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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份 】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港口工程施工 招标 文件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招标单位: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标 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 投标文件与 保证书 格式
第八章 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 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
第十章 施工图纸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全称):
1.为兴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____________(业主名称)决定(或委托我单位)对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称)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2)招标范围(或分标情况):
(3)主要工程量:
(4)工期要求:
3.贵单位可凭本邀请书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节假日 除外)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或查阅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不予退还。
4.贵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具一笔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投标保证。
5.现场考察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进行,届时请自行到(详细地址)集中。
6.标前会议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在(详细地址)举行。
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请将投标文件送达(详细地址)。对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接受。
8.我单位将于年月日时在(详细地址)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选派代表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和招标范围及现场条件等。)
(2)主要工程数量:
(3)工期和质量要求:
2.建设依据和资金来源
(1)建设依据:
(2)资金来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邀请书只发给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当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而未进行资格预审时,可进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所提供的资料,特别是提供将承担本工程的具体施工部门的资料。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联合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营人应签订联营协议书,并应共同委托一个牵头人为联营体代表,代表联营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营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联营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联营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②为了明确联营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营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单位。
(4)一个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营体)对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评审。
(6)若投标人拟对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凡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投标将不予评审。
4.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招标单位拟对未中标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应具体说明)。
5.现场考察
(1)招标单位将于年月日时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有关资料。
(2)现场考察时,招标单位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畅水源、电源、通信、交通条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但投标人应经过现场考察,对上述资料的理解负责。
(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许可,招标单位将予以支持。
(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非招标单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5)现场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由招标单位安排,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标前会议
(1)标前会议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在(详细地址)举行。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2)标前会将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阅读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对任何问题的疏漏或判断失误,应自行负责。
(3)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之前,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书面提交招标单位,招标单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含补充通知书)答复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内容如下:
第一卷: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协议书、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第十章施工图纸
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通过标前会议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标前会议以后,若投标人仍有问题并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将要求澄清、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在3天内将书面答复送达所有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14天前,招标单位可以发出补充通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报和电传)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电报、电传或传真方式告知招标单位,说明补充通知已经收到。
(3)为了使投标人能得到合理的时间将补充通知的内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单位之间的来往文件、均用中文书写,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时,也应有汉语对照,其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授权书
(3)投标保证
(4)工程数量报价表
(5)施工组织方案
(6)附表
(7)资格预审补充资料(如果有,或资格后审资料)
(8)其他。
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4.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认真按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细目填写单价和合价。无论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是否列明数量,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细目,施工之后,业主将不单独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数量报价表其他细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3)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有关税费、保险费、 临时工 程费和工程维护费等一切费用。
(4)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总价,在 合同履行 期间,只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
(5)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
5.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后40天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对此作出答复。若同意延期,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但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单位的延期要求,而不会因此失去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投标保证。其形式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有价证券 抵押 或国内现行的其他保证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列举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
(2)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应较投标有效期延长28天。招标单位如果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的有效期经投标人同意也相应延长。
(3)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时,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①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
(4)未提交投标保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评审。
(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退还。
7.替代标(如果有)
(1)为使投标人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达到优化设计、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降低造价的目的,投标人在提交原设计方案的基本标的同时,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标,并单独装订成册。
(2)替代标的设计方案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8.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人应提交三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书写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 人签署(授权书附在其内)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不应涂改、行间插页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密封包装在双层封套内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有替代标时,投标人应在提交的每一份标书上标明“基本标”或“替代标”,以资区别。
(3)在投标文件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①收件人(招标单位)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②项目投标文件
③在开标前不得开封。
(4)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详细地址,以便迟到的投标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而使投标文件迟到、遗失或失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2.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寄)达招标单位。
(2)招标单位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发出补充通知后,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将此决定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3)招标单位对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这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密封、标记和送达。
(3)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应按投标文件澄清条款的规定办理。
五、开标
1.招标单位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按时出席。
2.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可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及公证机关派员参加。
3.开标时,招标单位将当场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当众宣读投标函并公布投标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函未加盖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六、评标
1.符合性审查招标单位在进行投标文件评审前,应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是对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变,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原则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评审
(1)招标单位将按照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组成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评标机构进行评标。
(2)具体评标办法:
(3)招标单位将依据报价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术可靠、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全面比较后选取综合条件最优的最低评估标的投标人中标,不保证报价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标人中标。
3.投标文件的澄清与差错的修正
(1)在评标期间,招标单位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投标人不得拒绝,也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投标文件的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
(2)对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
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总价合同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进行修正。(如果是单价合同,应以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
③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总价合同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各细目合价,并核准单价。(如果是单价合同,应以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七、授标与签订合同
1.授标条件本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条件最优,具备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经验、信誉的投标人。
2.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合同谈判并签署合同。
3.履约担保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4天内、合同协议书签署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一份由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标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招标单位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有权将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必须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协议书签署后,招标单位将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3)若签署合同协议书的双方或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以上三章见“港口 工程施工合同 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一、总则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实施处理的维护工程。无论本技术规格书有无明确规定,承包人都有责任使工程质量满足现行技术标准,负责提供施工所必须的技术、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物品,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等全权负责。
1.工程范围和施工条件
(1)工程范围:(工程概况,本合同范围等)
(2)施工条件:(交通条件,水电供应,建筑材料供应情况等)
2.工程质量要求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按交通部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应达到(优良或合格)等级。
3.技术标准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均应符合下列技术规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术规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88》
④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3)必要时,技术标准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方法办理。
4.工程计量
(1)本合同应计量的所有工程分项,均以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标准。
(3)承包人应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计量设备和条件。一切工程的计量,经承包人计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4)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计量结果是工程款支付额的计算依据。凡因承包商原因超过了图纸所示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的计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术特殊要求(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提出对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体技术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报告
(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测量报告、试验报告、材料检验报告、各类工程(分项及隐蔽工程)自检报告、工程进度报告、竣工报告、工程事故报告以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它报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开工报告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与劳力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设备到场情况、材料试验与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修建、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施工测量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图纸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书面测量资料和测量标志进行基点和基线的布设。承包人若对测量资料有怀疑,应在监理工程师现场交接后7天内向其提出,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将测量方法和测量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
(2)承包人必须使用合格的测量仪器和设备。测量人员资质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可在开工前对必要地段进行水深测量,测量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测量图在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试验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建立满足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和试验所必需的工地试验室(或委托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质检试验室)。试验室的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2)在取样与试验作业中,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免费提供所需的一切协助。
4.施工船机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机的类型和数量,必须满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证状态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材料的搬运、储存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害。
(3)材料运抵现场时,均应附有厂商的材质检验合格证书或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试验室的试验报告。
6.工程记录承包人应保存有关工程进度、质量检验、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原始记录、照片和录相,以及材料、设备的来源资料。
7.工程检验承包人应有各级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验人员,对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检验报告单,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检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8.竣工资料承包人应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编制竣工资料。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应在有关工程完工后陆续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整个工程竣工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复制约定份数后,方能进行竣工验收。
四、临时工程
1.临时工程的范围临时工程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和工程,如办公室、宿舍、仓库、道路、供水、供电、通信、预制场地和堆存场地(水域)、实验室、围墙、出运和停靠码头、锚系设施、测量平台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2.业主提供的临时工程施工条件和设施业主将提供以下条件和设施,供承包人建设临时工程和施工期间使用:(业主应提供的临水、临电、通讯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临时道路,可用以建设临时设施的陆域条件、水域条件和自然岸线等。如果业主可以提供某些临时设施,如施工用码头和岸线、小型构件预制畅仓库等,也应予以说明)
3.承包人需要建设的临时设施除业主提供的上述设施外,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在业主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和临时工程施工条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维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办公、生活、生产、试验用临时建筑和设施。临时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将上述建筑物和设施的设计图纸、说明及使用期限等资料报业主核备。
4.水上设施和警戒、危险信号承包人应对其所有的水上设施的临时锚泊作出安排和配备相应的设施,并应安装和维护一切必须的警戒信号和危险信号。这些锚泊设施的位置、锚泊方式、信号的功能、位置和数量应符合海上安全监督、港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备。
5.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
(1)办公与生活用房及设施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和数量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办公及生活用房、办公与生活所需的一切设施,并负责这类设施的维护。
(2)通讯与交通设施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通讯设施及交通工具。
6.临时工程的维护、保养和拆除无论是业主直接提供的还是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工程,均为业主的财产,承包人应承担维护和保养责任。对业主提供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整修交还给业主。对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施,承包人应根据业主的要求,将这些设施移交给业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内搬迁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临时工程的报价承包人的临时工程报价应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施的费用及其维护、拆除费用,以及业主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临时设施的整修、完善、改、扩建及维护费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则
(1)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可就本工程进行代案设计和投标。一个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个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应考虑由于结构的变化而引起的附属设施的变化,但不得对原设计的平面布置、范围、建筑标准和规模指标等做实质性的改变。
(3)完成替代方案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与该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能力。投标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时,还应提交设计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
(4)替代方案的设计必须达到交通部规定的初步设计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设计标准和工程质量标准应不低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替代方案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设计的费用。
(5)替代标必须实行总价合同。
2.替代方案设计的文件为便于业主对承包人提供的代案进行审查,代案设计的下述资料应附在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3)技术要求(与原设计技术规格书不同的内容)
(4)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 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一、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至:(招标单位名称)
1.在研究了(工程名称)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标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万元的投标总价,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
2.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按时开工,并在________个月(或日历________天)内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我们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们理解,你们不保证最低标价或最短工期的投标人中标的声明。
7.随同本投标文件,我们出具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投标保证。我们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你们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可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未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投标函附录
2.附表表
1拟为本合同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图表
2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表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机设备表表
4为本合同工程配备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表
5合同用款估算表表
6 临时用地 计划表表
7水电使用计划表表
8主要材料用量表表
9分包情况表(如果有)
二、保证书格式
1.授权书格式致:(招标单位名称)和(业主名称)
我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姓名)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协议书和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决定。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2.投标保证书格式致:(招标单位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下称“投标人”)向贵单位送交了关于(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我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人民币壹拾万元的保函,作为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义务的担保。
