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创建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局上下法制观念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我县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根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要求,我局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年初对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排出计划,狠抓落实,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职能部门牵头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运行
(一)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了《县民政局20××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县民政局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县民政局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加强了制度体系建设,促使行政行为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依据合法。
(二)建立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我局建立《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制度,明确决策主体、决策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形成完备的决策机制。各类重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全部经过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聘请县永济律师事务所张保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的制做提供法律保障。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在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主动实行政务公开。我局的政务动态、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干部选拔、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重大建设事项、政策法规等信息,经保密审查后,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向社会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并对外公布了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反映意见建议,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其次在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方面,20××年8月组织相关科室对现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全局共清理出17份规范性文件,其中列入修改0份,列入废止2份,继续保留15份。
三、加强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完善执法程序和标准,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执法标准,推进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标准执法。20××年,重点进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和促进民间组织建设。指导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学习和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加快提高民间组织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对所有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年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是全面启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我局已经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原来成立社会组织需要办理的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三种证书,合并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三是健全权责清单,我局认真对权力进行依法理顺和规范,对依据不充分的一律撤销,有交叉的进一步厘清,20××年,共确定了64项民政行政权力,并对每项权力逐类逐项细化行政权力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并在网站录入。
四、推进社会自治
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从传统的社会管理转向社会治理,努力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上取得成效。一是推进政社分开。乡镇政府切实转变职能,完善社区服务站,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二是建立“三社互动”机制。各乡镇建立以村(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三社互动”工作机制。2022—20××年分别在幸福乡月坝村、沐溪镇三观楼社区和茨湾村聘请专业队伍开展了“三社互动”工作试点,加强了民政工作,减轻了基层工作压力;三是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根据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现阶段社区建设工作水平,对社区建设进行合理分类,制定社区建设分类指导标准。
五、下一步工作
我县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决心继续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抓好法治建设。坚决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确保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切实推动我县民政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实现脱贫摘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第2篇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的通知(庆发〔**〕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xx年)》的通知(源发〔**〕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范文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一党代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制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工作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年,我局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法制部门牵头,机关各科室(分局)及监测站、监察支队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局班子会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也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年内,本局领导集体学法2次。
3.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环保厅报告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同时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
(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
**年,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改革部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新要求,在20xx 年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三)配合全市开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根据《___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37号)中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我局梳理出拟划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实施该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具体到条、款),并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提出本局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职责边界及相关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划分了我局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上报市编办。
同时,我局积极参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考量乡镇“四合一所”环保业务工作的承载能力,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区、开发区完善环保职能的委托下放工作,完善办事流程、操作规范、工作制度、执法程序、学习培训工作等。
(四)完成地方立法工作
**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我局按程序完成《**市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编制,报市政府并经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5月25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目前二审待审。
(五)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年,我局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45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市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市环境保护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年内,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六)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
