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质监局2022年上半年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周总结
根据省局《关于2022年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我局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千方百计保证国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
局高度重视“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成立了以市局副局长罗林富为组长,稽查分局局长徐林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我局制定了《_____质监局“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实施方案》,并召集各区县局分管领导对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分成7个“农资打假下乡”宣传行动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活动。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一)组织“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检测活动。“农资打假下乡”共进村120个,入户436个,深入农资销售商店及农户家中,抽取农资样品并免费检测共140个,检测合格率为66%。
(二)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 3月13日 为我市“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日,7个宣传行动组分别在7个区县乡镇开展了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并邀请了当地农技站及化肥企业人员共同参与,向农民群众宣传如何辨别真假化肥、如何选购农膜及农机产品、如何选购农药等基础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0747份,受理农民咨询共1449人次,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13起。
(三)召开生产企业座谈会。3月6日我局召集全市农肥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各区县局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对如何确保我市农资产品质量进行了座谈。欧局长在座谈会上指出:农资产品质量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希望我市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要有做“良心农资”的理念,切实增强产品质量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全市质监部门要充分认清肩负的责任,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把监管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四)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自农资专项打假行动以来,我市质监系统统一部署,对有过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重点检查、反复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9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3台次,查办农资案件44起,查获假冒伪劣化肥共104吨,查获假冒伪劣农资货值共1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1.4万元。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今年“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活动中,我局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深入活动现场,重点对“农资打假下乡”、查办大案要案、标本兼治措施及12365打假投诉举报咨询台维护农民利益等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方面进行宣传和报道,营造了有利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更有利于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四、取得的成效和不足。
通过此次“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质量法制意识和识假辨假的能力,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不合格的农资产品,使我市农资生产经营秩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当然,此次活动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检查涉及到的区域还不够宽,涉及到的农资种类还不够多等,但随着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的进一步深入,通过全体质监人员的不断努力,上述问题将会得到改进和完善,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将会取得更显著的成效。
第2篇 农资打假2022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肥料、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我局深刻认识做好肥料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1-6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11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
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共出动执法车辆354台次,执法人员236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898户次,检查农资市场504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60件,案值32.4万元,没收查扣物质520530.97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50户,受理农资投诉2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77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辨别真假难。一方面,农资品种花样繁多,伪劣农资从表面观测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执法检测手段的缺乏造成真伪难辨。另一方面,涉案农资鉴定费居高不下,一份化肥质量检验报告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质量检验报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观上造成农资市场打假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资真假的辨别。二是监督管理难。当前伪劣农资销售市场都在农村,并且越是偏远的山区和小村落越有市场。部分假劣农资还打着“送货田头,服务农民”的旗号,运到村边地头进行抛售,且流动性强。由于农村地大面广,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原因,执法部门对这些“上山下乡”的农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三是打假罚劣难。农资经营主体杂乱无序,多为个人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宗族观念浓厚,造成执法环境差,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率低,查办的案件常常出现“办而不结”、“处而无罚”现象。四是深挖根除难。农资产品流通范围广,环节多,伪劣农资产品往往要经过几个销售环节,要跨区甚至跨省才能追根溯源。而各地打假信息资源未能互通共享,各打各的假,难以从源头治理。五是少数农资者“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实不够理想,流于形式。
五、下一步农资监管工作的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构建以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的新监管模式;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办法 。
(二)、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要对农资经营户全面摸底调查,实行可追溯管理,提高监管到位率。对生产经营主体,由过去的市场环节监管,向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延伸。对农资产品,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实现与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把监管关口前移。同时加大对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投入,通过销售和技术服务的结合,开拓、净化城乡农资市场。帮助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
