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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经济报告(4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2-05-21 11:24:01 查看人数:56

地方经济报告

第1篇 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查报告范文

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看,县域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发展县域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和任务。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战略性调整的新的历史阶段,“三农”经济成为县域经济的亮点之一。农村信用社如何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现服务和经营同步,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笔者对以来辖内农村信用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农村信用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

是传统的农业县,面对中小型企业甚少这一经济格局,农村信用社按照“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战略定位,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创造性地开展金融支农工作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成为支农服务的重点品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其灵活和便捷的管理方式,深得农户青睐。以来,县联社把其当作支农的品牌来经营和打造,对农户的生产、生活、消费、多种经营等领域进行了大力扶持,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成为农村信用社资金营运的主渠道,成为农村家喻户晓,深受农民欢迎的服务品牌。截止4月末,全县发放农户贷款证22050户,对21589户农户发放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辖内农户总数的61.48%,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21558万元,占贷款累放的57.18%,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8534万元,占贷款总额的41.15%,基本上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

2、培优培强农业主导产业,提升农民增收水平。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山上办绿色银行,山下建优质粮仓,水里兴特色养殖”的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思路,县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信贷杠杆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不断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和引导农民向“专、精、特、新”种养殖业发展,造就了食用菌、水产业、烤烟业多个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成为县域经济增长的亮点。

例一:以来,累计发放食用菌贷款2560万元,扶持了4780户从事食用菌生产的农户,目前全县从事该产业的农户占30%,且规模不断扩大,茶菇、爆花菇、草菇发展至千家万户,仅栽培量就达1.2亿筒,实现产值1.6亿元。仅生产经营食用菌一项,每户农户户均纯收入达6000元以上,且纯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有近100户。如德胜镇黎明村、宏村镇孔沅村、龙安镇王沙坑村等已成为食用菌生产基地和依托食用菌的富裕村,食用菌也已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导产业之一。

例二、投入信贷资金861万元(其中:90万元、155万元、306万元、210万元)重点扶持了养殖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市场稳定的美蛙养殖业,放款量占全县农村信用社水产养殖贷款的70%,扶持面为美蛙养殖户的90%,养殖规模由的10户,养殖面不足十亩,增加到目前的186户,近460余亩,有效地带动了水产业的迅猛发展,使之成为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产业。

例三:烤烟是近两年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农村推广的又一富农产业,农村信用社对这一新优农副产品进行了大力扶持。为524户农户发放烤烟贷款191万元,使当年烤烟种植面积发展至1000多亩。今年1-4月又投入烤烟生产资金近400万元,支持1312户农户做大做强烤烟种植业。由于有农村信用社的大力支持,农民打消了因资金紧缺的顾虑,种植烤烟的积极性高涨,全县烤烟种植已形成规模,种植面积扩大到8500亩,是的八倍之多,烤烟又将成为兴县富民的又一特色产业。

3、以推行营销贷款为着力点,延伸服务触角。随着传统农业向多元化经济农业的转变,大规模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销售及农村个私经济,个人消费等领域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大,特别是去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高涨,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由于受使用范围局限性的限制,难以满足农户对贷款的需求。县联社适时创新经营理念,在信贷产品中引入营销机制,推行全员营销贷款,送贷上门,把资金送到急需资金的客户手中。到4月末,全员营销贷款147人,累计发放营销贷款4346万元,较好地推动了农产品的发展进程,形成了以西城、宏村、樟溪等乡镇的白莲种植基地;日峰、厚村、中田、荷源、源坊等乡镇的三元杂交猪养殖基地;日峰、中田、洵口水产品的养殖基地,成为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之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又一信贷品牌。

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县域资金需求与农村信用社供给不平衡。一方面,农村信用社以贷款种类多、手续简便、放款及时、服务优良等优势,吸引了大批客户,成为支持县域经济的中坚力量,但同时增加了自身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随着辖内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网点的逐渐收缩,农行撤消了县城以下全部农村网点,目前农村市场的资金需求呈现农村信用社“孤军作战”的格局。再则,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上收,贷款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支持县域经济的作用弱化,仅辖内四大国有 商业银行贷款总量就比上年减少2831万元,减幅达10.87%,相应增加了农村信用社支持县域经济的压力。就来看,除农业发展银行外,全县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17370万元,其中农村信用社为14604万元,占累放的84.08%。今年4月末这一比例增加到91.86%,比上年同期增长7.78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由支农主力军完全变成支农“孤立军”,有限的资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资金需求。