**年,我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年内代市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2件。
此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本部门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274件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26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修订工作。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年,我局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30多人次,出具法律意见40多条。
(八)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全方位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年,我局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活动,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千方百计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守住环境安全底线。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问题整改、“专业查污”查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5方面开展执法大检查。截至9月30日,共排查重点企业约806家(次),工业园区19个,尾矿库36座,出动2902人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103个,发现重大环境隐患3个。对检查出的环境隐患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开展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将环境污染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年内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突发事件,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2.严格执法程序。截至9月30日,我局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9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95件,结案57件,罚处金额总计196.05万元,移送公安部门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件,查封、扣押3件,限产、停产4件,均按要求完成所有法定程序。
3.开展重点行业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年,根据《关于开展**市**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15号﹚精神,结合国家、自治区要求,我局开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8个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地促进我局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6号)要求,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抽查评查工作。对全局20xx年度867个案卷进行了自查,其中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198个、行政许可案213个,行政征收案389个,办结总数800个,发现问题的案卷数2个,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案卷数为0个。对案卷评查情况以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目的,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5.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年,我局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基本做到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后才提交局班子会审议,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九)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底,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我局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截至9月30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公示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执法流程图等近300条,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年,我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绝不因为被复议人是下级环保部门而有所偏袒。同时自觉接受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对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年内,我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复议案件3件。
3.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年,涉及我局行政诉讼案件(二审)2起,我局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履行送达、调查等法定程序;积极依照规定参与庭审活动;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调解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4.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我局加强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对网络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安排专人及时掌握并协调办理,坚持深入开展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加强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监控、梳理和调解,坚持定期“局长接待日”、“公开大接访”、“局领导带案下访”等制度,重点解决信访积案和热点难点问题。年内,调解了国电**电厂、上林蓝山酒精厂以及4起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纠纷。
截至9月30日,我局共受理公众环境投诉3844件次,投诉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0.7%,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没有发现因环境问题引发赴邕进京上访、重复致信中央机关及中央、自治区领导批示交办未办结的案件。
(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年,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强化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我局5月举办环境政执法人员培训,参加培训152人次,内容包括党风廉政教育、两高司法解释、行政处罚、环保督查以及执法经验交流等。
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千人培训”146人次、以及其他执法培训56人次,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各种依法行政培训60人次,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1人次。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十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年,根据**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及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环境安全、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截至9月30日,在本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各类行政执法信息2890多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开政府行政执法信息1900余条,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十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年,我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深化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建筑施工噪声等专项行动宣传。一是开展环保法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环保公众评污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媒体走进工厂企业、环保治理第一线;三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企业守法意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向群众广泛宣传环保依法行政工作,在“广西新闻网”、“**政务信息网”依法行政专栏、“**政府法制网”等网站和中国环境监察、中国环境报、广西日报、**日报、**电视台、“**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刊登(播出)我局有关环保执法工作动态信息120篇,宣传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声、网络有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环境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三)企业守法意识薄弱,环境执法难度加大
违法成本低,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导致环境执法检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处,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
(四)欠缺环境执法强制手段,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许多中小企业在厂门外采取不挂牌照的方式逃避检查,给执法工作设置障碍。一些街边房屋改变使用性质,对外经营餐饮、装修,造成噪声、油烟、异味污染环境,引发群众投诉,当事人不纠正,环境执法人员难以当场采取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造成群众误认为环保部门不作为。
三、**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
**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xx年)》(南发〔**〕13号)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措施,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坚持民主科学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三)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
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环境信用建设,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环境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提高执法效能。