(三)、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积极查办农资案件,力争办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3篇 2022年上半年质监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根据省局《关于2022年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我市质监系统认真履职尽责,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遏制生产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现将农资打假专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农资专项打假工
作,分管领导亲自抓,迅速研究,及时召开全市质监系统农资打假工作会,传达和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农资打假相关文件精神,就组织领导、宣传动员、阶段分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要求全市质监系统进一步提高对农资打假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打假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同时结合_____市实际印发了《_____省_____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22年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质监局明确农资专项打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突出重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打假行动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内容丰富
我局制定了《_____质监局“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实施方案》,并召集各区县局分管领导对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分成7个“农资打假下乡”宣传行动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活动。
(一)组织“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检测活动。“农资打假下乡”共进村120个,入户436个,深入农资销售商店及农户家中,抽取农资样品并免费检测共140个,检测合格率为66%。
(二)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 3月13日 为我市“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日,7个宣传行动组分别在7个区县乡镇开展了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并邀请了当地农技站及化肥企业人员共同参与,向农民群众宣传如何辨别真假化肥、如何选购农膜及农机产品、如何选购农药等基础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0747份,受理农民咨询共1449人次,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13起。
(三)召开生产企业座谈会。 3月6日 我局召集全市农肥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各区县局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对如何确保我市农资产品质量进行了座谈。欧局长在座谈会上指出:农资产品质量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希望我市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要有做“良心农资”的理念,切实增强产品质量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全市质监部门要充分认清肩负的责任,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把监管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四)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自农资专项打假行动以来,我市质监系统统一部署,对有过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重点检查、反复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3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5台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11个,查办农资案件44起,查获假冒伪劣化肥共104吨,查获假冒伪劣农资货值共1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1.4万元。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今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中,我局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深入活动现场,重点对“农资打假下乡”、查办大案要案、标本兼治措施及12365打假投诉举报咨询台维护农民利益等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方面进行宣传和报道,营造了有利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更有利于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三、取得的成效和不足。
通过三个月的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质量法制意识和识假辨假的能力,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不合格的农资产品,_____市农资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我市农资生产经营秩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当然,此次活动仍有不少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如检查涉及到的区域还不够宽,涉及到的农资种类还不够多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变专项行动为常态监管,不断增添措施,抓好生产源头,确保农资安全。
第4篇 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2002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准备早,行动快,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国农资打假呈现出一个崭新的局面,在几个方面实现了重点突破:一是开通了农资案件的投诉举报渠道,使广大农民摆脱了求助无门的困境,建立了问题发现机制;二是完善了农资案件处理体系,各地农业部门都把农资打假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形成了案件处理制度,建立了问题解决机制;三是开始在农业系统树立起农资监管意识,把依法监管作为农资打假和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治本措施全面实施,建立了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长效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打假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的资料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110多万人次,发放各类农资打假资料1372万余份,检查各类农资市场8.8万个,检查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45万多家,捣毁农资制售假窝点3000多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案件近10多万件,涉案货值11亿多元,其中,立案查处案7万多件,标值(货值或损失)5万元以上的大案241件,移交司法**的案件162起,涉嫌犯罪人员184人。查获主要假冒伪劣农资:农药(制剂)1113万公斤,种子2040万公斤,肥料1.5亿多公斤,兽药60多万件(瓶),饲料500万公斤,农机及零配件(包括渔机渔具)60多万台(件),为农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2亿多元。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今年农户和经营户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总体上是基本肯定的,满意程度达到了70%。
