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的反义词
执行的反义词
违抗:违背抗拒:违抗命令。违抗
执行的意思
保外执行:犯人在服刑期间取保监外执行。参看 〖监外执行〗。
执行主席:开会时由主席团在成员中推举的轮流主持会议的人。
执行:①实施;实行:坚决执行|执行命令|执行决定|执行上级指示。②依法定程序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等付诸实施。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强制性的。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等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由审判员移交给执行员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先予执行: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在作出判决或判决生效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被告先付给原告一定数额的款项或物品,以应急需的措施。适用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赔偿对方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损失。
监外执行:指法院对具有某种法定原因(如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犯人暂不羁押,而交付一定机关监管。
暂予监外执行:对被判处剥夺自由的刑罚而有某种法定情况的罪犯暂不关押而委托一定机关监管。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如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
执行的反义词
执行相关反义词
带执字的反义词
执行相关成语
一意孤行: 指不接受别人的劝告,顽固地按照自己的主观想法去做。
一目五行: 犹一目十行。形容看书非常快。
一目十行: 看书时同时可以看十行。形容看书非常快。
一目数行: 犹一目十行。形容看书非常快。
一行作吏: 一经做了官。
一言一行: 每句话,每个行动。
七十二行: 泛指各行各业。
余食赘行: 吃剩的食物,身上的赘疣。比喻遭人讨厌的东西。
作贾行商: 贾:有固定店面的商人。指有固定店面的商人和转运贩卖的行商
例行公事: 按照惯例办理的公事。现在多指刻板的形式主义的工作。
例行差事: 指按照规定或惯例处理的公事。
侍执巾栉: 巾栉:手巾和梳子。拿着毛巾、梳子侍侯。形容妻妾服侍夫君
侍执巾节: 拿着手巾、梳子伺候,形容妻妾服事夫君。
便宜施行: 指可斟酌情势,不拘规制条文,不须请示,自行处理。同“便宜从事”。
便宜行事: 便宜:方便,适宜。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斟酌处理,不必请示。
信受奉行: 信:信仰;奉:执行。接受教诲,虔敬奉行。比喻坚信不移,奉行不悖
信步而行: 信:随意。无目的地随意行走。
修仁行义: 修:实行。施行仁爱正义
修身慎行: 提高自身修养,小心谨慎行事
修身洁行: 修养品性,保持洁白的德行。
倍日并行: 日夜赶路。
倍道兼行: 倍、兼:加倍;道:指行程。每天加倍行进,一天走两天的路程。形容加速急行。
倍道而行: 加快速度,一天走两天的行程。
倒执手版: 古代官员持手版以朝。倒执手版,指惊惶失态。
倒行逆施: 原指做事违反常理,不择手段。现多指所作所为违背时代潮流或人民意愿。
借公行私: 借公事的名义谋取私利。
借水行舟: 指趁势行事。同“借水推船”。
偃武行文: 停止武事,振兴文教。同“偃武修文”。
儿女成行: 可以把儿女排成一个行列。形容子女很多。
允执其中: 允:诚信;执:持;其:代词,那个;中:不偏不倚。真诚地坚持中庸之道。比喻真正做到恰到好处。
执行相关造句
1. 他需要确保有效地描述和执行政策的能力。
2. 日本首相福田康夫因执行政策无力受到挫败而辞职.
3. 准备库存计划,季节性储备估量以及产品旺季执行政策.
4. 你应该认真执行政策。
5. 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以执行政策为己任.
6. 但不论从政策覆盖面、政策的深度,还是政策的配合和执行政策后所产生的效应来看,均存在许多不足。
7. 一般来说,制定和执行政策的权威最终权在于行政机构.
8. 在一项声明中,医疗保险宣称将“认真执行政策”.
9. 他们的成功经验是:1.执行政策不变调不走样.
执行相关词语
执行:①实施;实行:坚决执行|执行命令|执行决定|执行上级指示。②依法定程序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等付诸实施。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强制性的。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等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由审判员移交给执行员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主席:开会时由主席团在成员中推举的轮流主持会议的人。
暂予监外执行:对被判处剥夺自由的刑罚而有某种法定情况的罪犯暂不关押而委托一定机关监管。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如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
保外执行:犯人在服刑期间取保监外执行。参看 〖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指法院对具有某种法定原因(如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犯人暂不羁押,而交付一定机关监管。
先予执行: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在作出判决或判决生效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被告先付给原告一定数额的款项或物品,以应急需的措施。适用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赔偿对方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