(二)资金不足,削弱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实力。一是组织资金困难,一方面农村信用社由于受结算渠道狭窄,电子化结算手段落后,汇路不畅等硬件制约的影响,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很多异地结算频繁的客户都不愿意在农村信用社开户存款,而这些客户又正是资金雄厚的优良客户。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上对农村信用社存在一定的偏见,认为到农村信用社存款有风险。多年来,农村信用社虽然采取各种措施,做了大量的宣传和实质性工作,但一些黄金客户和稳定性较好,且成本低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存款的组织工作仍就举步维艰,该类存款的市场份额一直较低,公存款只占辖内公存款总额的16.3%。二是农村资金分流严重。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从退出农村市场转而争夺农村储源市场,成为农村信用社强硬的竞争对手。另一方面,邮政储蓄全面向农村渗透,分割农村金融资源。从来看,全县金融机构存款净增14106万元,农村信用社仅增2468万元,占17.50%,而邮政储蓄其净增额则达5579万元,占39.55%,是农村信用社的两倍以上,其存款总量也从的18166万元,增加到今年4月末的30398万元,增长了67.33%,超出全县平均增幅31个百分点。且邮政储蓄不是“取之于农,用之于农”,而是将存款上存,造成农村资金严重流失,致使农村信用社难以有效吸纳农村富余资金。如:近几年,且宏村、樟溪两乡镇的农村信用社累放1000多万元,扶持当地130多户农户在广州、上海、北京等大中城市经营家私生产,产值过亿元,形成了较好的规模效益,并带动了两地5000余户农村劳力致富。相对而言,两地农村信用社存款总量只上升了740万元,为贷款累放的7.17%,贷款发放大部分是通过人行支农再贷款和农村信用社内部调剂资金等渠道解决。县农村信用社为了支持“三农”,一直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存贷比例失调,信贷资金严重匮乏,削弱了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

(三)服务层次不全,难以涉足县域经济的方方面面。农村信用社因其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和资金限制,信贷资金的投向以满足“三农”为主,存在重“三农”轻城镇居民、重生产轻消费、重个体轻企业的现象,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大。经调查的11家中小企业中只有5家与农村信用社建立了信贷关系。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缺乏为企业贷款的有效风险管控办法。加上辖内中小企业的市场风险大,生产的稳定性、管理的规范性较差,信息透明度不高,增加了农村信用社拓宽信贷支持面的顾虑和难度。二是一些信用度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虽表示希望得到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但因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稍高,企业从经营成本角度考虑还是不愿到农村信用社借款,出现农村信用社“一头热”现象。三是对一些实行“家族式”方式管理的企业,农村信用社难以摸清其家底,不敢任意放款。对此,县联社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力争攻破中小企业这一“堡垒”,但涉足中小企业的贷款占比仍就不高,使农村信用社服务面难以有效拓展。

(四)信用环境较差,逃废债务现象严重。一方面,社会信用意识淡薄,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现象比较严重。如:一些*政干*自借和担保的贷款,不是守信自律,而是不理不问,催收时往往是认账不还,甚至赖账,长期占用农村信用社资金。另一方面,少数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从地方的短期利益出发,维护企业利益多,把农村信用社看成是一块“大蛋糕”,在处理农村信用社维护金融债权和企业逃废债务的问题时,过于维护地方和部门利益,或明或暗地支持、纵容企业利用改制机会逃废债务,进行“暗箱操作”,损害农村信用社的利益。再则,诉讼案件执行难,由于受执法力度不强、债务人信用意识差等因素的影响,许多进入依法清收渠道的贷款,虽说赢了官司却收不到钱,部分借款人或企业甚至有意、恶意逃废债务。以来法院已判决但仍未执行的县农村信用社诉讼案件就达46件,标的为419万元。大量不良贷款长期占用了农村信用社有限的信贷资金,不仅降低了信贷资金的流动性、效益性,也遏制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成为阻碍农村信用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

三、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目前,农村信用社面临发展和服务两大重任,要使农村信用社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政府部门和农村信用社应携手同行,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政府部门的支持力。各级政府部门要真正认识到支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就是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不但要在舆论上支持,更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1、要尽快落实国家为改革中的农村信用社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提升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后劲。

2、要协助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撤消限制有关部门到农村信用社开户或存款的相关规定,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农村信用联社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财库17号)文件精神,把县财政涉农资金存入农村信用社;协助农村信用社吸收农村富余资金,防止资金外流;鼓励、引导县直各单位、部门、团体到农村信用社存款,壮大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

3、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通过创建“信用”、“信用村镇”和“信用农户”的评比活动,提高民众的信用意识,*政干*要成为守信的模范,民众的表率,尽快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

4、要坚决打击和制止信用缺失行为。对拖欠贷款的*政干*,要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协助农村信用社共同清收;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个人,政府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敦促司法部门加大对农村信用社信贷诉讼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

