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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准则(6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2-01-20 21:30:01 查看人数:80

收购报告书准则

第1篇 夏粮小麦托市收购的成功调研报告

市今年夏粮收购严格执行国家小麦收购“托市”政策,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注重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种粮利益,通过粮食系统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形成了上下合力、齐心协力、群策群力的喜人局势,托市收购进展顺利,实现了双赢。

一、夏粮小麦托市收购的主要成效

从6月1日开秤至9月底结束,四个月时间,取得了夏粮收购“三个之最”:一是收购数量创历史之最。四个月共收购小麦9.4万吨,其中托市收购5.4万吨、储备1.3万吨、自营2.7万吨;仓储保管7.255万吨,达到了满负荷存放;参与收购经营人员160人,奋战120天,收购9.4万吨、销售5.1万吨,经营量达14.5万吨,人均906吨,人均每天7.5吨。二是收储质量创历史之最。小麦品质、质量都在中等以上,据送中储粮邳州库检测,小麦指标:容重760以上、水份12.5、杂质小于1、不完全粒6以下;仓储设施全面检修,达到了“四防”要求,借助托市收购,对全市购销企业仓储设施:仓房、场地、排水系统逐一过堂,防鼠板、防虫帘、防雀网、消防器材全面配置,实现仓储标准化。三是效益创历史之最。农民种一亩小麦产量在800斤左右,高的达1000斤,全市小麦产量达15万吨,农民余粮由粮食系统收购9.4万吨,占60%以上,出售的价格比去年每百斤提高4-5元,因价格因素亩均小麦要比去年增收40元左右;收购企业,托市收购 5.4万吨,收购费用补贴50元/吨,保管费年80元/吨,企业可盈利 702万元。托市收购,真正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收购企业购销两旺。

二、夏粮托市收购的关键举措

夏粮收购应该说是阶段性的突击战,对粮食系统全体干*职工来说是一场考验,政策性强、收购时间长、工作质量要求高、工作量大,通过实践,我们的购销工作经受住了考验,收储能力再次得到检阅,取得了辉煌的业绩。着重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收购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各项工作全面到位。落实有力措施是关键,在收购工作中做到“三措并举、三线包干、三查结合”,从而保障了收购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措并举,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从讲政治、争效益、强责任的高度来统一收购人员的思想,思想上充分认识,工作上及早准备,打有把握之仗。发挥粮食收购主阵地、主渠道作用,认识到粮食收购是粮食工作的基础,做好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工作,关系到粮食价格的稳定,关系到农民增收,关系到粮食供应安全保障,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发挥仓容、场地优势,敞开收购,最大限度地掌握小麦粮源;发挥检测优势,以质论价,以优良的质量赢得市场,积极保护农民和收购企业的切身利益。与购销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既要保证收购数量,同时更要重视小麦品质。

三线包干,牢固树立竞争意识。对收购企业,按照总量稳定控制,分线、分片、分组包干的原则,层层落实购销任务,由分管局长、分工科室具体组织收购工作的推进。包干到收购库点,明确任务,做好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收购企业早收购、快收购,多收粮、收好粮,妥善处理好收购期间的矛盾和问题,保证托市收购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三查结合,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采取检查、抽查、督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力量深入到库点,对收购政策的落实、收购价格、小麦品质、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在托市收购点,要求收购工作人员实行佩证上岗,挂牌服务,并聘请1-2名行风监督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通过一系列的约束机制来巩固提高收购质量。

(二)销、购两个积极性得到提高,收购工作形势喜人。

一是农民售粮积极性高。由于严格执行了国家托市收购政策,组织、宣传、服务工作到位,坚持服务农民增收,实行敞开收购,理性收购,诚信收购,有序收购,对农民自愿出售的余粮,依质论价,不拒收、不限收、不停收,不打“白条”,公开验质、公平作价、公正计量,农民一手卖粮一手拿钱,切实解决了农民种田丰收后的粮食销售市场风险问题。

二是购销企业收粮积极性高。国家对粮食购销经营实行免税和银行贷款支持政策,极大地刺激了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积极性。各库点在思想上、物质上、资金上、服务上提前到位,先后投入近200万元,对 27个收购库点的仓库屋面、地坪、场地整理维修;新添吸粮机、输送机、地磅、电子磅等,使农民卖粮既快捷又省力。及早与农发行对接,超前申请贷款,共贷款7668万元,确保了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

