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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工作实习报告(12篇)

发布时间:2023-11-21 20:39:11 查看人数:21

人民法院工作实习报告

第1篇 人民法院工作实习报告

xx年2月,我来到xxx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为期三个月。经过这两三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巩固了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能力。通过与该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激情,虽然还未曾工作过,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与那些法官、书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慢慢去领会,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一定能够很快适应这里的工作。

刚来的一段时间,几乎都是学习法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熟悉各科室,然后跑跑办公室、送送文件什么的,再就是陪同书记员一起去送达裁判文书等。似乎觉得工作很单调,但我知道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总得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况且任何一门工作都不是简单就可了事的,比方说对于裁判文书的送达要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文件也得有专门的负责人签收。趁这段时间也正好可以熟悉一下这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这个新的集体之中。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主管民庭的xxx庭长找我和另外一个一起过来实习的同学开了个座谈会。他首先是对我们这段时间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针对对我们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他希望我们能够把握这次实习的机会,以巩固自己大学几年以来所学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勤学好问以增长自己的实践经验。还对我们分析了目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以及他这些年以来的工作体会。他告诫我们要在当前就业严峻的形势下端正自己的心态,对自己要有一个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气躁而应该脚踏实地地去学习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和经验。同时,对我们所学的法学专业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分析,鼓励我们要树立信心,努力去学习,力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甚至是公务员考试,为将来能从事法律工作做准备。最后,给我们介绍了指导我们实习的法官,并希望我们能够虚心向他们学习,对一些不懂的问题及时向他们请教。

我的指导老师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长,他是xx区人民法院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人和善而不失严肃,对每一个当事人都能细心地接待他们,并解决他们所提出的任何问题。工作上更是严谨细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办公桌上的那本日历上清楚地记载着每次开庭的时间与日期,工作日志里更是清晰地记载着会议摘要、与会人员、开庭安排、来访人员记录、调解记录等。与侯庭长同办公室的还有罗英法官,她虽然作为一名代理审判员,却有着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审判经验,为人亦谦虚和善,对待来访的当事人都能耐心的倾听他们的意见然后耐心地劝解。工作上细致,充分准备着每次的开庭工作,业余时间多在专研自己的业务知识。针对一些具体的案件,我时常与她一起交流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请教一些尚不懂的问题,她均能熟练解答并对我所提出的意见给予一定的肯定。

侯庭长经常告诉我说,作为一名审判人员,要时刻牢记人民法院关于“五个禁止”的规定,严肃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从事审判工作,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还应该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对待当事人要细致耐心地劝解。适用法律时,更应该要谨慎,尤其是在行驶自由裁量权时,从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从事法庭审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时,如案卷的装订、归类入档等亦应该做到严肃认真,不可草率马虎了事。

在侯庭长与罗法官的指导下,我负责写出庭通知书、整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诉状与证据材料、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准备工作,以及在案件审结侯和书记员一起装订卷宗,并分类归档。这些工作看似简单,但亦不能随随便便就去做,比方说开庭通知要严格规范地书写,并在法定期间内张贴在公告栏显目的位置,以便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知晓开庭的情况。装订案卷与归档亦马虎不得,首先要得核实卷宗的数目,以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还要按要求分门别类的入档,以便备查。

实习的另一方面的内容就是开庭时去旁听,在庭审现场感受庭审氛围。在这庄严肃穆的环境下,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调判结合的能力,全都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同时,审判人员的形象素养亦能在此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几乎每一次开庭我们都是第一时间赶到审判庭,帮忙布置法庭。庭审中,专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发表的的代理意见,尤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有些案件案情简单明了,有些案件就显得稍微复杂。开完庭之后回去记载着有关庭审的情况,和侯庭长、罗法官谈论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请教他们一些尚不懂的问题。

xx年2月19日审理的一起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该案具有典型性,它较好地反映了审理案件的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调判结合,合理地适用法律,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的审判能力。下面有关该案的情况做一简介。

该案案情:

被告租赁原告的门面房从事服装经营,双方与xx年1月8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期限是两年。xx年12月中下旬,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即将到期,请求腾房事宜。被告提出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生意一直不景气,尚有大量的服装库存滞销,希望原告能够宽限至农历年底,原告应允。至xx年农历年底,原告催被告腾房,被告说因到年关现在生意刚有回升,希望能够续期,待库存服装再销售一部分后退房。原告再次同意了再宽限一个月,但没有同意续签合同。xx年2月,原告要求被告腾房时遭拒绝,遂向该法院起诉。

本案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审理。开庭前因被告未明确表示同意调解,经法官劝解并申明厉害关系后仍未明示同意调解,于是法官依法律程序主持了庭审。庭审中,原告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请求法院裁决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到期后的适用费用。被告对此均无异议,也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意退房,但提出由原告接手其库存货物的不合理辩求。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官又一次主持了调解。针对被告目前所处的状况,国内的经济形势,告诉原告希望他能够再给予其一定的宽限其,同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针对原告为下岗工人,生活艰难以及当前消费水平偏高的状况,要求被告能够相应的提高房屋租赁费用。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同意了此调解,并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明了,根据所查清的事实与认定的证据,法官完全可以依法做出不利于被告的裁判。但是,本案的法官却能结合案件事实与当前双方所处的状况,平衡双方的利益,从而使得本案的当事人皆大欢喜,并产生好的社会效果。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本案虽然是一个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但却能够体现出法官在新的形势下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以及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该案由此可见一斑!

第2篇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及明年工作安排

案件16件16人。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罪行轻微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以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强化青少年维权工作,采取圆桌审判、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帮教等方式挽救失足青少年,共审结各类涉少刑事案件63件;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开展送法进校园、心理咨询、回访考察、爱心妈妈行动以及关注留守儿童等活动,86名失足青少年得到矫治,无一重新犯罪。我院积极参与平安、法治淮阴建设工作受到省高院的表彰。

(三)充分发挥服务

(四)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功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一方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加大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确保政府合法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5件,依法审查社会抚育费征收、卫生行政处罚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72件,裁定准予执行149件,执结149件。与区政府法制办共同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4月30日,在全市率先召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推进会,全区各乡、镇长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观摩了一起行政首长出庭案件的庭审,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全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64.41%,有效缓解了“官民”矛盾,强化了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五)充分发挥强制执行功能,着力破解“执行难”。根据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等情况,通过加大强制执行、执行和解、执行救助力度,创新执行次。创新执行方法,多次采取悬赏执行、曝光执行、凌晨执行和季节执行,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时执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加大制裁力度,罚款23人

二、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二)不断强化司法救助意识,尽心尽职体恤民情。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为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盲、聋、哑被告人和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被告人提供翻译。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依法为279起其他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28.35万元,确保经济困

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四)不断强化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耐心细致稳定民心。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源头治理、服判息诉和整体联动“四项机制”,严格落实源头预防、初信初访和领导包案“三大责任”,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全年接待处理咨询、来信来访298件265人次,国庆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无一起进京上访,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

三、坚持以自身建设为重点,筑牢法院工作基础

我院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__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鼓舞干警斗志,争创一流业绩。全年集体和部门17次、个人34人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5月1日,我院被江苏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大力加强司法民主建设。

工作安排

,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目标不动摇,加强自身建设,以扎实抓好有效解决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抓好审判工作。以公正高效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以维护公民

权益为根本,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机制。以司法廉洁为核心,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

