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加强省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调研报告
最近几年,出租车行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引起了___、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xx、xx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也下发和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文件、政策。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现状,剖析存在问题,理清发展思路,更好地促进全省出租车行业稳定和有序发展,我厅把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作为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广泛的调研,7—8月,杨瑞丰副厅长亲自率厅调研组赴宁波、绍兴、温州、杭州、金华等地,对我省出租车行业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历时半年,通过书面、实地、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的调研,又经调研组全体成员的反复修改,形成了本报告。
一、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现状
(一)管理体制
1998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决定将出租车管理职能下放给地方人民政府,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管理部门。我省11个市的出租汽车全部由交通部门管理。省、市、县道路运管部门均设置了出租车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履行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责。基本形成了上下联动、信息畅通的管理体制和网络,全省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人员约2100人。
实行全省出租汽车行业交通一家管的管理模式,有效地强化和规范了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推动了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一是避免了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确保了政令畅通;二是提高了管理效率,减少了管理成本;三是规范了管理的行为标准,提高了服务质量;四是促进了管理思路和经验的交流推广。
(二)行业规模
我省的出租汽车行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步开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具有相当规模,成为道路旅客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止xx年底,全省共有出租汽车34966辆,其中帕萨特、索纳塔、宝来等高档车型10427辆,占总数的29.8。其他桑塔纳、捷达、富康等车型约占70。按行政区域分,地市级城市共有出租汽车19098辆,占总数的54.6。其中,杭州市区共有出租汽车7288辆(高档出租车7014辆,占总数的96),宁波市区共有出租汽车3551辆(高档出租汽车780辆,占总数的22),温州市区共有出租汽车3329辆(无高档出租车)。县级城镇共有出租汽车15868辆,占总数的45.4,主要经营县城和县城至主要乡镇之间的出租客运。
全省共有出租汽车经营业户6142家,其中,5654家为个体户,占总数的92,488家为出租车公司(其中杭州75家、宁波48家、温州99家),只占总数的8。全省出租车从业人员约13.9万人,其中,出租汽车驾驶员约8.5万人。
(三)经营模式
我省出租车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车公营。也称公司化经营,即经营权、车辆都是公司出资购买的,公司自主经营,驾驶员作为公司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获取固定的工资收入。这种模式在管理和服务上比较规范,也具有规模效应。
2、买断经营。也称合作经营,即经营权是公司出资购买的,企业为了减少资金投入和降低经营风险,由承包者投入购车资金和承包资金,名义上经营权和车辆产权仍属公司所有。这种模式产权不明晰,企业与司机之间易引发矛盾。
3、挂靠经营。即经营权和车辆都是个人出资购买的,挂靠在公司名下从事营运,每月向公司缴纳一定的管理费。这种模式比松散的个体经营有积极的一面,但不是长久之策。
4、个体经营。即经营权和车辆都是个人出资购买的,个人自己经营或者雇工经营。这种模式在我省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和普遍性。从长期看,这种经营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经营行为不稳定,经营权私下炒卖,服务质量好坏与个体收入多少没有关联性,缺乏提高服务质量的内在动力。
从单车经营看,公司管理与个体经营基本相同,都是采取单车承包的方式经营,每月收取固定的承包费用(含养路费、税金、管理费等),修理费、汽油费由承包者自己承担,结余归承包者所有。我省极大部分企业的出租车都采取了买断式经营和挂靠经营,真正公车公营的几乎没有。
二、出租车行业管理取得的基本成效
我省各级交通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特别是从xx年底开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xx]81号)精神,对全省出租车行业管理行为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规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业调控基本有序,保持了行业的基本稳定
1、清理有偿出让。由于地域、经济和出租车投放总量的区别,各地有偿出让的年限和金额也不尽相同。在1996年至xx年期间,不少地区采取了上不封顶的公开竞拍方式,一辆车的经营权往往拍到三四十万,大大增加了经营成本。之后,各地采取了有偿使用与服务质量招投标相结合、限价封顶与摇号抽签相结合等方式,使得出让方式逐渐趋向规范,出让金额也逐渐趋向理性。国办《通知》下发以后,我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权有偿出让的清理,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有偿使用政策,对出让价格过高的,要切实降低。各地都认真贯彻落实,一些地市已经降低了有偿使用费标准,如湖州市有偿使用费标准一直控制在每年3千元之内;绍兴市将原8年10万以上的有偿使用费(各县不等),一律降低为每年不超过1万元。
2、清理私下转卖。层层转包、私下炒卖是引发出租车行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办《通知》下发以后,我省既加强了监管力度,对私下转让、倒卖炒卖出租车经营权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非法转让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经营权,又从政策和舆论导向上规范经营权管理,如宁波市出台了《宁波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权管理规定》、《营运权价格评估办法》和《出租汽车信息中介服务规范》,成立了出租汽车营运权交易评估中心,使经营权交易评估公开、公平、合法、有序地进行。凡是要求转让经营权的均需经过价格评估,从而有效遏止了私下倒卖牟取暴利等扰乱经营秩序的行为。嘉兴市通过电台《阳光热线》,专门就限制出租车炒卖、倒卖的政策措施发布信息,进行舆论宣传,利用社会力量防止和遏止出租车炒卖行为。
3、控制运力投放。几年来,各地政府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宏观调控,使运力规模既保持在一个基本合理的水平,满足群众的用车需求,又保证了企业和驾驶员的一定收益。考虑到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车行业带来的影响,我省暂停了新增出租汽车运力,确保出租车司机收益稳定。舟山市通过整合剩余年限的方法,将不同待报废车辆的剩余年限累加置换成一辆出租车,通过这种方式,减少出租车200多辆,并将原先的夏利等车型提高到桑塔纳、富康等,平稳地解决了经营年限和车辆报废的衔接,又控制了运力增长。
(二)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减轻经营者负担
1、政府减费。减少出租汽车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是为出租车企业和司机减负的有效途径。清理整顿期间,我省对涉及出租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一是取消了运输管理费、减征了客运附加费。xx年,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停止收取出租汽车运输管理费和城区运营出租汽车客运附加费的通知》,各地全面停征了道路运输管理费和城区营运出租汽车客运附加费,对难以界定城区运营出租汽车的客运附加费,也给予减征。杭州、宁波、温州、台州、湖州、绍兴客运附加费全免(一般在250-400元/月),金华、丽水、嘉兴实行了减征。取消和减征规费以后,全省全年减征运管费2748.2万元,减征客运附加费9717.53万元;二是规范和取消各类收费项目。各地政府从关心出租汽车司机和减轻经营负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如:管理部门免费提供出租汽车座套,并给予一定的免费清洗次数,免费或补贴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税控计价器、防盗设施等;舟山市取消了标准海塘建设资金费、高级教育附加费、驾驶员协会费、工商行政管理费、车辆验证费等费用。这些措施大大减轻了司机的经营压力。