一、2002年农资打假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3月22日由农业部、**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供销总社等五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200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02年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是“保春耕、端窝点和查处大要案件”,各部门、各地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本系统和当地实际,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更为详尽的工作部署。全国供销总社分别于2月和7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2年供销合作社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关于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引向深入的通知》。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信用制度等标本兼治,净化市场。
为了把农资打假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今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农业部对农资产品专项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并于4月15日-21日组成四个调查组,深入湖南、山东、辽宁和江西等省进行了调研,为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9月份由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7个联合督查组,赴部分省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当地工作绩效进行了评估。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召开了三次成员会议,分阶段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部署。
各地先后加强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农资打假工作机构,充实了执法人员,农资打假工作由临时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转变。各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工作,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和重点农资品种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农资打假措施的落实。
(二)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坚持追根溯源,加强整改监督工作。今年年初,农业部召集在去年农药市场抽查中有问题的156家农药企业通报了抽查结果,要求其限期整改。通报会后,销毁了不合格农药标签4421万张,从市场上回收不合格农药产品共5914吨,重新印制合格标签共1亿余张。一些地方也根据本地农资生产应用特点,对重点农资产品进行了跟踪监控。对于各种农资投诉案件,都认真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移交和分工处理,今年以来农业部农资监管直接受理来电来信投诉2563件,根据核查情况,直接由有关司局和移交地方处理的农资案件901起,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从反馈的处理结果表明,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部分受损失的农民的到了补偿。
(三)加强抽检,强化监管。全国已建成并授权对外开展工作的农资部级质检中心5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9个,以这些中心为龙头的农资质检网络正在形成,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对一些重点农资的监控力度在不断加大。在去年全国农药市场抽查的基础上,今年农业部又组织开展了全国农药市场大检查行动,出重拳整顿农药市场秩序;在3月、7月和11月分别安排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抽检,并发布检测结果;针对年初欧盟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产品的决定,已于4月份下达了20660批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任务,并将检测计划提交欧盟。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共对2400余家经销单位的19种农资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查处违法违规经销单位1372家,罚没款320.5万元。
同时,农业部全面加强了农资监管工作,先后发布了《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禁用限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品种清单,颁布了禁用限用渔药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将组织对这些禁用限用农药、兽药、渔药进行专项检查。 (四)完善制度,查处大要案。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都加强了工作制度建设。农业部今年6月24日发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公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电话。
由于各部门措施得力,通力协作,今年查处大要案件的力度明显增强,去年查出的案件,今年已基本结案。据各地上报统计,今年新立案查处标值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41件。据**部不完全统计,1-11月底,全国****破获各类农资案件366起,处理涉案人员361人,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59个。农业部会同**部在春节前后重点围绕打击“瘦肉精”,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浙江、广东、江苏三起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企业和个人受到了刑事追究。**部公布第三批重点督办案件中,涉及农资的有4起,对农药、种子、饲料等重点农资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地打击了严重扰乱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和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处理了湖南、广东培矮64s杂交水稻种子事件;督查了贵州农业厅发现的山西屯玉种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未经审定的3万多公斤玉米种子案件;湖南省朱千柱等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饲料案件等。10月下旬,农业部、**部派员赴贵州省督办国务院点名案件贵州科新畜禽饲料厂“瘦肉精”案,犯罪嫌疑人已抓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工商行政管理**结合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送货下乡”以及在农村举办的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1-11月份共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1.4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化肥4.89万吨、种子3788吨、农药3674吨等。
(五)打假与扶优相结合,提高农民识假防假能力。各地在打假的同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积极扶持和宣传经认可的优质农资产品,将假冒伪劣农资挤出农业生产应用领域。农业部推荐了一批高效低毒经济安全农药;已结合“大豆振兴计划”,推荐了一批高油、高产大豆新品种;公布了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跟踪调查结果,并推荐了机型的名单;开通了名优农机产品网页。还在全国开展了以“让农民明明白白买农机”为主题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3·15”统一大行动,发放各种宣传品240余万份,接受咨询和投诉21万人次,现场为农民修理机具1.78万台(件)。质检总局部署了“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把打假深入到田间地头,许多案件当即得到了处理。河北、宁夏、天津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经权威机构鉴定和生产实践检验的结果,向农民推荐了一批优质农资产品,并对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给予扶持。
