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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12篇)

发布时间:2023-11-08 23:13:12 查看人数:66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

第1篇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强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xx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

第2篇 人民法院副院长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述职工作报告

现在我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述职,请予评议。

1995年1月,经组织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开始担任市法院副院长,并一直分管执行工作。大家知道,“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全国法院公正与效率的突出问题。执行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关系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从上任第一天起,就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几年来,我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1号文件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履行职责,通过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执行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执行体制进一步健全,执行力度不断加大,执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20××年,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515件,执结3234件,执行总标的额4673万元。执行局先后两次被潍坊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我本人先后被省高院荣记二等功,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一、认真贯彻中央11号文件及人大决议,积极完善执行工作新机制

为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___于1999年专门下发了11号文件,市委也以文件形式批转了《诸城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贯彻中央11号文件、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还于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门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并多次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为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作为分管执行的副院长,我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1号文件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紧紧抓住这一良好机遇,积极向院党组建言献策,并协助配合院长作有关方面的工作,逐步完善了执行工作机制。

20××年配合院长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成立了执行工作局,下设三个执行庭,使执行工作由单一执行庭负责制,为以执行局为主体,法警大队密切配合,法庭积极参与的执行工作新体制。20××年充分发挥执行局的职能作用,完善了“三统一”管理机制,即统一管理全院执行干警、统一调度使用全院的执行力量,统一管理协调全院执行案件,并进一步完善了统一立案、统一送达、集中开庭、分片执行等做法,提高了执行效率。20××年推行了执行长负责制,制定了《执行长管理考核办法》,通过竞职演讲、民主评议和严格的理论考试、考核,公开选拔了4名执行长,放权加责,充分调动了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去年来,又推行了“两权两化”改革,把执行权分为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将裁决权公开化,实施权层级化。执行一庭专司裁决,执行二庭、三庭负责执行,执行过程中,由执行长发出执行命令,执行员具体实施。从而在内部形成了相互监督制约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为建立与执行机制相适应的执行队伍,积极建议院党组不断对执行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全院执行干警最多时达35人,即使在机构改革,人员精减近三分之一的情况下,现在仍达28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四分之一,使全院的执行工作有了切实的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积极推进执行改革,努力提高执行效率

随着执行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解决“执行难”,必须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执行改革,努力提高执行效率。为此,我在工作中,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狠抓了以下几项改革:

一是积极推行效率管理。要求全院执行案件正常存案不超过300件,每个执行人员全年执结案件不少于70件(全案全结),个案件平均执行时间不超过45天,并通过建立健全执限监督、滤布考评机制,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奖惩等措施,确保案件及时执结。20××年所执结的3234件中,全案全结数2286件,占70.1%,个案件平均执行时间仅为48天。

二是建立了执行案件中止听证制度。为防止执行案件中止的随意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提议建立了执行案件中止听证制度,凡中止执行的案件,一律由执行局长或副局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听证,以决定是否中止,确保执行案件公开、公正、依法进行。

三是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为提高执行工作的机动灵活性,根据执行工作的特点,我积极建议党组对案件执行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执行人员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充分利用早晚及节假日当事人在家之机,上门执行,使办案效率大大提高。据统计,有30%的案件是利用8小时之外的时间执行的。

四是探索使用了债权凭证。对被执行人短期内无履行能力、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给申请人发债权凭证,如申请人发现可供执行的线索,可随时持该凭证直接申请恢复执行。既简化了执行和程序,又提高了执行效率。

三、注重探索执行方法,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压滤机滤布我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执行工作汇报,与执行干警一起研究探讨执行方法和艺术,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发挥灵活性和创造性。具体根据不同情况,因时因地因案制宜,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被执行人,积极探索放水养鱼、资产重组、债权转股权等方法,使当事人双方利益得到全面保护;对没有现款支付,但有可抵债的商品或其他财产的,做好协调工作,实行以物抵债;对虽有偿还能力,但一次性履行会影响企业经营和职工生活的,向申请人讲明情况,取得理解与支持,帮助被执行人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实现执行和解;对于资不抵债、长期亏损的被执行人,采取清产核资、整体拍卖、偿还债务等执行方式;对历史上形成的遗留案件,坚持分清责任、实事求是。

二是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积极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搜查、划拨、变卖、拍卖等强制措施;对躲债、逃债的被执行人,在新闻媒体公开予以曝光;对妨碍人民法院执行的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执行职能,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得以执行。去年来,先后批准对786件案件采取了不同方式的强制措施,其中拘传117人次,拘留184人次,搜查69人次,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四、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执行队伍建设

抓好执行队伍建设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基础。工作中,我从四个方面入手,狠抓了执行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不懈的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执行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政治观念和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切实做到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

二是开展经常性的纪律作风整顿。做到高压不断、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三是加强对执行干警的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开展案例评析和理论研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实现从“经验型”向“知识型”执行干警的转变。

四是严肃执行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先后制订了《强制执行措施审批制度》、《委托执行制度》、《执行回避制度》、《财产过付制度》、《文明执行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去年,结合软环境建设,还出台了《执行涉及企业案件的六个严禁》,并将省法院“八条禁令”和潍坊法院“六条禁令”,制成卡片,人手一卡,人人写出保证书,层层签订责任状。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严格按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处理,决不手软。去年,一名执行干警因违反内部纪律而调离了执行岗位。

五、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我作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除分管执行工作外,还分管法警、政工、办公室等工作,协助院长抓好全面工作。我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在思想上丝毫不敢懈怠,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干警的表率,时时把自己的举动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学习上,注重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在廉洁自律上,严格执行省高院“八条禁令”和潍坊法院“六条禁令”,坚持做到不与当事人和业务单位发生个人经济来往,不参与当事人的吃请,对送钱送物的,能退还的坚决退还,不能退还的交公处理,秉公执法、廉洁办案,并教育管好家属子女,不得为当事人说情,不得委托当事人办事,不得接受当事人的送礼。在组织纪律上,严格执行党组决议,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维护班子团结,维护班长的威信。

在工作上,积极为案件执行排除妨碍,创造良好环境,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自己都亲临一线指挥,尤其是对被执行人是企业和牵扯乡镇政府、村委的案件,自己都亲自出面找有关部门做协调工作,使一些影响稳定的案件得以及时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减少集体访和越级访的发生,积极推行预约接访,凡是政法委联合接访及上级转办的的信访执行案件,均由我和有关人员一起预约接访,面对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给予明确的答复。去年来,共预约接访13人,并分别不同情况给予处理和答复,均未发生重复上访。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深深体会到,执行工作任何一点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的大力帮助,也离不开院党组的正确决策和广大执行干警的辛勤努力,我本人只是做了一些份内的工作,做了一点应该做的事情,不足之处还很多,与上级要求、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也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对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对执行规律的研究不够深透,“执行难”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下步的工作中,我要以这次述职为动力,发扬长处,克服不足,加倍努力。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11号文件,认真履行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全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手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全市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此,我诚恳希望各位主任和委员们一如既往地对法院执行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热诚欢迎对我本人的工作给予批评、指导。

谢谢大家!

