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我眼中的荆轲-_读《荆轲刺秦王》有感作文1000字
近代杰出的诗人臧克家曾写道:“有人活着,他就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历代爱国者众多,对荆轲的看法也总是不尽相同。北宋苏洵批评荆轲:“始速为祸”;朱认为:“一个普通人的勇气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但是也有很多人肯定了荆轲。左思的《咏荆轲》称赞他:“虽无壮士节,亦异于天下”;陶谦说“虽然他走了,但他有一千多年的感情”。大多数批评家认为,荆轲虽然不理解一人之力难以力挽狂澜的原因,也不理解秦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他的不惧暴力、牺牲、避苦的精神和气魄仍然值得我们赞美和学习。
在我眼里,荆轲是爱国者,是勇士,是智者。
西方有句话叫“那些反叛祖国的人,上了自己的船,却不放弃。”这句话很有道理。“太子若言,臣愿赞”这句话,足以显示他的爱国骄傲。这次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撤退投降,而是掉脑袋流血,甘愿牺牲以换取国家的生存。1911年编的小学课文告诉孩子们“爱国主义”:“国家是人民建立的,人民靠国家生活。国家没有人的原因是什么?没有国家,哪里能庇护人民?所以,人一定要爱国。船在海上航行时,卒遇风浪时,托起船的人不问种族或职业,互相救助,如左右手。哪个?船是大家托付的,生死与共。国家,载着人民的船,国家的利益,也就是其余的人的利益。”荆轲做到了这一点,用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示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者是慷慨的。
孟子曾说:“人生如我所愿;义就是我想要的。你不能既有蛋糕又吃,荆轲也是。他是一个真正的战士。这不仅体现在他无所畏惧地进入被称为虎狼之国的强秦,也体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中。他的勇敢可以从他的一句话“今天,逆水行舟,逆水行舟”。俗话说“秀才可杀不可辱”。他怨恨王子,表现出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小喜寒,壮士去兮xi不归。“一句话,颇有些功勋,但也有淡淡的忧伤。俗话说,不怕被毁灭,就要在世上保持清白。小水的送别,展现了荆轲垂死的英气。所以,他是个勇士。
有人认为荆轲刺秦王失败的原因是因为他勇敢而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到秦王的原因有很多。他为了在此行秦期间有一封信,使秦和蔼可亲,提出了“诚心讨范将军首级,献燕都康图秦王”的要求,这是他的智性表现之一;荆轲知道太子不忍,私下里见了范,劝范将军献上他的一等奖,这是他智慧的第二次体现;不仅是秦,还有的最爱,这是他智慧的第三种表现;秦武阳脸色大变,荆轲嘲笑秦武阳,说“北蛮人是我卑微之人,却不曾见皇帝,故畏震动”可见其智慧。简而言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客。
荆轲刺秦王,是正义的抗暴行为。他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战士,智者!我只想给荆轲八个字——
“人生也辉煌;死也灿烂!”
【第2篇】古人不远,我眼中的历史人物作文600字
滚滚长江向东,波涛冲走英雄。无论是与非,还是与失败,到现在都是一场空,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了。青山依旧存在,太阳依旧升起,夕阳依旧落下。河边的白发隐士早已习惯了岁月的变迁。遇到一个老朋友,喝了一杯酒。多少过去的事,多少年代的事,都放在了对话里。一句话,写了历史人物的兴衰,需要多大的气魄。曾经有一个人,13岁登基,22岁登基,39岁统一中国。他也是暴君,暴君,他有不同的看法。他创建的大秦帝国是强大的,但只存在了15年。他就是秦始皇嬴政,中华民族的创始人。德国驻华大使康拉德塞茨(conrad seitz)表示:“中国是唯一一个把自己的缔造者视为暴君而非英雄的国家。”深深刺激了我,秦始皇打破封建藩属,建立了延续两千年至今的郡县制。当秦始皇把历史的巨轮转到新的轨道上时,秦帝国本身就成了过渡王朝,成了烈士。谁知道,一个人,两千多年前,在瑟瑟的风中,统一了世界,遭到了敌视和暗杀,他的背后是怎样的辛酸。这才是真正的伟人。你知道中国是怎么用英语来的吗?是秦的音译。剑桥大学有一个专门的秦汉研究所。清政府有这个荣幸吗?不会。诚然,秦始皇犯了错,焚书坑儒,但也是无奈之举。六国的秦朝虽然被武力征服,但人们居心叵测。否则,祖龙死后,陈胜的光武就会崛起,天下大乱。受战争影响最大的是老百姓和人民。说:“百代仍行秦政法,孔夫子名高。”秦始皇在不减速紧急转弯的情况下把他的大秦帝国扔出了驾驶室,而留在车上的人继续前行,机车朝着正确的方向驶向历史的未来。一个在家,三代成就。秦王扫了六合一眼,看着何雄宰。刀光剑影决定浮云,王公来西。从天启决定,大致带动人才。中国过去没有第二个封建君主超过他。秦始皇的一生是一个缺乏理解的一生。皇帝的性格让他多愁善感,没人信。这就是封建帝制的悲哀。面对荆轲的时候,他应该如何深入思考?面对高建利,他该如何失望?面对他所有的敌人,他能做什么?杀关中,烧邯郸,淹杜威,杀宗室。这是赵童年被放逐的反映。到了秦,被华阳夫人经营,促成了他一生的复仇。他需要爱。纵观今天,世界上有许多争端,利比亚、伊拉克或阿富汗没有一个国家有信任和理解。只有靠猜疑和勾心斗角,人类才能进步?我们只需要一个国家和一个国家元首。风萧瑟水寒,壮士去而不返。荆轲和嬴政的更多。世界在一。谁懂这个谁就能适应大势。时代造就英雄,英雄造就时代。年老体衰是不可取的。嬴政少年时受苦,少年时磨砺,中年大获成功,晚年大悲。周公吐槽,天下归。秦于,一统天下。让历史记住他。为了历史的进步,风萧萧,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分久了就分久了,1999年就是一年。记得狮子的吼声。
【第3篇】我眼中的风雨人生
没有经历过奋斗的血雨,一朵花开不出芬芳;一只蝴蝶,没有强有力的飞翔,是飞不出大海的;一只雌鸟不单独向外看是看不到远方的。
毛毛虫知道它的身体里藏着一只蝴蝶。是的,他知道,一刻也不会忘记。当它慢慢爬过树叶时,它在想它;当它贪婪地把树叶从一个小洞里咬出来时,它在想它;当他亲吻一朵美丽的花时,他在想它.“我想摘最新鲜的叶子吃,”他对自己说,“这样当我变成一只蝴蝶时,我就会有美丽的颜色。我想多吃点,他对自己说,最重要的是他会变成金粉来装饰我的翅膀。
“哦,毛毛虫,好丑好恶心!”一个小女孩指着它大喊。这样毛毛虫听多了,完全不会破坏它的好心情。哼,我会长出一双美丽的翅膀,它对自己说,一个小女孩不能这样。
最后,毛毛虫做到了,它变成了一只人人都爱的蝴蝶。
小种子知道它的身体里藏着一棵树。是的,它知道,一刻也不会忘记。当它还活在果实的中心,在枝头摇摇晃晃的时候,它就在想它;当水果被鸟吞下,它不得不在鸟的肚子里做一次不舒服的旅行时,它在想它。当它最终落入大地的怀抱时,它正在整个冬天的漫长等待中思考着它.
