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技术创新合同范本怎么写?我们为您准备了5篇优秀的技术合同合同范本、样本和模板,告诉您书写技术创新合同范本在排版和内容上有哪些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1份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贴息项目合同(官方范本)
受理码:_________ 立项代码:_________
第一条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为顺利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贴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项目执行期为自____年____月至本合同执行起始时间开始后的第____个月。本项目完成时的总体目标、经济、技术、质量指标是:
1. 总体目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新增投资_____万元。本项目完成时,达到______阶段;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___;企业资产规模达到______万元;新增就业人数达____人;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 经济指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实现累计销售收入_____万元、累计净利润_____万元、累计交税_____万元、累计创汇____万美元。
3. 技术指标:本项目主要技术内容、工作原理及创新点论述见附件,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
· 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
4. 质量标准
· 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计划为实施本项目寻求向金融机构贷款,甲方计划为乙方提供贷款贴息______万元。
第四条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签字后一年内,如因各种原因乙方不能为实施本项目从金融机构贷款,甲方将取消向乙方的贴息计划,并中止本合同。
第五条 乙方在规定时间从金融机构贷款,且向甲方提供贷款合同和付息凭据复印件后,甲方将安排向乙方贴息,实际贴息数以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贴息数额为限。
第六条 甲方将分两次向乙方拨付贴息款。在乙方提交贷款及付息的有效凭据后,甲方将视乙方半年或年度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及项目进展情况决定首次拨款时间及金额。首次拨款额为乙方首次提交有效付息单据额的_____%,且以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贴息数额的____%为限。余款待项目完成且通过验收后再行拨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执行起始时间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贷款证明的时间。
第八条 本项目实施阶段目标,是在本项目执行起始时间后:
1. 第____月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第____月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第____月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第____月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地方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如实按所规定之格式,填报半年及年度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和统计快报。
第十条 在本 合同生效 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第十一条 本项目完成后,甲方将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 本合同修改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消或中止合同。撤消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 清算 ,并根据甲方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拨资金。同时,甲方在今后一至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
第十四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北京 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暂行规定》及相应的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执行起始时间:__年__月__日 (甲方第一次贴息时间)
甲方: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第2份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贴息项目合同
受理码:_________ 立项代码:_________
第一条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贴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项目执行期为自____年____月至本合同执行起始时间开始后的第____个月。本项目完成时的总体目标、经济、技术、质量指标是:
1. 总体目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新增投资_____万元。本项目完成时,达到______阶段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___企业资产规模达到______万元新增就业人数达____人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 经济指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实现累计销售收入_____万元、累计净利润_____万元、累计交税_____万元、累计创汇____万美元。
3. 技术指标:本项目主要技术内容、工作原理及创新点论述见附件,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
? 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
4. 质量标准
? 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计划为实施本项目寻求向金融机构贷款,甲方计划为乙方提供贷款贴息______万元。
第四条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签字后一年内,如因各种原因乙方不能为实施本项目从金融机构贷款,甲方将取消向乙方的贴息计划,并中止本合同。
第五条 乙方在规定时间从金融机构贷款,且向甲方提供贷款合同和付息凭据复印件后,甲方将安排向乙方贴息,实际贴息数以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贴息数额为限。
第六条 甲方将分两次向乙方拨付贴息款。在乙方提交贷款及付息的有效凭据后,甲方将视乙方半年或年度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及项目进展情况决定首次拨款时间及金额。首次拨款额为乙方首次提交有效付息单据额的_____%,且以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贴息数额的____%为限。余款待项目完成且通过验收后再行拨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执行起始时间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贷款证明的时间。
第八条 本项目实施阶段目标,是在本项目执行起始时间后:
1. 第____月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第____月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第____月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第____月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地方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如实按所规定之格式,填报半年及年度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和统计快报。
第十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第十一条 本项目完成后,甲方将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 本合同修改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消或中止合同。撤消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根据甲方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拨资金。同时,甲方在今后一至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
第十四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暂行规定》及相应的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执行起始时间:__年__月__日 (甲方第一次贴息时间)
甲方: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第3份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配套资助项目合同样本
受理编码:
立项代码:
第一条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_____(承担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推荐单位,以下简称丙方),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004年度第_____批项目计划、项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的_____项目(立项代码:_____,见附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合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项目执行期为自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本项目完成时,项目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质量标准见国家创新基金合同。
第三条 本项目实施的阶段目标见国家创新基金合同。
第四条 本项目执行期内累计新增投资_____万元。为支持本项目,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除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_____万元外,甲方计划无偿配套资助乙方_____万元乙方计划新增投资_____万元丙方负责落实配套资金_____万元。
1、甲方拨款计划进度: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个工作日内拨付首次资金_____万元。
(2)在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并经甲方审核符合验收要求后拨付剩余资金 ____万元。如甲方认为该项目未具备验收条件或不能验收合格,可推迟或不再拨付剩余资金。
2、乙方资金到位进度:见国家创新基金合同。
3、丙方落实配套资金到位进度:
资金到位时间 落实资金数额
(1)_____年_____月 _____万元
(2)_____年_____月 _____万元
第五条甲方拨付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1.