我行将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投标人: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则我行保证在收到贵单位的书面要求并说明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任何一种原因的具体情况后,凭贵单位出具的索款凭证,向贵单位支付上述款额。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内有效。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下述有效期限内交到我行。任何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担保银行:(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第2份 】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标 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 保证书 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
1.为兴建(项目名称)工程,(业主名称)决定(或委托我单位)对(合同工程名称)工程施工进行 招标 。经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2)招标范围(或分标情况):
(3)主要工程量:
(4)工期要求:
3.贵单位可凭本邀请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节假日 除外)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或查阅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元,不予退还。
4.贵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具一笔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
5.现场考察定于年月日时进行,届时请自行到(详细地址)集中。
6.标前会议将于年月日时在(详细地址)举行。
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为年月日时,请将投标文件送达(详细地址)。对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接受。
8.我单位将于年月日时在(详细地址)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选派代表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第二章投 标 须 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和招标范围及现场条件等。)
(2)主要工程数量:
(3)工期和质量要求:
2.建设依据和资金来源
(1)建设依据:
(2)资金来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邀请书只发给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当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而未进行资格预审时,可进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所提供的资料,特别是提供将承担本工程的具体施工部门的资料。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联合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营人应签订联营协议书,并应共同委托一个牵头人为联营体代表,代表联营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营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联营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联营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②为了明确联营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营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单位。
(4)一个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营体)对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评审。
(6)若投标人拟对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凡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投标将不予评审。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招标单位拟对未中标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应具体说明)。
5.现场考察
(1)招标单位将于年月日时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有关资料。
(2)现场考察时,招标单位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畅水源、电源、通信、交通条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但投标人应经过现场考察,对上述资料的理解负责。
(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许可,招标单位将予以支持。
(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非招标单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5)现场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由招标单位安排,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标前会议
(1)标前会议将于年月日时在(详细地址)举行。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2)标前会将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阅读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对任何问题的疏漏或判断失误,应自行负责。
(3)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之前,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书面提交招标单位,招标单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含补充通知书)答复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内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通过标前会议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标前会议以后,若投标人仍有问题并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将要求澄清、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在3天内将书面答复送达所有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14天前,招标单位可以发出补充通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报和电传)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电报、电传或传真方式告知招标单位,说明补充通知已经收到。
(3)为了使投标人能得到合理的时间将补充通知的内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单位之间的来往文件、均用中文书写,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时,也应有汉语对照,其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授权书;
(3)投标保证;
(4)工程数量报价表;
(5)施工组织方案;
(6)附表;
(7)资格预审补充资料(如果有,或资格后审资料);
(8)其他。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4.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认真按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细目填写单价和合价。无论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是否列明数量,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细目,施工之后,业主将不单独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数量报价表其他细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3)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有关税费、保险费、 临时工 程费和工程维护费等一切费用。
(4)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总价,在 合同履行 期间,只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
(5)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
5.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后40天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对此作出答复。若同意延期,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但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单位的延期要求,而不会因此失去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其形式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有价证券 抵押 或国内现行的其他保证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列举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
(2)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应较投标有效期延长28天。招标单位如果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的有效期经投标人同意也相应延长。
(3)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时,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①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
(4)未提交投标保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评审。
(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退还。
7.替代标(如果有)
(1)为使投标人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达到优化设计、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降低造价的目的,投标人在提交原设计方案的基本标的同时,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标,并单独装订成册。
(2)替代标的设计方案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8.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人应提交三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书写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 人签署(授权书附在其内)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不应涂改、行间插页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密封包装在双层封套内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有替代标时,投标人应在提交的每一份标书上标明"基本标"或"替代标",以资区别。
(3)在投标文件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①收件人(招标单位)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②项目投标文件;
③在开标前不得开封。
(4)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详细地址,以便迟到的投标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而使投标文件迟到、遗失或失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2.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寄)达招标单位。
(2)招标单位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发出补充通知后,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将此决定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3)招标单位对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这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密封、标记和送达。
(3)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应按投标文件澄清条款的规定办理。
五、开 标
1.招标单位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按时出席。
2.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可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及公证机关派员参加。
3.开标时,招标单位将当场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当众宣读投标函并公布投标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函未加盖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六、评 标
1.符合性审查
招标单位在进行投标文件评审前,应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是对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变,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原则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评审
(1)招标单位将按照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组成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评标机构进行评标。
(2)具体评标办法:
(3)招标单位将依据报价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术可靠、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全面比较后选取综合条件最优的最低评估标的投标人中标,不保证报价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标人中标。
3.投标文件的澄清与差错的修正
(1)在评标期间,招标单位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投标人不得拒绝,也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投标文件的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
(2)对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
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总价合同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进行修正。(如果是单价合同,应以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
③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总价合同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各细目合价,并核准单价。(如果是单价合同,应以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七、授标与签订合同
1.授标条件
本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条件最优,具备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经验、信誉的投标人。
2.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合同谈判并签署合同。
3.履约担保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4天内、合同协议书签署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一份由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标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招标单位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有权将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必须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协议书签署后,招标单位将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3)若签署合同协议书的双方或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以上三章见"港口 工程施工合同 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一、总 则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实施处理的维护工程。无论本技术规格书有无明确规定,承包人都有责任使工程质量满足现行技术标准,负责提供施工所必须的技术、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物品,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等全权负责。
1.工程范围和施工条件
(1)工程范围:(工程概况,本合同范围等)
(2)施工条件:(交通条件,水电供应,建筑材料供应情况等)
2.工程质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按交通部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应达到(优良或合格)等级。
3.技术标准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均应符合下列技术规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术规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88》;
④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3)必要时,技术标准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方法办理。
4.工程计量
(1)本合同应计量的所有工程分项,均以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标准。
(3)承包人应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计量设备和条件。一切工程的计量,经承包人计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4)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计量结果是工程款支付额的计算依据。凡因承包商原因超过了图纸所示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的计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术特殊要求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提出对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体技术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报告
(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测量报告、试验报告、材料检验报告、各类工程(分项及隐蔽工程)自检报告、工程进度报告、竣工报告、工程事故报告以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它报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开工报告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与劳力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设备到场情况、材料试验与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修建、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施工测量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图纸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书面测量资料和测量标志进行基点和基线的布设。承包人若对测量资料有怀疑,应在监理工程师现场交接后7天内向其提出,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将测量方法和测量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
(2)承包人必须使用合格的测量仪器和设备。测量人员资质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可在开工前对必要地段进行水深测量,测量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测量图在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试验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建立满足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和试验所必需的工地试验室(或委托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质检试验室)。试验室的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2)在取样与试验作业中,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免费提供所需的一切协助。
4.施工船机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机的类型和数量,必须满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证状态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材料的搬运、储存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害。
(3)材料运抵现场时,均应附有厂商的材质检验合格证书或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试验室的试验报告。
6.工程记录
承包人应保存有关工程进度、质量检验、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原始记录、照片和录相,以及材料、设备的来源资料。
7.工程检验
承包人应有各级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验人员,对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检验报告单,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检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8.竣工资料
承包人应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编制竣工资料。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应在有关工程完工后陆续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整个工程竣工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复制约定份数后,方能进行竣工验收。
四、临时工程
1.临时工程的范围
临时工程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和工程,如办公室、宿舍、仓库、道路、供水、供电、通信、预制场地和堆存场地(水域)、实验室、围墙、出运和停靠码头、锚系设施、测量平台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2.业主提供的临时工程施工条件和设施
业主将提供以下条件和设施,供承包人建设临时工程和施工期间使用:(业主应提供的临水、临电、通讯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临时道路,可用以建设临时设施的陆域条件、水域条件和自然岸线等。如果业主可以提供某些临时设施,如施工用码头和岸线、小型构件预制畅仓库等,也应予以说明)
3.承包人需要建设的临时设施
除业主提供的上述设施外,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在业主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和临时工程施工条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维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办公、生活、生产、试验用临时建筑和设施。临时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将上述建筑物和设施的设计图纸、说明及使用期限等资料报业主核备。
4.水上设施和警戒、危险信号
承包人应对其所有的水上设施的临时锚泊作出安排和配备相应的设施,并应安装和维护一切必须的警戒信号和危险信号。这些锚泊设施的位置、锚泊方式、信号的功能、位置和数量应符合海上安全监督、港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备。
5.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
(1)办公与生活用房及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和数量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办公及生活用房、办公与生活所需的一切设施,并负责这类设施的维护。
(2)通讯与交通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通讯设施及交通工具。
6.临时工程的维护、保养和拆除
无论是业主直接提供的还是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工程,均为业主的财产,承包人应承担维护和保养责任。对业主提供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整修交还给业主。对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施,承包人应根据业主的要求,将这些设施移交给业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内搬迁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临时工程的报价
承包人的临时工程报价应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施的费用及其维护、拆除费用,以及业主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临时设施的整修、完善、改、扩建及维护费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则
(1)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可就本工程进行代案设计和投标。一个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个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应考虑由于结构的变化而引起的附属设施的变化,但不得对原设计的平面布置、范围、建筑标准和规模指标等做实质性的改变。
(3)完成替代方案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与该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能力。投标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时,还应提交设计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
(4)替代方案的设计必须达到交通部规定的初步设计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设计标准和工程质量标准应不低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替代方案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设计的费用。
(5)替代标必须实行总价合同。
2.替代方案设计的文件
为便于业主对承包人提供的代案进行审查,代案设计的下述资料应附在承包人的投标
文件中: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3)技术要求(与原设计技术规格书不同的内容);
(4)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一、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至:(招标单位名称)
1.在研究了(工程名称)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标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万元的投标总价,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
2.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按时开工,并在个月(或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我们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们理解,你们不保证最低标价或最短工期的投标人中标的声明。
7.随同本投标文件,我们出具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我们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
你们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可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未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注册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日期:
投标函附录
2.附表
表1拟为本合同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图
表2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表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机设备表
表4为本合同工程配备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表5合同用款估算表
表6 临时用地 计划表
表7水电使用计划表
表8主要材料用量表
表9分包情况表(如果有)
二、保证书格式
1.授权书格式
致:(招标单位名称)
和(业主名称)
我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姓名)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协议书和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决定。
投标人:(盖章)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2.投标保证书格式
致:(招标单位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下称"投标人")向贵单位送交了关于(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我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人民币壹拾万元的保函,作为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义务的担保。
我行将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投标人: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则我行保证在收到贵单位的书面要求并说明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任何一种原因的具体情况后,凭贵单位出具的索款凭证,向贵单位支付上述款额。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内有效。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下述有效期限内交到我行。任何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为:
