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修脚劳动合同示范怎么写?我们为您准备了1篇优秀的劳动合同合同范本、样本和模板,告诉您书写修脚劳动合同示范在排版和内容上有哪些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1份 】修脚师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 。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
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7、8、项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第十八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_________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