第3篇 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掌握城区法院司法调解工作情况,按照城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计划,城区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城区人大代表共12人组成调查组,于9月上旬对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工作开展调研。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要求,坚持一手抓审判质量提高,一手抓调解体系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构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将民商事案件调解率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推进司法调解工作的开展,有效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2、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将调解作为实现“息诉止争”的重要手段,细化工作措施,提升诉讼调解成功率。一是坚持把握调解原则开展工作,案件从立案送达始到庭前、庭中、庭后各阶段加强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到诉讼的全过程。发挥人民调解根植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创造性地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通过在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利用诉讼服务窗口和交通巡回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和诉前联动调解,积极开展立案调解、诉前调解等先行调解工作;二是完善民商事诉讼调解机制,针对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复杂的社会矛盾,运用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做好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将调解切合发展实际,创新家事审判与调解工作方式,突出关怀的理念,通过“劝、批、谈、教”相结合,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的调解上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在各镇、村开展基层调解作用,通过广泛设立便民司法联络点、打造“家门口的巡回法庭”、“法官进村”、“周四下乡”等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法律咨询;四是及时探索和总结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提炼出不少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既解当事人的“法结”,又解当事人的“心结”。

3、拓展调解范围,注重调解效果。结合新形势下诉讼调解工作的特点,拓宽调解适用领域,把诉讼调解从民商事审判延伸到刑事附带民事、行政协调等领域,通过调解缓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难、协调行政关系、“执行难”等问题,有效整合资源,指导和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村、社区基层组织、工会、妇联的联系协调,开展对社区工作人员、基层妇女工作者、工会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发动人民陪审员、社区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等人员共同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全社会齐动员、共参与的联动调解。

二、存在问题

1、城区法院长期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一些新任审判人员工作经验和生活阅历经验相对不足,调解的效率和调解能力有待提高。

2、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有待深入,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接的工作开展得还不够深入。

3、外部环境有待改善,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出于代理收益原因抵触调解,不积极协助当事人促成调解,影响调解工作的开展。

4、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调解实施规定的细则不够明确,容易造成调解时操作不规范。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明确司法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强化“调判结合,调解优先”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法院与社会各阶层充分理解、共同支持调解工作的社会氛围。

2、要坚持公平公正调解、双方自愿调解的原则,注重发挥灵活多变的调解方式和技巧,提高案件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办案人员要深入实际,认真了解案情,拿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在加强调解工作的同时,规范调解,防止因片面强调调解带来的久调不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

3、要创新机制和整合资源,完善和总结诉讼调解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经验,把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起来,一是要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参与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如何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密切配合,采用协调、协商方式做好调解工作;三是建立和探索法院与律师、法律工作者的联调机制,在依法开展审判活动的前提下,与代理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加强协调,共同做好诉讼调解工作。

4、健全客观、公正的绩效考评机制,加大调解指标在各项指标中的考评比重,把调解工作作为考评审判工作和评价审判人员的重要内容。

5、是要加强办案人员自身素质建设,采取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努力提高审判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调解能力,确保司法调解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4篇 做好基层人民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做好基层人民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司法政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任务繁重,职责重大。它承载着为法院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提供参谋、协调、监督、保障的重要任务,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责是搞好法院队伍建设、物质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和创造良好的条件。它同是又是法院的综合协调机构,是组织、协调和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中枢,承担着决策参谋、督办落实、组织协调、综合管理、服务保障等多项重要职能;是法院的“综合信息库”,又是法院的“形象大使”。其工作好与不好对法院的整体工作影响很大。而长期以来,法院办公室工作是沿袭过往而落后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迟滞着法院司法改革的深化推进。因此,如何搞好法院办公室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全面高效的优质服务,已是人民法院司法政务管理改革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当前基层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正、高效、权威的现代司法制度的确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追求的目标,为此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首先须树立反映现代司法理念的思想认识,也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然后是适应现代司法要求的司法制度、审判格局。但是,我们负责办公室工作的部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工作、服务人民法院的理念还不够强,或多或少存在有消极、懈怠、不思进取的思想状态,导致政令不够通畅,相关政务工作的停滞。为此,必须强化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部门职能交叉设置

当前基层法院的机构设置,基本上沿用着计划经济年代的模式,与上级法院相对应设置,没有充分体现出基层法院自身的职能特点。在人员配备上,基本上是处于“官多兵少”状态,有些工作不得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完成;在管理层次上,一项工作从院决策机构到落实到具体人,一般要经过二至三个层次,效率不高;在职能上,部门内部之间,与审判部门之间不少地方存在职能交叉,职能模糊现象;在工作任务的分配上,不少部门存在“以人定事”现象,谁能干就让谁干,不管机构职能,不管任务轻重缓急,造成工作能力强的人累死,干不了事的人闲死,严重地影响了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办公室人员相关素质有待提高

人员状况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任务需要,办公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差强人意之处。总言之,相关专业人才奇缺。办公室工作需要一批擅长心理学、文化艺术、财务、基建、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但不少法院长期以来上述岗位均由法律专业或其他人员进行轮岗或顶岗,有的法院甚至找不出一名专业人员。而且法院分管领导由于法官职务的特殊性,也同样缺乏相关的文秘、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导致管理工作乏力。

(四)管理制度不配套

虽然说管理出效率,管理出人才,管理出战斗力。管理离不开规章制度。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从目前基层法院落实情况看,尽管大都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还很不全、不细,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运行过程中抓得不严、抓得不死、落实乏力,有了问题是临时搭班子、抽人员,有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之嫌,工作上秩序不够,考核标准不严,奖惩不能到位,这使办公室的管理处于一种时紧时松的紊乱状态。

(五)经费保障欠缺,管理难度加大

从近年来的运行管理情况看,基层人民法院日常经费供给和保障机制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受制于地方财政体制上的影响,法院的经费保障仍然停留在比较分散的层面上,省及中央财政给予的适当补贴,加大了地方财政的依赖性,法院所需经费拨付有时不能及时到位,使法院后勤政务管理难度大、压力重,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此外,信息化服务和现代化办公水平有待提高,该项工作必须有厚实的资金支持。

(六)缺乏长效激励机制

法院传统管理模式不注重考核和奖惩,过分倚重思想道德教育,忽视物质激励作用,不注重现代考核奖惩机制,往往以民主测评或者领导带有浓厚主观性的年终总结代替客观的考核,优秀与称职差不多,选拔、晋级、奖惩不与业绩挂钩,不能有效调动干警积极性,激发干警的潜力。

二、加强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实现办公管理的科学化

(1)规范化。办公管理的规范化,就是要求管理工作按制定的原则、标准去实施。一是会议安排规范化。按格式化和程序化的要求,将会议安排涉及的各方面元素逐渐按定制模式固定下来,避免重复操作,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二是接待工作规范化。要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来访目的,明确接待规格,制定接待工作规范和接待方案等,以便按章接待。

(2)程序化。办公管理的程序化,就是把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骤并固定下来,以后办事就按规定的步骤去做。制定工作程序时注意按工作的先后顺序,把每一个步骤的做法、要求都要规定清楚。

(3)制度化。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都必须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不断引进专业性高素质行政事务管理人员

做好办公室管理工作,离不开专业性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近年来,对法官职业化强调很多,但对法院行政事务管理人员的专用性讲得比较少,在客观上造成了政务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人才,使其变成了一项是什么人都可以干、可有可无的工作,导致办公室队伍庞大,效率低下,并且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为此,必须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引进。如从事司法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会计师职称,司法秘书工作人员要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功底,党务人事工作人员要有很强的党性和公道正派的作风,所有人员都要会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工具,不断提高办公效率。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激励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效率和效能,畅通政务管理人员进口和出口,对于不适合岗位的人员要加强培训及时调整岗位,建设一支专业性高素质的政务管理队伍。

(三)加强办公室人员的培训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政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上级法院只注重对审判业务性的学习和培训,而很少对法院办公室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导致上下级法院、区域性法院之间在管理上不平衡、不统一和不协调。因此,应当从体制、机制和保障功能上入手,制定与现代审判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在纵向和横向上加强管理事务的经验交流和培训,以适应审判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要从多方面入手把好聘入关、用人关和监督关,落实聘用人员责任制,做到规范管理,规范使用。