(六)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打假。农资打假工作在中央涉及九个部门,在农业部内涉及7个司局,在地方也相应由多个部门承担。经过一年多的磨合,各部门在工作配合上更加默契了,真正形成了农资打假的合力。在8月底召开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研讨会上,各部门、各司局、各地充分肯定了一年多来的农资打假工作成绩,代表们怀着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满怀信心地深入研讨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对于加强各部门在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对于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七)加强宣传,保持高压态势。8月20日,农业部首次会同工商、质检、**等九个农资打假成员单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设立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专栏,在农民日报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交流工作,沟通信息。共编发《市场质量信息简报-农资打假专刊》100期。以各种方式向社会敞开投诉大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形成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压力。
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制假售假现象仍较突出。目前农资打假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对其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存在临时应付思想。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从本地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三是还没有完全形成先进高效的管理体制。四是手段落后,人员素质不高。为此,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上述问题。 二、2003年农资打假工作初步打算
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依法打假,把打假工作的着眼点从农资经营者和使用者拓展到农资生产领域,把农资质量抽检作为打假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不断加强,努力规范生产经营主体、渠道和经营行为,切实实行政事、政企分开,加强综合执法,增加农资打假投入,全面加强农资监管;通过积极发展连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提高优质农资的市场占有率,从整体上推进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建立良好的农资市场经济秩序。 拟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要求全国农业系统把农资监管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加以推动;二是加强农资质量抽检,注重从源头上加大打击力度,对不合格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进行及时曝光;三是通过名牌评定等形式把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四是结合“金农工程”,推动农资有关证照信息的电子化,推动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五是通过现场会等形式推动农资打假全面工作。
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5篇 市农业局2022年秋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今秋以来,我们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农业厅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活动,进一步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和诚信意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证了秋季农业生产的安全,现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农资打假一直是我们农业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在接到省农业厅转发的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后,局领导及时组织各职能科站召开了农资打假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到这次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是是实现明年夏粮丰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于九月份下了市农法发[2022]70号《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对所辖县(区、市)的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这次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一直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来抓。积极组织了植保、种子、农药等专业人员,开展了街头咨询、送法下乡,结合秋耕生产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并将简易识别、使用优质农资和“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和“购种须知”等编写成宣传资料进行了发放,共印发宣传资料8万份。我们还印制了_____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卡片,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的影响,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也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为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周密安排,严格执法
四、存在问题
1、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经营不适宜本区域的国审品种种子,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化肥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2、执法手段落后,执法经费短缺,综合执法亟待加强。现在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要求我们在交通、通讯、取证、技术检测等方面必须达到一定水平,但目前市、县两级综合执法队伍虽已经市编委正式批复,各县(区、市)农业局也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但各县(区、市)编办的正式批文还未下达,只是先行抽调人员开始工作,所以现在的状况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同时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这就不能适应现阶段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因此必须尽快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作用。
3、经营小麦品种区域不适宜的情况比较严重。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引进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小麦新品种,这些品种虽然是国审品种,但种植适宜范围没有本区域,且为半冬性品种,如屯玉祁县种业经销门市部经销的石家庄8号、太谷山西晋生种子实业有限公司经销的济麦21号小麦种子均属于半冬性品种,在我市存在重大越冬隐患。
第6篇 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工作总结
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 2001年12月15日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1〕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01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处理,并与司法**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六)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农资打假应有专项经费,建议国家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行政执法财务项目,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用于购买必要设备及举报奖励等。