2、企业让利。我省从减轻出租汽车负担出发,对涉及出租汽车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尽量给予减免。如嘉兴市将gps叫车费由每月120元减为90元,并对市区车站码头的停车费进行了清理;宁波市对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服务场所全部实行向所有出租汽车免费开放;湖州市的出租车经营企业从xx年9月1日起就对承包者实行燃油价格上涨让利补贴,每辆每月补助80元。
3、社会分担。首先是建立油运价联动机制,各地交通部门会同发改委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按照每车次0.5元或1元加收燃油附加费,缓解了驾驶员经营压力。其次,本着企业、司机和乘客共同承担的原则,合理调整运价。截止今年9月底,我省共有5个地市出台了调价方案,杭州、衢州等市也即将进入听证程序。通过调价政策,可为每辆出租车每月增收1000元以上。
(三)加强市场监管,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1、打击非法营运。无证营运的黑车及摩的、三轮车,严重扰乱出租车市场的经营秩序,且安全无保障,影响乘客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出租车经营者合法权益,去年6月,我省在长兴召开了打击非法营运现场会,宣传介绍长兴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声势浩大的“天网”系列打击非法营运行动。7月,我省组织了六个检查组,对全省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清理整顿期间,我省共出动稽查人员11775人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795辆,非法营运摩托车684辆。丽水市还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按照2.5辆改1辆的比例,将原有的残疾车辆改造为45辆出租车,妥善地解决了遗留问题;嘉兴市从9月份开始,对市区残疾人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取缔健康人从事残疾车营运、外籍残疾车辆驻地非法营运等行为,通过整治,将残疾车数量从3000余辆减至488辆。
2、开展出租汽车经营秩序集中整治。针对乘客反映较强烈的拒载、车容不洁、服务不规范等服务质量问题,xx年,我省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重点检查出租汽车超区域异地经营、车容车貌差、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故意绕道、无从业资格证等违章行为。整顿期间,共检查出租汽车19436辆,查处违章车辆3775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群众投诉率明显下降。
3、利用科技手段强化市场监管。我省积极提升行业科技含量,在强化市场监管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推广gps卫星定位系统应用。各地通过经济补助等方式,引导出租汽车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目前全省出租汽车gps安装率已经超过20;二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从xx年下半年开始,杭州等地开始在主要站场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行全方位监督检查;三是实施ic卡考核,ic卡作为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副本,以计点扣分的形式,对驾驶员经营行为、职业道德等实施考核。对考核年度内扣点满分的予以清退,并在一定年限内不得申请准入。
(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出租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为提高出租汽车司机素质和服务质量,我省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开展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全省各地开展了对出租车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服务等多个方面,考核结果与运力招投标挂钩,促进了出租车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树立行业先进典型。杭州市对经过市民投票评选出的“十佳司机”,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爱岗敬业精神,并予以重奖;台州市对70多辆星级出租车,分别给予3-5个月的经营权奖励;绍兴市对五星级出租汽车司机的奖金高达1万元;宁波市对文明出租车给予免一年四次检测费、免培训费、免费发放座套和一定的现金奖励,并对优秀驾驶员予以重奖。出租车行业涌现出了全国劳动模范夏慧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石奇静等一批先进典范,为广大出租汽车司机树立了学习榜样。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从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每年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竞赛活动,以服务标准和服务创新为主要内容,以各市服务质量排行榜为主要方式,引导各地不断提高、创新出租车行业的新形象。今年省厅运管局会同浙江“交通之声”成功举办了的士司机评选活动;杭州推出了“的士节”等多项大型活动;宁波市举办了行业文明表彰大会,组建了“夏慧星文明车队”等15个品牌车队,并组织开展了如高考服务、看望孤寡老人等一系列公益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目前出租车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通过这几年连续不断的清理整顿,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稳定因素,一些影响行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营期限问题。如何确定出租车经营期限,是出租车行业管理一个重要、复杂、敏感的问题。目前全省各地出租车经营期限不一,一般为6年-xx年,温州市为长期(无期限)。经营期限又与经营权配置密切相关,期限短有利于遏制经营权的私下炒卖,但到期重新配置容易带来市场的不稳定因素;期限长则有利于市场的相对稳定和管理,但容易导致经营权的频繁转让和炒卖。因此,如何确定合理的经营期限,是摆在城市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
二是经营权有偿使用问题。出租车经营权分为政府行政审批和有偿出让两种。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经营权一般都是政府行政审批无偿给予的,目前全省十一个地级市都实行有偿出让的方式,在此之前行政审批投放的车辆,也通过有偿更新、核定经营期限和缴纳有偿使用费的方式实行了有偿使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所有城市一律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今后应逐步从有偿转为无偿。但出租汽车作为有限资源,经营权无偿使用后,是否反而会增加私下转让和炒卖的空间?如何妥善处理新老政策的衔接,保持行业稳定?已实行有偿出让并按年缴纳有偿使用费的,是否须在经营期限内继续缴纳完毕?已经一次性缴纳有偿使用费的,是否要折算退还剩余年限的有偿使用费?已实行有偿出让的城市,今后新投放出租车或者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后,在下一轮配置时是否可以按照原标准或低于原标准继续收取有偿使用费?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已经面临,而且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是经营模式问题。出租车经营应该走公司化还是个体化之路,社会观点不一,行业内也有较大的争论。从理论上讲,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个体经营者都是市场的主体,公司达到什么样的规模,政府不应该强制规定。但从实际情况看,在大中城市,由于出租车数量很多,如果都是个体户,的确存在管理上的难度;从经济学角度看,公司化没有任何价值,他们通过收取高额的“份儿钱”把经营风险转嫁到出租车司机身上,自己旱涝保收,坐收渔利,加大了经营成本;也有专家学者认为,出租车行业投资和技能要求相对不高,不需要巨额资金投入、高新技术应用,劳动者和劳动资料高度结合,劳动者之间的联合劳动和协作却不多,竞争在车辆之间展开,劳动组织形态更适合以个体为主,因此出租车经营主体应该是个体。