第3篇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一)充分发挥打击和保护功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审结刑事案件453件,判决罪犯680人。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抢劫、故意伤害、xx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4件104人;审结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100件132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6件16人。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罪行轻微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以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强化青少年维权工作,采取圆桌审判、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帮教等方式挽救失足青少年,共审结各类涉少刑事案件63件;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开展送法进校园、心理咨询、回访考察、爱心妈妈行动以及关注留守儿童等活动,86名失足青少年得到矫治,无一重新犯罪。我院积极参与平安、法治淮阴建设工作受到省高院的表彰。

(二)充分发挥调解和救济功能,努力营造和谐社会氛围。坚持以“迅速处置、依法审理、保护民生、维护稳定”为原则,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435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29亿元。审理中,注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509件涉案人数多、矛盾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在审理备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及社会各界关注的“卖豆饼老太捡钱案”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发挥诉调对接功能,最终原告当庭撤诉,三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旁听的35名记者以及4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旁听人员一致认为这是所能想象结果中的最佳结果。该案经省高院要求、市中院推荐,已申报xx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全省十大案例。一年来,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2.41%,同比上升3.71个百分点。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推进下,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委托工会、妇联及相关基层组织协调处理各类案件460余件。加大对民生类纠纷案件的司法保护、救济力度,劳动争议案件的急剧增长是今年民事审判工作的难点之一,如果处理不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为此,我院组织精干力量,开辟“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做到当日立案,及时调处,全年审结此类案件772件,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企业规范用工。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947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功能,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法律服务。多次召开促进辖区企业发展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帮助企业排查经营风险。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官与企业“结对帮扶”等活动,发放“院企联系卡”80张,深入企业走访调查28人次,向企业赠送法律风险提示书56份,帮助企业当场解决法律问题17个。注重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422件涉企经济纠纷案件得到稳妥审理。对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2起案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及时有效地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贝莱尔公司因其79台模具被某企业扣押而引发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诉诸法院,并申请先予执行,模具若有丝毫被损,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接到诉状及申请后,我院当即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执行中被告方组织多人多处设置障碍截路阻挡,我院依法对阻挠执行的6人进行了处罚,审理中,承办法官从企业生存发展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妥善解决纠纷,原、被告双方均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我院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慎重审理企业资金链断裂案件的做法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相关信息在全省法院转发。加强市场交易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及时审结买卖、承揽、运输、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759件,保护市场诚信交易。着力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66件,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民二庭庭长岳朝友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服务三保”先进个人。

(四)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功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一方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加大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确保政府合法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5件,依法审查社会抚育费征收、卫生行政处罚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72件,裁定准予执行149件,执结149件。与区政府法制办共同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4月30日,在全市率先召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推进会,全区各乡、镇长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观摩了一起行政首长出庭案件的庭审,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全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64.41%,有效缓解了“官民”矛盾,强化了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五)充分发挥强制执行功能,着力破解“执行难”。根据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等情况,通过加大强制执行、执行和解、执行救助力度,创新执行机制,努力化解“执行难”。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701件,执结1669件,执行到位资金1.2亿元。用足用好执行措施,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200余次。创新执行方法,多次采取悬赏执行、曝光执行、凌晨执行和季节执行,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时执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加大制裁力度,罚款23人次,司法拘留74人次,14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拒不申报财产被两次拘留,其中12人在第二次被拘留时履行了义务,1人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对有部分履行能力的,积极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对确无履行能力,而权利人又陷入困境的,做好执行救助工作,以解其燃眉之急,全年向29名生活极度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救助资金,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纳入清理范围的312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清结。在全市率先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聘任318名协助执行联络员,“大执行”格局初步形成。

二、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一)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高效便捷排解民忧。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立案,设立导诉室,接待、引导当事人诉讼,设置10个接待室、3个调解工作室、1个速裁庭,对一些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当日立案,当日调处,力争及时兑现,成功调结该类案件373件,自觉履行率达85%。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提高审判效率,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6.28%,全年审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9.16天。实行人民法庭就地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率达100%。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讼累,在刘老庄、老张集、西宋集、吴城4个乡镇设立4个巡回审判点,选择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巡回审判15场次,到身患重病、年老体弱的当事人家中开庭33场次,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教育了群众。

(二)不断强化司法救助意识,尽心尽职体恤民情。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为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盲、聋、哑被告人和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被告人提供翻译。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依法为279起其他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28.35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三)不断拓宽司法服务范围,积极主动畅通民意。建立民意收集、分析和反馈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多渠道收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拓宽司法服务的范围。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就案讲法、庭审观摩和司法建议”法制宣传“四百”工程,14名法官到机关、学校、企业就案讲法23场次;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2条;邀请机关干部、社区群众、院校师生、部队官兵、企业员工560人次来院观摩庭审12次。建立并完善法院开放日制度,先后组织了3次开放日活动,法院面向社会群众全面开放,2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审判工作整个流程,参观法院办公、审判场所,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四)不断强化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耐心细致稳定民心。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源头治理、服判息诉和整体联动“四项机制”,严格落实源头预防、初信初访和领导包案“三大责任”,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全年接待处理咨询、来信来访298件265人次,国庆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无一起进京上访,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

三、坚持以自身建设为重点,筑牢法院工作基础

我院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__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鼓舞干警斗志,争创一流业绩。全年集体和部门17次、个人34人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5月1日,我院被江苏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大力加强司法民主建设。

xx年工作安排

xx年,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目标不动摇,加强自身建设,以扎实抓好有效解决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抓好审判工作。以公正高效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以维护公民权益为根本,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机制。以司法廉洁为核心,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

第4篇 2023年做好基层人民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司法政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任务繁重,职责重大。它承载着为法院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提供参谋、协调、监督、保障的重要任务,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责是搞好法院队伍建设、物质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和创造良好的条件。它同是又是法院的

综合协调机构,是组织、协调和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中枢,承担着决策参谋、督办落实、组织协调、综合管理、服务保障等多项重要职能;是法院的“综合信息库”,又是法院的“形象大使”。其工作好与不好对法院的整体工作影响很大。而长期以来,法院办公室工作是沿袭过往而落后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迟滞着法院司法改革的深化推进。因此,如何搞好法院办公室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全面高效的优质服务,已是人民法院司法政务管理改革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当前基层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正、高效、权威的现代司法制度的确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追求的目标,为此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首先须树立反映现代司法理念的思想认识,也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然后是适应现代司法要求的司法制度、审判格局。但是,我们负责办公室工作的部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工作、服务人民法院的理念还不够强,或多或少存在有消极、懈怠、不思进取的思想状态,导致政令不够通畅,相关政务工作的停滞。为此,必须强化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部门职能交叉设置

当前基层法院的机构设置,基本上沿用着计划经济年代的模式,与上级法院相对应设置,没有充分体现出基层法院自身的职能特点。在人员配备上,基本上是处于“官多兵少”状态,有些工作不得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完成;在管理层次上,一项工作从院决策机构到落实到具体人,一般要经过二至三个层次,效率不高;在职能上,部门内部之间,与审判部门之间不少地方存在职能交叉,职能模糊现象;在工作任务的分配上,不少部门存在“以人定事”现象,谁能干就让谁干,不管机构职能,不管任务轻重缓急,造成工作能力强的人累死,干不了事的人闲死,严重地影响了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办公室人员相关素质有待提高

人员状况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任务需要,办公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差强人意之处。总言之,相关专业人才奇缺。办公室工作需要一批擅长心理学、文化艺术、财务、基建、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但不少法院长期以来上述岗位均由法律专业或其他人员进行轮岗或顶岗,有的法院甚至找不出一名专业人员。而且法院分管领导由于法官职务的特殊性,也同样缺乏相关的文秘、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导致管理工作乏力。

(四)管理制度不配套

虽然说管理出效率,管理出人才,管理出战斗力。管理离不开规章制度。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从目前基层法院落实情况看,尽管大都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还很不全、不细,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运行过程中抓得不严、抓得不死、落实乏力,有了问题是临时搭班子、抽人员,有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之嫌,工作上秩序不够,考核标准不严,奖惩不能到位,这使办公室的管理处于一种时紧时松的紊乱状态。