(三)粮食部门的形象得到提升,主渠道作用充分凸显。

在托市收购工作中,粮食部门管理人员一直冲在收购一线,对验粮、检质、司磅、结算、保管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哪里需要就出现在哪里,没有上下班,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在各个收购库点做好指导、服务、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坑农、伤农事件。充分发挥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流通地位,重塑粮食人新形象,以优良素质、企业信誉赢得市场,其它个体粮商和民营粮食企业无法比拟,其潜在的资源优势发展成为保持主渠道地位的强势,为粮食购销企业生存探明了发展方向。

(四)收购服务超前谋划,着眼细致周到。

收购服务工作立足更周到细致,提供方便。从收购机械投入、人员安排、茶水供应、现金发放、收购时间安排等项考虑力求全面周到,只要群众有要求,我们都做到有求必应。每个收购点都向售粮农民公示政策、价格、等级样品、标准,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在入库高峰期,早开秤、晚息磅,对卖粮大户还设置了休息室,充分满足农民卖粮要求。

(五)农民经纪人积极入市,搞活了粮食流通。

全市参与夏粮收购的经营者为100多家,粮食经纪人 300余人,在夏粮收购中充分利用各自优势,积极入市参与收购。粮食经纪人走村串户收购粮食,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售粮,摆脱了粮食收购企业孤军作战的困扰,扩张了粮源总量。

三、夏粮托市收购的几点启示

xx市夏粮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行,取得了明显的托市效果,可以说农民得到了实惠,收购企业增强了经营能力,拓展了经营渠道,造血功能得到加强。在托市收购上至少有三点有益启示:一是准确把握了托市政策机遇,执行有力。粮食系统从上到下,认真学习了国家托市收购政策,做到思想、行动上高度一致,基础工作打得牢,服务“三农”意识强;二是体现了粮食系统上下齐心协力,措施有力。各个收购库点,从物质上做好充分准备,从严整治库房、环境,集中精力、人力、物力打好这场硬仗,为农民售粮服务;三是工作定位高、要求严,管理有力。坚决执行国家托市收购政策,坚持做到收购数量不能少、收储质量不能坏,树立大局意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通过今年夏粮托市收购工作的成功实践,给我们今后从事粮食经济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

一要不断加强粮食系统职工队伍建设。在“三提高”上下功夫,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培养更多的粮食工作者;提高民主法制水平,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加强技能培训。从而造就一批能打硬仗的粮食经营队伍。

二要不断弘扬粮食系统创业正气。在全系统宣传“三个树立”,树立创业典型,在粮食系统职工中全面大调查,挖掘自主创业典型,号召勤劳致富,大力宣传身边的致富典型,使广大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何庄粮站原站长陈宝平,养殖奶牛,年获利28万元;树立行业典型,在现有岗位上通过技能比武,营造争先创优的各类典型;树立学习典型,创建学习型**,以闻名全国的xx“爱心邮路”品牌为目标,学习他们积极奉献社会。

三要不断树立大粮食理念。自觉服从、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大局,进一步提升粮食系统的整体形象,构建和谐粮食,为促进全市粮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争作贡献。

第2篇 粮食收购价格市场调研报告

构建粮食最低收购价机制实际上是国家对粮食生产进行干预和指导的一项重大政策。当粮食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最低收购价,也称保护价)时,由政府组织(委托粮食收购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格进行收购,以稳定粮食价格,保护农民利益。粮食市场最低收购价政策是未来我国加强和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要使这项政策有效发挥对粮食生产的激励、指导作用,关键在于政府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粮食市场最低收购价标准。本文利用黑龙江省有关粮食生产数据,根据机会成本理论,对稻谷最低价格标准进行理论分析。

一、构建立粮食市场最低收购机制的必要性

工业化国家普遍建立了指导粮食生产的价格体系,包括目标价格和市场干预价格等。不同的国家及地区在不同的时期,政府出台指导粮食生产的价格目的是不同的。现阶段,我国构建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机制的主要目标是追求粮食产量的增加,通过保持粮食价格的稳定,保障农民种粮有适当的收入,保护农民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