四是车辆选型问题。出租车的车型应该走贵族化还是平民化道路,什么样的车型适合做出租车,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客运出租汽车作为“城市的窗口”,关系到城市的形象,是城市的名片,政府从满足乘客舒适、安全考虑,选择大排量、豪华型车型,提高出租车档次,本也无可厚非。但问题是,档次越高,车价必然更高,维修、油耗各方面成本也必定随之升高,驾驶员经营压力更大。一般乘客要求出租车能满足代步出行的基本需求即可,乘坐舒适、时尚大气的当然更好,但又不大情愿为换型买单。
五是经营权高额转让问题。目前各地对出租车实行的是有偿使用方式,由于出租车经营权拍卖价格过高,不少企业又采取一次性买断经营的方法,使得出租车私下转让价也居高不下,给经营者带来很大的经营压力。个体经营者转让经营权现象更是普遍,不少个体车辆已多次易手,如宁波现在更新的出租汽车私下转让(个体持有的运营权证)交易价已达到70多万元,对这部分车辆运营证到期收回将是烫手的山芋。
六是经营主体分散,企业规模小。我省出租车个体营业户占了全部经营业户总数的92,经营主体多、小、散、弱是行业的一个基本特点。长期来,出租车行业缺少真正意义上的龙头企业,无法起到引导和主导作用。企业普遍缺少市场风险意识和进取精神。由于企业规模小、车辆少,往往管理力量不足,管理工作不到位。有的企业以包代管,采用买断式、一脚踢的承包方式,名义上车辆是属于企业的,实际上是个体经营,企业对车辆和承包人没有控制能力,长期处在一种失控状态。有的企业只收费不管理,将管理责任推给政府管理部门,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遏止。
七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至今没有一部关于出租车管理的国家或地方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仅有的《省道条》也比较原则,实际工作难以操作,如经营权配置与转让收回、经营期限、经营模式、车型、驾驶员管理、行业规范等。同时,国家管理体制不顺、政出多门、职责不清,影响了出租车行业管理的统一、规范和效率。
八是燃油上涨对经营成本影响较大。据测算,出租车油耗成本已占总成本的31左右,是仅次于承包费的一项较大支出。油价的多次上涨,加大了出租车的经营成本,给行业稳定带来了许多隐患。
九是缺少管理经费问题。我省出租汽车全部由交通部门管理,各级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均是以收取道路运输管理费为基础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办《通知》下发以后,我省全面取消了出租车运输管理费,断了2100名出租车行业管理人员的经费来源。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财政已落实了经费保障,但多数地区尚未落实,影响了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四、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出租车行业作为城市的文明窗口行业,它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的就业和日常出行,体现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和管理水平。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政府应当切实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领导
1、准确把握出租汽车行业定位
出租汽车是属于中高收入阶层消费还是面向大众的平民消费,是属于公益性行业还是竞争性行业,这个定位问题,值得政府认真研究。随着我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出租车已遍布城乡各地。出租汽车以其方便、灵活、点到点运输的营运优势和提供舒适、良好的服务,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从我省实际情况看,出租汽车客运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旅客运输方式,是道路旅客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是面向中高收入人群消费的运输工具,应当实行严格的数量控制。明确出租汽车这样一种定位,对于政府制订城市交通规划、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城市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缓解道路拥堵状况;对于出租汽车行业宏观调控、制订行业发展政策、促进行业和谐、有序发展等都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完善出租车行业法制建设
制定全国统一的出租汽车管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这是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根本办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正式将出租汽车管理纳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范围,但《道条》比较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缺少可操作性的配套规定,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当前,要抓紧制定出台《浙江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利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管理和指导。
3、加大政府投入
政府应当加大对出租车行业投入,加快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落实出租车专项管理经费,保证行业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各地收取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应当作为出租车行业保障和发展基金的主要来源,并优先用于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及候客场地、服务区和管理设施的建设,以及行业文明创建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支出。
(二)行业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能
1、履行宏观调控职能
出租车运力控制。出租车运力投放应当根据当地城市交通规划、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实际需要,结合现有出租车有效里程使用率等指标,综合考虑出租车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充分考虑企业、司机和乘客的利益,有控制地适度发展。投放数量的确定,至少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考虑市场需求,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尽可能做到出租车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覆盖面广;二是考虑社会资源的节约,如果出租车投放数量过多,就会造成车辆大量空驶、占用道路资源,这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三是考虑出租车经营者的利益。目前出租车市场供大于求,需要加强对出租车市场的监测和调查,包括出租车里程利用率、载客次数、待客时间、单车运行收入、成本、行业的平均利润率等指标,以此作为数量控制的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引导出租车健康发展,防止盲目投资而导致供求关系失衡。
出租车经营权配置。在暂停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以后,行业内普遍认为服务质量招投标是经营权配置的好办法,既不增加经营者和驾驶员的负担,又可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公开透明操作。而且以服务质量作为能否中标的主要标准,符合优胜劣汰和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符合广大乘客的利益。因此,应当积极推广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经营权配置方式,健全和规范出租车市场的准入条件。要加强对出租车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将信用实绩作为今后出租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的主要条件。要规范对出租车经营权证的管理,统一制发经营权证,明晰经营权的产权归属、使用期限,规范经营权交易行为。
