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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篇)

发布时间:2023-11-15 11:23:11 查看人数:40

2023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1篇 2023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xx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大力加强检察基础和队伍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新余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积极推进'平安余杭'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93件1606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8 4%和17 1%,审查后批准逮捕948件152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37件1850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4 7%和22 8%,审查后提起公诉970件1672人。突出打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ht〗〖cx〗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恶势力团伙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上述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961人,提起公诉934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增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合力,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9人,提起公诉68人。针对批捕、起诉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积极采取全员加班办案、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以及依法建议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等措施,整合办案资源,全力缓解办案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等困难,严格把握案件事实、程序、证据与法律适用,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同时,充分运用检察引导侦查机制,适时介入侦查25件(次),确保依法快捕快诉,在检察环节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依法打击极少数插手群体性事件,策划、组织、指挥闹事的犯罪分子的同时,教育和引导大多数一般参与者,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和提起公诉。如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等5人聚众哄抢、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时,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真审查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对策划、组织和积极参与犯罪的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其他2名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结合办案努力促使相关民事纠纷的调处和化解,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依法掌握逮捕和起诉条件,对21名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5件危害后果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建议侦查机关撤回起诉。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根据案件情况,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确需提起公诉的,建议审判机关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查起诉方式,落实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制度,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分别羁押、分案审判制度,依法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训诫,适时开展回访活动。全年共依法妥善处理98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其中对11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或建议侦查机关撤回起诉,落实轻缓刑事政策,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ht〗〖cx〗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三打一整治'、禁赌等专项斗争;认真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察,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规范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并积极开展我区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对发现的11名漏管罪犯,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违法意见,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认真做好'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选派检察官担任余杭第二高级中学、临平一中等6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为4000余名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组织12名女检察官在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与余杭籍未成年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青少年,倡导学法、守法和用法,进一步构建家庭、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健全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下访、约访和巡访活动,努力将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共受理来信来访156件,初查42件,办理涉检信访26件,办理集体访5件,对办结息诉的5件涉检信访案件开展了'回头看',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入推进'平安余杭'、'法治余杭'建设。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合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积极推进反腐__工作,始终把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摆在重要位置,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2件2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和窝串案。〖ht〗〖cx〗密切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侦查工作运行机制建设,着力提高依法独立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查办大案数占立案总数的100%,其中10万元以上大案16件。在所查办的案件中,有原区环保局党组书记陆寿良、副局长俞掌兴、李云峰等9名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原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强毅、闲林镇广播电视站站长孙松奎等7名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方针,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部门,突出查办行业、系统内的职务犯罪窝串案:共立案侦查发生在区环保、港航等部门中的贪污贿赂窝案11件,促进依法行政,净化政务环境;根据举报线索,从一起行贿案件入手,经过慎密侦查,立案查处了发生在杭州种猪试验场、杭州闲林埠钼铁矿等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促使企业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各项要求,把严格执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回访等规定作为安全办案、廉洁办案的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流程、同步录音录像、电子笔录及暂扣款物等10余项办案制度和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坚决防止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法办案行为发生,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100%做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对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回访,确保依法、规范、安全、文明办案。认真开展扣押款物专项检查,严格依法适用冻结、扣押财产等措施,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

着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认真贯彻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方针,采用案件剖析会、警示教育会、检察建议书等形式,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共同研究预防对策,深入推进预防机制建设,着力加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网络预防、警示预防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如以《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与区纪委、监察局共同举办有3000余名公务员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法纪知识竞赛。在查处杭州种猪试验场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后,及时召开案件剖析会,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对策,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措施。针对在区环保局查处的系列职务犯罪案件,与区纪委共同召开有30余家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会。先后组织500余名行业部门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利用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组织xx余名有关行业的人员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在国税、环保、国土以及临平街道等部门和单位为1500余名干部、职工上法制教育课,努力做到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积极推进社会化大预防。

三、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增强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法,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建议立案侦查函共16份,监督立案16件17人,侦查机关均已立案侦查,其中已有6人被有罪判决。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纠正超期羁押为重点,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对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4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1人,建议侦查机关撤回起诉15人;决定增捕、增诉17人。如在办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陈某某涉嫌保险诈骗、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时,经认真审查核实,发现茅某某多次参与共同密谋犯罪,其行为已涉嫌放火罪、保险诈骗罪,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茅某某予以增捕,提起公诉后,茅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以纠正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为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1件,并经法院审理改判;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4件,立案审查20件,其中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9件。积极开展对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案件的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依法督促、支持民事起诉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8件。在依法提起抗诉的同时,对审判机关正确的判决裁定,积极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通过以案释法、耐心疏导等方法,使10起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服判息诉,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强化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以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活动为监督重点,共审查区看守所呈报减刑65人;审查法律文书7400余份,发现其中4份刑事判决书存在错误,提出检察建议后,均已得到纠正;深化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在区看守所开展检察官接待日活动24次,向在押人员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90余份,与在押人员谈话360人次;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实行提审、提解'一证通'制度,探索开发'超期羁押网络催告系统'信息化平台,有效防止超期羁押发生,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岗位技能训练为抓手,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我院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xx年度省级先进检察院。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探索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围绕依法履行职能、提高执法水平这条主线抓教育,建立健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举办'提升司法品质,推进品牌建设'主题演讲比赛,严格落实效能问责制、廉政问责制和作风问责制,进一步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先后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有17个集体和39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我院沈亚平同志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优秀青年'等荣誉称号,省市委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号召全省和全市政法干警、公务员学习沈亚平同志的先进事迹。

加强专业化建设。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探索以恳谈制度、学习会、研讨会和总结会等'一谈三会'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型检察院创建体系,深化'学、讲、研、练、评、育'等六项创建措施,举办'检察官讲坛',着力提升检察干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化'一专多能'培养和多岗位锻炼,组织开展辩论赛,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检察人员参加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教育,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调研能力,队伍专业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xx年,共有11名检察干警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3名检察干警先后分别荣获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和全市优秀反贪局长荣誉称号。我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反贪局被授予全省'优秀反贪局'荣誉称号。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政勤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试行《领导班子监督办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行为规范要求,把领导干部执行廉洁从检10项纪律、落实'五个不许'要求、执行作风和效能建设规定等方面的14种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检查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作用,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法学理论素养,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开拓创新与廉洁自律的能力。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

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自觉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争取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

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ht〗〖cx〗选任8名人大代表为人民监督员,先后深入13个镇乡、街道,多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主动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迎接区人大代表视察刑事检察工作,邀请观摩公诉案件庭审活动,认真汇报批捕、起诉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听取专题评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成效。

切实做好人民监督员等试点工作。认真做好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严格按规定对'三类案件'实施监督,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的监督途径,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质量。一年来,先后有4起职务犯罪案件进入监督程序,经严格审查,人民监督员同意我院对案件的处理决定。深入开展检务督察试点工作,扩大检务督察的工作范围,在加强队伍监督管理的同时,对案件进行定期检查,努力提高案件质量,促进规范执法。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创建检务公开平台,丰富检务公开内容,拓宽检务公开载体。在检察网站、《城乡导报》等媒体上开辟检务公开专栏,发放检务公开手册1000余份,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检察职能、检察工作制度、检察办案规程和办案纪律等,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引导依法维权,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们在抓检察队伍和检察业务工作方面有了新的进展,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少数检察人员的执法观念和执法能力与新时期检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还不相适应,检察队伍整体专业化程度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与反腐败斗争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化、专业化、社会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改革和检察宣传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低,检察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专业技术用房和办案用房尚未改造完成,检察基础建设相对滞后。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院将认真进行研究和改进,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x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按照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创新强检,公正为民'为主线,以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为余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强化大局意识,着力提升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效性。把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增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本院《服务余杭经济社会发展的二十条意见》,继续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上下功夫,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推进'生活品质新余杭'建设尽职尽责。

(二)切实强化发展意识,着力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切实增强追求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深入推进服务、业务、规范和队伍'四个品牌'的创建。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在改革创新中破解难题、增强能力,切实把检察工作的发展落实到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实现检察工作与'生活品质新余杭'建设的互动发展。

(三)切实强化规范意识,着力提升检察基础工作力度。继续规范执法行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业务工作运行、执法质量保障、检察业务考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健全与镇乡、街道工作联系制度,使检察机关与镇乡、街道的联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畅通渠道,化解矛盾,提高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四)切实强化人本意识,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成效。坚持以人为本,实施 '人才强检',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下去,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以深化'学习型检察院'创建为抓手,创新'一专多能'培养和多岗位锻炼措施,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增加后劲。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把余杭建设成最适宜居住的'美丽之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2篇 *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强化三项重点工作,狠抓检察队伍自身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建设“平安菜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积极投入“平安菜乡”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市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菜乡”的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的持续稳定做出了用心、积极的努力。

——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能,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保持了“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344件509人,起诉409件606人,其中批捕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嫌疑人259人,起诉315人。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对批捕、起诉等各项办案工作实行流程管理,逐步完善自我防错纠错工作机制,实现了当年起诉案件无一起无罪判决的目标。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建设“平安菜乡”、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02件,其中,来信58件,来访37件,来电7件,逐一进行了调查落实,对37件来访给予了当场答复,对署名举报给予了明确答复,确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积极推行了“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按照统一要求,设立了听证室,对申诉案件、有争议的案件及部分上访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接访首办责任制;深入开展了变人民群众上访为检察机关主动下访活动,及时掌握社会上的敏感问题和焦点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把各种上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时刻以维护大局为重,积极参加市委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各项维护稳定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单位物资管理、治安防范、财务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48份,有效遏制和减少了犯罪的发生。