5、要找准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县域实际情况,科学决策经济布局,引进和开发特、优、高效产品,打造市场化、规模化、效益化的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以此促进农村信用社扶持资金的快速回笼,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农村信用社应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力军地位和作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做大做强业务规模,才能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1、要充实资金实力。通过建立农村信用社vi标识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实行优质服务等手段,增强民众对农村信用社的了解度和支持度,从而主动到农村信用社存款;通过实行个性化、亲情化、标准化客户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公众信任度。同时,积极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服务手段、服务产品、服务工具、服务方式上有所突破,尽快开通全国通存通兑、银行卡等便民业务,以此带动服务质量的总体改善,提高吸储能力和同业竞争力;通过注重市场营销,督促有关部门逐步消除相关歧视性政策,重视对优质客户的公关工作,增加政府部门、企业、**团体、农村财政性存款比重,在与政府及其它经济组织的合作中,寻求最大限度地发掘信用资源的潜力,获得充分的资金来源,并实现有效的资金运用。

2、要拓宽服务领域。“三农”经济占据着县域经济的绝大部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农村信用社应坚持“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在进一步强化“三农”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宽服务面。通过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的征信体系,在调查、了解、摸底的基础上,为有金融需求的中小企业建立档案,形成相关的资料信息库,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难以有效拓展服务面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营销贷款的作用,积极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等经济活动中发掘优质客户,把服务延伸到县域经济的方方面面,实现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双赢”。

3、要提升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农村信用社应利用自有资金、支农再贷款和政府及其它经济组织的信用资源,在充分发挥四大信贷品牌作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开发适用型信贷服务产品,以满足县域经济发展中多元化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同时,及时跟进地方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思路,全方位、多领域地发展贷款业务,大力扶持和打造品牌工程、亮点工程,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县域经济发展战略之中,为之提供高效益、低风险的金融服务,为县域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喜欢这篇文章的人还喜欢……

第2篇 优化税收服务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工作报告

新《税收征管法》第一次将税收服务纳入税收征管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纳税服务工作的确立提出了法律上的依据和要求。结合税收特点,充分发挥国税职能作用,搞好优质服务,这不仅可以融洽征纳关系,也是优化税收环境的需要。因此,优化税收服务成为当前基层税务**和税务干*应认真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当前基层税务**在优质服务上存在的不足

经济是税收的基础,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只有有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才能有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企业,也只有有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才能推动国民经济和税收的高速增长。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既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税务**和税务干*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几年来,馆陶县国税局在全县行风评议中连续夺冠,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成绩面前的不足,在为纳税人服务方面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近期,为进一步改进我们的服务工作,我们深入辖区企业和纳税人中间,进行了广泛调研,经过在与纳税人面对面的座谈和交心,一些纳税人坦诚地道出了他们在服务上的新的要求和国税部门在纳税服务上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执法问题。希望不要再出现以往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虚收。在以往季度、半年、年终等重要时间阶段,基层征收**存在重任务轻服务现象,这也是历年来国税一些领导和干*的一种思维定式,至今给纳税人留下阴影。二是“管理者”思想的问题。纳税人反映,随着全县国税行风建设的深入持久的开展,基层国税**和税务干*以往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有了很大转变,在为纳税人的服务态度上有了很大改进,但一些基层税务**和税务干*公仆意识仍然不牢固,管理者思想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管理者”思想作怪,唱高调摆架子,遇到纳税人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官腔十足,有管理身份的优越感。三是支持帮扶力度还需要加大。一个时期以来,国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执行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上,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帮扶上没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四是税法宣传和服务手段、形式、内容上单调。纳税人迫切希望税务**提供更加便捷的税收信息反馈和政策指导咨询,形式和内容上要继续创新,使纳税人真正从现代化的信息服务中受益。

面对新形势下纳税人对我们税务**的高要求,我们要认真对待,认真研究解决税收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搞好优质服务,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层国税**搞好优质服务,必须做到“三个转变”“三个促进”

搞好优质服务,基层税务**和税务干*必须树立公仆意识,转变工作作*,以规范公正的执法,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从思想上和感情上拉近税务**和纳税人之间的距离,做到三个转变:

1、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正确处理服务与管理的关系。在以往的工作中,税务**的管理力度要远远大于服务力度。但随着法制化大环境的形成和纳税人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税务**和税务干*的工作重心需要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为纳税人做好深入细致的税法宣传和服务。从近年来查出的很多纳税问题看,大多数属过失性违法,而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过失、故意违法的处罚都是一样的,这样一来,纳税人反映就比较强烈。这里面虽然有税法设置的原因,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税务**工作还不到位,压滤机滤布为纳税人进行纳税服务和纳税指导还有缺陷。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就是要求基层税务**和税务干*,在新的形势下,走出原来征收干*完任务、稽查干*找毛病的思维模式和误区,承担起为纳税人在纳税方面释疑解难的义务和责任,真正从思想上转变观念,站在纳税人角度上换位思考,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服务和税法咨询。