我会在春天和春雨中长成一棵美丽的小树。小种子对自己说,叶子是心形的,在树枝上闪闪发光。用不了多久粉色的花朵就会绽放.
秋天,我会变得很富有。小种子自言自语道,树枝上长满了红色甜美的果实。小种子开心的伸了个懒腰,发现土有点紧。“嘿,亲爱的蚯蚓哥哥,帮我松土。”它轻声细语地说。但是蚯蚓既没有看到小种子,也没有听到它的声音,所以它头也不回地爬离了小种子。
没关系,小种子自言自语,我现在真的太年轻了。但是,总有一天,我会有一个比蚯蚓更大更好的世界。
最后,小种子做到了,它变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受到了人们的称赞。
冰心有一首小诗:“成功的花朵,人们现在只羡慕她的明媚,但当初,它的花蕾浸透了奋斗的泪水,洒下了牺牲的血雨。”每个人的成长道路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所谓大师,杰出的人,善于在艰难挫折中磨砺意志,不断完善自己,让自己在最险峻的悬崖上生根发芽,长成最粗壮高大的树木,昂首向天。人生总有波折。随着你的成长,你会遇到很多挫折和失败。这就是生活的现实。正因为如此,生活才能换到更新更有希望的方向。
当有一天你意识到“风雨中的这种痛苦是什么”,当你可以回首旅途,感叹“没有风雨无阻”的时候,就证明你长大了。
【第4篇】我眼中的猪八戒作文1200字-高中高一作文
《西游记》大家都知道,看过《西游记》的人一定对猪八戒印象深刻。他的言行总是让我们发笑。可以说,猪八戒是我们最喜欢、最同情的人物。于是《春光灿烂猪八戒》、《福星高照猪八戒》以及一系列关于猪八戒的电视剧风靡一时,让人大饱眼福。
猪八戒本是个神,在天宫里是田鹏元帅。他掌管着10万天兵。可以说风会带来雨会带来雨,但他却因为醉酒误打误撞来到广寒宫。因为冒犯嫦娥,被玉皇大帝贬入凡间,却误投猪胎,犯了错,千古恨。
降世猪八戒懒,贪图女人,占小便宜,搬弄是非。他在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时候,就是因为他的谗言和贪言,唐僧才把孙悟空赶走,然后让孙悟空流下英雄的眼泪。这些小缺点成了我们对八戒的一贯理解。我们不可能完美,但我们也有自己的闪光点,猪八戒也不例外。八戒性格温柔,憨厚,力气大,总爱出风头,闹了一堆笑话。猪八戒虽然不听大师兄孙悟空的话,但对师父是百依百顺,忠心耿耿的。经过詹韵洞后,猪八戒被降服,八戒成为孙悟空保护唐僧免受西天伤害的好帮手。但是,毕竟猪八戒有一颗平常心,是有血有肉的人物。他很难改变他的野性,有世俗的欲望,爱着他的孩子。因此,他常常被眼前的美景迷惑,不分对错,这已经成为孙悟空和唐僧最头疼的问题。
八戒,顾名思义,就是让猪八戒戒掉八个坏习惯,即贪财、贪色、嫉妒女人、怕困难、欺骗、偷懒、贪图工作。我还记得,每当唐僧被妖怪抓到的时候,孙悟空就急得抓脑袋
无事可做的时候,老猪总是有自己的想法,提着行李,说大家各走各的路。真好笑,他回到自己的高老庄,被孙悟空骂了一顿。尽管如此,八戒还是能改正错误,听听别人的意见,行事毫不含糊。老猪自己做所有的苦力和重活,比如去流沙河引沙僧出来,去地下诵王身,探妖怪出路.猪八戒虽然心里有一千个不甘心,一万个不甘心,但还是老老实实做了,值得我们肯定。
更重要的是猪八戒的忠诚。在真假猴王的片段中,猪八环的气氛都有所体现。虽然在日常生活中饱受孙悟空的折磨,但在关键时刻,老猪可以在肚子里搭船,放下日常的善良和怨恨,只是刺激孙悟空,让孙行者掉妖怪。
正是因为一路上的艰辛,加上四位师徒的共同努力和相互理解,他们才在经历了八十一难之后,终于到达了西天,获得了真经。八戒被佛祖加冕为“净坛天使”。西天取经的成功离不开大家的努力,也离不开猪八戒一路上带来的快乐。
“金子总会发光”。以貌取人根本不可行。即使一个人有很多缺点,通过自己的努力改正后,我们也是彻底的重生了。“玫瑰总会开”,即使我们的生活充满挫折和挑战,只要我们敢于面对和承担,我们就是能有所作为的猪。相信自己,“阳光永远灿烂”!
临潼高一:石蕊
【第5篇】高中一年级作文:你在我眼中是最美的
时光匆匆,岁月悄无声息地从我们身边流逝,只留下美好的回忆和感激。
回顾过去,你的生活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幸福。十几岁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硬生生的磨平了棱角,光滑的出奇。那时候我才九岁。我看着你站在镜子前,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的脸,暗暗叹息。当时桌子上有很多很贵的护肤品,你就开了一瓶涂在脸上。这时,你看到好奇的我站在门口偷看。你慈爱地笑了笑,让我进去。你把我抱在腿上说:“你这孩子不好好学习。你在看什么?”
