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2019山西吕梁煤焦化企业调研报告
观点:煤、焦供应过剩预期加大,价格重心或将继续下移,双焦市场核心矛盾在于供需失衡及资金紧张
焦煤方面:调研煤企的实际生产能力远超核定生产能力,且山西整合矿即将进入投产高峰,未来2年的市场供应端压力仍较大;调研中焦煤生产企业均表示目前煤炭销售已经处于亏损状态,后期企业能否生存,需要拼资金、拼管理、拼文化、拼底蕴。
焦炭方面:调研发现晋南地区的焦化企业两极分化越来越大,调研焦企厂内焦炭库存现维持高位,且限产幅度低于我们预期;后期焦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链较弱的焦化厂限产比例将逐步提高,焦副产品做得好的焦化厂将维持70%以上开工,且考虑到钢材市场没有明显好转、对钢铁落后产能的淘汰执行,焦炭下游采购需求下降或将成为必然,焦炭供应过剩问题将愈加严重。
资金方面:调研中发现无论煤企、焦化厂都面临四大行抽贷、资金难贷、放款拖延等问题,企业资金紧张或将成为xx年的新常态,减薪、裁员、拖欠工资现已成为普遍现象;根据调研情况分析,经济下行周期中产业链自下而上对原料端的打压将愈发明显,未来两年山西煤炭供给仍将扩大,煤、焦价格重心下移或将持续。
某民营焦化厂:
1、 企业概况:
公司现原煤产能630万吨,洗选煤能力520万吨,焦炭产能240万吨(属捣鼓焦炉,三个焦化厂产能分别为60万、80万、100万),焦油深加工15万吨,甲醇20万吨,物流车队400多辆,同时发展煤电产业,员工1万多人。
2、 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关于开工库存:
xx年焦炉综合开工率保持在80%左右;xx年第一季度焦炉平均开工率70%左右,3月开工一度降至50%;后期开工为摊薄成本,增加化产深加工产品附加值,低位开工负荷将保持在70%;库存方面目前厂内保持低库存(2万吨以内),因为企业以汽运为主,所以冬季受天气影响较大,库存在该时段也处在一年中的高位;生产策略目前公司以销定产,开工主动调整和被动调整相结合,三厂配合生产,灵活操作;以1万吨仓单为例,从订单到入库的生产周期为2周左右;
关于盈亏状况和成本占比:
目前企业吨焦处于亏损50-100元状态,据调研了解,该企业目前各项成本占吨焦价格比重如下,原料占55%、物流占15%、人工占15%、税负占15%。
关于下游市场:
该企业焦炭目前主要销往河北地区,以首钢、河钢等中大型钢厂为主;且销售多以直供为主,账期保持动态管理,回款账期平均保持1月以内;甲醇现主要销往河北、河南地区;焦煤暂不外销,供自家焦化厂消耗;电煤除自己的电厂自用外还有部分外销,以公路运输销往周边及山东等地区;
关于资金:
四大行收紧银根,企业资金紧缺问题仍没有办法解决,且受邢利斌案影响,公司目前艰难维持正常运转;值得一提的是,调研企业的凝聚力很强,虽然目前企业资金紧张拖欠员工6个月工资,但没有一个员工离开或不理解。
3、 企业对金融工具的应用:
公司高层在现货市场低迷背景下对期货板块的发展较为重视,多次向集团总部申请资金运作,于xx年10月成立期货部,并以小资金进行运作,主要以投机为主,对于参与套保、交割等表现较为谨慎。
4、 新环保法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对环保问题比较重视,也在环保设备方面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并认为环保法严格对企业而言是有利的,可以为企业建立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平台;同时新增的环保投入成本折合到吨焦生产成本,每吨增加了12-17元之间。
5、 交通运输情况:
目前运输多以公路运输为主,其优势在省耗小,付款方便,以月结为主,成本在180元左右,山东地区运输成本降18元左右。
铁路方面,虽然企业对其比较青睐,但其运输损耗较大且付款装载方面有限制,以短倒为例,该焦企到最近火运站台的短倒费用为40元/吨,费用较高;虽然最近一直在说中南铁路开通后线路较广,但其各站点设施并不完善,许多设备较老旧且市场化开放程度不高;比较运输成本方面,中短途汽运仍占优势。
某民营煤矿
1、企业概况
企业目前多元化发展,集原煤采掘、精煤洗选、酒店管理等一体。现有煤矿4座,核定产能400万吨/年(90、130、60、120),实际生产1200万吨/年;洗煤厂4座,均为重介洗选工艺,生产产能1800万吨/年(480、960、240、120),集团目前员工1万余人。
2、生产经营情况
企业目前煤矿满负荷生产,洗煤厂开工50%;
目前企业的主打产品为s1.6mt10a11v25g85y16主焦精煤,目前车板售价480元/吨;
企业下游市场比重分析,山西25%、山东70%、河北5%;目前企业的客户群体以焦化厂钢厂为主,如山东荣信焦化、铁雄焦化、泰山钢铁、沙钢、八一钢铁、金能科技等;另外本地电厂也占其市场份额的相当比重。
3、销售盈亏情况及对后期市场看法
因为资金紧张,当前企业焦煤销售基本以预付为主;因煤质、供应量稳定,企业优质客户众多,销售目前压力不大;但企业吨焦煤处于亏60-100元的状态;后期市场,企业负责人认为6月焦煤价格会反弹20-30元/吨。