(四)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纠自查报告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庆发〔20xx〕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源发〔20xx〕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第3篇 依法治理示范乡建设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执行《**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市依法治市“十(加一)行动”总体方案》和《关于开展依法治理示范乡镇和推进依法治市示范机关创建的通知》(万市法治办〔2022〕3号)文件精神,我乡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坚持依法治理,率先成立向家坝村和虾叭口村两个法治示范村建设点,强化村民自治,组织干部、村民学法用法,民主法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我乡法治示范村建设自查审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依法治村中领导核心作用。
1.选优配强干部队伍。今年根据全乡新进人员调动情况重新
调整各驻村干部,全乡基本满足每个村至少3名驻村干部,实现依法治理干部年轻化;严格村两委坐班制,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落实村各项工作。村委会成员依法办事,无刑事犯罪行为,没有干涉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的行为,无侵犯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全力和权益的行为。
2.建立健全监督委员会,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民主监督。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保障村务顺利开展,让群众知晓每一笔钱支出。设定每月1日为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议事日,逢节假日顺延,确保做到村务开展合法、合理,财务支出公开、透明。
3.加强干部能力建设。通过以会代训、组织培训多种形式,开阔党员干部视野,切实增强村“两委”干部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法律知识。
(二)创新社会管理,助推新农村建设。
1.加强治保、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示范村各配备1名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信息员,掌握酗酒闹事人员、非法传教人员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村“两委”干部、治保人员深入到农户,事发现场了解矛盾,做思想教育工作,根据村各项制度和法规,严格执行。通过构建文明生态村,加大调节矛盾力度。
2.深入开展“三个文明创建”行动。村党员干部带头作表率,以整治脏乱差为突破口,认真履行《**乡村规民约》,在示范村形成了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从村各项活动中
抓起,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各类学习培训等,找出认识差距,摒弃不良习惯,恪守礼仪道德,构建文明和谐新农村。目前,我乡两个示范村均没有出现违法计划生育政策,参合率、参保率逐年提高,达95%以上。
(三)健全普法网络体系,制定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干部集中学法用法机制,全乡共计开展集中学法8次。由乡长夏瑞兴领学《宪法》,同时组织乡村干部集中学习《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公路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义务教育法》等共计22部法律条文。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1.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议事会制度,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严格执行,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约,公正透明。
2.加强法治宣传力度。狠抓普法教育,通过政务公开栏、条幅等形式,对乡各类制度规定进行宣传。配合做好法律入乡、入村,做到法律、制度宣传进家入户,人人知晓,进一步促进乡民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和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使示范村群众法律素质得到提高。
3.促进民主决策监督。积极推进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严把关,保证各项事务公开、透明、民主。重大的政务、村务决策,通过“四议两公开”的办法研究决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下步打算
我乡依法示范建设将紧绕“民主法治示范乡”建设,发展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构建和谐美好示范乡为目标。通过不断找出差距,顺势追赶。
1.加强学习交流,提高党员群众的理论水平,增强党员群众的执行力,保障依法示范乡经济发展的科学性、持续性。
2.多了解乡内外时势,与时俱进,不断摸索出创新型的发展路子,追赶先进乡的发展步伐。
3.积极推动“民主法治示范乡”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推进和谐文明法治**建设。
中共**乡委员会
第4篇 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并把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法制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多年来,我区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对我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应当看到,我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仍然存在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可喜进展
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区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抓手,全面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村干部及广大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民主法治建设,带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民主选举在农村基层普遍开展,村民的民主意识日趋成熟。一是民主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各村均按照党章和《____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在征求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共青团、妇联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员无记名投票推荐初步候选人,再经街道党委根据推荐票数,按照组织程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提交村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全区100%的村党支部都能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二是海选产生村民委员会。各村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由村党支部主持,选民推选选举委员会,经过两委联席会议提出选举委员会建议名单,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确定选举委员会,再选村民代表。在此基础上,实行无记名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村委会。在选举村委会过程中,坚持候选人条件公开、选举程序公开、选举办法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选举的民主性,切实维护选民的合法权益,全区村委会选举村民参选率达98%以上。这种直接的民主选举,标志着村民民主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二)民主决策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贯彻,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增强。实行民主决策,是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从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_____农村基层普遍实行了民主决策,程序也比较规范。村里重大的村务,一般都实行“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程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如村建设规划、经济发展、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土地承包、企业承包、计划生育政策、宅基地使用方案、土地征用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中,基本上形成二种模式,一种是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先召开支委会研究并提出决策方案,由党支部召集主持村“两委”会议讨论,再由村民代表讨论,在此基础上进行表决通过,最后由“两委”付诸实施,前所各村一般采用这一模式;另一种是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村“两委”提出议案,然后将议案交由党员大会讨论,经讨论修改通过后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最后由村“两委”付诸实施,三甲、下陈各村普遍采用这种模式。
(三)民主管理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推行,村民自治管理已有比较稳固的基础。据了解,全区农村大多数行政村都制订了各项村民自治制度,有些相当规范,把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工作规范等等各项自治制度进行汇编,装订成册发至各村民手中,如下陈街道下陈村、海门街道东方红村、前所街道前所村等。通过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明明白白,加强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四)民主监督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实行,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监督和人的监督得到较好的结合。从调查走访的情况看,全区各村普遍实行了“两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确保落实民主监督。在制订各项制度,确保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基础上,把制度监督与村民监督有机结合,街道(镇)监督与村民理财小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全区普遍实行村帐镇(街道)管的办法,统一了各村的财务制度,增加了财务管理和力度,有力地纠正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同时各村都实行了村务、财务定期公开,增强了透明度,有力地保障了村民的监督权利。