2、从传统手段向信息手段转变。为纳税人提供信息性服务,是基层税务**和税务干*一项重要工作。上半年,我们已在全县500多户纳税人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发放了征求意见卡,从纳税人反馈的意见看,他们最企望的是基层税务**和税务干*能为纳税人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服务。信息服务对纳税人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可以减少纳税人过失性违法,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同时也减少了税收征管难度。过去,我们在信息性服务上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每月、季度、半年和年终按区域和行业划分,给纳税人开辅导课,讲解税收政策,听纳税人反映疑难问题,免费向纳税人发放有关税收资料等。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税收信息服务必须更加及时快捷,提高信息服务的时效性。因此,我们国税局下半年已在办税服务大厅安置了税收政策触摸屏,宣传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国税局各所、科室的职能分工等,使纳税人能在第一时间内全面快捷地了解所需各种信息。

3、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基层税务**和税务干*应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注意倾听纳税人的呼声,切实解决纳税人在纳税中存在的问题。要特别关注在工作实践中国家政策没有考虑到,纳税人又有反映的一些问题。国家的税收政策,通常是针对一些共性的问题制定的,对于税收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性问题,凡纳税人有反映的,基层税务**作为执行单位,就应主动及时向上级**汇报,主动肩负起服务的责任。做到“符合政策的坚决办、手续齐全的立即办、行动不便登门办、有困难的帮助办、复杂事情协调办、份外事情协助办”,及时解决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做纳税人的贴心人。

搞好优质服务,还应以行风建设、文明创建、基层规范化管理为依托实现“三个促进”:

1、以文明创建促进优质服务。广泛开展争创 “文明税务所”“最佳办税服务厅”“青年文明号”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大创建文明税务分局(所)、文明办税服务厅力度。把办税服务厅和基层税务分局变为纳税人的温暖之家,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真正从感情上拉近与纳税人的距离。

2、以行风建设促进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对行风建设的认识,明确 “让社会满意,让企业满意,让纳税人满意”的目标,自我加压,找准问题,以查促纠。通过在企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特邀监察员和义务监察员的方式,定期征求他们对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整理,认真进行**,举一反三,找出原因,限期改正。

3、以基层规范管理促进优质服务。把规范管理的重点放到漏征漏管、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发票发售管理、重点税源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定额等关键环节,细化各项制度和责任。加大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力度。

三、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必须结合税收特点,充分发挥国税职能作用

1、做好规范执法的税官。基层税务**和税务干*只有依法治税,规范执法,才能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只有在服务中全面掌握纳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情况,才能赢得企业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参与和配合。比如,按照税收优惠政策,一些福利企业和出口企业的税收,应即征即退或先征后退。数年来,我局就把优质服务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相结合,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凡符合政策规定应退税的企业,都做到主动为企业退税。几年来,已为20余户(次)企业直接减免(含免抵税款)、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税款上百万元,为企业的良好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2、做好铺路搭桥的“红娘”。基层税务**有较宽的信息渠道,税务人员在工作中对整个税源情况比较清楚。因此,在服务中要及时为纳税人传递沟通有价值的经济信息,为企业发展适销对路的产品提供信息帮扶,增加企业效益。要把服务重点放在为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寻求信息帮扶上,使其能尽快摆脱困境。几年来,我局坚持深入辖区宣传国家的有关税收政策,为纳税人提供经营销售信息达200多条,送法上门上千次。

3、做好保驾护航的卫士。要从税源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在与各项税收政策相吻合的同时,尽力让纳税人享受到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要用足用好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凡符合国家税法,符合税收管理权限规定等原则,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做到既用政策调控税收,又用政策扶植税源,为企业创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

4、做好献计献策的参谋。税收工作既是调节经济的扛杆,又是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工具。基层税务**和税务干*要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滤布发挥自身优势,选择对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做为重点帮促对象。我局数年来一方面充分发挥税源大户驻厂员的作用,积极参与企业谋划,为企业培训财会人员,搞好成本核算;另一方面把下岗职工做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帮扶对象,采取送温暖、送信息、送优惠,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方便,搞好服务。

5、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员。把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当前税收宣传的重点,如:税务登记证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年审、撤户,哪些企业和产品可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为做好此项工作,仅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就印制了15000多份《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一般纳税人认定须知、优惠政策等宣传单,派出100名(次)干*,分成12 个税法宣传小组,深入到全县各个乡镇,开展税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在宣传中针对纳税人关心的问题,把下岗职工在就业、个体户起征点等优惠政策作为宣传侧重点,作为主要宣传内容,使群众和纳税业户明白了哪些个体户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也给我们的管理工作减少了不少麻烦。

