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以条例为准绳切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报告
《干部任用条例》是我党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坚持与时俱进的产物。只有贯彻好、落实好《条例》,才能为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改革措施,我县本着站高一步,看远一步,想深一步的工作思路,努力解决新时期干部任用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拟从五个方面切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
一、从引进竞争择优机制入手,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
我县将在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积极引进竞争机制,着力于“两公一竞”,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一是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我县将在过去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改革和完善。在范围上,扩大到事业;在职位上,选择注重重要岗位;在报名的资格条件上,注重高学历、年轻化;在考试方法上,注重干部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在考察上,注重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提高公选的质量。二是公开选拔后备干部。我县将在年初以“海选”方式公开选拔36名县级后备干部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公开条件、公开动员、公开程序、公开考试、公开结果、公开培养等环节,加强副科以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储备人才。“一竞”:即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我县将按照竞争上岗应坚持的原则、程序、笔试、面试要求,重点指导各单位抓好宣传动员,思想发动,搞好“三定”,制定方案,严格程序,全程监督等重点环节,切实保证竞争上岗的公开性、平等性、竞争性,确保竞争上岗健康有序地推进。
二、从疏通干部“下”的渠道入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我县将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着力从四个渠道疏通干部“出口”,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一是“改”,就是实行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制度。为解决干部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到龄不任职制度和自愿辞职制度。二是“调”,就是坚决调整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对年度、届中、届末考核中群众信任度不高的干部,经考察确认,分别予以诫勉、降职或免职。对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不胜任的,干部经过公开测评和严格考察,予以免职或降职。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群众观念差,个人主义严重,不认真执民主集中制,造成不良影响和出现重大失误经教育不改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停职、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免职等处分。三是“退”,就是严格退休制度。除办理正常退休外,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干部提前退休。四是“试”,就是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制,及时淘汰不合格干部。凡新提拔的干部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视其表现予以正式任用、缓用或不用。
三、从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入手,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为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可能出现的“暗箱操作”,我县将按“三公开”原则,积极开展“阳光作业”。一是公开推荐。对拟提拔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在群众中进行推荐,群众信任票不高的,不予任用。二是公开测评。注重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对干部进行测评,加强对考核成果的综合运用,根据测评结果对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和组织调整。三是公开考察。干部考察前,通过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让考察对象公开亮相,将干部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逐步推行干部差额考察制,注重在重大社会经济事项中公开考察、鉴别干部,坚持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并重,让群众选拔干部,防止考察失真失实。
四、从严格干部任用程序入手,保障干部工作的规范运行
在干部任用上,要使程序成为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自觉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绝不允许有减少程序、颠倒程序、应付程序或事后补办程序的现象发生。一是坚持干部呈报制。规定凡提交县委讨论的干部,必须具备党委(党组)请示、讨论干部任免的原始记录、干部任免呈报表、拟任职人选的德才鉴定,凡不符要求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切实做到“三个不”。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干部制。为防止可能出现的决策层中少数人决定的弊端,继续坚持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规定必须有2/3以上的常委到会,到会常委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表决,被讨论干部以应到会常委过半数赞成获得通过。三是坚持试行干部监督一票否认制。被讨论干部不能过干部监督关,就不提交常委会讨论,强化干部监督职能。
五、从增强领导班子活力入手,不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继续按照“逐步规范,扎实推进”的思路,坚持“三个交流”,以增强干部活力,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一是避籍交流。对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检法“三长”和中央要求避籍交流的人事、审计、财政、监察局长,逐步实行易地交流。二是培养交流。对年轻干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行挂职和轮岗交流。坚持从市级机关选派年轻干部到镇村或企业挂职锻炼,分批选派年轻干部赴沿海地区、三州地区和邻近县市挂职锻炼。三是任期交流。选任制干部的任期要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委任制干部任职期满,所任职务自然免除,需要连任的,重新履行任职手续,同一职位连任不超过两个任期。
总之,我县将对照《条例》要求和省委周书记提出的“十用十不用”原则,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使我们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始终充满朝气与活力。
第2篇 县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报告