你的眼睛还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顺着你的目光,仔细的看着你脸上的每一个痕迹。疲劳导致的皮肤发黄,生活塑造的眼窝更深,蓝色的眼睛和紫色的嘴唇,疲劳充斥着你的整个脸庞。你举手触摸眼角的每一个痕迹。那些刺眼讨厌的皱纹基本成型了,但你还在为这个家做贡献。你放下经营茶馆的生意,全心全意投入这个家。你为这个家付出的努力是以你的青春为代价的,这让我很心疼。
你没有你表弟快乐。我十一岁的时候,你带我去台湾省看望我刚从英国回来想在这里定居的表兄妹。我们一行人去了一家街边小店,店员走出来亲切的介绍。她本意是好的,没有大致说明产品,却误以为你是表姐妹的姐姐。虽然表面上你在微笑,但这句话就像一根鱼刺扎进你的喉咙,让你觉得自己像是喉咙里的鱼,也扎进了我的心里。当时意识到自己内心的自责帮不了你,就暗暗下定决心。同年年底,我用两年积攒的压岁钱给你买了一整套的面部护理。元宵节过后,你拿着金边贵宾卡,穿着鲜艳的衣服走进美容院。你脸上的春风几乎让人忘记了现在还是冬天的事实。不知道是因为疗程的疗效太过显著,还是我的心解开了你心中的郁结,然后你几乎恢复了往日的风采。你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感叹的少了,但时间还是在流逝。
之后为了我的作业,你带我去了上海,回了老家。为了帮助我适应新环境,你来来回回,帮我联系导师,照顾我的日常生活。我就像一只附着在你身上的吸血蠕虫,试图吸收你的养分。随着我的逐渐成长,我从初中转到了高中,很快就做了一个眨眼。岁月在你脸上留下痕迹。和你九岁时照镜子相比,粉底液几乎遮不住你脸上的斑点。你的眼角不像当年那么光滑了,连眼皮都容易掉。看着你衰老的脸,心里百感交集。除了自责,更感谢你多年来对我的照顾。正是因为你,我才能成长为今天的我。
即使岁月依旧流逝,老年即将来临,你依然是我眼中最美的母亲。
【第6篇】我眼中的幸福作文800字
星期五是我的生日。我念叨了一个星期,同时有意无意的暗示父母想要一个惊喜。毕竟我十五岁了,怀着一颗好奇的心,终于在放学后冲出去了。
“妈妈!”我一出门,就看到角落里面带微笑的妈妈,探头探脑,四下张望,不愿意退缩。她闷声闷气地问:“我爸没来?”“没有。”妈妈回答,我觉得自己像一朵充满喜悦的向日葵,当太阳开始爆裂的时候,它迎来了一个雨天。“他没来,他在下面。”妈妈笑出声来。正在这时,爸爸上楼来了。“今天是我的生日。”我甜甜地倚着过去,恨不蹭父亲几下。“礼物呢?”在路上,我像一只寻找食物的狗一样来回地看着我的父母。爸爸笑了“呵呵”。“我的回报不是最好的礼物吗?”说完,特别得意地自作多情。灯光下,爸爸似乎特别兴奋。我觉得可能是自恋吧。
回到家,我发现桌子上有一个精致的包。我立刻用我的一生技能展示了“凌波微步”,抓起它打开了。“啊!”我大叫:“为什么是衣服?”我的声音瞬间跌入深渊。“那是我换的衣服!”爸爸带着愤怒和笑声把它拿走了。“没有礼物,不说了,我是礼物!”爸爸似乎担心我看不见,身子往前一靠,“我,我!”
“嗯?”我推开爸爸的大脸,伸手去拿信封。是一封信?是一封厚厚的信!“呵呵,”我开心的大叫。“这么多钱?”爸爸毫不犹豫地举手给了我一会儿。“钱迷,是信!”“还装?”我笑了笑,不再说话,父亲却夸我。“你妈妈真是个才女。多好,多感人!”当我打开信的时候,母亲那湿热的香味似乎还留在里面。我久闻不到的出生名字来了个开头,鼻子一下子就酸了。看着信,我仿佛看到妈妈在书房的圈子里微笑着画画,听到妈妈温柔的声音,又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妈妈抱我时的温柔和幸福。
“快看!”爸爸跳到我面前,一本正经地捧着一个半融化的锥形杯——。我不喜欢甜点,但我喜欢锥体妄想症。“哦,可惜了,都变了。如果我想拿在手里,以飞快的速度回家,我可以打破世界纪录!”“嗯嗯,”我舔了舔蛋筒。“来,爸爸,亲我一下!”我把湿漉漉的甜头抹在我爸脸上,我爸也没擦,我妈就开怀大笑。“在路上,你爸说你会这样,真是‘知女为父’!”我拍拍爸爸的头,只想夸夸他。父亲说:“其实从你小时候开始,我们就希望你明白,幸福是多样的,幸福可以如此平淡而安全。我们爱你不是因为你做了什么或者取得了什么成就,而是因为你就是你。”我妈看着我点点头,我才发现我的心里充满了幸福。
本来,幸福可以是这样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幸福是父亲深深的爱,母亲温柔的微笑。其实幸福也可以这样,一个总说爱我的爸爸,一个幼稚的妈妈。本来,幸福,不是糖,有它自己的形态,而是水,水没有独特的形态,只靠生命的表象。
【第7篇】你是我眼中永恒的风景作文1400字-高中高一作文
时间把我们分开了50年。我从未和你一起经历过你的青春,但你的爱把我们紧紧联系在一起。50年过去了,它成了我眼中永恒的风景。
(a)法院
你是我眼中勤劳的风景。一个炉子,一个大锅和一篮子柴火。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你还有烧大锅的习惯。第30天,你总是很忙。每年——
困了,我像磁铁一样睁开眼皮,听见你的声音:“盈盈,起来,快点,饭凉了!”鼓风机的嗡嗡声和你的哭声,是除夕夜清晨最美的节奏。起床起床。
来到厨房,弄不到那几盆馅儿好的西红柿盒子,面糊包着的虾仁,搅成泥的萝卜丝,排列整齐的剑鱼块.仿佛他们都争先恐后地从油锅上跳下来,成为美味的菜肴。坐下,我在吃着暖暖的年夜饭,看着你。晨光中,你依旧单纯,染黑的头发附在耳边。粉色毛衣太宽了,在你单薄的身体上显得有点不协调,发际线上隐隐有几滴汗水在闪动。桌子上的食物正在减少。有的变成了金虾球,有的变成了灿烂的鱼块.所以我看到你在晨光下越来越瘦。是因为你太努力了吗?我从沉思中抽回思绪,拿着纸巾帮你擦汗。你推开说:“厨房很脏,油烟味很浓。吃完回屋里看电视去!”我笑着走开了,你还在晨光里忙着做饭。转身回屋。我知道我回来后会有一张好桌子。
晨光中的你是我眼中勤劳的风景。满屋油烟的味道,你在炉子上煎锅里的食物和你的爱交织在一起的身影,是30幅最美的画面。
(二)乙
你是我眼中苦涩的风景。历史的硝烟离我太远,我也不太了解文革的动荡,但我能感受到他们在你童年留下的伤痛。
我从小是你带大的。妈妈说有人因为耳朵发烧想你了。我的耳朵总是很热。我知道你经常想我,但你从不打扰我。你怕打扰我好好学习。我知道这是你心中永远的痛。