担保银行:(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第3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 招标 文件范本(2014年版)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招标 代理 机构: (盖单位公章)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编写主要依据及参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后版);
7.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后版);
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
11.《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gf-2013-0201);
12. 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的法律、 法规 、规章。
二、适用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
三、使用要求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位置,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空格后以括号标示的选择性内容,也由招标人根据提示内容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在选择项中,招标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选择的“□”里打“√”;其余内容应不加修改直接引用。
四、招标公告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资质条件。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和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原则上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原则上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等级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企业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
(二)建造师资格。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报名资格要求。
(三)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招标人可以选择在招标公告中明确列出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以提示风险。
(四)交易中心。指当地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有形建筑市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允许进行建设工程交易的场所。
五、投标人须知有关说明
(一) 投标保证金 。可以采用现金或保函的形式,提倡使用银行保函,禁止采用现金现场交纳方式。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国有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在建设项目费用组成中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因此该项费用必须由招标人支付;其余项目可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确定。
六、评标办法有关说明
(一)评标办法的选择。《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列出了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鼓励使用综合评估法。当采用综合评估法时,评标分值由招标人选择。但商务标评审分值固定为70分,技术标评审分值固定为20分或25分(不得选择中间值),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审分值固定为5分或10分(不得选择中间值)。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审标准不得修改。
(二)评标过程用表。《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列出了评标过程用表式样,各地可根据需要适当修改。但《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通知书》格式不得修改。
(三)否决投标条件。《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附录b详细列出了否决投标条件。否决性条款应当明确,易于判断,不可含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应作为评审不通过的理由。如投标人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澄清,其评审可不予通过。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投标人书面答复,否则无效。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必须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代理员或者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
(五)对投标文件真实性的查询。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营业执照 、主要人员资格、信誉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所怀疑时,可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所提供信息与信息库上的相关内容不符,不予通过评审。
七、合同条款及格式有关说明
(一)《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仅列出合同协议书及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全部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二)合同价格形式包括单价方式、总价方式、成本加酬金及其它方式。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三)专用条款中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约定时,不能对前四项内容顺序进行调整,双方仅能根据所采取的合同方式对(5)-(8)顺序进行约定。采取总价方式合同的,建议将“图纸”列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前;采取单价方式合同的,建议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列在“图纸”前。
(四)关于监理人的内容和权限。如发包人另行委托造价咨询企业对该项目的造价进行跟踪审查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一步明确业主、监理、造价咨询企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造价管理的权限。
(五)关于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计算方法约定有两种情况:(1)房屋建筑工程要求工期低于定额工期80%时,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列“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清单项目”,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工期压缩情况自主报价,不需在专用合同中约定。(2)专用合同中约定的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是指在合同工期基础上业主要求提前竣工所增加的措施费和奖励。可在专用合同中约定每提前一日历天增加的金额或对应压缩时段按总造价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同时,建议在专用合同中约定“如施工过程中业主要求的压缩工期远超出常规时,双方可根据实际采取的施工方案另行确认提前竣工(赶工)费”。
八、工程量清单有关说明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我区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九、图纸有关说明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十、技术标准和要求有关说明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 专利 、 商标 、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十一、其它说明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不明确之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本范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71-2260119。
目 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1. 招标条件... 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4. 投标报名... 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2
7. 评标方式... 3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3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3
10. 交易服务单位... 3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3
12. 联系方式...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4
1. 招标条件... 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6. 确认... 5
7. 评标方式... 5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5
9. 交易服务单位... 5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5
11. 联系方式...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8
1 总则... 18
1.1 项目概况... 18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8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8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8
1.5 费用承担... 19
1.6 保密... 19
1.7 语言文字... 19
1.8 计量单位... 19
1.9 踏勘现场... 19
1.10 投标预备会... 19
1.11 分包... 19
1.12 偏离... 20
2 招标文件... 20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0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0
3 投标文件... 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
3.2 投标报价... 21
3.3 投标有效期... 21
3.4 投标保证金... 21
3.5 备选投标方案... 22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22
4 投标... 22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
5 开标... 23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3
5.2 开标程序... 23
5.3 不予开标... 24
6 评标... 24
6.1 评标委员会... 24
6.2 评标原则... 24
6.3 评标方式... 25
6.4 移交评标资料... 25
6.5 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 25
6.6 中标候选人公示... 25
7 合同授予... 25
7.1 定标方式... 25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25
7.3 履约保证金 ... 26
7.4 签订合同... 26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
8.1 重新招标... 26
8.2 不再招标... 26
9 纪律和监督... 27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7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7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7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7
9.5 投诉... 28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
10.1 词语定义... 28
10.2 招标控制价... 28
10.3 技术标评审方式... 28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28
10.5 知识产权 ... 28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28
10.7 同义词语... 28
10.8 监督... 28
10.9 解释权... 28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29
评标办法前附表... 29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正文部分... 37
1 评标方法... 37
2 评审标准... 37
2.1 初步评审标准... 37
2.2 详细评审标准... 37
3 评标程序... 37
3.1 初步评审... 37
3.2 详细评审... 37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8
3.4 评标结果... 38
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 39
a0 总 则... 39
a1 基本程序... 39
a2 评标准备... 39
a3 初步评审... 39
a4 详细评审... 40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41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2
a7 补充条款... 42
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 43
b0 总 则... 43
b1 否决投标条件... 4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9
评标办法前附表... 5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68
1 评标方法... 68
2 评审标准... 68
2.1 初步评审标准... 68
2.2 详细评审标准... 68
3 评标程序... 68
3.1 初步评审... 68
3.2 详细评审... 6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9
3.4 评标结果... 69
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 70
a0 总 则... 70
a1 基本程序... 70
a2 评标准备... 70
a3 初步评审... 70
a4 详细评审... 71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72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3
a7 补充条款... 74
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 7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94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94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97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97
1. 一般约定... 97
1.1 词语定义... 97
1.3 法律... 97
1.4 标准和规范... 98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98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98
1.7 联络... 99
1.10 交通运输... 99
1.11 知识产权... 99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100
2. 发包人... 100
2.2 发包人代表... 100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100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100
3. 承包人... 100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00
3.2 项目经理... 101
3.3 承包人人员... 101
3.5 分包... 102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103
3.7 履约保证金... 103
4. 监理人... 103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103
4.2 监理人员... 103
4.4 商定或确定... 104
5. 工程质量... 104
5.1 质量要求... 104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04
6.1 安全文明施工... 104
6.3 环境保护... 105
7. 工期和进度... 105
7.1 施工组织设计... 105
7.2 施工进度计划... 105
7.3 开工... 105
7.4 测量放线... 105
7.5 工期延误... 105
7.6 不利物质条件... 106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06
7.9 提前竣工... 106
8. 材料与设备... 106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106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106
8.6 样品... 106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06
9. 试验与检验... 107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107
9.4 现场工艺试验... 107
9.5 检验费用... 107
10. 变更... 107
10.1 变更的范围... 107
10.3 变更程序... 107
10.4 变更估价... 108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08
10.7 暂估价... 108
10.8 暂列金额... 108
11. 价格调整... 109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09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09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09
12.2 预付款... 110
12.3 计量... 110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11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11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11
13.2 竣工验收... 111
13.3 工程试车... 112
13.6 竣工退场... 112
14. 竣工结算... 112
14.1 竣工付款申请... 112
14.2 竣工结算审核... 112
14.4 最终结清... 113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13
15.2 缺陷责任期... 113
15.3 质量保证金... 113
15.4 保修... 113
16. 违约... 114
16.1 发包人违约... 114
16.2 承包人违约... 114
17. 不可抗力... 115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15
17.4 因不可抗力 解除合同 ... 115
18. 保险... 115
18.1 工程保险... 115
18.3 其他保险... 115
18.7 通知义务... 115
20. 争议解决... 116
20.3 争议评审... 116
20.4 仲裁或 诉讼 ... 116
21. 补充条款... 11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30
1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30
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131
3 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32
第二卷... 134
第六章 图 纸... 134
第三卷... 13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5
第四卷... 13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6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
要求工期: 日历天,定额工期 日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z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z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原则上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专业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报名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备注: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等级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类似工程指: 。
3.3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z2013?{17号和桂建管?z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北京 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
(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
(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备注:招标文件售价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3〕7号文件关于招标文件发售的有关规定,不超过250元/本】。
5.3 图纸押金 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本级工程建设信息网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
要求工期: 日历天,定额工期 日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z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z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原则上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专业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报名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备注: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等级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类似工程指: 。
3.3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交易中心)持本投标邀请书,由专职投标员刷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备注:招标文件售价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3〕7号文件关于招标文件发售的有关规定,不超过250元/本】。
4.3 图纸押金 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专职投标员应本人递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
9. 交易服务单位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要求工期
要求工期: 日历天
定额工期: 日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资质条件:
财务要求: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业绩要求:近三年企业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此项可选)
诚信要求:企业和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项目经理资格: 专业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
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人。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1(10)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10天前。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
□在 网站发布
□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
□不需要确认。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需要确认。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书面形式确认可通过传真或者将扫描件发送到邮箱,传真号码: ,邮箱: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备注:右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减】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如有)组成
资格审查部分【备注:以下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签署 授权委托书 原件(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的复印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
(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证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承诺书 ;
(6)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复印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7)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8)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6个月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 证明材料;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企业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如有)、企业近三年信誉实力一览表(如有)、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如有)等。
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报价表;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工程造价经济指标分析表(由计价软件生成)。
技术标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
(2)拟分包计划表;
(3)项目管理机构。
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如有):
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
3.1.1
近三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指 年度、 年度和 年度。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3.1
投标有效期
□45天 □60天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备注: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多不超过80万元】
递交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份
3.6.5
装订要求【备注:右栏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减】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 。
投标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6.6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备注:右栏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删减,但必须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附上封面格式】
□不采用
□采用。技术标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技术标书封面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全套封面(详见
,包括封面一张、封底一张、封面和封底塑料膜各一张、黑色夹条一副),投标人除应在技术标封面折页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以示密封外,不得在技术标封面和封底上书写和打印任何文字和符号。封面处编号为评标委员会使用,投标人不得在此处编号。
4.1.1
包装、密封【备注:右栏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如有)分别密封在四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部分”或“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或“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如有)。
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为 个密封袋。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以示密封(暗标除外)。
4.1.2
封套上写明【备注:右栏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
项目编号: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标段(如有多个标段时):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交易中心地址)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地址)
5.2
开标程序
□采用方式一:技术标明标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随机
□采用方式二:技术标暗标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 人。
评标专家分工:□不分技术、经济类。
□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人、经济类 人;技术类专家
人、经济类专家 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经济类的评委不应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二分之一【备注:采用电子辅助清标的,经济类专家人数和比例可适当减少】。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
6.3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6.5
评标资料封存方式【备注: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在交易中心封存
□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封存
6.5.1(3)
封存的其它材料
6.6.1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
□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3.1
履约保证金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备注:提倡使用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