我国人口众多,粮食是民生之本,必须建立粮食价格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20多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呈现周期性波动,先后经历了1983-1984年增长,1985-1988年下降,1989-1991年增长,1992-1994年下降,1995-1996年增长,1997-2003年下降,2004年增长的7个波动期。粮食生产波动对全国粮食安全的影响日益显现,1997-2003年长达6年之久的粮食价格下降,引发粮食产量连年减产,造成了3个年度粮食产需缺口,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粮食安全危机的高度关注和重新认识,作为获利能力弱的粮食产业未来在经济市场化的条件下,要实现稳定发展,必须由国家给予一个保护价格即最低收购价,以支持农民生产粮食,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为实施粮食保护价格政策提供了必要条件。一方面,我国从1978年开始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改革,先后经历了“统购统销”、“合同定购”、“保价放量”等阶段,市场化取向日趋明显,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生产资源和粮食价格形成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另一方面,国有粮食收购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完善。在国家开放粮食收购市场的同时,建立国家及省级粮食储备制度。当粮食市场价格较低时,国家通过增加粮食储备手段,委托国家粮食购销企业以保护价格收购农民手中余粮,进行价格干预,达到稳定市场价格的政策效应。当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格时,让农民以市场价格销售余粮,给予农民增加收入。这项粮食收购政策已在我国粮食主产区实行了多年。

二、最低收购价激励粮食生产的机理分析

最低收购价格激励粮食生产实际上是供给定理、机会成本理论和边际效用理论的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过程。

(1)供给定理:在假定其它因素不变的前提下,着重考察供给与价格之间的相关关系,可以看到这样一般规律:价格越高,生产者所愿意供给的数量就越多;价格越低,供给量则减少。这种现象被称之为供给定理。在现实中,较好的粮食价格对生产的激励作用是显著的。2003年下半年,江西晚谷达到78元/50公斤,到2005年3月份达到90元/50公斤,半年时间之内粮食价格上涨30%以上。同时,国家还制定了最低收购价格,早谷不低于70元/50公斤、晚谷不低于72元/50公斤。新一轮粮食价格上涨,极大激励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2004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均为两位数增长,长幅是多年未见的。

(2)机会成本理论:机会成本是当代经济学里面的一个很重要的理论,一般是指面临多种选择时,选择其中的一种可能造成的损失。如农民既可以选择种粮,也可以选择经营其它项目(典型的是外出务工);当选择种粮后,可以获得种粮收入,但可能损失经营其它项目的收入。这其它项目经营收入是农民种粮的机会成本。

随着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在我国城乡经济各行各业不断提高,曾经阻隔城乡劳动力流动的社会用工制度在市场化大潮中日益弱化,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乡非农生产领域就业,尤其是外出务工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一种现实选择。在1997-2003年的农产品下跌期,农业收入普遍比外出务工相对低,农民深感到务农种粮不如在外务工的收入高。因此,有大批的农民不断外出务工,甚至有的举家外出,留守农村的人被形容为“3860”部队,即妇女、老人和小孩。留守农村劳动力从事着“满足生活用基本需要”的农业生产,缺少对农业精耕细作的积极性,一些耕地被撂荒,农业及粮食产量和商品率下降。省农调队一份调查报告反映:“2003年,一季度晚谷价格下跌至50元/50公斤,谷贱伤农,农民对粮食生产积极性下降。都昌县南峰镇周家村近30%的耕地和泰和县万合镇竹山村六分之一的耕地在春耕时被撂荒。”由此可见,农民从事粮食生产时,存在机会成本,而且机会成本越来越影响着今后农民从业的选择。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多少成为今后政府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标准的主要理论和重要依据。

(3)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边际效用也称边际贡献,指在一定时间内消费者增加一个单位的商品或劳务消费所得到新增加的效用。随着消费量的不断增加,消费者在逐次增加1个单位消费品的时候,带来的单位效用是逐渐递减的(虽然带来的总效用仍然是增加的),称之为边际效用递减。粮食最低收购价激励效应就存在着边际递减规律。当粮食最购价提升到一个水平后,再次提升一个单位的价格所激励新增加的粮食面积数量会减少。引发粮食最收购价激励效应递减的原因在于:一是产品比价效应的影响。粮食价格过度提高,使粮食生产利润增加,一般来说其它农产品及部分工业产品价格会有相应的上涨,这就是比价效应。比价效应使农民从事外出务工工资收入增加,粮食生产机会成本提高,价格激励效应减弱;二是农业自然条件的限制。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不同,受自然条件影响限制较大。像耕地数量多少、水旱地结构决定了一个地区农作物种植基本规模和结构。价格对增加粮食种植面积的激励不是无限的;三是现行农业用地制度的影响。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大部分是一家一户制的小农生产方式,耕地的流动性差。一些农户虽然自己不愿意更多地投入农业生产,但也不愿意转让耕地,使一些耕作意愿强的农户得不到更多的耕地,扩大种植面积,价格激励效应在这种小生产方式下必然会受到阻碍。