出租车经营模式。从政府管理角度看,出租车经营主体多、小、散、弱,弊病甚多。我省许多地方的实践证明,公司化经营有利于提高行业的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程度;有利于改善经营结构、提高经营效益;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力;有利于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出租汽车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因此,政府应当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倡公车公营,在今后经营权配置中要逐步向出租车公司倾斜。
出租车车型确定。出租车车型的确定关系到群众的出行质量和经营者收益。出租车车型应当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经营者承受能力、群众消费能力和创建文明城市等多重因素,使高、中、低档车型各占一定比例,满足不同消费层次乘客的需要,不搞“一刀切”。也不能再回到过去的“夏利车”时代,因为这与国际上提倡的“生活用车小排量、生产用车大排量”趋势不相符,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相符,与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和服务质量要求不相符。在国家有关部委“不得强行提高排量标准”的要求下,经济发展较快、生活水平较高的城市,可出台“不得降低排量标准”的政策,出租车整体经营效益较好的市、县,也可出台一些鼓励适当提高排量的政策。
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一是要把好企业资质关,严格准入标准,鼓励企业规模经营、品牌经营,大力扶持文明服务、规范管理、遵纪守法、安全运营等综合管理水平高的企业;二是要把好车辆技术关,严格出租车安全性能、车容车貌、服务设施、车辆标志、环保等方面的检查;三是要把好从业人员素质关,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参加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掌握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交通地理、服务规范和旅客施救基本知识。四是对经营不规范,服务质量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经营者进行整改或淘汰,收购其部分或全部经营权。
2、履行价格收费管理监督协调职能
出租车的价格和收费工作政策性很强,关系到出租车企业、司机、乘客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交通部门要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要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针对因燃油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的出租车营运成本增加,按照出租车企业、司机、乘客合理负担的原则,适当调整出租车运价水平和运价结构,增加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由于市场需求大、承受能力强、对价格的敏感度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运价,缓解燃油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提高运价反而会减少客源,可以采取降低起步里程和起步价的办法,吸引短途客源,增加收入。积极探索建立应对燃油价格调整的长效机制,实行运价与油价的联动。
3、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营运严重扰乱出租车市场的经营秩序,必须继续保持打击黑车的高压态势,对无证营运的黑车和三轮车、残疾车等,要依法查处并坚决取缔。还要对名为公交(公交应当定点、定线、定时)实际从事出租客运的小区巴士(招手即停、电话包车预约)以及变相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租赁汽车等进行严肃查处。二是要坚决取缔出租汽车异地营运。驾驶员载客至异地后,可自目的地载客顺路返回核定区域,但不得在异地滞留、绕道揽客,更不得驻点揽客经营。各地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出租车异地经营整治工作的沟通与协调,统一政策口径,共同维护好出租车营运秩序。三是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对出租车司机拒载、故意绕道、辱骂殴打乘客、侵吞乘客失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对违章行为多、影响大、性质严重的坚决予以清退。
4、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一是要加快gps调度中心建设。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改进出租车“扫马路”式的营运方式,提高营运效率,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二是要加快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今年以省政府名义下发的《关于加快我省道路运输发展若干意见》,对建设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要根据意见精神,建设集加油、修理、清洗、餐饮、休息等功能的服务中心,解决出租车司机停车难、吃饭难、如厕难的问题,为出租车司机创造良好的营运条件。
三是要妥然处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遗留问题。目前行业内非常关注有偿使用停止后可能出现新旧经营者的负担不同、竞争不平等的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平稳过渡。已经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地方,应当在对出租车公司、驾驶员经济负担、经济效益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调整处理意见,确实过高的要降下来;或在有偿使用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延长经营期限;对经营权到期后更新的车辆,要考虑新、老出租车经营者的合理负担和公平竞争,使政策不因延续而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出租车行业协会是行业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出租车管理方面,至少可以发挥四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桥梁纽带作用。行业协会了解出租车行业的情况,既可以向企业传达、解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部门的政策措施,也可以向政府反映经营者、驾驶员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政府管理部门贯彻国家的政策、法规。在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是咨询参谋作用。协会可以为出租车经营者、驾驶员提供各种技术业务咨询;从经营者的角度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行业发展、政策调整的建议;调查研究行业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意见,当好政府的参谋。
三是团结稳定作用。从正面做好出租车行业的宣传、引导工作。在收集信息、咨询服务、协调关系、质量认证、培训人员等方面为企业服务,积极为行业办实事、办好事,帮助解决驾驶员的实际困难。开展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凝聚队伍,为行业稳定做出贡献。
四是规范自律作用。依据市场规则,制定出租车行规行约、业务规程、服务质量标准。通过自律,监督经营者自觉遵守市场行为规范,维护市场秩序,避免不当竞争,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加强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竞赛评比活动,在出租车行业进一步创造讲文明、树正气、学先进的好风尚。
(四)企业要提升内在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第一、实行所有制结构的转变。
针对目前我省出租车经营主体多、小、散、弱的问题,应采取政策引导的办法,鼓励发展股份制公司,用股份制逐步替代挂靠经营。出租车公司既可以吸收出租车驾驶员或个体经营者投资入股,也可以吸收社会上其他资金,以壮大公司的资金实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有投资才有资产所有权,才能参加企业经营决策。企业应该有投资功能,不能把出租车经营权作为公司生存的基础。对原有挂靠、承包车辆,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在车辆更新和经营权到期时逐步理顺关系,明晰产权。
第二、实行利益分配关系的转变。