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
第7篇 2002年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 二○○二年十二月 2002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准备早,行动快,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国农资打假呈现出一个崭新的局面,在几个方面实现了重点突破:一是开通了农资案件的投诉举报渠道,使广大农民摆脱了求助无门的困境,建立了问题发现机制;二是完善了农资案件处理体系,各地农业部门都把农资打假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形成了案件处理制度,建立了问题解决机制;三是开始在农业系统树立起农资监管意识,把依法监管作为农资打假和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治本措施全面实施,建立了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长效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打假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的资料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110多万人次,发放各类农资打假资料1372万余份,检查各类农资市场8.8万个,检查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45万多家,捣毁农资制售假窝点3000多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案件近10多万件,涉案货值11亿多元,其中,立案查处案7万多件,标值(货值或损失)5万元以上的大案241件,移交司法**的案件162起,涉嫌犯罪人员184人。查获主要假冒伪劣农资:农药(制剂)1113万公斤,种子2040万公斤,肥料1.5亿多公斤,兽药60多万件(瓶),饲料500万公斤,农机及零配件(包括渔机渔具)60多万台(件),为农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2亿多元。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今年农户和经营户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总体上是基本肯定的,满意程度达到了70%。
一、2002年农资打假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3月22日由农业部、**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供销总社等五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200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02年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是“保春耕、端窝点和查处大要案件”,各部门、各地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本系统和当地实际,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更为详尽的工作部署。全国供销总社分别于2月和7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2年供销合作社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关于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引向深入的通知》。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信用制度等标本兼治,净化市场。
为了把农资打假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今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农业部对农资产品专项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并于4月15日-21日组成四个调查组,深入湖南、山东、辽宁和江西等省进行了调研,为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9月份由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7个联合督查组,赴部分省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当地工作绩效进行了评估。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召开了三次成员会议,分阶段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部署。
各地先后加强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农资打假工作机构,充实了执法人员,农资打假工作由临时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转变。各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工作,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和重点农资品种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农资打假措施的落实。
(二)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坚持追根溯源,加强整改监督工作。今年年初,农业部召集在去年农药市场抽查中有问题的156家农药企业通报了抽查结果,要求其限期整改。通报会后,销毁了不合格农药标签4421万张,从市场上回收不合格农药产品共5914吨,重新印制合格标签共1亿余张。一些地方也根据本地农资生产应用特点,对重点农资产品进行了跟踪监控。对于各种农资投诉案件,都认真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移交和分工处理,今年以来农业部农资监管直接受理来电来信投诉2563件,根据核查情况,直接由有关司局和移交地方处理的农资案件901起,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从反馈的处理结果表明,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部分受损失的农民的到了补偿。
(三)加强抽检,强化监管。全国已建成并授权对外开展工作的农资部级质检中心5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9个,以这些中心为龙头的农资质检网络正在形成,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对一些重点农资的监控力度在不断加大。在去年全国农药市场抽查的基础上,今年农业部又组织开展了全国农药市场大检查行动,出重拳整顿农药市场秩序;在3月、7月和11月分别安排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抽检,并发布检测结果;针对年初欧盟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产品的决定,已于4月份下达了20660批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任务,并将检测计划提交欧盟。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共对2400余家经销单位的19种农资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查处违法违规经销单位1372家,罚没款320.5万元。
同时,农业部全面加强了农资监管工作,先后发布了《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禁用限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品种清单,颁布了禁用限用渔药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将组织对这些禁用限用农药、兽药、渔药进行专项检查。 (四)完善制度,查处大要案。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都加强了工作制度建设。农业部今年6月24日发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公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电话。