□否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备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人必须勾选】
□不设招标控制价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备注:右栏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修改】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 。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工程量清单为计价软件格式 。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款所要求一致。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10.5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 管辖权 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如项目属于公共资源范围,应同时接受本级招投标监督管理专门机构监管。
10.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合同 》,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10.10.2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10.10.3
低价风险保证金
□实行低价风险保证金
1.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较的让利幅度≥1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较的让利幅度≥25%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低价风险保证金,金额为大于或等于: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0.85-投标报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控制价×0.75-投标报价。
2. 低价风险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工程总工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采用现金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不实行低价风险保证金
备注: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增减。
2. 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进行细化调整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进行。
3. 招标人派出评委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本单位具备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与招标人名称不符的,须附招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本单位无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时,可以委托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人员出任;持 证人 员已 退休 的,应附 退休证 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持证人员在职的,应附现任职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诚信等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诚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专职安全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整顿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正处在停业整顿或暂停投标期间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含电子版);
(6)招标控制价;
(7)图纸;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于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和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书面要求(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形式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澄清文件发布的相同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澄清文件确认的相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做出响应,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
2.3.4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报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商务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如有):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递交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的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 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回;对于中标人交纳的低价风险保证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退回。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6 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款的要求签字和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款和第4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诚信卡,以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必须到场,并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招标代理员诚信卡。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方式一:技术标明标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并核验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的有效性,如其中任何一人的诚信卡被锁定无效,则退回其投标文件,并制作记录;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招标人代表和监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人的资格证件(包括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原件、低价风险保证金提交凭证原件(如有)),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低价风险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如有)、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制作记录;
(7)公布招标控制价及相关内容;
(8)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k值;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方式二:技术标暗标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并核验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的有效性,如其中任何一人的诚信卡被锁定无效,则退回其投标文件,并制作记录;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招标人代表和监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人的资格证件(包括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原件、低价风险保证金提交凭证原件(如有)),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低价风险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如有)、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制作记录;
(7)公布招标控制价及相关内容;
(8)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k值和k′值(如有);
(9)开启技术标书,检查技术标文件是否符合暗标制作规定;
(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5.3 不予开标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拒绝受理或在开标时当场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未按时出席开标会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的其中任何一人的诚信卡被锁定无效的。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具体评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移交评标资料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立即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同时移交所有评标所涉资料。
6.5 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
6.5.1 评标结束至中标通知书发放时,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封存资料内容包括:
(1)招标项目开评标资料原件:投标单位人员诚信卡核查情况记录表、开标记录表、评标报告及其附件(含评标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评标表格和清标表格)、投标人开标签到表、专家抽取申请表、专家抽取表、专家签到表、评标纪律、主业委托书。
(2)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封存的其它材料。
6.5.2 如在封存期间处理招标投标利害当事人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时需要启封评标资料的,应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启封。
6.5.3 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应符合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6.6 中标候选人公示
6.6.1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招标人逾期不发出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招标人及时改正。
6.6.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6.3 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投诉的,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执行。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出中标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4.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 警告 ,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设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及第五章的要求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应上浮或下调)。
原则上招标控制价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最迟应当在截标时间7日前公布,并报送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需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其最终公布的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 技术标评审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具体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知识产权
招标人对其知识产权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 同义词语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 监督
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 解释权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合格制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投标文件签署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时提供)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诚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专职安全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投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低价风险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0.3项规定
其他要求【备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自主调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 )~( )项内容的。
【如: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其它管理人员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企业近三年诉讼情况......】
……
……
□有限数量制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 )~(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15)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详细评审,如前第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详细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名(含 名)的,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7个】
(一)企业情况
(满分 20~25分)
(1)资质条件:
(2) 注册资金 :大于或等于合同估算价的五分之一【备注:应严格按照建筑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设定注册资本金,不得擅自抬高门槛】
(3)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4)企业管理体系及诉讼等情况:
(二)企业信誉
(满分 10~15 分)
【备注:招标人可以参考企业信誉一览表内容(不应少于三类)自行确定评审项目类别及评分标准。其中,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项目经理情况
(满分 10~15 分)
(1)项目经理资质:
(2)项目经理职称:
(3)项目经理业绩:
......
(四)技术负责人
(满分10~15分)
(1)技术负责人专业:
(2)技术负责人职称:
(3)技术负责人业绩:
......
(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满分10~15分)
(六)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分 10~15分)
(七)企业财务状况(满分10~15分)
(1)提供近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每年得 分【备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2)......
……
……
2.1.2
形式性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较的让利幅度≥1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较的让利幅度≥25%时,投标人除必须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外,还需按“投标人须知”第10.10.3项的要求提供低价风险保证金。
……
……
2.1.3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备注:招标人可按项目需求分为商务标响应性评审和技术标响应性评审两部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或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 条情况的。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 条情况。
……
……
2.2
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了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2.2.1
技术标
评分标准
【备注:可采用可行性评审制或打分制。采用百分制打分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项目管理机构(2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10分)
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
……
其他主要人员(10分)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
施工组织设计(80分)
主要施工方法
(5分~10分)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5分~10分)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5分~10分)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劳动力安排计划(5分~10分)
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分~10分)
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5分~10分)
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5分~10分)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5分~10分)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5分~10分)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是否合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5分~10分)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其他
(5分~10分)
……
2.2.2
商务标
评分标准
【备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1、经评审的合理低价的确定方法【备注: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3)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或n-1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家数为奇数时取n-1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一并去掉),取10家(如不足10家,按实际家数计取)投标人报价进入经评审合理低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n=(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家数-10)/2,n为四舍五入取整数。
□方法二: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3)经评审的合理低价=k*(a1+a2+a3…+an)/n,an为全部的有效报价,k为开标时从0.98、0.985、0.99、0.995、1.000中随机抽取的其中一个系数。
2、商务标评分标准【备注: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
(1)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为最高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5分,每低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方法二:
(1)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为最高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5分,每低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报标报价得分。
(2)将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的各清单项的投标综合单价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的该清单项的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相比,每偏差1%扣0.05分,最高扣20分,计算出投标人的不合理报价偏差扣分。
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的各清单项过高的,不合理报价偏差=该清单项投标报价综合单价-该清单项预算控制价的综合单价×k1max。
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的各清单项过低的,不合理报价偏差=该清单项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k1min-该清单项投标报价综合单价。
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各清单项过高不合理指: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k1max,并被评委判定为不合理;
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各清单项过低不合理指:低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k1min,被评委判定为不合理。
k1max取1.2,k1min取0.85。
(3)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报标报价得分-不合理报价偏差扣分。
【备注:采用此方法的,招标人必须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带“*”号的主要清单项目以30项以内为宜】
□方法三:
(1)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为最高分7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5分,每低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计算出主要清单项目(带“*”号)得分,满分30分。
a、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评分值占10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评审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标,以报价的高低作为评分依据。
评分方法: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为基准价。如仅有三个投标单位,即取其报价的平均值。低于并接近基准价的报价为最佳报价,得10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不包括本数)以下范围内得8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到5%(3%包括本数,5%不包括本数)范围内得6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5%(包括本数)以上范围得5分。
b、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综合单价评分值占10分。
评分办法: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由招标人根据每个分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项目的比重,以及容易发生变更、工程索赔等因素,指定不高于30项主要清单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招标评标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所述的原则做报价的合理性判断。合理的项目每项得分为10÷指定的项目总数,不合理的项目不得分,累计后得出评分值。当不少于三分之二的经济组评委判定某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为不合理时,该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不合理性方可成立。
c、总价措施项目费评分值占10分。总价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以投标人措施项目费报价与相对应施工方案是否可行,以报价的高低作为评分依据。
评分方法:确定总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的总价措施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为基准价。如仅有三个投标单位,即取其报价的平均值。低于并接近基准价的报价为最佳报价,得10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不包括本数)以下范围内得8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到5%(3%包括本数,5%不包括本数)范围内得6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5%(包括本数)以上范围得5分。
a+b+c相加即为投标人的主要清单项目得分。
(3)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主要清单项目得分。
【备注:采用此方法的,招标人必须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
3
评标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3.1.2
否决投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备注:
1. 招标公告没有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如果采用合格制,不得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果采用有限数量制,可以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 招标公告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如果采用合格制,必须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果采用有限数量制,必须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考核期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条,类似工程同招标公告。
3. 资格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评审标准中“企业信誉”一栏,招标人可以参考企业信誉一览表内容(不应少于三类)自行确定评审项目类别及评分标准,也可完全自行设定评审类别及评分标准。招标人自行设定评审类级及评分标准的,必须在此明确奖项有效期为: 。
4. 人员资格岗位、职称、业绩、奖项等评分须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的相关诚信登记页面截图。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条款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商务标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企业主项资质高的优先;企业主项资质也同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资格评审。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1款的规定进行技术标评审。
3.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2款的规定计算出商务标得分。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也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投标人书面答复,否则无效。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必须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代理员或者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
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
a0 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 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分工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条的规定组建。首先以记名方式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当需要划分技术类、经济类评委时,应按照规定组建为技术组评委和经济组评委。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明确参加类别。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经济类的评委不应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二分之一(采用电子辅助清标的,经济类专家人数和比例可适当减少)。
在本附件的表述中,当评委划分为技术类、经济类时,除标明由技术类或经济类评委实施评审外,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a3 初步评审
a3.1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a3.2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a3.3.2 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 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5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
a4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备注: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设置】
a4.2 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的技术组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a4.3 详细评审的程序
a4.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或评分);
(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3)汇总评分结果。
a4.4 技术标评审(或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评审标准,由技术组评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或评分)。
技术标合格标准:
a4.5 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a4.5.1 经济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经评审的合理低价”。
a4.5.2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商务标得分。
a4.6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由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认定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竞标。
a4.7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
a4.8 汇总评分结果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汇总评标结果
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进行汇总。
