理、调解案件超百件的4人,所参与审理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和参与调解案件的调撤率均超过85%以上。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二、关于我院人民陪审工作的几点做法
1、推上前台,确保三个参与。
一是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决定》。对于涉及专业性强的医疗事故纠纷、金融合同纠纷等案件,以及案件影响较大、矛盾尖锐、有信访风险和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的,要求必须邀请相关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五年共参与审理、调解医疗事故纠纷75件,金融合同纠纷951件。
二是无论是民商案件、刑附民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只要有条件调解和协调可能的,要求必须邀请相关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五年共参与审理、调解刑附民案件138件,行政案件107件,参与执行和解120件。
三是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农民工案件军人权益保护等特殊人群案件,要求必须邀请相关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五年共参与审理、调解涉及未成年人案件83件,农民工案件51件,军人权益保护案件13件。从而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公正性的信赖度,确保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陪审员杨福安,在其老家杨楼、小史店德高望重,家喻户晓,20xx年参审案件197件,调解解决了大量矛盾尖锐的案件。其中,小史店镇寺门村23户村民在**县邮政局揽储员付德成处共存款40余笔20余万元,2009年2月,付德成因车祸死亡,其全家外出。村民向邮政局索要存款,但邮政局以付德成所开具的凭证为存款凭条而非正规存单、存款并未上交邮政局为由拒不兑付。为此,这些村民多次到县委上访,并数次围堵邮政局大门,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极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集体上访。为了调查案情,他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到案发地调查10余次,走访当地群众、村干*和邮政局工作人员60余人,组织调解10余次。终于在8月底使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双方关系一度缓和。但在具体磋商过程中,双方关系僵化,20余名群众情绪激动,扬言上访。为了妥善化解矛盾,杨福安同志一边做邮局工作,让他们进一步作出让步,一边奔赴原告所在村子作协调工作。为了抓住时机,防止发生意外,他两天时间吃住在当地,逐户做调解工作。经过艰苦细致的说服教育,23户村民最终接受了一揽子调解方案,使这起重大群体性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2、延伸舞台,发挥三个功效。
一是发挥矛盾化解功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熟悉社情和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特点,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纠纷从立案阶段就邀请辖区人民陪审员全程、全方位参与调解,确保矛盾纠纷消除于萌芽状态。在全院37名陪审员中,有7名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纠纷逾百件。其中陪审员王朝霞参与121件,杨福安197件,李晓锋105件,陈壮平105件。
二是发挥监督功效。除在审判活动中,确保陪审员在庭前、庭上、庭中的案件情况知晓权、独立表决权、裁判文书审核等权利外,并且在审理案件评查、信访案件评查、五除活动等专项执法监督整改中,积极邀请陪审员参与其中,从而推进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各项监督落到实处。五年来陪审员共参与评查一审案件3400件,信访案件104件,发还、改判案件51件。
三是发挥对青年干*传帮带功效。邀请长期在基层法庭从事陪审工作和调解工作突出的陪审员,对刚从校门进院的青年法官,就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知识,进行一对一和手把手的帮教,提高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陪审员李贞林,****河人,担任**河镇政府村镇办主任多年,人际关系广泛,熟知当地风土人情,办事公道,担任陪审员以来,为法院化解了多起信访案件。上世纪九十年代,**河镇石寨村村民李云献与孙荣卿因宅基地的权属发生纠纷,先后打民事、行政官司,其中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发还重审,两家官司打了10多年,近邻变成了仇敌,双方打官司同时不停地进行上访,给法院施加压力。20xx年,两家又因为仅30公分宽的宅基地发生纠纷,并纠集人员大打出手,随后李云献起诉孙荣卿,要求孙荣卿拆除已经做好的混凝土地基,退还其侵占的30公分土地,而孙荣卿认为该30公分土地的使用权属于自己所有,不予拆除。因两家积怨较深,双方的证据都不是很充足,如果简单的根据证据下判,必定引发当事人信访,如果调解解决效果最好,但是两家均不接受调解,承办法官一时陷入了困境。后来经过了解,原被告都认识陪审员李贞林,法庭随即通知李贞林参与调解该案,李贞林到庭了解情况后,先是以个人身份把原被告分别批评一顿,然后以陪审员身份苦口婆心向原被告讲述各种利害关系及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原被告同意陪审员提出的调解方案,原告同意被告继续建房,被告支付原告500元补偿。但是,就在制作调解笔录时,双方又因一词之争,反悔刚刚达成的协议,被告不同意调解书上关于被告占用原告30公分土地中占用一词的表述,原告坚持必须这样表述,即将平息的纷争看来要功亏一篑,李贞林看情况马上将原被告分开,分别进行调解,以免双方情绪激动时某一方说话过分影响调解。经过反复的推敲、协商,最后将其表述为位于……30公分土地,原由原告李云献管理使用,现归被告孙荣卿管理使用……原被告均予以接受,并表示从此息诉罢访,双方将近20年的反复诉讼,经过这次调解,彻底画上了句号,达到了案结事了。
3、搭建平台,提升三项能力。
一是通过要求陪审员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参加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教育活动,增强人民陪审员对法治的信仰和把握大局能力的提高。
二是通过参加上级教育培训和院内部法官夜校,为陪审员购置专业法律工具书等方式,加大对陪审员适用法律能力的提高,确保在陪审中准确理解适用法律。近年来,共为陪审员购置法律书籍300余套,举办7期专业技能培训,每期培训前均精心准备教案,提前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做好授课准备。20xx年秋季,我院邀请**中院专家型法官何志同志作为主讲,对我院陪审员进行为期3天的第七期专业技能培训,有效的提升了陪审员的参审能力。
三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调解技能竞赛、庭审观摩等形式,着力培养和提高陪审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从而让人民陪审员以坚定的信念、优良的作*、过硬的能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4、当好后台,解除三个后顾之忧。
一是建立人民陪审员绩效档案,从德能勤绩*方面加强管理,对优秀的人民陪审员提请人大予以连续聘用和表彰,增强职业荣誉和责任感,解除陪审员政治上无前景的后顾之忧。
二是成立陪审员办公室,在法院办公房间紧张的情况下,为陪审员配置三间办公室,购置6套办公桌椅,3台联网电脑,300余套法律工具书,解除了陪审员到法院无处办公,无条件办公的后顾之忧。
三是申请专项资金,对陪审员每月进行适当经济补助,以及积极协调兼职陪审员陪审期间本职工作的待遇和时间冲突等问题,加大对陪审员的经济补助和生活关心,解除陪审员生活工作方面的后顾之忧。5年来共筹措陪审经费21万元,其中20xx年,筹措资金6万元,为陪审员进行经济补助。
5、鼓励拆台,发挥三个兼职作用。
一是发挥监督员作用。我院明确规定陪审员必须参审的案件类型及案件数量,同时赋予陪审员监督权,规定其在履职中发现审判程序违法、审判人员私自接待当事人或接受吃请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可直接向监察室反映或报告院长,同时每年还以专会形式听取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审判纪律作*建设。
二是发挥信访员作用。该院根据案件信访户所在社区、村街等实际情况,联系社区附近的陪审员,为信访户提供法律释疑,争取息诉罢访;同时邀请几名经验丰富、法律精通的陪审员参与法院信访接待工作,对与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鼓励陪审员站在信访户的立场为其说话,通过陪审员共同处理信访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发挥宣传员作用。我院不仅通过各种途径提高陪审员自身的法律意识,而且还注重发挥其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鼓励他们向所在单位及周围群众普及宣传法律知识,鼓励陪审员在法制宣传的过程中深入接触打过官司的当事人,对于发现可能存在司法不公的案件,予以大胆揭露,可以向院长直接报告,以便赢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人民陪审员来源不够广泛。目前,在我院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组成中,**及事业单位的*员干*、职工所占的比例较大,其它领域的人员很少,在审理具体案件,特别是一些涉及专业领域的案件时,可选择的余地不大。其中有很多陪审员有自己的工作,不能做到随机抽取立即到达参审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民参政意识不高,积极报名申请选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极少,没有遴选的余地。