——高度重视涉法上访处理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开展了解决上访老户、清理控告申诉积案工作,把近两年来的举报线索作了拉网式清理,对管辖内的涉法上访案件,积极构建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处置、协调配合等为内容的处理涉法上访长效机制,逐案落实了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反映检察机关自身执法问题、上访有理的,以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诚意,勇于纠正错误,共依法返还上访人合法财产3万元;对上访有一定道理,但要求超出法律政策界限的,既公正合理地解决问题,又耐心细致地讲清法律政策,靠过细工作息诉罢访;对无理缠访缠诉的,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和当事人亲属参加,公开案件事实和处理程序、处理结果及处理依据,消除误解,化解矛盾。共受理涉法信访案件153件,均依法妥善解决处理。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市检察院坚定不移地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服务经济建设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紧紧围绕“平安菜乡”建设,突出重点,集中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上访、阻碍发展、影响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24人,立案人数比去年增加了8人;立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立案人数比去年增加5人。一是突出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13件20人,占立查人数的83%;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搜查犯罪案件4件7人,全部是特大案件,依法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办案质量,依法、文明、安全办案。办案中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慎重初查,严把事实证据关,积极搞好内部侦诉协同,实行程序跟踪,加大外部与法院的协调力度,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所立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8人,侦结率和有罪判决率为100%。查处的潍坊市地税局海化分局负责人于建军贪污受贿案,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同时,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和省、市院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办案行为和办案程序,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完善安全防范机制,没有发生犯罪嫌疑人自杀、逃跑等安全事故。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保障意识。制定了案件管理细则,实行了办案流程化管理;落实办案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办案环节的任务、期限和责任;完善以质量____案件考评体系,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控;加大指导工作力度,实行大要案分级管理和备案审查制度,形成了抓办案质量的合力。起诉率同比上升,不起诉率、撤案率同比下降,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查办案件,该打击的坚决依法打击,切实做到有罪必纠,进一步增强了用打击犯罪震慑犯罪的作用;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与保护干事创业、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不断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强化服务措施,做到凡是有利于寿光经济发展的,凡是有利于增加寿光财政收入的,凡是有利于提高寿光人民生活水平的,凡是有利于寿光社会稳定的,坚决依法予以保护,按照宪法和全市人民的意志行使好检察权。今年查办的13件大案有 件发生在企业,占立案总数的 %,对这些企业都依法给予了保护,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按照打防并举的指导思想,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了以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为体系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降低犯罪机率。在金融、税务、建设、交通等行业系统84个单位开展了系统预防工作,在81个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了“工程合同、廉政协议”同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同创专项预防活动,节约资金800余万元,工程合格率达100%,实现了无职务犯罪和工程优质的目标;针对查办的21起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发案原因,举一反三,有的放矢地提出检察建议34份,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强化管理,消除犯罪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取得了“查办一起案件、治理一个单位、维护一方平安”的综合效果。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

坚持把诉讼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手段,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积极开展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依法保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开展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对执法不严、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共监督立案23件27人,提起公诉15件17人,已有10件11人作了有罪判决。以防止漏罪、漏犯为重点,严把关口,对应当批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15人,追诉45人,追加漏罪35条,追捕、追诉的漏犯有罪判决率为100%。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捕35人、不起诉2人。本着维权、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情节显著轻微且认真悔罪的名未成年人,在跟踪帮教、考察措施到位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给了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裁判申诉案件21件,提请、建议提请抗诉18件,市院采纳15件。积极探索通过个案检察建议督促启动再审程序的工作,从而减少了办案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增强监督效果,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其中,建议提请抗诉的生力八达(保定)啤酒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潍坊市糖酒茶副食品公司购销啤酒纠纷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民行案件。

三是以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和“双加强,双保障”活动为重点,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共对2002年以来减刑的3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保外就医1人进行了逐人逐案检查,针对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意见13条。进一步加强羁押期限监督,完善监所检察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市看守所保持了连续19年无超期羁押。监所检察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被授予首批“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成为寿光检察工作的执法品牌。

四是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认真贯彻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落实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三卡”、案件回访等制度,加强对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同时,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聘任了5位人民监督员,通过规范程序将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逮捕、撤案、不起诉等三个重要环节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已有2起自侦案件进入监督程序,其中拟作不起诉的1件1人,不服逮捕的1件1人,经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和表决,均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四、深入开展深化主题教育活动,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公正执法这一核心,以深化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着眼点,以开展岗位练兵和评选“十佳检察干警”为主要措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狠抓检察队伍建设。突出抓了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严格自律,做出廉洁从检的承诺,并自觉践行,为干警做出了表率。加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了班子的内部监督;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近年来,随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力度不断加大,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持续下降,但我们不懈地坚持从严治检方针,教育、管理、监督并重,对检察人员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立足于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抓了任职培训和岗位练兵,分批进行了系统的素能培训,完成了续职资格培训。组织开展公诉、侦查监督、书记员等业务竞赛,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实施人才强检计划,选拔并培训检查业务骨干、技术专家和管理等各类人才培养对象人。继续加强学历教育,使检察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到%,比上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人,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能提升,文化知识结构有所改善。

——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按照“重在深化,务求落实,突出重点,解决问题,整体推进”的教育活动思路,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查找执法观念、执法作风和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把理论武装贯穿教育活动的始终,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坚持认真查摆问题,完善机制,通过开展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自身执法执纪力度;坚持把深化教育活动与争创省先进检察院、开展岗位大练兵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干警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开展学习活动,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以创新队伍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坚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立足健全制度规范,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引导规范化建设向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深层次延伸,做到执法作风规范、执法活动规范、办案程序规范、干警行为规范和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初步形成了队伍管理和工作运行的良性机制。

强化职业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公开选任名主诉、主办检察官,公正选拔名检察复合型人才和专门人才,一批优秀检察官脱颖而出,担当重任。“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者型检察官”活动日益丰富,培训投入不断加大,激励措施全面落实,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检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多个专项活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对8项主要检察业务制定了办案规程,细化岗位责任,明确目标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在全面复查2003年度不起诉案件的基础上,制定并落实不起诉案件上管一级等措施,提高案件质量。认真开展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工作,对苗头性问题及早警示,防微杜渐;出台“十个严禁”硬性规定,促进清廉从检。对2001年以来所有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认真清理,同时完善赃款赃物管理规定,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一年来,市委和市人大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对检察工作给予了有力的领导和支持,市领导多次视察指导检察工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我们在检察工作中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竭尽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是政府的支持,经费和物质保障等实际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视频、音频、数据”三网合一的检察专线网顺利建成,检察工作的智能化、现代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工作,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与提案,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共征得意见和建议30余条,其中关于加强法律监督、职能宣传、预防犯罪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宝贵意见,对促进检察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2023年,我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市人民检察院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多名干警和多项业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干警“虚心做人,用心做事”、奋力拼搏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工作离职责要求还有距离;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检察改革和管理中一些影响工作发展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检察宣传力度不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们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不够高,办案现代化手段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2023年的检察工作

2023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一年,检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及本次大会决议,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务保障,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为使我市检察工作全面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是进一步提高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的能力。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站在全局看检察找准定位,立足检察想全局用心服务,把党委的部署、群众的意愿与职责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把检察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加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要积极投身“平安菜乡”创建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到创建“平安菜乡”的活动中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进“和谐寿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治措施,高度重视、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要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重点查办干扰、阻碍“繁荣、文明、和谐新寿光”建设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决查办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犯罪,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继续推动预防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法制化进程,努力提高预防工作的水平。

四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坚决纠正诉讼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注意发现、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有效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

五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和监督,细化队伍建设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措施。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的素质结构。改进和加强检察管理工作,建立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检察机关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为载体,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积极地争取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牢记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建设“平安菜乡”,实现“争创全国40强”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23年2月25日

第3篇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xx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机制,认真做好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和全省、全国“两会”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维稳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实现了重大敏感时期涉检进京非正常访零登记。对新排查出的3起涉检信访案件,逐个落实包案责任,现已办结并息诉2起。依法处理群众信访案件400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市院控申部门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服务进百企”活动,进企普法宣传53次,发送检察建议60条。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与13家银行机构共商预防实务,对全市2300多个在建新建工程项目摸排、确定预防重点,组织12400人到三大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加大监所检察力度,有7个基层院实现了与看守所信息和监控联网。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344件3520人,提起公诉2520件4023人,不批捕330件525人,不起诉18件22人。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共建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室47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3次,处理信访案件55次,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0个。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市检察院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介绍了检察联络室建设经验。

三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0件94人,其中大要案48件79人,提起公诉61件95人(结转1件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64件98人(结转6件8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15件17人,其中大要案8件10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立案侦查监管人员职务犯罪3件3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2件40人。纠正漏捕74人。追诉漏犯28人、漏罪24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2件,在法院已审结的16起案件中,改判8件,发回重审1件,维持原判7件。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37件,提请省院抗诉6件,在法院已审结的21起案件中,改变原判决12件,撤诉和终止诉讼各1件,余案仍在审理中。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会签了《关于办理民事抗诉、检察建议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得到了省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四是倾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对4个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视抓好内部监督制约,对至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对办案安全、监管场所等7项工作进行了集中督察。深入开展“执政为民教育年”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活动,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主题实践演讲、检察官宣誓等多项活动。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岗位培训,向高检院、省院选送培训干警130名,举办审查起诉、民行检察和“三项重点工作”等培训班30期,培训干警560人次。有9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院特色创建活动,红岗区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肇源县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被高检院评为编队管理示范单位,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在全省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市院和9个基层院全部达到优秀标准。

五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落实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两级院共向当地人大汇报工作2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27次,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8个。完成了全市检察机关第3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重大检察活动28次,对1起不服逮捕决定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意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院和少数检察人员对三项重点工作的认识不高,主动性不强,对三项重点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关系把握不好,找不准结合点。二是执法办案工作有待加强。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需要提高,惩防职务犯罪还有差距,法律监督方法需要完善,群众工作能力需要增强。三是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技能需要提升。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足。少数检察人员进取心、责任心不够。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仍有发生。四是管理力度有待加大。有些工作制度不健全,有的即使建立了规章制度,也缺乏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个别方面的管理效果不明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xx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xx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以及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三个强化”为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实现我市“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和油田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立足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维稳防控工作能力。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的政策水平,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一要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属性。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切实做到“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法有禁止绝不为”,既要确保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又要确保依法保障人权,既要确保实体公正,又要确保程序公正。二要更加注重执法办案方式。依法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查等工作,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等办案方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三要着力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坚持把释法说理作为办理案件、接待群众的必要程序。对申诉案件,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依法抗诉,对裁决结果存有瑕疵,但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息诉。对于重点案件,检察长要亲自领办、督办。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切实加强和规范乡镇检察联络室建设,促进法律监督工作走近群众,扎根基层。

(二)立足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克服薄弱环节,拓宽工作领域。一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重点地区社会管理秩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跟踪落实、抄送综治部门等工作机制,定期对检察建议进行分析、评估,开展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二要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对流动人员犯罪情况的分析,协助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三要积极做好监管场所检察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完善社区矫正中的法律监督方式,保证纳入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和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开展。