规范出租车公司和驾驶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做到公司和驾驶员的利益兼顾,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管理部门应会同出租车行业协会根据所在地区实际情况,对出租车经营承包费构成进行调查分析,制订合理的出租车承包费指导标准,约束、规范出租车公司收取的“承包费”、“管理费”,保证驾驶员的合理收入和适当的劳动强度;公司和驾驶员之间实行“买断”经营的,应当规范“风险抵压金”、“财产抵压金”的收取标准,对公司和驾驶员各自承担的经营风险(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作出明确的划分;要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劳动用工关系,企业录用驾驶员必须严格把关,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司机详细解释合同条款;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企业必须为驾驶员办理各项法定的社会保险,保护司机的合法权益。
第三、实现经营管理职能的转变。
我省极大多数出租车公司与驾驶员仅仅是一种“挂靠”或“买断”的关系,管理职能单一,管理手段简单,这种经营管理模式不适应出租车行业发展,不利于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所以,出租车公司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产权为基础,建立企业法人制度,切实履行经营管理职能,承担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第四、实现服务方式的转变。
出租车公司要树立品牌意识,在硬件条件和人员素质、服务规范等方面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企业整体形象,提高市场的竞争能力,积极采用现代先进技术,以gps等先进技术为支撑,建立出租车客运调度管理信息平台,大力发展电话要车和驻点候车等运输方式,减少空驶,降低消耗,减轻驾驶员的劳动强度。
第2篇 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范文
市交通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时间安排,2009年4月24日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各出租车公司、交通技能鉴定所和**酒店开展调研活动。通过了解现状、查找问题、综合分析原因,并就如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租车行业管理的调研情况
(一)出租车行业基本情况
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起步于1995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心城区现有出租车317辆,从业人员近1900名,已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现代文明城市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设施。多年来,在上级的关心支持下,出租车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对于缓解城市乘车难、方便市民生产、生活、解决社会就业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目前,各出租车公司经费来源主要靠收取出租车挂靠管理费,每辆出租车130元/月,存在“小、散、弱”的问题:1、小——317辆出租车分别由10个公司管理,最大的一个公司(联发公司)有86辆出租车,最小的公司仅有12辆出租车(圣达公司);2、散——317辆出租车除9辆由玉交集团和个人合股经营,其余为个体所拥有,产权分散;3、弱——10个公司因不拥有车辆的产权以及经营权,仅有代管权,导致管理措施薄弱,抗风险抵御能力差。
(二)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出租车在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管理、收费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影响了出租车市场的正常秩序,阻碍了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出租车公司不能对出租车进行有效的管理。
我市中心城区大部分出租车属于个体经营者(车主),出租车公司不是实体公司,公司和车主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挂靠管理关系,仅为车主代收代支各种税费和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审验,对出租车基本上没有管理措施。由于大部分出租车经营权没有明确规定使用年限,出租车车主私下高价炒买炒卖出租车经营权,私下转让的价格达到40多万元,出租车公司难于管理到位。
另外,出租车车主层层转租现象突出,有的出租车还出现二包、三包的现象,就连最起码的谁在开出租车,公司都难于掌握。而实际经营的驾驶员成本高、收入低,抵御风险能力差,加之对出租车客运服务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等认识不足,不同程度存在乱收费、乱要价的行为。为挣回高额的租金,驾驶员“重利益、轻形象”,存在着车容车貌不整洁,经营行为不规范,乱停乱放、招手即停、随意掉头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了出租车公司难于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
2、“黑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扰乱了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
为查清我市中心城区非法运营行为的基本情况,获取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我处到各车站、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人员集聚的场所,对涉嫌非法经营的“黑的”、“摩的”、异地经营出租车辆进行了摸底调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心城区的“黑的”和异地经营出租车数量大约有70多辆,主要分布在总站门口、火车站、北城车站、一中、市医院、市二医院、诸葛小区、水仙花酒店、星光公寓及葫田园等交通不便的地段;“摩的”的数量约为300辆左右,主要分布在各客运站、**师院、宾馆、酒店、广场、小区门口、火车站及主要街口,“摩的”的经营者部分是下岗、失业、失地人员,部分是外来人员。
3、我市出租车行业管理的体制不顺、市场监管不力。
我市中心城区的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为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各县的出租车管理部门为市运政管理处,这样在行业管理过程中,无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使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脱节,难于管理到位,也造成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不一致。由于是多头管理,也间接的造成江川、元江等县份的出租车长期驻点在中心城区从事客运活动,严重的扰乱了中心城区正常的出租车市场客运秩序。
(三)造成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1、出租车公司管理和市场意识十分薄弱,私下倒卖出租车经营权现象严重。
由于出租车公司和车主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挂靠管理关系,“重收费、轻管理”,经营理念落后,缺乏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的紧迫感。由于管理、经营能力不足,服务水平跟不上,也给我处管理出租车客运市场增加了难度,使管理出现脱节,导致经营者违章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出租车客运市场一直未正式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存在“小、散、弱”的问题,不能实现吐故纳新、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客运业的发展壮大。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出租车市场运量不断增长,但为保护出租车经营者的利益,保持出租车经营群体的稳定,一直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经过十多年的经营与发展,出租车行业成为赢利较高的行业,出租车经营权的价格已被私下炒到了40多万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94号)明确规定:“对私下转让经营权及其他扰乱经营权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收回其经营权。”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依据,给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私下交易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私下倒买倒卖,导致出租车经营权价格的升高,出租车形成了投入高,回报慢的现象。一些新购出租车的经营者为了尽快赚回本钱,不惜违章经营,不使用计价器收费、乱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行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群众和乘客的意见较大。
