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证管理处副职竞争上岗演讲稿
在此,首先感谢厅*委、厅政治部给我这次竞争上岗的机会。
我叫51yjg,××年××月出生,(……简述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
我竞争的职位是公证管理处,我认为,作为一名公证管理处的领导,要担当起岗位职责,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足够的专业知识;二是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三是相应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而我则已经基本具备担任所竞争岗位的能力和条件。
首先,在业务方面。××年初,也就是我从××毕业半年后,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我参加了××省高等教育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三年的学习内容,我只用了二年半的时间,就完成了自考的全部课程。……。现在,本人已经取得了所有由省级以上司法行政**考试、考核授予的法律服务方面的资格,这些资格是: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涉外公证员资格、基层法律服务者资格。在省厅**中,同时拥有这四个法律资格的只有两至三个人,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位。我是一个半路出家者,这些文凭和资格的取得,不仅详实地记录了我寻求知识的足迹,也表明了我有资格、有能力担当起公证管理处的业务工作。
第二,在理论水平与文字功底上。我认为,理论水平与文字功底是衡量一个人工作能力大小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尺码;文凭、资格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一个人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但文凭、资格并不代表或等于一个人的能力,只有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被实践所证实,那才是真正的能力。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发表过的文章)。几年来,不论是公管处还是公证员协会,只要有重大活动或重大工作事项,我都是主要执笔人之一,撰写的材料,受到领导及基层的一致好评。
第三,在组织管理方面。作为一名领导干*,只懂业务、只会写文章是不行的,还必须具有相应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才能。俗话说:“主将无能,累死三军”,这个“能”,就是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就我而言,从进军校的那天起,一直到转业前,近十年的时间,我一直在从事具体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手下最少的时候也有十几人,多的时候达一百多人,管理的内容,从吃喝拉撒睡到穿衣戴帽,可以说,没有不管的,甚至连战士谈对象的事也要管。正是这种实实在在的、具具体体的、长达近十年的、直接的管理实践,使本人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经验。(……所在集体取得的成绩)。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我在公证管理处已工作了×年,在这×年间,公管处的所有岗位,诸如组织、宣传、业务、内勤等,我几乎都干过。可以说,不管是哪一个岗位,我不仅胜任,而且游刃有余。以我对公证制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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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公证员法治理念教育演讲稿
公证员法治理念教育演讲稿
各位好!我来自××市公证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执法为民”无小事一叶一枝总关情》。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与当事人打交道,我们在工作中适用法律必然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公证活动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不仅关系到国家法律的适用,也事关执法形象。“执法为民”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提高执法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遗憾的是,在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西安宝马彩票案”中,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公证员董某严重失职,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发生了严重损害彩民利益,损害政府声誉,损害公证工作公信力的彩票欺诈事件。对此,我们应引以为戒,并从中吸取相关教训,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更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如何在公证工作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首先,我们要正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在受理业务和审查出证的过程中,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及时、准确地出证,以维持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诉讼,“为民服务无小事”,这个过程,既要求我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又要求我们认真、细心。现今中国的法治水平还不是很高,有些当事人,包括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当事人,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记得有一次,一位中年妇女带着女儿前来要求办理继承公证,原来这位女士的丈夫不久前遇车祸死亡,在合肥遗留有房产一套,这对母女要求对遗产进行继承。我处接待公证员在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向她们解释了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告知除她们母女外,若被继承人的父母尚健在,也享有继承权,并要求她们到死者生前单位出具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第二天,这对母女带着亲属关系证明来了,但证明上对死者父母的死亡时间却含糊其词,公证员为慎重起见,数次到死者生前单位了解情况,并和死者父母居住地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终于查实原来死者的母亲尚健在,但远在浙江乡下务农,根本不知道对儿子的房产享有继承权,经过公证员的多方协调努力,死者的母亲最终获得了房产折价款四万多元。我们为这一结果感到由衷的欣慰,因为,我们深深地知道:法律应当公正地保护所有人的利益,试想,如果公证员在审查过程中,没有足够的细心或者马虎应付,那位远在农村的不幸母亲的权利谁来保护?如果公证员不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社会秩序又将如何维持下去?所以我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应当是我们法律服务人员“执法为民”的前提和本质。其次,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公证,从其工作性质上来说,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还应当尽量给当事人提供方便,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人民群众服务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时时刻刻心里都装着人民群众,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作为一个刚刚从事公证行业的新人,这一点我在处里的老同志身上学到很多,在受理群众来电咨询和接待时,我处无论是主任还是普通公证人员,都能热情、耐心而又详尽地进行解答,为当事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把每一次解答咨询都看作是对法律的宣传过程;在办证过程中,对于一些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我们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尽量有利于当事人的时间安排,多次利用周末和中午休息时间开展上门服务;我处每一位公证员每年都自觉办理一定量的法律援助业务,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还一贯注重办证效率,使当事人的需要能够及时满足,当事人的困难能够及时解决。当一份份精心装订好的公证书送到当事人手上的时候,当当事人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的时候,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这,就是我们公证人的价值!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远兮”,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都是这样走过来的,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还将这样走下去。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