2.
3.
第六条 乙方应对本项目资金的拨入、支出实行单独核算,对甲方拨入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七条乙方应如实、按时照规定之格式,填报半年、年度资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及其他统计报表,并接受甲方和丙方的监督、检查。丙方应协助甲方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管。
第八条 本项目完成后,甲方将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乙方、丙方应做好验收的有关工作。
第九条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第十条 本合同的变更、撤消立项、终止按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合同变更、撤消立项、中止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出具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证明。
第十一条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根据甲方、丙方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拨资金,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项目清算和退款工作。同时,甲方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如丙方不能按时、按量落实配套资金,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后续资金的拨付。
如乙方通过编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甲方资助或将甲方资助款项挪为它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丙方资助的全部经费,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同期银行贷款的利息,如乙方的违约行为已触犯刑法时,甲方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和《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甲方签字日)起,至项目验收工作完成之日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联系人: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帐户名称:
开户行:
丙方:(盖章) 帐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第4份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配套资助项目合同
受理编码:
立项代码:
第一条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_____(承担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推荐单位,以下简称丙方),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004年度第_____批项目计划、项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的_____项目(立项代码:_____,见附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合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项目执行期为自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本项目完成时,项目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质量标准见国家创新基金合同。
第三条本项目实施的阶段目标见国家创新基金合同。
第四条本项目执行期内累计新增投资_____万元。为支持本项目,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除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_____万元外,甲方计划无偿配套资助乙方_____万元;乙方计划新增投资_____万元;丙方负责落实配套资金_____万元。
1、甲方拨款计划进度: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个工作日内拨付首次资金_____万元。
(2)在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并经甲方审核符合验收要求后拨付剩余资金____万元。如甲方认为该项目未具备验收条件或不能验收合格,可推迟或不再拨付剩余资金。
2、乙方资金到位进度:见国家创新基金合同。
3、丙方落实配套资金到位进度:
资金到位时间落实资金数额
(1)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
(2)_____年_____月_____万元
第五条甲方拨付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第六条乙方应对本项目资金的拨入、支出实行单独核算,对甲方拨入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七条乙方应如实、按时照规定之格式,填报半年、年度资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及其他统计报表,并接受甲方和丙方的监督、检查。丙方应协助甲方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管。
第八条本项目完成后,甲方将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乙方、丙方应做好验收的有关工作。
第九条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第十条本合同的变更、撤消立项、终止按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合同变更、撤消立项、中止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出具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证明。
第十一条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根据甲方、丙方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拨资金,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项目清算和退款工作。同时,甲方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如丙方不能按时、按量落实配套资金,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后续资金的拨付。
如乙方通过编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甲方资助或将甲方资助款项挪为它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丙方资助的全部经费,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同期银行贷款的利息,如乙方的违约行为已触犯刑法时,甲方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和《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甲方签字日)起,至项目验收工作完成之日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联系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帐户名称:
开户行:
丙方:(盖章)帐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日期:传真:
联系人:地址:
邮编:
【第5份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报告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xx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xx】671号),20xx年度创新基金将继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现将三类项目的申报材料、表格、申报程序等要求说明如下,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情况在本年度内选择一种项目类型,申报一个项目。
第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基本要求及项目类型
(一)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必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5〕60号)的规定和《20xx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的支持范围。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企业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8.未经省级创新基金立项的项目。
9.承担过创新基金的企业,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没有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基本合格或验收结题,时间未超过一年;
(3)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三年;
(4)立项项目终止。
(三)项目类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注册的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⑤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⑥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项目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
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商注册成立时间须超过36个月,注册的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
⑤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贷款贴息项目以20xx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