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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勘年度总结3篇

发布时间:2022-12-27 11:16:01 查看人数:33

查勘年度总结3篇

第1篇 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理赔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查勘定损工作是车险理赔的基础也是车险理赔流程的最重要环节之一,北京分公司为了配合总公司制定的《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查勘定损员工作,树立永诚保险良好的理赔形象,特制定公估公司查勘定损员理赔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一:职业道德

1:道德规范,良好的职业道德是理赔工作之本,查勘定损员的职业道德就是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客户及公司的利益,做到公正、*洁。

2:服务态度,查勘定损员在工作中应做到热情、耐心、友善,在语言上不得使用冷漠、随意、责难、侮辱性的话语,接待客户应使用规范化语言:您好!我是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员***本次事故的处理由我为您服务,请您填写《索赔申请书》,请您

二:行为规范

1:接受派工,查勘定损员的工作是由公司报案中心坐席人员或调度指派受理派工,任何人未经调派无权受理,查勘定损员无派工指令的不得擅自定损,涉及客户自行上门的及时联系调度并做好客户的接待。

2:定损依据,查勘定损员工作依据重点是保单抄件,工作中应认真审查保单抄件中的各项内容,核查历次报案信息、损失部位、赔付情况等,严禁未核实保单信息定损,在查勘中本次出险情况与历次出险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提示客户保单年度内出险次数,清理未查勘信息,对属于有旧伤且保单生效之日起未报案的进行拍照,并告知保户不在本期保单赔付之内,须保户签字确认。

3:查验标的,依据保单抄件内容核实事故车是否属于被保险车辆,对事故车及车架号进行拍照,如事故车及车架号与保单抄件不一致,应及时拓印发动机号。

4:查验证件,查验行驶证车主是否与被保险人一致,特别约定中是否注明,查验准载质量、使用性质、年审情况,查验驾驶证准驾车型、审验情况以及是否无有效驾驶证等情况。属于无牌照新车出险的,应审验是否有移动证且是否在有效期内,对证件原件和购车大票原件进行拍照。

5:核实事故,在工作中认真核实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当事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关系。属于确有必要的应查勘事故第一现场,以判定事故的真伪。

查勘定损员现场查勘范围表

车险现场查勘范围第一事故现场

全损或推定全损的案件,包括盗抢、自燃、火灾、倾覆的事故。(立即赶往现场)√

单方事故且事故车不能移动或仅造成保险标的尾部损失。(不包括玻璃单独破损案件)√

车损超过1万元以上的案件,异地出险损失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案件。(视案情委托)√

出险时间在当日晚8点至次日凌晨3点之间的保险事故。(视案情决定)√

非道路上出险的保险事故。(车损在800元以上的案件)。(视案情决定)√

未经交*处理的单、双方事故,有物损、人伤的案件。(视案情决定)√

同一标的在同一保单年度内出险3次以上(含)的事故。(视案情决定)√

标的车或三者车为老旧(车龄八年以上)或稀有车型的保险事故。√

出险日期距保单起保或止期15天以内(含)的标的非新车保险事故。(视案情决定)√

不论事故损失大小,存在疑点的保险事故。√

6:证据收集,审验交管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告之被保险人赔付原则,对于双方事故或多方事故重点是确认交强险是否代赔,请客户签字确认。认真查验现场痕迹、碰撞痕迹,收集有关证人、证言、标的车及受损部位、人车合影、碰撞物等进行拍照,照片应完整、齐全、清晰并有拍摄日期,证据收集无遗漏。

7:责任确定,依据保单、保险条款判定事故损失情况是否属保险责任,以下三种情况查勘定损员可以当场拒赔:

1)非保险期限内车辆出险的。

2)非承保的车辆。

3)非承保险别项下的责任。

在对证件审核中发现疑点的及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当场无法判定的,或被保险人及当事人编造保险事故骗赔的则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做好调查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必须要由被保险人及当事人亲自签字确认。确保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证据收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8:告知义务,指导被保险人填写《索赔申请书》,着重提示第一时间留存案件资料,一次性告知被保险人理赔时所需单证及领赔款等事宜。