(三)立足保障改善民生,提升服务经济建设能力。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措施。一是服务企业发展要有新提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办案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做到办案不忘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坚持把“服务进百企”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人员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二是维护经济秩序要有新作为。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偷税骗税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预防职务犯罪要有新成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充分运用预防咨询、发布预防提示、提出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四)立足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一要突出执法办案重点。全面推进自侦案件审查逮捕方式改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集中查办行政执法部门在落实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勒卡拿要的职务犯罪。二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问题。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等问题。三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检察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坚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强化检务督察、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中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力争“万人评议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工作比上年有新提高。

(五)立足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建设,提升职业形象素质。一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市委考察评价干部“四看”标准,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基层院领导班子的换届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加强巡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三要努力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推进“一院一品”特色创建,强化分类指导,基层院要全部达到省级优秀,力争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检察机关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主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抬高标准,奋发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____成立90周年!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4篇 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xx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四川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忠诚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四川发展新跨越做出了贡献。

五年来,认真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86512人,起诉203655人。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27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437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犯罪的要案924人,其中厅级干部56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4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99亿元。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151件,依法纠正侦查机关不当插手经济纠纷1468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9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94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22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7899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991件。

五年来,不断深化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技术工作运行机制改革和驻狱检察室由县级检察院派驻改为市级院派驻改革,不断深化侦查工作机制、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改革,规范死刑二审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工作。积极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全国首批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五年来,结合各项专题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前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试点、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着力解决队伍与业务相关联的突出问题。建立了巡视督查、下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向上级院党组集体述职、重大工作失误检讨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教育培训、实战练兵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

xx年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集中整治农村和城市社会治安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捕35682人,起诉41416人。突出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打黑除恶、禁毒、禁赌、打击破坏“油气田”、“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犯罪,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结合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960人,起诉967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取得新成效。

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193人,同比上升5.4%,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937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62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

着力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把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作为维护民生之要,共查办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职务犯罪183人。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作为维护民生之本,共查办侵害群众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45人。把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作为维护民生之基,共查办侵害群众合法财产权的职务犯罪472人。

着力查办商业贿赂及行政执法、司法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不断加大查办商业贿赂中的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查办598人。立案查办行政机关职务犯罪776人,上升14.6%。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37人。

继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和检察建议515件,开展预防咨询1041次、警示教育1227次,调查剖析犯罪原因250件,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4次。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全省检察机关着眼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100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纠正392件。通过审查案件,依法追捕784人,追诉45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07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8件,法院审结357件,改判140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84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组织开展了刑罚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共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203人,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5041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0人。

四、结合办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着眼于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法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7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801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4109人。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和快速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9560件,对被告人认罪案件提出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9319件。结合办案,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5737件。对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共办理987件。

着眼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认真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开展了涉检矛盾纠纷排查,清理进京到省访46件,已办结45件,息诉39件。开展下访巡访活动836次,化解告急访、老上访、集体访190件。审查处理举报控告申诉19847件,检察长接待举报控告申诉3415人。

着眼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弱势群众权益,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效能。继续探索支持(督促)起诉新路子,办理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国家、社会公益和特殊群体利益的案件277件;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29件,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利益。积极探索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彰显司法文明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不断强化对人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依法保护无辜公民和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不构成犯罪的939名涉案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8人决定不起诉。通过初查,对举报失实的54名被举报人予以公开正名。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在查办涉及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中,一般不查封企业帐户、不扣押企业财产,对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避免造成企业停产、职工失业。

依法保护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建立被害人及其家属权益保障机制。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

六、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作风建设的部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班子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在作风整顿建设中,以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干警头脑,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健全教育和警示机制。

认真组织实施检察人才工程。省检察院组织实施了“人才强检、素质兴检”的人才战略工程,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省举办司法考试、专项业务、新进人员培训班120余期,培训干警5000余人(次)。

全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综观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能力,为推动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第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领检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民生意识、监督意识。继续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努力维护法制统

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四川,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黑恶势力、毒品和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推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金融监管、危害证券管理、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努力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5篇 2023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府的有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扬“甘于奉献,孜求卓越”的检察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为我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为法治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履职尽责

着眼于法治市场良序,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发展环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运用法治化手段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服务甘孜藏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职能服务我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正确引导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法律监督和检察服务。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危害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依法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3件4人,起诉3件9人。严格执行廉洁准入制,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建立与社会诚信管理系统的联网对接机制,受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20余次。

着眼于平安甘孜建设,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主动融入法治创稳大局,深度参与依法治理、主动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构建法治良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前介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52件,同比上升36%。依法批捕涉嫌各类刑事犯罪547人,提起公诉718人,有罪判决率达100%。其中,批捕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4人;批捕盗窃、抢劫等侵财类犯罪272人,起诉262人;批捕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类犯罪81人,起诉93人;批捕毒品犯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妨害社会管理类犯罪134人,起诉103人。强化社会面稳控。按照州委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敏感节点工作部署,配合州县党委做实责任区执勤、街面巡逻、边界协调、治安防控等稳控工作。共调动警力5200余人(次),出动车辆1100余台(次),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0余起。落实重大维稳部署。按照州委的安排部署,全州检察机关统一调度,集中精干力量,全力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做深寺庙僧尼教育引导,得到了州委充分肯定。

着眼于依法反腐要求,着力培塑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纵深推进惩__败体系建设,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0件3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其中,立案查办了原甘孜县住建局局长晏某等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受贿窝案、原州水务局纪检组长谢某等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受贿窝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加力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同步开展预防工作,深入重点工程和重点单位举办预防讲座49次,受教育人员6300余人(次)。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建议8件。深入乡村开展专题讲座23次,教育村组干部依法履职,助力精准扶贫廉洁实施。《年度惩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引起州委高度重视。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与州政府联合下发《甘孜州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甘孜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效防范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4件。指导完成州县两级“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513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部接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73件,经排查发现,其中3件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着眼于全民学法守法,着力打造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检察官“法律八进”活动制度化,通过以案释法、文艺演法等方式,引导干部群众崇法尚法。编印藏汉双语法制宣传材料15800册,开展法治宣讲140余场(次),展出宣传挂图350余幅,接受法律咨询450余人(次),受教育农牧民群众及僧尼15600余人(次)。在向结对认亲的2741户群众、同心同向联系的20余座寺庙送上温暖、传递真情的同时,为他们讲解法律知识,使物质惠民与法治惠民同步促进。

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着力保护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守护高原净土。加强与国土、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的衔接,全面掌握涉及生态保护重点企业及项目的底数和实情。开展专项监督,坚决惩治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3件39人。提前介入生态资源领域发生的重大、疑难案件16件22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4件,移送犯罪线索2起。依法办理了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贺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和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雅家情海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相关责任人均受到法律严惩。

二、强化法律监督,注重执法公信,为公平正义的进一步彰显奋力作为

强化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方式,实现了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的全程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10件10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2人,同比上升50%。纠正漏捕4人,追诉漏罪漏犯11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57件(次)。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3件5人,提出量刑建议95人,采纳63人。监督民事行政审判、执行违法2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提出再审和工作检察建议8件,采纳8件。健全强制措施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减刑和假释提出不当31人,清理社区矫正人员399人,纠正社区矫正违法27件。对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13名嫌疑人向侦查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对监管场所存在的隐患提出检察建议98件(次),均获采纳。开展死刑临场监督5例,对12名罪犯特赦案件进行全程同步审查,清理看守所违法交付2件,纠正监狱违法拒收1件。

推行阳光检务,主动接受内外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案件向党委人大政协请示、汇报和通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5人(次),汇报、通报检察工作83次。1件拟撤销、4件拟不起诉案件通过了人民监督程序。建成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平台,入驻“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发布各类图文信息2100余条,受理群众诉求3件。完善网络查询、检察长信箱、12309举报平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责,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全程监督。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案件1082件,接受卷宗1807册,移送案件774件,依法不予受理1件。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3条,公开法律文书243份,公开程序性信息1070条。对6个特定种类的46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及时纠正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建立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及调查取证权,接待律师等查询120人(次)。

厘清问题症结,大力促进规范司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中不严格、不规范的痼疾顽症。建立州检察院挂点联系、挂牌督办机制,动态开展随机督察。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30余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1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170余条。建立问题台账及整改清单,整改问题57个,形成对照检查材料120余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得到了人民检察院姜建初副检察长及州四大家主要领导的肯定。

三、深化司法为民,参与社会治理,为民生检察的进一步落实知责担当

做好群众工作,增进检群鱼水亲情。深化群众工作全覆盖,加力推动群众工作常态化。制定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和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服务民生制度机制,持续提升服务群众实效。分期分批派出“检察小分队”163个700余人(次)深入联系乡村、寺庙和学校,走访高僧大德及农牧民群众14600余人(次),积极帮助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投入帮扶款物折资74.15万元,为农牧民群众解决困难问题111个。整合社会各界帮扶资源,为7户贫困户募集到价值3万余元的生活用品。选派25名检察干警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引导农牧民群众早日脱贫奔康。

做深社会治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注重把人文关怀贯穿办案始终,全力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按照“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特殊刑事政策,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8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封存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规律和成因的研究分析,提出的意见建议获省委王东明书记肯定性批示。结合“同心同向”活动,全面落实《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深入25座寺庙与宗教界人士开展座谈60余场(次),调处矛盾纠纷22起。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36名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落实司法、民政救助金16万元,协调落实低保3人。

做实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建立农牧民群众诉求流动服务站和涉法涉诉“绿色通道”,完善来信、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切实提高对重大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的稳控。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将释法说理贯穿于不立案、撤案、不捕、不诉等环节。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共受理举报和控告申诉161件、群众来信来访38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24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5件,化解信访积案2件。依法稳妥处理重大敏感案件15件,直接立案复查刑事申诉2件,促成刑事、民事和解13件。全州检察机关连续7年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州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6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康定、泸定、炉霍县(市)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省检察院授予“省级文明接待室”。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根基,为素质能力的进一步提升锐意进取

立足政治建检,加强领导班子和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铸忠诚警魂”活动成果,努力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组织开展“三严三实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理论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比赛、书画摄影大赛。州检察院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出版《甘孜青年检察》,向全州机关单位、基层联系点、农牧民群众发放,持续凝聚释放正能量。