三、水稻种植面积与机会成本及稻谷价格之间的关系模型

现在,我们就是在上述经济理论的指导下,建立一个数学模型来反映粮食价格、种植面积、机会成本之间的关系,用于政府制定一个合理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标准。

(1)变量选定。a.粮食价格:当年农民出售粮食的实际价格;b.种植面积:粮食种植面积变化和每亩粮食投入变化都能反映价格对粮食生产的激励效应。但粮食种植面积较直观,故选择粮食种植面积指标;c.粮食生产机会成本:上年农民务工每个工日的收入与当年从事粮食生产每个劳动工日收入之比。系数大于1,就说明,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大,农民从事务工收入大于从事粮食生产收入;反之,农民粮食生产机会小。由于统计调查资料的限制性,农民务工收入统计准确性低,统存在计不全的现象,故以城镇在职职工工资统计指标来替代。

(2)历史数据。选用1990-2004年历史数据。在这15年期间,江西省粮食生产经历了多个增长、下降周期,是市场经济对各行各业发生着深刻影响时期,对本文研究具有代表性。

(3)资料来源。粮食种植面积和城镇在职职工工资数据来源于省统计年鉴;农民从事粮食生产每个劳动工日收入数据来源于《江西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资料汇编》。

(4)定性分析。经过对相关数据的整理可以看出,全省水稻种植面积增减与机会成本变化的主要关系:

一是机会成本系数提高,水稻种植面积就下降。这是水稻面积增减变化与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变化之间的基本趋势。农民在年初安排种植粮食计划时,一般是以上年的机会成本系数增减变化为参考依据,增加或是减少本年水稻种植面积。如,1991年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比1990年提高了0.04个百分点,1992年农民种植水稻面积比1991年减种164千公顷。1993年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比1992年下降0.11个百分点,1994年农民种植水稻面积增加74千公顷。农民这种经济行为在2004年表现更为明显。1993年下半年粮食价格开始上涨,使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比2002年下降了0.23个百分点,2004年农民增种水稻344.43千公顷面积。(个别年份出现差异)

二是机会成本系数小于1,有利于稳定水稻种植面积。1990-2004年的15年间共有11年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小于1,即农民种植水稻每工日收入高于职工日工资收入水平,年平均水稻种植面积为3041.13千公顷;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大于1的有4年,即农民从事水稻生产平均每个工日收入低于职工日工资水平,年平均水稻种植面积为2778.07千公顷。

四、对最低收购价标准的几点认识

从上述分析和建立的关系模型中,我们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标准有以下几点认识:

(1)最低收购价合理标准具有相对性。由①、②关系组中的变量构成可以看出,确定一个合理的市场最低收购价标准,首先与当时政府对水稻生产总量(或种植播种面积)的预期目标有关。换句话说,政府希望全省水稻总产量或种植面积要达到多少,是制定一个合理最低收购价标准的重要因素。预期目标提高,最低收购价标准当然相应要提高;其次是与水稻生产科学技术进步有关密切关系,科技的运用推广使水稻单产提高,能够提高水稻收益,降低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再次是与当时社会物价总水平(主要是农资价格、农村服务价格)、城镇职工工资水平或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密切相关。由此可见,科学合理的最低收购价标准是相对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标准;不同地区(主要是不同省份),粮食生产水平不同,粮食生产目标不同,最低收购价标准就不同。

(2)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激励效应有限性。相对于农民外出务工或城镇职工收入增长空间及增长速度来说,粮食市场最低收购价格不断提高的空间十分有限,提高速度更慢,在农民外出务工收入或城镇职工收入不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稳定粮食生产机会成本系数,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不能过度依赖提高最低收购价标准,必须通过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稳定农资价格,加大对粮食的补贴,以及改革现行小规模的生产方式,实行粮食生产规模化种植经营,提高收益水平等综合手段来实现。

(3)最低收购价是农民对粮食生产收入预期的重要依据。正因为如此,国家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宜在下一个新的粮食生产季度之前出台,告诉农民确定的最低收购标准,让农民对新一个粮食生产季度的收入心中有数,作为好新的粮食种植计划安排,使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

五、对黑龙江省现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标准的实证分析

根据有关资料研究,黑龙江省粮食总播种面积年均需要维持在3400千公顷以上,其中水稻面积要维持3000千公顷的基本要求。2005年,黑龙江省制定的早稻最低收购价为70元/50公斤,晚稻最低收购价尚未制定,估计维持2004年的72元/50公斤水平。这个最低收购价标准的激励效应如何?

