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法庭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法庭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民法庭工作自查报告**人民法庭是我院为了服务**新区、昌北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建设,方便当地居民的诉讼而于xx8月1日成立的。区划总面积约50平方公里,下辖一个街办和一个管理处,即沙井街办和红角洲管理处,共计11个村、1个农场,辖区常住人口约6万人,是南昌市党政机关所在地,大专院校云集,投资商纷至沓来,**新区已成为南昌市一个正在兴起的新城区。所以**人民法庭虽然是我院的一个派出机构,但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展现的却是我们全市、甚至是全省人民法院的形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三年来,我庭在区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在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新区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人民法庭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1、思想建设方面:
我们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有效载体,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在审判实践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变作风,强化责任,夯实基础,树立形象。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组织建设方面:
**法庭现有人员6人,其中庭长1名、副庭长1名、审判员3名、书记员1名、另外聘用速录员1名。其中有中共党员3名,法院党总支部为便于加强支部建设,将分管法庭的副院长和在法庭工作的党员编为院党总支部的十一支部,并由法庭庭长伍建平担任支部书记。三年来,十一支部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了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全庭成为团结有战斗力的集体。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精神,我院已向区编制委员会提出报告,要求将法庭庭长伍建平提升为副科级,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办理之中。同时,我院坚持将人民法庭建设成人民法院干部成长的基地,将所有初任法官派在人民法庭工作,并在提拔干部时优先任用有法庭工作经历的同志。例如xx7月,我院将法庭工作人员陈明优先提拔为法庭副庭长。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庭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拓宽审判监督工作的渠道,更好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确保人民法庭公正行使审判权,我院建立实行了法庭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法庭每位法官每年安排至少一次旁听案件的庭审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走访、征求意见活动,每年年终组织召开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总结汇报法庭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考虑到法庭工作的特殊性,自xx元月起,经院党组决定,法庭工作的每位干警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出勤和伙食补贴费。
3、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
为加强我院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我院开展了廉政教育月、司法大检查等一系列的教育整改活动,并建立实施了全院干警廉政档案和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制度,设立了廉政保证金和案件质量保证金帐户,年终根据法官廉政和案件办理情况实行赏罚。法庭庭长实行一岗双责,要求庭长每季度对法庭人员的思想作动态分析,每年要对全庭每个人员个别谈心两次。加强监督和管理,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把作风和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通过教育,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法院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审判工作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的,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和宗旨意识,端正司法的指导思想,树立司法为民的价值理念,真正做到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这所难。
第2篇 法庭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法庭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于x月中旬,对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区人民法院和三个中心人民法庭进行现场视察,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各种资料,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征求辖区镇(街)党委、政府、人大、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建议,比较全面地掌握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基本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目前,区人民法院共有三个中心人民法庭,即第一、第二、第三中心人民法庭。每个人民法庭辖区人口,均在x万左右。三个人民法庭现共有干警xx名,其中在职在编干警xx名,聘任制干警xx名。xx年以来,三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xx件,审结各类案件xx件,占区人民法院结案数的xx%,人民法庭法官人均年结案数xx件。先后有xx名干警获得表彰,其中x人被市高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办案标兵”,x人被市高法院评为“办案能手”,x人荣获市民政局授予的“xx好人”称号。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多次被评为“先进人民法庭”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第三中心人民法庭被区委政府授予“调解先进单位”称号,三个人民法庭均被市高法院授予“民生法庭达标单位”。
