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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监管总结3篇

发布时间:2023-06-13 20:58:03 查看人数:76

餐饮监管总结3篇

第1篇 餐饮监管工作总结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们继续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许可、监督和处罚。

(一)提高行政许可质量。

xx年,投资40万元自主开发的《克拉玛依市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通过管理系统实现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和放射诊疗等卫生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审核、审批和发证等工作流程数字化管理。还可以完成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变更、换证、补证和注销等业务。市民也可以通过卫生监督信息网查询卫生许可的办理情况。系统在每个流程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许可标准和时限进行设定,可对每个环节进行跟踪查询,达到数据实时更新和全程动态监管,从而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增加透明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全年,共受理食品类许可申请1458份,办结1291份。其中,145份申请不予批准。

(二)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全面开展了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全市已有33户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餐饮业的硬件设施和卫生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加大信息公示力度。

坚持实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对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护、食品卫生质量及食品保质期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采用“笑脸”、“平脸”和“苦脸”的方式表示其卫生状况的好、中、差,并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贴,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卫生监督网公示所有餐饮单位的监督信息。并且,通过电视台克拉玛依新闻节目、手机短信以及室外电子屏幕等方式提醒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卫生监督信息,选择卫生等级高、卫生状况好的餐馆用餐,让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其中:80多家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公示一次,1000余家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公示一次。

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对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意识,减少食源性疾病,保证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实现了政务公开的目的,使消费者及时、便捷地了解卫生监督信息,做到知情消费,让消费者参与监督。二是强化了餐饮单位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引导餐饮业主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餐饮食品卫生水平。三是提升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质量,扩大了监督的社会效果,同时对卫生监督机构和监督员也起到了监督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截止目前,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结果达到中以上的平均数为98.19%。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结果达到中以上的平均数为90.44%。市民在餐馆用餐时,选择卫生等级高、卫生状况好的意识已初步形成。

(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制定下发了《克拉玛依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克卫监发〔xx〕17号),在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66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499家。对重点疑似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原料,包括卤肉制品亚硝酸盐、水发产品火碱及工业用甲醛、面粉制品吊白块等10余种食品原料共计112份进行了抽检。对1家卤制品亚硝酸盐残留量超标依法作出了罚款人民币4990元的行政处罚。

开展了消毒餐具专项整治工作,对816户餐饮单位 12383份消毒餐具进行了大肠菌群的检测, 8491份样品合格,合格率为68.6%。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没有创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已经半年多,职能定位和监管方式仍然是延用《食品卫生法》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宣传经费不足、力度还远远不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待提高。

二是卫生监督人员少,监督力度和频率较低。目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主要精力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仅能勉强完成对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一次、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一次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和信息公示工作,阻碍了全市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是食品安全实验室检测能力不能满足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技术人员检测水平较低,检测项目不全,检测时间过长。

四是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与质监、工商等执法部门职能划分仍然不清。例如烤馕房、烤鸡鸭店等即时制作的食品经营单位是属于加工、流通还是餐饮服务,在这一点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将强化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的整顿,继续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一是在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前,继续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坚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加大《食品安全法》培训力度,强化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二是加快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在完善许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启动日常监督检查和检测系统,将各项监督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录入计算机管理,通过卫生监督网及时发布各类监督信息,利用社会监督的影响力,提高监管效率。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卫生监督技术含量。首先,在保证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一次、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一次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前提下,争取实现小型餐饮单位每两月一次的监督检查目标。其次,每半年按照全市餐饮单位户数25%的比例对餐具消毒效果进行监督抽检。第三,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继续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熟肉制品的亚硝酸盐、调味品的味精、硫酸钠、植物油的酸价、过氧化值进行监督检测。

第2篇 餐饮监管2022年工作总结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们继续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许可、监督和处罚。

(一)提高行政许可质量。

xx年,投资40万元自主开发的《克拉玛依市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通过管理系统实现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和放射诊疗等卫生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审核、审批和发证等工作流程数字化管理。还可以完成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变更、换证、补证和注销等业务。市民也可以通过卫生监督信息网查询卫生许可的办理情况。系统在每个流程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许可标准和时限进行设定,可对每个环节进行跟踪查询,达到数据实时更新和全程动态监管,从而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增加透明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全年,共受理食品类许可申请1458份,办结1291份。其中,145份申请不予批准。

(二)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全面开展了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全市已有33户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餐饮业的硬件设施和卫生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加大信息公示力度。

坚持实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对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护、食品卫生质量及食品保质期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采用“笑脸”、“平脸”和“苦脸”的方式表示其卫生状况的好、中、差,并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贴,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卫生监督网公示所有餐饮单位的监督信息。并且,通过电视台克拉玛依新闻节目、手机短信以及室外电子屏幕等方式提醒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卫生监督信息,选择卫生等级高、卫生状况好的餐馆用餐,让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其中:80多家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公示一次,1000余家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公示一次。

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对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意识,减少食源性疾病,保证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实现了政务公开的目的,使消费者及时、便捷地了解卫生监督信息,做到知情消费,让消费者参与监督。二是强化了餐饮单位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引导餐饮业主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餐饮食品卫生水平。三是提升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质量,扩大了监督的社会效果,同时对卫生监督机构和监督员也起到了监督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截止目前,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结果达到中以上的平均数为98.19%。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结果达到中以上的平均数为90.44%。市民在餐馆用餐时,选择卫生等级高、卫生状况好的意识已初步形成。