(四)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

狠抓管理和强化功能是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的两个关键节点。由于人民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光靠行政手段来搞好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已经不能再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和审判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用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逐渐变革不合理的管理体制。为此,要以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办公室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1)强化管理措施。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台一系列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及时交流、学习和推广先进的管理做法经验。

(2)处理好管理和服务于审判的关系。必须着力解决好管理和审判效益的关系,既要从强化管理要效益,也要从服务审判工作要效益,要突出管理服务于审判工作这个中心。要正确处理好审判工作与办公室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综合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勤政与廉政的关系。

(3)加强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的指导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事务性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还必须对下级法院行政性事务进行检查监督,进行上下级法院司法行政管理的联动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便于整改提高。

第5篇 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xx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xx同志为___的___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___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3318件,审结11749件,同比分别上升26.2%和52.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37万余件,审执结1054万余件,结案标的额1670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3%、7.2%和16.4%。

一、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人民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79.7万件,同比上升7.7%。

加强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针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能动司法的要求,适时调整司法政策;制定适用合同法、保险法等11个司法解释,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和规范;及时制定审理企业破产、公司清算、房地产、劳动争议案件等14个司法文件,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各级法院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及时就审判活动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各地法院围绕国家出台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完善司法保障措施,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依法审理事关经济发展的各类案件。着眼于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各级法院审结合同类案件315.4万件,同比上升8.6%。为维护金融安全,制定审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等案件的指导意见,各级法院审结金融案件51.9万件,同比上升12.9%。依法审慎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审结3573件,同比下降4.7%。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制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各级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1.7万件,同比上升10.8%。为促进自主创新,制定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和保护驰名商标等司法解释,指导地方各级法院深入开展“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主题活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万件,同比上升29.7%。

依法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各级法院审结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和其他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 201.6万件,同比上升7.0%。制定审理涉农案件的意见,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制裁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妥善审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农民权益保障以及家电、汽车下乡等拉动内需政策落实中发生的纠纷,共审结涉农案件23.2万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制定审理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的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此类案件26.1万件,同比上升6.1%。高度重视涉军案件审判,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涉外、涉台和涉港澳审判工作。针对外需下降、外贸纠纷增多等新情况,制定审理涉外案件的司法解释,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涉外民事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16%;审结海事海商案件8621件,同比上升7.5%。适应两岸“大三通”的新形势,完善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相关制度,加强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司法协助,依法促进大陆与台湾地区、内地与港澳地区经贸交往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6.7万件,判处罪犯99.7万人,同比分别下降0.2%和1.1%。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上述案件26.7万件,判处罪犯37.5万人,同比分别上升2.3%和0.8%。会同有关机关制定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意见,推进打黑除恶斗争依法开展,各级法院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27件,判处罪犯3231人,同比分别上升13.8%和16.6%。积极参与实施国家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636件,判处罪犯2413人,同比分别上升20.9%和11.7%。加大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此类案件 5.1万件,判处罪犯5.6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6.5%和11.6%。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

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制定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依法惩处洗钱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行为,各级法院审结此类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3.0%。加大对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制售假币和假发票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审结此类案件5.5万件,挽回经济损失 152.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3%和37.8%。依法制裁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25912件,判处罪犯26226人,同比分别上升0.1%和2.0%。会同有关机关制定严格认定职务犯罪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意见,统一裁量标准。

妥善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高度重视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坚持打击极少数,团结、教育、争取大多数,指导相关法院严格依法办案,重事实、重证据,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办理利用互联网或手机制作、复制、传播淫秽信息案件的司法解释,依法打击淫秽电子信息犯罪,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1703件,同比上升47.5%。妥善审理因群体性事件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审判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关于醉酒驾车犯罪适用法律的意见并发布典型案例,遏制醉酒驾车犯罪的多发态势,保障公共安全。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少年司法工作,推进少年法庭建设,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各级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1.3万件,同比下降3.6%。协助有关方面认真做好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三、加强行政审判及国家赔偿工作,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

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2.1万件,同比上升10.5%;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31件,同比下降6.3%。

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制定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指导各级法院积极受理、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去年,各级法院审结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工商管理等行政诉讼案件3.8万件,同比上升18.4%;审结城建、公安、交通行政诉讼案件3.5万件,同比下降18.5%。

探索建立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等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理解、彼此沟通,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在去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4.3万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5.9%。各级法院还就行政审判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行政机关,促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做好国家赔偿工作。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探索建立听证制度,由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就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就侵权事实确认、损害赔偿标准等进行陈述和辩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审结的国家赔偿案件中,决定赔偿的450件,赔偿金额为3406.8万元。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确保赔偿请求人的权利尽快得以实现。

四、加强民事执行工作,下大气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以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为保障,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在加强清理积案的同时,各级法院执结新收案件244.6万件,标的额5760.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9%和9.5%。

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经过深入细致排查,各级法院共清理出xx年以前积累的执行案件347.9万件。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清理积案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清理目标和具体要求,及时检查工作进度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组成7个督导组进行巡回督查,对一批执行难度大的案件挂牌督办。各级法院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和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悬赏举报、强制审计等方法,加大清理力度,共执结各类积案340.7万件,标的额约3430亿元,使一大批积压多年、当事人长期上访申诉的执行案件得以解决。

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推进公民身份、出入境管理、车辆登记等信息共享,合力化解执行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收录630万件执行案件信息,方便当事人查询和社会监督。完善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本辖区执行工作的管理体制,努力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

切实规范执行工作。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意见,制定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执行流程管理、分权制约、执行听证等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行,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违规执行、消极执行等问题。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行监督员,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五、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求

高度重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促进司法公正。各级法院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2.5万件,同比下降8.0%;依法提起再审3.2万件,同比上升6.2%。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申诉立案大厅,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指导各级法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强化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职能,推广远程立案、预约立案等方式,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便利服务。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尽力改善人民来访接待条件,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推行法官带案下访和巡回接访制度,组成5个接访组赴信访高发省份驻地接访4887件次;加强上访老户息访工作,分9批审查、甄别上访老户案件2871件;全力做好集体访、越级访特别是进京上访案件的排查处理工作,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信访下移,督促地方法院依法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各级法院从提高办案质量、抓好初信初访入手,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去年,群众来访105.5万人次,同比下降9.4%。

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实行来信来访与申请再审分离制度,制定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坚持依法纠错原则,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加强申诉审查工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依法提起再审;对申诉无理的,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在去年审结的再审案件中,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11669件,占生效裁判的0.18%。实行改判与发回重审案件定期通报、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人民法院工作机制

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按期完成刑事被害人救助、司法公开制度等5项改革任务的实施方案,制定《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xx-xx)》。同时,为确保审判公正高效,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机制改革。

构建符合国情的调判结合工作机制。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确保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重视立案调解,尽可能将一些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化解在开庭之前。与村委会、居委会、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去年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359.3万件,占62%,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对不能调解和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裁判,充分发挥裁判在明辨是非、规范行为、惩恶扬善中的积极作用。

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制定司法公开的若干规定,全面推进审务公开,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开展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实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扩大选任范围,全国人民陪审员数量由5.7万人增加到7.7万人,全年参与审判案件63.2万件,同比上升25.1%。严格规范法官裁量权,推进量刑制度改革,促进量刑公平公正。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案件裁判标准。严格审限制度,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一些案件超审限问题。指导地方各级法院成立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办案绩效考评等工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规范运行。推进审判流程、司法统计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第6篇 2023年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司法全程,努力预防和减少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力求公正廉洁执法有新进展。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强化“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党建带队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以转变理念为根本、改进作风为前提、完善机制为关键,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推行司法改革,加强审判管理,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效率。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力求推动全面建设有新进展。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协汇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在接受领导和监督的同时,争取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落实人大的决定、决议,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批评、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重大案件的开庭审理,将人大、政协的监督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保障、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加快推进“两个着力”、努力建设“幸福x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有关用语说明