9:缮制材料,《定损单》必须由被保险人亲自签字确认,《定损单》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由公司授权的查勘定损员本人定损,严禁把定损权下放修理厂或他人。

2)《定损单》必须填写项目完整、数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小额赔案的《定损单》必须拍照并录入理赔系统。

3)查勘定损时,应注意区分本次事故与非本次事故,事故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及正常磨损的区分。

4)查勘定损时,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凡能修复的不得更换新件,能更换零部件的,不得更换总成。

10:材料流转,定损完成后,认真缮制《查勘报告》,收集好查勘索赔材料,填写理赔材料交接单,按理赔时效规定及时上交理赔材料,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三:考核内容

1;工作规范(20分)

1)服务态度不好或未使用规范用语,未按规定统一着装或佩带工作牌的扣2分。

2)未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旷工扣3分。

3)未接受调度派工擅自定损的扣2分。

4)工作处理不完善将问题及客户推向保险公司的扣2分。

5)未审核历次报案,出险部位重复定损的扣2分。

6)系统外遗留赔案不及时录入系统的扣2分。

7)不应何种原因,造成理赔单证遗失的扣5分。

8)旧件或损余物资不做处理,不签字的扣2分。

2;案件处理质量考核(60分)

1)经公司授权的查勘定损员私自下放照相、定损权的扣10分。

2)没有人车合影的。车损照片无日期或不齐全、不清晰等证据收集错误的扣3分。

3)理赔系统车损照片不按顺序上传的扣1分。

4)客户放弃索赔或各种理赔单证无被保险人签字的扣3分。

5)查验被保险车辆标的错误的扣2分。

6)未依据保单抄件或保单原件定损的扣2分。

7)距保险起期较近(一个月内)而不查询上年保险情况的扣2分。

8)查验证件有误或不齐全的扣2分。

9)未拓印或拍照发动机号或车架号的扣2分。

10)确定保险责任错误或录入承保险种错误的扣3分。

11)未核实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而盲目定损的扣3分。

12)应查验事故第一现场而未查验或第一现场查验错误的扣5分。

13)理赔系统内,信息录入不齐全的扣2分。

13)配件及工时项目、施救费等未录入理赔系统,有遗漏,未核实,造成后期须追加的扣3分。

14)未一次性向客户履行办理理赔手续告知义务的扣3分。

15)未坚持“以修为主”原则的,定损价格未按公司标准执行,与修理厂协商处理的扣5分。

16)《定损单》《查勘报告》等理赔单证填写项目不正确、不完整、敷衍了事、数字不准确的扣3分。

17)明确应有免赔但未书面告知被保险人的扣2分。

18)系统内修理厂录入名称与实际修理单位名称不符的扣2分。

19)未按公司规定正确使用理赔单证的扣2分。

3;理赔时效性考核(20分)

1)接到调度派工后10分钟内未及时联系保户,不及时查勘定损,系统内不及时清理未决赔案的扣5分。

2)经核损、核价岗审核后不合格退回的网上定损资料,未在24小时内及时处理的扣3分。

3)客户已提交索赔材料而理赔系统未录入,理赔材料未按规定不及时上交的,或上交后材料不齐全的扣3分。

4)小额赔案(3000元以下)未在24小时内录入理赔系统确定损失金额扣3分。

5)超权限案件,未在查勘现场电话上报公司相关岗位进行沟通及24小时内未及时书面上报的扣6分。

四:公司的考核机构

1:车险接报案中心、核损、核价岗、立案岗、理算岗、核赔岗以及车险理赔品质监督岗负责对公估公司查勘定损人员日常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考核方案。

2:车险理赔品质监督岗每日对公估查勘定损人员的日常出勤进行电话抽检、核损、核价岗每日通过系统照片对公估查勘定损员着装等抽检,对定损质量进行检查,车险理赔品质监督岗将不定期到现场或理赔系统内对公估查勘定损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考核。