4、税费改革对企业影响
目前乱收费情况基本上杜绝,但是不合理的收费变成合理的税收,企业实际吨焦成本增加10-15元/吨,后期盈亏压力仍较大。
第2篇 焦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市是全省两大焦化基地之一,焦化产品在省内、国内乃至国际上享有盛誉,在我市工业经济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焦化行业发展现状
(一)“十五”期间焦化产业发展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进步,使焦化行业的产业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焦化行业经历了从小机焦到大机焦、从小规模到中等规模、从点多面广到集约经营、从粗放生产到清洁生产的多方面转变,基本形成了规模适度的产业结构,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
1、支柱地位得以巩固。我市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以主焦煤为主的煤炭资源是我市发展焦化行业的主要优势,经过“十五”期间的结构调整,已经成为全省两大焦化基地之一,在国内、国际都占据一席之地。我市焦化企业在20xx年共有116户147组焦炉,产能达到4596万吨。经过清理整顿,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焦化企业102户132座焦炉,产能4393万吨。20xx年全市生产焦炭2173万吨,占到全省7151万吨的30%,全市外销焦炭800万吨,占到全省外运量的20%,全市规模以上焦化行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46.7亿元,约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0%,已发展成为工业经济三大支柱产业之一。
2、产业素质进一步提升。“十五”期间,我市先后开展了取缔土焦、改良焦和淘汰落后小机焦等整治行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有一定规模的大机焦企业逐步得以发展,产业整体素质得以提高。一是通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和开展焦化行业清理整顿,进一步采取了总量控制和淘汰落后的措施,使全市焦化行业产业结构得以明显改观。截止20xx年底,全市大机焦、小机焦的比重达到75:25,基本消灭了改良焦。二是企业规模不断壮大。随着关闭改良焦和小机焦,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大机焦,焦炭化产品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行业进入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三是焦化产业布局日趋合理。经过清理整顿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基本形成以洪洞、古县、尧都、襄汾为主的产业布局,产业布局适度集中,为发展焦化化产品加工奠定了基础。
3、产业管理法规政策日趋完善。随着焦化技术的发展和焦化行业地位的日趋重要,市场机制下吸引大量的资金投入,从而冲击着不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为此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以规范和约束,使焦化行业走上正轨。特别是《山西省焦化产业管理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和产业发展方向,有力地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强化了政府宏观调控,扼制了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十五”期间,我市焦化行业坚持“总量控制,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保护环境”的指导思想,使焦化行业迈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但是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出发,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焦化产业结构的低层次。从产业政策角度上来看,全市采用正规设计炉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仅27组,不足保留总数的50%;从生产能力角度来看,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单组焦炉生产能力应在60万吨以上,而我市单组生产能力达60万吨的仅有22组,占总数的15%左右;从化产回收利用角度来看,全市仍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化产回收、焦炉煤气综合利用设施不到位,高附加值焦化副产品没有全部利用。