(一)领导重视,思想认识到位
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建立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联系人民法庭工作制度,实现了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在xx年被市高法院确定为人民法庭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后,立即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民一庭、政治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和经验总结工作,切实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精心制定了方案,对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内容等作出了具体安排。通过逐级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了相关改革会议精神,打牢了改革的思想基础,掀起了学习讨论司法体制改革的热潮,引导干警做好了思想准备和能力储备。三是稳妥推进了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合理确定了主审法官员额,细化了庭长、副庭长、主审法官的主要权责和其他人员的工作职责,逐步完善了主审法官业绩评估和退出机制、差错案件责任追究机制和人民法庭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制度,确保了人民法庭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常运行。
(二)创新机制,司法公信提升
区人民法院面对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对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始终坚持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切实把司法机制创新作为推进人民法庭工作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一是提高了诉讼服务质量,以“示范民生法庭”创建活动为抓手,在强化人民法庭立案导诉、接待接访、信息查询、疑难解答等传统服务功能外,大力推行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的诉讼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安装便民服务自助查询系统、制作便民诉讼二维码,借力官方微博、微信、司法政务网站等媒介,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二是着力减轻了群众诉累,强化了“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理念,对案情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高了审判效率;规范了巡回审判工作,加大了巡回审判力度,方便了群众诉讼。三是积极参与了社会治理,灵活运用公众开放日、观摩庭审、以案释法、送法进校园等形式,积极开展了法治宣传,引导基层群众增强了法律意识;实行了诉讼前移,将辖区一些突出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延伸了审判职能,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积极践行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立足实际,网络建设到位
区人民法院为确保上下联动,立足实际,扎实开展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确保了便民诉讼网络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一是完善了便民诉讼网络,按照“方便群众诉讼、协助法院工作、优化审判质效”要求,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便民诉讼站为主干、便民联系点为支点、便民联络员为纽带,扎实开展便民诉讼网络建设。以“选好人、借好力、管好网”为着力点,在已有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布局基础上,重新在各镇设了1名联络员骨干,对便民诉讼网络进行了完善。二是规范了制度和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了区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设立便民诉讼网络专项经费,制定了《便民诉讼网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保障了便民联络员培训、误工等相关费用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制定《便民联络员工作职责》、《便民联络员骨干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便民联络员业绩评估和奖惩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强了对便民联络员的管理,确保了便民诉讼网络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三是完善了“大调解”格局,聘请人民调解员担任便民联系点负责人或便民联络员,实现了便民诉讼网络平台与人民调解网络的有机整合和无缝对接,通过调解结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区人民法院中心人民法庭在履行审判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政区域规划等方面条件的影响,在建设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案多人少、诉讼服务跟进缓慢、设施改造不完善和人员编制不足、干警职级待遇偏低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以矛盾纠纷为主的民商事案件逐年上升,群众的司法需求也不断增多,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人民法庭较为突出。目前,全区三个中心人民法庭,每个辖区约30万人口,而三个中心人民法庭仅有在职干警17名,法官人均年结案186.6件,多的达200余件,同时还承担着开展巡回审判、指导人民调解、进行以案说法与法治宣传等社会治理工作,往往分身乏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法官的工作和心里压力较大。