由于各部门措施得力,通力协作,今年查处大要案件的力度明显增强,去年查出的案件,今年已基本结案。据各地上报统计,今年新立案查处标值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41件。据**部不完全统计,1-11月底,全国****破获各类农资案件366起,处理涉案人员361人,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59个。农业部会同**部在春节前后重点围绕打击“瘦肉精”,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浙江、广东、江苏三起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企业和个人受到了刑事追究。**部公布第三批重点督办案件中,涉及农资的有4起,对农药、种子、饲料等重点农资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地打击了严重扰乱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和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处理了湖南、广东培矮64s杂交水稻种子事件;督查了贵州农业厅发现的山西屯玉种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未经审定的3万多公斤玉米种子案件;湖南省朱千柱等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饲料案件等。10月下旬,农业部、**部派员赴贵州省督办国务院点名案件贵州科新畜禽饲料厂“瘦肉精”案,犯罪嫌疑人已抓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工商行政管理**结合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送货下乡”以及在农村举办的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1-11月份共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1.4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化肥4.89万吨、种子3788吨、农药3674吨等。
(五)打假与扶优相结合,提高农民识假防假能力。各地在打假的同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积极扶持和宣传经认可的优质农资产品,将假冒伪劣农资挤出农业生产应用领域。农业部推荐了一批高效低毒经济安全农药;已结合“大豆振兴计划”,推荐了一批高油、高产大豆新品种;公布了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跟踪调查结果,并推荐了机型的名单;开通了名优农机产品网页。还在全国开展了以“让农民明明白白买农机”为主题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3·15”统一大行动,发放各种宣传品240余万份,接受咨询和投诉21万人次,现场为农民修理机具1.78万台(件)。质检总局部署了“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把打假深入到田间地头,许多案件当即得到了处理。河北、宁夏、天津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经权威机构鉴定和生产实践检验的结果,向农民推荐了一批优质农资产品,并对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给予扶持。
(六)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打假。农资打假工作在中央涉及九个部门,在农业部内涉及7个司局,在地方也相应由多个部门承担。经过一年多的磨合,各部门在工作配合上更加默契了,真正形成了农资打假的合力。在8月底召开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研讨会上,各部门、各司局、各地充分肯定了一年多来的农资打假工作成绩,代表们怀着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满怀信心地深入研讨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对于加强各部门在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对于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七)加强宣传,保持高压态势。8月20日,农业部首次会同工商、质检、**等九个农资打假成员单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设立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专栏,在农民日报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交流工作,沟通信息。共编发《市场质量信息简报-农资打假专刊》100期。以各种方式向社会敞开投诉大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形成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压力。
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制假售假现象仍较突出。目前农资打假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对其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存在临时应付思想。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从本地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三是还没有完全形成先进高效的管理体制。四是手段落后,人员素质不高。为此,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上述问题。 二、2003年农资打假工作初步打算
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依法打假,把打假工作的着眼点从农资经营者和使用者拓展到农资生产领域,把农资质量抽检作为打假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不断加强,努力规范生产经营主体、渠道和经营行为,切实实行政事、政企分开,加强综合执法,增加农资打假投入,全面加强农资监管;通过积极发展连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提高优质农资的市场占有率,从整体上推进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建立良好的农资市场经济秩序。 拟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要求全国农业系统把农资监管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加以推动;二是加强农资质量抽检,注重从源头上加大打击力度,对不合格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进行及时曝光;三是通过名牌评定等形式把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四是结合“金农工程”,推动农资有关证照信息的电子化,推动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五是通过现场会等形式推动农资打假全面工作。
2002年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8篇 区农业局上半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按照中央、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区打假办的部署,开春以来,**区农业局开展了春耕、夏季、种子及农药专项农资打假检查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针对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农业局精心部署,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迅速行动,有重点地开展农资打假检查。检查行动从****年*月*日开始至*月**日,出动检查人次***人次,检查了*个镇***间次农资经营门市,抽查了***多种农资产品。
从检查结果来看,**区种子经营较规范,特别是水稻杂交种子,玉米杂交种子和西瓜种子的质量都比较好,农药及化肥的标识问题比较混乱。经过近年来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违法行为后,鼠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基本杜绝售存、使用毒鼠强的行为,只剩下串街走巷的贩者在市场少量售卖。半年来,查封了违规销售的农药(包括鼠药)**个品种****吨,肥料**个品种***吨,案值共***万元;立案处理案件*宗,有*间违法经营农资单位受到行政处罚。
通过半年来农资市场的整顿工作,严厉地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持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第9篇 2022年农资打假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今秋以来,我们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农业厅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活动,进一步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和诚信意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证了秋季农业生产的安全,现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农资打假一直是我们农业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在接到省农业厅转发的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后,局领导及时组织各职能科站召开了农资打假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到这次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是是实现明年夏粮丰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于九月份下了市农法发[]70号《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对所辖县(区、市)的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这次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一直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来抓。积极组织了植保、种子、农药等专业人员,开展了街头咨询、送法下乡,结合秋耕生产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并将简易识别、使用优质农资和“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和“购种须知”等编写成宣传资料进行了发放,共印发宣传资料8万份。我们还印制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卡片,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的影响,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也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为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周密安排,严格执法