据黑龙江省农产品价格成本调查队分析,2005年,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使种粮生产成本提高。据初步匡算,与2004年相比,物质费用提高10%;由于免征农业税每亩税金降低40元。按每亩早籼稻产量380公斤、每50公斤70元,晚籼稻400公斤、每50公斤72元测算,每亩水稻产值约为1108元,加上每亩副产品价格60元,合计每亩水稻总产值1168元;减去每亩水稻物质约为450元,加上政府良种补贴和粮食直补每亩30元,合计每亩收益可为748元;每亩早晚两季用工25个工日。农民种植水稻每个工日收入为29.92元,比2004年减少1.58元,降5%,机会成本系数为1.07,比2004年提高0.15个百分点。由此分析,现行的最低收购价标准在合理范围内。但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的提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增加了农民调减种植面积的可能性。根据省农调队调查, 2005年一季度,黑龙江稻谷价格总水平在70元/50公斤之上运行,维持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一季度末农民外出务工的人数同比去年减少3.28%。但二季度以来,稻谷价格呈现下跌之势,二季度末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同比去年减0.18%,呈回升态势。7月份以来早稻谷跌破70元/50公斤的保护价格,预计三季度外出务工人数将继续增加。如果稻谷价格再向下行,跌破65元/50公斤,农民生产粮食的机会成本系数提高至1.2以上,就会对粮食生产稳定产生较大的影响。今后要保持粮食种植面积的稳定,需要政府继续加大支农力度,提高最低收购价标准和补贴水平,降低农资价格,提高科学种植水平。

第3篇 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长江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成立已一年零七个月,在担任收储中心主任期间,在管委会领导的带领下,使我很快适应了长江路开发区高标准的工作频率。在这一年半的工作中,我努力向管委会领导及兄弟处室学习,使我在客观上丰富了见识阅历,在主观上增强了管理经验,在实践中提高了领导能力;在*工委组织的各项 学习活动中,使我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作*等方面得到了提升。

今天我本着向他人学习,锻炼自己,为长江路开发区建设进一步发挥作用的宗旨向各位领导及同志们进行述职,汇报xx年我的思想及工作完成情况。

一、扩展土地收购储备的范围,建立电子储备库。

在长江路规划局的支持下,我们中心多次去现场、测绘院、规划等部门进行土地收储地块的摸底及调查。截至目前为止,我们已将宽城区范围内及长江路区域范围内的32宗土地进行了电子储备库的信息储备,并建立了示意图及储备信息表。这个成果能够达到开发区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目的。

二、测算拟定收储和出让的地块成本及前期工作。

在规划局、国土局、拆迁办这些兄弟处室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测算完9宗地的成本,并确定了权属性质等,为开发区大幅度提升土地出让收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完成的土地收储工作

其一是由市收储中心收购了我区56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在长江路领导的安排和带领下,在市收储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收储中心与长春市收储中心在xx年10月份签订了《收购兰家工业用地协议书》,对我们长江路兰家56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进行了收购,用于对全市各区拆迁企业的产权调换用地,同时也达到了为我区招商引资。作用该宗土地收储资金一亿三千元,目前第一笔收购款5000万已打入我们开发区。

其二是按时完成了对凯旋制药厂地上物的收购和北人民大街道路上的拆迁工作。在管委会梁主任和蔡主任的亲自指挥下、在区内各委办局的鼎立支持下,在与工厂的谈判中,我们采取了“落实城市规划、以政策为主、和谐为本、民生至上、兼顾灵活”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在市里规定的时间内达成了收购协议。同时以最小风险,最低成本,成功的拆除了北人民大街的占道建筑物,虽然在拆除过程中遇到严重暴力抗法事件,但通过全中心工作人员的团结和齐心协力,最终顺利的完成了此项工作,得到市政府、市国土局的好评。完成此项工作证明了开发区研究事、能干好事。