(五)经费保障欠缺,管理难度加大

从近年来的运行管理情况看,基层人民法院日常经费供给和保障机制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受制于地方财政体制上的影响,法院的经费保障仍然停留在比较分散的层面上,省及中央财政给予的适当补贴,加大了地方财政的依赖性,法院所需经费拨付有时不能及时到位,使法院后勤政务管理难度大、压力重,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此外,信息化服务和现代化办公水平有待提高,该项工作必须有厚实的资金支持。

(六)缺乏长效激励机制

法院传统管理模式不注重考核和奖惩,过分倚重思想道德教育,忽视物质激励作用,不注重现代考核奖惩机制,往往以民主测评或者领导带有浓厚主观性的年终总结代替客观的考核,优秀与称职差不多,选拔、晋级、奖惩不与业绩挂钩,不能有效调动干警积极性,激发干警的潜力。

二、加强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实现办公管理的科学化

(1)规范化。办公管理的规范化,就是要求管理工作按制定的原则、标准去实施。一是会议安排规范化。按格式化和程序化的要求,将会议安排涉及的各方面元素逐渐按定制模式固定下来,避免重复操作,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二是接待工作规范化。要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来访目的,明确接待规格,制定接待工作规范和接待方案等,以便按章接待。

(2)程序化。第一范文 办公管理的程序化,就是把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骤并固定下来,以后办事就按规定的步骤去做。制定工作程序时注意按工作的先后顺序,把每一个步骤的做法、要求都要规定清楚。

(3)制度化。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都必须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不断引进专业性高素质行政事务管理人员

做好办公室管理工作,离不开专业性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近年来,对法官职业化强调很多,但对法院行政事务管理人员的专用性讲得比较少,在客观上造成了政务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人才,使其变成了一项是什么人都可以干、可有可无的工作,导致办公室队伍庞大,效率低下,并且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为此,必须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引进。如从事司法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会计师职称,司法秘书工作人员要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功底,党务人事工作人员要有很强的党性和公道正派的作风,所有人员都要会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工具,不断提高办公效率。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激励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效率和效能,畅通政务管理人员进口和出口,对于不适合岗位的人员要加强培训及时调整岗位,建设一支专业性高素质的政务管理队伍。

(三)加强办公室人员的培训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政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上级法院只注重对审判业务性的学习和培训,而很少对法院办公室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导致上下级法院、区域性法院之间在管理上不平衡、不统一和不协调。因此,应当从体制、机制和保障功能上入手,制定与现代审判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在纵向和横向上加强管理事务的经验交流和培训,以适应审判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要从多方面入手把好聘入关、用人关和监督关,落实聘用人员责任制,做到规范管理,规范使用。

(四)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

狠抓管理和强化功能是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的两个关键节点。由于人民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光靠行政手段来搞好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已经不能再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和审判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用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逐渐变革不合理的管理体制。为此,要以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办公室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1)强化管理措施。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台一系列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及时交流、学习和推广先进的管理做法经验。

(2)处理好管理和服务于审判的关系。必须着力解决好管理和审判效益的关系,既要从强化管理要效益,也要从服务审判工作要效益,要突出管理服务于审判工作这个中心。要正确处理好审判工作与办公室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综合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勤政与廉政的关系。

(3)加强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的指导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事务性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还必须对下级法院行政性事务进行检查监督,进行上下级法院司法行政管理的联动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便于整改提高。

第5篇 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2023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改革创新起步年、当好排头兵出发年、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依法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23年,我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广东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达8项。

一、xx年工作回顾

xx年,西昌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工作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xx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97件(其中新收3161件,旧存2636件),审、执结3246件,综合结案率为55.99%,结案率较上年上升了1.05个百分点,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08亿余元。

(一)依法打击犯罪,维护西昌稳定

把握社会治安形势,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xx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3件(含旧存案件5件),其中受理公诉案件279件、自诉案件24件,审结287件,结案率为94.72%。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拐卖儿童、贩毒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

二是继续深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婚姻家庭纠纷所引发的轻微犯罪,对于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不大并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缓刑。

三是积极探索推进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执行压力。在受理的24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调解11件,调解率达45%。

四是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打黑除恶”、“集中整治农村和城市突出治安问题”、“打击破坏‘三电’设施”、“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二)注重民商事案件调解,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保障职能,认真、慎重、高效、稳妥地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群体权属、涉农、涉企、涉灾等案件。xx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567件(含旧存272件),审结2300件,结案率89.6%,结案率较上年上升了0.8个百分点,结案标的2.48亿余元。

一是在民商事审判中,本着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原则,坚持做到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化解群众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切实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二是在民商事审判中注重调解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把诉讼调解和促进当事人和解作为重要的结案方式,实现调解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独立价值,最大程度上实现案结事了。在审结的2300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1678件(含撤诉505件),调解率达73%,调解率较上年上升了7.2个百分点,化解了大量可能因处理不当而激化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权利

xx年受理行政案件58件(含旧存案件6件),审结55件,结案率94.83%,审查非诉执行案件31件,结案率较上年上升了2.33个百分点。

一是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发挥行政调解中心的作用,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实现社会和谐;

二是认真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在确保合法性的同时,找准行政强制与保护公民权益的切入点,避免矛盾扩大升级。在办理强制拆迁案件中,我院从完善预案、多方协调、全力执行等方面入手,所有的案件均得以顺利执结,且没有发生一起暴力抗法、流血伤亡事件,保证了我市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创新执行理念,切实破解执行难题

转变执行理念,强化执行措施,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威慑机制、司法救助机制,切实破解执行难题。xx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852件(其中新收504件、旧存2348件),执结594件,执结率20.83%。

一是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管齐下打好执行攻坚战;

二是以传统节假日为契机,加强宣传,强化部门联动,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执行工作。xx年春节期间我院为36名农民工兑现欠薪85万元;

三是转变执行理念,变强硬执行为执行和解,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矛盾激化;

四是开展“涉弱势群体案件”、“涉农案件”和“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建立特困人员司法救助基金,依法保障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xx年共兑现执行案款3890万余元,实施司法救助24万余元。

(五)强化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保障合法诉求

坚持一手抓办案质量,从源头上预防杜绝涉诉信访的发生,一手抓涉诉信访的处理机制,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xx年接待群众来访550人次,受理各类再审案件17件(含旧存5件),结案10件,结案率为58.82%,评查各类案件3041件,合格3041件,合格率100%。

一是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立案庭设立调解中心,抽调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从事调解和速裁工作,尽量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在法院大厅设立led电子屏,向群众发布诉讼指南,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三是从初信初访入手,不断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工作机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是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六)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六大体系”建设

一是利用院局域网及时传达中央、省、州、市政法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让干警明白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的背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二是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暨xx、孟建柱、王胜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中去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从服务大局;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和创新工作方式,狠抓执法办案,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职能;

四是把“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纳入法院整体部署,以建设“六大体系”为主线,制定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整体规划、实施意见,把措施分解、细化,逐一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位干警,确保做好“三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六大体系”建设。

(七)认真开展专项活动,实现法院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是组织干警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扎实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是认真开展“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法院”专项活动。根据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州法院开展“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法院”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院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重视宣传等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工作,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了解、理解、支持法院,并通过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人民法院档案清理专项工作。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档案清理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对以前历年结案而未归档的诉讼档案、借调未归还的档案,文书档案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理。清理出以前历年结案而未归档的诉讼档案43件,借阅未归档案件252件,除上级法院、检察院调阅未归外,均已归档;