“三道防线”: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大调解”体系中,通过强化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司法调解作为第二道防线,对进入司法程序,具有可调性、当事人也同意法院调解的案件,力促双方达成调解,案结事了;司法裁判为第三道防线,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经多次调解仍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下判,定纷止争。在三道防线中,司法调解既要对接第一道防线履行指导职能,又要在调解不能的情况下,实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有机对接。

“行政司法审查白皮书”:主要是通过分析上年度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特点,从行政审判的角度,查找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预防和减少行政案件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在推进法治xxx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项重点工作”:在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

2023年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23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全面履行各项审判职能,积极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9825件,审、执结17603件,结案标的7.3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1.04% 、12.85%和41.14%。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48件,审、执结各类案件2030件,同比分别下降3.76%和2.59%,结案标的2.49亿元,同比上升44.17%。

一、坚持依法办案,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我院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65件,审结141件,同比分别上升17.86%和23.68%。依法判处故意****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48件,“两抢一盗”等侵犯财产案件48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6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25件,********案件5件。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69名罪犯中,59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加强赃款赃物的追缴,依法适用财产刑,切实从经济上制裁犯罪分子,最大限度挽回国家、人民的财产损失。原宜宾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光礼受贿折价人民币两千余万元,省法院指定我院审理,依法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依法调整民商事关系。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810件,审结736件,诉讼标的1.72亿元,分别同比上升10.5%、14.46%和51.29%。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案件36件,所有权、人身权等权属、侵权纠纷案件310件,买卖、借款、劳务、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390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的财产、契约和信用关系,维护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认定各类劳动关系,及时保护劳动者报酬和社会保险待遇,审理 会议上,周**同志在部署2023年工作时提出了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对被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受理的34件行政争议案件全部办结,结案数同比上升54.55%。

(四)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均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发挥执行工作垂直管理的优势,用足用活执行措施,依托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力争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987件,执结3512件,结案标的1.56亿元,分别同比上升77.99% 、103.24%和22.77%,未结案475件,同比下降7.23%。其中,中级法院受理90件,执结74件,未结案16件,分别同比下降26.83%、26%和30.43%,结案标的7649.21万元,同比上升30.36%。

二、坚持和谐司法,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尽力增加刑事领域和谐因素。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罪犯,对7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对993名积极改造的服刑人员依法减刑假释,促进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的对立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围绕惩罚犯罪、合理维权、息诉息访工作目标,在坚持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做好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使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款57万余元,尽力化解因刑事犯罪产生的社会矛盾。对无法得到赔偿而又贫困的刑事被害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在办理被告人陈建均抢劫致一藏胞死亡一案时,我院先后到阿坝州马尔康县、黑水县、遂宁大英县做附带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在党委的协调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下,被害人亲属及时得到司法救助,有效化解了200余名藏胞欲来xxx上访的群体性事件,增进了民族团结。

(二)尽力化解民商事纠纷。快审快结事关当事人生命权、健康权的医疗事故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加大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充分支持合理、合法的诉讼请求。制定了《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保险人应为被告的指导意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案外处理联动机制,使全市医疗事故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上诉、上访大幅减少。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简便、经济、降低诉讼对抗、办案方式灵活的优势,将其作为人民法院首选的结案方式,建立覆盖审判全域、全程的调解长效模式,达到息诉言和、案结事了的目标,有效缓解上诉、申诉、上访、执行压力。加强同医疗卫生、劳动保障、保险等相关部门、行业的配合,建立同类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一审调解撤诉结案率为75.77%,二审调解撤诉结案率为24.77%,综合调解撤诉率达73.76%。对经过调解努力后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坚持调判结合、先疏导后判决,增强裁判文书说理,进行判后释疑,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尽力预防和协调处理行政争议。加强与市、县政府法制局和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国土、拆迁、交通、房管、工商等部门的工作联系,通报行政审判情况,依法规范和引导行政执法。接受行政机关咨询,参加行政机关调研、座谈、会议,对国土、城建、拆迁、公安等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参考意见。采取深入基层协调、主动登门协调、领导包案协调等举措,将依法判决与协调和解有机结合,协调处理各县(市、区)行政争议。在服务我市重点民生工程“九曲河综合整治工程”中,积极为工程的拆迁、综合协调以及安全维稳等工作建言献策,参与处理相关具体问题的调研、座谈,提供法律参谋意见,降低发展成本,防范发展风险。

(四)尽力开展和谐执行。以强制执行措施为后盾,推行媒体曝光、信用登记、限制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及日常高消费等新举措,促使2件案件自动履行、13件案件执行和解。加强审执配合,缓解执行压力,10件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当场兑现。我院25件以非强制性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占全年执结案件的33.78%。

(五)尽力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依靠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及终结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合力化解信访难题。制定涉法涉诉信访长效机制建设意见,公开听证暂行办法,结案、终结、备案通报实施办法,认真复查处理清理、排查出的48件信访积案,已结案43件,办结率为89.58%,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的缠访、闹访案件。按照信访终结机制,报送省法院信访终结案件3件。开展执行申诉信访案件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执行活动,建立信访台账和处理审批制度,分片包干处理。吴道坤、罗祖芬等8起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的信访老案得 到圆满解决,上访人承诺息诉罢访。

三、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推出服务中心工作的司法举措。在总结近年服务经济发展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在项目”的决策部署,结合“重点突破、加快发展”基调和“基础设施建设年”经济工作主题,我院加大服务城市建设、工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大交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力度,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召开了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及部分政府部门、重点企业参加的全市法院系统服务经济工作推进会,主动融入并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先后为空分、川橡、水工局等收回资金近8000万元。出台《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工作质量水平,服务产业园区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我市“一区两带四基地”建设和工业、城镇“两化互动”。

第7篇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法院工作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以执法办案为首要任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

依法受理各类案件40584件(含旧存1040件),审结39031件,综合结案率96.2%。二审发改率0.53%,为全省最低。结案标的额为23.1亿元,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77件,做出有罪判决4213人,结案率98.5%。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正确把握宽严的范围和幅度,使刑事案件的量刑更加规范。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423人,占10%。判处拘役、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单处罚金刑2376人,占56.4%。宣告无罪2人。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依法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25771件,结案率95.8%,解决诉讼标的额近11亿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82件,结案率100%。办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530件,执结标的额185万余元。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司法权威。审结各类再审案件854件(其中减刑、假释案件693件)。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各类案件6822件,执结率97.7%,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10.6亿元,同比上升39.5个百分点。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合法诉求。日常接待当事人上访xx人次,院长接待日接访690人次。办结市人大、政协等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38件,办结率100%。开展了“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12月31日前尚未息诉罢访的186起信访积案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已办结160件,办结率86%。已办结的信访积案中,息诉率达到81%。

(二)以司法为民为最高追求,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

把服务大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贯彻落实市委会议精神,结合会议内容研究谋划法院工作要点,努力使审判工作与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制定了《关于为大庆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对全市法院服务大局工作进行了有力的指导和推动。开展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法官参与走访500余人次,走访企业80余家;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300余项,其中有210余项被相关单位采纳。对涉及我市重点项目、重大在建工程、特殊群体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为大庆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良的司法保障。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和谐审判、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对有条件的民商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尽可能地使用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来处理,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到85%,同比上升9.7个百分点;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84.8%,行政案件以协调方式结案的占45.1%,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36.1%。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六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使近千件纠纷通过诉讼外渠道得到解决。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328.2万元,指定辩护8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45万余元。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和职业形象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法官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增强了对司法大局观、司法能动性和司法人民性的理解与认同,牢固树立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制定了多类别、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法官参加续职培训及各类专项培训共计11期421人次;以文书讲评、庭审观摩、岗位培训等方式培训法官900余人次,增强了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两级法院有10人完成了在职研究生的学历教育,有19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坚持“干净、干事”的用人原则,落实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和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重点培养工作,并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公务员考试、公开选调法官、引进人才等方式招录工作人员80人,健全完善了选人用人的体制机制。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把纪律作风建设与治庸、治懒、治散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典型事例抓起,机关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设立了专职廉政监察员办公室,负责日常的质效监督考评工作;开展了“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对以来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等六类案件进行了严格评查,针对发现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处理违法违纪人员4人。