五:结果计算与公估费结算

1:按月度考核,每月25-30日对上一月度考核结果统计并进行公示,考核结果将作为结算公估费的重要依据。

2:各公估公司派驻定损人员处理案件的整体分值作为对公估公司的考核评判标准。

3:考核计算标准:

1)对公估公司考核依据“月度查勘定损岗位考核统计表”内各项目打分之总和,除以公估公司案件数取平均值,各项目平均数之和作为考核标准:

2)当月考核得分高于80分以上的按标准结算上一月度公估费

3)当月累计考核扣20分以上(含20分)的,扣减该月度整体公估费5%

4)当月累计考核扣30分以上(含30分)的,扣减该月度整体公估费10%

5)当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给予3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取消与永诚合作资格。

4:工作中严重违纪的处罚

对客户有效投诉到保监会、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及我公司的,取消查勘定损员定损资格,并对公估公司处于5000元经济处罚。

私自安排客户在非合作修理厂维修的。经核实确认后对公估公司处于定损价格的经济处罚并对公估公司处于5000元经济处罚。

旧件或其它损余物资未回收而随意自主签字确认收回的,将对其所签收旧件的定损价格作为处罚金额。

在职业范围内,与修理厂勾结参与案件做假,定损收取回扣,接受修理厂或客户的吃请及收受礼物、现金的,对公估公司处于5000元经济处罚并取消查勘定损员定损资格,必要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查勘定损员在工作中发现重大疑点,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非证件不符、手续不全、无责任)的案件,并经公司核实,公司将双倍奖励此案的查勘费,重大车损案件(一万元以上)将根据挽回损失数额给予3%的奖励,单笔奖励最高3000元。

第2篇 保险查勘理赔员年度工作总结

本人自2022年9月1日参加工作至今,一年零四个月的实习时间已结束。回溯十六个月的实习过程,在中支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十六个月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就在此时需要回头总结之际才猛然间意识到日子的匆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十六个月短暂又充实的实习使我真正体会到一个保险工作者的辛苦,乐趣和责任。由于自己来的较晚,和其他同事还有一定差距。但我一定会加快脚步跟上来,并超过他们。

一年多以来,我把学习期分为了三个阶段:熟悉环境、熟悉工作、习惯工作环境和压力及掌握业务知识。

在每个阶段中都使我我收获良多。

第一个阶段:刚到县公司的前几天非常难熬:不认识人、不熟悉工作、最难捱的是不能感觉到自己的价值。在这种境况下,使我学会了承受工作高压下如何缓解自己,如何和同事交流学习。那一刻起,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查勘员。说起来,做一名查勘员容易,但要做一名优秀的查勘员就难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从小事学起,从点滴做起。我相信,成之道,唯有恒,因为坚守信念,所以终会有高度。

第二个阶段:了解自己的工作性质职能,学习业务 新系统,如何做,怎样做。查勘和定损都是为了确定事故损失而存在的,包括损失的真实性,损失的实际程度,维修或赔偿的程度等多个方面,查勘和定损都是理赔工作中的重点,适合事故的查勘和定损通常能为保险公司对事故的处理提供良好的基础,也为客户迅速快捷的得到赔付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可以说查勘与定损是车险理赔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三个阶段:真正的把自己融入进工作之中,能够独立查勘,定损,使用系统以及与客户沟通。