二是推荐人民陪审员的单位或基层组织多数是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大多为工会、妇联、共青团、武装部、法院所在地和人民法庭所在地就近乡镇、村组、社区人员,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2、陪审员专业素质欠缺。
一是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普遍缺乏,履职能力不高。《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五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司法行政**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且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法院退休工作人员、检察院退休工作人员、退休律师均作出了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规定,大大地限制了法律职业者的入选,人民陪审员几乎都是非法律职业者,大部分缺乏法律知识,他们虽然与职业法官拥有平等的评议和表决权,但是法律知识欠缺、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的陪审员们,害怕自己的观点不够专业、没有说服力,往往信服于法官的判决,在案件合议时闭口静听的多,分析案情的少;评议表决时随声附和的多,发表不同意见的少。从而自然地产生一种相信权威的心理,没有充分发挥出陪审员应有的作用。
二是部分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够,参审案件积极性不高,甚至个别在职人民陪审员,将陪审员工作当成额外的负担,遇到开庭案件多有推诿。我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在任期内从未参审过案件的有8人,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21%。
3、管理上存在缺陷。
一是人民陪审员的经费落实不到位。《决定》虽然明确了陪审员工作的经费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很难落实,为保证陪审员参数案件,只得挤占办公经费开支,导致管理上的困难和尴尬。
二是上岗培训不够规范。人民陪审员的续职培训未纳入规划。我院组织的对陪审员的自主培训,虽然经过精心准备,但因为没有统一的培训大纲,且经费困难,只得根据其工作实际和特点,开展诉讼实务培训、*洁司法教育和司法礼仪知识培训,时间较短,内容粗略,甚至以会代训,很难达到人民陪审员上岗培训的要求。由于没有续职培训一说,人民陪审员常常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一无所知,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履职能力。
三是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案件的确定方式不尽科学。我院目前的实际情况是:37名人民陪审员中有三分之二为在职公务员,由于在职公务员工作都比较繁忙,能够参加陪审案件的时间少,审判业务庭为确保开庭时间,通常会优先选择有闲余时间、积极性高的陪审员,其余不常参加陪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则淡出了陪审案件工作,这在客观上背离了国家设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初衷,弱化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
四是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无法律依据。《决定》虽然对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方式、任免程序、权利、义务及经费保障等作出了相应规定,但未明确其管理关系。通常的做法是,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参加审理案件时,参照法官法的规定管理,但审判结束,则管理中止。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同样也应与审判员有同等的义务,其在审理案件时违法违纪也应按审判员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办法处理。但目前对陪审员的管理制度不完善,陪审员出现违法审判的无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和追究程序,特别是人民法院无权对其进行*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陪审员陪审义务。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除选任、培训及发放陪审案件补贴外,没有更多的内容,导致部分人民陪审员认为陪审案件差不多就是在法院干计件小工,抹杀了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使人民陪审员逐步丧失了工作的原动力和热情。
五是人民陪审员的激励机制不健全。虽然《决定》第十六条规定对于在审判工作中有显着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但该规定过于原则,应当由哪级法院或**表彰,几年表彰一次未规定。我院在20xx年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尝试将优秀陪审员纳入了表彰范围,共有4名陪审员受到了表彰。
4、法官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认识不到位。少数法官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理解不到位,把人民陪审员当成审判员不足的补充,内心尊重不够,案前沟通少,案后不交流,这也是导致陪审员参审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5、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有待规范。目前,对陪审员工作的理解就是参与审理,很少有尝试让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的。对陪审员工作的理解,不应局限于陪审一词的字面意思,而应从构建司法民主的高度予以认识。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
一是可以强化执行监督,能够有效监督案件执行的各个环节,起到排除地方干扰、增加执行透明度、保证执行*洁的作用。
二是促成和谐执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因其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更容易被老百姓接受,其协助执行法官说服教育,可以使被执行人从心理上减少抵触情绪,从而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提高执行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
三是壮大执行力量。案多人少、一线执行法官压力大是困扰法院工作的司法难题,法院执行工作引入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与案件讨论、执行和解等作用,间接壮大执行队伍,有利于提高法院执行效率。四是化解执行信访。一些案件实际执结率低、执行到位率不高是法院涉访的重要原因,影响司法的社会认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可以结合自身体会向社会宣传执行工作,消除外界对执行的误解,增强司法的权威。
四、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地位,提高认识。《决定》虽对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作了简要陈述,但对人民陪审员的地位仍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许多人对参与陪审员工作的态度不积极,担任陪审员后,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若有冲突,必将推脱陪审职责。甚至有些人把陪审员当作一种荣誉,没有真正认识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实质。这些都说明法院对陪审员制度的宣传还不到位,普通公民没有深刻认识到身为陪审员的神圣使命和重要性。因此在明确陪审员地位的同时,必须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扬人民陪审员中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可以结合法院的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将有陪审员参加的案件带入群众中去,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热情报名,踊跃参与的氛围。
2.从严选任,强化培训。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从源头上引进一批热爱陪审事业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是充分发挥我国人民陪审制度价值的关键因素。在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时,要制定科学的选任程序,明确选任标准,把道德标准﹑社会阅历﹑文化素质﹑法律素养等作为选任的重要内容。在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乡镇法庭可以适当的降低文化标准和法律素养标准,选任一批在当地威望高﹑道德品质好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选任过程中兼顾合法性和合理性,在符合任职标准的同时,还应当选一些了解社区民情的基层组织工作者。定期对陪审员进行教育培训。定期组织陪审员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开庭观摩、专题讲座、座谈等活动,让陪审员学习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并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必要的考核,持证上岗,不断提高陪审员的素质,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从而保障人民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真实发挥作用。