(四)以规范管理为主要抓手,努力提高管理层次和司法效能

深入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在审判管理方面,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期限控制标准》、各类案件审理操作规程等16项制度,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设定了一审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等十余项评价指标,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业绩,加强了审判绩效管理;定期开展庭审考评和法律文书评查,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了审判质量管理。在队伍管理方面,设计岗位规范121个,开展了岗位工作纪实,实现了对岗位履职情况的全面记录和综合考评;对工作绩效进行季考评季通报,年终按序列排名,考评结果与立功受奖、学习培训、晋职晋级紧密结合,产生了积极的激励约束效应。在政务管理方面,继续开展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围绕司法管理改革、适用法律情况和当前社情民意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4个,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服务司法决策、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宣传层次和水平,在省市新闻媒体开辟了“审判传真”等4个专栏,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202,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省三项重点工作暨司法管理年活动推进大会”在大庆市召开,市法院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五)以接受监督为基本途径,努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当事人代表座谈会24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跟踪参与执行案件46件。及时全部的办结省、市人大督办案件25件。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9件,审结37件,其中改判、发回和调解21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25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针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文件形式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3件,并针对反馈的各类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两级法院存在的不规范环节和不透明程序进行整改,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市法院共有16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市法院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让胡路区法院邢海东同志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清积工作先进个人”。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向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两级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把各项工作放在经济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思考的意识还需加强。二是在审判工作方面,上诉率较高以及隐性超审限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人员素质方面,部分法官不适应审判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司法观念滞后,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辨法析理、细致耐心地做群众工作,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结、久执不结,人情案、关系案仍有发生。同时信访压力大、法官配置不合理、精英化法官数量严重不足仍然是制约法院自身发展和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主要矛盾。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xx年工作意见

为卓有成效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以更新的理念、更强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更好的形象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实现结案率、执结率、调撤率稳步上升,上诉率、二审发改率、信访发生率逐步下降的“三升三降”工作目标,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市委提出的五年翻一番的目标,提供更全面、更有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能动司法方面取得新突破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认真负责地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汇报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和突出问题,寻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办理党委、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要求,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努力做出对党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促进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全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学习、认真贯彻、积极落实,使司法审判始终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对个案或类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的研判,了解各种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对策建议。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切实做好风险告知、诉讼指导、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和谐稳定。

(三)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在案件质效方面取得新突破

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审理期限督办和通报制度,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新机制。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措施,尤其要加大立案和庭前调解力度,实现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的稳步上升。推进“六调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多元机制、多元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高质高效地得到兑现。

(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积极开展“信念理念观念”教育,使法官坚定政治信念,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核心价值观。开展以“激发工作热情,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工作落实”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率。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运用“四看”标准,从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对待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加强廉政建设,重点规范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制约;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的自律、防范和惩戒机制,努力使两级法院风清气正、积极向上。

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将进入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虚心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第8篇 2023年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及明年工作安排

(一)充分发挥打击和保护功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审结刑事案件453件,判决罪犯680人。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抢劫、故意伤害、xx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4件104人;审结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100件132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6件16人。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罪行轻微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以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强化青少年维权工作,采取圆桌审判、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帮教等方式挽救失足青少年,共审结各类涉少刑事案件63件;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开展送法进校园、心理咨询、回访考察、爱心妈妈行动以及关注留守儿童等活动,86名失足青少年得到矫治,无一重新犯罪。我院积极参与平安、法治淮阴建设工作受到省高院的表彰。

(二)充分发挥调解和救济功能,努力营造和谐社会氛围。坚持以“迅速处置、依法审理、保护民生、维护稳定”为原则,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435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29亿元。审理中,注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509件涉案人数多、矛盾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在审理备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及社会各界关注的“卖豆饼老太捡钱案”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发挥诉调对接功能,最终原告当庭撤诉,三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旁听的35名记者以及4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旁听人员一致认为这是所能想象结果中的最佳结果。该案经省高院要求、市中院推荐,已申报xx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全省十大案例。一年来,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2.41%,同比上升3.71个百分点。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推进下,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委托工会、妇联及相关基层组织协调处理各类案件460余件。加大对民生类纠纷案件的司法保护、救济力度,劳动争议案件的急剧增长是今年民事审判工作的难点之一,如果处理不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为此,我院组织精干力量,开辟“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做到当日立案,及时调处,全年审结此类案件772件,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企业规范用工。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947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功能,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法律服务。多次召开促进辖区企业发展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帮助企业排查经营风险。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官与企业“结对帮扶”等活动,发放“院企联系卡”80张,深入企业走访调查28人次,向企业赠送法律风险提示书56份,帮助企业当场解决法律问题17个。注重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422件涉企经济纠纷案件得到稳妥审理。对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2起案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及时有效地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贝莱尔公司因其79台模具被某企业扣押而引发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诉诸法院,并申请先予执行,模具若有丝毫被损,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接到诉状及申请后,我院当即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执行中被告方组织多人多处设置障碍截路阻挡,我院依法对阻挠执行的6人进行了处罚,审理中,承办法官从企业生存发展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妥善解决纠纷,原、被告双方均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我院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慎重审理企业资金链断裂案件的做法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相关信息在全省法院转发。加强市场交易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及时审结买卖、承揽、运输、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759件,保护市场诚信交易。着力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66件,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民二庭庭长岳朝友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服务三保”先进个人本文来源:文墨星河www.。

(四)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功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一方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加大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确保政府合法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5件,依法审查社会抚育费征收、卫生行政处罚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72件,裁定准予执行149件,执结149件。与区政府法制办共同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4月30日,在全市率先召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推进会,全区各乡、镇长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观摩了一起行政首长出庭案件的庭审,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全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64.41%,有效缓解了“官民”矛盾,强化了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五)充分发挥强制执行功能,着力破解“执行难”。根据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等情况,通过加大强制执行、执行和解、执行救助力度,创新执行机制,努力化解“执行难”。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701件,执结1669件,执行到位资金1.2亿元。用足用好执行措施,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200余

次。创新执行方法,多次采取悬赏执行、曝光执行、凌晨执行和季节执行,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时执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加大制裁力度,罚款23人次,司法拘留74人次,14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拒不申报财产被两次拘留,其中12人在第二次被拘留时履行了义务,1人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对有部分履行能力的,积极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对确无履行能力,而权利人又陷入困境的,做好执行救助工作,以解其燃眉之急,全年向29名生活极度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救助资金,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纳入清理范围的312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清结。在全市率先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聘任318名协助执行联络员,“大执行”格局初步形成。

二、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一)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高效便捷排解民忧。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立案,设立导诉室,接待、引导当事人诉讼,设置10个接待室、3个调解工作室、1个速裁庭,对一些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当日立案,当日调处,力争及时兑现,成功调结该类案件373件,自觉履行率达85%。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提高审判效率,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6.28%,全年审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9.16天。实行人民法庭就地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率达100%。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讼累,在刘老庄、老张集、西宋集、吴城4个乡镇设立4个巡回审判点,选择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巡回审判15场次,到身患重病、年老体弱的当事人家中开庭33场次,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教育了群众。