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多年的努力,_____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稳步推进,村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但也应清楚地看到,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一)农村干部和群众的学法、用法工作明显滞后。通过四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全民的法律意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 增强,但从面上的情况来看,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村民的普法教育工作力度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活动远远少于城镇,尤其是村级自行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极少,对农村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几乎成了死角,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与市民相比较淡薄得多;二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相对滞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三是村干部和村民遇事用传统习惯的方法解决问题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少,村民在合法权益受侵害后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的少。
(二)村级制度建设和各项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不规范。从调查走访中看到,有的是按季公开,一个季度公开一次,有的是每半年公开一次,年中和年终各公开一次;也有少数行政村一年公开一次,在年终公开,并且是迫于制度不得已公开一下。二是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规范。大多数村委会能够如实具体地将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全部公开,但也有一些村委会将一些大的方面公开,而有关村财务一些关键性或比较敏感的内容不予以公开。三是各项规章不够规范。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甚至制订的村规民约还有罚款等违法条款的存在。
(三)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就全区范围而言,各村民主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有些村各项制度完善,“四民主”、“两公开”搞得扎实完备,但有个别村则明显滞后,存在较多问题,如因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嫁居等引发的村民集体上访事件等热点、难点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
三、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农村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具有全局意义。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必须围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把民主建设与法治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与农村基层党建、注重法制实践与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应充分利用党校,举办基层干部法制培训班,集中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也可以以会代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应承担起首要的责任,切实做好农村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要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对农村干部的学法培训状况进行考试考核,把学法成绩作为基层农村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二)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农村得到全面贯彻执行。_____地处_____市主城区,因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不少行政村渐渐被城市“包围”。由于土地被大量征用,村集体获得了可观的土地出让金,一些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外来人口逐渐增多,村情日益复杂。因此在实行民主选举,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同时,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以保证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显得迫切,更为需要。要把在街道(镇)党工委(党委)领导下的农村党支部建设作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靠得住的“领头雁”,保证和监督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不断强化基层农村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要在现有村规民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基础上,依法完善相应的村民自治和管理制度。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重要村务、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村委会干部工作守则,村委会干部责任制等。这些规章制度既管“村官”,又约束村民;既是村干部依章理事的依据,也是广大村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有力保证。通过这些规章制度,促使村“两委”班子在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过程中,努力做到既不唯上,又不唯我,而是面向群众。村务、财务公开要进一步规范。凡是涉及到村民利益的事务,如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宅基地划拨、最低生活保障等,应在确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或每季度向村民公开一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不满意或有疑问的公布内容,由村委会进行面对面的说明,并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及财务根据,以确保“两公开”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基层农村的社会稳定。热点、难点问题的存在,困扰了农村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社会稳定。这些问题,单凭村干部是解决不好的,需要各方面形成合力。可以解决的先予以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理由,消解热点中“热”的因素,为解决难点创造条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对后进村,要加大民主法治建设力度,加大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对个别村还应做好帮扶工作,重点突破,彻底解决症结问题。
第5篇 法治建设群众路线调研报告
法治建设的主体是人民,受益人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法治建设的目标、部署和方式方法是不是真正集中了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必须到群众中去,接受群众的检验,以达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一、在法治建设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
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是人民的法治。实行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推进和党的领导都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实现了“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的统一,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是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的法治。法治建设过程体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有人民参与,就能引起群众和法治的共鸣。群众与法治成为了利益共同体,人民群众就会自觉维护法治的权威,增强参与法治建设的主体意识,并自觉成为法治建设的建设者、捍卫者。
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现代化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充分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与政府开展充分的互动,共同完成国家治理。政府与社会各个方面开展充分互动的基础就在于法治,在法治基础上展开的互动本身就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充分体现。
二、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没有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是无源之水。法治是党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根本方法和途径。同时,法治建设是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包括制定“善法”、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执法、自觉守法、人民的法律监督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养成等方面,没有广大人民的充分参与,法治建设就寸步难行。
没有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是无基之厦。法治建设的主体是人民,受益人也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是构成法治建设大厦的基本元素,法治建设需要拥有良好法律意识的公民,他们是法治社会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是法治社会建设中最重要的因素。法治建设的目标、部署和方式方法是不是真正集中了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必须到群众中去,接受群众的检验,以达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没有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是无的之矢。只有坚持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谐稳定。脱离了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如无的之矢,往往陷入动机和目的脱节的局面,或者蜕化为少数人甚至是既得利益者服务的工具。贯彻群众路线不够,也容易带来法治建设的缺陷。
三、在法治实践中充分贯彻群众路线