其三,除了我的本职工作外,毫无怨言的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例如对宽城区政府的收购。截止目前为止,我们已进行完成了拍卖出让该宗土地的前期工作,已登录长春日报《拍卖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并于今年3月份与长春市收储中心签订《》。再如证大房地产土地的拍卖前期手续等。

其四是完成宽城区行政中心区域内22万平方米的商住用地预购给吴中集团的收购及拍卖出让前期工作。

为了缓解土地收储资金紧张的压力,为了降低风险,我区采取“以销定储”的原则,在信息储备的基础上,按照“滚动开发,滚动投入”的思想进行运作,因此,我区只能采用引进房地产资金的做法,即采取“先预购后拆迁,分期付款”的方法,利用竞买人的保证金和预购金实施征地、拆迁及报件审批手续等。

依据宽城区政府的委托授权及《框架协议》,我们收储中心与吴中集团签定了〈预购土地意向书〉,该集团已交纳5000万元预购金作为部分拆迁费用,并办理完测绘、规划条件的审批及测算成本等拍卖土地前期工作,待区拆迁办拆成净地后方可拍卖出让。

四、拟订了《xx年长江路经营性土地收购计划》及《出让计划》;起草《xx年长江路经营性土地收购计划》及《出让计划》。

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我们拟订了《xx年长江路经营性土地收购计划》及《出让计划》,保障了长江路开发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储备库,为实现土地收益目标作好了战略储备。此计划待提交办公会,领导审定,各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收储中心、市政府批准。xx年即将到来,对于新的一年的收储与出让计划也正在起草阶段,为xx年的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五、土地收储是政府融资的重要渠道,是突破开发区建设资金瓶颈的有效途径。

如果银行借贷资金充足,就能具备适当延长土地储备期的资金条件及我区开发建设的周期资金需用量。因此,积极配合财政局,以收储中心为载体,努力为我区做好融资平台,我们中心和财政局经过与多个银行商谈,初步与建行达成了贷款融资平台,待开发区把收储中心资产扩充后方可办理土地收储贷款,争取做到“以地建区、以地养区、以地兴区”的道路。

六、制定相关流程及办法,开创土地收储工作新局面。

在我们收储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学习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及在实践中探索,制订了《土地收储工作流程》、《土地收储工作职能》、《工作程序》,结合开发区的实际形式,经律师审改,拟订了《预购土地意向书》及给规划、土地、拆迁部门的工作联络单及各项工作办法。在市收储中心的指导下,制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审批表》、《招、拍、挂出让审批表》、《出让方案明细表》、《竞买报价单》、《预申请书》等。规范了收储中心的基础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

第一,放松了学习,不够严格要求自己。

以后我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各方面能力。

第二,性格急,工作有时没做到细致分析。

因为长江路属于起步阶段,开发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很多工作需要在摸索中、实践中前进,但我们土地收储中心5月8日成立以来,不是对每项工作都能做到细致分析后,再科学开展工作,而且急于直接深入工作实践的过程中。

第三,年富力不够强,勇于探索的精神不够。

总之,近半年内,在履行我收储中心岗位职责中,虽然做了以上这一定的工作,但归功于管委会领导的正确决策及领导,部门之间的亲密配合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一定不负领导的重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及高度的责任心,尽心竭力作好本职工作。

第4篇 申请粮食收购许可资格条件调查报告

市粮食局

“粮食收购许可制度”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市场实施管理的一种手段。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靠这一手段的实施,对粮食市场的规范有序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是,从实践来看,笔者以为,粮食收购许可资格条件“门槛儿”设置过低。按照省粮食局和工商局的要求,从事个体经营的粮食经营者,只需要资金3 万元、50吨及以上砖瓦结构的粮食仓间,同时具备质量检验的简单仪器和感官检验能力,具备县以上质监部门鉴定合格的计量工具。很显然,根据这一要求,大部分民众只要想经营收购都能够申请领取“粮食收购许可证”。

“门槛儿过低”失去行政许可的应有之义。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而采取的必要的控制手段。说穿了,之所以要对某种活动实行行政许可,就是不能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去从事这项活动。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少数公民某种权利的特许,同时,也是对大部分公民某种权利的限制。因此,行政许可的设定,除了有范围上的要求以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而且这种条件不能过低,如果过低甚至低到大部分人都可以从事的活动,那这种行政许可的设定就失去了它的应有之义。