(二)不断强化司法救助意识,尽心尽职体恤民情。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为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盲、聋、哑被告人和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被告人提供翻译。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依法为279起其他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28.35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三)不断拓宽司法服务范围,积极主动畅通民意。建立民意收集、分析和反馈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多渠道收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拓宽司法服务的范围。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就案讲法、庭审观摩和司法建议”法制宣传“四百”工程,14名法官到机关、学校、企业就案讲法23场次;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2条;邀请机关干部、社区群众、院校师生、部队官兵、企业员工560人次来院观摩庭审12次。建立并完善法院开放日制度,先后组织了3次开放日活动,法院面向社会群众全面开放,2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审判工作整个流程,参观法院办公、审判场所,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四)不断强化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耐心细致稳定民心。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源头治理、服判息诉和整体联动“四项机制”,严格落实源头预防、初信初访和领导包案“三大责任”,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全年接待处理咨询、来信来访298件265人次,国庆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无一起进京上访,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

三、坚持以自身建设为重点,筑牢法院工作基础

我院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__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鼓舞干警斗志,争创一流业绩。全年集体和部门17次、个人34人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5月1日,我院被江苏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大力加强司法民主建设。

xx年工作安排

xx年,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目标不动摇,加强自身建设,以扎实抓好有效解决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抓好审判工作。以公正高效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以维护公民权益为根本,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机制。以司法廉洁为核心,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

第9篇 202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坚持罪刑法定和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准确把握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杀人、抢劫、绑架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黑恶势力等严重犯罪,突出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未成年犯、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服刑罪犯予以 2、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妥善审理因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金融纠纷、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企业破产重组、劳资纠纷等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中院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766件,审结2651件,同比分别上升16.37%和15.01%,诉讼标的总金额为2.56亿元。其中,审结买卖、租赁、建设工程承包等合同纠纷案1348件;审结劳动争议案519件,同比上升65.29%;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60件;审结借款、票据、信用卡等金融纠纷案56件;审结知识产权及涉外、港澳台案件91件,审结其它案件577件。注重发挥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针对矛盾突出、专业性强、鉴定耗时的保险、医疗、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案件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 4、多措并举力克执行难。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执行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建立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基金,落实完善“批量调查”、“四查一告知”、媒体曝光及督办执行等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采取“五定一包”的方式狠抓执行积案的清理,市中院共排查并执结2023年12月以前的积案775件,圆满完成清案任务。通过加强执行工作,清理执行积案,有效缓解执行难。市中院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45件,执结369件,执结率为82.92%,执行到位金额3.13亿元,同比上升40.36%。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派出督导组参与信访维稳综治中心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公开审理、集中宣判、以案讲法等形式,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法制教育功能。市中院全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6次。完善落实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机制,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企业经营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有效减少和预防犯罪。

二、狠抓便民利民措施的推进落实,司法为民彰显新成效

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创新和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 2、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17项司法便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强化诉讼引导,畅通诉讼渠道。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完善简易纠纷速裁机制,大力开展巡回开庭、送法下乡活动,就地调解、就地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市基层法院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6586件,占结案总数的31.15%。 三、狠抓司法改革措施的推进落实,法院工作实现新突破

根据《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22—2023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市委开展“狠抓工作落实年”等活动的精神和要求,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1、创新改革工作思路实现新突破。树立“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改革新思路,在学习考察南京、重庆等外地法院的先进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制定《惠州市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并制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执行事项报告制度、执行公开规定、执行中涉及国有资产委托拍卖规定和执行工作考核办法等五项配套措施,初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格局。2023年11月,在市中院召开首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参与单位涉及国土、房产、银行等38

家单位,在联合各方力量解决执行难工作上取得初步共识。建立完善审执分离工作机制,执行中出现当事人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需要作出裁判的事项,统一由审判部门审定,实现审执彻底分离。建立执行工作新机制,以大亚湾区法院为试点在全市法院推进主动执行的新机制,并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配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效率。

3、建立和谐审判模式实现新突破。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设立调解室、聘任司法调解员、对人民调解进行司法确认等方式,进一步推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协调的有效衔接。全市法院全年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为54.77%,同比提高14.5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68个百分点。

四、狠抓司法能力建设的推进落实,队伍素质得到新提高

以开展“人民法官为 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五个年”活动为载体,狠抓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2、扎实开展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各类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学术研讨、岗位练兵、鼓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等多种途径,着力提高法官五种司法能力。同时,狠抓“五个严禁”规定的落实,通过开展党纪政纪专题辅导课、组织到惠州监狱参观等警示教育活动,促进队伍公正廉洁。市中院全年组织集中培训5期161人次,选送参加国家、省法官学院各类培训班283人次。目前,全院141名干警中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共103名,占干警总数的73%,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 五、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的推进落实,基层建设再上新台阶

坚持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推动基层法院公正高效司法,实现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2、加强人财物保障。在地方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继续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2023年底,惠东法院审判综合楼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龙门法院审判综合楼已开始动工建设,惠阳、大亚湾、博罗法院审判综合楼正在规划设计中。完成法院三级专网建设和开通全市法院视频会议系统,部分基层法院将局域网建设覆盖到所辖人民法庭,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市中院将新招录的4名已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分配给龙门、惠东法院使用,有效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招录人才、审判资源短缺的困难。

六、狠抓内外监督工作的推进落实,司法形象呈现新变化

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主动争取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2、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完善联络工作制度,不断丰富联络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内部监督、执行工作等检查活动,认真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整改。积极办理督办案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开展“百庭观摩”、“百场见证执行”活动。市中院全年受理并办复督办案件、建议等15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3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全市陪审员全年共参审案件682件。积极参与“惠民在线”宣传活动,首次实行院领导上网与群众交流,拓宽民意沟通渠道,为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在案件数量大幅攀升、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官和工作人员向长期理解、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路线,是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与进步的制胜法宝;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是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这是做好法院工作的主要经验,也是今后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各法院的调撤率不均衡,有的达60%以上,有的不到45%;涉诉信访、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执行联动机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基层基础建设任务较重,全市还有4个基层法院的审判综合楼需要重建或扩建,资金缺口较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争取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我市法院整体工作争当全省法院排头兵目标的关键一年。因此,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要求,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法院人民性,增强司法能动性,为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为此,要着力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更加注重增强司法服务大局的能力。坚持贯彻落实“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大局。围绕确保省运会安全顺利召开,加大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调解促和谐,加大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民商事、行政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

(二)更加注重加大司法改革创新的力度。继续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成立审判事务管理中心,建立便民执行机制,推行申请执行人选择执行法官试点工作以及主动执行工作改革,建立运转高效的审判执行管理新机制。

(三)更加注重加大司法为民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和办案责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社民法官”驻村制度,推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落实救助资金。

(四)更加注重加强队伍的司法能力和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深化廉政警示教育,更加严格地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创新方式方法,努力破解作风、廉政建设的难题,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奉公的良好工作氛围,以队建促审判,树立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五)更加注重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排头兵体系达标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结案率、发改率、上诉率、调撤率等指标达标情况,建立达标情况通报制。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尽快完成全市基层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的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法庭”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六)更加注重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落实定期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制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和视察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和认真落实意见和建议,确保法院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拓宽监督渠道,抓好舆情应对工作,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中院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指导、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惠州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10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23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23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23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23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二版)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______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完善优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选任优秀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教学师资库”,对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开展“一对一”职业训练,通过观摩庭审、现场演练、讲评研讨等方式,提升审判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第xx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三类人员,分别设定比赛项目,以比促学、以赛促训,提高了审判业务水平。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了学习宣传宋鱼水、姜颖、赵海、刘黎等先进典型的活动。2023年全市法院3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被评为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57人被高校聘为兼职教授,涌现了一批专家型领军式人才。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23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23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xx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第11篇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7日在黄冈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吕小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作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市中级法院和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围绕公正文明高效目标不断规范司法活动,围绕提高法官司法能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运用司法功能调整社会各方利益关系,为构建和谐黄冈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697件,调整诉讼标的额55028.63万元。其中诉讼案件16530件,审结15307件,结案率为92.6%、执行案件9167件,执结6973件,执结率为76.1%。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702件,审执结1571件,结案率为92.1%。

