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经贸委民营经济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过去的一年,我区在市、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振兴*区域经济战略来抓。通过不断解放思想,完善工作思路,构建服务体系,强化服务意识,提供良好服务环境等一系列举措,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全区民营经济基本现状
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特点:
(一)民营经济整体实力不断增强。随着资本投入的不断加大,民营企业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到今年6月末,形成了私营企业集团5户(*、*、*、*、*,同比增加1户),私营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以上*户(同比增加*户),注册资本*万元以上*户(同比增加13户),注册资本*万元以上65户(同比增加16户)的骨干企业群体。目前,我区私营企业中居前四位的行业是:批发、零售业占*%;制造业占*%;科研、技术服务业占*%;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
(二)民营经济载体不断扩展。占地*平方公里的光荣道科技产业园已完成规划,其中*亩起步区已完成土地整理*亩。*综合大厦6万平方米已经开工建设。意库创意产业园,在第三届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评选中荣获“最佳创意产业园区奖”。已有*户创意型企业入驻园区,实现留区税收*余万元。调整大胡同地区商贸业态,估衣街提升改造已全部完成,7月12日举行开街大典。*大街易买得超市(*平方米)预计8月27日开业、泛洋大厦快捷酒店和量贩式ktv(*平方米)、*大厦领先医药旗舰店(*平方米)和新春花苑超市(*平方米)等项目,正在陆续洽谈和筹备开业中。结合*公园改造,建设民俗食品街。利用大丰路*万平方米公建带打造民族风情街。利用津酒集团酒文化资源,规划酒文化一条街。*站前商贸商务设施列入规划建设等。
(三)科技型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当前的世界金融危机使更多的民营企业认识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纷纷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或发挥船小好掉头的体制机制优势,积极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向高新技术方向发展。通过努力促进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科技创新的实施力度,4家民营科技企业申报了*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6个项目申报了创新基金;4家民营科技企业申报了*首批*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重大项目。预计到今年6月末,在册民营科技企业共计*户,缴纳税金*万元。
(四)民营经济成为安置社会就业的重要途径。截止到6月末,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近3万人,同比增长7.1%。民营经济成为吸纳社会各界人员就业的主要途径之一,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五)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为进一步消除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精神,加大民营经济工作力度,并在放开领域、放宽条件、放手发展等方面,积极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探索与实践。
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施全天候开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驻“中心”各审批部门进一步清理、取消、调整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并做好对市下放审批权限的承接工作,经过清理,共减少行政审批事项6项;推出12项可以在审批大厅当场办结的“立等可取”件。为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采取的措施
1、不断完善四位一体的机制建设。制定并贯彻落实《民营经济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目标责任和职能任务,加大联动与协调力度。每年通过召开民营经济领导小组会议研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通过季度召开民营办工作会议,月度召开民营办常务单位会议,确定各阶段民营经济工作要点、分析民营经济运行状态、沟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全区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的有效开展。
2、强化三个平台建设。构筑信息平台。经过积极协调、精心策划,创建了中小企业*网,开辟了政策法规、融资担保、招商引资、民企创新等栏目,增加了政企沟通渠道。加强培训平台建设。着力于提高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组织了政策培训、管理素质培训、信息化培训*人次。民营办各成员单位为企业提供专业培训二十余期,*人次。拓宽融资平台。充分发挥虹融担保、*创投集团、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等投融资平台作用,今年上半年累计担保贷款*万元,多次召开银企对话会,为民营企业更快发展提供融资服务保障。
3、服务税源建设。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产业发展、税收政策、园区优惠等5个配套政策,为引进企业提供宽松发展环境。
区国税、地税及大胡同管委办积极服务企业的同时,规范税收征管工作,做到服务高质量、办事高效率,多项工作相互结合、互为促进,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加大税收监管力度,实现留区税收稳步提升。
4、以讲政治的态度对待“保渡上”活动。为贯彻落实
市、区委关于开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的决定,民营办成员单位组建了由百名干*组成的服务企业队伍,确定20家重点帮扶企业和150家服务企业,积极帮扶。为企业解决问题173件(次),解决率为*%。
5、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组织了5个项目申报*市无偿资金支持130万元,其中3个项目在得到*市的无偿资金支持后,又获得国家无偿资金支持。认定区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共为区工业重点企业争取市中小企业扶持资金近*万元。