——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由于总量过剩、技术落后和焦化副产品不能有效回收利用,环保设施不完善,“三废”排放严重,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化产品深加工滞后。由于利益驱动,多年来形成有焦少化现象,分散回收的化产品不能有效集中加工。同时由于化产品加工投资大、技术要求高、周期长,有限的资金不能集中投入,导致焦化化产品深加工不能形成规模。
二、焦化行业的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
我市焦化行业的发展思路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节约型社会和推进循环经济为总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要求,以贯彻《山西省焦化行业管理条例》和《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为动力,坚持“控制产能、淘汰落后,循环利用、延伸发展,减少污染、优化环境,严格准入、依法监管,增强实力、提高效益”的基本原则,以推进煤—焦—化产业链和实现环境不断改善为目标,走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和信息化的路子,不断增强焦化行业整体竞争力。
通过对焦化行业实施清理整顿和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全市焦化产业及下游化产加工资源综合利用布局。在控制焦炭产能的同时大力发展下游化工产业,依托工业园区集聚优势,建设大型化产加工项目,尤其要在焦炉煤气合成氨、甲醇、煤焦油深加工、粗苯加工方面有所突破和发展,加快具有循环经济特征企业集团的形成和发展,推动我市焦化产业健康、有序、高效发展,走上“焦”和“化”并举的可持续发展路子。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 间,××焦化行业发展目标是实施“3343”工程,即:通过对焦化行业实施专项清理整顿,到20xx年,淘汰1000万吨落后生产能力,到十一五末全市焦化能力控制在3000万吨以下;推进10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100万吨煤气制甲醇(二甲醚)、30万吨粗苯深加工三个新的焦化行业增长点;形成四个焦化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到“十一五”末焦化行业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
三、“十一五”焦化行业产能总量和产业布局
(一)焦化总量的确定
1、实施总量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施总量控制是我市实现焦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产业全面优化升级、扼制恶性竞争的需要。
实施总量控制与我市煤炭储藏和产量密切相关。过大的焦化产能会刺激煤炭的超能力生产和私开滥挖现象的发生,进而产生安全生产隐患;过大的焦化产能会过多消耗有限煤炭资源,缩短资源服务年限,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总量控制是环境改善的客观要求。我市有限的环境容量,要求我们必须对焦化总量进行宏观控制。
实施总量控制是优化产业结构的有效途径。实施总量控制能够避免重复建设带来的恶性竞争,激励企业不断推进技术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延伸发展链条,从而达到资源的循环利用。
2、合理规模的确定。①煤炭产能决定焦化产能。全市产煤约在5500万吨左右,能力控制在3000万吨,是资源供给的极限。②环境容量决定焦炭产能。实现“蓝天碧水”,必须限制燃煤经济的无序发展,也就要求焦化企业不能无限制膨胀。③水资源的供给制约焦化产能。焦化行业是高耗水行业,年均耗水0.5亿吨,过大的焦化产能将会使我市水资源的供应更加紧张。④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焦化产能。我市经历过20xx年—20xx年国际焦炭价格的一路飙升,也经历过20xx年—20xx年的飞速下跌,目前在我省焦化企业没有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焦炭供应基本稳定,说明产能已经相对过剩。
综上所述,我市“十一五”期间确定3000万吨的焦化能力已经是总量控制的上限。
(二)焦化能力的布局?