由一个车险查勘定损的门外汉,变成了能够独立工作的查勘员。本人较好地完成了实习期工作目标。

在玉溪太保工作,自己认为自己的处事风格,工作态度,完全对得起天地,对得起任何一个客户,对得起自己的公牌,更加对得起自己的代码。在此,我首先感谢我的公司,给我提供了一个进入玉溪太保的平台,同时也感谢太保的领导,给予了我进入玉溪太保工作的机会,没有这两者,可能我今天也没有在这里写工作总结的机会,因此,我从心底里感谢您们!但是,我更需要感谢的,是曾经教导过我的各位老师傅:朱师、杨师、潘师、陶师、施师、……没有他们的耐心教导,就算我有在玉溪太保的机会,也没有今天的成绩,人不学不成器,刀不磨不锋利,如果没有他们默默的指导与支持,再锋利的刀韧也因时光的流失与岁月的冲刷而生锈,最终成为一堆废铁!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父母给予了我生存的机会,他们却给了我事业发展的动力,谁轻谁重,缺一不可!因此,我在这里,再次表示我对他们的感谢,希望他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下面将一年多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查勘员我觉得除了查勘,定损这些技术外,如何与客户沟通才是最重要的。这也是我今后工作学习需要努力的方向。不同的情况如何说话,才会有更好的结果,能为公司节省更多的赔款又能让保户明了保险的真谛和实惠。我觉得这才是第一位的,所以我认为今后在工作中应该更好的学习语言艺术。工作中,很多时候,自己也实话实说,直话直说,或者,这个也是个人的一大缺点,因为很多时候,因为经验不足,所站的角度不对,说出来的话语,往往因欠缺周全考虑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个人认为,这些日子过来,自己也没有因这个缺点而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只能说:让时间证明一切,敢于正视自己的人,有改正缺点的勇气。

从事查勘工作,是一份非常辛苦的工作,尤其是在中支,案子多是一个问题,但是业务与理赔相关联,这个是难以取舍的问题,因为查勘才是我们的工作,业务并不是我考虑的问题,刚刚开始,个人也是这样认为的,随着逐步的开展工作,个人才慢慢体会到当中的关系,因此,自己处理案子的时候也非常小心,尤其是面对大客户,从来不敢瞒报,程序该怎样,就怎样去做,从来没有为难客户。我想,是男人就应该不怕苦不怕累,工作中的困难,也应该勇敢去做,哪怕做错了,学了经验之余,还学了做人的道理,也是值得的!偶而的被投诉也是我与客户沟通出了问题,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注意改正。我们看似是做售后服务,实际战斗在业务一线,唯有努力·认真·负责的对待工作,才能不让查勘定损拖业务发展的后腿。

第3篇 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理赔年度工作总结

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理赔年度工作总结

查勘定损工作是车险理赔的基础也是车险理赔流程的最重要环节之一,北京分公司为了配合总公司制定的《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查勘定损员工作,树立永诚保险良好的理赔形象,特制定公估公司查勘定损员理赔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一:职业道德

1:道德规范,良好的职业道德是理赔工作之本,查勘定损员的职业道德就是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客户及公司的利益,做到公正、*洁。

2:服务态度,查勘定损员在工作中应做到热情、耐心、友善,在语言上不得使用冷漠、随意、责难、侮辱性的话语,接待客户应使用规范化语言:您好!我是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员***本次事故的处理由我为您服务,请您填写《索赔申请书》,请您

二:行为规范

1:接受派工,查勘定损员的工作是由公司报案中心坐席人员或调度指派受理派工,任何人未经调派无权受理,查勘定损员无派工指令的不得擅自定损,涉及客户自行上门的及时联系调度并做好客户的接待。

2:定损依据,查勘定损员工作依据重点是保单抄件,工作中应认真审查保单抄件中的各项内容,核查历次报案信息、损失部位、赔付情况等,严禁未核实保单信息定损,在查勘中本次出险情况与历次出险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提示客户保单年度内出险次数,清理未查勘信息,对属于有旧伤且保单生效之日起未报案的进行拍照,并告知保户不在本期保单赔付之内,须保户签字确认。

3:查验标的,依据保单抄件内容核实事故车是否属于被保险车辆,对事故车及车架号进行拍照,如事故车及车架号与保单抄件不一致,应及时拓印发动机号。

4:查验证件,查验行驶证车主是否与被保险人一致,特别约定中是否注明,查验准载质量、使用性质、年审情况,查验驾驶证准驾车型、审验情况以及是否无有效驾驶证等情况。属于无牌照新车出险的,应审验是否有移动证且是否在有效期内,对证件原件和购车大票原件进行拍照。