2、非法营运扰乱正常的客运秩序。
从1997年12月有偿出让至今,我市中心城区没有新增加过一辆出租车,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运力与运量矛盾突出,受利益驱驶,非法营运的“黑的”、“摩的”等车辆(以下简称“黑的”)迅猛增加,扰乱了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黑的”擅自从事客运出租,不缴税费,更无行为规范可言。特别是当前出租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大量“黑的”与出租车、公交车争抢客源,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切身利益。近年来,行业管理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查处并处罚了一批“黑的”,但由于“黑的”具有隐蔽性、流动性、反弹性等特点,“黑的”现象成为客运市场管理中的“顽症”。
3、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不顺。
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国务院公布实施《_____道路运输条例》,该《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至今国务院未新出台有关出租车客运管理的办法,给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由于缺乏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行业管理难于形成合力,出租车异地经营等现象屡屡发生。
(四)规范和促进出租车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推动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1、不断提高出租车公司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要通过提高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公司资质管理,促进市场合理分工,促进公司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逐步规范挂靠和承包经营行为,积极大胆探索行之有效地做法,并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引导出租车公司和车主采取出租车辆入股经营等方式,实现出租车公司及车主的责权利平衡。积极推行公司化经营,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经营等市场化方式,吸收社会资本投入,推进规模化、品牌化、集约化经营。
2、加大打击“黑的”的力度,规范出租车经营权的管理工作。出租车经营权是政府有限的公共资源,为公众提供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既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又符合我市出租车客运市场实际,通过经营权有偿出让,可以合理调控运力结构,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具体可以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1)“疏”: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和疏导的力度,向法制意识淡薄和不明真相的涉嫌非法经营者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告知非法经营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和相关处罚规定,使其主动的服从规定,不再进行非法营运。同时,向广大市民宣传“乘坐黑车的‘十大’危害”, 让广大市民知晓乘坐“黑的”的严重危害性,减少“黑的”生存的空间,促使涉嫌非法经营者另谋生路。
(2)“打”:结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厅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行之有效地从重、从严查处非法经营行为,特别是重点打击在城郊结合部、人员集散地等驻点非法经营的“黑的”和异地经营的出租车。并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出现反弹,以改善出租车经营环境,保障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3)“补”:首先,通过调整、优化中心城区公交网络和运行时间,方便广大市民出行;其次,按照公开透明、公正有序、公平负担的原则,逐步推广采用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经营权招投标方式,调整出租车运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出租车经营权配置机制,解决出租车运力与运量不平衡的矛盾,抓好出租车行业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合理确定出租车发展速度与规模,确保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最后,通过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尽可能的减少违章经营行为,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整体形象,为构建和谐**贡献一份力量。
3、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出租车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解决行业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并成立**市出租车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社会团体的组织、协调、服务功能,为政府、公司和经营者服务,当好参谋和助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交通技能鉴定所的调研情况
1997年由**市交通局主办成立的**市交通行业培训考核职业技能鉴定所,随着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运行机制的变化发展,交通行业首先进行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分离,出现了交通技能鉴定所职能转移、弱化,单位无法生存的局面,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1、上下不对口,职能转移、弱化;2、大部分新就业人员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鉴定任务严重不足;3、培训、鉴定没有融为一体,仅有鉴定职能的单位无法生存;4、多方扶持解困,仍未摆脱无法生存的局面。
根据交通技能鉴定所职能出现转移、弱化,已经社会化、市场化,出现无法生存的局面,而4名在职职工参加工作8—25年,不论在何岗位,非常热爱和珍惜交通工作,在实践中锻炼和积累了一定的工作能力,正处于为交通事业发展作出一份贡献的较好时光。建议上级撤销交通技能鉴定所,对现有在职职工在交通系统事业单位中进行转岗分流安置。
三、**酒店的调研情况
随着我市温泉旅游热点的转移,**酒店所在的峨山天子山的区域优势已不复存在,酒店的经营难度越来越大,甚至出现许多酒店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更多的支持和关心,让酒店摆脱目前的经营窘境。
第3篇 县出租车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县域能否发展出租车?经营出租车的审批权在哪一级?如何规范县域出租车的管理?笔者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调研,并结合实际作了一些思考与建议,意在提供决策参考,在决策中能惠及到其他县,笔者更是求之不得。
出租车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权供乘客租用,由乘客按规定支付租费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按照《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出租客运的,其批准**为“县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法理的理解,其审批机构应包括“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我县在交通部交公路发〔20xx〕439号文件下发前,根据交通部和省交通厅的相关文件以及1996年的《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授权,由县运管所批准轿车、小型面包车、中型客车从事客运出租业务。交通部交公路发〔20xx〕439号文件将《道路运输证》统一收归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从事出租客运的批准权上收合肥市运管处后,我县在出租车市场管理方面出现了有责无权的现象,形成较为混乱的局面,一直难以规范。一是“市场准入”被严把,使200多辆小汽车未能真正进入出租车市场;二是实际从事出租业务,却被市批准为“县内客运”,这样定性名不符实,造成管理混乱,既不能当作出租车进行管理,又不能当作一般的客运进行管理,因而我县一直未能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我县的出租车市场急需解决“市场准入”和规范管理问题。