1、炼焦企业的布局。我市是全省两大焦化基地之一,清理规范、合理调整是“十一五”期间的主要工作,按照《山西省焦化产业发展条例》、《山西省“十一五”焦化发展规划》和焦化行业清理整顿的要求,我市要以建设焦化基地为目标,以山焦和赵城焦化行业园区为龙头,抓好重点焦化企业,完善洪洞、襄汾、古县三个焦化行业园区,提高城市气化率。
洪洞县要以山焦为龙头,以瑞德、远中、华清等企业焦化项目为基础,形成生产规模500万吨的焦化行业园区。
襄汾县要以万鑫达为龙头,依托光大焦化等企业,使大机焦生产能力控制在500万吨左右。
古县要以正泰、森润等企业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其它焦化企业,形成互为补充、链条加工的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生产能力控制在300万吨左右。
尧都区要以同世达、海姿为主,建设焦炭生产、化产加工、城市供气供热为一体的企业,生产能力控制在400万吨左右。
其它县(市、区)要重点抓好安泽永鑫、曲沃闽光、安泽太岳、霍州中冶、霍州韶钢、乡宁煤焦实业、乡宁宏强焦化、汾西煤气化等循环经济焦化企业建设。
2、化产项目的布局。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十一五”规划,我市要在“十一五”末形成“100万吨焦油、100万吨甲醇、30万吨粗苯、100万吨煤基烯油、20万吨顺酐、40万吨二甲醚、50万吨尿素生产能力”的要求,应重点抓好以下化产项目的布局。
煤气综合利用。煤气利用主要是合成氨及甲醇、二甲醚。在抓好山焦20万吨甲醇、同世达20万吨甲醇、襄汾万鑫达20万吨甲醇的基础上,再选择2个企业建设甲醇项目,“十一五”末形成100万吨的甲醇生产能力;抓好襄汾光大20万吨二甲醚的基础上,“十一五”末形成40万吨二甲醚生产能力。除山焦、霍化外,选择有一定规模的焦化企业配套建设合成氨项目,使合成氨规模达到30万吨、尿素达到50万吨以上。其它焦化企业要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在20xx年以前将煤气全部综合利用。
焦油加工项目。“十一五”期间,加快山焦30万吨焦油加工二期项目建设,完善山西金尧16.5万吨焦油加工项目,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新建30万吨焦油加工能力,全部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焦油加工装置。
粗苯精制项目。粗苯精制重点抓好山西三维20万吨项目,逐步淘汰酸洗法精制粗苯工艺。
四、焦化行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以深入贯彻《山西省焦化产业管理条例》为动力,强化对焦化行业的组织领导和依法行政
1、加强对焦化行业的组织领导。根据《条例》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省政府有关决定,焦化行业要坚持“总量控制,清理整顿”的总体要求,全市焦化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统一在市政府“焦化行业清理整顿领导组”领导下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有关清理整顿的要求,落实清理整顿的任务,确保市政府制定的焦化产业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同时要做好市政府规划的焦化化产品深加工项目的跟踪监督,协调服务。积极探索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焦化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新途径和办法。
2、加强焦化行业管理体系建设。按照《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的焦化产业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行业的主管部门,加强部门建设。各级工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依法强化对本地区焦化行业的监督管理。各有关焦炭生产、运销企业要自觉接受当地工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
3、加强协调配合。焦化行业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各县(市、区)要树立全市经济一盘棋的思想,自觉遵守相关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为焦化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紧紧围绕行业发展政策,为企业服好务、办好事。
(二)认真贯彻执行焦化行业清理整顿政策,切实落实总量控制
1、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焦化行业实施清理整顿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全省焦化项目实施分类处置的通知》,对列入分批关闭的焦化企业20xx年底全部关闭淘汰。对在20xx年底不能按期关闭的要追究相关县(市、区)的责任,对未关闭的企业采取“五停”措施。
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土焦、改良焦的行为,对生产土焦、改良焦的企业要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并对其非法行为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控制新建焦化项目。省政府明确在清理整顿期间,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焦化项目,新建项目和扩大焦化产能的焦化技改项目,由省有关投资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论证,提请省人民政府核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新的焦炭生产能力,要认真贯彻省政府的要求,坚决杜绝新增焦化能力的现象,明确保留的各类焦化企业,要维持清理整顿核实的产能,不得随意改变炉型,扩大生产能力。