a5.2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2.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底的次序排列,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的规定及本章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经济标评分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2.2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3 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按照经济标评分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按照本章的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a5.4 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各一份。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a6.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 补充条款
……
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
b0 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 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b1.6 在技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1.7 不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条内容提供资料的;
b1.8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b1.9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b1.10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条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b1.11 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作为独立法人资格但就本工程提交一个以上的投标文件的;
b1.12 投标人没有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的;
b1.13 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的;
b1.14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税金不按规定报价的;
b1.15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b1.16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17 投标函中的报价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
b1.18 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
b1.19 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b1.20 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款。
备注:
1、如果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否决投标情况的,应增加“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予以公开。
2、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否决投标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附表a-1:投标单位和人员诚信卡核查情况记录表
投标单位和人员诚信卡核查情况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序号
投标单位
单位诚信状态是否有效
专职投标员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
核查结论
专职投标员签字
姓名
诚信卡是否有效
姓名
诚信卡是否有效
姓名
诚信卡是否有效
3
4
5
6
7
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记录人(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附表a-2: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序号
投标单位
是否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密封性
资格证件是否有效
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万元)
提交的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万元)
投标总报价(元)
自报工期(日历天)
自报质量等级
....(根据投标报价表内容增减)
备注
投标人专职投标员签字确认
3
4
5
6
7
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记录人(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附表a-3: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专家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到时间
3
4
5
6
7
附表a-4: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
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投标文件签署
营业执照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资质等级
5
财务状况
6
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7
诚信
8
项目经理
9
专职安全员
10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11
投标保证金
12
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
13
其他要求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根据评分办法的资格审查标准调整本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有限数量制)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一)企业情况
(满分 20~25分)
(二)企业信誉
(满分 10~15 分)
3
(三)项目经理情况
(满分 10~15 分)
4
(四)技术负责人
(满分10~15分)
5
(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满分10~15分)
6
(六)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满分 10~15分)
7
(七)企业财务状况
(满分10~15 分)
8
……
【备注:根据评分办法的资格审查标准调整本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5:形式评审记录表
形式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投标人名称
投标函签字盖章
3
投标文件格式
4
联合体投标人
5
报价唯一
6
……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6: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投标内容
工期
3
工程质量
4
投标有效期
5
投标保证金
6
权利义务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
技术标准和要求
9
投标价格
10
……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需要分为商务标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和技术标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7:技术标评审记录表
技术标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业绩、工作经历等
(2)其他主要人员
2、施工组织设计
(1)主要施工方法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9)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1)其他
.........
评审结果汇总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
评标委员会技术组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8:商务标评分记录表
商务标评分记录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评审是否合格
1、投标报价得分(满分 )
2、不合理报价偏差扣分(如有)(满分 )
或者2、清单项目得分(如有)(满分 )
3、商务标得分(1+2或者1-2)
招标控制价(如有)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
投标报价得分: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为最高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5分,每低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分。
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不合理报价偏差扣分(如有) 或者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清单项目得分(如有)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投标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评标委员会经济组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9: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
报价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备注
资格审查
是否合格
形式性评审是否合格
响应性评审
是否合格
技术标评审是否合格
商务标得分
排序
(由低至高)
3
4
5
6
7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10: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建设单位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结构类型及规模
(应注明最大单跨、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技术指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公示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拟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诚信卡号: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诚信卡号: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诚信卡号: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公示媒介
质疑和投诉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部门
投诉受理电话
一式5份。其中:建设单位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表a-11: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项目编号: 报建号: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中标单位
设计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中标范围
结构类型
(应注明最大单跨、建筑高度)
工程规模
承包方式
承包类型
项目经理
注册专业及等级
注册编号
技术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安全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中标
主要
条件
中标价
主要材料
钢 筋
工期
水 泥
质量
商品砼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安劳保费:
建设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案单位:
(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一式9份。其中:建设单位5份(用于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中标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表a-12: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建设单位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范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中标人
中标价
工期
质量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诚信卡号:
公告媒介
公告日期
【备注:招标人应在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合格制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投标文件签署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时提供)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诚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专职安全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投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低价风险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0.3项规定
其他要求【备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自主调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 )~( )项内容的。
【如: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其它管理人员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企业近三年诉讼情况......】
□有限数量制1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 )~(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15)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详细评审,如前第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详细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名(含 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7个】
(一)企业情况
(满分 20~25分)
(1)资质条件:
(2)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合同估算价的五分之一【备注:应严格按照建筑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设定注册资本金,不得擅自抬高门槛】
(3)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4)企业管理体系及诉讼等情况:
(二)企业信誉
(满分 10~15 分)
【备注:招标人可以参考企业信誉一览表内容(不应少于三类)自行确定评审项目类别及评分标准。其中,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项目经理情况
(满分 10~15 分)
(1)项目经理资质:
(2)项目经理职称:
(3)项目经理业绩:
......
(四)技术负责人
(满分10~15分)
(1)技术负责人专业:
(2)技术负责人职称:
(3)技术负责人业绩:
......
(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满分10~15分)
(六)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分 10~15分)
(七)企业财务状况(满分10~15分)
(1)提供近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每年得 分【备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2)......
……
……
□有限数量制2:适用于技术标进行暗标评审
如果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名以下(含10名)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的报价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从中确定中标候选人。
如果有效报价投标人在10名以上(不含10名)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的算术平均数乘以随机k′值(k′取值为0.97、0.98、0.99,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并以此为投标入围参考价格。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最接近该入围参考价格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出10名投标人(若出现2家及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报价相同者名次并列,之后的名次根据前面并列的投标人多少而定,例如第一名有2家并列,则下一排名为第3名,以此类推……)进行详细评审,从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其余投标人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2.1.2
形式性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较的让利幅度≥1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较的让利幅度≥25%时,投标人除必须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外,还需按“投标人须知”第10.10.3项的要求提供低价风险保证金。
……
……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备注:招标人可按项目需求分为商务标响应性评审和技术标响应性评审两部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或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 条情况的。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 条情况。
……
2.2
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了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评审部分: 20或25 分
商务标评审部分: 70 分
企业信誉实力分: 5或10 分
2.2.2(1)
技术标
评分标准
(满分□20分□25分)
合格标准:
技术标满分为20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12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技术标满分为25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15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15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项目管理机构(2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10分)
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
……
其他主要人员(10分)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
施工组织设计(80分)
主要施工方法
(5分~10分)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5分~10分)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5分~10分)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劳动力安排计划(5分~10分)
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分~10分)
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5分~10分)
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5分~10分)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5分~10分)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5分~10分)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是否合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5分~10分)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其他
(5分~10分)
……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备注: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3)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或n-1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家数为奇数时取n-1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一并去掉),取10家(如不足10家,按实际家数计取)投标人投标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n=(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家数-10)/2,n为四舍五入取整数。
□方法二: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3)评标基准价=k*(a1+a2+a3…+an)/n,an为全部的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k为开标时从0.98、0.985、0.99、0.995、1.000中随机抽取的其中一个系数。
2.2.2(2)
商务标
评分标准
(满分70分分)
【备注:右侧评分标准不得修改,但招标人可以选择评分方法】
商务标评分标准【备注: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
(1)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7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方法二:
(1)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为最高分7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5分,每低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将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的各清单项的投标综合单价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的该清单项的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相比,每偏差1%扣0.05分,最高扣20分,计算出投标人的不合理报价偏差扣分。
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的各清单项过高的,不合理报价偏差=该清单项投标报价综合单价-该清单项预算控制价的综合单价×k1max。
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的各清单项过低的,不合理报价偏差=该清单项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k1min-该清单项投标报价综合单价。
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各清单项过高不合理指: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k1max,并被评委判定为不合理;
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各清单项过低不合理指:低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k1min,被评委判定为不合理。
k1max取1.2,k1min取0.85。
(3)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不合理报价偏差扣分。
【备注:采用此方法的,招标人必须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带“*”号的主要清单项目以30项以内为宜】
□方法三:
(1)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49分【备注:商务标分值的70%】,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
(2)计算出主要清单项目(带“*”号)得分,满分21分【备注:商务标分值的30%】。
a、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评分值占7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评审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标,以报价的高低作为评分依据。
评分方法: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为基准价。如仅有三个投标单位,即取其报价的平均值。 低于并接近基准价的报价为最佳报价,得10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不包括本数)以下范围内得8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到5%(3%包括本数,5%不包括本数)范围内得6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5%(包括本数)以上范围得5分。
b、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综合单价评分值占7分。
评分办法: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由招标人根据每个分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项目的比重,以及容易发生变更、工程索赔等因素,指定不高于30项主要清单项目,由评标委员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招标评标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所述的原则做报价的合理性判断。合理的项目每项得分为10÷指定的项目总数,不合理的项目不得分,累计后得出评分值。当不少于三分之二的经济组评委判定某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为不合理时,该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不合理性方可成立。
c、总价措施项目费评分值占7分。总价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以投标人措施项目费报价与相对应施工方案是否可行,以报价的高低作为评分依据。
评分方法:确定总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的总价措施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为基准价。如仅有三个投标单位,即取其报价的平均值。低于并接近基准价的报价为最佳报价,得7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不包括本数)以下范围内得5.6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到5%(3%包括本数,5%不包括本数)范围内得4.2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5%(包括本数)以上范围得2.8分。
a+b+c相加即为投标人的主要清单项目得分。
(3)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清单项目得分。
【备注:采用此方法的,招标人必须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
2.2.2(3)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满分□5分□10分)
【备注:右侧评分标准不得修改,但招标人可以选择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当选择满分为10分时,评分标准应采用括号内的数值】
本部分可由经济类专家评审或者技术类专家评审,也可以在汇总评分前全体评委一起评审。同一工程项目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1. 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三年内,每个得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4分)。
2.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或银杯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三年内,每个得1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2分)。
3.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二年内,每个得0.5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1分)。
4.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每个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0.4分)。
5.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每项得0.5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1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4分)。
6.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二年内,每项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4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2分)。
投标人汇总得分
投标人汇总得分=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企业信誉实力得分
3
评标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3.1.2
否决投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备注:
1. 招标公告没有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如果采用合格制,不得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果采用有限数量制,可以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 招标公告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如果采用合格制,必须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果采用有限数量制,必须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考核期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条,类似工程同招标公告。
3. 资格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评审标准中“企业信誉”一栏,招标人可以参考企业信誉一览表内容(不应少于三类)自行确定评审项目类别及评分标准,也可完全自行设定评审类别及评分标准。招标人自行设定评审类级及评分标准的,必须在此明确奖项有效期为: 。