3.建立人民陪审员考核机制。同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对陪审员的监督,由人大机构(如法工委)负责监督管理或者设立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人民陪审员监督管理机构。对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未尽职责或违法行为,由受到其行为损害的诉讼当事人提出举报,然后由人民陪审员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进行调查和处分。人民陪审员因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或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与职业法官一样处理。人民法院的职能部门应定期会同业务庭对每位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工作情况、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审判作*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报人大常委会,并提出批评或表彰的建议。
4.建立人民陪审员专管机构。可以参照律师协会的方式方法,建立人民陪审员专门管理机构,达到管理、监督、保障一体化的职能地位,辅助人大从事人民陪审员审批工作,监管法院聘任陪审员,保障陪审员的经费补助,监督陪审员参审权利的行使。专管机构还可以定期举行专业性较强的培训活动,规范对陪审员的教育,在减轻了法院培训负担的同时也增强了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使整个陪审员管理模式驶入正规化轨道。
5.调动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法院应当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办公条件,我院虽然为陪审员提供了办公室、办公桌椅,基本达到了法官的办公条件,但在很多方面做的还不够。为使陪审员真**心履行陪审义务,法院还应当切实落实合议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及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同等权利的原则,对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发言,给予充分的尊重,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查、阅卷等。这样做使陪审员有责有权,有利陪审员责任心的增强和积极性的提高。
6、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的机制。一是加强立法。通过完善立法,明确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权利,单独从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角度选任人民陪审员、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义务和权利;明确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范围,比如规定在涉访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案件、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涉及专业技术类等执行案件中,应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以解决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随意性。二是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保障机制,根据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调解能力,充分发挥其能力和优势,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效果。对于执行异议等裁决案件符合公开听证条件时,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参与,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的独立性。
总之,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项富有鲜活生命力的法律制度,有其重要而现实的意义。如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真正地发挥其积极的作用,需要各级法院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如今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司法公正有了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我们不断挖掘和拓展人民陪审员的职能,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3篇 政协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政协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政协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人民调解是基层组织化解纷争的主要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服务中心、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根据市政协常委会的工作安排,11月中旬,市政协专题调研组在刘智勇副**的带领下,深入市司法局和芦溪县、莲花县的部分乡镇、村,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各地司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
1、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市共建立了各类人民调解组织867个,其中乡镇街调解委员会54个,村(居)民调解委员会720个,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60个,区域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19个,其他调解委员会14个,基本形成了以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和维稳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2、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规范。
全市54个乡镇基层司法所全部升格为副科级建制,40%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有标识、有固定调解室、有印章、有文书档案、有统一台帐的“五有”要求。二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充实。
全市各县区都推行了人民调解员选任制和首席调解员制,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结合农村两委换届的机会,选聘了一批群众威信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5329人、人民调解志愿者2200余人,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调解员队伍。三是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在“防”字上下功夫,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了防控矛盾纠纷的预*机制、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每月一次矛盾排查制度、岗位责任制、重大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信息报告、纠纷调解督办等一系列制度。
3、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不断创新。上栗县各乡镇建立了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题的矛盾调处中心,实行“一个窗口接待、一道程序办结、一套方案考评”,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的相互推诿、敷衍了事的现象;芦溪县以典型促工作,今年县委县政府组织了全县的“十佳调解员”评选活动,将人民调解员与全县的纳税大户一起进行表彰;芦溪县宣风镇将人民调解作为自己的一块品牌,今年2月,成立了全省首家以基层调解员命名的“杨斌圣工作室”,8个月来,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余起;莲花县高洲乡将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村民遵纪守法意识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将祭祀先人的祠堂作为法制宣传的基地,将法律搬入祠堂,在潜移默化中将法律知识渗透到群众心中。
