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发票检查工作报告
发票检查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有效保障税收收入,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稽查局对全市范围内部分餐饮、交通运输和旅游企业组织开展了一次普通发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票领、用、保管总体良好
检查各单位发票都有专人保管,领、用、存的情况比较清楚,发票的开具基本规范,按规定建立了发票登记制度,并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二、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法购买、使用假发票。xx市正和饭店、正和川菜馆,两纳税人均系个体工商户,由同一业主张和经营,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为隐瞒经营收入,业主张和非法购买假50元版“安徽省xx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22本,将其中两本在正和川菜馆使用,实际使用85份,隐瞒营业额4250元。李世虎,个体运输业主,市交通运输服务公司(现并入长运恒大公司)经营。年6月至年7月,共为铁道战备舟桥处xx机运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23800元。年4月与机运公司结算时提供两份假《安徽省公路货运运输统一发票》,发票号:0016887、0191912,发票金额分别为28500元、23000元,隐瞒运输营业额51500元,少缴地方各税3399元。
(二)不按规定开具发票,隐瞒收入。一些核定征收纳税人通过不开发票不人为减少核定营业额,少缴税款。如:xx市正和饭店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年1-8月月营业额12600元,9-12月月营业额20xx0元;年1-6月月营业额20xx0元,7-12月月营业额25000元。经查实,年7至12月实际营业额为365111元,年6至8月实际营业额115865元。所查实的9个月中,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额为175200元,实际营业额为480976元,实际营业额是核定额的2.7倍。少缴地方税费17577.53元。
(三)房屋租金收入不开发票偷税。房租收入不是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一些纳税人长期出租房产不开具发票,不计入收入总额。如:xx市富甸园饭店,该纳税人是一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经营为住宿、餐饮服务、零售。经查,该户出租门面房取得收入165400元,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少缴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54658元。xx市兴荣贸易公司招待所出租门面房采取同样手段少缴营业税、房产税等地方税41468元。还有些餐饮企业承租房屋后以出租方的消费与租赁费对抵,双方均不开发票,承租方少缴服务业营业税,出租方不缴租赁业营业税、房产税,造成双方偷税。
(四)发票填写不规范的情况较普遍。大多数纳税人发票填写不规范。如付款单位填写不全或不填,发票项目填写错误,不按规定时限、顺序填开,少量发票大写未填,开票人只写姓不填名等等痼疾依然存在。
(五)接受的发票不规范。有些纳税人自身开具的发票比较规范,但对取得的发票审核不来,一些不规范的入账现象普遍。如某旅行公司费用支出中有白条停车费、收据矿泉水、收据导游费;营业成本中列支的住xx是销售货物统一发票,购买的帽子款为送货单据等。
三、发票突击检查情况
年10月10日,由市局征管科牵头,稽查局组织20个检查组对全市(含当涂县)100多户纳税人发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查处各类违章纳税人25户,除2户交当涂县处理外,对其他23户纳税人予以罚款36572元。四、其他涉税问题:此次发票专项检查虽然是以查处发票违章为主,但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纳税人在地方税申报缴纳上也存在申报不足现象。主要表现在:
1、印花税申报不足。很多企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共查补印花税3万多元。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不足。一是少数企业对个人所得税扣缴认识不足,认为全年平均每月达不到标准就不扣;二是大多数企业对工资以外的收入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计入,如用现金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值班补助费、加班费等,显然造成代扣不足;三是少数财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少代扣。
3、车船使用税申报缴纳不足。一些运输企业在车辆“大吨小标”重新核定吨位后,未按照新吨位申报缴纳车船使用税。
4、水利基金,特别是职工个人水利基金缴纳不足,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都能把收入部分的水利基金如实申报缴纳,但对职工个人水利基金往往未代扣代缴。
四、几点建议
经过近几年的多次发票专项检查,纳税人规范使用发票的意识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针对此次发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以下几点建议:一要继续加大规范使用发票的宣传辅导。二要加大发票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那些非法购买使用假发票的行为要予以严厉处罚。三要加大日常纳税服务。如使用税控装置后的定额发票管理与缴销、运输车辆“大吨小标”重新核定后的车船使用税管理等。四要在日常征管中加强对企业取得发票审核,督促财务严格把关,使纳税人自觉拒绝不规范发票。
第2篇 发票检查的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有效保障税收收入,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稽查局对全市范围内部分餐饮、交通运输和旅游企业组织开展了一次普通发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票领、用、保管总体良好。检查各单位发票都有专人保管,领、用、存的情况比较清楚,发票的开具基本规范,按规定建立了发票登记制度,并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二、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法购买、使用假发票。 xx市正和饭店、正和川菜馆,两纳税人均系个体工商户,由同一业主张和经营,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为隐瞒经营收入,业主张和非法购买假50元版“安徽省xx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22本,将其中两本在正和川菜馆使用,实际使用85份,隐瞒营业额4250元。 李世虎,个体运输业主,挂靠市交通运输服务公司(现并入长运恒大公司)经营。年6月至年7月,共为铁道战备舟桥处xx机运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23800元。年4月与机运公司结算时提供两份假《安徽省公路货运运输统一发票》,发票号:0016887、0191912,发票金额分别为28500元、23000元,隐瞒运输营业额51500元,少缴地方各税3399元。