5:核实事故,在工作中认真核实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当事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关系。属于确有必要的应查勘事故第一现场,以判定事故的真伪。

查勘定损员现场查勘范围表

车险现场查勘范围第一事故现场

全损或推定全损的案件,包括盗抢、自燃、火灾、倾覆的.事故。(立即赶往现场)√

单方事故且事故车不能移动或仅造成保险标的尾部损失。(不包括玻璃单独破损案件)√

车损超过1万元以上的案件,异地出险损失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案件。(视案情委托)√

出险时间在当日晚8点至次日凌晨3点之间的保险事故。(视案情决定)√

非道路上出险的保险事故。(车损在800元以上的案件)。(视案情决定)√

未经交*处理的单、双方事故,有物损、人伤的案件。(视案情决定)√

同一标的在同一保单年度内出险3次以上(含)的事故。(视案情决定)√

标的车或三者车为老旧(车龄八年以上)或稀有车型的保险事故。√

出险日期距保单起保或止期15天以内(含)的标的非新车保险事故。(视案情决定)√

不论事故损失大小,存在疑点的保险事故。√

6:证据收集,审验交管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告之被保险人赔付原则,对于双方事故或多方事故重点是确认交强险是否代赔,请客户签字确认。认真查验现场痕迹、碰撞痕迹,收集有关证人、证言、标的车及受损部位、人车合影、碰撞物等进行拍照,照片应完整、齐全、清晰并有拍摄日期,证据收集无遗漏。

7:责任确定,依据保单、保险条款判定事故损失情况是否属保险责任,以下三种情况查勘定损员可以当场拒赔:

1)非保险期限内车辆出险的。

2)非承保的车辆。

3)非承保险别项下的责任。

在对证件审核中发现疑点的及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当场无法判定的,或被保险人及当事人编造保险事故骗赔的则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做好调查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必须要由被保险人及当事人亲自签字确认。确保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证据收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8:告知义务,指导被保险人填写《索赔申请书》,着重提示第一时间留存案件资料,一次性告知被保险人理赔时所需单证及领赔款等事宜。

9:缮制材料,《定损单》必须由被保险人亲自签字确认,《定损单》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由公司授权的查勘定损员本人定损,严禁把定损权下放修理厂或他人。

2)《定损单》必须填写项目完整、数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小额赔案的《定损单》必须拍照并录入理赔系统。

3)查勘定损时,应注意区分本次事故与非本次事故,事故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及正常磨损的区分。

4)查勘定损时,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凡能修复的不得更换新件,能更换零部件的,不得更换总成。

10:材料流转,定损完成后,认真缮制《查勘报告》,收集好查勘索赔材料,填写理赔材料交接单,按理赔时效规定及时上交理赔材料,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三:考核内容

1;工作规范(20分)

1)服务态度不好或未使用规范用语,未按规定统一着装或佩带工作牌的扣2分。

2)未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旷工扣3分。

3)未接受调度派工擅自定损的扣2分。

4)工作处理不完善将问题及客户推向保险公司的扣2分。

5)未审核历次报案,出险部位重复定损的扣2分。

6)系统外遗留赔案不及时录入系统的扣2分。

7)不应何种原因,造成理赔单证遗失的扣5分。

8)旧件或损余物资不做处理,不签字的扣2分。

2;案件处理质量考核(60分)