——依法惩恶扬善,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33件。通过依法对杀人、爆炸、绑架、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的审判,始终保持强大的刑罚惩治力和法律威慑力。2023年11月,市中级法院在红安县经三天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对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周望清等19名被告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确保一方安宁。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020名人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含死缓)194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809人,免于刑事处分15人,宣告无罪2人。依法判处未成年人犯罪158人,并进一步加强少年刑事审判,积极开展青少年帮教活动;对认罪服法、改造表现好的155名罪犯予以减刑,并试行了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和公示制度;注重刑事司法人权保障,杜绝超期羁押现象,切实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依法定纷止争,努力营造诚信协调的发展环境。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911件,诉讼标的额30321.45万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390件,对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制裁,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老人和弱势群体中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纠纷案件以及所有权与相关权利纠纷案件4277件,对公民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经营、借款、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4941件,维护公平竞争、诚信发展的市场秩序;审结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44件10596人,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1806万元,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制裁;注重依法运用调解手段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专题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着重强调把依法调解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审理之中,2023年度全市法院有3347件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

——依法审理破产案件,为黄冈招商引资提供新的平台。全市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60件,标的额402848.46万元。其中,市中级法院抽调审判骨干,已审结市直企业破产案件8件,通过审理,使9773名职工依政策退出国有身份,领取安置费9438.74万元;切实做好审判延伸服务,协助政府妥善安置职工、招商引资、帮助成立社区管理机构。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54件,被诉行政主体涉及城建、劳动社会保障、工商、土地资源、教育、交通等27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对城镇规划、治安、劳动保险、房屋拆迁等与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案件的审理,较好地实现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的统一。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2023年,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经过艰苦努力,执行难得到明显缓解,共执结各类申请执行案件6973件,执结标的额24494.66万元。在已执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的2105件,达成执行和解的1226件,强制执行的2622件。通过抽调执行骨干组成专班交叉执行、疑难有阻力案件提级执行、指定执行,采取发放债权凭证、以经营权和收益权抵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推行执行和解、执行听证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

——依法化解上访难题,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2023年,市中级法院坚持把集中处理涉讼上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全市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逐案落实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目前,全市191件进京赴省涉讼上访案件有108件息访息诉。与此同时,市中级法院还结合实际作出《关于实行申诉上访信访接待由原审判庭和合议庭负责的决定》、《院领导及审委会委员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分工,庭室负责人与审判人员共同审查,开展听证接待等办法进行处理。2023年,市中级法院共接待处理当事人来信来访6225件次,其中院领导及审委会委员共接待3374人次。?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代表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为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努力创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2023年市中级法院着力在六个方面下功夫,促使审判活动和审判行为不断趋于规范、审判质量和队伍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第一,着力在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上下功夫。2023年市中级法院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正确把握和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分别作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和《为赶超全省发展水平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的意见》,指导全市法官在案件审判中认真考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问题;一步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稳妥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债务,积极帮助企业收回债权,扎实搞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对重点企业、改制企业和有发展前景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采取“蓄水养鱼”、债转股、以物抵债等执行方式为企业发展排扰解难;认真抓好红安县张背山村科技扶贫的牵头工作,取得了实绩,受到了欢迎。?

第二,着力在增强公正司法意识上下功夫。为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一切为了公正司法,一切为了发展稳定,一切为了群众利益”的讨论活动,重点抓了强化打击、调节、保护并重的观念,纠正重打击轻保护、重制裁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重判决轻调解的司法倾向;强化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和当事人的观念,纠正重领导轻群众、重名人轻百姓、重本地轻外地和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弊端;强化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杜绝轻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的司法官僚主义作风,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第三,着力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在实施统一立案、统一排期开庭、统一公告送达、坚持立审执分立的基础上,增设了“案件流转单”、“审限跟踪管理卡”,由立案庭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实行跟踪监控;二是在坚持合议制的基础上,实行分管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对案件裁判文书送达前的把关制度;三是对1998年以来审结的减刑、假释案件2612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总结,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四是制订了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和严格规范破产立案审查程序、严格监督清算组依法处理破产财产、严格拍卖工作的措施;五是对行政案件的质效等6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考评,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立案、受理、审理、听证、申请复议等进行了整合;六是实行执行裁决权、执行监督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分权制衡、互相配合和高效运转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机制;七是为严肃审判纪律,分别制订了《关于落实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回避暂行规定》、《关于实行通报制度的决定》、《司法质量督导实施细则》等制度。

第四,着力在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上下功夫。年初,市中级法院党组对全市法院班子全体成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集中整训,作出了《关于加强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决定》;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和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团结协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法官能力建设的意见》,紧紧抓住提高法官职业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重点提高法官释法解疑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性,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开展了庭审竞赛、文书评比、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书记员记录和论文竞赛,促使法官及工作人员提高职业素质。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成立司法质量督导组重点把好案件质量关。通过不懈努力,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增强。

第五,着力在提高法官拒腐防变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建立了以审委会、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和以纪检组监察室为主体的法官行为监督体系,坚持“逢报必查”。二是实行了《遵规守纪预警制》,对审判和其他公务活动中有触线行为的人进行先期预告、提醒、警示,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坚持做到了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及班子成员、单位负责人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制度。四是成立督察队对全市法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外行为进行不定期督查。五是推出了“五条禁令”、《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暂行规定》、《廉政谈话制度》;六是开展了警示教育,先后五次对照身边的反面典型事例组织讨论和检查,进一步严肃院风院纪。

第六,着力在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上下功夫。市中级法院在坚持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重大事件都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报告的同时,不断探索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上半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三制”检(督)查活动的要求,认真开展《审判工作责任制》、《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和《岗位目标责任评议考核制》自查自纠活动,对本院2003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审结的1543件各类案件,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认定到适用法律进行了逐案评查,对个别有问题的案件进行了通报批评和整改,对“三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邀请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加听证会24人次,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3年,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市人大交办案件64件,当年办结并回复52件,另有12件正在调卷复查。共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3次,参加人数34人(次)。开展征求意见活动3次,发送征求意见函33件。此外,还走访人大代表33人(次)。

各位代表,2023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尽心指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法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跟不上当前快速发展变化的形势需要;部分案件裁判文书质量不高,说理性不强,导致少数案件当事人上访缠诉;少数案件执行力度不够,个别案件存在执行失范问题,当事人不满意;法官流失、人才断层,法官队伍结构出现不合理现象;市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还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部分基层法院经费保障不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基础设施装备落后,已影响法院正常工作;部分涉讼上访案件处理的难度很大,当事人仍未息访息诉。以上问题有待在2023年进一步加大措施得到解决。?

2023年是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切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我们将以全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黄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将着重抓好如下工作: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ht〗进一步加大刑事审判力度,强化打击与保护功能,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力度,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要求,力争调解结案有新突破;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坚持依法审理、依政策处理、加快审理进度;不断探索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进一步解决执行难;加大交办案件办理和涉讼上访处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回复率和加强审判监督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ht〗通过抓班子、抓教育、抓培训、抓廉政、抓调研、抓督查等措施,不断提高法官六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二是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三是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四是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五是增强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六是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通过司法能力建设,增强法院整体司法能力,提高每个法官的司法水平,力争在全市法院实现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ht〗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领导班子组织决策能力,认真查摆问题,着力对一些法院和法官存在的司法不公、效率不高、作风不良等影响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继续抓好教育警示、制度管理、内外监督、责任追究和示范带头,全面推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法官中尽职尽责、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无私奉献的主流。

四、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以不断探索接受上下内外监督特别是人大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为重点,对“三制”落实情况形成定期检查制度;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好法官评议述职活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以及人民群众旁听庭审、评议庭审活动,并形成制度;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加强沟通,畅通联系渠道;切实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让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或专业特长、政治素质和品行良好的各界人士参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继续实行通报制度,对领导机关督办事项完成情况、纪律作风、案件质量、信访、机关管理、纪检监察、督查、信息宣传调研等工作进行定期通报,促进工作。?