4. 人员资格岗位、职称、业绩、奖项等评分须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的相关诚信登记页面截图。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5. 企业信誉实力的评标标准不允许修改,必须全部选取6项评分标准。但招标人可以自主选择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满分分别为5分或10分。当选择满分为10分时,评分标准应采用括号内的数值。各级奖项不受数量限制。以“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二年内,每个得0.5分”为例,某企业从获奖文件印发之日起二年内共获得10项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即可获得企业信誉实力分5分。同一工程项目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同一工程同时获得工程结构奖和优质工程奖的,视为同类型的奖项。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价也相等时,以企业诚信实力分高的优先;企业诚信实力分也相等的,以企业主项资质高的优先;企业主项资质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资格评审。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所有奖项均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记录内容为准,不录入诚信信息库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标分+技术标分+企业信誉实力分。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也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投标人书面答复,否则无效。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必须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代理员或者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
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
a0 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 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分工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条的规定组建。首先以记名方式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当需要划分技术类、经济类评委时,应按照规定组建为技术组评委和经济组评委。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明确参加类别。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经济类的评委不应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二分之一(采用电子辅助清标的,经济类专家可适当减少人数和比例)。
在本附件的表述中,当评委划分为技术类、经济类时,除标明由技术类或经济类评委实施评审外,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3 初步评审
a3.1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a3.2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a3.3.2 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 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5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
a4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备注: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设置】
a4.2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经济组评委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基准价。
a4.3 详细评审的程序
a4.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3)企业信誉实力评审和评分;
(4)汇总评分结果。
a4.4 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由评标委员会的技术组评委进行评审和评分。
a4.5 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a4.5.1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a4.5.2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商务标得分。
a4.6 企业信誉实力评审和评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
a4.7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由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认定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竞标。
a4.8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9 汇总评分结果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及本章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1.2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 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按照本章的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a5.3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 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a6.2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2.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3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3.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4 记名投票
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 补充条款
……
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
备注:同“第三章(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附件b。
附表a-1:投标单位和人员诚信卡核查情况记录表
投标单位和人员诚信卡核查情况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序号
投标单位
单位诚信状态是否有效
专职投标员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
核查结论
专职投标员签字
姓名
诚信卡是否有效
姓名
诚信卡是否有效
姓名
诚信卡是否有效
3
4
5
6
7
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记录人(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附表a-2: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序号
投标单位
是否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密封性
资格证件是否有效
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万元)
提交的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万元)
投标总报价(元)
自报工期(日历天)
自报质量等级
....(根据投标报价表内容增减)
备注
投标人专职投标员签字确认
3
4
5
6
7
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记录人(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附表a-3: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专家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到时间
3
4
5
6
7
附表a-4: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
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投标文件签署
营业执照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资质等级
5
财务状况
6
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7
诚信
8
项目经理
9
专职安全员
10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11
投标保证金
12
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
13
其他要求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根据评分办法的资格审查标准调整本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有限数量制)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一)企业情况
(满分 20~25分)
(二)企业信誉
(满分 10~15 分)
3
(三)项目经理情况
(满分 10~15 分)
4
(四)技术负责人
(满分10~15分)
5
(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满分10~15分)
6
(六)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满分 10~15分)
7
(七)企业财务状况
(满分10~15分)
8
……
【备注:根据评分办法的资格审查标准调整本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5:形式评审记录表
形式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投标人名称
投标函签字盖章
3
投标文件格式
4
联合体投标人
5
报价唯一
6
……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6: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投标内容
工期
3
工程质量
4
投标有效期
5
招标保证金
6
权利义务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
技术标准和要求
9
投标价格
10
……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需要分为商务标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和技术标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7:技术标评分记录表
(一)技术标评分记录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0)
(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业绩、工作经历等
(2)其他主要人员
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80)
(1)主要施工方法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9)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1)其他
.........
技术标得分合计(满分 )
技术标是否合格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
评标委员会技术组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标评分汇总明细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评委序号和姓名
投标人名称(或代码)及其得分
1:
2:
3:
4:
5:
6:
7:
各评委评分合计
各评委评分平均值
投标人技术标平均得分
附表a-8:商务标评分记录表
商务标评分记录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评审是否合格
1、投标报价得分(满分 )
2、不合理报价偏差扣分(如有)(满分 )
或者2、清单项目得分(如有)(满分 )
3、商务标得分(1+2或者1-2)
招标控制价(如有)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
投标报价得分: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为最高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5分,每低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分。
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不合理报价偏差扣分(如有) 或者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清单项目得分(如有)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投标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评标委员会经济组评委签名:
附表a-9: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记录表
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记录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投标人名称(或代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3
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
4
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
5
国家优质工程金或银杯奖
6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7
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8
省级工程质量奖
9
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
10
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奖
11
设区城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
12
企业主编完成国家或行业标准
13
企业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
14
企业参与编写完成国家或行业标准
15
企业参与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
16
企业主编完成省级标准
17
企业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
18
企业参与编写完成省级标准
19
企业参与完成省级建设工法
……
……
……
企业信誉实力评分得分合计(满分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附表a-10: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
报价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备注
资格审查是否合格
形式性评审是否合格
响应性评审是否合格
技术标平均得分
商务标得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
排序(由低至高)
3
4
5
6
7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附表a-11:评标结果汇总明细表
评标结果汇总明细表
工程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评委序号和姓名
投标人名称(或代码)及其得分
1:
2:
3:
4:
5:
6:
7:
各评委评分合计
各评委评分平均值
投标人最终排名次序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12: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建设单位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结构类型及规模
(应注明最大单跨、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技术指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公示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拟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诚信卡号: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诚信卡号: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诚信卡号: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公示媒介
质疑和投诉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部门
投诉受理电话
一式5份。其中:建设单位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表a-13: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项目编号: 报建号: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中标单位
设计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中标范围
结构类型
(应注明最大单跨、建筑高度)
工程规模
承包方式
承包类型
项目经理
注册专业及等级
注册编号
技术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安全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中标
主要
条件
中标价
主要材料
钢 筋
工期
水 泥
质量
商品砼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安劳保费:
建设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案单位:
(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一式9份。其中:建设单位5份(用于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中标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表a-14: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建设单位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范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中标人
中标价
工期
质量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诚信卡号:
公告媒介
公告日期
备注:招标人应在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
2. 工程地点:???????????????????????? ?????? 。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 资金来源:???????????????????????????? ?? 。
5. 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 工程承包范围:
???????????????????????????????????????????? ????????????????????????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建安劳保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5)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 合同订立 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 合同当事人 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 ;
(6) ;
(7) ;
(8) 。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
说明:(5)、(6)、(7)、(8)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 ?? ????????????????????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 著作权 的归属:???????? ?? ???????? ??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 工资 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 ??。
承包人未提交 劳动合同 ,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 违约责任 :
???? ????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元/日(人民币)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 (开工日期) 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 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z2013?{17号和桂建管?z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 元/人?次(人民币)。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 元/人?次(人民币)。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3)的期限:
????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 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 元/人?次(人民币)。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元/人?次(人民币)。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4。
(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无息)。
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低价风险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一次性退还给承包人(无息)。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管理细则》(桂建质〔2006〕22号)和 市相关规定执行。
(3)支付约定: 。
6.3 环境保护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万分之 ),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
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 。
8. 材料与设备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6。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①承包人的 临时用地 (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 拆迁补偿 )、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8.8.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9.5 检验费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招标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招标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3 变更程序
10.3.1 国有投资项目:
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⑶ 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0.3.2 非国有投资项目: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 %,□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对于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 审定。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12-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2)主要材料确认价:
按施工期间《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加权平均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
(3)价差计算方法:
①《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因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③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
④其它: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30%)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9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70%-75%);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 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竣工验收条件
(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 。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10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15天(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2套、4套、6套。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发包人审查时间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8。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
(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
(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的;
(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
(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 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21. 补充条款
21.1 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4: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5: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7: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8: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2: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 。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计划进场时间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4: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5: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6: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附件7: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8:
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公用工程)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桥梁工程为 年(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道路工程为 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2年);
3.排水(雨水)工程为 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3年);
4.绿化工程为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年;
5. 地下防水工程为 年(建议为5年);
6.其他附属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算规范》”)、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
1.2 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的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一起结合使用。
1.3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1.4 补充清单项目的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1.5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表-22,表格编号为计价规范相应表格编号,下同)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调整依据。
1.6 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 %计算,共 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1.7 本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
1.8 本工程部分材料和设备在招标时作为暂估价计列,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
1.9 招标时暂估专业工程的价款属于暂估价,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12-3)。
1.10 本工程量清单编码处标注“*”号的清单项目作为主要清单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
1.11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12 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工程量清单表格按《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求提供,包括:
1.1 投标总价(封-3)
1.2 投标总价(扉-3)
1.3 总说明(表-01)
1.4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1.5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1.6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1.7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
1.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
1.9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1.10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1.1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12-2)
1.12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1.13 计日工表(表12-4)
1.1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1.15 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1.16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
1.17 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
1.18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
1.19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
注:以下表格视工程实际需要选用,如该工程不发生如下表格相关项目和费用,所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则不需列入相应表格:
①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②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③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位及调整表(表12-2)
④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⑤计日工表表12-4)
⑥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⑦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