在年轻的中国,教育落后,人民贫困,许多孩子把上学当成了一种奢侈。不知道你十二岁才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我甚至不明白你休学两个月,成为唯一一个考上初中的十六个学生,你在想什么。我甚至不知道当你被要求为了仅仅一半的工作和仅仅15美分而辍学时,你在想什么.但我知道,每当我回家,你总是对我说:“我只是错过了美好的时光。如果我赶上了,我会努力学习,抓住每一个学习的机会。”你说话带着一丝决心,带着一丝遗憾,带着一丝悲伤。
你是中国典型的职业女性。那些年,一家三四十口人住在几个大瓦房里。作为第二任妻子,你为全家忙碌。双手逐渐结成大面积的茧。有时候和妈妈说话,眼神似乎很浓,难得你坚强。你爱我叔叔和妈妈,你爱我和我的兄弟姐妹。那双手,不断被茧住,我亲眼看到她青筋有点。茧形成一大块,附着在手掌和手指的交界处,又厚又硬。这是一个勤劳的中国女人。有人理解她的辛酸吗?
你是我眼中美丽的风景。一个人坐在窗边,你的谈吐和被风吹动的头发凸显出苦涩的背影。
奶奶,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热泪盈眶。我想起了你温暖的怀抱,你坚强的人生观,你的努力,你对我微小而深沉的爱。我喜欢触摸你的手掌,因为它就像一个树环,记录着你生活的每一点。你从来不说爱,但克制而深沉的爱在三十年的饭局里,在中考前的电话里,在冬天的毛衣上,甚至更早在夕阳下你追我吃的笑声里,在我的襁褓里.
你的手老是摸我的脸,说我又胖了,该减肥了。我说:“又胖又好看,有钱。”呵呵,你和我一起笑,加深了那些不浅的皱纹。形成了我眼中爱情的风景。
你是我眼中爱的风景,是我眼中勤劳的风景,是我眼中苦涩的风景……你是我眼中永恒的风景。
周李春
【第8篇】高一作文:你在我眼中是最美的
时光匆匆,岁月悄无声息地从我们身边流逝,只留下美好的回忆和感激。
回顾过去,你的生活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幸福。十几岁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硬生生的磨平了棱角,光滑的出奇。那时候我才九岁。我看着你站在镜子前,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的脸,暗暗叹息。当时桌子上有很多很贵的护肤品,你就开了一瓶涂在脸上。这时,你看到好奇的我站在门口偷看。你慈爱地笑了笑,让我进去。你把我抱在腿上说:“你这孩子不好好学习。你在看什么?”
你的眼睛还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顺着你的目光,仔细的看着你脸上的每一个痕迹。疲劳导致的皮肤发黄,生活塑造的眼窝更深,蓝色的眼睛和紫色的嘴唇,疲劳充斥着你的整个脸庞。你举手触摸眼角的每一个痕迹。那些刺眼讨厌的皱纹基本成型了,但你还在为这个家做贡献。你放下经营茶馆的生意,全心全意投入这个家。你为这个家付出的努力是以你的青春为代价的,这让我很心疼。
你没有你表弟快乐。我十一岁的时候,你带我去台湾省看望我刚从英国回来想在这里定居的表兄妹。我们一行人去了一家街边小店,店员走出来亲切的介绍。她本意是好的,没有大致说明产品,却误以为你是表姐妹的姐姐。虽然表面上你在微笑,但这句话就像一根鱼刺扎进你的喉咙,让你觉得自己像是喉咙里的鱼,也扎进了我的心里。当时意识到自己内心的自责帮不了你,就暗暗下定决心。同年年底,我用两年积攒的压岁钱给你买了一整套的面部护理。元宵节过后,你拿着金边贵宾卡,穿着鲜艳的衣服走进美容院。你脸上的春风几乎让人忘记了现在还是冬天的事实。不知道是因为疗程的疗效太过显著,还是我的心解开了你心中的郁结,然后你几乎恢复了往日的风采。你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感叹的少了,但时间还是在流逝。
之后为了我的作业,你带我去了上海,回了老家。为了帮助我适应新环境,你来来回回,帮我联系导师,照顾我的日常生活。我就像一只附着在你身上的吸血蠕虫,试图吸收你的养分。随着我的逐渐成长,我从初中转到了高中,很快就做了一个眨眼。岁月在你脸上留下痕迹。和你九岁时照镜子相比,粉底液几乎遮不住你脸上的斑点。你的眼角不像当年那么光滑了,连眼皮都容易掉。看着你衰老的脸,心里百感交集。除了自责,更感谢你多年来对我的照顾。正是因为你,我才能成长为今天的我。
即使岁月依旧流逝,老年即将来临,你依然是我眼中最美的母亲。
【第9篇】我眼中的色彩_高一学生散文作文600字
我眼中的色彩_高一学生散文作文600字篇一
袁隆平语:我一生都和大米在一起,经常看到的眼睛颜色是金黄色,光彩夺目。
哥伦布说:我是航海家,一生都在茫茫大海上漫游。宽厚而智慧的深蓝色总是充斥着我的眼睛,所以我眼睛里的颜色一定属于那种深蓝色。
牛虻和帕维尔科尔察金异口同声地说:我们献身于革命事业,我们眼中的颜色是胸中如火的鲜血。它勇敢、不屈、鼓舞人心。
在颜色家族中,每种颜色都有自己的主人。那我是谁的主人?我不属于任何派别。我只是一个学生,一个只知道在黑夜和白夜里学习的人。但是我不喜欢这两种颜色。他们是陌陌,孤独凄凉,没有生机和活力。我,一个充满朝气和热血的少女,和他们截然不同。但是我得找一个开心的颜色。于是我从他们家一个个选了。累的时候腰直不起来,脚走不动。我刚想放弃,却瞥见了暖暖的粉红色。我立马看上了,小心翼翼的带回家。从那以后我就是它的主人了。
这个仆人真的很忠诚,给我带来了很多温暖和快乐的事情,因为一切都因为它而对我而言很美好。我甚至佩服一只蚂蚁,被它顽强的团结互助精神所感动。
有一次,我和妈妈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吵了一架。后来,我的仆人来礼貌地感谢你:“你妈妈很爱你,但是你.她年纪大了,脾气大。要体谅。况且她的经历并不比你丰富,她说的也不一定不对。有些应该在饭桌上心平气和说话的人会生气。你.去道歉!家里没有温暖,你对这种生活很满意……”被它骂的时候觉得很丢人,就主动和妈妈和好了。
因为它的到来,我变了很多。我喜欢这个颜色——粉色。温暖而快乐,愿你永远留在我眼中。
我发现了生活中的美_高一学生散文作文500字篇二
带着一双不再挑剔的眼睛和一颗宁静的心,我出去寻找生命的美好!
