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有效买卖合同怎么写?我们为您准备了4篇优秀的通用买卖合同合同范本、样本和模板,告诉您书写有效买卖合同在排版和内容上有哪些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1份 】民间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问:我是几年前买的房子,当时交易时没有房产证,后来我们自己办了房产证,只是没有更名,现在我们要更名,请问当年的买卖协议书有效么?
答:只要当时的协议反映的情况真实 内容合法 符合当事双方的意愿
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第2份 】拆迁安置房非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
导读: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房地产 合同纠纷 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征求意见稿)》,对于房地产合同纠纷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目的在于正确审理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统一全省法院裁判尺度。本文结合笔者办理过的类似案件,特选取涉及到权属有争议房屋的买卖进行研究,以期探求法院现阶段的审判尺度。
一、人民法院对于 小产权房买卖 不予受理
《关于审理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小产权房属于行政机关处理的范畴,人民法院对于小产权房买卖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笔者曾 代理 的案子涉及到小产权房的 抵押担保 ,抵押与买卖略有类似,就买卖而言,江苏高院在(2014)苏审三民申字第0476号案中认为“飞达村委会与柴烽所买卖的房屋系小产权房,房屋所涉土地系农民 集体土地 。飞达村委会与柴烽于2010年2月9日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 虽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柴烽取得该房屋后使用至今,但因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和转让的强制性规定,故一、二审判决认定飞达村委会与柴烽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无不当。”
从上述裁判观点可以看出,原先法院认为,小产权房买卖应予受理,合同认定为无效。但在《意见稿》中,法院明确今后小产房的买卖,法院将不予受理,而是将其交由政府部门处理。
二、对于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的效力,需区分情形
《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对于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需要区分两种情形:
第一、购买5年内转让合同无效
《意见稿》认为,虽然《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住建部等七部委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但体现了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权益保护,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经济适用房申购人与他人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交付房屋的,或者约定5年后再行过户的,由于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的目的,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其他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应认定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该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的,该行为应予以撤销。
第二、购买5年后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意见稿》认为,申购经济适用房5年后,申购人再行转让房屋的,此时经济适用房已可以流通,因此,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当事人要求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补交土地收益。
三、拆迁安置房并非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意见稿》第十三条第三款认为,对于经济适用房应当注意与拆迁安置房的区别,对于拆迁安置房,有的地方也称为经济适用房,规定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但性质上而言,拆迁安置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经济适用房属于不同性质房屋,两者的政策目的及保护的法益不同。从性质上看,拆迁安置房系对被拆迁人的整体补偿,具有对价性而经济适用房系保护城市低收入人群利益,具有保障性。从保护群体看,拆迁安置房包括农村房屋安置和城镇房屋安置,而经济适用房立足于对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安置。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并不涉及到扰乱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应当认定为有效。只是不满五年转让的,具有不能履行的情形,当事人要求五年内过户的,不予支持。
江苏高院从房屋性质及保护的法益角度分析认为,对于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并不涉及到扰乱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应当认定为有效。但是由于不满五年转让的,具有不能履行的情形,因此当事人要求五年内过户的,法院不予支持。
笔者代理的案件涉及到的是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的抵押担保,笔者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要件,不动产未予变更登记的,并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抵押合同合法有效,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的主债务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京中院审理的(2015)宁商终字第1214号判决书也对上述观点予以认可。
《意见稿》回答了当前房地产合同纠纷的热点问题,对于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3份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有效成立
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 的有效成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其合同的订立一般要通过 要约 与承诺两个步骤来完成。一项有效要约包括:
1.要约向特定人发出,
2.要约内容须是订立合同的明确意思表示;
3.要约内容必须明确、肯定具体;
4.要约内容须合法;
5.要约须以法定或约定方式表达。
而一项有效承诺的条件包括: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须在有效期内作出;
3.承诺内容与要约须完全一致;
4.承诺方式须符合要约条件;
5.承诺生效之时间要受法定或约定之约束。
此外,我国某些涉外货物买卖合同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后始得成立。
【第4份 】民间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专业版
问:我是几年前买的房子,当时交易时没有房产证,后来我们自己办了房产证,只是没有更名,现在我们要更名,请问当年的买卖协议书有效么
答:只要当时的协议反映的情况真实 内容合法 符合当事双方的意愿
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