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推动我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满足市民日益提高的居住质量要求,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我局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城区各住宅小区,认真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㈠小区以及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调研结果显示,我县已有物业管理企业入驻的小区仅7个,基本上都是新建的住宅小区,面积约50万平方米,户数约5300户,其余多为社区居委会管理或由住户自请环卫工清扫。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仅有2个,分别是“星光名庭”和“圳业太阳城”。
物业管理企业基本情况:目前,在我县注册的物业管理企业有3家,均为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入驻我县小区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有5家。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全县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不到 100人。其中持有各类上岗证的不到30人。
㈡居住小区的特点
1、小区档次差距大。从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方面看,既有新建的设施齐全、绿地率高的高标准小区,也有早期开发的设施不完善、甚至是脏乱差的小区。从物业管理费收缴率方面看,收缴率高的“丽景花城”达到90%,而收缴率低的桂杨新贤城只有40%。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方面看,有0.2元/月/平方米到0.4元/月/平方米不等。
2、小区遗留问题多。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我县居住小区较为分散,遗留问题多。有的小区基础设施差,配套不齐全;有的小区建设规模小,相关手续不完备;还有许多小区是敞开式的,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房地产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成物业纠纷主因。在物业纠纷投诉中,有相当数量是业主投诉个别房地产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而引发的。有的开发商未严格按规范和规划要求配套相应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或将配套设施等共有产权挪作经营使用。如绿化不到位、安防设施不到位、公共车棚(位)少、休闲公建设施少等。有的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小区公共设施和部位施工监管不到位。有的因工程施工质量遗留问题至今难以解决。
2、物业行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承担小区物业行业管理职责的是县房管局,但这只是一种行业指导性的工作,按照县政府办转发的《关于明确物业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的要求,相关乡镇、居委会应设立物业管理专职人员,但我县至今尚未落实到位。因此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工作,以及对辖区内日常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等方面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物业管理涉及到房管、城建、物价、供电、供水、消防、**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仅靠房管部门难以协调各方,容易造成物业纠纷投诉率高、调解率低的局面。
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难且运作不规范。一是部分小区开发期较长,小区内物业管理区域难以确定,造成业主大会迟迟不能召开。二是部分小区规模较大、业主户数较多且相互之间大多又不熟悉,组织业主进行选举、决策等事务存在较大难度。三是业主参与意识不强,业主委员会组成复杂、人员良莠不齐,缺乏“有能力、有名望、善协调”的组织者。四是有些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建立、运作不够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县仅有的二个业主委员会均或多或少存在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工作经费的问题。五是有的业主委会成立之初比较迫切,而成立后遇到困难与矛盾就撒手不管,如太阳城业主委员会。
4、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率低。造成收费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不到位。二是低收入群体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三是业主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引发居民不满情绪而影响交费。四是商住混合小区收费难,如太阳城小区。五是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观念尚未完全形成。
5、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不规范。我县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培训没有跟上,普遍存在着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关物业管理上岗证就上岗的现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服务质量差。
6、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维护、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我县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建造的住宅楼,当时受条件限制,在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不够规范,存在小区配套不齐全、绿地面积小、停车位不足、环境脏乱差、房屋立面破损严重等问题。这些旧住宅小区目前尚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基本是由社区居委会代管。这些住宅建筑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已成为广大业主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调研组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1、要完善物业管理源头监管。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一是县工商、建设等部门应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服务标准、合同期限、服务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二是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在房地产规划设计图纸审批时明确物业共有部位、共同设施使用功能,防止开发商、物业公司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引发矛盾纠纷。在组织验收时,应配合有关单位将小区各类管道工程(含地下管道隐蔽工程)列入验收内容。
2、要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首先,要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物业管理体制要求,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体系,相关乡镇应设立物业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乡镇、居委会的物业管理队伍组织建设。其次,要根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镇、居委会的职责分工,将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乡镇、居委会对辖区日常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作用。第三,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县、乡镇、居委会、房管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保存与使用的新型工作方法,确保专项维修基金的足额归集和合理使用。
3、要深化物业管理法规宣教。运用互联网、电视台、报纸、宣传栏等传播媒介,广泛开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活动,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和业主代表的教育培训,促进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促使物业管理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搞好物业管理不单是物业企业、政府、居委会的事情,而且是需要全体业主和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工作。
4、要强化物业管理指导监督。一方面,县政府职能部门与乡镇、居委会要主动介入,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帮助的力度,促进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建立并有效开展工作。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指导与日常监管。对于业主委员会所需工作经费,应指导其通过业主大会规约来收取,杜绝向物业公司直接索取的现象。另一方面,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与乡镇、居委会要各司其职,强化日常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物业服务违法行为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加大调处力度,及时化解各类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尽快解决业主反映强烈的问题。同时,还要组织不定期巡查,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降低甚至取消其在本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再一方面,要加强引导,尽快形成“以质论价、质价相符、合同约定”的收费体系,努力营造物业管理企业崇尚优质服务、业主自觉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和谐氛围。同时,按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逐步提高我县物业收费标准、提升物业管理档次,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建设的新内容,真正实现物业管理的双向选择。