(二)诉讼服务跟进缓慢
区人民法院虽然挂牌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但功能不够完善,理念不够先进,地方偏狭小,没有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还不能满足当事人的需求。而三个中心人民法庭,目前还没有建立诉讼服务站、当事人和证人单独等待区、巡回审判站(点)独立办公场所,没有完全做到“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使司法工作完全贴近群众。
(三)装备经费保障薄弱
尽管近年来上级人民法院和区财政不断加大了对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力度,新建了办公楼,不断提高了办案的科技含量,但与先进地区的人民法庭尚存在很大差距。人民法庭在便民利民理念、法庭功能设置、业务用车等物质装备、人民法庭文化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不少差距。同时,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也明显制约着人民法庭审判职能的正常履行,影响了干警工作效率的提升。
(四)司法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案件的大幅上升,少数法官感到难以适应,传统的办案方式和理念显露出弊端,尤其是个别法官在紧张的工作中,心态调适不好,影响了办案质量;青年干警存在不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欠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纠纷的化解。
三、对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处在最基层,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因此,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发挥人民法庭功能,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
(一)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归根结底要通过执法办案来实现。一是要优化人民法庭人员配置,真正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善于管理、长于协调的优秀法官担任人民法庭的庭长、副庭长,安排富有法律实务经验、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到人民法庭工作,以满足人民法庭开展审判及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减轻基层法官工作强度。二是要在物资装备和经费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和适度倾斜,确保人民法庭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优势,积极为辖区和谐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要推进司法为民工作
诉讼服务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的核心内容。一是要在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并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配置,实现司法便民利民网络的全覆盖,为当事人提供一个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流程,让当事人打官司更明白、更便捷、更温馨。二是要严格法律程序,确保案件质量,做到依法公正裁判,树立司法公信力。三是要加强调解工作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好当事人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要强化物质经费保障
物质保障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的坚实基础。人民法庭的干警身处一线,审判任务繁重,工作条件却很艰苦,需要积极优化干警的办公环境,改善干警的办公条件,充分满足干警的实际工作需要。一是区人民法院要足额保障人民法庭办案的实际支出,福利待遇方面要尽可能向人民法庭干警倾斜。二是人民法庭所辖各镇(街),要把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要像关心支持派出所、司法所一样,关心支持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三是区财政要逐年加大对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对一些必须改善的建设项目,如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法庭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要纳入财政预算,给干警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他们扎根基层,乐于奉献,这样才能拴住干警的心。
(四)要加强干警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的动力源泉。一是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力扭转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的尴尬局面。区人民法院要针对这种现状,积极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引进使用人才机制,不断拓宽人才引进路子,力争做到保编增编。二是要加强人才教育培养,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一对一”为青年法官配备指导老师,重点指导青年法官熟悉社情民意、掌握办案特点、领悟调解方法、提升庭审与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增强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重点实施青年法官一线磨砺计划,实行轮岗交流制度,明确新任助理审判员到人民法庭工作的年限,不断加强干警的业务培训。三是要扎实开展“示范民生法庭”创建活动,按照市高法院要求,特别是要在调研信息工作方面求得突破,力争创建成功。四是要继续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把落实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作为人民法院重要工作来抓。同时,建议区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会同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解决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的办法措施,逐步使人民法院整体队伍职级待遇落实制度化、科学化,建立起长效的人民法院干警职级管理新机制,进一步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3篇 法庭工作调研报告