县级工业经济综合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擅自新增焦化能力现象要立即呈报,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建的立即拆除,已投产的立即关闭取缔。
3、加快完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未经省级以上职能部门批准立项,违规建成的大机焦项目,项目在建部分立即停建。由省环保部门对企业的场地进行认定,在环境敏感区内的,要向政府提出立即关闭的意见;不在环境敏感区的要落实环境容量置换,按规定完善环保、用地、取水许可等行政许可手续。上述各焦化企业要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各类手续齐全后要尽快呈报经委系统,逐级报请省政府重新审查处置。
4、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在“十一五”期间,要积极探索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焦化产业结构的方式方法,逐步淘汰以畅翔型焦炉为代表的非规范设计焦炉,提高化产品回收率;要逐步推行能耗考核办法,对能耗高、浪费严重的企业给予淘汰;要向发展下游产业链的企业适当集中产能,形成一批产能在200万吨左右、产业链条完整的焦化企业。
通过开展清理整顿,严格控制新建焦化企业,打击非法生产土焦、改良焦行为,完善列入保留范围的焦化企业行政许可手续,确保我市焦化能力控制到3000万吨以下,实现焦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状况的不断改善。
(三)加强焦化行业经济运行调控,保持焦化行业生产经营正常有序
1、加强煤炭供应的监督。加强对我市焦煤资源保护性开采是焦化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各焦化企业要自觉遵守省、市相关煤炭经营政策,通过合法的渠道取得炼焦用煤;要积极研究先进的配煤炼焦工艺、技术,减少焦煤用量,节约焦煤资源。
各级经委(经济局)是煤炭经营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焦化企业煤炭供应的监督检查和服务。对非法取得煤炭产品和取得非法煤炭产品的行为进行打击,维护我市煤炭生产秩序和经营秩序;对重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原料供应紧张的困难,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2、认真落实投产运行许可制度。按照《条例》规定,我省将对焦化企业实行投产运行许可制度,对符合产业政策、在清理整顿中明确保留的焦化企业,由企业申请逐级报省领取投产运行许可证;在清理整顿中列入待定保留的企业,待补办手续完善后,逐级报省办理投产运行许可证,争取在“十一五”期间,我市焦化企业全部实现持证生产。
3、强化焦炭经营的监管。要进一步理顺焦炭运销管理秩序。要按照省政府有关精神要求,对现行的焦炭运销秩序进行整顿,建立由政府宏观管理的焦炭运销新秩序。
要清理整顿焦炭经营单位。焦炭经营资格审批和铁路立户要优先安排大机焦企业和大型焦炭贸易集团,逐步取消以经营小机焦产品、经营量不足10万吨以下的经营单位。
要合理布局发焦站点。根据全市焦化企业的布局和对焦炭经营单位的整顿情况,全市选择20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运输条件的站台,作为我市焦炭发运场所。
4、加强焦化行业准入工作。为严肃焦化行业产业政策,国家对焦化行业实行准入制度管理,各县(市、区)要督促企业加快完善化产设施和环保设施,各企业要对照《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自我检查,争取早日达到准入条件要求。
5、推进焦化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我省已在焦化行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验,对照行业能耗、水耗、物耗指标进行年度考核,引导企业搞好清洁生产。同时按照焦化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在关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焦化化产品深加工的基础上,全市保留焦化企业20xx年以前必须全部实现煤气综合利用,鼓励百万吨以上焦化企业和焦化一体的企业建设干熄焦和余热发电。
(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焦化行业升级
1、完善化产和环保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焦炉装备和工艺水平,加大化产回收设施改造力度,促进焦油、粗苯、焦炉煤气等焦化副产品全部回收;依靠科技进步、完善焦炉降尘、脱硫、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促进废水净化、废气净化和废渣综合治理,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副产品全部回收利用、企业达标排放的循环经济模式。
2、加快化产项目建设。焦化化产品加工项目投资大、周期长,技术含量高,我市焦化化产品加工项目在省焦化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全市统筹规划,各县(市、区)、各部门不得擅自批准建设焦化化产品加工项目,避免造成资金的浪费和重复建设。当前要重点抓好山焦20万吨甲醇、万鑫达2×10万吨甲醇、同世达20万吨甲醇和永鑫焦化10万吨甲醇项目,抓好山焦30万吨焦油二期工程建设和三维20万吨粗苯精制项目。