当变黄的叶子离开了四季更替的轨迹,她的五颜六色的包包在夏天被收起来,留给我们的是金色的美!站在小溪边,不想打扰水中游动的小鱼,也不想打破宁静的美。我只想感受到阳光的活力慢慢涌入我的血液。这一刻,美就在我身边,然后是大自然的美!
来到宽敞的校园,青春在这里横冲直撞。他们在打篮球,他们在荡秋千,飘动的裙脚在倾吐青春的优雅!一张快乐的秋青图!青春的率真之美,青春的璀璨之美,像一朵娇艳的红莲,在我眼前绽放,这就是青春之美!如果我能选择青春的位置,我希望它是我生命的终点,因为它能让我的生命永远定格在哪个灿烂的季节!
从我们老师的窗口走出来,亲爱的老师,你还在批改我们的作业,我们的亲人和孩子在等你!别打扰我们,多么好的老师,多么美丽的景色!
踩着夕阳的余晖,我又回家了!走廊里有盏灯亮着,肯定是爸爸特意开的,怕我进来。进门之前,我闻到了食物的香味。亲爱的爸爸妈妈,我无法回报你们的爱。你们是全世界最美的人。你倾注在我身上的爱是伟大的,是最美的!
生活就是这么平凡!很简单!但是美无处不在,正好印证了那句话:
人生不是缺美,而是缺发现!
【第10篇】我眼中的色彩_高中散文700字
这是我最近看到的一个笑话。恐怕熊猫的愿望很难实现。是谁让它黑白分明的?但是我们的祖先能做什么呢?不爱祖传遗产的不只是熊猫。一个五岁的女孩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外国女孩的金发时,她很羡慕。她讨厌自己的黑发,所以用小剪刀剪了下来。唉,好傻的小姑娘。她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外国女孩可能希望自己的头发像云一样黑,因为颜色没有好坏之分。他们有不同的美。
总听一些中学生说红色最俗最土,真不明白新娘为什么穿得这么鲜艳。说这话的女同学结婚不能穿红色,因为白色婚纱已经被大多数中国人接受了。但是,在春节期间,她会在家里挂白色或绿色的灯笼吗?如果她看到胸前挂着蓝色的花,她能忍住笑吗?其实红色也很好看。它是火焰般的颜色和激情。孩子出生时,家里总是做红鸡蛋,因为鸡蛋浅白的颜色不足以表达家人迎接新生活到来时的无限喜悦。
红色对应的是白色,可以表现出庄重或纯洁,有时也代表着悲伤和苍凉。按照中国的习俗,殡葬用具都是白色的。都说中国人很讲究禁忌,但我很奇怪,既然白色是死亡的象征,为什么白雪会被那么多伟大的诗人写成传世的诗词呢?岑参的《就像春天的大风,在夜里刮来,吹开万株梨树的花瓣》把春天的景色和冬天的景色相提并论,让人忘记了陌生的寒冷,感受到心中的喜悦和温暖,意境壮美;韩愈的《白雪公主为时已晚,所以他把庭院的树当成了飞舞的花朵》,描绘了春雪是多么美丽、精神和有趣。白色的纯洁已经让人无法去想其他不开心的事情,因为白色不再是悲伤,而是一种美丽。生活需要美,它需要白色。
不仅仅是红色和白色,黄色、绿色、蓝色和紫色也是自然的颜色。都有独特的美。谁也不能说他们一个都不需要,因为他们的美是平等的。正是因为他们的完美结合,世界才多姿多彩。
一个不能少。
【第11篇】我眼中的林黛玉600字
“与其困在沟里,不如清净清净。侬氏冢花人皆笑。他葬在侬是谁?我们来看看春天的花是逐渐落下的,也就是美人老死的时候。没有为我悲伤的歌,不知道它是否倒下!”