(二)不按规定开具发票,隐瞒收入。 一些核定征收纳税人通过不开发票不人为减少核定营业额,少缴税款。如:xx市正和饭店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年1-8月月营业额12600元,9-12月月营业额20xx0元;年1-6月月营业额20xx0元,7-12月月营业额25000元。经查实, 年7至12月实际营业额为365111元,年6至8月实际营业额115865元。所查实的9个月中,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额为175200元,实际营业额为480976元,实际营业额是核定额的2.7倍。少缴地方税费17577.53元。
(三)房屋租金收入不开发票偷税。 房租收入不是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一些纳税人长期出租房产不开具发票,不计入收入总额。如:xx市富甸园饭店,该纳税人是一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经营为住宿、餐饮服务、零售。经查,该户出租门面房取得收入165400元,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少缴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54658元。 xx市兴荣贸易公司招待所出租门面房采取同样手段少缴营业税、房产税等地方税41468元。 还有些餐饮企业承租房屋后以出租方的消费与租赁费对抵,双方均不开发票,承租方少缴服务业营业税,出租方不缴租赁业营业税、房产税,造成双方偷税。
(四)发票填写不规范的情况较普遍。 大多数纳税人发票填写不规范。如付款单位填写不全或不填,发票项目填写错误,不按规定时限、顺序填开,少量发票大写未填,开票人只写姓不填名等等痼疾依然存在。
(五)接受的发票不规范。 有些纳税人自身开具的发票比较规范,但对取得的发票审核不来,一些不规范的入账现象普遍。如某旅行公司费用支出中有白条停车费、收据矿泉水、收据导游费;营业成本中列支的住xx是销售货物统一发票,购买的帽子款为送货单据等。
三、发票突击检查情况:
年10月10日,由市局征管科牵头,稽查局组织20个检查组对全市(含当涂县)100多户纳税人发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查处各类违章纳税人25户,除2户交当涂县处理外,对其他23户纳税人予以罚款36572元。 四、其他涉税问题: 此次发票专项检查虽然是以查处发票违章为主,但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纳税人在地方税申报缴纳上也存在申报不足现象。主要表现在:
1、印花税申报不足。很多企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共查补印花税3万多元。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不足。一是少数企业对个人所得税扣缴认识不足,认为全年平均每月达不到标准就不扣;二是大多数企业对工资以外的收入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计入,如用现金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值班补助费、加班费等,显然造成代扣不足;三是少数财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少代扣。
3、车船使用税申报缴纳不足。一些运输企业在车辆“大吨小标”重新核定吨位后,未按照新吨位申报缴纳车船使用税。
4、水利基金,特别是职工个人水利基金缴纳不足,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都能把收入部分的水利基金如实申报缴纳,但对职工个人水利基金往往未代扣代缴。
五、几点建议:
经过近几年的多次发票专项检查,纳税人规范使用发票的意识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针对此次发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继续加大规范使用发票的宣传辅导。 二要加大发票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那些非法购买使用假发票的行为要予以严厉处罚。 三要加大日常纳税服务。如使用税控装置后的定额发票管理与缴销、运输车辆“大吨小标”重新核定后的车船使用税管理等。 四要在日常征管中加强对企业取得发票审核,督促财务严格把关,使纳税人自觉拒绝不规范发票。
发票检查的
第3篇 发票检查自查报告
一、新农合总体运行情况
自xx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启动以来,通过完善组织机构,落实监管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农民参保情况较好。到目前为止,全市农医保参保人数为79.10万人,参保率81.6%。合计共补偿456957人次,其中住院补偿23981人次,补偿总额3110万元,门诊补偿432976人次,补偿金额443万元,基金滚存节余1205万元。市业管中心也在市社保局的领导下,狠抓审核、稽查、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总体顺利、基金运行安全、平稳;信息化方面,今年1月1日,我市开始实行新农合信息化系统运作。参保农民就诊时只要凭卡和本人有效证件就可在定点医院刷卡等,出院和门诊可当场结算报销,大大方便了群众报销,更能全程监管医院的用药和医疗服务的收费行为,使新农合基金的监管更有力。
二、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为加强对新农合及各项基金的监管力度,市社保局认真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度》,完善基金审计、报销及现金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相关业务流程,依法进行基金财务管理和核算,将新农合基金纳入单独的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月根据用款计划向财政提出申请,经财政审核后拨款支付。
三、新农合基金审计和监督情况
我局建立了较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新农合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各定点医疗机构均次门诊费用、均次住院费用和实际补偿比等具体信息等通过市社会保障局网站、工作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四、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情况
我局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管。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运行总体比较规范,特别是实行医保卡信息化运行以来,对医院用药和医疗服务收费情况的监管更加全面,医保基金监管更加安全。我局工作小组在本次自查过程中,随机抽查了8家新农合医疗定点机构,总体情况较好,未出现违规操作套取基金等现象。
五、监管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1、在检查中发现,市内定点医院结算清单一栏表中,有部分医院缺
少院分管领导和经办机构领导签字。
2、一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责任感不强。一些医院只要患者出示医保卡就可刷卡,没有认真核对患者身份;一些医院未按规定输入病人的病情诊断。
对此,我局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定点医院实行住院病人审核表制度。住院病人住院应由主管护士、主管医生、院分管领导和经办机构领导分别在各自的栏目中签字,一旦查处伪造住院病人或住院病人费用不真实的情况,将对签字的四位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
2、要求定点医院加强自查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处理违规人员和提高经办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