3、建立研发体系。我市是焦化两大基地之一,焦化化产品的深加工是煤化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组成焦化化产品科研队伍,依托现有山焦、山维、同世达技术中心,采用产学研一体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等多种形式,使我市煤化工产业拥有技术支撑体系。市政府将对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给予资金政策扶持,对取得显著成效的技术人员给予重奖。
(五)落实扶优扶强政策,实现大企业大集团战略
1、实施焦化优势企业管理办法。经委系统每年评出一定比例的优势企业,对其在煤源采购、产品运销、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使这些企业成为模范遵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俱佳的样板企业。
2、促进焦化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势企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煤焦化一体化这条主线,通过资本运作、企业并购、联营重组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资源整合,实现各方在资源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建立厂点少、规模大、产业链完整的生产体系,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3篇 关于市焦化行业调研报告
关于市焦化行业调研报告,你们都写好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市焦化行业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一、xx市资源分布及焦化产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一)资源分布及储量
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资料,20_____年全市累计探明煤炭资源储量180.11亿吨,保有储量168.21亿吨。主要分布在六枝的7个、xx县的6个、水城的6个、钟山的3个,共计22个含煤构造单元组。其中六枝探明26.73亿吨,保有26.39亿吨;xx县探明89.16亿吨,保有87.75亿吨;水城探明51.72亿吨,保有43.02亿吨;xx区探明12.48亿吨,保有11.05亿吨。
在探明的保有168.21亿吨当中,可作为炼焦用煤的有60.65亿吨。其中焦煤30.55亿吨,气煤8.63亿吨,瘦煤11.70亿吨,肥煤9.77亿吨。我市的炼焦用煤主要分布在xx县和水城两个区域,分别占全市的44.08%和26.93%以上。
(二)焦化产业发展历史
1、第一阶段土法炼焦阶段(1996年以前):我市的焦化产业最早是土法炼焦,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产物,主要采用坑式、萍乡式、天地罐和敞开式等落后生产工艺。
2、第二阶段推广改良焦阶段(1996-20xx年):从1996年开始,按照贵州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对土法炼焦炉进行了大规模的取缔,到 2xxx年累计取缔8000多家土法炼焦企业,产能达200余万吨/年,土法炼焦炉被彻底取缔。在取缔土法炼焦的同时,为保证产业结构的延续,根据省计委的推荐和省人民政府的批准,我市于1998年引进改良焦炉,由于推广顺利,因此发展较为迅速,到淘汰取缔前,我市分散存在改良焦炉150家企业。
3、第三阶段取缔联体炉、蒙古包、小机焦(20xx-20xx年):20xx年12月1日,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取缔淘汰改良焦等落后生产力、生产工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对淘汰取缔工作十分重视,认真对辖区内的联体炉、蒙古包、小机焦进行了取缔。
20xx年3月底,四个县(特区、区)共取缔联体炉731节、蒙古包1048个、小机焦厂8家,涉及焦化企业150家,总投资近1.5亿元。其中:xx区17家、xx县94家、xx县22家、xx区17家,全市淘汰改良型焦炉设计产能为494.5万吨。
4、第四阶段淘汰取缔落后机焦产能(20xx-20xx年):
20xx年关闭焦化企业16家,其中:xx区3家、xx县1家、xx县9家、xx区3家,淘汰落后产能108万吨。
20xx年关闭焦化企业7家,其中:xx区4家、xx县1家、xx县1家、xx区1家,淘汰落后产能100万吨。
20xx年淘汰焦化企业23家,其中:xx区11家、xx县12家,淘汰产能295万吨。
(三)目前现状
1、分布情况:目前我市境内的焦化产业主要为机焦,全市现有焦化企业38家,设计能力1134万吨。其中:xx县19家,设计能力550万吨;xx区8家,设计能力151万吨;xx县5家,设计能力118万吨;xx区6家,设计能力315万吨。
2、按设计能力分:20万吨以下的焦化企业为6家(xx区2家;xx县4家),设计总产能为69万吨;20万吨以上(含20万吨)的32家(xx区6家;xx县15家;xx县5家;xx区6家),设计产能为1065万吨。
3、按企业性质分:国有为3家(xx区1家;xx县2家),设计总产能为230万吨;地方35家(xx区8家;xx县17家;xx县5家;xx区5家),设计产能为904万吨。
4、按是否达到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分:我市现有焦化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有6家(碳化室高度在4.3米以上),设计总产能为405万吨。其中:xx县3家,分别为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飞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威箐机焦有限公司;xx区3家,分别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市旗盛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水矿西洋焦化有限公司。其余的32家焦化企业碳化室高度均为4.3米以下。