在立法环节贯彻群众路线。广泛吸收群众参与立法,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立法内容具有人民性。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评法,对已实施一定时间的法律(包括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进行评估,最大限度吸收人民群众对法的评价。广泛吸收群众参与修法,对不合时宜、效果不好的法律法规,要根据群众的意见及时修改,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在执法环节贯彻群众路线。公正司法,在审判活动中贯彻群众路线,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保证广大群众必要的知情权。严格执法,行政机关依据其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严格执行法律。坚持审判原则,推动情理法的适度融合。执法靠民,发挥其应有的社会调节功能,并有效地维护其权威性。
在全民守法环节贯彻群众路线。用群众愿望来指导普法。普法工作要更好适应群众性,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了解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普法的内容和形式要满足群众的愿望。要坚持用群众观点推动工作,以人民满意的要求来做好普法工作,引导全民守法。用群众中的典型案例来引导守法。以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为内容的普法,通俗易懂,既蕴含基本的法理知识,也寓公序良俗和本地特有的风俗习惯于其中。群众守法典型案例的征集、编辑和发布需要贯彻群众路线,做到案例来源于群众,案例可引导群众,普法效果为了群众。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教导用法。普法工作要接地气,体现群众路线,要紧紧抓住普法受众的心理,将枯燥的法律渗透到百姓的脑海里,影响到百姓的行动中。
第6篇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____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治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欠发达、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其负面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致使部分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
三、加快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如何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农村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逐步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xx”普法规划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此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镇规划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投标、城乡流通体系有序构建、农民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等,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大普法”的格局,结合当地农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梓、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广大农村扎根开花。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治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从而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到“民选干部为人民、民选干部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主动带头守法,使村级决策管理和财务活动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还政于民,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三)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精神支撑。
构建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提供教育和引导,从道德文化上营造谅解宽容的和谐意识,提供和气、和睦、和谐的精神支撑,为法治和谐农村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进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____农村新道德体系,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要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xxxx”及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涉农执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依法切实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此要合理设置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要建立高素质的农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要落实村“两委会”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监督制度,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要落实农民群众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完备执法监督机制,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执法违法行为,定期对执法、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树立法律的权威。
(五)健全利益协调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
建立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必须注重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和利益协调制度。一要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慈善救济、优抚福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就业、就医和子女就学资助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利益驱动而形成的不稳定因素。二要建立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使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三要建立完善农村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净化农村社会环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针对民间纠纷存在主体多元化、客体复杂化、规模扩大化、行为激烈化这一难题,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积极排查调处农村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打牢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
第7篇 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的工作报告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新时期的政府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之路,形成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此,政府就必须从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式乃至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等各个方面有一个大的转变。
一、进一步更新政府管理理念。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前进,要求政府必须站在时代的前沿、全局的高度确立了新的政府管理理念,那就是:第一,政府职能是有限的。在政府管理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关系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应当具有优先地位。即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情,政府就不要管理。在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中,市场应当是第一位的,政府应当是第二位的。政府应当是市场的服务者、维护者和指导者,政府不能试图凌驾于市场之上,甚至去改变市场的运作机制和运作规律。在政府管理与社会自律的关系中,应当以社会自律为主,凡是通过社会自律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一般不要去干预。因为社会自律更具亲和力,并且成本低。第二,政府管理方式应当是规则导向型的。现行行政应当从那种以随意性、盲动性、命令性为特征的权力导向型管理逐步转变为具有稳定性、规范性、预期性和多样性的规则导向型管理。压滤机滤布在协调和统一使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前提下,由重直接管理、静态管理和事前管理逐步转向重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管理。第三,政府行政行为的运作应当是透明的。要求行政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公开,行政权力行使的过程更加开放,公众参与度更强,监督机制更加完备。第四,政府应当是高效、便民的。必须尽可能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简化管理程序,避免老百姓因政府管理行为而投入大量的不必要的金钱、时间和精力。第五,政府应当是讲诚信的。市场经济要求建设社会信用机制,而其中的政府守信是基石。诚信政府要求对老百姓要给予信赖保护,行政机关发布信息要真实可靠,政策要相对稳定,行为变更要有明确预期,造成损害依法补偿。第六,政府应当是负责任的。对公民而言应当是“权利本位”,而对政府而言则应当是“义务本位”、“责任本位”,就是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解决政府职能问题的基本精神就是一要到位,二要全面,避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因此,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必须克服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包办一切的观念,把那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真正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交给市场主体,从而真正把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着眼点放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同时,注意全面履行上述四项主要职能,发挥其综合作用。一是要重视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强化服务,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公共服务,全面履行职能。公共服务是当前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就必须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倾斜,不断完善公共政策,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着力解决农村发展,就业、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