立足人才兴检,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以培养本地实用性检察人才为出发点,大力实施人才培养五年计划。大规模推进全员培训。组织两级院581名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806人(次)参加远程网络培训。派出20名干警赴省院和成都等地跟案学习。与毗邻三省藏区检察院建立“康区检务协作机制”,携手培养双语业务能手。大力开展技能练兵。合理对接业务需求,科学配置训练科目。我州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屡获佳绩,3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省优秀公诉人”和“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丹巴县院干警仁青拉姆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标兵”荣誉称号,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大力推树模范典型。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每月之星”等先进评选活动,切实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全州检察机关34个集体、63名个人获州级以上表彰。州检察院计财处长张燕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四川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泸定县院检察长鲜丽获得“四川法治人物提名奖”,被评为“四川省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和“四川省群众最喜爱的政法干警”,并作为代表参加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立足从严治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强化作风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深化“反四风”,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加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继续推行基层院检察长、州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强化日常廉洁从检和警示教育,先后组织300余名检察干警到四川锦江监狱等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筑牢干警廉政意识。深化检务督察,强化内部监督,立案查处违纪检察人员1件1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州检察院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支出同比分别下降3.75%和16.36%。

立足科技强检,加强检务保障建设。以科技强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稳步推进两级院“两房”建设。建成电子卷宗系统并投入使用,基本完成分支网络及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立足精准援助,做好检察援藏工作。按照高检院、省院援藏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完善《甘孜州检察援藏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强调精准式援助,细化人才培养、资金项目保障等工作措施,全面构建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的检察援助工作格局。积极主动与省院及相关对口援助院对接,确保上级院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州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州检察机关维稳、公诉、死刑案件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刑事执行监督、规范司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州、县两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州检察院和全州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全州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四个全面”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履职还未完全到位;二是司法理念、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工作发展不平衡,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四是执法保障有待加强,栓心留人环境有待改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全州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州委十届八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和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两个关键,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扶贫攻坚、依法治州、产业富民、交通先行、城乡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六大战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更好维护公平正义,为确保我州“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护航“十三五”踏上新征程。围绕我州“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各项部署,进一步调整检察工作重心,厚植法治沃土,充分发挥法治在“十三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引领、调节、规制、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州战略凸显新成效。认真落实省委“1+5”文件精神和州委实施意见,积极投入反*防群体性事件专项斗争和严打暴恐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乡村治理、依法治州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侵财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实现新突破。继续坚持依法反腐,坚决查办扶贫攻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完善协作配合,严格规范执法,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扶贫攻坚的跟踪预防服务工作,强化行业预防、区域性预防,增强预防效果。

四、强化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再添新举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继续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检察活动,增强刑罚执行监督实效。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法等问题,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五、推进民生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快速、稳妥办理涉法涉诉案件。依托两法衔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民事行政检察的衔接机制,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等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大力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动态、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加强队伍和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健全“三严三实”常态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素养培育。推进检察人才工程和文化建设,着力培养业务领军人才,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持续加大经费和装备保障力度,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检察援藏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守法治,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担负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确保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6篇 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xx年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大会的同志提出意见。

xx年,在市委领导、区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三个至上”和“三项硬要求”的工作主题,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一、服务大局,加强检察业务建设

1、优质高效履行批捕起诉职责,营造稳定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法开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刑事检察工作,适时介入重大案件的侦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4件279人,提起公诉473件681人。在坚持严格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不捕案件开展说理和尝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全年共对7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对24名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

2、优质高效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营造清廉的政务环境。xx年,我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7件17人,同比增长40%,连续两年办案数全市领先;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同比增长100%。针对城建拆迁和防违治违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的现状,集中力量,深挖窝案,在王营镇先后查办了原人大主席吴翔、原党委副书记郜树理、原纪委书记朱正明等人受贿窝案以及原副镇长赵美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王营中队原队长潘红兵玩忽职守、受贿案,有力地打击了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腐败现象,为廉洁、公正拆迁提供了保障。同时从保护干部、促进发展、服务大局的高度出发,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门和系统召开预防联席会议6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4份,其中1份预防调查报告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预防调查”。

3、优质高效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营造公正的司法环境。针对法律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监督机制,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全年共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2件;对侦查工作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次;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8人。强化对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对法院情节认定及量刑畸轻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件,均被市检察院采纳;针对监外执行活动中存在的不当行为,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并已采纳。强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2件,息诉和解27件,提抗3件已被市院采纳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已被法院采纳1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开展支持相关单位进行起诉的工作,共支持起诉18件,督促起诉6件。

4、优质高效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均及时转处和自处,牵头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次,散发宣传材料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为做好国庆60周年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健全完善了维稳工作应急制度,推出一系列保稳定促和谐的新举措,如创新建立以“联调、联建、联帮、联防”____“四联工作法”,构建平安建设防控网络,受到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开展应对金融危机的风险研判工作,对返乡农民工犯罪问题进行调研,推动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返乡农民工犯罪问题的调研。 二、推陈出新,加强品牌形象建设

1、在创新提升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有亮点特色中打造品牌。我院将多年挖掘和培育出的现有品牌当做“旗帜”来树,不断丰富和拓展新内涵。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这一品牌细化为“三岗”,即面向失足青少年建立“失足青少年教育感化挽救岗”,面向青少年主要群体中的在校学生建立“青少年犯罪校园预防岗”,面向保护青少年特殊合法权益建立“青少年合法权益监督岗”,全面推进“维权影响扩大工程”和“义务法律推广员计划”。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完善检察工作服务农村的网络的做法,被《检察日报》评价为“淮阴检察服务农村的信号‘满格’”。

2、在创新做强社会认可度高的亮点特色中打造品牌。将“民生检察”工作的重点放在新农村建设上,确定“立足职能,适当延伸,通过一定载体,优质高效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创新设立以“便民服务站、检察联络员工作站、检调对接工作站”为载体的“三站合一”检调对接模式,成为我院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品牌特色。不断扩大提供法律服务的空间,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倾听建议呼声,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救济,为社会排忧解难。

3、在创新培育新的亮点特色中打造品牌。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创新“抓制度建设确保程序规范、抓职能延伸确保优质高效、抓跟踪监督确保公平正义”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促进刑事和解工作的淮阴模式,先后被省、市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转发。针对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比较严重的情况,在开展公诉引导类案侦查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规范执法,加强管理机制建设

1、突出接受监督,提升内外部监督规范化水平。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并就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按照代表的监督意见切实改进各项工作;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自觉将“不捕、不诉、捕后撤案的自侦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中,确保监督富于实效。在内部监督上,坚持捕诉分离等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行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入所前由纪检监察人员和人民监督员谈话制度,了解侦查环节是否存在不文明执法、不规范办案的行为,以此促进规范执法、文明办案。

2、突出规范执法,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在规范执法上,积极探索办案工作新机制,推行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大要案备案审查制度,不立案备案制度;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规定,明确了办案人员和司法警察的职责,确保办案安全;办案笔录制作全面电子化,多媒体示证广泛运用,建立起办案数据库、信息库,实现了各部门和办案干警由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

3、突出过程控制,提升案件管理规范化水平。案件管理监督工作推出“五书同台”的管理模式,即以提请批捕书、批准逮捕意见书、提请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和判决书为线索,从程序与实体两个方面对所有案件进行扫描式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存在的程序上瑕疵。定期组织人员对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执行《办案工作流程》情况,以及涉案赃款、赃物的扣押、保管、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持每月案件检查考评制度,以此强化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在xx年11月省检察院组织的涉案款物专项检查中,省院检查组认为,我院是所有被检查单位中涉案款物处理最彻底的一家。xx年6月,我院被市委政法委命名为全市政法系统“规范执法示范单位”。 4、突出制度建院,提升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性和优越性,修改和完善规章制度,用有效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用考评机制激励不断进取,竞争晋升、量化指标、全面考核,持续不断地启动干警的内在潜能的激励机制;用监督机制保证制度落实,建立起单位、家庭、社会三方面共同参与的“立体监督网络”,全面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积极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座9000多平方米集办案、技术、文化、体育、绿化于一体的现代化办公大楼即将投入使用,检务保障得到彻底改善。

四、以人为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1、以攀高比强、勇于争先为动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围绕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全院上下通过一系列的争创活动,推出一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举措,办出一批叫得响的精品新案件,打造出一批有影响的新亮点,树立出一批敬业奉献的新典型;建立和完善了服务大局机制、队伍管理机制、业务运行机制、检务保障机制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运行机制和方式,推动我院在和谐奋进、科学发展上攀高比强、勇于争先,基层院建设取得新的成就。xx年2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第三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谱写了淮阴检察史的新篇章。

2、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目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xx年7月,根据工作需要和班子缺额的实际情况,在区委的领导下,3名中层干部被提拔进领导班子,实现老中青梯次配备,班子年龄结构进一步趋向合理。为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班子成员喊响“看我行动,树好榜样”的口号,领着干警干,做给干警看,努力做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表率,做依法办案的行家里手。班子集体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优质高效驾驭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赢得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3、以德才兼备、务实进取为抓手,努力实现素质强检。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科学发展见行动,创新创优强监督”、“先进检察院更先进,党员干警怎么办”等学习实践活动,把个人前途命运和价值取向与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紧密联系在一起,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思想境界。以检察文化培育人,不断丰富“人文检察”的内涵,规划设计了院史室、荣誉室、廉政文化室、检察文化室、淮阴地方文化室等“五室”,充分展示淮阴检察工作的特色品牌,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研讨会、书法、摄影比赛等活动。以从优待检温暖人,1名中层干部被提拔为副科职,2名干警的行政职级晋升为正科级,2名干警被明确为副科级,干警职级解决机制制度化。以从严治检约束人,推行“一岗双责”承诺制和责任制、按履行“一岗双责”努力程度为依据进行民主测评制,要求干警遵守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在xx年底的全市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我院名列第一。

xx年主要工作任务

xx年,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检察工作主题,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奋发有为地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实现思想站位的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执法效果和形象的进一步提升,为促进淮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要突出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作为。

二、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思路。

三、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在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上有新提升。

四、大力加强检务保障工作,在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上有新举措。

五、创新创优,铸造品牌,在特色工作建设上有新发展。

第7篇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服务武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历史跨越。