5、全市拟建中的焦化企业5家,其中:xx县3家,设计能力1030万吨;xx县1家,设计能力220万吨;xx区1家,设计能力180万吨。
6、焦化副产品回收利用情况:
(1)回收利用焦炉煤气共17家,其中:用于民用2家(六盘水德马燃气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自备电厂或外送电厂发电3 家(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xx县国贸焦化有限公司、xx县盛宇焦化有限公司),企业用于锅炉13家,其余21家均未回收利用。
(2)全市回收煤焦油深加工的企业1家(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单收集出售的共27家,其中:xx县17家、xx区5家、xx县5家;回收粗苯等副产品共17家,其中:xx县9家、xx县4家、xx区4家;余热利用共5家。
7、焦化项目相关手续情况
(1)项目审批核准情况:经各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的有20家(其中:省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的有3家;市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的有3家;县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的有14家),在这20家经发改部门审批核准的当中:xx县有13家(省级审批核准的1家;市级审批核准的有1家;县级审批核准的11家);钟山有4家(省级审批核准的1家;市级审批核准的有2家;县级审批核准的1家);水城有2家(省级审批核准的1家;县级审批核准的1家);六枝有1家(县级审批核准)。
由各级乡企局审批核准的有8家(全部由县级乡企局审批核准),其中:水城有2家;六枝有6家。其余10家。在调研中未收集到相关审批核准资料。
(2)土地手续方面:经国土部门批准用地的焦化企业15家(其中:省级批准的1家;市级批准的1家;县级批准的12家;水钢为厂区内建设),在这15 家当中:xx县有10家(省级批准的1家;县级批准的9家);钟山有2家(水钢为厂区内建设;市级批准的1家);六枝有3家(县级批准)。其余的均采用租用的方式,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3)环境设施和环境评价经环保部门批准和验收的焦化企业有19家(省级批准的4家;市级批准的2家;县级批准的13家),在这19家当中:xx县有 11家(省级批准的1家;市级批准的1家;县级批准的9家);钟山有5家(省级批准的3家;县级批准的2家);水城有3家(市级批准的1家;县级批准的2 家)其余的均未经环保部门批准验收。
(4)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贯彻《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严格规范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05]1006号)规定,炼焦企业为煤炭终端用户,无需具备煤炭经营资格,各地不得要求或受理这些企业的申请,对其颁发煤炭经营资格证。
8、焦化企业配套洗煤厂(车间)情况
配套建设有洗煤厂(车间)的焦化企业30家(xx区8家、xx县15家、xx县5家、xx区2家),设计能力为906万吨/年(xx区万80吨 /年、xx县645万吨/年、xx县121万吨/年、xx区60万吨/年);只有xx县4家有单独的立项批文(市发改3家、县发改1家),都在60万吨/年以上。
(四)生产经营状况
1、生产经营情况
20xx年焦炭市场的疲软,焦炭价格低,大部分焦化企业采取温炉、限量生产等措施,有的则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导致焦化企业产量均大幅下降。全年全市共生产焦炭534.91万吨。
2、市场供求情况
根据20xx年全市对焦炭、精煤的生产和销售情况进行统计显示:
(1)焦炭方面,水钢自产约140万吨,还需市场采购约10万吨才能满足其生产需求;有360万吨外销,85%的量主要流向云南、两广、湖南、江西、四川、重庆等地区;少量流向省内的几个小型化工企业和铁合金厂。
(2)全市所生产的精煤,流向境内焦化企业约660万吨,约占总产量50%;销往云南、两广、四川、湖南、江西等地区在540万吨左右,约占总产量40%;有120万吨左右的精煤供贵阳气源厂、贵铝等大型企业,约占总产量10%。
(五)全市煤炭及洗选行业基本情况
1、煤炭生产情况:全市20xx年煤矿设计能力为9750万吨(六枝1010万吨、xx县3670万吨、水城3800万吨、xx区1270万吨),20xx年全市煤炭生产力争完成6000万吨,2011年预计达6300万吨以上。2xxx年到2020年煤矿设计能力预计达到15890万吨(六枝1430万吨、xx县8000万吨、水城4800万吨、xx区1660万吨),预计煤炭生产能力达到12000-15000万吨。
2、煤炭洗选行业现状:到20xx年底整顿关闭后保留的企业138家(六枝7家、xx县53家、水城42家、xx区36家)洗选企业,整合技改后设计能力为10860万吨(六枝420万吨、xx县5400万吨、水城2520万吨、xx区2520万吨);
到2020年预计设置181家(六枝12家、xx县64家、水城64家、xx区41家)洗选企业,设计能力为15830万吨(六枝960万吨、xx县8000万吨、水城3900万吨、xx区2970万吨)。
3、从全市煤炭产能分布和洗选行业的能力设置情况看:20xx年生产原煤5126万吨(近70%为主焦、肥气煤等炼焦用煤种),生产洗精煤1322万吨,完全可满足焦化、煤化工等行业生产的煤源。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度生产原煤2627万吨,其中80%以上可作为炼焦用煤,仅主焦煤就达1589万吨,占60.5%。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焦化行业生产规模总体偏小,炉型、工艺技术装备落后,加上煤源问题,绝大多数焦化企业的实际生产达不到设计产能要求。