(4)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 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2.2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所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
2.3 总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规定编制。
2.4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的综合单价计算;
(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2.5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
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3 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1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规范》、《计算规范》自主报价,自主报价不得违反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报价,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同时,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低于工程成本报价。
3.2 投标人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人不得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
3.3 综合单价中应包含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有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3.4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如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
3.5 总价措施项目的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自主确定。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有关规定执行,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
3.6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总额;
(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3.7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
3.8 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3.9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3.10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专用合同条款中变更估价原则处理。
3.11 投标人应按《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材料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
3.12投标报价表格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表格要求填写,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和《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
未尽事宜详见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及现行《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卷
第六章 图 纸
(另册发放)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投标内容: 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应附有页码)
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等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的复印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适用,附联合体各家相关等资料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低价风险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转帐底单复印件(原件核查)、银行保函复印件(原件核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6、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复印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7、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8、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企业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如有)、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如有)、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如有)等。
【备注:本页应对应投标须知前附表的3.1.1项的内容进行调整。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 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专职投标员诚信卡卡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含联合体各方)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附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的复印件,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的相关诚信登记页面截图。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适用)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低价风险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转帐(或电汇)底单的复印件、银行保函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
【备注:投标保证金收据(如有)、低价风险保证金收据(如有)、转帐(或电汇)的底单、银行保函原件在开标时需带原件核验,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页面截图。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作为参与???? ??(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 拖欠农民工工资 情况,由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06〕22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06〕22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脚手架的通知》(桂建管字〔2003〕40号)的有关规定,不使用竹脚手架。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
(桂建质〔2006〕22号文附件一)
类别
项目名称
具 体 内 容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安全警示
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现场围挡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
(2)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五板一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
场容场貌
(1)道路畅通;
(2)排水沟、排水设施畅通;
(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外脚手架基础等)。
材料堆放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垃圾清运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宣传栏、环保及不扰民措施
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制,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
临时设施
现场办公
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
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配电箱
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
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接地保护装置。
现场变配电装置
总配电室建筑材料必须达到三级防火要求,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吊顶。
安全施工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层、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道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通道口
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预留洞口防护
用硬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2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楼梯边
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18cm高的踢脚板。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基坑、卸料平台防护
设1.2m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
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混凝土工、焊工等)防护服装、用品等。
其他
机械设备防护
中小型机械防护
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操作平台。
垂直运输设备防护
(1)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
(2)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卸料平台搭设、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
专家论证审查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论证审查。
应急救援预案
救援器材准备及演练等。
非正常情况施工
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
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修订,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6、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复印件,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诚信库页面截图,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备注: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诚信库页面截图,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备注: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的相关诚信登记页面截图;
【备注: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企业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如有)、近三年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如有)、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如有)等。
附表: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岗位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承担完工工程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项目数
主要项目
名称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备注:附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的相关诚信登记页面截图。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格式自拟)
(3)近三年已完成类似工程一览表
序号
发包人名称
工程名称
及建设地点
结构
类型
建设
规模
合同金额
(万元)
竣工达到
质量标准
开竣工
日 期
备注:
1、投标人应附上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的相关诚信登记页面截图。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4)近三年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备注:
1、项目类别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但应与“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条一致。
2、考核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所有奖项、业绩均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附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诚信库页面截图。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附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诚信库页面截图。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情况
序号
判决或裁定时间
诉讼相对人
诉讼原因
证明材料
???
???
仲裁情况
序号
裁决时间
仲裁相对人
仲裁原因
证明材料
???
???
【备注: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附裁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及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投标内容: 商务标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9、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时是专职投标员):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序 号
条款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项目经理
专用条款
姓名: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
3
工期
专用条款
日历天
4
缺陷责任期
专用条款
5
发包人支付担保
专用条款
6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专用条款
7
分包
专用条款
见分包项目情况表
8
逾期竣工违约金
专用条款
合同价款 %/天
9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专用条款
合同价款 %
10
质量标准
专用条款
11
预付款额度
专用条款
12
预付款保函金额
专用条款
13
质量保证金额度
专用条款
结算价的 %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响应表
【备注: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格式自行拟定】
三、投标报价表
工程规模: 币种:人民币
投标报价
万元
备注
其中
建安劳保费
万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万元
发包人提供材料(如有)
万元
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如有)
万元
暂估专业工程(如有)
万元
暂列金额(如有)
万元
主要材料
钢筋
吨
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用量)
吨
商品混凝土
m3
【备注:投标报价含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即建安劳保费,包含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表格及投标报价说明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求提供,内容包括:
1.1 投标总价(封-3)
1.2 投标总价(扉-3)
1.3 总说明(表-01)
1.4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1.5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1.6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1.7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
1.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1.9 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
1.10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
1.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1.1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1.1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位及调整表(表12-2)
1.14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1.15计日工表(表12-4)
1.1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1.17 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1.18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
1.19 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
1.20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
1.21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
备注:
(1)1.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1.9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仅要求在商务标正本附上,副本可不附该部分内容。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要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表格要求和内容填报。以下表格视工程实际需要选用,如该工程不发生如下表格相关项目和费用,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应列入该部分表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亦不包括这部分表格。
①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②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③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位及调整表(表12-2)
④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⑤计日工表表12-4)
⑥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⑦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投标内容: 技术标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施工组织设计
2、拟分包计划表
如技术标采用暗标时,以下另册装订(封面参照技术标):
1、项目管理机构;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采用暗标时);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如有);
4、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年份
已使用
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
1. 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 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二、拟分包计划表
序
号
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
拟选分包人
备注
拟选分包人名称
注册地点
企业资质
有关业绩
3
3
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日期: 年 月 日
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
(一)施工组织设计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
(二)暗标的编制和装订要求
1.打印纸张要求: 。
2.打印颜色要求: 。
3.正本封皮(包括封面、侧面及封底)设置及盖章要求: 。
4.副本封皮(包括封面、侧面及封底)设置要求: 。
5.排版要求: 。
6.图表大小、字体、装订位置要求: 。
7.所有“技术暗标”必须合并装订成一册,所有文件左侧装订,装订方式应牢固、美观,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均应采用 方式装订。
8.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microsoft word 。
9.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
10.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
技术标采用暗标时,以下另册装订(封面参照技术标)
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岗位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承担完工工程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项目数
主要项目
名称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材料员
造价员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备注:附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的相关诚信登记页面截图。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编号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备注:
1、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建类似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复印件,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的相关诚信登记页面截图。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备注:
1、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建类似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复印件,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的相关诚信登记页面截图。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投标内容: 企业信誉实力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
序号
项目类别
企业近三年内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
企业近三年内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的国家优质工程金或银杯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奖。
3
企业近二年内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
4
企业近一年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工地奖项。
5
企业近三年内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
6
企业近三年内参编或参与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
7
企业近二年内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标准的。
8
企业近二年内参编或参与完成省级建设工法、标准的。
【备注:所有奖项均须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的相关诚信登记页面截图。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第4份 】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致:
1、xx市cc公路yy段二期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经xx市计经投[2001]***号文批准修建,并已列入2002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就cc公路yy段二期改建工程的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监理进行密封投标。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cc公路yy段二期改建工程的施工监理。施工工期约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凭本邀请书于2002年月日下午14时到xxhh招标事务所(xx市**路**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现场踏勘、标前会议于2002年。月日下午14点30分进行,届时请自行到xxhh招标事务所集中。
5、投标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02年。月日9时前,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标书送至xx市交通局楼会议室,对迟到的监理投标文件,业主将不予受理。
6、定于2002年。月日9时30分在xx市交通局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招标人地址:xx市yy镇**口路招标代理人地址:xx市**路**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招标人:xx市yy镇人民政府
二00二年*月
第二篇项目介绍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为cc公路yy段二期改建工程的施工监理,该工程长2.743km的二级公路,路基宽16m,路面宽15m,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一、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三、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以上监理资质。
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组织机构框图,制定监理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职责范围,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进驻工地开展工作,按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人数及名单中的人员到位。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若变动后人员资质、资历低于原承诺到位人员的,处2000元/人次的扣款、若变动人员资质、资历不低于原承诺到位人员的,需交纳给业主1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合同执行期间业主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提出更换,投标人不得拒绝或拖延。
投标人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最少不得少于3人。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专业对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详见附表)
2.3监理的办公设备
监理人员办公和生活用房及必要办公用品和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由投标人自备。
2.4监理的试验设备
监理试验室应按交通厅质监站《aa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a交监[2000]***号)的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及试验仪器设备,并取得试验检测临时资质证书。
外送试验必须征得业主和质量监督部门同意,并在具有交通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
2.5优良工程保证金
将合同价的10%作为优良工程保证金。整个项目未达到优良工程的,业主将该保证金予以扣除。
本项目监理人员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监理岗位。人数。技术职称。监理资质。从事类似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经历。年龄。其它驻地监理工程师。1.中级以上。省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监理专业:a.有负责过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45岁以下。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监理员:
道路。1.初级以上。获得监理培训证书。有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65岁以下。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桥梁。1.初级以上。获得监理培训证书。有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65岁以下。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试验。1.初级以上。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有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45岁以下。路桥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第三篇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编列内容
1.购买标书:2002年。月。日现场考察时间:2002年。月。日标前会议:2002年月。日地点:xx市**路**号(市审计局院内)
2.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内
3.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4.投标文件递交至:xx市交通局楼地点:xx市西立交
5.投标截止时间:2002年。月。日9时
6.开标时间:2002年。月。日9时30分地点:xx市交通局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一章总则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见监理投标邀请书。
1.2工期和质量要求
工期:见监理投标邀请书。
质量:施工质量要求优良。
2、建设依据和资金来源
2.1建设依据
a、xx市发展计划局《关于同意改造cc公路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x计经投[1999]39号)
b、xx市发展计划局《关于同意cc公路yy段二期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x计经投[2001]号)
2.2资金来源
镇自筹及市财政补助。
3、投标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部分工程投标者,将被取消资格。
3.2本工程监理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再邀其他单位或个人来对本工程进行监理,否则将被视作违约。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现场考察