林黛玉是一个没落“名门”的女儿,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到了嘉福,父亲去世,她成了无助的孤儿。她生活在她的寄人篱下,生下来就有病,整天陪着药罐。恶劣势利的环境让她多愁善感。在“一年三百六十天,风刀霜剑相逼”的环境中,她常常“坐在那里什么都不烦,不是皱眉就是叹气,好了眼泪就停了。”作为封建社会的女性,她有着独特的人生观,敏感的诗人气质和奇特的写作。她生来牙齿锋利,棱角分明,从不巴结她,反抗社会的迫害。她一直保持着高尚的情操,坚持不懈地维护着自己的尊严和人格自由。“香魂随风散,愁远离梦!”轻视名誉、反对封建主义的戴宇,一生都处在对以泪洗面生活和理想绝望的边缘,却有着异常的微笑。她笑着结束了哭泣的一生。
很多看红楼的人一般看不懂林黛玉的性格,觉得她那么小心眼,小气,爱哭,无缘无故耍小姐脾气,这是不得人心的。但我觉得不能抽象地看黛玉典型性格的很多特点,要在产生她的贵族社会的典型环境中去分析她。戴宇在我眼里是勇敢而热情地追求自由的理想,但是封建势力扼杀了她的生命。
“泪易干,泪干花枯槁春。一朵枯槁的花遮住一个枯槁的人,一朵花让一个飞翔的人疲惫不堪,容易黄昏。阿杜玉春已尽,寂寞蒙蔽月痕。”
【第12篇】我眼中的“怪人”
“突然我想你了,你会在哪里,开心还是委屈……”突然听到这首歌让我想起了你,你这个让我怀念的“怪人”。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不喜欢你。没想到后来这么近。
你戴着两根骄傲的辫子。为什么我说它骄傲?是因为你捏着嘴唇,骄傲地抬起天鹅般的头。你是女生,让我第一眼就嫉妒你。我在学校看到你的时候,你总是一个人。没有喋喋不休,没有欢笑,没有叫喊。“你太沉默了,你太孤独了。”这是你后来对我说的。半个学期没跟你说过话,我们都在背后给你起了个外号叫“怪人”。
“瞧,怪人又独自去吃饭了。怪人今天被批评了,脸不会红.怪人的眼睛今天红了……”每天都能听到这些声音。直到那天,那天.
天空灰蒙蒙的,乌云在游荡。我看见你坐在操场的一个角落里,双手环抱。我该怎么形容你?那天你是一只受伤的天鹅。你眼中有光。当你看到我来的时候,你把头转向一边。我忘不了你倔强的表情。“你不要走开。”这是你说的第一句话,让我有点尴尬。我离开了。第二天,我又见到了你,你的眼睛红红的。“程琳。”你又要走了,我抓住了你。“你怎么了?”你甩开我的手,带着骄傲的态度走了。我生气地想,你这个怪人,别再想你了。
晚上,我走在森林的路上。你一声不吭伤心地哭着,肩膀不停地抽动。你是个“怪人”。我拍了拍你的肩膀。“你知道,我父母要离婚了,我不会放弃任何人。我不想要一个破碎的家。是的,我知道。我就像你眼中骄傲的傻瓜。我怕你看不起我,我怕你能看穿我有多普通,我怕……”你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我只能牵着你的手。“程琳,别怕,别怕,我们不会看不起你的,真的,你很漂亮,你的成绩又好又善良。我们都想和你做朋友。”程琳的眼泪终于止住了。那天你真的很可怜。“那么,你会和我做朋友吗?”你胆怯地说了这句话。我笑了,你真可爱。“你看。”我握住她的手,举起来。“那么,你们不是朋友吗?”你也笑了。你笑得很美。
从现在开始,你每天都和我在一起,而不是一个人。我们一起笑,偶尔你也会喊。他们不再叫你“怪人”。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松开紧握的手了。你不再是那个你了。
“我走了,谢谢。”这是你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你离开这个城市,你这个“怪胎”,你甚至不能说再见。
你现在怎么样了?我想念的“怪人”。让我们一起唱另一首歌。
“朋友一生相伴……”
【第13篇】我眼中的太白作文1100字-高中高一作文
他是一个衣着朴素的人,但他过去常戴一顶金色的帽子和貂皮大衣;他流浪世界,却有过醉诗;他退休时没有名字,但他很精通。
走在河边,我窥视他在望江的寂寞;停在山脚下,我抬头看着他呼唤风景的美;在流浪诗中,我欣赏他对一切的蔑视。
?他!太白!
他的眼泪因为政治而干涸,他的血液因为山川而沸腾。
他所经历的苦难,他所遭受的苦难,都被遗忘了。
他倾注的爱和他唱出的爱被铭记。
?他!太白!
他的仕途已被黑暗湮灭,但他的灵魂已被山川冲刷殆尽。
他死于政治,却在山水中重生;现实中的痛苦,梦里的涅槃。
他高喊“哦,我怎么能庄重地向那些永远不会忍受被人看到一张诚实的脸的高级官员和高级官员们打躬作揖”,显示出他与现实斗争的骄傲。
他感叹“路宽如蓝天,但在我眼前无路可走”,失去了才华。
他抱怨“吟诵难上青天”,感叹自己没有办法进入仕途的迷茫。
他高呼“哦,让一个有精神的人去他想去的地方冒险,永远不要把他的金杯空空的对着月亮!”,透露出自欺欺人的无奈。
不能说李白没有杜甫那种关爱全世界,关爱全民的情怀。
不能说李白没有苏轼那种乐观豁达的胸怀。
李白没有杜甫的现实主义精神,也没有晏殊的政治手腕。所以,他只能把自己的感情送出去流浪,用浪漫的幻想发泄自己的愤怒。由此,李白的诗成为浪漫主义诗歌的终极篇章,达到了极致的最高境界。李白一生的诗歌创造了新的辉煌,其中蕴含着清新的春天。
因为李白的情况和他们不同,李白带着圣旨进京,原本满怀希望,期待有大作为。然而无意识的玄宗只让他作词作曲,这是一种过早的死亡!试想如果一个人逆转了干坤,再造了昆仑的才华,却成了皇帝吟咏春花雪月的陪衬,那他会怎么做?
