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省林业计划财务工作总结
本篇财务工作总结,包括三个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工作,以下是全文:
财务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省林业计划财务工作在国家林业局的指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厅*组总体部署和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xx年林业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争取和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争取落实林业建设投资
20xx年,全省落实中央和省级林业投资57.91亿元,比20xx年增加10.99%。其中中央投资36.33亿元(财政专项28.71亿元,基本建设7.62亿元),省级投资6.02亿元(财政专项5.25亿元,基本建设0.77亿元),林业贴息贷款13.88亿元,利用外资1.68亿元。特别在国家调减农口资金、退耕还林补贴逐年减少的情况下,我省积极争取启动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试点、林下经济开发、森林保险等新增项目,争取国家安排我省林业重点工程和造林补贴建设任务219.23万亩(人工造林128.93万亩,封山育林90.3万亩),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69.2万亩,退耕还林工程29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61.4万亩,造林补贴59.63万亩。
(二)加快推进生态屏障建设取得成果
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争取《甘肃“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规划》于7月份获国家批复,特别是《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方案》由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增添了又一重大战略平台;全力争取国家专列资金支持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甘肃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等重点生态项目的实施;积极申报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试点项目,有6个县区被列为沙化土地封禁试点的地区,安排试点经费6000万元;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列为森林保险工作试点省份,安排保费补贴1725.74万元;会同厅林改处协调省级财政安排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协同生态办开展林业贴息贷款13亿元,为我省林业生态建设注入发展动力。
(三)项目规划编制报批等工作顺利推进
组织编制完成《甘肃省防沙治沙规划(20xx-2022年)》、《甘肃省油用牡丹发展规划(20xx-2022)》等13项林业建设规划,《三大内陆河流域沙化和盐渍化综合防治规划》已完成外业调研和规划初稿,充实丰富了全省林业建设项目库;着手编制《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完成了20xx年造林生产计划及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工非经营性、科技教育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编制上报工作,为今后争取项目资金打下了基础;争取国家林业局批复了兴隆山、尕海则岔、敦煌西湖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总体规划》,为国家陆续下达投资提供了决策依据;组织开展《甘肃省林业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修订了森林覆盖率等约束性指标,为全面完成林业十二五规划目标奠定了基础;对8个历年完成的林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保证了后续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四)按期完成部门预决算及林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按时完成了20xx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决算、森工企业财务决算、林业财政资金财务决算、林业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甘肃省林业预算内(外)资金财务决算,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奠定了基础。编制下达了20xx年度部门预算,压缩“三公经费”较20xx年同期下降11%,并首次对20xx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面向社会公开,为林业系统政务公开,加强*政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起到积极推进作用。按时完成了厅直单位预算拨付、政府采购、工资统发、资产管理等常规性财务工作。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完成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林业补贴等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保证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到位;对历年国家林业局和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林木种苗、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建设项目进行了清查梳理,为今后申报项目理清了思路和目标。
(五)加大对重点区域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及监督检查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扶持民族地区政策,研究制定了省林业厅关于支持陇南、临夏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为甘南州安排林业生态建设资金9380.73万元,天祝县740.11万元;为17个“两个共同”示范县安排林业生态建设资金30449.62万元,这些政策和项目资金的倾斜支持,有力推动了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配合国家审计署认真组织开展省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庆阳市5个基层单位20xx至20xx年度中央及省级林业投资、财务管理、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取得一定成效;配合省纠风办开展林业系统“三乱”专项治理工作,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配合国家林业局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情况的稽查工作,强化了项目资金管理和安全运行;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林业系统执法执勤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全省林业系统执法执勤车辆配备使用管理;组织350余名财会人员参加国家林业局干*学院林业计划财务和统计专题培训学习班,有效提升林业计财业务人员水平。
(六)灾后重建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进展
我们始终将灾后重建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作为民生林业的主要抓手,专人负责,重点推进,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对各项目单位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审核和批复。截止目前,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新开工4318户,开工率100%,主体竣工3576户,主体竣工率82%,完成投资28297万元,占投资计划的118%。落实20xx-20xx年林业危旧房改造附属设施建设资金33746万元。岷县漳县7.22地震灾害发生后,组织编制上报了《岷县漳县7.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规划》,争取国家安排林业救灾资金2022万元,有力支持了林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七)认真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双联行动
*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和厅*组的统一部署,坚持聚焦反对“四风”,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边学边改贯穿于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从改进干*思想作*、组织纪律、*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发,认真学xx总**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征求对本处领导班子在作*建设上的意见建议,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对能够即知即改的及时进行了整改。修订完善了《甘肃省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林业系统执法执勤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首次对厅系统“三公经费”和部门预算管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为林业系统政务公开,加强*政建设,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起到了促进作用。负责对全省林业系统“小金库”、办公用房、车辆等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从根本上遏制了“四风”的蔓延势头,确保了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全处同志在思想意识、工作作*、组织纪律、*洁自律等方面有了明显的转变,特别在严格公务接待、深入基层调研、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双联工作有序推进。20xx年,完成荒山造林5000亩,主干道行道树栽植5.5公里、2350株,村屯绿化定植苗木2600株,育苗基地100亩(定植2万株樟子松、1万株华山松、3万株白皮松容器苗),核桃园建设2895亩,其中双联户351.8亩,最多一户达到22.5亩,最少的2亩,基本实现林果业整村全覆盖的目标。同时完成1.2公里通村道路硬化、花牛苹果标准化示范园建设等规划项目。组织归凤山村30名双联干*进村入户546天,人均驻村时间达18.2天,开展政策宣传32次,涉及农户585户(次);开展各类培训15次,参加人数967人(次);收集民情民意103条;按照双联要求,全面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