法庭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在本辖区内为便利人民群众进行诉讼和便利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而设立的派出机构,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人民法庭身处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承担着化解纷争、衡平利益、协调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人民法庭的建设已成为人民法院基础工作的中心环节。因此,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便成为法院建设的重中之重。 本文通过对我院人民法庭基本情况的调研,提出法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对加强法庭建设有所裨益。
一、我院人民法庭建设的基本情况
晋源区人民法院现有人民法庭3个,即晋阳法庭、义井法庭、晋祠法庭。共有审判人员7人,书记员5人。法庭年平均审理案件440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的 69%。
(一)晋阳法庭
晋阳法庭办公面积600多平方米,是我院达到《基层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中关于人民法庭装备配备标准,实现与基层法院联网、开展视频会议、案件信息管理、科技法庭、电子等应用的人民法庭。管辖董茹、西寨、罗城等20多个乡村。现有审判人员2名,书记员2人,法警一名。年平均审理案件170件,人均85件。
(二)义井法庭
义井法庭现无自己的办公楼,租用义井村房屋,办公面积100多平方米,管辖义井、吴家堡、南堰、北堰等乡村。现有审判人员3人,书记员1人,法警一名。年平均审理案件126件,人均42件。
(三)晋祠法庭
晋祠法庭现无自己的办公楼,在法院内部办公,管辖晋祠村、小站营等28个乡村。现有审判人员3人,书记员2人。年平均审理案件148件,人均 50 件。
二、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一)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存在
人民法院在2023年的《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中提出:根据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原则,按照规范化、规模化的要求合理设置人民法庭。人民法庭至少配备3名法官、1名书记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法警。但大多数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庭达不到这种配置,普遍存在着人员配备不合理,案多人少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农村的拆迁改造案件越来越多,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提起诉讼的人员越来越多,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审判力量显得更加的薄弱。再遇到需要下乡巡回办案开庭调解,法庭则会出现无人值班、“人去楼空”的情况,导致来访的当事人无人接待。与此同时,人民法庭还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和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在新时期下又担负着指导乡镇社会法庭的重任,法官在处理诸多问题时往往分身乏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人民法庭基础设施配置较为薄弱
基层人民法庭虽然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但由于往往设置在离城市较远的乡镇,基础设施和办公环境相对较差,绝大多数法庭没有或审判设施达不到规范化要求,如我院只有晋阳法庭符合人民法庭装备配备标准,义井法庭至今在外租房办公,晋祠法庭则在外没有办公场地,搬迁至法院内部办公,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民法庭发挥其方便群众诉讼、就近办案的职能。
(三)法庭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人民法庭是最贴近群众的法院窗口,人民法庭干警的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司法水平、司法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和权威。在审判工作中,个别法官群众观念、现代司法理念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庭审活动缺乏规范,影响了人民法庭的形象,进而影响到整个法院的形象。另外,由于人民法庭大多设置在偏远乡村,案件数量较多,法官工作繁忙,法庭人员不足,给法官的培训带来一定的难度从而造成部分法官依靠经验办案,遇到新型复杂、疑难案件感到无所适从。
(四)法官风险系数及压力增大
近年来,面对社会转型期大量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地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渠道,有些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因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属于受理范围不被立案,为了给办案法官施压,这些当事人便找各级领导,或者干脆在法院吵闹,对办案法官进行谩骂等;有的案件一经闹访、缠访和人数众多的群访,往往就被有关领导指示督办,使这些当事人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得了有利于自己的结果,这无疑助长了歪风邪气,人为地增大了办案的风险。还有些当事人将对法院和法官的不满情绪,通过媒体发泄到社会上,以不客观、不真实的舆论给法院和法官施加压力,在媒体对审判结果的猜测和引导下,公众在案件判决前就对案件形成了共同的期待。即使是有良好职业技能和心理承受能力的法官,也难保不受干扰,这种巨大的压力给审判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