三、进一步理顺政府管理体制。
要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就必须克服政企政事、政社不分的弊端。主体不分、权责不明,行为就无法规范,运转就不能协调;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无法做到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以往行政审批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源也在于此。因此,抓住了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就抓住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要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一是要明确各类主体在市场中的地位。真正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与其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分开,从而确保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的各项权利。滤布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二是要规范政府行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发挥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同时科学制定产业政策,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行业标准,规范市场准入,抑制无序竞争,解决政市不分的问题。三是进一步理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关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和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对事业单位的授权行为,解决政事不分的问题。四是积极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引导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解决政社不分的问题,
四、进一步健全政府管理机制。
健全政府管理机制必须符合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这三项要求相互促进并且各有偏重。要做到科学执政,就需要建立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序公开的机制,使决策得到充分论证,以具备深厚的民主基础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要做到民主执政,就需要更广泛、更深入、更便捷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而这离不开现代管理经验和科技手段,也离不开法制的保障;要做到依法执政,就要在科学和民主的基础上建立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的机制,加强行政监督,就要建立和完善对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的信息反馈、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的机制,切实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民主和依法进行。当前正处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时代,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依法行政也开始进入建设法治政府的新阶段,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更为迫切。要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等,全面体察民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才能保证建设法治政府历史进程的顺利进行,才能不断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就是要按照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由“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管理的公开透明和便民高效。这不仅是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目标,也是行政许可法的明确要求。第一,要建设“阳光”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因为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廉洁高效。要不断推进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搞好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试点,重点开展行政审批、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和防伪打假等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特别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部门和单位,都要逐步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第二,要建设高效政府,不断强化服务。积极探索强化事后管理、动态管理、间接管理等方式,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减少因管理方式不当产生的问题。特别是要尽快探索和实现相对集中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通过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第三,要建设依托科技发展,推行电子政务。在创新管理方式的过程中,要适应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及时运用科技进步成果,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效能。要改变政府机关落后、沉闷的办公条件和环境,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树立现代政府“电子”政府的良好形象。
六、进一步规范政府管理行为。
新的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上。按照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行为合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律的规定,不仅要求自己的行为要守法,还必须积极主动地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行为合理。即使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行政行为也必须是合情、合理和适当的,不能显失公允、随意而为、朝令夕改、因人而异。三是讲求效率。即便是合法、公正的行政行为,也必须是及时的、低成本的,在作出行政决定、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时,要充分论证其必要性,是否可以采取成本更低、效益更好的其他措施,行政决策或者行政许可实施后,要定期进行科学的评估,该变更的变更、该修改的修改、该取消的取消,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及时、有效地得以实现。四是讲求程序。就是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能够公开的要向群众公开、能够尽量简便的要尽量简便,并接受人民群众和专门监督主体的监督。
第8篇 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调研报告
20xx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xx区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主要从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区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xx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研究重大事项5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xx年以来,全区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区政府出台2件,乡镇、部门出台1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0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和同级人大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对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xx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区法制办已经集中清理了xx年到xx年区政府出台的的规范性文件,并着手清理1990年到xx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力争实现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国家机关信息公开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要是明确职权、明确政府职能及其运作以及流程。 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区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新闻概要板块,党务公开板块(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反腐__),政务公开板块(文件法规、招商引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并通过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信息回馈渠道,保证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另外定期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面。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xx年拟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目前,在原区就业局服务大厅暂时设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临时办事大厅,并投资40万元进行更新改造,统一购置了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柜、复印打印机、电脑等相应的办公设施。目前,临时办事大厅入驻人事、民政、扶贫、住建等12个部门,工作人员26名,办理服务事项达31项。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各乡镇也参照政务中心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xx年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纠正2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执法存在一定不规范的现象,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执法部门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