4、“三调联动”初步形成。“三调联动”是指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联动的工作方法。
我市的“三调联动”已初步形成,人民法院将民事纠纷、故意伤害、交通肇事、侮辱等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纳入调解范围,建立了诉前告知、诉中委托和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等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在处理民事纠纷、轻伤害案件、治安处罚案件时,采取轻伤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复杂纠纷实行派出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调解等方式,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良性互动。今年1-10月,“三调联动”共调处纠纷2183起,办结1969起。
5、调处领域不断拓展。随着形势的变化,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已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损害赔偿等民间纠纷拓展到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土地承包、环境保护、企业改制、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热点难点问题,,我市市、县两级还组建了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
三年来,我市年均调解矛盾纠纷1万余起,仅今年1-10月,全市各级调解委员会就排查矛盾纠纷8796起,调解成功8604起;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矛盾2442起,调处成功2352起;制止群众性械斗38起;防止群众性上访106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65起,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逐步显现。
二、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虽然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存在不足。总体上看,我市各级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是重视的,但不可否认,有些部门和领导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及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第一道防线”的重要性仍认识不足。
虽然我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也涌现了杨斌圣和安源区青山镇等一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全省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但至今为止,我市尚未召开过专门工作会议,对这些经验进行总结,对这些先进进行表彰。
2、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一是管理体制不顺。
基层司法所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主阵地,目前只有芦溪县实行了以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其他县区司法所的调解人员经常还要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外的工作。二是人民调解组织还存在“空档”和“盲点”。
几乎所有的民营企业都没有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一些国有、集体企业由于改制等原因,人民调解组织处于瘫痪状况。三是调解员素质有待提高。
懂法律知识的专门人才缺乏,依法调解、熟悉人民调解技巧和方法的调解员不多,有些工作还是依靠个人的威望进行调解,一旦出现复杂的涉法纠纷和突发性矛盾纠纷,就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调处。四是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还停留在司法行政**内部,与基层法院联合培训的机制尚未建立。
3、“三调联动”对接机制仍有待完善。“三调联动”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仅仅依靠司法部门牵头、协调难度较大。
由于缺乏有力协调和相应的措施,目前司法、法院、**和信访等部门开展调解工作更多的还是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真正意义上的联动、对接还没有形成。
4、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仍较薄弱。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已成为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是调研中普遍反映的问题。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包括司法行政**的指导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三部分,尽管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179号)要求,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但市、县两级财政均未列入预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员的补贴经费也难以得到保障,相对而言,莲花县的高洲、六市、琴亭等乡镇解决得比较好,但也只是从农村村委会干*的转移支付中统筹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与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有“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之称的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具有及时、快捷、经济、简便等优势,有专家称,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相比,所消耗的人力和物力之比是1:7。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有利于将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民间、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民间纠纷的激化,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上访、预防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只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和基础性作用,才能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只有做好了人民调解工作,才能推进社会的稳定;只有做好了人民调解工作,*政领导才有精力抓经济。二是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一定的版面和时段,宣传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宣传广大调解员作出的无私奉献和工作业绩,通过宣传,使人民调解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
三是要推广芦溪县的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十佳人民调解员”,坚持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会,宣扬和推广杨斌圣、廖湘志等一批全国、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验,表彰一批人民调解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局面。
2、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一是逐步理顺基层司法所的管理体制。
基层司法所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建立以县区司法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有利于调解队伍的相对稳定,有利于人民调解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开展以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调解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法院旁听等活动,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调解技能。
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能,积极参与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组织他们旁听案件审判,安排他们参与庭审前的辅助性工作,并选择部分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改善调解员队伍结构,广泛吸收律师、政法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和检察官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热爱调解工作的调解队伍。