三、改进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深化审判机制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在现有人员难以满足审判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改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确定各人民法庭人员的配备比例,实现人尽其能、人尽其用。结合人民法庭岗位的特点,将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协助法官做好审判案件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使法官能够专心致力于“审理”与“判决”。 按照辖区人口数量、受理案件数量、法院人员编制等数据,重新核定人民法庭的人员编制,向案件多、人均结案数量较高的人民法庭倾斜,以满足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合理“分流”部分案件
现阶段的社会矛盾,涉及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矛盾主体、多领域的利益冲突以及体制、机制、政策、法律、观念等多方面的因素,决不是法院一个部门、一种手段就能解决的,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和衔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在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间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和沟通机制,切实加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整合调解资源,综合调解手段,实行社会联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分流案件,减轻法院压力,压低案件增长势头。
(三)加强法庭设施建设,提升物质装备水平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战线的最前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只有充分的保障其办案经费与物质装备,才能充分发挥其第一线战斗堡垒作用。要大力加强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综合考虑区域面积、人口、案件数量、交通条件以及财力保障等因素,科学规划交界地区的人民法庭设置;要按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好、设计好、建设好人民法庭审判场所;要尽可能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对人民法庭建设的投入,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如期完成。
(四)加强法官职业化培训,建设高素的法官队伍
积极选派人民法庭的干警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并结合审判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邀请专家教授上门讲课,强化业务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上级法院及民庭对人民法庭的管理和指导,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庭审观摩、案件评查,提升人民法庭干警的业务素质。开展司法交流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干警与先进发达地区法院进行司法交流,开拓创新思路,增强创新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涉诉信访制度
针对少数群众法制意识不强、盲目从众的情况,要大力开展经常性的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送法进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发放法律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栏、举办法律讲座,引导群众既要正确行使权利,又要依法履行义务,努力纠正群众中存在的权大于法和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让群众了解正当的信访渠道,逐步走上合法、理性的信访道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法伤。与此同时,完善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对于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长期进行无理上访或缠访闹访的,要及时进行信访终结,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六)加强法庭文化建设,完善考评激励机制
精心组织开展些各种不同形式并具有不同特色的法庭文体活动,通过各类文体活动加深法庭干警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陶冶情操,提高品位,改变干警不良的心理、转移不良的情绪,减轻办案法官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完善绩效考核考评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以动态化、全面性的日常考核和准确的考核记录,科学、真实的反映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使法官的奖惩、任用、晋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激励机制,使法官能够以乐观向上的精神对待日趋沉重的工作压力。
法庭工作调研报告
为贯彻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第二次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人民法庭改革,我院按照中院通知要求对全院八个法庭进行了系统的调研,一方面总结了2023年以来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物质装备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确定一个院领导牵头,并办公室、研究室相关同志对法庭在辖区范围工作表现及干部群众满意度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如下:
一、总体意见