失去天赋的悲伤是最悲伤的。所以,迷茫的李白,只是举起酒杯,出卖了自己的心事,却没有料到“喝了酒,出卖了自己的心事,更多的心事”。李白喝醉了,只好拿起笔来,像椽子一样,把自己的烦恼和愤怒倾注到诗歌中。关于斗酒的诗有上百首,李白的诗和酒似乎是分不开的。诗多,酒当然多;酒多,诗也多。因此,他的诗歌风格是宏伟的。于是,千古传唱的太白诗系列,风靡全球。
也许是坎坷的道路磨砺了他的号角,突如其来的变故给了李白致命的一击。纯情的李白不小心失去了锋利的标枪和坚固的盾牌,所以他无法逃脱突如其来的冷箭。这时候超人的天赋成了他追求自我的羁绊,只能让李白更加痛苦。但是,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已经成为一种无法控制的惯性。于是李白写了几百首酒诗,建造了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构想了一个非凡的自由王国。然而,随着环境的变化,这一时期的诗歌虽然雄伟壮丽,却再也摆脱不了对面的冷眼凝视。孤独埋在洒脱里,忧郁体现在优雅里。心安理得,怅然若失,纵酒畅饮,其中埋藏着巨大的心理创伤。
李白的诗我看不懂,因为有太多的忧怨和愤懑像古井一样深,我昨天一直不懂。
我看不清楚白的内心,因为像黄连一样的无奈太多了,到今天我还是看不清楚。
李白的感情我无法理解,因为里面有太多的苦只要一条小溪,明天我就永远无法理解。
酒入愁,七分入月光,剩下三分,喧嚣成剑气,吐的是半个唐朝!
【第14篇】我眼中的英语作文350字-高中高一作文
英语在我眼里就像敌人。
因为不会说英语,上课心不在焉被英语老师点名回答,可我是什么?众所周知,果然,我被罚了一节课。因为周围的笑声,我赢了英语。如果不是她,我一节课也不会被英语老师罚。我把她加进黑名单了。
英语在我眼里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当初无论我怎么向她介绍自己,她都不回我,让我伤心难过。
在我眼里,她就像一个外星人。她说的话我一点也听不懂。
英语在我眼里就像一块磁铁。无论小学,初中,现在高中,他都在缠着我。
我眼中的英语是让我害怕的东西。
但是,她不是我心中的东西。
再见,我眼中的英语。因为我们现在看的是中文。
【第15篇】我眼中的荆轲-_读《荆轲刺秦王》有感作文1000字
近代杰出的诗人臧克家曾写道:“有人活着,他就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历代爱国者众多,对荆轲的看法也总是不尽相同。北宋苏洵批评荆轲:“始速为祸”;朱认为:“一个普通人的勇气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但是也有很多人肯定了荆轲。左思的《咏荆轲》称赞他:“虽无壮士节,亦异于天下”;陶谦说“虽然他走了,但他有一千多年的感情”。大多数批评家认为,荆轲虽然不理解一人之力难以力挽狂澜的原因,也不理解秦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他的不惧暴力、牺牲、避苦的精神和气魄仍然值得我们赞美和学习。
在我眼里,荆轲是爱国者,是勇士,是智者。
西方有句话叫“那些反叛祖国的人,上了自己的船,却不放弃。”这句话很有道理。“太子若言,臣愿赞”这句话,足以显示他的爱国骄傲。这次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撤退投降,而是掉脑袋流血,甘愿牺牲以换取国家的生存。1911年编的小学课文告诉孩子们“爱国主义”:“国家是人民建立的,人民靠国家生活。国家没有人的原因是什么?没有国家,哪里能庇护人民?所以,人一定要爱国。船在海上航行时,卒遇风浪时,托起船的人不问种族或职业,互相救助,如左右手。哪个?船是大家托付的,生死与共。国家,载着人民的船,国家的利益,也就是其余的人的利益。”荆轲做到了这一点,用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示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者是慷慨的。
孟子曾说:“人生如我所愿;义就是我想要的。你不能既有蛋糕又吃,荆轲也是。他是一个真正的战士。这不仅体现在他无所畏惧地进入被称为虎狼之国的强秦,也体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中。他的勇敢可以从他的一句话“今天,逆水行舟,逆水行舟”。俗话说“秀才可杀不可辱”。他怨恨王子,表现出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小喜寒,壮士去兮xi不归。“一句话,颇有些功勋,但也有淡淡的忧伤。俗话说,不怕被毁灭,就要在世上保持清白。小水的送别,展现了荆轲垂死的英气。所以,他是个勇士。
有人认为荆轲刺秦王失败的原因是因为他勇敢而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到秦王的原因有很多。他为了在此行秦期间有一封信,使秦和蔼可亲,提出了“诚心讨范将军首级,献燕都康图秦王”的要求,这是他的智性表现之一;荆轲知道太子不忍,私下里见了范,劝范将军献上他的一等奖,这是他智慧的第二次体现;不仅是秦,还有的最爱,这是他智慧的第三种表现;秦武阳脸色大变,荆轲嘲笑秦武阳,说“北蛮人是我卑微之人,却不曾见皇帝,故畏震动”可见其智慧。简而言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客。
荆轲刺秦王,是正义的抗暴行为。他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战士,智者!我只想给荆轲八个字——
“人生也辉煌;死也灿烂!”
高中其他年级同类作文
文坛的灵魂——我眼中的鲁迅先生
朋友,请允许我先克制一下沸腾的心情,让我重新梳理一下凌乱的思绪。我想在这个世界上寻找最铿锵芬芳的话语,再给你讲讲他的精彩人生。
我不记得有多少次提到鲁迅先生的名字,但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仍然很兴奋。跳动的话语又在我心中流淌:“希望依附于未来。有未来就有希望。有希望就光明。”
他是黑暗中明亮的溪流。在“暗漆,不知是昼是夜”的世界里,他以独特的姿态看世界;用鹰一样锐利的目光鄙视那些无耻的政客。他讨厌,他生气,他起哄,他嘲讽,他那像酒一样的话浇灌了整个中国大地——他期望人们醒来。
他是阴天夜晚的灯塔。他告诉年轻人光明在哪里,他指出后来的人要“走自己的路”,他说话,他教导,他苦口婆心地劝。他问天堂和自己,世界上还有吃孩子的人吗?可能还有。于是,他转身就跑,大喊:“救救孩子!”
他更像傲然屹立在雪中的松柏。他雄壮高大,散发着一股凛然的芳香,在隆冬时节独自站立。哦,是的!独立!他看不上官僚的走狗,看不上“君子之流”,看不起所谓的“学者教授”.他独立于——,始终走着通向远方的“新路”。走,像夸父抱着它一样!继续,播下美好和芬芳,以后的人会收获它!即使在国民政府的通缉下,为什么不等待呢?甚至在颠沛流离中,你有没有犹豫过!他用一只像椽子一样巨大的笔,构筑了一条崭新的文学之路。
是一句“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多么震耳欲聋的叫声!当这一切成为人们的共识时,他在人们心中变得越来越强大,尽管他的身影在历史的尽头悄悄地消失了.