6、做好地方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员。凡年初上级下达税收计划、季度、年终任务进展完成情况,工作有重大举措,我们国税**都主动及时向地方政府领导进行汇报,使他们随时随地掌握国税的工作情况,以取得对国税工作强有力的支持。主动协调好与**、工商、地税、检察、法院等系统的关系,确保关系融洽,互相协作,互相支持。为此,我局与县检察院联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与**局联合成立了**室,对群众举报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都做到及时互通情况,定期交换意见,各方合作非常融洽愉快;定期请县委、政府、人大代表对国税工作进行督导,使社会各界对国税既加强了监督,也增加了了解。

第3篇 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调查报告

近年来,市工商局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四个统一的要求,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充分发挥商标监管执法服务职能作用,为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建立三方联动工作机制,打牢商标事业发展基础

按照总局领导提出的商标事业发展要坚持一个依靠、四个借助的指导方针,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市工商局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工商部门为主导、商标代理机构参与服务的商标发展三方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申请商标注册目标任务责任制。落实十一五期间市商标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每年申请商标注册不少于件,并分解落实到各分县局,同时在个乡镇工商所推行一所一标制度,与其他工商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是开展商标代理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底,组织在全市家商标代理机构中首次评选出了家商标代理诚信单位,并在社会上公开表彰宣传,充分发挥其在商标事业发展中的中介服务、工商助手和联系企业桥梁等作用。

三是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制度。从开始,通过登记注册窗口或委托商标代理诚信单位向企业经营户免费发送《商标注册建议书》,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积极申请商标注册。三年来,累计发送万多份建议书。

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各商标代理机构每季度向市局报送《商标注册申请情况季度统计表》,以便于工商部门及时、准确掌握商标注册申请情况,各工商**同时向商标代理机构通报企业经营户登记注册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五是实行商标注册补助奖励制度。积极协调高新技术和经济技术两个开发区管委会安排专项经费,实行商标国际、国内注册补助奖励政策,激励企业积极创立、注册、运用、保护自主商标品牌。

三方联动工作机制运行年来,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新申请注册商标件,超额完成规划任务的%以上,是前年商标注册申请总量的倍;农产品商标注册申请量每年在件以上,是目标任务的倍。截至底,全市共拥有注册商标件,其中农产品商标件。

二、强化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着力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和商标监管执法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基层执法干*全员培训。适应两费停收后基层工商所面临的新形势,上半年,由市局统一组织,对全系统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了商标执法业务知识全员培训。共举办培训班期,培训商标执法人员多人。

二是创新培训形式。依托远程培训系统,借助互联网平台,构建网上商标监管培训学校,设有商标法律法规查询、问题解答、外埠信息、案例分析等8个栏目,方便基层执法人员自主学习。每半年组织一次网上商标典型案例分析研讨,编印《商标监管执法工作手册》,发给全体商标监管执法人员,作为工具书使用。

四是强化企业的商标法律培训。20年以来,共免费举办商标国际注册、培育驰著名商标、商标规范使用和管理等专门知识培训班80多期,培训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多人次;开办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培训班期,培训多人次。

三、落实四个统一要求,推行商标监管行政指导工作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四个统一要求,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月,市工商局研究提出了在履行商标监管执法职能中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种主要形式:

(一)发送《商标注册建议书》;

(二)推行一所一标制度。即72个乡镇工商所每年帮助辖区内的农民、涉农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一件商标,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经营模式,落实商标富农工作;

(三)与商标代理机构交流共享信息资源;

(四)发送《注册商标规范使用指南》;

(五)发送《申报认定驰(著)名商标意见书》;

(六)告诫提示,发送《商标法律告知书》;

(七)预*提醒,避免不必要的商标权益损害;

(八)纠纷调解,柔性服务;

(九)发送《商标策略提示书》,挖掘商标潜在价值;

(十)劝导企业开展商标品牌广告宣传工作。目前,行政指导工作正在全系统推广落实。

四、积极培育商标品牌,加大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力度

一是建立驰著名商标培育计划梯队。制定了驰著名商标培育计划,建立了培育梯队,实行动态发展机制。各分县局按照市局下达的培训计划,健全培育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并列入年度目标任务,纳入目标考评。出台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企业科学

发展的意见,对驰著名商标企业实行免检制度;建设名称字号与驰著名商标共享数 据库,避免名称登记与驰著名商标的冲突;对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全市各级工商**做到随时申诉举报、随时受理、随时发现、随时查处。20年以来,新认定市著名商标件、累计拥有市著名商标件;获认定省著名商标件、累计拥有省著名商标件,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件、累积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件。