(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制定下发了《克拉玛依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克卫监发〔xx〕17号),在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66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499家。对重点疑似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原料,包括卤肉制品亚硝酸盐、水发产品火碱及工业用甲醛、面粉制品吊白块等10余种食品原料共计112份进行了抽检。对1家卤制品亚硝酸盐残留量超标依法作出了罚款人民币4990元的行政处罚。开展了消毒餐具专项整治工作,对816户餐饮单位 12383份消毒餐具进行了大肠菌群的检测, 8491份样品合格,合格率为68.6%。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没有创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已经半年多,职能定位和监管方式仍然是延用《食品卫生法》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宣传经费不足、力度还远远不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待提高。

二是卫生监督人员少,监督力度和频率较低。目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主要精力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仅能勉强完成对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一次、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一次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和信息公示工作,阻碍了全市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是食品安全实验室检测能力不能满足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技术人员检测水平较低,检测项目不全,检测时间过长。

四是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与质监、工商等执法部门职能划分仍然不清。例如烤馕房、烤鸡鸭店等即时制作的食品经营单位是属于加工、流通还是餐饮服务,在这一点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将强化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的整顿,继续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一是在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前,继续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坚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加大《食品安全法》培训力度,强化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二是加快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在完善许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启动日常监督检查和检测系统,将各项监督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录入计算机管理,通过卫生监督网及时发布各类监督信息,利用社会监督的影响力,提高监管效率。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卫生监督技术含量。首先,在保证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一次、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一次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前提下,争取实现小型餐饮单位每两月一次的监督检查目标。其次,每半年按照全市餐饮单位户数25%的比例对餐具消毒效果进行监督抽检。第三,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继续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熟肉制品的亚硝酸盐、调味品的味精、硫酸钠、植物油的酸价、过氧化值进行监督检测。

第3篇 餐饮监管工作总结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们继续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许可、监督和处罚。

(一)提高行政许可质量。

xx年,投资40万元自主开发的《克拉玛依市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通过管理系统实现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和放射诊疗等卫生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审核、审批和发证等工作流程数字化管理。还可以完成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变更、换证、补证和注销等业务。市民也可以通过卫生监督信息网查询卫生许可的办理情况。系统在每个流程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许可标准和时限进行设定,可对每个环节进行跟踪查询,达到数据实时更新和全程动态监管,从而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增加透明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全年,共受理食品类许可申请1458份,办结1291份。其中,145份申请不予批准。

(二)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全面开展了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全市已有33户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餐饮业的硬件设施和卫生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加大信息公示力度。

坚持实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对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护、食品卫生质量及食品保质期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采用“笑脸”、“平脸”和“苦脸”的方式表示其卫生状况的好、中、差,并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贴,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卫生监督网公示所有餐饮单位的监督信息。并且,通过电视台克拉玛依新闻节目、手机短信以及室外电子屏幕等方式提醒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卫生监督信息,选择卫生等级高、卫生状况好的餐馆用餐,让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其中:80多家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公示一次,1000余家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公示一次。

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对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意识,减少食源性疾病,保证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实现了政务公开的目的,使消费者及时、便捷地了解卫生监督信息,做到知情消费,让消费者参与监督。二是强化了餐饮单位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引导餐饮业主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餐饮食品卫生水平。三是提升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质量,扩大了监督的社会效果,同时对卫生监督机构和监督员也起到了监督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截止目前,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结果达到中以上的平均数为98.19%。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结果达到中以上的平均数为90.44%。市民在餐馆用餐时,选择卫生等级高、卫生状况好的意识已初步形成。

(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制定下发了《克拉玛依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克卫监发〔xx〕17号),在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66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499家。对重点疑似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原料,包括卤肉制品亚硝酸盐、水发产品火碱及工业用甲醛、面粉制品吊白块等10余种食品原料共计112份进行了抽检。对1家卤制品亚硝酸盐残留量超标依法作出了罚款人民币4990元的行政处罚。开展了消毒餐具专项整治工作,对816户餐饮单位 12383份消毒餐具进行了大肠菌群的检测, 8491份样品合格,合格率为68.6%。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没有创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已经半年多,职能定位和监管方式仍然是延用《食品卫生法》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宣传经费不足、力度还远远不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待提高。

二是卫生监督人员少,监督力度和频率较低。目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主要精力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仅能勉强完成对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一次、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一次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和信息公示工作,阻碍了全市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是食品安全实验室检测能力不能满足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技术人员检测水平较低,检测项目不全,检测时间过长。

四是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与质监、工商等执法部门职能划分仍然不清。例如烤馕房、烤鸡鸭店等即时制作的食品经营单位是属于加工、流通还是餐饮服务,在这一点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将强化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的整顿,继续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一是在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前,继续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坚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加大《食品安全法》培训力度,强化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二是加快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在完善许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启动日常监督检查和检测系统,将各项监督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录入计算机管理,通过卫生监督网及时发布各类监督信息,利用社会监督的影响力,提高监管效率。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卫生监督技术含量。首先,在保证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一次、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一次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前提下,争取实现小型餐饮单位每两月一次的监督检查目标。其次,每半年按照全市餐饮单位户数25%的比例对餐具消毒效果进行监督抽检。第三,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继续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熟肉制品的亚硝酸盐、调味品的味精、硫酸钠、植物油的酸价、过氧化值进行监督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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