(二)部分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造成工作延误。有的行政部门“行政权至上”观念严重,在行政管理中总想包揽一切,管了不该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另外个别部门之间职能不明,执法权限模糊,造成多头执法,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缺乏明确标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一些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职责范围、职权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混乱,未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只纠正不惩戒,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只考核不奖惩,削弱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作用。
(四)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较弱,职能作用难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编制较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也难以发挥行政监督纠错功能和作用。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
三、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制政府,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明确政府职权和职能范围,从“万能政府”中解放出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业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规划、调控、服务和引导方面。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机关、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做到行政决策权责一致。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完善体制,规范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严格按程序执法,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权益,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机关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接受人大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支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 揭露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加强专门监督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是关键。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 ,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关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三是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出谋划策,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行政机关立法性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及时报备,确保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一是认真做好报审论证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科学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各部门报送提交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从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对于涉及执法部门多、直接影响群众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过召开讨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保证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符合规范要求,符合群众利益要求。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告制度,对政府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或区有线电视台予以公布,并逐步建立公共场所政府规范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备案时间、报备格式、登记条件,严格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体、权限、程序是否合法)、适当性(合理、公开)和协调性(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对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定程序和公布方式的, 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撤销,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的备案工作目标,建立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告、审查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第9篇 中国法治建设遇到困难的原因调查报告
我国在当前正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社会变革过程中,在法制建设、普法宣传、严格执法等方面颇有成绩。然而,仍然存在大量法律不被尊重、得不到有效实施的现实状况。如今我国走向法治的最大困惑在于:传统的文化积淀依然深刻地存在于国民心理之中,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进而影响着已经颁布的法律制度的实现,导致许多法律在生效后并没得到较好的实施。我国的法治建设可谓步履维艰,困难重重,本文试着从熟人社会、人治社会、传统道德方面找出其原因。
一、熟人社会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中国的乡土社会已经远远不是那个传统的、不流通的、礼俗的社会。从全国范围来看,完成了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只是沿海少数农村地区,广大中西部地区的乡村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还是处于农耕社会时期,大多数中国人仍然生活在转型初期的乡土社会。在转型初期的乡土社会中,以户为单位的经营方式与沿袭久远的封建社会经营方式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家庭仍是核心,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目的的农业生产仍无法冲破封闭的壁垒,血缘、地缘关系的根基虽然有所动摇,一部分人脱离农业生产转入工业、商业、运输业,但农民终究离土不离家,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农民仍然把根扎在乡土社会,血缘与地缘相结合的关系仍是乡土社会的主导关系。
农村与城市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人员流动性的差异。农村由于其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发展模式单一,与外界交流很少、社会组成人员较为稳定,因此,虽然从整体来说,当代中国社会的血缘关系、亲缘关系日趋淡薄,正由熟悉人社会迈向陌生人社会,但具体到农村,尤其是西部偏远地区的农村,这种趋势似乎并不明显,熟人社会仍是这些地方的主要表现。受生产力水平等其他因素限制,村民生活和交往的环境具有小而稳定的特点,人与人交往异常紧密。此时,外界的评价对个体行为产生了强有力的约束,道德层面的要求成了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人们不需要《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的保障,就能够确信交易的安全性,不需要《刑法》的警戒和惩罚就能够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人们的信誉保证机制、刑罚实施机制完全建立于熟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和私力救济层面之上。在这种秩序环境下,法律的介入反而让村民觉得麻烦,多此一举,简直就是画蛇添足,还充满了不可预期性,甚至效力还远远低于他们心目中的法。
当然,无论怎样,今天的乡土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它。曾经浸润在礼法文化中的乡土社会,面对现代化的冲击、社会的变迁逐渐失去了礼治的基础。然而,当法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开始慢慢填补礼治退让出的秩序空白之时,却又遇到了难以想像的障碍,生长在异域文化土壤上的法律体系有着它的科学性,但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却似乎难以开花结果。
二、人治社会 贱讼情结
我国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以皇帝的中央集权、君无戏言而延续。皇上就是法,言出法随。一切制度因皇帝的兴趣所好改变,皇上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诸法合体、以刑为主。封建思想的束缚以及刑罚的威慑作用,一直影响着现在的一部分人。
中国古代民间有着深远的贱讼、厌讼或者无讼的传统,广大民众往往以息事宁人为由而回避诉讼,长期以来形成了忍字为先,委曲求全的心理。到了唐宋明清之际,随着社会的变革,经济的繁荣,曾几度出现过诉讼膨胀、健讼之风兴起的情况,终被封建正统视野下的舆论打压得无力生存,无疾而终。可见,这种回避、轻厌诉讼的贱讼情结甚为难解,而我国古代历史总体而言诉讼不兴的局面也因此得以形成。
在大多数统治者看来,诉讼纷争的提起在于小民当忍不忍、礼义教化未宣所致,是道德水平下降的表现。统治者曾对争讼有过唇舌细故而致争,锥刀小利而兴讼的评价,表明了其以争讼为耻的态度。所谓得己且己,莫妄兴词。一到讼庭,终身仇敌。璨相报复,无有休期。坏产破家,多由于此。 可见,当时正统视野下,那些受过儒家思想教化的人认为词讼可免则免,能用别的方法解决就尽量不要对簿公堂。提起诉讼有诸多弊端,不仅使得争讼者自身家破人亡,怨怨相报永无穷尽,而且破坏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关系,败坏社会伦理道德,威胁社会的安定。因此,统治阶级大力倡导和为贵,克己修身,对民众进行伦理道德教化,使邻里、家庭自相慈爱以达到息讼,维护社会安宁的目的。再者,封建家长制的社会背景下,形成以家长处理纠纷的习惯,家丑不可外扬,家族礼法排斥提起诉讼。我国古代从西周时候起就建立了亲亲的礼治原则,确立了以嫡长子继承为基础的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规范家族成员的不同地位,并提出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理想状态。经过演变和发展,最终形成了贯穿我国整个封建历史的封建家长制。这种家长制在唐宋明清等封建盛世表现都颇为突出,以至于今天在我国某些落后地区还可见其遗风的影响。
