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法院培训自我鉴定范文
法院培训是作为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有效途径,培训过后要及时写好自我鉴定,才能及时发现自己需要改善的地方。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培训的自我鉴定范文,仅供参考。
法院培训自我鉴定范文篇一
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本 人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一庭实习,很高兴能利用暑假时间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对于即将升入大二的我来说,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实践活动。首先,要感谢为我提供实习平台的法院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我的老师和家长给我的支持。
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实习,没有实习经验。因为是大一,物权法、债权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特别是民诉法等均尚未涉及,而且是到基层法院实习,所以此次实习的目的主要是熟悉法院的办事机构、工作流程以及案件审结过程等层面上的东西,而不可能涉及做笔录、参与案件讨论、起草判决书等实质上的内容。虽没什么实质的收获,但还是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第一天因为法院的全体工作人员下午政治学习。第二天正式开始实习,基本无事可做,除了跑跑腿送送卷宗或文件,所以学会的我第一项工作就是拿送报纸和信件。书记员收发当事人出庭传票、开庭权利通知书、送达回证、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主要是通过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来完成,所以信件一天分两次及时拿送。拿送时要注意盖章登记信件,这也是工作程序,避免出错。别看这不起眼的小事,仔细研究起来还大有讲究,疏忽不得,一旦出错整个诉讼程序将受到影响。
我的工作之一就是拿送卷宗到律师阅览室,这样我便有足够的机会来翻看神秘的卷宗里都包含了什么东西,卷宗是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立案文书、起诉状、应诉答辩状、送达回证、开庭笔录、双方提供的证据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我在想内卷为何不能公开呢?法官们的高见为何不能与公众见面呢?为什么裁判书、判决书上只是判决的结果而无相关的理由支持呢?这又是如何体现法律的透明公正呢? 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有很大不同的,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从我们到法院实习的第一天起,带领我工作的李小姐就告诉我们凡是在法院听到的、看到的一切属于保密的东西都要烂在肚子里,不能说出去。连席会议上得各个法官的意见理由都属于保密的内容,不能透露出去。法官们办公室桌边的纸篓都是自己亲自倒到保密纸桶里的,然后统一送到保密室集中销毁,实习生一般不帮法官倒纸篓的。
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基本熟悉了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大致的全过程,这对我下个学期学习民事诉讼法将会有极大的帮助。理论与实践结合才能把知识学透。
上午工作不忙的时候就去听庭审,虽然事先没有看卷宗,但还是能听懂大概。我觉得,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导着整个审理过程;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很关键,关系到能否准确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个好的律师,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够自圆其说,还要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问题的深层含义,不要答非所问,诡辩在中国这样一个极力追求事实真相的国家里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厌烦。
短短的一个月里,尽管当时觉得无聊、浪费时间,但现在回想起来收获真不少。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锻炼。我在想,中国的法学教育如若真能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那该会培养出多少人才!
在自我鉴定的结尾,我要再一次感谢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的法院工作者,谢谢你们!
法院培训自我鉴定范文篇二
8月22日,是自1月份报名参加省公务员考试并最终被录用之后,正式踏入****人民法院报到的日子。此刻的心情,有兴奋,有紧张,更多的是一种期待,对未来职业的一种期待。这种感觉特别像刚去大学报到时的情景,对一切都充满陌生但又十分想进一步了解,可谓是心潮澎湃。
到今天为止,为期一周的简短的培训就将结束了,下周就将开始到业务庭开展正式的工作。在这一周时间里,从院长跟我们新进人员的一一握手,到院领导们对我们的热烈欢迎;从各部门负责人对我们各项制度的讲解,到年轻干警们的经验交流座谈会;从参观法院各项设施,到旁听案件开庭审理。我们从各方面,包括工作内容、规章制度、学习进修、业余生活等等,全方位的对****法院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这使我对即将开始的工作生活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消除了我对未来的茫然和紧张,从而逐渐有了自己对工作的一些想法和对职业的一些规划。结合我即将从事的相关工作,并且总结这一周培训的内容,希望自己能从以下这几方面做好本职工作,以对单位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第一,转变角色,尽快适应法院工作生活。作为一名88年出生,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应届毕业生,因未经社会磨练,我略带稚嫩。然而稚嫩不能作为不工作的理由,既然我有幸能成为**法院的一员,就要尽快适应新单位的生活工作节奏,从校园里面真正的“走出来”。从学生变成“法官”,这是我目前必须完成的角色转变,也是参加工作的必要前提,否则一切无从谈起。
第二,抓紧学习,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并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尽管我完成了本科阶段的学习并且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但这只意味着我仅具有在法院工作的基础理论水平,而真正的司法实践工作与法学理论上的巨大差距那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我只满足于现状是绝对不可能做好工作的,所以,我在日常工作中更多的是要向单位的领导和老同志们虚心请教学习,既包括业务上的内容,也包括为人处世的方法。从而灵活的运用法律解决好人民矛盾,减少社会纠纷。
第三,脚踏实地,认真的做好最细致的工作。人民法院的工作繁芜复杂,既要讲求实体公正,更要讲求程序正义。而做好程序工作,我认为除了细致还是细致,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做好相应工作,确保当事人利益。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力求做好每一个环节,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第四,低调为人,处理好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很多人都说我们80后是相当自我的一个群体,自私似乎也成为了我们的标签。因此,我必须重视这个缺点,从自身的努力来完成对它的克服。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懂得尊重领导和老同志们,尽量将繁重的工作让自己来处理,遇到困难或疑惑时,则应该虚心向前辈们请教。在生活中,则要做到宽容待人,凡事多想想自己是不是哪里做的不够好,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才能和同事们和谐相处。
综上所述,我会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自己,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以尽快适应在**法院的工作生活。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多些理论思考,并且要积极处理好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在宽松和谐的环境中对单位作出更大的贡献,谋求与单位的共同发展。
法院培训自我鉴定范文篇三
本人于xx月日至xx日在xx法院实习。在实习期间我认真工作,遵守上级指示。把在学校学到的理论和实践想结合,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xx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xx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