根据秋季农资生产经营特点,我们采取重点检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突击性检查与经常性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督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对农资产品质量和市场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和重点案件的跟踪查处工作。在工作部署和实际工作中明确种子、农药、肥料为打假的重点产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九月底对小麦主产区的农资市场进行了抽查,在9—10月份,出动执法人员1920人/次,检查企业24个,整顿市场132个,查获种子46040公斤,农药200公斤,货值15.3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我们在接到山西省农药检定所对太谷恒丰日光温室技术服务部、榆次绿丰农业科技部、榆次太行种子服务部和榆次鹏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农药质量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查扣了不合格农药,立案审查,目前此案正在查处中。通过这些举措使**市农资市场秩序取得了根本性的好转,保障了秋季农业生产安全。
四、存在问题
1、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经营不适宜本区域的国审品种种子,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化肥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2、执法手段落后,执法经费短缺,综合执法亟待加强。现在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要求我们在交通、通讯、取证、技术检测等方面必须达到一定水平,但目前市、县两级综合执法队伍虽已经市编委正式批复,各县(区、市)农业局也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但各县(区、市)编办的正式批文还未下达,只是先行抽调人员开始工作,所以现在的状况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同时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这就不能适应现阶段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因此必须尽快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作用。
3、经营小麦品种区域不适宜的情况比较严重。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引进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小麦新品种,这些品种虽然是国审品种,但种植适宜范围没有本区域,且为半冬性品种,如屯玉祁县种业经销门市部经销的石家庄8号、太谷山西晋生种子实业有限公司经销的济麦21号小麦种子均属于半冬性品种,在我市存在重大越冬隐患
第10篇 县质监局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以农资为重点的执法打假工作,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确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x质监局发〔2022〕x号文件[转发《关于2022年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我局近期对我县农资市场进行了执法打假检查工作,现就此次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 统一部署、“查农资保春耕” 县局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在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抓农时,在春耕前,开展“查农资保春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在“农资打假下乡”,狠抓查办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事件,严厉打击制假违法活动。因地制宜,充分利时机对农资打假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普及打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 二、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接到通知的同时,县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力对我县县城xx以及xx乡、xx乡、xx乡进行了专项的农资执法打假行动,根据通知精神建立起了企业“黑名单”制度。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建立本县辖区内农资和农机生产企业“黑名单”数据库,对所查到符合该标准的生产企业和窝点,一律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建立巡查制度,并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舆论监督,防止反弹。同时加强与新闻单位密切合作,积极组织对“农资打假下乡”和查办大案要案、标本兼治措施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有利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 此次农资专项打假工作,我局共出动了执法车辆3车次、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了4个销售农资的销售点,通过检查我县无一家农资料生产企业,只有隶属农业局的几个销售点,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们重点对地膜、复合肥料、农药等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加大对农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以农资为重点的执法打假工作,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确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2年x月x日
第11篇 2002年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工作简报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五次、第六次会议精神,落实农业部、**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供销总社等五部门《2002年全国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组织农业部、**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经贸委、监察部、供销总社、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九个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七个农资打假联合检查组,于9月16~20日分别赴河南、吉林、陕西、云南、湖北、广西和江苏等七省(区)进行了农资打假联合督查。
督查期间,各个督查组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开展回头看活动的总体精神,根据今年第二次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会议的要求,检查了所督查省(区)上半年农资打假大要案查处情况和农资监管有关专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主要是《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听取了广大基层干*和群众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反映、意见和建议,通过问卷调查对地方农资打假进行了全面评价分析。