五、强化基层基础建设。通过争取县市区委领导,寻求政府支持,逐步解决两级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目前存在的包括司法环境、队伍结构、经费保障、法院债务、人员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根据乡镇区域变化和撤并情况,按照“两便”原则,作好法庭的合理配置工作,加强巡回审判,以方便群众诉讼;拟适当时候召开全市法庭工作会议,对人民法庭建设作出专门部署,以不断发挥人民法庭及时调处纷争,就地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建设和谐黄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12篇 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自查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又高度重视制度建设,进一步强调将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之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我院党建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属机关工委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以党建带队伍,以队建促审判,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保证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了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促进福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司法保障。作为党组书记的我,切实履行好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抓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责任,抓审判工作作为第一要务,两者齐驱并进,共同发展。现将院党建工作自查情况总结如下,不妥之处,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18个、派出法庭5个,在编干警76人,党支部4个,党员65人,其中在职党员52人,1名预备党员,在职党员占在编干警68%。

二、基本做法与成功经验

(一)加强组织建设,为党建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物保障。为了加强对我院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由我担任组长、林顺军副院长和政工科赵嵩科长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xx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从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思路等方面对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为了强化我院党建工作,成立党建办公室,明确专人专抓党建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办汇报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党建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三是8月17日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将5位年轻党员选进党支部班子,为党支部注入新鲜血液,激发党支部工作活力。并结合法院实际,为方便工作开展,整活资源,将原来的5个党支部合并成4个党支部,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高了党员参与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抓班子带队伍,强化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及“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今年我院党组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放在首位,从年初开始,先后制定了《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0xx年度党员培训计划》和《党总支20xx年度学习计划》。一是利用“三会一课”、上党课、专题宣讲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大和修改后的《党章》,中央、省、州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政法干警核价值观教育读本和观看一些专题辅导教育片,并邀请市党校讲师作国发2号和省第十一届党*会精神理论宣讲报告会,统一干警思想,提高干警理论素养。截至目前,院党组集体学习10期,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0期,共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00余篇。通过观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电视系列篇《人民的好女儿》,用全国模范法官詹红丽和法官妈妈陈燕萍的典型事迹教育和激励全院干警,形成了“学先进、比贡献、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使党的建设在我院始终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二是本人更加注重干警的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提高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增强驾驭庭审的能力和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今年,先后选派30名干警到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培训中心参加法律知识业务培训;继续选派2名干警到中院跟班学习;5月份组织干警到宁夏xx区法院和灵武法院考察学习;11月29日,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全市政法干警集中进行法律知识辅导等。通过学习,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完善工作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干部管理。以创建“四型机关”工作为目标,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理干部,用机制激励干部,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立足学习型机关,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调研信息宣传稿件奖惩办法》和《关于鼓励书记员参加并通过司法考试的暂行规定》;立足服务型机关,完善《20xx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绩效考核办法》、《20xx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机关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立足效能型机关,制定和完善《法律文书差错处罚办法》、《法律文书评比办法》、《末位淘汰暂行办法(试行)》和《各类案件质量评查奖惩实施办法》;立足廉洁型机关,制定和完善《办公办案经费管理办法》、《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纪律若干问题补充规定》和《纪律作风督查办法(试行)》等。按照我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院党总支与各党支部书记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院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层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开展工作承诺和践诺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聘请7名司法作风监督员,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进行纪律作风监督,强化内部管理,增强了党员干警的纯洁性。通过相关制度的实施,工作作风有所改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1至11月共受理(含旧存)各类案件1922件,比去年同期1860 件上升3.33个百分点,审结各类案件1526件,同比上年1502件上升1.6个百分点。

(四)创新活动载体,践行司法为民。今年以来,我院将帮扶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活动载体,以“联乡驻村”、“认门入户联亲”和“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为抓手,助推我院“四帮四促”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在年初建立《帮扶工作计划》,将74名干警与牛场镇水源村78名低保户结成帮扶对子,走访慰问水源村3名贫困党员,送去慰问金900元。二是根据全市“联乡驻村”工作的安排,我院田军院长联系道坪镇,副科级审判员魏明星驻龙昌镇长冲村。在“联乡驻村”工作开展中,与联乡党委和驻村党支部结成帮扶对子,共同携手,共谋发展,力所能及地为基层党组织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建立了浓浓的挂帮情谊。共参与镇、村矛盾纠纷协调16次;制作发放驻村干部便民利民服务卡6000余张;在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为道坪镇谷龙村村庄生态移民搬迁点协调近8万元的村庄规划林木项目;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挤出5000元资金帮扶道坪镇气坪村购置办公设备,为气坪村创建州级“五好”基层党组织奠定基础;慰问龙昌镇长冲村6 户贫困党员、贫困户,发放慰问金3000元。三是自政法干警开展“认门入户连亲”活动以来,我院72名干警分配到17个乡镇(办事处),用自己的工资为 “连亲”对象排忧解难,诠释了我院干警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宗旨。自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共帮扶“连亲”对象物资和资金3万余元,其中,申请司法救助 12000余元,协调部门帮扶15000余元,干警自愿出资3000余元帮助“连亲”对象解决实际困难50余起,排查矛盾纠纷30余起,化解矛盾纠纷20 余起,开展法律咨询500余人次,记“连亲”日记80余篇。四是认真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成立工业园区司法服务小组,明确2名党员负责日常工作,将民一庭设立为“工业园区、外来投资者和外来投资企业权益保障合议庭”,建立活动方案;建设详细的企业台帐,制作工业园区司法服务联系卡1000余份,司法服务小组先后分7次走访企业20余家,免费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了解企业对法院的建议4条。通过活动的开展,得到企业的高度赞扬,在企业和法院之间搭建起一座“连心”桥,为全市创建“平安和谐园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五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增比进位。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xx市人民法院关于“创建群众满意窗口 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活动方案和《关于健全完善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工作增比进位。通过活动开展,我院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在季度考核中,第一、二季度名列政法部门第一位,在全市第三季度综治维稳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共召开示范庭5个,现场评查庭审案件11件;初选出20份优秀法律文书;选送3个庭审视频、4份优秀法律文书参加黔南中院组织的“两评查”活动评比,其中周黔江法官承办的被告人洪顺明涉嫌贩毒一案的庭审视频被黔南州中级法院选送参加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优秀示范庭审评比和全省司法业务技能竞赛。胡嫒蓉法官制作的(20xx)福刑初字第101号被告人罗阳、潘正武等涉嫌抢劫、盗窃罪一案的刑事判决书被选送参加全省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书记员黄海燕同志于8月23日在全州法院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获第二名。

(五)加大信息宣传,树立良好形象。今年,我院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出台《调研信息宣传稿件奖惩办法》,鼓励干警积极宣传法院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一是送法律进农家、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截止目前,共集中开展大型宣传5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次,发展宣传资料 6000余份;送法进行校园10余次,接受培训师生3000余人;到工业园区、军营等地开展走访、调研7次,接受咨询200余人次;二是积极向上级单位和各新闻媒体报送工作信息,现共上报工作简报83期,党建信息43期,在各报刊、媒体宣传我院工作60余期(次)、党建信息18期(次),其中有2期被基层党建网采用。达到了弘扬公平正义、监督审判、宣传法制、促进和谐、提升法院形象的目的。

三、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院的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创建创新还不够。二是部分党支部和党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还存在业务与党建“两张皮”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学习,强化措施,不断提升我院的党建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市委、市委组织部的汇报沟通,争取上级领导加大对我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我院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围绕队伍建设抓党建,加强对党员法官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一岗双责” 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好党建工作,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人民法院工作实习报告(12篇)

xx年2月,我来到xxx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为期三个月。经过这两三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巩固了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能力。通过与该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激情,虽然还未曾工作过,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与那些法官、书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慢慢去领会,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一定能够很快适应这里的工作。刚来的一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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