在扎实做好归凤山村双联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厅*组的安排部署,对厅**各处室联系点给予了关注支持,近两年来省厅帮扶的8个县林业生态建设资金9210.97万元,有力支持了全省林业系统双联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全省林业建设快速发展的需求和林业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重项目争取和资金下达、轻项目建设和工程管理,监督检查缺位、竣工验收不够及时;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岗位责任制不健全,内控制度落实不力,影响了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和安全有序运行;四是部分地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拖了林业行业的后腿;五是监管不到位,导致各地地方公益林补贴、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等专项资金落实兑现率低、致使资金滞留现象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严肃的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思想作*和工作作*,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的新水平,为全省林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20xx年重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业计财工作要以*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林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编制为核心,以项目资金安全运行监管为重点,以林业统计工作为基础,以项目实施和国有资产管理为保障,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狠抓落实,提高效益,全面开创林业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新局面。认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项目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加快编制《全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谋划和开展《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省级项目库建设,组织各地谋划编制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及专家库,组建全省林业项目资金评审委员会,对拟申报项目从效益预测、投资方向等方面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申报材料达到规定要求,为项目的申报争取、储备启动打好基础。依据国家林业局20xx年修订的《林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林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细则》等规定,加强对建成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项目竣工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后续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继续做好重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在实施好国家重点林业工程、林业补贴、森林保险等项目的基础上,认真论证筛选和争取湿地保护、沙化土地治理、林木种苗基地、国家战略木材储备基地等符合国家投资方向的项目,特别要做好第二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的争取和实施工作。继续加大向国家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力度,争取国家对《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规划》、《甘肃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和《甘肃“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规划》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争取国家对我省申报的森林防火、湿地保护等项目予以批复,最大限度地落实重点林业工程和项目投资计划。
三是认真完成部门预决算等财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和考核,切实压减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及各类工作经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编制完成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并做好公开工作。
四是大力开展项目资金监管和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全省20xx-20xx年度林业项目资金、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稽查;会同厅纪检、审计部门开展20xx年以来在建、续建重大项目(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察。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立《甘肃省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和检查验收管理办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林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
五是认真实施林业棚户区改造和灾后重建工作。20xx年申请国家局安排我省林业棚户区任务1865户,公共租赁住房建设5000户,要做好实施方案审批并按省政府要求的目标责任完成开工、竣工、入住的任务。20xx年省重建办安排岷县漳县地震灾后重建林业项目资金2022万元,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林业灾后重建项目,力争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财务工作总结一文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本文包括三个方面,可以参考这个思路。
第2篇 林业财务科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xx〕38号)精神,按照省林业厅(浙林计〔20xx〕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于20xx年7月中旬对各县(市、区)开展自查工作,并在7月下旬接受省厅检查组的抽查。现将有关自查和抽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我局历来重视林业统计工作,同时根据这次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首先,我们成立了以张新波副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温州市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根据《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要求,全面梳理林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明确提出这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二、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根据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主要检查对象是调查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基层乡镇林业站。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点检查20xx年以来各县(市、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有没有发生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等统计违法行为,各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存在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以及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二是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林业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
本次检查主要是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再接受市级和省级的抽查。
三、林业统计存在问题
1、林业统计数据收集难,乡镇一级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由于我市各县(市、区)乡镇林业站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块状管理模式,原有的林技员大部分都兼职乡镇的其他工作,林业统计工作变成了林技员的“兼职工作”,造成了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直接造成了统计数据的来源和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二、三产业的数据漏报现象不断。
2、部门横向联系少,数据来源渠道单一。由于现代林业产业统计涉及到统计、经贸、工商、工业园区、农业、旅游等部门,横向联系非常重要,而林业统计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关系,对外联系较少,造成了数据来源渠道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特别是对木材加工、家具业等企业都是民营的小企业,财务和统计制度不健全,所以统计数据采集比较难。
3、统计人员不稳定,业务不熟悉。不仅是乡镇一级,就是各县(市、区)也没有专职的统计人员,我市11个县(市、区)林业部门的统计工作人员都身兼多种工作,有办公室的、林技站的、营林的、林政的、森防的等,他们本身业务已经相当繁忙,对统计工作又不是很熟,也不可能投入很大的精力。同时,由于没有固定的林业统计人员,所以每年都有人员变动,对统计业务都需要给统计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
4、统计台账不健全,原始数据采集不规范。由于对企业的统计基本上是由林科员去完成和统计人员变动比较大,造成了林业统计的原始数据采集不规范,而县(市、区)一级也大多是为了完成报表而工作,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加上对统计资料的整理和建档不重视,造成了统计台账不健全,这也是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一个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