三、存在问题
1.民营经济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对民营企业需求多样,民营经济工作多部门,协调工作多层次的现状,需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的工作体系。
2.载体不足限制企业成长。随着我区拆迁面积的逐年扩大,一大批工业厂房、商业网点被拆除,而一些新的载体仍在建设中,企业发展需求与现状不适应的矛盾突出,现阶段一些有潜力的企业在发展壮大后不得不外迁。区工业企业重点50户中,有35户涉及外区税收的控制问题,面临着税源存量的减少。
3.企业规模小,成长的后劲不足。主导产业缺乏,企业集聚效应差。综合竞争优势不明显。*多户企业中拥有商标和品牌的企业不足60户,企业规模和竞争能力远远落后于其他区县。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进一步落实市、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围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经济工作总体部署,着眼于我区“一心、双核、五区、八带”区域经济布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紧紧把握“*地区、大胡同、光荣道科技产业园”等重点地区的发展带来的机遇,继续解放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发挥政府各部门对民营经济的引导、支持和扶持的作用,发挥民营经济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促进我区民营经济的工作体制创新,思路创新,服务创新。
(一)不断优化环境加大重点帮扶力度
1.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创建服务型部门,优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外环境,简化登记程序,推进“现场办公”,“一条龙”服务和“一次讲清”等服务措施的落实,确保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充分发挥企业投资联合审批和企业设立综合审批窗口作用,实现“首问负责、锁定流程、锁定时限、按时办结”,以“高效、快捷、周到”的效率吸引更多的投资商落户*。
2.积极争取市级部门各项扶持政策支持。用足用好市科委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资金;积极争取市经委支持优势企业开拓市场、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扶持潜力企业尽快成长的扶持资金;充分利用市商务委支持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
(二)开展梯队服务助推企业成长
以帮扶民营企业梯队建设为核心,按照“抓住大的、不丢小的、开发新的、扶持老的”整体推进思路,保证成熟型企业加快发展、促进成长型企业健康发展、推进衰退企业调整发展。
1、服务成熟企业。重点强化对*纳税重点企业的对口服务力度。
加强领导服务重点企业制度,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企业需求,努力在市场开拓、扩大生产、投资融资等方面提高扶持水平。
完善我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虹融投资担保公司运作流程,健全融资担保程序,千方百计引进适于中小企业便捷融资的金融产品,为企业贷款融资提供支持。
发挥培训平台的作用,关注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的成长,推广先进管理模式,有针对性的开展经营管理人员素质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扶持成长企业。重点引导、扶持30户规模以上企业、20户知名品牌企业做优、做强。
组织企业参加市鼓励型小企业认定、小企业创业专项资金申请、技改技创项目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努力培育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
组织建立科技型企业技术难题招标中心。通过设立接收、征集中小企业技术难题的服务窗口,使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方向与企业、市场和产业发展的需要相结合。
3、帮扶老字号企业。对老字号企业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指导,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扩大老字号的知名度,聘请具有经营管理资质的专家,实行企业文化、市场营销等指导服务。
4、引导创业经营。积极落实*市关于创业带动就业的各项政策,对有创业要求人员提供相关政策指导和培训服务;全年为300人提供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提供11场大型公益性免费招聘会。
(三)招商引资促区域经济升级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中小企业网,积极推介我区经济发展优势,设立民营经济信箱,开展我区各项
扶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熟悉政策;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需求的了解;通过多种形式的招商会、展示会,展示*地域特色,吸引投资。
落实优惠政策吸引投资。以“商贸*”建设为契机,积极兑现区扶持服务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区政府对20家成长性企业给予的一次性引导资金扶持。区政府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并匹配市级各种项目扶持奖励;落实税收奖励政策,对新引进企业和在我区纳税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主动为他们兑现奖励,激发发展动力,为区域经济多做贡献。
促进园区产业集聚。逐步完善园区产业定位,形成园区产业特色,促进光荣道科技产业园项目启动建设,积极引进科技型、总部型、现代服务型企业,引进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民营企业,促进区域产业经济的形成。
(四)强化联动机制保障工作落实
1、加强“四位一体”民营经济发展机制建设,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工作联动,按月发布工作信息,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强化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力度,健全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督查责任制,按期开展督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