第10篇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的调研报告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的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____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第11篇 2023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2023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你办的通知精神,我委对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综合先进考核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22]48号)中“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对我委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进一步巩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我委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省企业投资核准办法,我委起草出台了《盐城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及相关核准目录、《盐城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工作。开展窗口现场驻点办公,每周两个半天,从事项目核准、备案的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窗口现场办公,缩短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我委陆续出台了依法行政规定、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暂行规定和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我委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和法制宣传教育进行规范。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针对目前发改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趋势,我委未雨绸缪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的准备工作,加强行政复议法规的学习培训,处室有一名同志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的考核,获得行政复议资格证书,为行政复议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一是总结“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的最后一年,我们对五年来我委的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总结,总结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形成《市发改委“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自查报告》。今年8月还参加了全省“四五”普法工作交流会,汇报和交流我委做法和经验,一名工作人员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人员。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委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培训,全部通过考核,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为迎接《公务员法》的实施,我委专门邀请市委党校的法律专家对我委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公务员法》专题辅导,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三是搞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委承担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今年《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我委围绕这一主题,在《盐阜大众报》上发表文章,总结回顾五年来我市招标投标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展望招标投标前景。报社记者还就《招标投标法》颁布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招标投标工作所取得的成就、计委在招标投标工作方面职能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问题对计委负责人进行专访。此外,还在市区主要街道和重要场所悬挂标语和条幅,宣传庆祝《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从而进一步造浓了招标投标工作的氛围,扩大了我委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影响。
3、加强行政法制工作调研。为推动全市的招标投标工作,我们联合市人大财经委就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先后召集建设、经贸、财政、水利、交通、卫生、科技等行业招标投标主管部门以及部分招标交易中心、投标单位座谈会,汇报交流招标投标市场运作、监督管理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并听取了审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情况的报告。此外,赴无锡、宿迁等地考察学习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典型经验。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招投标市场问题多 迫切需要加以规范》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得到了高度重视。
鉴于上述工作情况,我委自评分100分。
第12篇 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____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治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欠发达、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其负面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致使部分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
三、加快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如何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农村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逐步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五五”普法规划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此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镇规划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投标、城乡流通体系有序构建、农民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等,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大普法”的格局,结合当地农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梓、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广大农村扎根开花。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治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从而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到“民选干部为人民、民选干部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主动带头守法,使村级决策管理和财务活动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还政于民,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三)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精神支撑。
构建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提供教育和引导,从道德文化上营造谅解宽容的和谐意识,提供和气、和睦、和谐的精神支撑,为法治和谐农村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进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____农村新道德体系,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要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及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涉农执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依法切实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此要合理设置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要建立高素质的农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要落实村“两委会”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监督制度,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要落实农民群众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完备执法监督机制,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执法违法行为,定期对执法、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树立法律的权威。
(五)健全利益协调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
建立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必须注重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和利益协调制度。一要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慈善救济、优抚福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就业、就医和子女就学资助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利益驱动而形成的不稳定因素。二要建立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使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三要建立完善农村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净化农村社会环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针对民间纠纷存在主体多元化、客体复杂化、规模扩大化、行为激烈化这一难题,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积极排查调处农村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打牢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