四是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在消费者协会、大型集贸市场等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展专业性调解组织,以适应新时期化解复杂性矛盾纠纷的需要。
3、完善机制,建立“三调联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格局。由市委政法委、综治委牵头,协调司法、法院、**等部门积极探索“三调联动”的对接模式。
湖南的经验值得借鉴,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关键要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统一组织体系,由市委、市政府两办下文,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建立“三调联动”工作领导机构(联调处)和办事机构(办公室),由政法委**任联调处主任,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二是统一工作模式,既建立诉前引导调解、诉中委托调解、**派出所移送调解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组织调解的联动工作模式;三是统一工作平台,在县(区)法院、基层派出所和司法所建立调解室,名称统一为“某某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某某法院(检察院、派出所)调解室”;四是统一操作规程,对受案范围、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工作要求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只有三方积极协调配合,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动和对接。
4、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人民调解的性质决定了这是一项需要政府“花钱买平安”、“花钱买服务”的工作,应认真落实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精神,将司法行政**的指导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同时,推广莲花县高洲、六市、琴亭等乡镇的经验,将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纳入村委会干*的补助范围,在农村村级转移支付中统筹解决。
第4篇 关于实施《_____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6月6日至7月28日对我市实施《_____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这次检查,在各县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2个检查组,分别下到xx区、xx华侨经济开发区、xx县进行重点抽查。在重点抽查之前,检查组还专门听取了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实施保护法的情况汇报。检查期间,检查组认真听取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保护法的情况汇报,并与县区有关部门领导、归侨侨眷干*职工、归侨侨眷代表座谈。此外,检查组还深入基层,分别走访了xx区华侨中学、xx华侨经济开发区淀粉厂、四塘农业分公司、xx县壬庄乡帮亮村难民新村、田七场等。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还向县区人民政府反馈检查情况。这次检查,在市、县区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检查中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保护法的主要成效
检查组认为,我市在贯彻执行保护法工作中,各级领导干*大多数做到了认识到位,各涉侨部门和单位、侨务工作者都能做到依法护侨、为侨服务,并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广大归侨、侨眷以及所在单位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侨心稳定。各级政府及侨务部门工作基础扎实,有特色,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侨力资源得到开发,侨界优势得到较好的发挥,侨界力量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在引资引智和扩大对外开放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并且是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法在我市的实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保护法宣传得到加强,广大干*群众的涉侨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保护法的宣传、学习。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座谈讨论、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组织广大干*群众宣传、学习保护法。市外侨办等市级五侨部门为做好新修改的保护法的宣传、学习,联合召开了学习座谈会。按照工作职责,有关部门不仅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开展保护法宣传,还印制各种保护法知识读本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上下结合、广泛深入的宣传、学习,保护法的权威性得到进一步树立,广大干*群众特别是归侨侨眷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保护法的贯彻纳入了各级行政、司法部门的业务范围,有效地保证了保护法的落实
各级政府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以侨引侨、以侨引外”,扩大了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具体工作中,各级政府把侨务部门贯彻涉侨法律、法规,落实侨务政策和为归侨、侨眷服务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促进了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侨务部门加强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了市级五侨联谊会等工作制度,形成了动员各方齐抓侨务工作的良好局面。市、县区两级法院、检察院在审理涉侨案件中注意了侨情特点,实行涉侨案件领导负责制,指定专人优先办理。各级侨联组织依法代表侨界利益,积极维护侨界合法权利,在侨界的威信不断提高。
(三)加大了维权力度,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我市现有归侨xx人,侨眷xx人。重点分布在xx等县,除部份在厂矿企业、**单位外,大部份分布在农村。保护法颁布后,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非常重视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使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1、归侨侨眷在政治上依法享有参政议政的平等权利。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工作中,注意培养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交往、活动能力强、有事业心、文化素质高的归侨侨眷作为参政议政对象,并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表现,把政绩突出、协调能力较强的归侨侨眷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级部门的领导。据统计, 目前,我市归侨参政人数有13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0人。侨眷参政人数有45人,其中: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24人。其中xx区的廖国琴、黎志英、张意山、xx县的黄意德、黄玉梯、黄丽圆、韦启东、xx县的廖观生、徐远祥、xx县的周应城、xx县的梁美丽等归侨人员和 田林县的钟诚、李丽明、石明、雷俊杰、农彩桂、李金凤、xx区的温秀云、陈金元、xx县的郑香琴、xx县的周德刚、刘守勉等侨眷,在不同的岗位上,勤奋学习,积极参政议政,献计献策,为当地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5篇 2019年基层人民生活幸福指数调查报告
xx年7月15日-7月20日,我院基层幸福小分队前往浙江省诸暨市以及火车货运东站开展以“基层人民幸福指数”为主题的调查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关注诸暨火车站货运东站的卸货工人的生活现状,期望从调研中获得中国经济脉搏跳动的节奏,感知多样的人民生活状态。
第一站:诸暨市牌头镇
7月15日,小队人员早早地坐车来到浙江省诸暨市牌头镇。通过乡村走访的形式,了解当地的发展状况,并与村民交流,通过这种形式了解在农村居民眼中的幸福。小队在分别采访了学校工地的施工人员,奶茶店的老板以及几位坐在家门口的老人,请他们谈谈了对幸福的理解和看法以及对现在生活的一些评价和理想的幸福的差距。
第二站:诸暨市城关