“谁带头哭,君子已亡,文坛从此尴尬!”现在的人看他的字,叹啊叹啊那么多,可是又有几个人认可他不凡的人格呢?这是一种在乱世中永不屈服的人格!这是在迷茫中永不退缩的个性!这是一种高尚的人格,有一种凛然的感觉,独立于天地之间,所有人都醉了,我一个人醒来!
手里拿着一本黄色的《呐喊》的书,看着扉页上细细的身影,精神恍恍惚惚:在遥远的天边,有一座突兀的山峰。山顶上,一棵挺拔挺拔的松树傲然挺立,一股浓浓的生命气息喷涌而出.
(高三作文,)
我眼中的鲁迅先生
在漫长的黑夜里,王先生是一个孤独而执着的行者,他在最深的孤独中产生了最伟大的思想。——我眼中的鲁迅。
鲁迅,一个自1918年以来就辉煌的名字,但谁又真正了解王先生的内心,谁又真正了解王先生曾经风雨飘摇的心灵故乡?
鲁迅,原名周树人,祖父是清朝的一名翰林。因为祖先的荣耀,全家人都很重视教育。所以鲁迅年轻时就被送进了学校,三潭印月就是他童年读书的见证。鲁迅小时候问老师这样的问题。他读书是为了出名吗?就算过了功名,也改变不了这个社会的黑暗。老师没有回答,只是叹了口气.后来,他的祖父被杀入狱,父亲因过度劳累而去世,使他的家庭衰落。鲁迅年轻的时候,看了太多别人冰冷的眼神,听了太多别人冰冷的话语。即使是少数民族也穷到不爱富人。据说这一次与以往不同,言语表达和行动往往被拒绝。作为一个孩子,鲁迅感受到了世界的温暖和温暖,救亡图存的思想在他的脑海中萌发.
王先生长大后,经过许多波折,第一次来到日本,希望学医救人。后来王先生突然意识到中国人思想的麻木和momo更可怕更可悲,于是弃医从文。也就是从此,一代文学大师逐渐成长,变得辉煌。
时至今日,王先生在文坛的影响仍然被认为是巨大的、不可替代的。在我的印象中,王先生就像一部线装的古书,古朴典雅,内涵很大,质感很重。仔细想想,王先生的一生真的可以用钢铁的生命来形容。试想一下,整个社会熙熙攘攘,一片嘈杂,被一些财宝丢失的小人操纵着。如果很多人热衷于欺骗和勾心斗角,那么我们敬爱的先生又怎么能不陷入“习惯春宵苦短”的孤独和迷茫呢?与社会格格不入的王先生,并没有选择去干预哪个畸形的社会,而是选择了一种与黑暗抗衡的思想方式。一支笔,几张纸,一支烟,就成了王先生争取的武器,他一辈子也没有后悔过。因为王先生真的很生周围污浊空气的气!眉头紧锁,君子低语“怒至刀下寻诗”;王老师直挺挺地发着喊:“我用血荐轩辕。”。无情地揭露丑恶的噩梦,王先生竭尽全力唤醒那些无知的精神缺钙的人;没有媚骨,王先生的灵魂是坚定的。
很难想象一个民族改变思维有多难。但是,在选择了人生目标之后,王先生百般呵护晚辈,生怕有些年轻人堕落成“昆虫”,可见王先生坚硬的身体里有一颗温柔的心;面对一些卑劣文人的闲言碎语,王先生从来不傲慢地看着,不屑争辩。俗话说“阳春之乐,和事佬必丧偶”,王老师的身影会从人群中穿过,人群中总会发出恐惧和愤怒的尖叫。
国土被侵,先生喊了几声;国家危在旦夕,王先生犹豫了好几次。王先生的思维依然缜密,文笔依然犀利,思想穿越了时间的隧道,让世间一切的虚伪、丑恶、丑陋变得无比脆弱,就像黑暗看不到光明一样!
经过百年的昏睡,中国人已经渐渐清醒了!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惜王先生英年早逝。戴着一面五星红旗,上面写着“国魂”,王先生走得很从容.
王先生的阴霾岁月已经过去,但他的事迹和思想仍在三池映月中诉说,在百草园中聆听,在咸亨酒店中引起无尽的回味和陶醉.
(高三作文,)
我眼中的她
我大概7岁的时候认识了她。我们很亲密。从此我们形影不离,整天粘在一起。
我们叫她琳琳。她是天秤,血型是b,你要知道这种类型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性格最好的特点,最差的就是暴躁。他们经常做的一些事情开始让普通人无法理解。他们从来不管后果,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有点大大咧咧。女生怎么会有这样的性格?完全与“女孩”的称号不成比例!真是莫名其妙。
有一次,我们在船上相遇,她说:“我们一起玩吧,来吧。加油!”我说:“可以吗?这是在船上。第一,人多。第二,这对船不好。我们不在陆地上。船长们稍后会批评我们。玩更安全的游戏。”想了想,她摸了摸头,笑着说:“哦,怎么了?即使船长的叔叔们批评它,它很好,他们也不会吃我们。另外,我们可以说,‘我们还年轻,真的不懂。“请让我们休息一下,叔叔,”差不多吧,这样不是很好吗?多么愚蠢!“我说但是她跟她玩。没多久我就做对了。我很害怕。她说:“你怕什么?过来,我们要装的体面一点。剩下的交给我,等着瞧吧!”结果她像之前想的那样解决了这件事,转头冲我使眼色,问“怎么样?可以吗?我什么都没说!”我只是笑笑,等她自言自语。
以前还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和她闹翻。她去交新朋友了,我也去了,快一个学期了,她来找我说:“老李,我们和好吧。”看我们在一起多幸福。以前都是我的错。对不起,好吗?“我的心很软,和她软磨硬泡,她只是把我抢回来。她从左到右抱住我,真的折磨死我了。从那以后,我们变得更加友好。
我和她有很多花样,我们经常吵架,但是和解的速度可以说比火箭发射的速度还快。也许我们生来就有向法官诉说的完美。
她就是这样,和她在一起很久了,也习惯了那些角色。我不能肯定地说她在知道之前就已经学会了,但幸运的是,我们是相辅相成的.
(高二,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