维持八个法庭现状,不增不减不并。
二、基本情况
(一)八个法庭基本情况(表附后)
(二)物质装备情况。关于基建情况。2023年按照中央机构改革的具体意见,我院在原有浯溪、下马渡、黎家坪、大村甸、文明铺、潘家埠、羊角塘、白水、肖家村、黄泥塘、观音滩、大忠桥、金洞等13个法庭的基础上,撤并建为文明铺、黎家坪、浯溪、潘家埠、观音滩、白水、大忠桥、金洞等八个人民法庭,辖管全县所有乡镇普通民商事案件。其中,金洞人民法庭辖管区域面积最广,辖管金洞管理区635平方公里林业行政区划内的民商事案件,白水人民法庭辖管区域人口最多,辖管白水、肖家村、八宝、进宝塘、黄泥塘、内下乡、大江乡等五镇二乡20余万人口。2023年征地3亩重新修建了大忠桥法庭,2023年按照院标准重新装修了文明铺法庭、浯溪法庭,2023年征地5亩重新修建了金洞法庭,2023年改扩建了黎家坪法庭,2023年开始基建工作现未竣工使用的有白水、潘家埠两法庭,计划修建观音滩法庭。
关于装备配备情况。面对文书送达、执行案件等突出问题,结合本县山林面积广,路况相对较差的地理环境,切实解决辖区群众诉讼不便,法庭审理案件效率相对不高等难题,我院在财力吃紧的情况下,挤出资金为农村7个人民法庭全部装了备捷达、桑达纳等经济、耐用的办案用车。车辆配备以来,人民法庭审结案件平均周期为36个工作日,较之2023年以前相比提高了37个百分点。为切实解决人民法庭运转经费问题,2023年以来,我院党组多次向县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努力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爱,现全部按照法院和省高院的要求,人头经费拨付到位、落实到位,同时院财政还想方设法适当追拨资金,以看得见的财物,确保人民法庭正常运转。通过九年的实践与探讨,人民法庭已能做到有车办公、有钱办公,干警也能安心办公,为切实解决人民法庭信息化办公问题,2023年以来,我院在省高院的直接帮助下,也在辖区四大家的关心支持下,全院八个人民法庭全部装备液晶显示屏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开通了外网和内网,装配了打印机、电话机等,初步实现微机办公。与此同时,2023年按上级法院的要求办公电脑全部装备了数字法院系统,截止目前人民法庭可以在法庭内登陆业务系统立审结各类案件,制作打印各类业务报表,了解查询案件审理动态,初步实现了人民法庭无纸化办公。为让人民法庭干警熟练掌握数字法院业务系统操作与应用,机关司法技术室派出技术组轮批次一对一培训法庭干警,扎扎实实让法庭干警能够独立操作与应用,切实提高人民法庭干警信息化业务操作能力与操作水平。目前,我院还为八个人民法庭配齐了相关办公桌椅。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办公室,按照简单实用的标准配备了桌、椅。接待室、调解室、会议室、审判庭,全部按标准人性化配备了饮水机、法台、法桌、法椅以及供当事人方便使用的办公桌椅。
(三)、关于审判工作情况。2023年-2023年,我院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案件18937件,审结18926件,受理案件总数占全院审理案件总数的78.59%。从受理案件类型来看,以离婚、借贷、损赔等三大类型案件为主,该三类案件占到了受理案件总数的87.81%。2023年至2023年人民法庭调解、调撤案件3219件,执行标的总额3000余万元。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开展巡回审判2600余场次,在各乡镇圩场集市设立巡回审判联系点19个,限度方便辖区群众诉讼。人民法庭巡回办案数量占全院总数的81.36%,人民法庭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持续好转,辖区干部群众满意度较高,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日益凸显。人民法庭开展工作,以前是从“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方针向“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向转变,现在是重视调解工作在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作用发挥,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从目前审判方式理念转变来看,大部分辖区党委政府对构建三调联动机制化解矛盾、参与综合治理比较满意,同时希望法庭能够扩大调解面,更加主动帮助辖区协调处理各类疑难问题。
(四)、关于执行工作情况。近三年我院执行工作大部分是由执行局承担,法庭执行的案件数量比较少。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执行积案严重,执行力量不足。本院每个法庭均配有一个或两个合议庭,但合议庭审判人员均忙于审理案件,没有太多精力顾及执行案件,各法庭一般采取谁审理谁执行的做法,或者年底全庭出动一起大执行。人民法庭无专人办理执行案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案件积压,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二是审执不分,执行效果较差。人民法庭距离院机关相对较远,立案均是法庭从立案庭要案号后自己立案、自己审理、自己执行,审执不分,这导致了一系列问题。要么一些案件应当立案执行而没有立案执行,要么一些案件因为执行力度不大未能执行,导致执行积案过多。一些应当恢复执行的中止执行案件没有依法及时恢复执行或者恢复执行手续不全。法官审理案件时是审判法官,执行案件时是执行法官,这往往会给当事人尤其是败诉一方当事人造成误解,进而产生抵触和对立情绪。生效判决执行不了,申请人埋怨,而被申请人又抵触执行,执行法官处在中间两头受气。三是执法环境差,工作难度大。基层农村执行案件当事人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差,宗族观念强,多数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难度大,且大多涉及“三农”问题,处理方法和措施稍有不当,极易引起农民闹事或引起其他群体性事件,执行工作艰辛危险。
(五)、关于队伍建设情况。我院人民法庭现有中央政法编制36人,审判员27人,书记员9人,协警7名,副科以上干部10人,科员26人,男干警29名,女干警7名,女协警1名,所有人民法庭全部按照“三审一书”的标准配备。5人法庭有5个,6人以上法庭3个,平均年龄35.6岁,本科学历100%,2023年以来通过司法考试的17人,占到了全院总数的46.32%,人民法庭基本做到了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自法庭建立以来,我院高度重视能力教育与廉政教育,现有人员参加法院组织培训4人次,参与省高院组织培训31人,人民法庭干警人人参与警示教育,人人年年签订廉政书。近三年我院人民法庭共有57人次获得市级以上先进荣誉,黎家坪法庭年年荣获市以上集体先进,3次荣获省高院先进称号,在全市法院系统树立了一面旗帜。
二、困难问题
(一)职级待遇低,人才流失严重。
我院仅2023年一年就有2人调、借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工作。长期以来,人民法庭工作、生活环境相对较差,许多年轻有为的干警在看到许多“老”法官工作一辈子也不能解决副科级待遇的情况,要么选择调离,要么选择考离。2023年以来,我院人民法庭相继有一人考入检察院,一人考入昆明区法院,一人考入长沙区法院,二人考入市中级法院,人才流失也成为人民法庭普遍存在的现象。