1、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提升林业统计的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增强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领导、林业统计人员、林业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观念,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 以提升统计地位,保证林业统计的相对独立性,支持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各级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要按照统计法的要求,统一相关指标统计口径,做到资料完整、来有源、查有据,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林业统计数据质量。要加强与统计局、农业局等部门的横向沟通,争取多方位、多渠道搜集数据,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同时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建档和归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我们温州市局已经明确了在产业处设置统计岗位,并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也要设置相对稳定的统计岗位,要明确分管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就是兼职的统计人员今后也要做到相对稳定,以便熟悉统计业务和积累经验。同时要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快速提高统计工作的业务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统计工作队伍。另外还要争取解决统计人员的补贴待遇,以调动统计人员的积极性。
5、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要求各县(市区)都要配备林业统计专用电脑,努力加强统计基础设施建设,要在管理统计站和信息化建设上要给予更大的扶持。要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指导,要经常下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基层的困难,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大检查和督促的力度,保证《统计法》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总之,我市的统计工作在省厅和市统计局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局领导和各职能处室以及统计人员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市的统计工与上级的要求和先进地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懈努力、不断探索、不断改进,进一步做好温州的林业统计工作。
林业财务科工作总结
第3篇 林业财务科工作总结
导语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林业财务科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林业财务科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xx〕38号)精神,按照省林业厅(浙林计〔20xx〕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于20xx年7月中旬对各县(市、区)开展自查工作,并在7月下旬接受省厅检查组的抽查。现将有关自查和抽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我局历来重视林业统计工作,同时根据这次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首先,我们成立了以张新波副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温州市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根据《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要求,全面梳理林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明确提出这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二、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根据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主要检查对象是调查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基层乡镇林业站。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点检查20xx年以来各县(市、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有没有发生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等统计违法行为,各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存在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以及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二是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林业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
本次检查主要是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再接受市级和省级的抽查。
三、林业统计存在问题
1、林业统计数据收集难,乡镇一级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由于我市各县(市、区)乡镇林业站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块状管理模式,原有的林技员大部分都兼职乡镇的其他工作,林业统计工作变成了林技员的“兼职工作”,造成了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直接造成了统计数据的来源和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二、三产业的数据漏报现象不断。
2、部门横向联系少,数据来源渠道单一。由于现代林业产业统计涉及到统计、经贸、工商、工业园区、农业、旅游等部门,横向联系非常重要,而林业统计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关系,对外联系较少,造成了数据来源渠道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特别是对木材加工、家具业等企业都是民营的小企业,财务和统计制度不健全,所以统计数据采集比较难。
3、统计人员不稳定,业务不熟悉。不仅是乡镇一级,就是各县(市、区)也没有专职的统计人员,我市11个县(市、区)林业部门的统计工作人员都身兼多种工作,有办公室的、林技站的、营林的、林政的、森防的等,他们本身业务已经相当繁忙,对统计工作又不是很熟,也不可能投入很大的精力。同时,由于没有固定的林业统计人员,所以每年都有人员变动,对统计业务都需要给统计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
4、统计台账不健全,原始数据采集不规范。由于对企业的统计基本上是由林科员去完成和统计人员变动比较大,造成了林业统计的原始数据采集不规范,而县(市、区)一级也大多是为了完成报表而工作,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加上对统计资料的整理和建档不重视,造成了统计台账不健全,这也是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一个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
1、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提升林业统计的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增强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领导、林业统计人员、林业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观念,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以提升统计地位,保证林业统计的相对独立性,支持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各级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要按照统计法的要求,统一相关指标统计口径,做到资料完整、来有源、查有据,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林业统计数据质量。要加强与统计局、农业局等部门的横向沟通,争取多方位、多渠道搜集数据,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同时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建档和归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我们温州市局已经明确了在产业处设置统计岗位,并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也要设置相对稳定的统计岗位,要明确分管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就是兼职的统计人员今后也要做到相对稳定,以便熟悉统计业务和积累经验。同时要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快速提高统计工作的业务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统计工作队伍。另外还要争取解决统计人员的补贴待遇,以调动统计人员的积极性。
5、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要求各县(市区)都要配备林业统计专用电脑,努力加强统计基础设施建设,要在管理统计站和信息化建设上要给予更大的扶持。要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指导,要经常下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基层的困难,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大检查和督促的力度,保证《统计法》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总之,我市的统计工作在省厅和市统计局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局领导和各职能处室以及统计人员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市的统计工与上级的要求和先进地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懈努力、不断探索、不断改进,进一步做好温州的林业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