二是发挥工商所的主力军作用。两费停收后,市工商局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商标执法办案工作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确定了以市局为指导、分县局为骨干、工商所为主力的三级商标执法办案体制。要求各工商所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作为履行职能的主要内容之一,安排商标监管执法专职人员,增强执法办案力量,担当商标监管执法的主力军。建立并落实工商所、市场开办单位、经营户三位一体的商标日常监管新机制,把商标监管列为市场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户的行业自律作用,建立注册商标有效使用、依法保护、规范管理的长效运行制度。实行商标执法办案年度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将商标执法办案、任务下达到各分县局、分解落实到工商所,切实把商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与知名商标企业开展联手打假维权。将驰著名商标、出口品牌、涉外商标、涉台商标、涉农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作为注册商标保护的重点对象,制定了与知名商标企业开展联手打假维权的工作制度。在全市各级工商**和户知名商标企业设置打假维权联络员,并发布在红盾网上,建立联手打假维权工作机制。知名商标企业如遇注册商标被侵权假冒,可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提供线索,并协助工商部门鉴别侵权产品、查处侵权行为,提高打假维权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于知名商标企业提出的打假维权投诉举报,工商部门优先受理、快速出击、及时查处;涉及跨地域的侵权假冒行为,则发挥全国工商系统各地区商标行政保护协作网的作用,派人或发函请求外地工商部门协查,帮助知名商标企业跨市、跨省、跨境开展商标打假维权;各分县局定期向企业提供打假维权政策法律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收集、分析侵权假冒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

经过全系统商标监管执法人员的艰辛努力,20年以来,市工商局共查办各类商标违法案件件,罚款万元,其中商标假冒侵权案件件、一般商标违法案件、涉外商标案件件、驰(著)名商标案件件。

第4篇 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金融部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破解融资难题,加快推进“强工兴城”战略,根据县委安排,5月7日—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县提高银行存贷比、破解融资难,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县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工业园管委会和驻县各金融机构有关情况汇报,到民辉化工、山谷泉酒业、凯达服装、森源电子等园区企业进行了走访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基本情况

㈠全县金融运行总体情况

xx年、xx年、xx年,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分别为553896万元、718423万元、849356万元,分别增长26.49%、26.67%、18.24%;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270080万元、377253万元、456952万元,分别增长33.75%、34.45%、22.97%,其中xx年贷款余额比xx年净增186872万元;三年存贷比分别为48.76%、52.51%、53.80%,呈逐年增长趋势,但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存贷比水平。xx年3月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922732万元,增幅为7.95%;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74988万元,比年初增加18036万元,增幅为3.80%,贷款增加额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县低39300万元,增长率全市排名第10位,比第1位湖口县低8.51个百分点;存贷比为51.48%,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县低12.87个百分点,低于全市10.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2.56个百分点;增量存贷比为24.58%,全市排名第10位,低于去年同期18.91个百分点,低于全市24.21百分点,低于全省25.87个百分点(见附表1、附表2)。

㈡各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多年来,我县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有关政策,积极服务我县“强工兴城”战略,不断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xx年以来,全县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各类贷款 78亿元,其中,xx—xx年分别累放贷款21.8亿元、27.9亿元、28.3亿元。从增量看,“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增长较快。

从存贷比情况看,除农发行属政策性银行,存款业务少、存贷比高,没有可比性外,其他8家金融机构xx—xx年三年平均存贷比较高的是建设银行、信用联社、九银村镇银行和九江银行,建设银行三年平均贷存比为62.57%,信用联社为60.27%,九银村镇银行为60.12%;存贷比逐年增加的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信贷规模较大的是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xx年贷款余额均突破5亿元。从贷款规模增量上看,信用联社的增量最大,从xx年的6.36亿元增长到xx年的10.59亿元,增加4.23亿元;其次是农业发展银行,从xx年的2.5亿元增长到xx年的5.75亿元,增加3.25亿元(见附表5)。

从贷款投向结构看,截止xx年3月末,全县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74988万元,其中:公共投资(重点项目)类贷款98959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83%,主要分布在农业发展银行33300万元、九江银行22965万元、农业银行19000万元、建设银行11024万元;企业类贷款7057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4.86%,主要分布在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房地产类贷款6420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3.52%,主要分布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全部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农惠农类贷款15496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2.62%,分布在信用联社和农业银行;其他类贷款86293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8.17%,主要分布在信用联社、九江银行、九银村镇银行(具体见附表3)。

㈢企业及个人授信档案建立情况

近年来,为打造我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了中小企业和农户评级

授信工作,并建立信用档案。目前,县信用联社共建立农户信用档案36800户和小微企业信用档案94户,已建立信贷档案并已核发贷款证的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身份证和贷款证到信用社柜台直接办理贷款手续;九江银行和九银村镇银行充分发挥灵活、快捷的优势,在风险可控、合规经营的前提下,新增授信客户3天内可将贷款发放到客户手中;县农行主动贴近“三农”、服务“三农”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实行“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信贷原则。