过去的一年,是我院检察工作取得成果最为丰硕的一年。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表彰命名后,又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从xx年起,我院连续三年获得全市先进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在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年终考评中,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获得第一名、监所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获得第二名。其中,民行检察工作获得全市“八连冠”;检察技侦综合大楼建成、交付使用,实现了单位整体搬迁,我院在“科技强检”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46案105人,同比增长8.5%,;增捕5人,同比上升32%,准确率100%。无错捕、漏捕。依法提起公诉42案90人,同比起诉人数增长12%,依法决定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案3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错诉、漏诉、无罪判决,追诉5人,同比上升14.8%,准确率100%。发出检察建议1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公安、法院均予采纳。坚持岗位责任、提前介入、挂牌督办、联席会议等制度,适时介入侦查27起重大案件的侦查活动,增强了打击效果。在办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康某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适时介入侦查,仅用48小时批捕犯罪嫌疑人4人,并及时审查、提起公诉,受到人民群众称赞。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有力打击震慑犯罪,该严则严,又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刑事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增强。在受理一起亲叔侄之间伤害案件中,我院检察人员积极做好矛盾调处工作,与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达成共识,促进民事赔偿与和解。在此基础上,我院召开多方参加的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决定不起诉,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同时,我院结合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定期回访6人(次)。

全面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解难题、保稳定、促和谐。我院积极发挥控申部门的窗口、桥梁与纽带作用,进一步明确各个责任环节和责任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信访承办渠道的畅通和责任的落实。凡到检察机关上访的,热情接待,依法受理,按首问责任制要求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件,迅速组织力量,突击办理,尽快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也按程序认真负责地移交给有关单位处理,并实行跟踪催办,及时答复上访人员。特别是对不服法院已生效裁决申诉的,耐心细致地做好稳定群众情绪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导致发生“民转刑”案件。去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件,没有因检察机关工作的疏漏出现越级上访,真正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院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突出重点,严把立案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办案安全,增强办案效果,全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8案11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6案8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2案3人。已开庭审理的7案8人均做有罪判决。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我院围绕新农村建设,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贪污、挪用国家支农专项资金和政策补偿资金的犯罪,深入查办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贪污贿赂犯罪,特别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中行贿受贿、虚报冒领,以及利用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审批权、资金划拨管理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犯罪,坚决查处农村基层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案件,重点查处窝案串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全年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案7人,均获有罪判决,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结合办案进行个案预防8件,对4个行业、3个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健全防范机制,堵塞漏洞,预防职务犯罪期刊《上阁钟声》出刊2期xx册,免费发放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系统预防网和工作联系网,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覆盖面,实现了预防工作的“四个转变”,即由初级形式预防向系统全面预防的转变,由浅表式预防向深层次预防的转变,由被动预防工作向主动预防工作转变,由检察机关部门预防向社会化综合预防的转变。

三、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我院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在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中,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防止放纵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和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权。立案监督18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16件,公安机关立案12件。在刑事审判监督中,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对有罪不究、罚不当罪等问题的监督。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9件,列席审委会15次。

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刑事羁押期限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被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人员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年对28名“五种人”开展监外罪犯执行监督检察,完善帮教措施,变无形监督为有形监督。

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侵害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等问题。民行检察全年共提请抗诉7件,市院支持抗诉6件,支持率87.5%,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3件。对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裁定,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同时,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意见(试行)》,从而解决了案源不足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办案流程管理,出台了《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跟踪监督实施细则(试行)》,使执法更加规范。

四、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硬件设施水平,促进“科技强检”上台阶

我院积极响应上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号召,班子成员做出表率,带头学习理论、带头更新执法理念,以理论创新带动各项执法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采取专家名师授课、读书笔记展评、心得体会交流、以案析理研讨等形式,广泛增强干警坚持“三个至上”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院从构建“五项机制”入手,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五项机制”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信息畅通交流机制、廉政文化引领机制、制度建设长效机制、拒腐防变监督预警机制,推行“一岗双责”,实行“渗透、自律、家庭助廉”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坚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表三卡”、案件回访、检务督察等制度,切实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检察干警的执法形象进一步提高。

通过扎实开展各类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执法思想更加统一,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检察业务培训,干警学历层次显著提升,有4人通过全国司法统一考试。通过评比,9项检察业务工作荣获全市先进位次,3个科室受市院表彰奖励;张洪明、黄振涛同志分别被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咸阳市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为了改善检察机关硬件设施,我院积极争取国债资金项目,建成全市基层检察院设施功能最全、科技含量最高,面积为4200多平方米的技术侦查综合大楼。努力探索“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把“科技强检”的理念渗透在基建重要环节,高点定位,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合理安排,先后建成视频会议室、中心机房、三级机要通道、检察信息局域网、和办公、办案自动化系统,确保基础设施牢固。为了营造宽松、舒适的工作环境,我院把从优待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绿化、美化办公大楼2370平方米,挤出资金建成干警餐厅、健身房、电子阅览室。设立“优秀干警子女成材奖”,为5名考入国家重点大学的干警子女颁发奖金3500元。

去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我们以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全面回顾30年来的光辉历程,深刻总结法律监督工作经验,不断深化对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深刻认识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统一领导,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必须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确保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必须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得到满足;必须坚持把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确保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始终得到加强;必须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积极主动提高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第8篇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7日在黄冈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黄六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04年全市检察工作和2023年工作主要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要求,全面履行三项职能,充分运用两个手段,突出把握一个关键,积极完成检察工作目标任务,为在我市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全面履行三项职能,不辱使命多作贡献

(一)切实履行严打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 “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严打'各项工作。一是保持“严打'工作力度,做到办理刑事案件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行动不手软。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991件158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94件1390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946件140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87件1189人;共办理在押人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加快办案节奏,批捕环节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71件次,起诉环节提前介入402件次,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二是突出“严打'工作重点。对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16人、起诉279人;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批捕678人、起诉555人。红安“11.3”案件主犯周旺清纠集黑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歹,扰乱治安秩序,为泄私愤图报复,指使团伙成员用“狗钻笼'蒙面、手持钢管焊刀在闹市区追杀他人致死。市院及时提前介入,周密审查,及时提起公诉,周犯等19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和有期徒刑。案犯汪春松、童春莲以黄州“满天星'茶楼为据点,组织和容纳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市院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审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汪犯、童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三是注重'严打'工作质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慎办理刑事案件,努力使检察执法不枉不纵。通过审查,共依法不捕不诉118人,依法追捕追诉123人。市院仅办理熊鑫非法制造、储存、销售毒鼠强案,就依法追诉了33起犯罪事实,全部被法院认定,熊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四是坚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检察信访接待,参与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依法审查处理举报、控告信访件266件。

(二)切实履行侦查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振奋精神,创新机制,加大力度,积极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一是开展以破大要案、追逃追赃为主要内容的肃贪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1件11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追回外逃嫌疑犯13人。二是突出查办要案和“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共立案侦查副县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1件11人,其中正县级3人。立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 38件38人,占立案总数的37.6%。所查处的要案中有原黄冈市农发行行长周启仁贪污受贿案,有省院交办原鄂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楚平(正处级)受贿案、原武汉市农业信用合作联社主任贾伟(正处级)受贿案,有原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海棠受贿案、原黄梅县公安局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案、原武穴市安达城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洪先受贿案等,上述案件查处后,已全部移送起诉,在社会各界产生了深远影响。三是加强侦查一体化指挥力度,突出查办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窝串案。共查办职务犯罪窝串案56件61人,占立案总数的55.4%。如市院根据省院交办,查办了国家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人员在长江隐蔽工程建设中贪污、受贿窝串案,立案7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9万元。共立案侦查5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44件,占立案总数的43.6%,其中10万至50万元案17件,50万至100万元案3件,100万元以上特大案3件。如武穴市交通系统杨某等4人贪污101万元窝案,蕲春县花园水库管理处处长邓某私分国有资产69万元案,黄梅县农行濯港分理处原主任纪某挪用公款66万元案,团风县教育局副局长范某伙同他人贪污公款43万元案。

(三)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60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销案件18件。红安县小学教师钟某,先后猥亵3名男生后,企图与受害人私了。红安县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7件,提出民事和行政抗诉47件、提请省院抗诉21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改判22件,息诉16件。黄黄高速公司对某过水涵洞疏于管理,致使黄梅县凉岭村226亩农田因水源堵塞减产或绝收。村委会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原被告共同负担疏竣义务。经市院抗诉,原审法院再审改判被告负责修复过水涵洞,并告知农田损失待农户起诉后另案审理。三是加强检察技术监督,共办结各类技术检案390件,出具鉴定文书138份,其中纠正原错误法医鉴定结论1份。四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其他监管违法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5件次。认真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羁押场所无超期羁押目标。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监管机关依法文明管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控申检察监督,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6件,改变原决定4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0件,决定赔偿6件。

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两级院扎实开展了5个专项业务行动,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7000余件,建议移交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6件,监督立案3件。二是开展交通肇事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清查交警部门2003年以来处理的4950件交通事故,监督立案20件。三是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对2002年以来的592件减、假、保案件逐案清理,查出存在违法情况的案件20件,监督纠正20件。四是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立案侦查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五是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行动,通过分级负责、领导包案,共清理涉法上访案件49件,全部办结。

二、充分运用两个手段,服务大局务求实效

(一)充分运用办案手段,为经济建设创优环境。严肃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经济领域刑事犯罪,批捕25人,起诉34人。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贪污、贿赂犯罪,批捕63人,起诉71人。向困难企事业单位返还应追缴赃款850万元。积极审查民行申诉案件,通过提出和提请抗诉,改判案件中调整诉讼标的489万元。江苏省盐城市粮种公司张某明知自己生产的稻种不合格,还大量运到蕲春县销售。致使蕲春及周边县种植该稻种的农户损失130余万元。蕲春县院作出批捕决定后,张某潜逃。县院会同公安机关加紧追捕,并建议经销商先期赔付16万元。我市两级院还结合刑检办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地区和行业集中整治、为青少年维权等活动,优化治安环境;结合自侦办案,开展个案预防41件、重大工程专项预防9项,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9件、开展法制宣传36次。红安县院在校园内举办'远离网吧'法制教育课;黄州区院在国税系统深入调研,提出税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麻城市院结合典型案例警示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修建合格工程。

(二)充分运用服务手段,参与和促进经济建设。一是坚持落实服务中心工作各项措施,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发生在外资企业的案件,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二是发动干警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关注外商人身和财产安全。三是在扶贫点、解困点上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市院与市政协、市电力公司、市供销社、市农发行等单位共同在红安县红华村扶贫,为该村培训大量技工并推荐输出,调整农田种养结构,突出修桥修路,加强财源建设,2004年,该村实现年增收150万元。四是切实抓好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处理矛盾纠纷,加强安全防范,指导“平安'创建。组织对“监外五种人'(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监外在逃)的清理调查,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通报其中存在的文书不送达、交付执行脱节、部分人员监管失控问题。