一、××出租车市场的历史演变和存在的问题
为弥补客运力量的不足,我县交通部门自1992年始,一直鼓励发展出租车,到出租车的客运批准权上收市运管处之前,近10年间,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启用<_____道路运输证>;的通知》(皖交运〔92〕17号)和《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县交通部门共发放出租车营运证150份,其中有20多辆出租车在县老汽车站、××剧场门前待客。这段期间,我县还批准成立县出租旅游汽车运输公司和××富安出租汽车出租公司。这150辆出租车的营运证在20xx年被市运管处收回换发成“县内客运”证件。批准经营的出租车实行自然淘汰,不准更新。
为缓解县城周边的运力,我县在90年代中期以招商引资的方式组建了县公交公司,方便了县城周边5个乡镇的村民进城。随着县城人口的集聚和县域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城乡的交往更加频繁,20xx年11月,××县运管所下文批复同意成立××县大众出租车公司,该公司未取得市运管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只从工商部门领取了《临时营业执照》后就开始经营。县交通部门口头同意大众公司发展60辆出租车,大众公司承诺为业主代办各种手续为诱饵,成批低价购置小汽车,加价卖给出租车业主,到2003年10月,大众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发展到112台,经过大众公司转手的小汽车以购进价的2倍甚至更高的价格出让给出租车业主。店埠镇居民和其他乡镇人员纷纷效仿无证经营之风,购置小汽车参与出租营运,抢占出租市场,一段时间后包括大众公司在内的270多辆无营运证的小汽车在全县城乡的道路上营运,一度造成了全县客运市场的无序。××县多次开会研究对策,一方面划定车辆入户的截止日期,一方面积极与市交通主管部门联系,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请求协调解决。在市政府的积极关注和支持下,2004年1月,市运管处答复我县270辆从事出租营运的小汽车按“县内客运”由××县核发“县内客运”营运证,而在这之前,市运管处给我县5台车发了“县内客运”证件。
以控制总量和“县内客运”为标志的全县出租营运的小汽车虽然平稳下来,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出租车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该由哪一级交通运管**核发,市运管处执行交通部公路发〔20xx〕439号文件,又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是造成我县出租市场混乱的直接原因。二是市运管处把实际从事出租业务的小汽车定义为“县内客运”,不伦不类,此目的是限制辖区内三县出租车不得进入市区。而合肥市的出租车可以到三县送客、带客,这样规定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与统一市场相悖。《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道路旅客运输分类只有:班车客运、定线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和包车(或租赁)客运,并没有“县内客运”的名词,市、县交通运管机构批准的“县内客运”实际上可视作为未作任何审批。三是由于定性为“县内客运”,对这些实际从事出租的车辆的管理是当作一般的客运车辆管理,还是当作出租车进行管理?主管部门因此模楞两可,而迟迟不便出台管理措施,如未设置计价器、顶灯,收费不规范,造成纠纷不断,主管部门因性质不清也显得力不从心。四是经营权期限不明确,规定“县内客运”车辆开到报废年限或虽未到报废期但车辆损坏严重不能正常上路为止,不给更新车辆,这显然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的延续等规定;同时为以后政府拍卖出租车经营权和增加新的出租车埋下了后患。五是存在私下交易行为。约有50辆“县内客运”车发生私自交易,其中16起交易行为办理了公证手续。因为“县内客运”的营运证交易后主管部门不予变更,造成交易后的车主对车辆的行车证和“县内客运”的营运证都不去办理变更手续,交易双方另有协议约定责任。其实这种约定不受法律保护,行车证和营运证不变更的车辆发生民事乃至刑事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仍由原车主承担。六是经营权的有偿性不明确。这些问题的存在,目前已显现出对这些分散的车辆难以管理、驾乘纠纷多、收费不规范等;但更深层次问题还呈隐性,如经营期限和经营权的延续,延续经营权的方式,车辆更新(包括车辆毁坏和丢失后等意外情况导致车辆灭失的替换问题)等。一旦到车辆的报废期,这些问题都将集中显现出来,这次银川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和出租汽车更新管理办法出台后遭遇出租车停运风波,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二、出租车市场管理适用法律分析与思考
随着城镇人口的集聚、城镇化步伐加快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快速便捷的交通需求的高涨,县城已经具备发展城市出租车的条件。以县城店埠镇的人口来说,2003年底常住人口达12万人,滤布有2万人从其他乡镇及县外到店埠镇上学,约有1万人到店埠镇陪护子女就读,店埠镇区约有4万日常流入人口(其中18—49周岁在店埠镇有暂住地约0.8万人)。政府应当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法办事,并积极提供服务。城市出租车作为一种直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涉及有限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共行业,政府应该依法履行职责,既不能违法乱作为,更不能失职不作为。
××发展出租车也是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需要。××新城综合经济开发区作为合肥市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经济次中心,合肥市与××县应该顺应合肥“东拓”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对县域客运市场的思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县域客运市场发展出租车的主、客观条件已经成熟,只能应势而为,决不能回避矛盾。再从客运市场的运力结构来看,仅有长途班线、短途班线、公交定线客运,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人员交往频繁的需求,没有出租车客运,××的客运市场必然“短腿”,这种运力结构上的不平衡,反过来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当然,县里的出租车也不仅仅在县域范围内营运,它可以载客至合肥、南京等其他城市。合肥市运管处之所以自己不批准也不让××批准客运出租,而以“县内客运”的名义出现,其目的是把实际从事客运出租的车辆拒之于合肥的门外,担心××、肥西两个近城郊县的出租车冲击合肥市出租车市场,并带来管理上的连锁麻烦。
(二)对出租车经营许可的批准**的法律分析
出租车是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载体,按照《_____道路运输条例》和《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分类标准,应划归“道路旅客运输”之列。按照《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我省的原来作法,以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的规定,县域范围内经营出租车的审批权在县级交通部门,县级交通运管机构应该依法履行出租车营运的批准权,不应失职不作为,上级单位也不应干预属于县级交通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而交通部交公路发〔20xx〕439号文件将“道路运输证”上收地、市级道路运管机构发放应该定性为越权行政,压滤机滤布严重违反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规定,应予以废止。再从交通部这份文件法律效力来看,在国务院出租车客运的管理办法未出台之前,应执行我省的地方性法规《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而不应执行效力较低的部级规范性文件。这是解决“县内客运”的不伦不类的关键所在。一旦定性为出租车,也就能把这些车当作出租车进行管理,而不是行“出租之实”、名“客运之虚”的管理难的问题。同时,也希望合肥市修改或出台出租车经营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时,将三县通盘考虑,包括出租车经营权、经营权的有偿性、经营期限、经营权的延续等问题。县域范围内是否发展出租车,应以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为准,不能因噎废食,允许三县存在出租车,三县的出租车以在三县内出租经营为主,只送客到合肥,不带客回三县,这也是全国各地普遍遵守的行规,合肥也不能例外。