“门槛儿过低”不利于政府掌控粮源,实施宏观调控。粮食收购之所以要实施行政许可,无非是粮食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往往不是十分有效的。这是因为,粮食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是缺乏弹性的。粮食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消费品,其消费是不会因为价格的变化而出现骤减骤增。即使价格对粮食生产和消费有调节功能,但其作用因生产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增加当时可供的粮源而滞后。一旦粮食生产出现萎缩,往往又是不可逆的,且粮食生产还因自然条件的影响产生波动性。作为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在耕地面积因实行工业化的过程中又不断减少、增加单产又受到一定限制的情况下,粮食的安全形势受到严峻的挑战。因此,对粮食收购实行许可就存在必然性。这种必然性的存在就要求粮食收购许可的“门槛儿”不能过低。否则不便于政府掌控粮源,更不利于实施经济上的宏观调控。“粮食少时多渠道,粮食多时少渠道”的状况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

“门槛儿过低”还可能带来相关问题。如一个个体粮食收购经营者,只需要50吨的砖瓦结构的粮食仓间,而这种存放50吨粮的仓间比比皆是,但要在这种仓间内即使短期(不谈长期)保管粮食,很难做到不被虫蚀和防潮霉变。如果要熏蒸杀虫,仓间的密闭条件又达不到要求,这就可能使到手的粮食受到损失。纵然损失是其个人承担,但从宏观的角度考量,损失量大可能影响“粮食安全”。再者,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粮食收购经营者必须保持必要的库存量。之所以要核定经营者最低或最高库存量,其主要目的是要粮食收购经营者,在影响“粮食安全”突发事情发生时,履行社会义务,一个个体粮食收购经营者,只有50吨的存粮仓间,即使存满,又能履行多大社会义务?更何况,这些粮食收购个体经营者都是着眼于粮食经营可能带给他们的利益,他们不想也不可能承担多大的社会责任。

事实也是如此,由于许可的“门槛儿过低”,一个县发放的许可证少则百家,多则几百家。而这些粮食收购经营者看市场状况,一旦市场低迷时,入市收购的很少;而市场看好时,大家又都蜂拥而入。我市在对已发粮食收购许可证查验时,就有三家领证后未入市收购而停止收购资格。一些个体工商户虽持有粮食收购许可证,但缺乏销售渠道而收购量非常小,有的甚至没有那些所谓“农民经纪人”收购量大,因此,这些工商户持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意义不大。

第5篇 秋粮生产收购情况调研报告

一、秋粮生产形势

二、商品量及收购量

三、市场价格及走势

四、收购准备情况

一是备好仓容。我市今年中晚籼稻预计收购量48.1万吨,到9月底可腾出有效空仓容50.5万吨。目前正在做好好腾仓并库、空仓消毒工作。为了挖掘仓容潜力,我们按照科学储粮技术规范要求,对部分仓库进行了维修,增加了通风设施,做到了上不漏,下不潮,能机械通风,确保收进来的粮食能保管好。

二是落实资金。我市今年秋粮收购资金预计需要10个亿,为了落实收购资金,市、县粮食局都加强了与发行的沟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收购资金需求,确保不因收购资金问题影响正常收购。

三是培训人员。今年中晚籼稻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已无可能,按照省局前期开会吹风,可能要进行随行就市收购。为了适应新的收购形势需要,市、县局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收购工作进行了部署,对收购人员进行了培训。

四是搞好收购。

1、理清收购思路。全市将按照“购得进、销得出、不亏损、有效益”的原则,引导和组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采取委托收购、联合收购、帮助销区代收代储等方式,解决收购资金不足、收购仓容不足、粮食销路不畅等问题,做好秋粮收购。同时要求企业防止盲目跟风抬价抢购,努力保持市场粮价基本稳定。

2、创优收购服务。结合当前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尽量方便农民售粮。一是针对当前的市场行情,实行收购任务到人,绩效挂钩,调动积极性,方便农户售粮。二是实行坐站收购与预约收购相结合,不但要坚持早开门,晚关门,中午不休息,随到随收,还要与当地种粮大户、粮食经济人联系,随时登门预约收购。三是既要坚持质量标准,又灵活操作,对质量合格的稻谷可以直接接收入库,对一些质量不合格的一是动员群众自己整晒,二是自己通过整晒后再二次入库。

3、形成收购合力。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收购。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入市收购,搞活粮食流通。