四是认真开展办案安全防范专项工作。按照《中共西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委、州委政法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切实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院从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硬件建设、创造办案安全环境等方面着手,认真开展办案安全防范专项工作,确保法院正常审判秩序和干警人身安全;

五是认真开展“五项工作”自查,确保法院正常秩序。按照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省高院开展安全保卫、行政装备、纪律作风、审判管理及信息化建设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院迅速对院机关及六个人民法庭、交通法庭安全保卫等五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警力不足、信访立案窗口不够规范等问题,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拟定整改方案并着手进行整改;

六是认真开展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活动。按照西昌市委、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活动要求,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一是纪检、监察部门加强配合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对审判、执行工作和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随时接受群众对违反廉政司法行为的举报;四是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从严治警。

(八)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司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接受监督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牢固树立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开展法院各项工作的职业责任意识,自觉地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全方位、多领域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监督落到实处。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的办理,实行专人负责、重点督办等制度,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情况。xx年8月,州人大常委会在调研我院行政审判工作时,对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此,我谨向一年来关心、支持和帮助西昌市人民法院工作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我市经济社会跨跃式发展的今天,法院司法能动性不足,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审判、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尚有差距;三是受资金束缚,西昌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进展迟缓,不能很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以上这些问题,需要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我们的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二、xx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经济实现新跨越的一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从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思路和实际情况出发,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一是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全面做好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中央、省、州、市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严厉打击暴力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教育、医疗、住房、拆迁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进一步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规范司法,促进科学发展。积极探索审判监督管理新机制,进一步理清职责,细化标准,严密程序,最大程度减少和杜绝司法行为的随意性。完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依法公开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内容。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办公自动化、交通通讯现代化、警务装备标准化建设,增强保障能力,改善工作条件,为规范司法、阳光司法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发挥好审判、执行作用。在全体干警中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解决好对待群众的感情问题,真正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加强举证规则和诉讼风险提示、释明和释法答疑工作,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合理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帮助。落实各项司法救助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五进入”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用法意识,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廉洁司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把反腐__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扎实的工作,重点抓好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进一步加大查办惩处力度,完善惩防体系,确保司法廉洁。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法官的实际工作能力。深化司法作风和法院文化建设,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

五是强化司法监督,实现公平正义。增强党的领导意识,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积极做好专项报告、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落实人大代表联络制度,更加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办理和反馈制度,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广泛监督,保障人民陪审员权力,健全执法监督员制度,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2023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重要的一年,也是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之年,人民法院肩负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等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帮助和支持,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幸福信宜、和谐信宜、法治信宜,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第6篇 202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坚持罪刑法定和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准确把握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杀人、抢劫、绑架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黑恶势力等严重犯罪,突出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未成年犯、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服刑罪犯予以 2、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妥善审理因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金融纠纷、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企业破产重组、劳资纠纷等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中院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766件,审结2651件,同比分别上升16.37%和15.01%,诉讼标的总金额为2.56亿元。其中,审结买卖、租赁、建设工程承包等合同纠纷案1348件;审结劳动争议案519件,同比上升65.29%;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60件;审结借款、票据、信用卡等金融纠纷案56件;审结知识产权及涉外、港澳台案件91件,审结其它案件577件。注重发挥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针对矛盾突出、专业性强、鉴定耗时的保险、医疗、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案件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 4、多措并举力克执行难。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执行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建立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基金,落实完善“批量调查”、“四查一告知”、媒体曝光及督办执行等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采取“五定一包”的方式狠抓执行积案的清理,市中院共排查并执结2023年12月以前的积案775件,圆满完成清案任务。通过加强执行工作,清理执行积案,有效缓解执行难。市中院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45件,执结369件,执结率为82.92%,执行到位金额3.13亿元,同比上升40.36%。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派出督导组参与信访维稳综治中心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公开审理、集中宣判、以案讲法等形式,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法制教育功能。市中院全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6次。完善落实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机制,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企业经营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有效减少和预防犯罪。

二、狠抓便民利民措施的推进落实,司法为民彰显新成效

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创新和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 2、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17项司法便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强化诉讼引导,畅通诉讼渠道。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完善简易纠纷速裁机制,大力开展巡回开庭、送法下乡活动,就地调解、就地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市基层法院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6586件,占结案总数的31.15%。 三、狠抓司法改革措施的推进落实,法院工作实现新突破

根据《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22—2023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市委开展“狠抓工作落实年”等活动的精神和要求,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1、创新改革工作思路实现新突破。树立“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改革新思路,在学习考察南京、重庆等外地法院的先进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制定《惠州市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并制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执行事项报告制度、执行公开规定、执行中涉及国有资产委托拍卖规定和执行工作考核办法等五项配套措施,初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格局。2023年11月,在市中院召开首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参与单位涉及国土、房产、银行等38

家单位,在联合各方力量解决执行难工作上取得初步共识。建立完善审执分离工作机制,执行中出现当事人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需要作出裁判的事项,统一由审判部门审定,实现审执彻底分离。建立执行工作新机制,以大亚湾区法院为试点在全市法院推进主动执行的新机制,并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配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效率。

3、建立和谐审判模式实现新突破。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设立调解室、聘任司法调解员、对人民调解进行司法确认等方式,进一步推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协调的有效衔接。全市法院全年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为54.77%,同比提高14.5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68个百分点。

四、狠抓司法能力建设的推进落实,队伍素质得到新提高

以开展“人民法官为 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五个年”活动为载体,狠抓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2、扎实开展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各类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学术研讨、岗位练兵、鼓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等多种途径,着力提高法官五种司法能力。同时,狠抓“五个严禁”规定的落实,通过开展党纪政纪专题辅导课、组织到惠州监狱参观等警示教育活动,促进队伍公正廉洁。市中院全年组织集中培训5期161人次,选送参加国家、省法官学院各类培训班283人次。目前,全院141名干警中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共103名,占干警总数的73%,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 五、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的推进落实,基层建设再上新台阶

坚持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推动基层法院公正高效司法,实现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2、加强人财物保障。在地方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继续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2023年底,惠东法院审判综合楼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龙门法院审判综合楼已开始动工建设,惠阳、大亚湾、博罗法院审判综合楼正在规划设计中。完成法院三级专网建设和开通全市法院视频会议系统,部分基层法院将局域网建设覆盖到所辖人民法庭,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市中院将新招录的4名已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分配给龙门、惠东法院使用,有效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招录人才、审判资源短缺的困难。

六、狠抓内外监督工作的推进落实,司法形象呈现新变化

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主动争取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2、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完善联络工作制度,不断丰富联络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内部监督、执行工作等检查活动,认真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整改。积极办理督办案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开展“百庭观摩”、“百场见证执行”活动。市中院全年受理并办复督办案件、建议等15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3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全市陪审员全年共参审案件682件。积极参与“惠民在线”宣传活动,首次实行院领导上网与群众交流,拓宽民意沟通渠道,为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在案件数量大幅攀升、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官和工作人员向长期理解、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路线,是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与进步的制胜法宝;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是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这是做好法院工作的主要经验,也是今后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各法院的调撤率不均衡,有的达60%以上,有的不到45%;涉诉信访、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执行联动机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基层基础建设任务较重,全市还有4个基层法院的审判综合楼需要重建或扩建,资金缺口较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争取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我市法院整体工作争当全省法院排头兵目标的关键一年。因此,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要求,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法院人民性,增强司法能动性,为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为此,要着力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更加注重增强司法服务大局的能力。坚持贯彻落实“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大局。围绕确保省运会安全顺利召开,加大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调解促和谐,加大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民商事、行政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