三、规范××出租车市场管理的建议
(一)依法确认出租行为,依法批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根据《_____道路运输条例》和《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县级道路运管机构应依法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无论是今年7月1日实施的《_____道路运输条例》,还是今年7月1日实施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都赋予了县级运管机构的批准权和处罚权,这也符合《行政许可法》“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
(二)明确出租车的经营期限,允许合法交易,适时更新车型。出租车的经营许可权涉及到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应该参照道路旅客运输规定的4—8年的标准,规定经营年限,到期后可由经营权人申请延续。既然是有限资源的利用,就要采用招、投标或拍卖的方式取得经营权,就要明确经营权的有偿使用和有期性。这种越俎代疱式的“县内客运”,没有明确经营期限的行政审批,将会对以后经营权的延续和有偿使用经营权带来很大的后患。同样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出租车的经营权应允许合法交易,**、交通部门应予以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明确经营期限,将减少市场的炒作因素,降低经营者投资的盲目性和投资风险,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经营期内,允许并鼓励发展新车型,适应不同经济阶层人员的需求,实行同车型之间、不同车型之间的合理竞争。
(三)对全县的出租车容量进行测算。要通过认真测算,确定当前一段时间的出租车数量和种类,还要根据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商贸、休闲度假等多方面的因素规划未来10—20年的出租车总量。例如,县城人口达到20万时,出租车总量需新增多少辆等。这样做既可控制出租车无序盲目增长,又能对城市的交通安全、文明创建、从业人员的收入等多方面起到积极协调作用,政府从宏观上来规范引导出租车行业良性、有序的竞争。
(四)鼓励和引导集约化经营。对目前分散在全县各地270多辆“县内客运”,一旦“转正”出租车,要鼓励经营者成立出租车公司,或为“公司”与“单个经营者”之间牵线搭桥,实现管理的集约化和公司化。政府要为成立这样的公司做好服务。只要具备条件,就要批准成立,真正做到“内行”管“内行”,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五)规范管理措施。要参照《_____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合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及《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并吸取外地出租车管理经验,制定我县的相关管理措施,对我县从事出租经营的车辆和以后批准成立的公司或挂靠的运输管理企业实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在管理中,不能以乱收费、证件的频繁年检、换证来干扰出租车经营秩序,要加强对从业者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要宣传出租车经营的有偿性和有期性,要规范计价器和票证管理,对逃费、逃税和乱收费以及车容、车貌、拒载、宰客等方面都要规定具体措施,保障我县出租车市场管理“有章可循”。
行“出租”之实,就要名“出租”之实,这是解决管理难的关键所在。出租车不是洪水猛兽,不管由哪一级批准,给其一个“出租”的名子恐怕要求不为过吧。解决好××的出租车问题,对其他县也是一个很好的借鉴,对合肥市的稳定和发展不无裨益。
第4篇 出租车行业调研报告
其实,如同人类社会的大多数行业一样,出租车行业也必定会经历一个“产生-繁荣-消亡”的过程。随着技术革命的进步,这个行业终将走向灭亡,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了它衰亡的迹象。
出租车行业,被认为是城市的一张名片,但更是近来不少国家不少地方的敏感点。司机有烦恼,乘客多抱怨,政府也头疼。但笔者总觉得,随着技术革命的进步,这个行业终将走向灭亡,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了它衰亡的迹象。
当前的种种矛盾乃至暴力,不过是任何一种势力都不甘退出历史舞台的向死求生。
有人可能认为这危言耸听,而且一些国家或地方政府,比如法国,似乎还采取了相反的扶持举动,其实他们都没有看到风向已经转变,所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这种趋势不是一个或几个部门就能决定的,螳臂当车的结果,不过是历史的一个笑话。
这可从两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个方面,出租车疾在腠理。
当前出租车行业的种种问题,有些是拖出来的问题,将本容易解决的问题,因种种顾虑而搁置,使之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其实,这种状况也非中国独有,不少国家都存在类似的出租车管理体制。但随着大变化的来临,有些问题已经拖不下去了,管理者必须有改革的紧迫性。
第二个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替代产品出现,出租车不再不可或缺。
随着移动互联的日益流行,专车开始流行,搭便车蔚为流行,越来越多的私家车转化为潜在的半公共交通工具,而且,这种新型合作出行的车辆保有量更大、费用更加低*,市场正处于爆发的前夜,一旦关系理顺,将很快会重构整个出租车行业,并使专职出租车司机面临冲击。
其实,如同人类社会的大多数行业一样,出租车行业也必定会经历一个“产生-繁荣-消亡”的过程。这个随着汽车诞生而发展起来的新行业,存在时间并不算太长。也就是在19世纪末,先在伦敦,后在巴黎和纽约,诞生了由汽油驱动的出租汽车。出租车行业作为公共交通的有效补充,也成为现代城市运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的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四五十年代虽也有出租车,但数量相当有限,作为奢侈品的出租车更多是为外宾服务。随着30多年前的改革开放,出租车才逐渐面向社会大众,但出租车司机也逐渐从高收入阶层沦为普通劳动阶层。
除了个别城市外,中国出租车管理上的不合理不到位、个别司机的滥收费不文明,也使这个本应是窗口示范作用的行业饱受争议,最近一系列的“维权”行动,更让这个行业成了市长的头疼事、网络上的敏感词。
但市长们其实真不必一直头疼下去。从发展趋势看,即使当下出租车仍有其必要性,但这个行业已是夕阳行业无疑。正如上文所阐述的,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深化,大量私家车正加入到专车或顺风车队伍,除了个别偏远地区外,一般城市中心乃至近郊的用车服务,都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在北京五环附近,原来活跃着很多的黑车,后视镜上可以看到作为黑车标志的一道红灯线,但现在很多黑车已被“招安”,成为专车的重要来源。一些工薪乃至中产阶层,闲暇时开专车赚些家用钱,也已不是一个秘密。
至于很多人担心的安全性问题,这其实在新技术条件下也很容易得到解决。
第一, 运营平台可作出评估,设定一个准入门槛,即什么样信用的人或车,能够加入到这种“自助-互助”平台。
第二, 在数字化的时代,查找非常容易,反而减少了黑车或谋财害命的可能性,渲染专车安全性的,其实也应该看到,出租车类似事件也不会少。
第三, 真出现意外,应该有商业保险服务予以弥补。
这其实正是市场经济的魅力所在,政府没有解决的,行业无法解决的,市场来帮忙解决,而且盘活了大量闲置的私家车,也增加了社会就业岗位,对解决交通拥堵(短期可能加剧)、减少尾气排放(合乘)也有莫大帮助。
这个革命性的变化,首要功臣是移动互联的创新技术,它让资源得到更有效配置,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机会,从某种程度上,它也打破了出租车行业的垄断格局,也对公共交通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当然,市场肯定也不是万能的。如uber、滴滴快的一些司机,很快学会了出租车的各种毛病,以开始各种理由挑单拒载,让人很不愉快。而刷单蒙蔽公司,也是公开的秘密。
另外,在一些偏远地区,出租车可能仍有必要之处,但也未必就必须是出租车服务,或许政府可以提供更精准的公共交通服务。少量专职的出租车司机,则可以提供更高端的包车服务,或许他们的收入反而可以更高些。
有生必有死,有昌必有衰。在很多国家,美国、法国、英国,当然也包括中国,政府之所以对专车还颇多疑虑,更多是出租车行业的维稳需要。试想,一个行业突然遭遇整体性崩溃,如果没有一些挣扎和反抗,显然也是不可能的。
但趋势却是不法更改的,出租车这个行业,应该已经到了走向全面衰败的时候,管理者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为其他新生替代事物的出现、发展创造条件,为出租车合理退出开辟渠道。
如果还纠结于既得利益的好处,并意图在出租车行业再狠赚一笔,那真可能是逆潮流而上了,这不仅是社会进步的障碍,还会激发出更多的不稳定因素。
出租车行业调研报告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