㈣我县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所出台的政策措施

为更好地发挥我县金融机构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增加信贷投放,促进全县经济赶超发展,县政府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增长、存贷比例、新增贷款用于当地投放比例等制定奖励措施,在每年的“三干会”上,对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有突出贡献的金融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为加强信贷融资平台和信贷中介组织建设,xx年1月,根据省财政厅和县政府的协议,我县在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投资认股500万元,省公司在我县设立分公司,即: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修水县分公司。目前,该担保公司累计上报项目26个,上报金额9600万元,实际为我县企业担保贷款15笔,担保金额达6270万元。xx年5月,由县财政出资又组建了县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累计对125户企业进行了贷款担保调查,审批通过了59户企业贷款担保请求,发放了担保贷款2680万元。此外,由县工信委、县人民银行、县中小企业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联合搭建信贷融资平台,每半年组织一次银企对接座谈会,加强银企对接。今年4月,在多方共同推动下,我县启动了中小企业融资暨“银园保”项目,对于缺少抵押物、缺少可供质押应收账款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搭建政府融资平台,先后成立了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修水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四类平台公司。截止xx年4月30日,政府平台公司向本县银行贷款本金96200万元,余额83700万元。

二、制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和不足

我县各金融机构在服务“强工兴城”战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县金融机构信贷投入不足、投向结构不优、存贷比低、企业融资难的矛盾依然突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㈠政府引导、协调和服务机制不健全。一是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县政府虽然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但是没有完全按照办法规定兑现奖励政策。二是缺乏有效的政银企对接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起政府及其部门、银行和企业之间长期、科学、诚信的信息传递渠道。虽然每年都召开银企对接会,但后期的跟进服务不到位,一些好的优势项目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由于不了解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加上金融机构不能获得企业的准确信息,贷款支持时效性不强,导致无法及时取得金融机构的有效信贷支持。三是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一方面是财政在担保基金、专项财政贴息、信贷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大。另一方面是财政性资金存款配置不平衡。县城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工资代发业务多年集中在中国银行和九江银行,不利于各银行之间的竞争和放贷;社保基金虽然按照要求在四大国有银行和信用联社开设了帐户,但是否根据各行对县域经济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没有明确规定。至xx年3月末,全县财政性存款余额82863万元,主要分布在工行10969万元、农行9000万元、中行25000万元、建行18000万元、农发行2999万元、九江银行6300万元、信用联社5351万元、邮政储蓄2132万元、村镇银行3112元(各金融机构财政性存款情况见附表4)。

㈡诚信体系建设薄弱。一是少数企业、个人信用观念淡薄、偿债意识较差、还款意愿不强,甚至存在恶意悬空和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积极性。还有极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故意拖欠银行贷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如:县农行反映,惠农贷款本息违期三个月以上的不良贷款已突破1.3%,且有600多万元违期三个月以下即将进入不良的贷款,如不良贷款率超过2%,省农行就会停止县农行新办惠农贷款发放业务;二是有的企业经营者依法守信意识较差,个人的不良诚信记录导致企业总体信用下降,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贷款的难度;三是社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力度不够,金融司法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㈢企业自身条件不足。一是经营管理粗放。多数企业都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司管理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专业管理人员缺乏,以粗放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居多,发展方向和目标不明确,抵御风险能力弱。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少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报表资料残缺不全,资产、销售等基本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度不高,有的企业根本无法取得财务数据,看不到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银行难以准确、完整地把握企业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和经营动态。三是资信等级低。不少中小企业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或成长阶段,资产规模小、盈利水平低,往往难以达到信用评定等级要求,而被银行拒之门外。四是有效抵押物不足。有的企业前期手续不完备,产权不明晰;有的企业租赁厂房生产,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和抵押物,难以满足银行信贷抵押要求。

㈣金融服务效率不高。一是贷款审批的环节多、链条长。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权制、集中制的信贷管理模式,县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权限低,即便有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也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行的相关要求,逐级上报,层层审批,手续繁杂,不能及时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二是信贷服务和信贷产品创新跟不上。部分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僵硬,信贷产品单一,认可的抵押物少,多数银行贷款对企业机械设备抵押不认可。三是贷款成本较高。据企业反映,有的银行预收的贷款保证金比例过高,1000万元贷款要扣除100多万元保证金。在贷款审查过程中,金融机构指定的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收费不合理,几百万元贷款,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收费叫价达七、八万元,大大增加了贷款成本。四是金融机构对自己的信贷产品宣传不够,与企业沟通对接少,不少企业对银行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了解不清,不知如何才能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五是少数银行为企业服务有差距。有的银行考虑到工作负荷重、放贷成本较高、风险大,对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不高;有的银行为吸引企业开户存款提出了诸多优惠条件,但当企业有贷款需求时,却不能得到银行的帮助和支持。