7月16日,伴随着早晨的清凉,我们基层幸福小分队来到了本次调研的第二站——诸暨市城关,继续我们的走进基层之旅。他们或是街头的一个环卫工人,或是街边的一个修自行车的叔叔,抑或是一个个路过的爷爷奶奶,他们也许生活平凡但他们的嘴角总是洋溢着幸福的微笑。虽然我们所遇到的每个人并不都是快乐的,但是我们衷心希望我们的出现能使更多的人关注基层的生活,为基层的幸福建设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将幸福播撒基层的土壤。
第三站:问卷调查
7月17日,小队一起设计了一份问卷调查,希望通过问卷的形式能让小队更好地了解基层,了解他们的生活。
7月18,19日,队员们发放并整理了的问卷,小队人员对收到的问卷进行了数据汇总和分析,并做出了相应的总结,最后规划了本次调研的最后一站——诸暨市货运东站,去探访最基层装卸工的生活。
第四站:诸暨市火车货运东站
7月20日,小队人员坐车来到诸暨市火车货运东站,与货运东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了解近年来火车站的运营情况以及近年来火车站对装卸工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的改善情况。实地考察装卸工的工作环境和食宿的情况,并且采访该站的装卸工的生活情况水平,了解普通装卸工人心中的幸福认知。整个采访过程中,所有采访对象都十分配合,向队员讲述了他们的生活和对幸福的理解。
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大为提高,伴随而来的价值观人生观和生活方式的变迁对当代中国人特别是青年人幸福观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中国人产生了新的选择困惑和幸福困惑。此次活动不但体现了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也锻炼了当代大学生的意志,使小队人员对幸福和我们应该怎样努力有了更好的理解。
第6篇 有关“我国农村人民医疗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
1:有关背景及实地调查情况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农村建设逐渐成为最重要的工程之1。其中,发展并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已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最重要措施之1。自xx年以来,我国1直提倡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卫生体制进1步完善,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农村医疗保障的重要方面。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乡的推行情况,借“101”长假之机,我回到老家横河村,作了1次有关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通过走访、同村民交谈、填写问卷等调查形式,我对全村的医疗保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每到1户,村民们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对我的提问是有问必答。但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此次的调查人数较少,共计47人。但以点盖面也充分表明了横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现状。以下是调查的基本情况:
1、村里共有1100多人,其中95%以上的村民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被调查的47户农户看,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45户,占调查户的95.74%。
2、大部分参加农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调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45户农户中有44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只有1户觉得勉强承受;没有1户觉得缴纳的费用不能承受。
3、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程序过于复杂,10.8%的参加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在被调查的47户农户中有38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占被调查户的81%;有4户认为设置程序过于复杂,占被调查户的8.5%;有5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占被调查户的10.5%。
4、86.5%的参加农户知道身边确实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明显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参加农户表示不知道。
2:xx年至今“新农合”在本地的推行与发展
除了走访村民之外,我还向村委咨询了下有关情况,并特地查阅了本市及横河村隶属的飞云镇的有关具体政策和医疗设施,以及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的点滴变化。
本村从xx年开始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至今已推行4年。xx年之前,统筹资金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5元,各级财政补贴25元;从xx后,统筹资金调整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参合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核销下有起报点、上有封顶线,采用“当年累计、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对于5种特种病,补偿比例为20%,全年每人报销最高总额为xx元。并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报销比例从20%—50%不等。门诊医疗费的小额补偿采取即乡镇卫生院对本乡镇的参合农民凭证看病给予门诊所有费用10%的优惠。此外,参合者每两年还可到当地卫生院免费常规体检1次,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据了解,xx年,本地的的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发生了1些变化:瑞安市为有效提高受益面及补偿水平,根据“以收定支,保障有力,略有节余”的补偿原则,对住院补偿方案进行完善:
①市外医院住院可报费用按70%标准计入市人民医院补偿基数
②中医中药住院可报费用同段别补偿增加20%。
3门诊优惠定点单位为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和片区医院,目录内药品乡镇卫生院优惠20%,中心卫生院和片区医院优惠10%;提高门诊优惠基金为人均8元(按门诊刷卡人次,每次最高补助8元)。特种病按25%补偿计算,年度封顶额3000元……
通过各种调整政策,抱愧普通门诊的优惠,特种病门诊的报销,尤其是起报线的下降,直接扩大了受益面,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此外,近段时间,瑞安市不断地健全结报网络,积极服务群众,使参合人数又有很大增长。为了提高结报时效,市农医办在全市设立7个片区临时结报点。这1措施,也直接方便了村民的报销。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横河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xx年1季度补偿共有25人次报销,报销金额累计达20653.05元。可见,这1医疗制度的实施还是真正落实惠及于民的。
3、“新农合”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民们对这1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呼声很高,但在调查过程中我还是听到了1些消极的声音。下面,我把被调查的农户中反映最强烈的极大问题列举出来进行探讨:
1.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上,很多农民基于过去的经验,对政府的信任度不高。在横河村的第1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筹资这1环节出现了1定的困难。尽管村中干*将宣传做到每家每户,仍存在很多盲区无法将资金统筹到位。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3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白交。
2、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知半解。从调查和座谈中我了解到,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手续等知之不详,导致农民普遍觉得报销手续10分繁琐,有的农民原本自认为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不到补偿。
3、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从被调查的47户情况看,有10户觉得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占被调查户的21.3%。其他农户虽不这么认为,但从座谈中我们了解到,他们在村卫生所看病后立刻就能得到报销,但去镇里或区里看病后报销医药费就没那么容易了。
4、定点乡镇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并且费用高,服务水平差。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村卫生所,因为他们觉得村卫生所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农民普遍反映:在定点的乡镇医院就医,因医药费偏高,即使能得到补助,自己也要支付相当多的部分,得不偿失。