三、突出把握一个关键,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执法思想建设。将执法思想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抓紧抓实。在两级院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权力观、人权观、监督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大讨论活动的关节点、着力点,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的“三制”落实专项督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四个专项工作。逐案清查了2003年以来撤案、不捕、不诉、判决无罪的四类案件,依法对1名干警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对2003年办理的76件不起诉案件逐一排查,依法纠正错误处理案件1件;逐案清查2001年以来自侦办案所扣押和冻结的款项,依法向当事人返还不当扣押款3.5万元;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进行了认真清查,没有发现违法问题。

二是加强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持续加强两级院班子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组织建设。主动配合两级党委,加大协管力度,调整配强 7个基层院检察长,优化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两级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作出廉洁从检承诺,接受干警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检察人员管理,筹建全市侦查人才库,尝试了侦查资源在全市范围的整体使用。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年度有54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8人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00名干警参加了“专升本”学习。开展全员轮训活动, 548名应训对象全部轮训完毕。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切实增强岗位能力,3名干警参加全省 '优秀公诉人'评选竞赛,分别获得全省第一、第三和第七的好名次。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6件,对6名违纪干警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良性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现代管理模式。规范队伍集中学习教育,制定方案、组织专班、整体推进,确保检察队伍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整体有方案、阶段有部署、每月有计划、每周有行动。规范检察办案方式,制定各业务、各环节检察办案流程,约束干警言行,促进检察执法实体和程序公正。规范检察权使用,在17个办案控制点如自侦办案查不查、立不立、捕不捕、诉不诉问题上,一律集体把关决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益。规范勤绩管理,完善全员量化动态考绩办法,科学考评干警工作业绩,兑现奖惩措施,激发工作热情。规范检察改革,积极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邀请人民监督员讨论监督'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案件、检察机关拟撤案、拟不诉案件)44件,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拟定意见41件,不同意3件。经市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全部采纳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四是加强基层院建设。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在全市确定示范院和帮促院,市院领导分片包干、定点帮促,基层院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创争当'(创先进检察院、争一流科处室、当优秀检察官)活动,并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全年共有8个集体和23名干警分别受到省委、市委或上级检察机关表彰。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争取国债资金210万元,建成多媒体示证系统3套、监控系统10套,市院和2个基层院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2个基层院在因特网上设立了独立网站。

五是加大检察工作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力度。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权威,重大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人大的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罚执行监督情况和交办案件、事项的办理情况。组织两级院走访部分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座谈,主动接受监督。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争取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04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我市检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还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查办职务犯罪的侦查能力、办案质量与效率有待提高,反腐败工作的实绩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诉讼监督工作仍比较薄弱;人员多、编制少的矛盾在两级院突出存在,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业务骨干出现断层和青黄不接;检察经费保障困难,制约工作开展,办案装备、办案手段普遍较其他地方落后。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着力提高法律监督五种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和谐黄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推进反腐败斗争。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大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提高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利益、制造暴力恐怖事件以及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行破坏活动的犯罪分子,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多发性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加大严打力度,保持严打声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兼顾挽救失足者。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活动,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化解和减少不安定因素。

三是提高加强诉讼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注意监督纠正打击不力、裁判不公、程序违法、侵犯人权的案件,依法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四是提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教育·规范·能力'主题活动。引导干警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基点,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行为,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事后监督与主动监督的关系、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关系、检察工作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加强检察各环节执法办案,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平等保护,为经济建设大局创优环境;加强犯罪预防工作、扶贫解困工作,促进和参与经济建设。

五是提高依法建院、从严治检能力,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检察人才。推进检察改革,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机制,增强法律监督效能。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着力实施宏观指导和重点帮促,促进基层院齐头并进和协调发展。 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再作新贡献。

第9篇 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州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去年工作回顾

2023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全面监督下,在政府、政协的给力支持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遵照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围绕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两大任务,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促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法治环境贡献正能量。

一、把握履职之本,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我们将服务发展作为履职之本,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一是找准服务发展切入点,优化经济环境。完善《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服务和保障我州经济转型升级。助力“项目推进加速年”活动,针对黔张常铁路、吉恩高速、建州60周年州庆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从工程审批、资金拨付、项目施工等环节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与中铁集团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台《关于共同建立检察院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配合机制的意见》,为企业发展服好务。从严打击阻工闹事、寻衅滋事等破坏项目建设的刑事犯罪,对骗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国家财政补贴158万元的符某等人依法批准逮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把握平安建设落脚点,维护治安环境。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788人,起诉2422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危害治安环境犯罪嫌疑人1038人。对涉嫌故意杀人、聚众斗殴,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赵某某等22人依法提起公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以群众路线统揽信访工作,接待来访672人次,受理来信167件,办结涉检信访案6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全州检察机关连年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访案件“零”的记录。同时,加大依法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共办理刑事申诉案19件,国家赔偿和赔偿复议案5件,司法救助案34件,协调到位救助资金4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三是选好机制创新着力点,保护生态环境。围绕州委建设“绿色湘西”部署,探索“补植复绿”工作机制,把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纳入涉林刑事犯罪评价体系,要求犯罪嫌疑人自行补植苗木,检察机关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一年来,共受理该类案件4件5人,补植苗木13000株,面积500亩,达到了惩戒犯罪和保护生态的双重目的。同时,建立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在案件协作、宣传教育等方面达成共识。深入开展惩防森林失火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全州森林失火案件同比下降78%,守护了湘西的青山绿水。

二、严惩职务犯罪,落实反腐__新要求

贯彻中央反腐败总体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入推进反腐__建设。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成效明显。一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9件81人,其中大案49件,同比上升57%,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人,同比上升250%,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00万元。依法查办了州国土局原局长杨某某、州红十字会原副会长欧某某(正处级)、州审计局原副局长黄某某、吉首市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易某(副处级)等一批社会影响大、老百姓关注的职务犯罪要案。坚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件9人。如古丈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梁某某挪用公款、受贿125万元案,永顺县法院民一庭原庭长刘某某挪用公款、贪污、索取贿赂63万元案,凤凰县公安局看守所原副所长张某某等5人渎职案,维护了司法公正,捍卫了司法权威。二是从严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组织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非法套取财政补贴资金、棚户区改造贪贿案件等三个专项行动,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维护群众利益。典型案件有:古丈县柑子坪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原村委会主任向某某共同贪污村集体收入60万元案,花垣县残联原主席石某某贪污残疾人专项资金、私分国有资产52万元案。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综合运用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分析薄弱环节和发案风险点,提出预防措施,为相关职能部门建言献策。一年来,对“生猪无害化处理”、公共投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8个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开展警示宣教活动73场次、预防调查19件、犯罪分析19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09人次,提出检察建议21件,着力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新常态。

三、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信新提升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为载体,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一年来,共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30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6件,纠正漏捕28人、漏诉3人,抗诉5件6人,提出书面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102件次。落实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保靖县检察院对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的该县首例网络传销案提前介入,为侦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帮助。永顺县检察院依法追诉涉嫌抢劫罪的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凤凰县检察院加强侦查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介。二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对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法律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6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抗诉2件;对审判人员行为违法和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6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44件,支持起诉30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149件,采纳122件,促使职能部门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3亿元。州检察院抗诉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不服生效民事调解书申请监督案,改判标的达1500万元,是新民诉法实施以来,我州首例对损害国家利益的调解书进行抗诉,并获再审改判的案件。三是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331件,纠正不当案9件。组织开展全州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社区矫正执法情况检察活动,发现脱管4人、漏管13人、重新犯罪3人,经检察监督收监执行21人。积极开展新增业务工作,对176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变更建议,采纳建议174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114件,强制医疗执行监督6人,审查特赦案65件。周某、骆某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案,被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十佳典型案例,也是我省入选的案件。全州连续三年在省综治工作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考评中实现零扣分。

四、注重真抓实干,助推精准扶贫新进展

贯彻______“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扶贫攻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有序推进精准扶贫。一是坚持“联”字为先,实行全员参与。认真落实州委扶贫攻坚战略部署,以“一进二访三联”活动为载体,组织全州检察机关346名党员干警进村入寨访困、走家串户问需,开展“爱心暖人心,孔坪公益行”义演、“关爱扶贫村儿童”爱心助学等活动,捐款8.7万元,帮助吴云华等34名贫困学生圆了求学梦;为龙国成、梁建斌等57户困难户进行危房拆迁改建;对783户贫困户实施“一对一”帮扶,帮扶资金达28.3万元。二是坚持“干”字当头,做实民生改善。坚持把群众福祉放在心头,两级检察院共争取项目资金1100万元,帮助扶贫联系点改善民生环境。州检察院针对保靖县水田河镇孔坪村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水难”问题,筹措资金200万元,在被当地群众称为“干鼎罐”的地方,钻井246米,开采日出水量达120立方米的高品质饮用水,结束了1774名村民“靠天吃水”的历史;筹集资金120万元建成300平方米的村级活动中心,配备了价值10万元的电脑、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古丈、永顺县检察院在扶贫联系点建设老年人照料中心,惠及当地群众。三是坚持“育”字为本,着力产业脱贫。我们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鼓励支持村民大力发展传统油茶产业,主打烟叶和特色养殖产业,先后投入230万元建设产业路和产业基地,发展产业合作社10个,解决产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34个,发展烟叶、蔬菜、油茶、水果等主导产业5880亩,铺出群众脱贫致富金光大道。

五、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察新品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和“开放检察”新思维,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全方位监督。落实州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制度,为监督小组有效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一年来,两级检察院共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司法公正湘西行、诉讼法律监督等工作48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意见建议28件,落实各类工作事项32件(次),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反馈,满意率达98%以上。二是加强沟通联络。两级检察院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通过登门拜访、电话专访、定期走访等形式,主动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部署243件(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赠送《检察日报》、寄送检察工作简报、发送手机短信,全面展现检察工作。拓展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先后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评议等活动107人次。三是搭建阳光平台。为实现“阳光检察”,我们通过湘西检察网、湘西检察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开启“检察微时代”,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全年发布各类检察信息1100条,收集意见建议71条,帮助网友解决案件举报、受理等问题9个。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以做客媒体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传和推介检察工作。使用“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检务公开查询系统”,向群众免费赠送“检察农家历”,提升“阳光检察”透明度。