(二)更加注重加大司法改革创新的力度。继续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成立审判事务管理中心,建立便民执行机制,推行申请执行人选择执行法官试点工作以及主动执行工作改革,建立运转高效的审判执行管理新机制。

(三)更加注重加大司法为民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和办案责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社民法官”驻村制度,推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落实救助资金。

(四)更加注重加强队伍的司法能力和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深化廉政警示教育,更加严格地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创新方式方法,努力破解作风、廉政建设的难题,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奉公的良好工作氛围,以队建促审判,树立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五)更加注重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排头兵体系达标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结案率、发改率、上诉率、调撤率等指标达标情况,建立达标情况通报制。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尽快完成全市基层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的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法庭”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六)更加注重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落实定期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制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和视察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和认真落实意见和建议,确保法院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拓宽监督渠道,抓好舆情应对工作,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中院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指导、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惠州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7篇 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xx年,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党的提出的 “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加强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同比上升7.53%;审执结738857件,同比上升7.82%。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8160件,审执结6792件。

一、围绕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审理一审刑事案件39618件59398人。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8601件13338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5.29%;积极参与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严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释依法审判相关案件,维护藏区安定团结。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重大案件739件1375人,保障市场安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判处罪犯20xx人。主动开展专项审判,集中打击突出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月”活动,集中审理、公开宣判重大毒品犯罪案件713件1254人;开展“打黑除恶”专项审判,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0件1671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审判,促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518件853人。推进刑事裁判尺度统一。省法院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出台审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指导文件,及时调整裁判尺度,统一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依法对28251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规则导向作用,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53455件,涉案金额967亿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理买卖、担保、交通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31640件,维护市场诚信原则,制裁违约欺诈;审理借贷、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92857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5323件,促进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市场活力。省法院出台“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2个文件,加大服务大局指导力度。全省法院稳妥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400件,支持化解产能过剩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整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154件,保护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繁荣。经过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批准我省三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88件,充分体现平等保护原则,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经济平稳发展,防范经济发展中的诉讼风险和法律风险,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制定117项司法保障措施,提出128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4•20”芦山地震涉灾案件审判工作,省法院及时出台3个《意见》,指导开展涉灾案件专项审判,就妥善化解涉灾保险、财产应急征用等7类涉法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省重建办予以转发。雅安法院出台20项工作措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一批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灾区社会稳定。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理一审行政案件4127件,其中,在判决的1090件案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282件。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建立涉工商行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土地纠纷等类型化案件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5.48%。试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成都中院、广安中院为试点法院,探索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提升行政审判效果。促进依法行政,省法院通过发布年度报告,对行政诉讼比较集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改进工作。成都等地建立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绵阳将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教学内容。认真实施《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赔偿9件,赔偿金额509.8万元。

二、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提升司法为民工作。

加强对涉民生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134件379人。我省首例判处刑罚的朱廷杰、汪永建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法院依法从严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六年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和八十万元。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审理我省肖家湾煤矿“8•29”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47件62人。省法院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民生权益保护的重大典型案例,扩大审判效果。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加大罚金等财产刑适用力度,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5名责任人员被依法严惩,该公司被处罚金五十万元,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审理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138件,对140名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军案件等131266件,为32602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78.28万元,向3711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98.28万元。胡克金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其仍拒不支付,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全省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通过专项审判、集中执行等方式,审执结涉民生案件10495件,为当事人兑现9.47亿元,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在全省法院建设功能齐备的诉讼服务中心,并根据群众诉讼需求,打造类型化诉讼服务。在案件较多的中心城区,已有137个法院开通网上立案、信访、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远程和自助式服务;在山区、边远乡村和牧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工业园区和人口较密集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社区法庭、诉讼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讼机制的快速处理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简案快审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2297件,同比增长24.87%,其中,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2.70%,调解率达76.48%;积极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速审速裁小额诉讼案件3062件,平均审理时间11.32天;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全省法院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731件,15日内为债权人兑现金额4651.16万元。总结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工作经验,引导群众选择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降低诉讼成本。积极推进司法民主。确定21个基层法院试点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从基层群众中选任陪审员范围,增补592名人民陪审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93%,同比提升9.77个百分点。

三、围绕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全省法院以实施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按照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省法院受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212件,经法庭审理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79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二审普遍开庭规定。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推行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达64.96%,同比提高9.19个百分点。尊重和发挥律师作用。认真听取辩护代理意见,省法院专门出台2个文件,进一步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诉讼代理权、会见权,全省196个法院设置了供律师阅卷和准备出庭工作的专门场所,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以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重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认同。充分发挥质效评估考核的导向作用,省法院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重视分析服判息诉率等反映办案质量的核心指标,引导各级法院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审判工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新设立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两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专委会对案件质量的指导把关作用。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2%,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案件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较高水平。切实发挥审级监督指导作用。省法院制定下发对修改后民诉法的适用指导意见,定期编发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各级法院坚持对发改、指令再审案件逐案评查,梳理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法院共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572件,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48件。

以深化司法公开促公正。全面推动执行流程公开,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189个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161个法院安装执行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或开通查询电话,使申请执行人能够随时了解执行重要节点信息、执行工作措施和执行结果。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省法院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38个法院开通互联网站,72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上直播、微博直播,让社会公众实时了解庭审情况。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公开,131个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让司法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以攻克“执行难”为推动,树立司法公信权威。构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实时查询。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7959件,执结155261件,标的额299.2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同比提高7.76个百分点。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882件,为金融机构执行兑现19.63亿元。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案全部化解,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国排名第一。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推广。

四、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努力提升素质能力

全省法院坚持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着力在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能力方面下工夫,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发挥先进典型教育示范作用。我省剑阁县 “背篼法官”郭兴利被省群教办确定为重大先进典型,全省法院以郭兴利同志为榜样,迅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开展专项治理。省法院针对“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专项治理。对年底“立案难”、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庭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各地法院普遍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整改问题,促进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加强反腐__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向当事人随案发放“作风、效能、廉政监督卡”,让法官办案接受当事人监督。开展对中级法院班子、队伍建设的司法巡查,专项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违规持有会员卡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梳理在司法巡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线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司法能力。全省法院招录人员1207名,其中1087人充实到基层法院。结合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举办25期法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培训干警6000余人次;联合高校培训“藏汉双语”法官,组织讲师团赴彝区、藏区法院巡回授课,共培训民族地区法官1600余人次。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表彰奖励活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67个集体和38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会汇报、省政协通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情况。省法院办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打击毒品犯罪和食品安全犯罪等方面的建议,作出工作部署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庭听审判”、“开门迎监督”等系列联络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7200余人次。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成都法院司法公开、内江法院文化建设、泸州法院打造“三型法院”等工作情况,使代表、委员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年共走访代表、委员8500余人次。

各位代表,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的态度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还存在影响司法公正高效的问题,司法廉洁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办案任务繁重、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偏远地区法院进人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法院基建历史债务依然沉重,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物质经费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坚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四项工作”为推动,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七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产业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城镇化建设等案件,为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活动,为老弱病残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大力提升司法为民效果。积极推动“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分流。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树公信,大力建设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平台,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公平正义。抓好涉诉信访改革,促进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矛盾。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中基层法院第二批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司法廉洁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提升法官素质能力。