5、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卫技人员缺乏、素质普遍不高,医疗设施陈旧,农民群众不能从乡镇卫生院得到正常医疗保障。这也是农民群众反映最为迫切的问题。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民群众第1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幅度最大。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农民群众不但没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减轻医药负担。
4:对进1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建议
1、深入宣传发动,进1步提高农民群众参合积极性。可以从以下3点做到:1抓住典型并以多种方式宣传农民受益事例。2要通过补偿公示来宣传,特别在村1级要定期向农民公布补偿兑现情况。3要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医保政策(如: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审核结算流程等)。通过宣传能够使医保各项规定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打消各种顾虑,提高参加新农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进1步完善制度设计。1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农民的覆盖面。2是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多方面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才能真正有效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3、简化报销途径。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医疗补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感和参与程度。尤其是在制度开始初期,取得农民信任显得尤为重要.及时报销小额费用,可以通过把补偿过程转入管理部门的内部循环系统完成.如由财政统1拨款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在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对参保农民建立家庭名册、健康状况、结算补偿金额等基础性数据,农民可随时查看。当农民住院看病时,直接按规定实行电脑结算.补偿部分由医疗机构定期汇总统计上报,简化农民的报销手续.
4、加强对“农医”的培训,提高其服务及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5:本次调查的感想
在几天的社会实践调查中,我感受到了农村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伟大成果,这也是1个非常值得我们研究探索的问题:新农合与社保并轨;新农合属于大社保,并轨运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网络、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做到资源共享,完善整个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同时,在调查过程中,我发现了“新农合”在实施中遇到的1些困难和问题,也深刻体会到农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许多参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这1政策带来的优惠……当然,每1项新的政策的实施总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1些问题。出现了问题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认识到问题,了解存在的困难,要想方设法去更好的解决好问题。农村医疗制度建设需要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也需要全体农户提高自身医疗意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决农村落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早日实现农村小康社会。
第7篇 关于人民文明调查报告
xx县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是于xx年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的,讫今已第14个年头。期间,经历了四届领导班子的更替和传承。在文明单位建设方面,历届*组一班人认识明确、思想统一、思路清晰、密切配合,紧紧围绕**文明建设,在检察**工作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坚持与时俱进,持续不断地采取全方位的有效措施,适时地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需要,赋予新的内涵,注入新内容,使我院文明建设取得了一步又一步的可喜成绩。特别是xx年换届以来,以李发恒检察长为首组建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确立了以‘素质强检人为本,业务立检法为本,公正执法民为本’为建院方针,以‘强化硬环境,致力于软环境,精心打造特色检察文化环境’为切入点,以‘执法无私,护法无畏,奉献无悔’的‘三无’境界,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优良’的检察队伍,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建设具有平遥特色的学习型、专业型、服务型先进检察院的工作思路。为了贯彻这一工作思路,检察长李发恒在今年年初的*组会议和全院工作会议上,响亮地提出:文明单位建设,反映了一个**的文明程度,我院已经连续13年保持了县级文明单位,今年我们的目标是使我院进入市 级文明单位的行列。通过全院干*的拼搏创新,奋发进取,使我院的面貌焕然一新,各项检察工作提速升位,取得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一、班子建设方面
班子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核心。xx年8月,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完成了本届领导班子的换届。面对检察工作迎来的科学技术不断更新、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的机遇和挑战,“建什么样的班子、带什么样的队伍,如何创建自身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新世纪、高素质检察队伍,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成为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重点。院*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广开言路,全院达成共识,在传承历届领导班子优良传统和智慧结晶的基础上,确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总体布置、有项目内容、有落实措施、有制度保障、有总结考评,使**文明建设形成了经常化、制度化的新格局。
为保证文明单位建设有坚强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班子成员先从自身做起,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结合今年全国检察**开展的引深‘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和“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从三个不同角度针对性地提出了“如何在实践中践行‘三个代表’和‘两个务必’?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如何从思想上提高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的意识?解决如何执法的问题;联系郑培民事迹,如何争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解决如何做人的问题”三个讨论题目。把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统一、提高到“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上来,统一、提高到“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重、自*、自励、自尊、自爱,在执法中一身正气、无私无畏、刚正不阿、敢于碰硬、执法如山,象郑培民同志那样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上来。在两项活动中,通过潜心学习,自我解剖,诚纳意见,认真整改,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班子成员通过坚持每半年一次*组***,及时解决班子中容易滋生的各种问题,狠抓了“一课三会”制度的落实,不断加强*组的思想作*建设。在两项活动的整改阶段,*组通过***的形式,开展了认真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使院领导班子达到了空前的团结。通过每月一次的*组中心组学习,使班子成员解决问题、团结协作的能力大大提高,创新争先意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院*组郑重地向全院宣布了“五带头”承诺,“请向我们看齐、请对我们监督”,拉近了同广大干*的距离,向心力明显增强。大大地提高了班子成员的工作激情,*政勤政成为班子成员的自觉行动。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在广大干*中潜移默化,为全院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治组织基础,同时成为我院文明创建活动的宝贵财富。