六、强化四个确保,谱写队伍建设新篇章

按照“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要求,大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一是深化内部监督,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出台《湘西自治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增强问责刚性。一年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反弹的单位或个人,通报16人次,责令“一把手”书面检讨4次。坚持“七见”标准,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出重点问题10个,制定整改措施4类12条,全部整改到位。加强廉政教育,新年上班第一天,即召开全州检察机关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大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____廉洁自律准则》和《____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省检察院巡视工作意见,针对巡视组反馈的8个方面问题,主动征求意见,制定17条整改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扎实推进问题解决。去年,全州检察机关无一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分。二是夯实教育培训,确保队伍的生命力。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培训干警1749人次;组织州检察院107名干警和8个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到清华大学进行素质能力培训;派遣8批146人次到重庆、深圳等地学习检察改革经验,推进泸溪县检察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举办全州公诉人业务竞赛和团体论辩赛,设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辩论环节,实现学习培训与民族特色的深度融合。去年,全州共有9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反贪侦查、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标兵、能手称号。三是强化检务保障,确保队伍的战斗力。在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两级检察院落实“高清视频会议”、“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等项目建设资金1200万元、“两房”建设资金1036万元。投入750万元用于“互联网+检务云”平台建设,实现移动终端信息查询和处理服务。推行网上举报管理和律师电子阅卷系统,实现了举报线索和律师阅卷的数字化。利用侦查技术装备开展电子证据业务41件次,数据分析8万条,为深挖职务犯罪、突破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弘扬检察文化,确保队伍的凝聚力。成立全省首家市州级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充分挖掘具有湘西本土特色的文化资源,积极开展“检察文化下基层”,“唱响时代主旋律、高扬公平正义歌”合唱比赛,“和谐杯”篮球赛等文体活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男子篮球赛冠军、全省检察机关乒乓球赛冠军、州直机关合唱比赛二等奖。通过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凝聚人心、增强队伍活力,推动工作开展。去年,州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全州综治工作优秀单位、全州信访工作优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居州直政法单位前列,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检察技术、司法警察等工作步入全省先进行列。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州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向您们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州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主动对接我州经济发展、精准扶贫的工作力度仍需加大,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检务公开方法不多,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导致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不够了解;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不快,在诉讼监督、查办职务犯罪、群众工作等方面相对薄弱,办理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和精品案件不多,办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等新类型案件的专业人才缺乏;四是执法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和“空编”问题凸显;五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下检察工作保障的困难、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工作展望

2023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____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主动落实提升司法公信新要求,服务全州加快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协调发展,实现全州检察工作新进步。

一、坚持党的领导,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在政治上,始终与中央、省、州委保持高度一致,抓好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全员轮训,落实____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主动适应检察改革发展需要,继续实施干警高素能培训,适时开展多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活动。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展开内部巡查巡视、建立检察人员权力清单,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推进作风建设。

二、突出服务重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制定《湘西自治州检察机关服务全州“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主动融入“项目决战年、招商突破年、环境创优年”活动,依法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强揽工程、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刑事犯罪,为全州“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法治保障。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更加注重“三个考虑到”、“四个避免”,在法律适用上更加注重“三个区别”、“四个界限”,依法保护新兴生产力,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坚持反腐__,服务良好政治生态建设。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要求,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围绕国家重点工程和州庆项目建设,重点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从严惩治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十分恶劣的不法商人。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措施,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的“五走进”活动,构筑预防社会化新格局。

四、深化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平公正。以“司法公正湘西行”为抓手,以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人权、花钱买刑、徇私枉法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完善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统筹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依法惩治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五、真诚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诚恳听取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做到反馈及时、回复满意。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检风检纪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整肃队伍作风。稳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方式改革,拓展监督案件范围,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知情权保障制度。坚持开门纳谏,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代表委员视察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建州六十周年城乡面貌发生历史性转变作不懈努力!

第10篇 2023年x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毫不松懈地狠抓自身监督制约,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人员为重点,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__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廉洁执法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动力,发扬“卧薪尝胆、艰苦奋斗”的精神,以创新的理念、振奋的精神、务实的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加快推进“两个着力”、努力建设“幸福xxx”,为奋力推动xxx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有关用语说明

三项重点工作: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这是根据我国国情、民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指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宽严相济要求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严重犯罪中的从宽情节和轻微犯罪中的从严情节也要依法分别予以宽严体现,对犯罪的实体处理和适用诉讼程序都要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

刑事和解:指在部分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能积极主动地向被害人认罪、道歉、给予经济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要求或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可以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其目的是弥补被害人受到的伤害、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并使加害人悔过自新、重返社会。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某些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公共利益以及刑事政策的需要,设立一定的考验期,期满后根据考察情况,对其作出不起诉或起诉决定的一项制度。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指人民检察院为了预防****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检调对接工作机制:

2023年x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x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23年工作情况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推动xxx发展驶入快车道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保障经济加快发展有新成效

在xxx“重点突破、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找准执法办案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xxx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更加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年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9人,起诉30人;批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15人,起诉13人;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58人,起诉85人(含上年积案);批捕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2人。同时,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监督立案3件,纠正不当立案3件。

更加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紧紧围绕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年”的工作主题和“投资拉动、产业支撑”的着力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对九曲河整治、成资渝高速公路等34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开展了职务犯罪全程预防跟踪服务,有效地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立项审批、工程发包验收、拨付款项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35人。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督促、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提起诉讼52件。

更加注重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在全市重点乡镇设立了19个检务联络室或便民服务点、59个便民信访箱,聘请了39名检务联络员,切实把检察工作深入到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中去。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农村社会抚养、征地赔偿、灾后重建等环 指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以和谐司法的理念和调解的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有效化解检察环节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指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刑事诉讼中发现不构成犯罪但属行政违法的案件依法进入行政执法程序的相关规定、制度、途径以及配套措施的综合体系。

再审检察建议:指人民检察院对一些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不采取抗诉方式启动再审程序,而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由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进行重新审理。这样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量刑建议: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适用的法律,就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处一定刑罚的建议。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

检务督察:指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检察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检察人员执法档案:指以检察人员为对象,以对其办理个案的行为考核为基础,综合反映其办案能力和办案效率的客观记录。

人民监督员制度:指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加强外部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执法不公的问题而建立的一种制度。根据该项制度,人民监督员可以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拟撤案、拟不起诉或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进行监督,可以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活动中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提出监督意见:(1)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2)超期羁押的;(3)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4)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5)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更加注重保护企业正常经营。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出发,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意改进办案方式,稳妥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最大限度避免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二、围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进展

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社会治安领域中的突出矛盾。社会治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正确履行批捕和公诉职能,积极化解社会治安领域中的突出矛盾。一方面,突出打击重点,当严则严。全年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790件1045人,提起公诉1152件1709人。重点打击****、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39人,起诉297人;重点打击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批捕295人,起诉392人;重点打击毒品犯罪,批捕116人,起诉109人。另一方面,注重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12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不起诉65人。对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实行刑事和解7件。对11件19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实行了附条件不起诉。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化解因****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必须下大力气铲除。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办案力量,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2件102人,其中********案件60件88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14人。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大案56件,要案1人,大要案比例达79.2%。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结合办案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预防咨询65次、警示教育28次,提出预防对策检察建议31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 9次。

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全面实施案件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预先分析办案各环节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办案过程中。畅通信访渠道,开通了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进一步完善了检察长接待、联合接访、下访巡访等服务基层的措施,共接待来访群众321人次,依法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278件,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深入推行检察说理制度,对不捕、不诉、不立案、不抗诉、申诉息诉等案件,向相关各方做好答疑说理工作。探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市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开展检调对接的实施办法,目前己有21件案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有效防止了涉检矛盾纠纷的发生。扎实开展集中清理化解涉检信访积案暨案件评查专项活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了不发生涉检重信重访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接待上访群众,促进矛盾尽快有效化解。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了涉检案件进京到省零上访。

三、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检察工作改革有新突破

坚持把深化检察改革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进一步改进执法办案工作,建立健全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

着眼于促进社会管理规范,加强对行政执法中违法犯罪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主动与工商、卫生、国税、技监等行政执法机关联系沟通,了解行政执法情况。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以及侦查机关办理移送案件的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7人。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28份,帮助相关部门规范管理,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乐至县院与县国土局共商建立了民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创新取得较好效果,为国家挽回拖欠的土地出让金8000余万元。

着眼于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对特殊人群管理的监督和司法保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青少年维权岗”、“留守学生之家”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在校学生、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益的犯罪案件;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快速办理和不捕不诉跟踪教育考察等办案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刑释解教、缓刑、吸毒、“******”等人员及艾滋病患者犯罪情况的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促进完善帮教管理措施。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保护,促使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着眼于促进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健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广泛开展了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完善检察环节综治维稳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两抢一盗”、涉毒涉黄等案件的排查整治。规范检察建议工作,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建议45条。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工作机制,重视接受舆论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围绕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有新提升

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

着力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通过立案监督程序监督立案58件,监督撤案32件;依法追捕漏犯93人,追诉漏犯29人。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4件,法院审结27件(含上年积案),改变2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法院启动再审21件;监督民事执行案件19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通过释疑解惑、教育疏导、救助救济等多种方式,做好息诉工作。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进一步规范了监管场所日常检察监督和监外执行检察工作,纠正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违法情况40件,纠正监外执行中的违法情况31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违法情况25件;稳步推进驻看守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建设工作,加大防范超期羁押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全市政法机关各办案环节均未发生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情况。

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引导“命案”侦查机制,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了检察机关派员介入故意犯罪致人死亡案件现场勘验及复验复查工作的细则。探索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方式,规范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相关程序,开展了量刑建议纳入庭审和简易程序监督的试点工作,形成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类案量刑分析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审判监督的模式。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制度。

加强自身建 设和自身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始终把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关键环节,取得明显成效。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党员干警争当“党性最强、工作最好、作风最正”的表率。认真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活动,引导干警筑牢公正廉洁执法的道德防线。

积极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继续推进人才强检战略,探索开展了互动式全员在岗培训,建立了组织引导、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技能竞赛、考评激励为一体的大规模干警培训工作机制。两级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培养各类业务能手。市院组织开展了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等12项业务培训。成功承办了xxx眉山公诉人论辩赛,我市获得最佳辩论队奖和最佳辩手奖。在“全省公诉业务专家”、“全省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的评选中,我市检察干警均榜上有名。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办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完善了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推进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全面实施了自侦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程序改革。强化了执法办案检务督察,推行了公正廉洁执法监督员制度,建立了执法办案网上全程跟踪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了对自侦案件的跟踪回访考察,健全了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己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内部监督体系,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保证了办案质量,连续保持两级检察机关和全市检察干警没出大的问题。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年两级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0次、向政协通报工作15次,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事项4件,重点针对民盟xxx市委向市政协提交的《关于高度重视涉农补贴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建议》的议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检察建议,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做了专题汇报。通过走访、座谈、发函、寄送刊物等形式,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呈送《检察要况》、《人民监督专刊》、《代表委员联络专刊》等38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参与检务督察、案件听证、公诉观 摩、旁听讯问等活动29次。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拟撤案、拟不起诉或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以及办案中是否存在“五种情形”进行了全面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