㈤担保公司发展滞后。目前我县已注册的担保公司有3家,但真正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只有2家。受注册资金的限制,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不足。县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1000万元,由于注册资本少、担保能力低,影响了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的合作程度,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不认可该公司的担保资格,目前只同九江银行修水支行建立融资担保业务关系,而且银行给予的放大倍数小。担保公司的单体规模小,不仅运行成本高,而且不能享受国家对担保公司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加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已成当务之急。

㈥贷款投向不合理。对重点项目和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贷款少,大多数银行热衷于商贸性的流动资金信贷,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信贷支持隔岸观火、无关痛痒,只强调重风险控制,不注重支持帮扶,从xx年3月末贷款余额看,企业类贷款只占贷款总额的14.86%。

三、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存贷比的建议

为提高银行的存贷比,激励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㈠完善对金融工作的引导、激励和协调机制。一是建议成立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县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明确县金融办对全县金融工作的服务、协调职能,配备或聘请专业人员,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健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由县金融办牵头对金融部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通过有效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尤其是仍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危困企业增加贷款投放,并将其作为对金融部门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设立专门奖项,落实奖励基金,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银行及行长进行重奖;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少、效率低、反映较差的银行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该行帐户进行清理;也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对金融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项测评,测评不满意的限期整改,鼓励和调动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建立财政性存款与银行信贷投放数量及结构、存贷比挂钩机制。制定政府性金融资源在各金融机构中的分配管理办法,在不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政府性金融资源要尽可能向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好、支持大的金融机构倾斜,加大支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四是建立畅通的协调沟通机制。政府要加强与驻县银行上级行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倾斜政策,扩大对我县的信贷规模。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信贷产品以及放贷条件和企业的贷款需求,通过召开经济金融联席会议、政银企座谈会、项目推介会、贷款营销洽谈会,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交流融资平台,促进银企合作共赢。

㈡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县政府要出台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信用企业、信用村镇、信用农户创建活动,对守信企业和个人实行信贷倾斜政策,倡导诚信经营的社会风气,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全县各级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要带头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做打造诚信金融环境的表率,建议在全县开展一次拖欠银行贷款专项清理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银行做好本单位及干*职工个人拖欠银行贷款或担保贷款的清欠工作。建立金融机构和司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提高金融案件审判和执行效率,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县人民银行和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征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扩展征信系统的信息覆盖面,建立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要树立“诚信就是企业生命”的观念,自觉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提高自身信用等级。

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夯实信贷准入基础。一是要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县工信委、县中小企业局要协调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信贷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帮助建立健全的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使企业财务管理更符合银行信贷要求。二是要建立企业动态监管机制。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定期深入贷款企业抽查财务报表情况,检查贷款效益与安全状况,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与银行建立真实的信息互动机制,杜绝资金体外循环、抽逃资产和逃废债务等行为,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心。三是要加大力度培育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制订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市场需求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重视产品研发,提升产品档次,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㈣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金融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创新信贷产品,突破以不动产为抵押物的限制,推出“知识产权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仓单质押贷款”以及“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小企业多户联保贷款、抵质押循环贷款、速贷通”等多种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品牌,降低企业信贷门槛。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推行企业主个人经营授信贷款来满足企业需求。在还款方式上,可以推出企业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方式,减轻企业还贷压力。要继续向上级主管行争取信贷额度和项目,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切实解决不合理收费和附加贷款条件等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进一步简化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并对信贷事项实行限时办结,要加快银行电子网络建设,实行贷款网上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㈤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县政府要研究出台关于盘活国有资产、做大担保公司、搭建融资平台的意见,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要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县财政要继续加大投入,扩充担保公司资本金,力争将县创业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扩大至5000万元以上,使公司的担保资格能够得到更多金融机构的认可,帮助担保公司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性扶持资金和代偿损失弥补资金,增强担保公司的发展后劲和应对风险的能力。要通过增资扩投、吸引外来资本以及分保、共保等方式整合资源,扩大或组建商业性担保公司,提升担保能力。进一步将县直单位闲置国有资产通过有效整合形成可上市抵押资产注入城投集团,夯实融资平台,利用园区土地、房产抵押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二是要引进国内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到我县开设网点,促进金融机构的合理有序竞争。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在工业园区、城市开发区和乡镇增设服务网点,优化金融网点布局,满足群众金融服务需求。三是要探索信贷融资新渠道。充分发挥信用联社、九江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流程短、放贷时效快等优势,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大力宣传民间融资的有关政策,激活民间资金投入,探索组建新型民间融资机构,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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