人事制度改革是此次基层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既要能分流掉,又要能保稳定。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实施,确保了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做法是:
一、执行政策,无情分流不含糊
院长能否成功竞聘、人员能否顺利分流是此次基层医改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对人事制度改革的刚性政策,坚决执行到位。如,对xx年12月30 日以后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卫生院自聘人员,严格按规定于9月1日前全面清退;对xx年12月30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非在编人员中无学历无资质人员,一律直接纳入分流对象。坚持因事设岗的原则,全县491个编制,设置专业技术岗位434个,占总岗位的88%,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同时,鼓励资历低、年龄大、身体状况差的人员提前离岗分流,使卫生院有一部分空余编制,便于以后逐步补充人才,改善医务人员队伍结构。
二、实事求是,有情操作不教条
为保证乡镇卫生院在人事改革中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我县努力做到既坚持原则,又不死板教条。如,在卫生院长竞聘过程中,独山乡卫生院出现了两轮公选、两人竞聘均未当选的状况。县卫生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外科负责人提拔为副院长,并保留其人事关系在县二院不变,委派到独山卫生院临时负责。对在编和非在编人员身份界定时,凡是通过人事局、劳动局、人才中心和卫生局等途径进入卫生院工作的人员,一律作为在编人员对待。对卫生院自聘人员按非在编人员处理。对部分在编不在岗人员要求返回原单位参加竞聘的,一律同意;对不愿返回参加岗位竞聘的,按自谋职业处理,给予一定资金补偿。
三、以人为本,合情照顾不违规
本着人文关怀的原则,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保障职工的利益。如,有3名过去由乡镇卫生院调入县医院但始终未解决县医院编制和工资待遇问题的退休人员,多年来上访不断。此次医改,将3人重新纳入了乡镇卫生院退休人员一并管理,解决了他们的工资待遇,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乡镇卫生院不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其中无学历无资质的,允许他们不参加竞聘,直接按分流人员处理;有学历或资质的,按自谋职业处理,给予一定资金补偿。对清退的人员,各乡镇卫生院普遍给他们赠送纪念品,帮助解决一些具体困难,有的卫生院还给予一定的清退补偿费用。目前,所有清退人员对此次医改均表示理解支持并平稳离岗。
四、确保稳定,真情沟通不应付
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县按规定办事的同时,坚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稳定。实行包保责任制,每个卫生院都有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负责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工作。坚持“四个必谈”:一是竞聘院长的落聘人员必谈。对他们给予必要的安慰,为他们安排好工作,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二是清退分流的人员必谈。向他们讲清道理,让他们了解政策,化解抵触情绪。三是提前退休的人员必谈。通过沟通交流,使他们理解支持医改,提前离开岗位。四是跨单位参加竞聘的人员必谈。此次医改,原有4家乡镇卫生院由租赁卫生院改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原有人员要到其他卫生院竞聘上岗。通过三番五次地沟通,25名跨单位竞岗的人员愉快地选择了新的岗位。
第3篇 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教育局
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省教育厅: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全市中小学编制情况,突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正在逐步深化和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校和教职工基本情况
北京市现有中小学校1691所,其中:普通高中29所,初中207所,小学1455所;中小学教职工共有37951名。
二、编制管理情况
1、建立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册和编制通知单制度和编制年度报告制度。至目前,省编办核定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编制共31028名。按照省政府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事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册和编制通知单制度,并建立了编制年度报告制度。
2、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台帐。近期,按照省编制部门要求,正在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台帐,严把人员入口关。
3、实行学年度预测编制需求办法,及时申请编制。市教育局每年3—4月份,对市直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生源变化和教师需求情况,并及时上报市编制管理部门。目前,20xx年暑假招生所需教师编制仍未到位。4月13日,梁铁虎市长和陈静副市长到市教育局进行了专题调研,承诺今年秋季开学前研究中小学编制问题。各县(区)自20xx年省核定编制后数量没有变化。
4、清理在编不在岗和不符合教师条件人员。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膨胀问题的意见》,强调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违规进入教师队伍或不符合教师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全市共清退不合格教职工2063名,基本保证了中小学校编制充分有效地使用,逐步实现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校长聘任和教职工聘任情况
1、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校长聘任制改革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龙头,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校长队伍的必经途径。目前,我市中小学校长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已基本形成制度,已初步实现由单位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坚持实行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行校长任期制,并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校长任期为四年,完善了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加强履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中小学校长奖惩和选聘的重要依据。明确要求今后凡出现校长职务空缺或校长任期届满而需要重新确定校长人选时,都要以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主要方式,严把校长队伍入口关,充分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社区组织和家长代表的民主参与程度。推动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为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进优秀校长的脱颖而出,从机制上创造条件,保证校长聘任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在选拔任用上,部分高级中学校长仍由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任命。