1)经公司授权的查勘定损员私自下放照相、定损权的扣10分。

2)没有人车合影的。车损照片无日期或不齐全、不清晰等证据收集错误的扣3分。

3)理赔系统车损照片不按顺序上传的扣1分。

4)客户放弃索赔或各种理赔单证无被保险人签字的扣3分。

5)查验被保险车辆标的错误的扣2分。

6)未依据保单抄件或保单原件定损的扣2分。

7)距保险起期较近(一个月内)而不查询上年保险情况的扣2分。

8)查验证件有误或不齐全的扣2分。

9)未拓印或拍照发动机号或车架号的扣2分。

10)确定保险责任错误或录入承保险种错误的扣3分。

11)未核实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而盲目定损的扣3分。

12)应查验事故第一现场而未查验或第一现场查验错误的扣5分。

13)理赔系统内,信息录入不齐全的扣2分。

13)配件及工时项目、施救费等未录入理赔系统,有遗漏,未核实,造成后期须追加的扣3分。

14)未一次性向客户履行办理理赔手续告知义务的扣3分。

15)未坚持“以修为主”原则的,定损价格未按公司标准执行,与修理厂协商处理的扣5分。

16)《定损单》《查勘报告》等理赔单证填写项目不正确、不完整、敷衍了事、数字不准确的扣3分。

17)明确应有免赔但未书面告知被保险人的扣2分。

18)系统内修理厂录入名称与实际修理单位名称不符的扣2分。

19)未按公司规定正确使用理赔单证的扣2分。

3;理赔时效性考核(20分)

1)接到调度派工后10分钟内未及时联系保户,不及时查勘定损,系统内不及时清理未决赔案的扣5分。

2)经核损、核价岗审核后不合格退回的网上定损资料,未在24小时内及时处理的扣3分。

3)客户已提交索赔材料而理赔系统未录入,理赔材料未按规定不及时上交的,或上交后材料不齐全的扣3分。

4)小额赔案(3000元以下)未在24小时内录入理赔系统确定损失金额扣3分。

5)超权限案件,未在查勘现场电话上报公司相关岗位进行沟通及24小时内未及时书面上报的扣6分。

四:公司的考核机构

1:车险接报案中心、核损、核价岗、立案岗、理算岗、核赔岗以及车险理赔品质监督岗负责对公估公司查勘定损人员日常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考核方案。

2:车险理赔品质监督岗每日对公估查勘定损人员的日常出勤进行电话抽检、核损、核价岗每日通过系统照片对公估查勘定损员着装等抽检,对定损质量进行检查,车险理赔品质监督岗将不定期到现场或理赔系统内对公估查勘定损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考核。

五:结果计算与公估费结算

1:按月度考核,每月25-30日对上一月度考核结果统计并进行公示,考核结果将作为结算公估费的重要依据。

2:各公估公司派驻定损人员处理案件的整体分值作为对公估公司的考核评判标准。

3:考核计算标准:

1)对公估公司考核依据“月度查勘定损岗位考核统计表”内各项目打分之总和,除以公估公司案件数取平均值,各项目平均数之和作为考核标准:

2)当月考核得分高于80分以上的按标准结算上一月度公估费

3)当月累计考核扣20分以上(含20分)的,扣减该月度整体公估费5%

4)当月累计考核扣30分以上(含30分)的,扣减该月度整体公估费10%

5)当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给予3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取消与永诚合作资格。

4:工作中严重违纪的处罚

对客户有效投诉到保监会、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及我公司的,取消查勘定损员定损资格,并对公估公司处于5000元经济处罚。

私自安排客户在非合作修理厂维修的。经核实确认后对公估公司处于定损价格的经济处罚并对公估公司处于5000元经济处罚。

旧件或其它损余物资未回收而随意自主签字确认收回的,将对其所签收旧件的定损价格作为处罚金额。

在职业范围内,与修理厂勾结参与案件做假,定损收取回扣,接受修理厂或客户的吃请及收受礼物、现金的,对公估公司处于5000元经济处罚并取消查勘定损员定损资格,必要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查勘定损员在工作中发现重大疑点,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非证件不符、手续不全、无责任)的案件,并经公司核实,公司将双倍奖励此案的查勘费,重大车损案件(一万元以上)将根据挽回损失数额给予3%的奖励,单笔奖励最高3000元。

查勘年度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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