五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三型法院”建设,夯实司法公信根基。推进人民法庭职能创新,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就地化解纠纷的作用。稳定基层队伍,健全完善基层人才培养、激励关爱机制。深入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扩大基层司法民主。积极争取支持化解基层法院基建债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我省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实现“两个跨越”,谱写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8篇 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掌握城区法院司法调解工作情况,按照城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计划,城区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城区人大代表共12人组成调查组,于9月上旬对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工作开展调研。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要求,坚持一手抓审判质量提高,一手抓调解体系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构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将民商事案件调解率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推进司法调解工作的开展,有效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2、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将调解作为实现“息诉止争”的重要手段,细化工作措施,提升诉讼调解成功率。一是坚持把握调解原则开展工作,案件从立案送达始到庭前、庭中、庭后各阶段加强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到诉讼的全过程。发挥人民调解根植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创造性地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通过在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利用诉讼服务窗口和交通巡回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和诉前联动调解,积极开展立案调解、诉前调解等先行调解工作;二是完善民商事诉讼调解机制,针对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复杂的社会矛盾,运用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做好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将调解切合发展实际,创新家事审判与调解工作方式,突出关怀的理念,通过“劝、批、谈、教”相结合,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的调解上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在各镇、村开展基层调解作用,通过广泛设立便民司法联络点、打造“家门口的巡回法庭”、“法官进村”、“周四下乡”等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法律咨询;四是及时探索和总结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提炼出不少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既解当事人的“法结”,又解当事人的“心结”。

3、拓展调解范围,注重调解效果。结合新形势下诉讼调解工作的特点,拓宽调解适用领域,把诉讼调解从民商事审判延伸到刑事附带民事、行政协调等领域,通过调解缓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难、协调行政关系、“执行难”等问题,有效整合资源,指导和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村、社区基层组织、工会、妇联的联系协调,开展对社区工作人员、基层妇女工作者、工会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发动人民陪审员、社区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等人员共同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全社会齐动员、共参与的联动调解。

二、存在问题

1、城区法院长期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一些新任审判人员工作经验和生活阅历经验相对不足,调解的效率和调解能力有待提高。

2、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有待深入,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接的工作开展得还不够深入。

3、外部环境有待改善,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出于代理收益原因抵触调解,不积极协助当事人促成调解,影响调解工作的开展。

4、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调解实施规定的细则不够明确,容易造成调解时操作不规范。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明确司法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强化“调判结合,调解优先”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法院与社会各阶层充分理解、共同支持调解工作的社会氛围。

2、要坚持公平公正调解、双方自愿调解的原则,注重发挥灵活多变的调解方式和技巧,提高案件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办案人员要深入实际,认真了解案情,拿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在加强调解工作的同时,规范调解,防止因片面强调调解带来的久调不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

3、要创新机制和整合资源,完善和总结诉讼调解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经验,把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起来,一是要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参与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如何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密切配合,采用协调、协商方式做好调解工作;三是建立和探索法院与律师、法律工作者的联调机制,在依法开展审判活动的前提下,与代理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加强协调,共同做好诉讼调解工作。

4、健全客观、公正的绩效考评机制,加大调解指标在各项指标中的考评比重,把调解工作作为考评审判工作和评价审判人员的重要内容。

5、是要加强办案人员自身素质建设,采取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努力提高审判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调解能力,确保司法调解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9篇 2023年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司法全程,努力预防和减少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力求公正廉洁执法有新进展。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强化“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党建带队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以转变理念为根本、改进作风为前提、完善机制为关键,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推行司法改革,加强审判管理,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效率。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力求推动全面建设有新进展。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协汇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在接受领导和监督的同时,争取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落实人大的决定、决议,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批评、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重大案件的开庭审理,将人大、政协的监督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保障、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加快推进“两个着力”、努力建设“幸福x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有关用语说明

“三道防线”: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大调解”体系中,通过强化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司法调解作为第二道防线,对进入司法程序,具有可调性、当事人也同意法院调解的案件,力促双方达成调解,案结事了;司法裁判为第三道防线,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经多次调解仍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下判,定纷止争。在三道防线中,司法调解既要对接第一道防线履行指导职能,又要在调解不能的情况下,实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有机对接。

“行政司法审查白皮书”:主要是通过分析上年度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特点,从行政审判的角度,查找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预防和减少行政案件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在推进法治xxx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项重点工作”:在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

2023年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23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全面履行各项审判职能,积极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9825件,审、执结17603件,结案标的7.3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1.04% 、12.85%和41.14%。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48件,审、执结各类案件2030件,同比分别下降3.76%和2.59%,结案标的2.49亿元,同比上升44.17%。

一、坚持依法办案,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我院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65件,审结141件,同比分别上升17.86%和23.68%。依法判处故意****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48件,“两抢一盗”等侵犯财产案件48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6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25件,********案件5件。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69名罪犯中,59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加强赃款赃物的追缴,依法适用财产刑,切实从经济上制裁犯罪分子,最大限度挽回国家、人民的财产损失。原宜宾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光礼受贿折价人民币两千余万元,省法院指定我院审理,依法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依法调整民商事关系。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810件,审结736件,诉讼标的1.72亿元,分别同比上升10.5%、14.46%和51.29%。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案件36件,所有权、人身权等权属、侵权纠纷案件310件,买卖、借款、劳务、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390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的财产、契约和信用关系,维护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认定各类劳动关系,及时保护劳动者报酬和社会保险待遇,审理 会议上,周**同志在部署2023年工作时提出了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对被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受理的34件行政争议案件全部办结,结案数同比上升54.55%。

(四)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均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发挥执行工作垂直管理的优势,用足用活执行措施,依托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力争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987件,执结3512件,结案标的1.56亿元,分别同比上升77.99% 、103.24%和22.77%,未结案475件,同比下降7.23%。其中,中级法院受理90件,执结74件,未结案16件,分别同比下降26.83%、26%和30.43%,结案标的7649.21万元,同比上升30.36%。

二、坚持和谐司法,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尽力增加刑事领域和谐因素。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罪犯,对7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对993名积极改造的服刑人员依法减刑假释,促进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的对立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围绕惩罚犯罪、合理维权、息诉息访工作目标,在坚持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做好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使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款57万余元,尽力化解因刑事犯罪产生的社会矛盾。对无法得到赔偿而又贫困的刑事被害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在办理被告人陈建均抢劫致一藏胞死亡一案时,我院先后到阿坝州马尔康县、黑水县、遂宁大英县做附带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在党委的协调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下,被害人亲属及时得到司法救助,有效化解了200余名藏胞欲来xxx上访的群体性事件,增进了民族团结。

(二)尽力化解民商事纠纷。快审快结事关当事人生命权、健康权的医疗事故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加大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充分支持合理、合法的诉讼请求。制定了《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保险人应为被告的指导意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案外处理联动机制,使全市医疗事故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上诉、上访大幅减少。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简便、经济、降低诉讼对抗、办案方式灵活的优势,将其作为人民法院首选的结案方式,建立覆盖审判全域、全程的调解长效模式,达到息诉言和、案结事了的目标,有效缓解上诉、申诉、上访、执行压力。加强同医疗卫生、劳动保障、保险等相关部门、行业的配合,建立同类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一审调解撤诉结案率为75.77%,二审调解撤诉结案率为24.77%,综合调解撤诉率达73.76%。对经过调解努力后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坚持调判结合、先疏导后判决,增强裁判文书说理,进行判后释疑,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尽力预防和协调处理行政争议。加强与市、县政府法制局和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国土、拆迁、交通、房管、工商等部门的工作联系,通报行政审判情况,依法规范和引导行政执法。接受行政机关咨询,参加行政机关调研、座谈、会议,对国土、城建、拆迁、公安等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参考意见。采取深入基层协调、主动登门协调、领导包案协调等举措,将依法判决与协调和解有机结合,协调处理各县(市、区)行政争议。在服务我市重点民生工程“九曲河综合整治工程”中,积极为工程的拆迁、综合协调以及安全维稳等工作建言献策,参与处理相关具体问题的调研、座谈,提供法律参谋意见,降低发展成本,防范发展风险。