5.1招标人将在前附表第1项规定的日期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
5.2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组织标前会议,会上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场、水源、通讯和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
5.3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4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由招标人统一安排,其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负。
第二章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内容
【第5份 】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
1.为兴建(项目名称)工程,(业主名称)决定(或委托我单位)对(合同工程名称)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2)招标范围(或分标情况):
(3)主要工程量:
(4)工期要求:
3.贵单位可凭本邀请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或查阅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元,不予退还。
4.贵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具一笔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
5.现场考察定于年月日时进行,届时请自行到(详细地址)集中。
6.标前会议将于年月日时在(详细地址)举行。
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为年月日时,请将投标文件送达(详细地址)。对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接受。
8.我单位将于年月日时在(详细地址)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选派代表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第二章投 标 须 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和招标范围及现场条件等。)
(2)主要工程数量:
(3)工期和质量要求:
2.建设依据和资金来源
(1)建设依据:
(2)资金来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邀请书只发给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当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而未进行资格预审时,可进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所提供的资料,特别是提供将承担本工程的具体施工部门的资料。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联合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营人应签订联营协议书,并应共同委托一个牵头人为联营体代表,代表联营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营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联营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联营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②为了明确联营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营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单位。
(4)一个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营体)对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评审。
(6)若投标人拟对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凡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投标将不予评审。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招标单位拟对未中标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应具体说明)。
5.现场考察
(1)招标单位将于年月日时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有关资料。
(2)现场考察时,招标单位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畅水源、电源、通信、交通条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但投标人应经过现场考察,对上述资料的理解负责。
(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许可,招标单位将予以支持。
(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非招标单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5)现场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由招标单位安排,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标前会议
(1)标前会议将于年月日时在(详细地址)举行。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2)标前会将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阅读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对任何问题的疏漏或判断失误,应自行负责。
(3)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之前,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书面提交招标单位,招标单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含补充通知书)答复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内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通过标前会议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标前会议以后,若投标人仍有问题并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将要求澄清、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在3天内将书面答复送达所有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14天前,招标单位可以发出补充通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报和电传)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电报、电传或传真方式告知招标单位,说明补充通知已经收到。
(3)为了使投标人能得到合理的时间将补充通知的内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单位之间的来往文件、均用中文书写,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时,也应有汉语对照,其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授权书;
(3)投标保证;
(4)工程数量报价表;
(5)施工组织方案;
(6)附表;
(7)资格预审补充资料(如果有,或资格后审资料);
(8)其他。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4.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认真按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细目填写单价和合价。无论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是否列明数量,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细目,施工之后,业主将不单独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数量报价表其他细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3)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有关税费、保险费、临时工程费和工程维护费等一切费用。
(4)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只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
(5)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
5.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后40天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对此作出答复。若同意延期,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但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单位的延期要求,而不会因此失去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其形式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有价证券抵押或国内现行的其他保证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列举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
(2)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应较投标有效期延长28天。招标单位如果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的有效期经投标人同意也相应延长。
(3)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时,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①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
(4)未提交投标保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评审。
(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退还。
7.替代标(如果有)
(1)为使投标人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达到优化设计、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降低造价的目的,投标人在提交原设计方案的基本标的同时,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标,并单独装订成册。
(2)替代标的设计方案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8.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人应提交三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书写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授权书附在其内)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不应涂改、行间插页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密封包装在双层封套内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有替代标时,投标人应在提交的每一份标书上标明"基本标"或"替代标",以资区别。
(3)在投标文件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①收件人(招标单位)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②项目投标文件;
③在开标前不得开封。
(4)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详细地址,以便迟到的投标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而使投标文件迟到、遗失或失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2.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寄)达招标单位。
(2)招标单位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发出补充通知后,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将此决定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3)招标单位对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这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密封、标记和送达。
(3)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应按投标文件澄清条款的规定办理。
五、开 标
1.招标单位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按时出席。
2.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可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及公证机关派员参加。
3.开标时,招标单位将当场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当众宣读投标函并公布投标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函未加盖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六、评 标
1.符合性审查
招标单位在进行投标文件评审前,应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是对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变,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原则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评审
(1)招标单位将按照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组成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评标机构进行评标。
(2)具体评标办法:
(3)招标单位将依据报价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术可靠、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全面比较后选取综合条件最优的最低评估标的投标人中标,不保证报价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标人中标。
3.投标文件的澄清与差错的修正
(1)在评标期间,招标单位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投标人不得拒绝,也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投标文件的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
(2)对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
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总价合同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进行修正。(如果是单价合同,应以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
③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总价合同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各细目合价,并核准单价。(如果是单价合同,应以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七、授标与签订合同
1.授标条件
本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条件最优,具备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经验、信誉的投标人。
2.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合同谈判并签署合同。
3.履约担保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4天内、合同协议书签署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一份由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标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招标单位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有权将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必须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协议书签署后,招标单位将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3)若签署合同协议书的双方或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以上三章见"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一、总 则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实施处理的维护工程。无论本技术规格书有无明确规定,承包人都有责任使工程质量满足现行技术标准,负责提供施工所必须的技术、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物品,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等全权负责。
1.工程范围和施工条件
(1)工程范围:(工程概况,本合同范围等)
(2)施工条件:(交通条件,水电供应,建筑材料供应情况等)
2.工程质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按交通部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应达到(优良或合格)等级。
3.技术标准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均应符合下列技术规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术规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88》;
④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3)必要时,技术标准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方法办理。
4.工程计量
(1)本合同应计量的所有工程分项,均以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标准。
(3)承包人应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计量设备和条件。一切工程的计量,经承包人计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4)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计量结果是工程款支付额的计算依据。凡因承包商原因超过了图纸所示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的计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术特殊要求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提出对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体技术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报告
(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测量报告、试验报告、材料检验报告、各类工程(分项及隐蔽工程)自检报告、工程进度报告、竣工报告、工程事故报告以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它报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开工报告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与劳力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设备到场情况、材料试验与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修建、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施工测量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图纸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书面测量资料和测量标志进行基点和基线的布设。承包人若对测量资料有怀疑,应在监理工程师现场交接后7天内向其提出,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将测量方法和测量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
(2)承包人必须使用合格的测量仪器和设备。测量人员资质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可在开工前对必要地段进行水深测量,测量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测量图在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试验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建立满足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和试验所必需的工地试验室(或委托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质检试验室)。试验室的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2)在取样与试验作业中,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免费提供所需的一切协助。
4.施工船机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机的类型和数量,必须满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证状态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材料的搬运、储存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害。
(3)材料运抵现场时,均应附有厂商的材质检验合格证书或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试验室的试验报告。
6.工程记录
承包人应保存有关工程进度、质量检验、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原始记录、照片和录相,以及材料、设备的来源资料。
7.工程检验
承包人应有各级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验人员,对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检验报告单,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检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8.竣工资料
承包人应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编制竣工资料。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应在有关工程完工后陆续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整个工程竣工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复制约定份数后,方能进行竣工验收。
四、临时工程
1.临时工程的范围
临时工程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和工程,如办公室、宿舍、仓库、道路、供水、供电、通信、预制场地和堆存场地(水域)、实验室、围墙、出运和停靠码头、锚系设施、测量平台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2.业主提供的临时工程施工条件和设施
业主将提供以下条件和设施,供承包人建设临时工程和施工期间使用:(业主应提供的临水、临电、通讯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临时道路,可用以建设临时设施的陆域条件、水域条件和自然岸线等。如果业主可以提供某些临时设施,如施工用码头和岸线、小型构件预制畅仓库等,也应予以说明)
3.承包人需要建设的临时设施
除业主提供的上述设施外,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在业主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和临时工程施工条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维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办公、生活、生产、试验用临时建筑和设施。临时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将上述建筑物和设施的设计图纸、说明及使用期限等资料报业主核备。
4.水上设施和警戒、危险信号
承包人应对其所有的水上设施的临时锚泊作出安排和配备相应的设施,并应安装和维护一切必须的警戒信号和危险信号。这些锚泊设施的位置、锚泊方式、信号的功能、位置和数量应符合海上安全监督、港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备。
5.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
(1)办公与生活用房及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和数量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办公及生活用房、办公与生活所需的一切设施,并负责这类设施的维护。
(2)通讯与交通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通讯设施及交通工具。
6.临时工程的维护、保养和拆除
无论是业主直接提供的还是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工程,均为业主的财产,承包人应承担维护和保养责任。对业主提供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整修交还给业主。对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施,承包人应根据业主的要求,将这些设施移交给业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内搬迁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临时工程的报价
承包人的临时工程报价应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施的费用及其维护、拆除费用,以及业主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临时设施的整修、完善、改、扩建及维护费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则
(1)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可就本工程进行代案设计和投标。一个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个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应考虑由于结构的变化而引起的附属设施的变化,但不得对原设计的平面布置、范围、建筑标准和规模指标等做实质性的改变。
(3)完成替代方案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与该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能力。投标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时,还应提交设计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
(4)替代方案的设计必须达到交通部规定的初步设计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设计标准和工程质量标准应不低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替代方案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设计的费用。
(5)替代标必须实行总价合同。
2.替代方案设计的文件
为便于业主对承包人提供的代案进行审查,代案设计的下述资料应附在承包人的投标
文件中: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3)技术要求(与原设计技术规格书不同的内容);
(4)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一、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至:(招标单位名称)
1.在研究了(工程名称)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标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万元的投标总价,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
2.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按时开工,并在个月(或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我们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们理解,你们不保证最低标价或最短工期的投标人中标的声明。
7.随同本投标文件,我们出具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我们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
你们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可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未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注册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日期:
投标函附录
2.附表
表1拟为本合同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图
表2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表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机设备表
表4为本合同工程配备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表5合同用款估算表
表6临时用地计划表
表7水电使用计划表
表8主要材料用量表
表9分包情况表(如果有)
二、保证书格式
1.授权书格式
致:(招标单位名称)
和(业主名称)
我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姓名)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协议书和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决定。
投标人:(盖章)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2.投标保证书格式
致:(招标单位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下称"投标人")向贵单位送交了关于(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我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人民币壹拾万元的保函,作为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义务的担保。
我行将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投标人: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则我行保证在收到贵单位的书面要求并说明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任何一种原因的具体情况后,凭贵单位出具的索款凭证,向贵单位支付上述款额。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内有效。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下述有效期限内交到我行。任何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为:
担保银行:(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