5、要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树立质量与品牌意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取得广大业主和业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一是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统一采用收费标价牌形式,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同时,每月应在小区公告栏等醒目处公布一次当月由业主使用的公共水电费用分摊详细情况、日常维护收支情况等,使广大业主“明白消费”。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广大业主提供相应服务并达到服务承诺标准,对业主和业委会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整改。四是落实物业承接验收制度,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查验,以减少因开发商遗留问题引发的物业矛盾和纠纷。
6、要积极推进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县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调动各方积极性,针对旧住宅小区物业规模小,较为分散,尤其小区楼房陈旧、基础设施差,物业管理难以起步的情况,逐个进行调研、分析,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快小区整治,解决处理好维修资金归集困难、物业管理用房缺乏等问题,整合物业管理资源,完善物业管理条件,改善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可着手先行对几个无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新型管理工作机制的试点,通过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最终促其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第2篇 关于城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小区不小
——关于城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城区居民小区如雨后春笋涌现,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新兴行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为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研究,全面掌握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状况,推动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科学、健康、快速发展,县委办5月中下旬通过现场察看、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对黄梅镇城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小区物业作用不小
物业管理是房地产经济市场化的客观需要和必然产物,它既是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事关千家万户,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的效益。
一是能促进经济增长。"买房一阵子,物业服务一辈子。" 作为商品房的售后服务,物业管理推动了房地产业运行体系的确立与完善,不仅本身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还有利于刺激居民购房积极性,推动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带动县域经济的持续增长。对开发商来说,良好的物业管理能塑造开发商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提升其产品价格,促进销售,从而形成公司经营的良性循环。对住户来说,他们用几乎一生的积蓄来购买一套房子,房子是其个人资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好的物业管理可以使其个人资产处于完好的状态,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其市场价值,即能确保物尽其用,值其所值。实践证明,物业较好的厦安、誉天下等楼盘销量较好,而且容易转让,保值率高。
二是能提高生活质量。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无论是供水、供电、供气、路灯,还是绿化、休闲设施,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它直接关系着所有住户的和谐安居、清洁卫生、维护服务和治安管理等。加强物业建设管理,对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市民安全感、满意度、生活品位、幸福指数有着重大的基础性作用。好的物业管理可以让人心情舒畅,促使人们安居乐业,改进人们的精神面貌,促进人际关系融洽、生活品质提升。
三是能增加群众就业。物业管理就业容量大,对扩大就业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县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500余人,从业人员大部分来自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及部队复转军人等,有效吸纳了多余劳动力,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为居民收入增加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能维护社会稳定。物业管理贴近群众,直接服务居民,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我县商品房新开发小区80个,县城区原有的老住宅小区或生活大院约170个,总计开发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约居住居民13万人。这些居民年龄、来源、性别、就业等构成复杂,社会稳控压力大。物业管理通过及时采集、变更住户信息,不断提高人防、技防水平,可以在维护社区秩序,协助**等有关部门防范查处偷盗抢等刑事犯罪,防止可能发生的火灾、燃气泄漏、爆炸、电梯伤人等恶性事故中起到重要作用。
五是能完善城市管理。一个个物业区域是构成城区的基本单元, 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建设,离不开物业形象和物业环境的改善。物业管理是建设现代城市的重要基础工作,已成为一项关系民生的社会管理手段。每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城区整体面貌和秩序才能得以提升。自2010年起步以来,现有物业服务公司已经发展到48家,有18个小区先后获得省、市优秀管理小区和市文明小区、园林小区等称号,为创新社会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奠定了基础。
二、小区物业问题不小
随着我县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小区物业管理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给县委、县政府工作带了很大的压力。
(一)监管部门没有各司其责。一是主管部门力量不足。县房管局是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房管局物业管理工作职责设在县房管办,现有工作人员3人,负责对全县80个小区及单位小区、48家注册物管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管理。主管部门工作职责过多,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切实履行物业行政管理职责。二是职能部门管理缺位。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是一项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包括规划、发改、国土、工商、质监、税务、城管、**、安监、园林、环保、供水、供电等。由于缺少把各部门联合起来共同指导服务的领导机制和平台,部门之间缺乏工作衔接,有的职能界定不清、有的监督服务不到位,致使遇到事情,往往推诿扯皮,小区成了执法空白区域。如有的小区内出现乱搭乱建、占用公共通道、破坏墙体结构影响使用安全、破坏绿化、破坏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以及乱停乱放、公共场合跳广场舞扰民、乱扔垃圾等一系列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居民反映强烈,物业公司却没有执法权,只能口头劝告和制止,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造成物业服务小区出现的一些矛盾问题久拖不决。还有的职能部门对物业公司有歧视性政策,比如,自来水二次供水用电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电梯和路灯等用电不与居民用电同价、环卫部门收取物业公司的环卫费和装修渣土转运费等,增加了物业公司负担。三是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没有压实。按照2017年7月28日通过的《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但实际上乡镇都认为物业服务管理是房管局的事,是物业公司的事,责、权、费不对等,不愿意管。四是社区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一个小区,少则数千人,多则数万人,小区里有许多治安、违建、绿化、娱乐、健身、文明创建等民生问题亟待解决,急需社区出面协调解决。然而,事实上,社区对小区是有心无力,放任自流,形成小区、社区"两张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