(二)企业对副产品没有进行充分回收和深加工综合利用,产品过于单一,产品附加值低,导致企业经济效益较差,同时造成资源严重浪费。
(三)企业将面临严峻的生存问题。业主对产业政策的掌握和理解不够,按《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和《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产业政策要求,我市仅有6家焦化企业符合产业政策,其余32家焦化企业碳化室高度均低于4.3米。
(四)在污染防治配套和生产设施投入方面不够,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意识较弱,部分焦化厂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对企业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了群众生活,群众反映强烈,厂群矛盾突出,纠纷时有发生。
(五)我市焦化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没有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存在多头管理、审批混乱、先建设后审批和日常监管缺失及不到位等现象,从而造成部分企业的审批核准手续不完善,非法生产。特别是土地使用未得到批准,环评和环保设施未得到审核和验收的情况比较普遍。
(六)目前大部分焦化企业所配套的洗煤车间其设备简陋、工艺简单,均达不到市对洗煤企业的准入标准。
(七)应入选的原煤没有完全被入选,造成资源浪费,经济效益低,污染程度增加。全市煤炭资源可入选率应为57.80%以上,但全市20xx年的原煤产量达5127万吨,精煤的产量只有1322万吨,折合原煤约2403万吨,其入洗率为46.88%,达不到57.80%的平均要求,造成有11%可入选的原煤直接流入市场。如按20xx年的产量计算,有560多万吨之多。
三、对策及建议
我市焦化产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坚持总量控制、淘汰落后,循环利用、延伸发展,减少污染、优化环境,严格准入、依法监管,增强实力、提高效益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环保治理,达到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和信息化的目的,促进我市焦化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议研究出台全市焦化行业发展指导意见,努力促进全市焦化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快对全市焦化行业的规划,结合煤炭资源状况合理布局焦化企业,严格行业准入条件。力争2xxx年完成对焦化行业的技改扩建,使全市焦化行业设计能力达到2560万吨/年,其中:xx区300万吨/年、xx县1160万吨/年、xx县500万吨/年、xx区600万吨/年。
(二)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鼓励和支持技改整合。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我市发展实际,明确淘汰落后产能具体时限,推进关停取缔和技改整合工作。
(三)明确焦化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和职责,规范管理,按市政府印发市直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具有焦化行业建设相关项目行政许可权限的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管,尽快完善焦化企业相关立项、土地及环评审批手续,督促企业加强整改,严防继续造成环境污染,加大建设力度,共同推进我市焦化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建议对焦化企业配套洗煤厂(车间)的建设,要求达到xx市对洗煤行业的产业准人条件,完善相关手续。
(五)鼓励企业吸收和应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焦化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延长产业链,提高对副产品的回收利用率,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企业经济效益。
(六)加大焦化企业扶持力度,积极为企业争取国家、省和市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和焦炭排污资金,重点扶持骨干企业的煤气综合利用和化产回收加工产业链项目建设,增加产值,调动企业积极性。
(七)建立健全焦化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加强对国内外焦炭市场、焦化工艺技术发展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推广焦化行业环保、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建立符合准入条件的评估体系,科学公正提出评估意见;为企业提供培训、咨询、市场营销和技术交流等服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加强银企协调工作,通过政府推动,银企联动,争取使焦化企业得到更多的信贷支持。
(九)引导和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优势焦化企业在全市新一轮煤矿整合中积极主动地通过入股、兼并和重组等各种形式发展自己的煤炭基地,为焦化企业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原料来源。建议通过组建企业集团,向生产一体化、经营规模化、资源综合利用化方向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全市焦化行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