(四)尽力开展和谐执行。以强制执行措施为后盾,推行媒体曝光、信用登记、限制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及日常高消费等新举措,促使2件案件自动履行、13件案件执行和解。加强审执配合,缓解执行压力,10件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当场兑现。我院25件以非强制性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占全年执结案件的33.78%。

(五)尽力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依靠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及终结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合力化解信访难题。制定涉法涉诉信访长效机制建设意见,公开听证暂行办法,结案、终结、备案通报实施办法,认真复查处理清理、排查出的48件信访积案,已结案43件,办结率为89.58%,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的缠访、闹访案件。按照信访终结机制,报送省法院信访终结案件3件。开展执行申诉信访案件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执行活动,建立信访台账和处理审批制度,分片包干处理。吴道坤、罗祖芬等8起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的信访老案得 到圆满解决,上访人承诺息诉罢访。

三、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推出服务中心工作的司法举措。在总结近年服务经济发展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在项目”的决策部署,结合“重点突破、加快发展”基调和“基础设施建设年”经济工作主题,我院加大服务城市建设、工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大交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力度,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召开了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及部分政府部门、重点企业参加的全市法院系统服务经济工作推进会,主动融入并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先后为空分、川橡、水工局等收回资金近8000万元。出台《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工作质量水平,服务产业园区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我市“一区两带四基地”建设和工业、城镇“两化互动”。

第10篇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法院工作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以执法办案为首要任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

依法受理各类案件40584件(含旧存1040件),审结39031件,综合结案率96.2%。二审发改率0.53%,为全省最低。结案标的额为23.1亿元,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77件,做出有罪判决4213人,结案率98.5%。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正确把握宽严的范围和幅度,使刑事案件的量刑更加规范。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423人,占10%。判处拘役、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单处罚金刑2376人,占56.4%。宣告无罪2人。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依法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25771件,结案率95.8%,解决诉讼标的额近11亿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82件,结案率100%。办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530件,执结标的额185万余元。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司法权威。审结各类再审案件854件(其中减刑、假释案件693件)。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各类案件6822件,执结率97.7%,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10.6亿元,同比上升39.5个百分点。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合法诉求。日常接待当事人上访xx人次,院长接待日接访690人次。办结市人大、政协等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38件,办结率100%。开展了“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12月31日前尚未息诉罢访的186起信访积案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已办结160件,办结率86%。已办结的信访积案中,息诉率达到81%。

(二)以司法为民为最高追求,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

把服务大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贯彻落实市委会议精神,结合会议内容研究谋划法院工作要点,努力使审判工作与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制定了《关于为大庆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对全市法院服务大局工作进行了有力的指导和推动。开展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法官参与走访500余人次,走访企业80余家;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300余项,其中有210余项被相关单位采纳。对涉及我市重点项目、重大在建工程、特殊群体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为大庆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良的司法保障。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和谐审判、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对有条件的民商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尽可能地使用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来处理,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到85%,同比上升9.7个百分点;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84.8%,行政案件以协调方式结案的占45.1%,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36.1%。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六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使近千件纠纷通过诉讼外渠道得到解决。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328.2万元,指定辩护8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45万余元。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和职业形象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法官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增强了对司法大局观、司法能动性和司法人民性的理解与认同,牢固树立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制定了多类别、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法官参加续职培训及各类专项培训共计11期421人次;以文书讲评、庭审观摩、岗位培训等方式培训法官900余人次,增强了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两级法院有10人完成了在职研究生的学历教育,有19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坚持“干净、干事”的用人原则,落实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和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重点培养工作,并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公务员考试、公开选调法官、引进人才等方式招录工作人员80人,健全完善了选人用人的体制机制。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把纪律作风建设与治庸、治懒、治散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典型事例抓起,机关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设立了专职廉政监察员办公室,负责日常的质效监督考评工作;开展了“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对以来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等六类案件进行了严格评查,针对发现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处理违法违纪人员4人。

(四)以规范管理为主要抓手,努力提高管理层次和司法效能

深入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在审判管理方面,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期限控制标准》、各类案件审理操作规程等16项制度,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设定了一审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等十余项评价指标,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业绩,加强了审判绩效管理;定期开展庭审考评和法律文书评查,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了审判质量管理。在队伍管理方面,设计岗位规范121个,开展了岗位工作纪实,实现了对岗位履职情况的全面记录和综合考评;对工作绩效进行季考评季通报,年终按序列排名,考评结果与立功受奖、学习培训、晋职晋级紧密结合,产生了积极的激励约束效应。在政务管理方面,继续开展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围绕司法管理改革、适用法律情况和当前社情民意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4个,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服务司法决策、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宣传层次和水平,在省市新闻媒体开辟了“审判传真”等4个专栏,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202,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省三项重点工作暨司法管理年活动推进大会”在大庆市召开,市法院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五)以接受监督为基本途径,努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当事人代表座谈会24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跟踪参与执行案件46件。及时全部的办结省、市人大督办案件25件。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9件,审结37件,其中改判、发回和调解21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25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针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文件形式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3件,并针对反馈的各类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两级法院存在的不规范环节和不透明程序进行整改,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市法院共有16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市法院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让胡路区法院邢海东同志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清积工作先进个人”。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向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两级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把各项工作放在经济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思考的意识还需加强。二是在审判工作方面,上诉率较高以及隐性超审限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人员素质方面,部分法官不适应审判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司法观念滞后,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辨法析理、细致耐心地做群众工作,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结、久执不结,人情案、关系案仍有发生。同时信访压力大、法官配置不合理、精英化法官数量严重不足仍然是制约法院自身发展和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主要矛盾。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xx年工作意见

为卓有成效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以更新的理念、更强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更好的形象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实现结案率、执结率、调撤率稳步上升,上诉率、二审发改率、信访发生率逐步下降的“三升三降”工作目标,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市委提出的五年翻一番的目标,提供更全面、更有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能动司法方面取得新突破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认真负责地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汇报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和突出问题,寻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办理党委、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要求,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努力做出对党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促进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全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学习、认真贯彻、积极落实,使司法审判始终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对个案或类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的研判,了解各种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对策建议。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切实做好风险告知、诉讼指导、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和谐稳定。

(三)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在案件质效方面取得新突破

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审理期限督办和通报制度,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新机制。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措施,尤其要加大立案和庭前调解力度,实现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的稳步上升。推进“六调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多元机制、多元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高质高效地得到兑现。

(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积极开展“信念理念观念”教育,使法官坚定政治信念,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核心价值观。开展以“激发工作热情,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工作落实”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率。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运用“四看”标准,从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对待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加强廉政建设,重点规范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制约;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的自律、防范和惩戒机制,努力使两级法院风清气正、积极向上。

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将进入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虚心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第11篇 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报告