各个督查组反映,所到的省(区)都能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项精神,从当地实际出发,努力落实五部门《2002年全国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开创性地开展工作,使今年的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无论是从各部门、各地反映的情况看,还是从统计数字上看,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力度都比以往要大,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联合督查组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表明,今年农户和经营户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总体上是基本肯定的,满意程度达到了70%,同时希望进一步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力度。
通过这次农资打假联合督查,不仅了解了各地农资打假进展情况,推动了地方农资打假工作,发现了一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打假工作典型,而且对于进一步理清了今后农资打假的工作思路具有重要意义,各个督查组一致认为,今后一个时期,要从整体上推进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把农资质量抽检作为打假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不断加强,把打假工作的着眼点从农资经营者和使用者拓展到农资生产领域,通过积极发展连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提高优质农资的市场占有率,农业系统要切实实行政企分开,加强综合执法,切实增加农资打假投入。
全国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组长、农业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对此次联合督查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专门会议。9月2日召开第二次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会进行了部署动员,10月11日主持召开第三次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会议,专门听取各个督查组的汇报,进行了总结,并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及早研究明年工作思路。
今年农资打假联合督查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态度认真,下去督查的同志在出发前都做了充分准备;二是重点突出,与上年比较,督查重点转向依法打假、查处大要案,并在工作思路上有了比较深入的探索;三是调查深入,通过问卷调查直接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使联合督查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配合默契,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立以来,建立了充分信任、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人员相对稳定,对农资打假工作的认识不断深入。
2002年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工作简报
第12篇 农业局2022年秋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今秋以来,我们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农业厅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活动,进一步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和诚信意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证了秋季农业生产的安全,现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农资打假一直是我们农业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在接到省农业厅转发的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后,局领导及时组织各职能科站召开了农资打假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到这次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是是实现明年夏粮丰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于九月份下了市农法发[2022]70号《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对所辖县(区、市)的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这次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一直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来抓。积极组织了植保、种子、农药等专业人员,开展了街头咨询、送法下乡,结合秋耕生产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并将简易识别、使用优质农资和“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和“购种须知”等编写成宣传资料进行了发放,共印发宣传资料8万份。我们还印制了_____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卡片,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的影响,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也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为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周密安排,严格执法
根据秋季农资生产经营特点,我们采取重点检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突击性检查与经常性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督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对农资产品质量和市场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和重点案件的跟踪查处工作。在工作部署和实际工作中明确种子、农药、肥料为打假的重点产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九月底对小麦主产区的农资市场进行了抽查,在9—10月份,出动执法人员1920人/次,检查企业24个,整顿市场132个,查获种子46040公斤,农药200公斤,货值15.3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我们在接到山西省农药检定所对太谷恒丰日光温室技术服务部、榆次绿丰农业科技部、榆次太行种子服务部和榆次鹏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农药质量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查扣了不合格农药,立案审查,目前此案正在查处中。通过这些举措使_____市农资市场秩序取得了根本性的好转,保障了秋季农业生产安全。
四、存在问题
1、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经营不适宜本区域的国审品种种子,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化肥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2、执法手段落后,执法经费短缺,综合执法亟待加强。现在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要求我们在交通、通讯、取证、技术检测等方面必须达到一定水平,但目前市、县两级综合执法队伍虽已经市编委正式批复,各县(区、市)农业局也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但各县(区、市)编办的正式批文还未下达,只是先行抽调人员开始工作,所以现在的状况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同时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这就不能适应现阶段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因此必须尽快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作用。
3、经营小麦品种区域不适宜的情况比较严重。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引进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小麦新品种,这些品种虽然是国审品种,但种植适宜范围没有本区域,且为半冬性品种,如屯玉祁县种业经销门市部经销的石家庄8号、太谷山西晋生种子实业有限公司经销的济麦21号小麦种子均属于半冬性品种,在我市存在重大越冬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