(二)法庭基建债务较重,办公运作压力大。
前述所言,我院严格按照院“两庭”建设的要求,重新修建了八个亟需修建的人民法庭,并按配套要求落实了基建规格。除此之外,我们还执行一切人财物向人民法庭倾斜的政策,扎实确保了人民法庭能够正常运转。但是,基建完成以后遗留繁重的基建债务,据统计六个完工投入使用的法庭共负债539.6万元。为化解债务,院财政只有节衣缩食,挤压相关经费开支,最终导致人民法庭办公运作压力大。
(三)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伴随人口增加、经济发展,辖区各乡镇也处在了矛盾凸现期、集中区。近几年,尤其是农村土地和相邻权纠纷呈上升趋势,债权、离婚、继承等传统民事诉讼居高不下,人民法庭受案数量呈现不规则递增趋势,人民法庭的人员配备数量还不能满足当前矛盾调处的需要,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院出台的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大平台机制意见后,人民法庭还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去配合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政法办(综治办)诉外调纠,人民法庭的警力更加显得单薄。
(四)安全保卫工作薄弱,亟待加强。
法庭受理的案件多为一些矛盾较棘手的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常在法庭内外大动干戈,我院八个法庭均缺少必要的警力保障措施,以致扰乱法庭秩序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还出现聚众冲击法庭、伤害法庭工作人员的情形,故配备“三审一书一警”已成各人民法庭的当务之急。
(五)学习机会不多,培训太少。
纵观我院法庭近几年的工作可知法庭的工作琐碎繁杂、辛苦,年轻有为的干警不愿到基层法庭工作,法庭只能从新招考人员中充实。但是新录人员更需要全面学习,尽快掌握法律专业知识。但由于法庭人员不足,抽不出人去参加系统培训,干警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很难在短时间内进入角色,难以适应新时期审判任务的需要。
(六)基础设施不完善,亟需完善。
客观的说法庭没有多少文化娱乐活动,法庭干警业余生活较为单调,从而造成在法院机关工作的同志往往不愿主动去基层法庭工作,而在法庭工作的干警又很期盼能早日回院里上班的现象,影响了基层法庭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计划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法庭科学发展。
院党组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我院八个人民法庭工作前提和重要保证。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处在最基层,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桥梁和纽带,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因此,领导应重视法庭工作。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党组成员集体抓的法庭工作领导格局,在法庭各项工作与建设上形成合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夯实基层基础,千方百计创造执法条件。
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对人民法庭的倾斜力度,继续改善八个法庭办公条件。制定符合我院实情的人事任免政策,吸引法律人才投身法庭工作,加强对法庭的人才调派力度,进一步充实法庭审判力量;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优先为法庭配备软硬件设施,有效解决法庭办公设施缺乏和经费短缺问题;建立适当激励机制,在同等条件下提拔重用解决级职让法庭同志优先。同时要加强与法庭驻地“四大家”的联系与沟通,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法庭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帮助我院八个基层人民法院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高人民法庭的办案绩效,有效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审判职能,推进矛盾化解。
强化能动司法,妥处理好各类商事案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认真审理好涉及民生的案件,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保障社会和谐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继续推动大调解格局的建立,凝聚合力化解矛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和水平。
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和权威。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民商事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了解社情民意、掌握法律政策精神的能力,提高人民法庭法官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充分释法说理以及做群众工作的水平。
(五)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效。
以完善司法绩效考评体系为核心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促进、保障、服务”的作用。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机制,降低诉讼门槛和成本,关照弱势群体利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强化经费保障,增强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工作积极性。
(六)争取各方面支持,改善司法环境。
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相统一的意识以及尊重和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人民法庭工作的良好氛围,树立司法权威,特别是要积极争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大对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