二、队伍建设方面
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关键。队伍素质的高低、好坏不仅事关检察**的文明建设,更事关检察工作的全局。因此,近年来,我院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创建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作为**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放在重要位置。
xx年,为了贯彻年初提出的工作思路,我们在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抓班子、带队伍、夯基储出亮点”的口号,从班子和队伍入手,突出抓了职业道德建设,业务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和形象建设。我们坚持“三为本”的建院建队方针,坚持*组、支*、纪检、政工、中层干*“五位一体”的政治思想工作机制,以实现公正执法为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广大干*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
——在提高队伍政治修养方面,以制订的《xx年度政治教育规划》为依托,通过“三种”教育形式,即:指导性教育、自觉性教育和无意识教育,使全体干*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通过有计划、有安排、有形式、有阵地、有效果的政治思想作*教育,培养广大干*爱岗敬业的优良品质、克己奉公的奉献精神和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使我们的干*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实现对*忠诚、对人民忠诚,从而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在提高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方面,我们坚持以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为检察队伍业务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一方面,我们拓宽教育渠道,发展学历教育,在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院*组合理安排,优先投资,使全院形成了远程、自考、*校等多种深造渠道“你追我赶,不甘人后”的良性竞争。从一九九九年六月,全院干*100%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以来,在我院又掀起了新的向本科学历深造的高潮,截止目前的统计:全院达到大学本科学历的人数已达到23人,占到全总人数的46.94%;还有12名干*正在攻读本科,占到全总人数的24.49%。有两人取得续职资格。到xx年,我院检察人员大学本科学历的比例将达到100%。另一方面,我们以制订的《xx年度业务培训计划》为依托,通过以指导性施教、自学性学习相结合为原则,开放式教育为形式,利用周三阵地,贯穿业务主线,抓基层、打基础,大练基本功,全面提高干*业务素质,保证能够正确履行检察职能。
——为了规范和约束队伍执法行为,实现勤政、*明,忠于法律,忠于事实的要求,我们以机制管理和制度建设为依托,把依法建院与创新发展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动力,实现检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与时俱进,在全院全面推行“双责任制”。一是岗位目标责任制,由检察长、各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从综合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个方面详细规定了各科、室、局、队的工作任务及岗位目标,形成了职责明确,责任到头,权利相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是紧紧围绕领导干**洁自律、预防和查处干*违法违纪、纠正检察行业不正之风三项任务,出台了《平遥人民检察院xx年度*风*政建设和反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在全院全面推行*风*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签订了《*风*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增强了广大干*正确运用检察权力的自觉性。
第8篇 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法工委于9月中旬,深入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案卷等方式对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___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两法”修改的有利契机,不断深化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思想认识,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职行权,在安排部署、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其中,国有财产保护领域x件,社会保障救助领域x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x件,发出检察建议x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x件,县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x件,已获法院当庭判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位于全市前列。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检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任务。良好的开端极为关键。县人民检察院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将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专门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整合民行、环资、侦监、公诉、控申等业务骨干,确定3名员额检察官成立公益诉讼检察组,专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并配备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设备,为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提供充足的技术保障。
(二)抓实工作重点,积极办案。通过强化案件线索排查和落实诉前程序,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职责,针对行政不作为或者适格主体缺失,严格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有力督促行政**依法履职,强化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如提起的商城县林业局对陈杨非法占用鲇鱼山湿地违章建房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案。经向省检察院呈报并获批复,已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三)主动沟通协调,完善制度设计。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过程中,主动向*委汇报工作进展,积极争取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及审判**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为公益诉讼工作具体实施赢得了较好的执法环境。
三、存在不足
(一)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检察**开展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工作,法律规定较为笼统,尚未制定实施细则等具体规定,公益诉讼工作迫切需要具体制度的规范。实践工作中,无论是与行政**、人民法院的衔接,还是检察**内部的操作,都还存在缺乏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一是线索发现及转化机制不畅。特别是检察**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有效的线索移送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缺失,直接导致信息不对称,公益诉讼案源少的问题突出。二是受制于行政案件审判职责异地归划,变相增加了公益诉讼成本。三是公益诉讼工作调查取证涉及到一些勘验、鉴定的问题,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大多需要专业鉴定机构或专家鉴定损害后果和修复费用,检察**既没有这方面的技术能力,也没有这方面的经费,与相关鉴定机构和专家的评估鉴定共享机制缺失。四是生态环境赔偿金、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如何追缴、如何管理使用等问题也缺乏明确的制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