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2015年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总结范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教办根据县教育局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教育办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将整个整顿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来开展,即宣传动员阶段;查、纠、改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在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的同时,要求所属各学校从教育收费、招生行为、教学管理、教师职业道德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自我审视,开展了初步的自查自纠。现就将整顿活动情况简单总结
一、宣传动员, 安排部署
11月上旬为宣传动员阶段,在该活动阶段,我教办认真组织了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宣传动员活动,活动中召开了全体校长会议,成立以教育办主任杨延斌同志为组长、以宋海林、金国有、金天喜、陆本福、陆祖新、金子祥等同志为成员的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传达、学习了教育局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大会精神和文件内容,统一了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并对本次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活动做了周密的安排与部署。
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
11月中下旬为查、纠、改阶段,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从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学校管理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等方面,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对照自查,将自查出的不规范行为问题进行汇总,并将需要整改的问题,开展自上而下的自纠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职工教育教学行为。
(一)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没有出现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自行到校外兼课或对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辅导的行为;没有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书籍读物和学习用品的情况;但有个别教师存在变相收受学生、家长礼品、谋私利和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学生(如动员学生转学或转班)的情况;也有个别学校的教师存在教师职业道德不良行为,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十要十不准”规定,违反教育办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如在校园内谩骂打架,工作中挑拨离间、诬陷他人等);学校教师档案的建立不够健全,教师不良行为登记落不到实处。
(二)规范学校管理行为
各学校都能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不搞突击教学;统一执行教学书管理规定情况,无超出省定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及正规渠道征订使用教材,或违反学生自愿原则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及学习用品的现象;能够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没有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收取补课费,进行有偿补课的情况出现;各学校都做到了均衡编班,但也存在着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不同程度的移用和挤占体、音、美、劳等技能课的不良现象。
(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我教办所属各学校均能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即小学每生每学期只代收作业本费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只代收作业本费13元,住宿学生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学期60元,并对教育收费项目实行公示制度,无任何违规收费现象。各学校“两免一补”经费也均能使用得当,开支合理。
(四)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加强学籍管理制度,做到学生按章有序流动,严格执行榆中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一生一个义务教育号,办好入学、转学、休学中的有关手续,严禁学生留级、复读,没有出现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现象,也无违反“十不准”规定的情况,从而确保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总之,我教办通过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活动,自查、自纠、自改了许多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对学校今后开放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办学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还要继续坚持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工作的长期性和实效性,切实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2篇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总结
教育的深入发展,呼唤全新的办学思想。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既是学校管理的常规工作,也是我镇当前十分紧迫的重点工作,3.10大会以来,我镇认真落实全市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力营造良好教育环境,不断规范各中小学的办学行为。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领会大会精神,认真安排布署规范办学行为工作
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我镇以课堂改革为核心,抓集体备课,抓集体教研,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成绩固然可喜,但问题亦不容忽视,如:个别学校学生在校时间过长,个别教师搞题海战术,学生课业负担出现了加重倾向。为此,3.10大会后,首先,我们召开了全镇中小学领导干*会议,认真学习了全市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上对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重温了《x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及《保定市教育局关于重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其次,要求各中小学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并依据相关要求,对本校的办学行为进行深入细致地自查自纠;第三,总校成立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加大对各校落实有关规定的督查力度,规范各校办学行为。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力落实规范办学行为工作
1、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总校制定统一作息时间表,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确保小学生每日在校时间不超6小时,初中生不超7小时;各中小学认真制定课外活动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每天安排课间操、眼保健操,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目前,我镇中小学学生在校时间过长现象已得到有效控制,并保证了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2、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学生作业量。总校以集体教研为抓手,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改革课堂教学模式,用先进的理念指导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教师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作业,提倡布置弹性作业,各校教导处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各科作业的管理与协调。目前,我镇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其它年级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作业量每天不超1.5小时。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我镇认真开设写字课、诵读课,确保做到“五要五不要”(要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把握进度,不准提前结束课程或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进行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对课程改设情况,尤其是“音、体、美、劳”及“两课”开设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不开齐课程的学校进行曝光,并给予严肃处理,被曝光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被通报学校的校长不得评先评模。目前,我镇所有中小学已开齐课程,但个别学校不能开足、上好音、体、美课程。
4、坚持科学的评价观。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不以“分数”论英雄,不以学科成绩作为评定学生的唯一标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仅进行一次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不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对学生的评价实行等级制。目前,我镇已出色完成了上学年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各中小学的考试次数明显减少。
5、加强师德教育,严格师德考核,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素养。我镇各中小学经常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师德先进个人事迹,学习现代教育理论,要求教师有敬业爱生精神,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关心尊重每一名学生。目前,我镇各中小学已基本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完全杜绝了有偿家教现象。
6、严格学生用书管理。我镇严格按市教育局颁布的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挂图目录中规定的科目和版本征订教学用书,严格按省定标准收费,不定购和使用盗版教学用书,不超标准收费,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目前,各中小学没有向学生推荐或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用书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音、体、美三门课程个别学校只能开齐,不能开足、上好。主要原因:一是学校领导轻视“小三门”,将这些课程安排给年老体弱的教师;二是音、体、美专业教师匮乏,现有音、体、美教师专业水平较低;三是小学体育课程教学资源短缺,小学体育教师没有编排有序、科学合理的教材。
2、每当临近考试个别教师和学校便展开题海战术,推迟放学时间,或挤占音、体、美课,补习文化课。主要原因:一是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分数至上”的思想依然根深蒂固;二是教师害怕“中考”、“小考”失利,领导和家长“兴师问罪”;三是个别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差,学生不能自主学习所教科目。
3、对学生评价在形式上是等级制,而实质上仍是百分制。主要原因:一是现行考试仍以百分制为主,以分数确定等级,注定无法真正落实等级制;二是家长通过多种渠道扫听学生分数,最终学生的分数成为公开的秘密;三是个别学校和教师仍以分数论英雄,用一把尺子衡量学生。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1、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校长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目标,与校长的评优、评模、晋升挂钩,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整改不利的,实行一票否决。
2、实行校际资源共享。在全镇范围内选拔音、体、美教师,加强培训,利用这些教师在全镇2至3所学校内巡回上课。
3、接受社会监督。面向社会公开规范办学的基本要求,以公告形式在公示栏公示,积极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定期举行教学开放日、开放周、开放月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的监督。
总之,今后我们将以《教育法》为指针,认真贯彻3.10大会精神,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全力提高我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