2、教师聘任工作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市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在教师聘任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完善聘任形式、激励教师不断进取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全面实行了人员聘任制度,在核定的人员结构比例内科学合理设置教职工岗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在聘用过程中,坚持做到方案公开、岗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师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奖惩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得到教师的普遍认可。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市在编制限额内已聘教职工30167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276名,基本实现了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学校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未聘人员分流情况
如何做好中小学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是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改革的关键点和难点。鉴于目前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对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未聘人员,我市出台了《市直事业单位人事单位制度改革中未聘人员分流分置的意见》(濮办[20xx]42号),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新进人员严格按照聘任使用管理,对未聘的原正式职工,采取安排临时工作、转岗聘任、待岗培训、提前离岗、自主择业等多种形式妥善安置,做到了改革坚定,操作有情,保持了大局稳定,保障了 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分配制度改革情况
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市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部由财政统发,并且市直所有学校和部分县(区)学校将教职工工资中活的津贴部分直接拨发给学校,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将工资待遇与其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工作绩效挂钩,向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倾斜,建立了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
六、教师交流情况
实行城镇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子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进行任教服务,逐步完善对口支教制度。市直学校和各县(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具体支教措施,每年坚持选派一批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对口支援。如台前县在今年初从城镇学校选派14名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服务期为三年,支教期间上浮一级工资,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才可回原校任教,浮动工资同时转为固定工资,并在职称评审中优先推荐。
为更好地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决定从20xx年起选派市直学校2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区以下基层学校挂职锻炼。要求各县(区)实行这项制度,凡符合选派条件的年轻干部,都要有计划地到基层学校挂职锻炼,坚持把挂职锻炼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在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七、公开招聘新教师情况
20xx年底,市人事局下达给市直部分学校109名增人计划,这次补充教师工作实行教育系统内部招考的办法进行。从12月20日开始,先后经过征求意见、制定方案、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量化考核积分计算、笔试、面试、体检、学校考察、录取、公示等众多环节,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圆满完成了招教任务。
北京县、范县因地制宜,以核定的编制为依据,在清退临时代课教师、“在编不在岗”人员和不合格教师的基础上,以师资类大中专毕业生为主,面向全县公开招考教师。由县政府牵头领导,县教育、人事部门具体实施,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并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聘用合同书。
北京市各县(区)和市直学校的招聘新教师工作,自始至终贯彻和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近年来公开招聘新教师共计1276名,没有发现一起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的事件,一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通过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保证了教师队伍的质量,为基础教育及时补充了新鲜血液,对我市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八、存在问题及建议
1、建议针对学校中占编但不能上岗的人员,出台相关提前离岗政策。目前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太过严格,人员安排非常紧张,如学校出现职工病产假、继续教育等特殊情况只能聘用临时教师,没有缓冲余地。一方面,农村学校中有相当一部分为民师转正的教师,年龄偏大,知识陈旧,难以适应新课改的要求。市直学校也存在部分年龄偏大、身体较弱的人员,不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另一方面,受过国家正规培训的师范类毕业生不能上岗,造成人才的浪费。如能出台提前离岗政策,能够让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腾出编制,使学校得以及时补充年轻、学历层次高的人员,既能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提高教育质量,也可以安置一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合理使用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保持社会稳定。
2、建议成立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要为教育系统内待岗人员培训、提高、交流、转岗提供服务,以市场的形式对教育人才进行合理配置,同时,还为用人单位和各类教育人才提供职业介绍、信息咨询、人才登记推荐、指导就业,并配合教师岗位聘任制改革的实施,实现教育系统内部人才的余缺调剂。另外,中心还是教育系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站,办理教育系统所属单位的人事代理业务,以此实现教师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的转变。外省市已纷纷成立教育系统内部人才市场,希望省厅协调有关部门促成此事,搞活教育系统内部的人才交流。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