各位代表,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保持了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全省检察系统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二。这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与履行检察职责结合得还不够紧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思路和措施需进一步拓宽和强化;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维护司法公正需进一步努力;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与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干警在新形势下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四是检务保障、科技强检的水平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研究,积极争取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启动之年,是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各项任务更加繁重的一年。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确保xxx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更加坚定地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在项目”的总体要求和加快推进“两个着力”、努力建设“幸福xxx”的奋斗目标,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二、坚持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决依法严惩危害社会稳定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涉检信访工作,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切实抓好源头治理,促进形成依法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涉检舆情收集研判及快速应对机制,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三、坚持加强群众工作,更加切实地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深入开展群众观念再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真正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加强涉及民生的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工作,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回访当事人等活动,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实现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四、坚持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更加深入地推进反腐__建设。积极参与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严肃查办********、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

五、坚持强化诉讼监督职能,更加扎实地促进司法公正。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强烈要求的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愿望,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不断创新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加大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六、坚持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有效地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和促进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实施检察文化工程。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继续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注重提高教育培训的效率和质量

第11篇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从4月上旬开始至5月中旬,以座谈、走访等形式到县法院、县政法委、县司法局、部分律师事务所及旧县镇、二坪镇、水口镇等有关单位,对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以办理抗诉案件为切入点,切实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在工作中,县检察院严格把握抗诉条件,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认真审查申诉人的申诉状和原审卷宗,了解申诉人不服法院判决或裁定的原因以及原审判决或裁定是否有错误、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活动程序是否合法。xx年至今,共依法审查立案处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4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23件,向法院发出各类检察建议2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1件,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积极探索监督机制,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发展中完善。针对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情况和新要求,检察机关深挖自身潜力,积极探索创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路子。一是开展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国家利益。xx年以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1件,使盗窃破坏国家财产的犯罪嫌疑人不但得到了刑事上的严厉处罚,而且还受到了经济上的制裁,为国家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通过与县司法局协作,制订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暨司法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协作意见》,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相互衔接,各司其职,共同为困难群众畅通申诉渠道,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三)认真做好息诉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权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审查当事人申诉时,对申诉理由不成立或不予立案的案件,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方面给予当事人通俗易懂的讲解,努力使申诉人心服口服;对法院判决、裁定正确的,但申诉人偏执己见而申诉的案件,坚持耐心释法,细致疏导,阐明法院裁判的理由和根据,促其服判息诉,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xx年以来,县检察机关采取 观念转变到位、释法解疑到位、人性关怀到位、文书说理到位、解决困难到位的做法,成功化解了一些多次上访的案件。

(四)加强队伍建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组织民事行政检察干警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暨大学习大讨论等一系列活动,使干警开阔眼界,提高自身监督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三是组织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抗诉案件再审观摩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识还有差距。一是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视不够,与刑事检察、职侦工作相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较弱。二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方式和措施比较单一。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和群众知晓度不高。检察机关在宣传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从调研反映出的情况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仍存在宣传力度不够问题,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许多老百姓甚至包括一些部门和单位不了解检察机关有监督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职权,一些诉讼当事人也不知道打输了官司还可以请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启动再审。

(三)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力量薄弱。我县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只有3人,与担负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和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不能满足工作发展的需要。

三、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和改善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领导。县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高度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纠正和克服重刑轻民的思想观念,切实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切实解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应有的作用。

(二)强化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全社会的知晓度。检察机关要加大检务公开和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实务公开和宣传力度,通过举办部门、企事业单位民行检察法制讲座,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使民事行政检察理念深入民心,培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行政检察申诉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工作、管理机制以及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的内容、途径和程序,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着力办理抗诉案件和推行再审检察建议,积极探索和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案机制,健全和完善案件质量监督、控制和评查体系。三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选好配强干部,努力增强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使命感,强化知识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行家能手。

(四)自觉接受监督,密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的重大案件和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和回复交办案件。二是要和人民法院加强沟通、联系、协调和配合,制定和完善有关联系制度和办案协调机制。人民法院要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审判的监督,对抗诉案件要依法及时审理,对再审和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检察建议要及时研究,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三是要加强与政法委、纪检、信访、司法行政部门及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联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领域。

第12篇 2023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人民检察院,报告2023年以来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202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8年来,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___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能力素质,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一、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健全司法规范体系

完善制度规范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治本之举。为落实和细化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程序严密、标准统一、责任明确的司法规范体系。

(一)完善司法程序规范。为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办案随意性问题,检察机关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厘定权力边界、确保司法公正。2023年,人民检察院颁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全面明确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司法办案流程,2023年又根据司法实践和法律修改进行全面修订,共12编1710条。为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刑事诉讼规则,制定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依法明确和细化办理刑事、民事案件的操作程序。人民检察院还分别对逮捕、死刑二审、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办理程序予以具体化。

(二)完善司法标准规范。检察机关坚持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研究制定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会同人民法院先后就办理行贿、渎职、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出台司法解释32个,明确追诉和定罪量刑标准。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先后发布5批19个在审查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为处理同类案件提供参考。为防止和解决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不一致、司法解释之间不协调等问题,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制定的司法解释及时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健全司法解释沟通协商机制,规范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司法解释工作;分两次对1949年以来制定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清理,废止165件。

(三)完善司法言行规范。检察人员在司法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司法文明,也直接影响司法公信。检察机关坚持从细节入手,切实规范检察人员言行举止。2023年,人民检察院颁布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23年又颁布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履职行为、职业作风、职业礼仪以及接待、询问、讯问、出庭用语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

(四)完善司法责任规范。明确和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司法档案制度,检察人员办理每一起案件的情况都记入司法档案,作为考核评价、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健全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人民检察院颁布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实体错误、程序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严格规范司法办案活动

规范司法行为的核心,就是规范司法权的行使。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司法办案活动入手,紧紧抓住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和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一)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和立案工作。案件受理和立案是司法办案的初始环节。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控告申诉难问题,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和办理程序,加强源头管理。一是规范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的办理程序。健全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并实行集体评估、定期清理、要案线索备查、实名举报答复等制度,做到有群众举报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认真核查,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细化职务犯罪线索审查、初查、立案侦查的批准程序和时限,对决定立案的3日内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对决定不予立案的,由举报中心审查提出意见,并受理举报人的复议。二是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对不服检察机关刑事处理决定和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立案复查,原承办部门和承办人不再参与。坚持有错必纠,对从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徐辉强*杀人案”等冤错案件,人民检察院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再审改判的意见。三是规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实行受理和办理相分离,控告检察部门受理后,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案审查并反馈结果。

(二)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职务犯罪侦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是人权保障的重点环节。检察机关在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使侦查权。一是规范初查。制定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规定,明确在立案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涉案人员人身自由,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二是规范侦查取证。细化传唤、讯问等程序性要求,依照法定条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制定“十个依法、十个严禁”。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完善工作规程,对每一次讯问必须全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在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同时移送录音录像资料。三是规范扣押、冻结财物。制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财物工作规定,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从2023年起,坚持每年组织专项检查,逐案清理,坚决纠正违法扣押个人合法财产和案外人财物、违规使用扣押财物等问题。

(三)严格规范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承担着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以及对立案、侦查、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等重要职责。检察机关认真总结发生冤错案件的教训,制定实施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等意见,正确把握捕诉标准、加大监督力度,既依法打击犯罪,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一是严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人民检察院制定审查逮捕、起诉和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二是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持全面调取、综合判断各类证据,坚决排除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2023年以来,因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捕750人、不起诉257人。建立完善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对于命案等重大案件审查逮捕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必须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三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制定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意见,细化保障律师权益的法律规定,指定专门部门接待律师,安排专门场所方便律师阅卷、复制卷宗材料。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审查和答复。

(四)严格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起步较晚,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原则。2023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人民检察院制定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手段,规范抗诉、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监督方式的适用条件。特别是,规范检察建议提出、办理机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必须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规范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内容和程序,会同人民法院在12个省市开展试点,2023年以来共对民事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0702件。实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职务犯罪侦查相分离,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理。

(五)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事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公正、事关监管秩序稳定、事关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为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颁布监狱检察、看守所检察、监外执行检察办法,明确和规范监督职责和程序。一是规范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加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健全同步监督机制。对原厅局级以上、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必须分别层报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针对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今年3月起部署开展专项检察,重点监督有关部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至9月底已建议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含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立案查处背后弄虚作假、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国家工作人员129人。二是规范刑事羁押期限监督。为防止和纠正各政法机关超期羁押,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期限届满提示等机制,坚持定期清理、督促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今年1月,又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三是规范派驻检察室设置和管理。实行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和动态管理,完善和落实日常派驻检察、上级监所检察部门业务督查指导和巡视检察等制度。四是规范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对社区矫正违法情况的监督纠正程序。

三、强化办案管理和监督制约,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加强办案管理监督,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方面。各级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活动为重点,以制度机制建设为载体,不断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和监督制约。

(一)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2023年,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决定改革长期以来由各个业务部门分别受理和管理所办案件的模式,设立统一的案件管理机构,统一进行案件受理、流程控制、质量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统一开具法律文书,统一接待律师,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全国97%的检察院已成立专门的案件管理部门。2023年11月,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融办案、管理、统计功能于一体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部网上运行,特别是对办案流程、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上一个环节的司法活动必须符合规范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实现了对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部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检察机关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制定实施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等规定,健全和规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环节的制约。合理划分司法办案权限,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分别由不同部门承办。建立公诉部门提前介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机制,监所检察、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检察环节羁押犯罪嫌疑人情况的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其他办案部门的纠错功能。二是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一审判决报上一级检察院同步审查。调整办案考评机制,突出案件质量评查,引入社会评价,改变简单通过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线等评价业务工作的做法。三是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建立司法办案监察建议、重点案件回访监督制度,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在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规定,检察人员遇到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的,必须及时报告。

2023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篇)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XX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大力加强检察基础和队伍自身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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