4、维护收购秩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市场准入制度,坚决打击无证非法收购、欺行霸市、短斤缺两、压级压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收购环境。

五、问题及建议

1、我市长丰县由于体制不顺等种种原因,在农发行开贷困难,恳请省局从上面多呼吁,请农发行能予以先行开贷。

2、从我市空仓容情况来看,预计收购量48.1万吨,到9月底有效空仓容50.5万吨,表面上看空仓容大于收购量,但仓容分布不平衡,有的地方仓容宽松,有的地方偏紧,有的地方还必须要靠打露天堆来解决。因此,恳请省局要从上面为我们呼吁尽快解决露天堆费用,以确保秋粮稻谷收购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6篇 粮收购检查工作报告

一、检查基本情况

我市在本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数有215个,其中: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数26个。从10月至12月底,开展专项检查16次,出动检查人员383人次,检查粮食收购主体数155个,占总数72.1%。实施责令改正处罚2例,暂停收购资格8例,罚款1例,罚款金额1000元。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辖市、区粮食部门对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十分重视,在仓容、资金、器材、人员等方面都做了充分准备,收购库点在收购场所公示稻谷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收购者的收购行为趋于理性,晚粳稻收购价格一般在每百斤142-145元左右,比去年的收购价格有提高,收购质量也好于去年,没有发现有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以及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粮食等行为;收购组织和服务工作做得比较到位;粮食经营者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建立粮食购销经营台账,并定期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购销数据和有关情况;各级涉粮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切实履行粮食收购市场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理,市场收购秩序井然。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成立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与价格、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11月9日,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秋粮收购市场监管和政策执行情况联合督查的通知》明传电报,全面部署秋粮收购市场监管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副市长亲临收购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召集协调粮食、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要求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履行职责,共同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市场监管工作。

2、制定方案,细化职责。根据省局要求,各地粮食部门及时制定本地区秋粮收购检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增强检查方案的可操作性。在这次专项检查中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对粮食收购资格和收购行为进行检查,规范收购行为;二是对收购企业执行收购价格和粮食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三是对收购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杜绝虚报、瞒报、拒报统计数据等现象发生。各地在检查中,注重加强内部协调,职能处室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3、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市场监管。11月20—21日,市粮食局副局长、市物价局副调研员带领由粮食、物价、工商、质监部门组成的两个联合检查小组,对五个辖市、区秋粮收购市场监管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联合督查。这次督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收购资质资格情况;二是检查收购价格执行情况;三是检查收购行为规范;四是检查收购者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各辖市、区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利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联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确保政策执行到位。针对今年秋粮收购的特点,粮食、物价、工商、质监等涉粮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重点围绕市场秩序和政策执行情况,加强常态化巡查。通过强化监管,进一步增强各粮食收购者的政策法规意识,对无资格、无证照入市收购,扰乱市场秩序的,进行了严肃的查处。扬中把工作重点定位在打击非法收购上,强化对“两桥一渡”的设点监管力度,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充实监管一线,加强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联动巡查,严防非法收购控制粮源外流,市场收购秩序良好,粮食收购进度快、质量好,价格合理,在全市保持领先水平。

4、认真实施,注重实效。各地在检查中,一是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先下发检查通知或检查方案,履行告知义务;二是坚持服务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寓为企服务于行政执法之中,坚持“首次违规不罚”的规定,本着对农民利益负责,对秋粮收购企业负责的态度,合理合法地运用好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我们按照省局要求规范文书制作,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档案,做好现场笔录和检查日志,发现的各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信息录入监管对象信息库。

三、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秋粮专项检查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企业收购现场价格和质量标准公示项目不够规范,收购按质论价和扣量执行不够严格;二是由于粮食收购企业烘干设施不足,粳稻收购水分偏高,既影响粮食收购进度,又存在储存安全隐患;三是少数企业未能及时提供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四是收购资金供应滞后,特别是今年粳稻扩储资金和粮食部门自主经营的资金难以满足企业收购的需要;五是粮食经纪人在收购农民粮食占有重要份额,其收购价格、质量和结算等行为仍需进一步引导和规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都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要求引起足够重视。对个别企业依法按照情节的轻重做出责令改整、罚款和暂停收购资格的处罚。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协调沟通,稳定市场预期,理性收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加快秋粮收购入库,特别是要保证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的按时完成,努力为xx年市场物价稳定和粮食市场宏观调控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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