1.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报告

县人民法院在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即学习认识到位、对照查摆到位和监督检查到位,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学习认识到位。该院扎实抓好“三个规定”的深入学习,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三个规定”,从内心深处构筑起不为案件找关系、不办关系案的“隔离墙”。一是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6月5日下午,院党组书记、院长年颖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三个规定”。通过学习,全体党组成员深刻认识到出台“三个规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致表示自己要在干警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二是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6月8日下午,该院集中全院干警学习了“三个规定”,院党组成员分别组织各分管的部门认真开展讨论与自查,每个干警写出了学习心得体会;三是组织退休干部学习。6月9日,该院邀请退休干部召开座谈会,该院监察室主任与退休干部一起学习了“三个规定”全文,老干部畅所欲言谈“三个规定”的意义,同时进行了自查,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对照查摆到位。全院干警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有个别干警解剖了自己曾因碍于亲情、友情,在自己所办的案件或同事所办的案件中打过擦边球,但今后在办案中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对涉及到应当回避的案件依法自行回避。

监督检查到位。为了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该院从四个方面强化监督措施。一是公开,全院干警及退休人员写出了一式两份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书,向院党组作出,一份留给本人,一份交监察室。部门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的书张贴在院内公示栏,自觉接受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监督;二是充分利用政法系统“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宣传《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精神,引导全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个案;三是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四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2.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关于“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部署要求,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玉门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落细落实。

将“三个规定”“两个办法”纳入院党组、各支部及全院干警集中理论学习计划,通过组织学习、研讨交流、理论测试等方式,提升学习效果。全院干警认真领会相关要求,熟悉掌握具体内容,高度重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意识不断增强。

按照“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要求,院政治部、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好廉政专员“入选关”,切实将政治好、业务强、作风硬的19名年轻优秀干警选为党务廉政专员,负责各庭室记录报告平台的技术指导、督促提醒、分析汇总等工作,为落实“三个规定”奠定基础,确保“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院党组牢牢扛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扎实部署“三个规定”各项工作,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纳入庭室、干警绩效考核体系。院领导带头学习规定、办法,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记录报告事项,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自觉做到不干预、不插手、不过问具体案件的办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院干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打消思想顾虑,自觉履行记录报告职责。

召开全院干警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人民法院《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明记录报告规定,明确不如实填报的责任和后果。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回访案件当事人、走访律师事务所等方式对“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筑牢公正司法的“防火墙”。

3.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开展的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王家屯区法院认真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三个规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持续开展学习《法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十个严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十个不准”》等法规制度,以庭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讨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掌握具体内容,指出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在法院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院内楼梯间屏幕上发布以上法规制度,更加方便学习,夯实思想根基。

以案为戒,强化警示教育

召开民事审判部门党风廉政会议。对《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典型案例通报》《关于全省法院2023年查处十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和《2023年全市法院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进行全文传达,引导干警汲取深刻教训。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涛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体干警要以案为鉴,注重与律师的正当交往,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遵纪守法。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刘为民要求大家思想上要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并针对民事案件存在的问题,用发生在我院的典型案例进行提醒教育,要求干警要遵规守纪,提升办案质效。

召开执行部门“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会议。针对近期查办的我院干警违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党组书记、院长王文和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刘为民对执行局全体干警分别从廉政方面进行提醒告诫,提出要吸取教训,以案为鉴,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与律师之间不正当交往,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完成好本职工作。

集中申报、摸清底数、认真排查

纪检监察室下发《关于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全院人员集中申报亲属从事律师执业的情况,建立工作信息台账,定期跟踪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便于全院干警知晓,加强有效监督。为了进一步查找法院突出问题,对执行“三个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通过电话沟通的形式征求本辖区执业律师代表意见,为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行为,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严格管理,加强监督

第12篇 2023年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报告

2023年xx县人民法院的党建坚持从严治党要求,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着力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服务总旨,维护司法公正,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全面创新机关党建工作。

一、党建工作自查情况

(一)推进党建,注重效果。

县法院党总支上半年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核心来抓。我院6个党支部分别所属不同部门,要想把所有工作干好,真正要做到齐头并进,而班子建设是要害。工作中我院以摸清思想底数为基础,在所属人员中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摸清思想动向,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进行领导层心交心,真心实意地交谈,每人谈心三人次以上,解除思想“疙瘩”。做到了“五个一”,即生活碰到困难帮一帮、工作出现矛盾谈一谈、发现问题拉一拉、碰到评优评先让一让、碰到晋升机会推一推,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一年来我院班子成员通过和干警40余次谈心,了解到干警最关心的问题9条,主任副主任之间及时进行沟通,能解决的都及时进行了解决,暂时没条件解决的在以后有条件时安排解决。对支部成员,我们提出“四个为本”的总体要求,即:班子建设以尽责为本、治理工作以人为本、队伍建设以稳定为本、各项工作以协助为本。同时,要求全体党员自觉果断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之间要精诚团结,相互信任,互相支持,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整体效能的发挥。在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党支部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二)强化教育,提高素质。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水平,院党总支部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__败体系实施纲要》学习教育为重点,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反腐__实况录像片,以典型案例教育自己,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上半年来,院党支部共组织全体干警观看有关廉政建设的录像片10余次,召开专题会议6次。针对我院个别部门的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先进性教育期间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使大家自我检讨,他人监督,使全体党员能够自觉提高熟悉,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兢兢业业,克尽职守,堂堂正正,努力工作的共产党人。在加强自身廉洁自律的同时,还对全体党员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优的依据。

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情况。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根据《xx县贯彻落实<____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县法院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以深入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聚精会神抓机关党建,把从严治党要求执行到位,着力规范组织体系、明晰工作责任、理顺工作程序,强化保障措施,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各责任主体职责落地生根,整体推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__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工作职责规范化

(一)党总支职责:直接领导本院基层党建工作。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安排,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计划,主动做好向党组的请示汇报,提出需要党组研究解决的问题;2、抓好党员日常教育培训;3、每季度对所属基层支部落实相关制度及相关党建主体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每半年度进行一次公示;4、做好党员民主评议、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安排部署和指导检查;5、按照“党建带群建”要求,每年牵头至少召开两次机关党群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推进机关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群团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6、按照《____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制定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党员发展的指导和审批,按规定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7、指导所属支部做好党务公开、党内监督及换届选举工作。

(二)党支部职责:负责所属党员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1、及时组织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精神;2、严格党内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的督促检查,加强与所报到社区的联系,了解掌握在职党员八小时外的相关表现情况;4、按照“五联五共”要求,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集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5、按要求做好党务公开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6、按规定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对不按时足额交纳的党员及时提醒教育;7、按规定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三、组织建设规范化

(一)基层党组织设置:本院设置7个党支部,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不少于本院工作人员总数的2%。

(二)经费保障:按照我县《实施细则》要求,党建工作活动经费、教育经费和专项经费严格管理使用,保证工作需要。

(三)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党(总)支部每届2-3年。党总支委员3-7人,党支部委员3-5人。

(四)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党小组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1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每年为机关党员至少讲1次党课,机关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内民主评议活动。

(五)党费收缴:按《关于____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党员每月按标准缴纳党费(必须填写《党费证》),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党员教育规范化

(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党支部深入学习党的xx届三中、xx全会及______系列讲话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三严三实”。党员学习达到“五个一”要求,即读一本好书、记一本学习笔记、写学习心得、进行一次自我剖析、开展一次“双向谈心”并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二)教育培训和党日活动。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每年组织一到两次专题集中培训。今年将组织贯彻落实《条例》的培训,组织党纪党规、作风建设规定及警示教育培训,参观廉政教育示范基地。

五、党内监督规范化

(一)切实加强机关党内监督。党总支要突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作风、道德品行和履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总支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改进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情况。

(二)处理违规违纪党员。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极少数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的官员,按程序坚决执行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处置;对违反《党章》、《____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依纪、依规、依程序,按照性质程度,或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书面检讨等组织处理,或进行立案、检查、处分。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12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强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xx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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