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关于小说作文600字-高中高三作文
随着电子阅读的日益普及,相信用手机看小说的人一定会越来越多。
读者市场越来越多,自然催生了更多人成为作者的梦想。
特别是在义务教育至少九年的今天,文盲逐渐减少,读书写字像吃饭喝水一样成为年轻人日常生活中的家常便饭。
所以网络上出现的小说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想写自己的故事,作者也越来越年轻。
但是小说多了,我们就能清晰的感觉到,我们手里的电子小说只有几个类型。有些网站甚至曝光了抄袭的消息。
其实我真的不怎么看小说。从小到大,我就迷上了电视。可以说这个不好的爱好对我的学生生涯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现在看电视剧,有时候会有一部分剧情出来,下面到底想演什么剧情我都能猜出来。
如今,越来越多的小说被搬上了电视屏幕,但我突然发现我想看原著小说。
突然觉得很多字里行间的东西只能用文字表达,不能在屏幕上表达。无论男主角有多高大帅气,女主角真的很美,演技再完美,似乎文字里的意境都无法百分百呈现。
随着大量网络小说的出现,我已经习惯了看到爱情和爱情的同调。打开《围城》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发现很多经典都没关注。突然觉得比起那些短命的口水网文,我觉得我会把更多的时间花在这些经过历史岁月提炼的经典小说上。
我觉得多读书总是好的。
【第2篇】写小说的想法作文450字-高中高三作文
我想很久以前,我心里一直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就是当我意识到这些繁忙的学术任务时,我开始创作自己的小说。
虽然知道自己的小说写作水平远不如那些网文作者,但是不锻炼身体怎么踏上这样的路?
也许生活的每一天都是那么忙碌,很难有机会看电影,但是如果我们不去尝试,珍惜生活的每一点,从时间中学习,我们怎么知道生活是如此美好?
就像那么多电视剧里的幸运雨和好天气,其实不需要付出太久,但还是需要各种努力,因为你知道天上没有免费的馅饼。
而你依靠的这些温柔,你想要的这些东西,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换来的。
那时候你心里总有一个想法,疯狂的滋长着。当时别人都不理解你,甚至在你说这个消息的时候都无动于衷,只有一个室友对你的小说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兴趣。
所以另一方面,是你可以继续支持的动力。
如果你写这篇小说,你要感谢的第一个人就是他。
【第3篇】《苏菲的世界》读后感_小说读书笔记1200字
最后假期前看完了《苏菲的世界》这本书,真的是一本探索人心的书。
不提前知道就开始读这本书的感觉,就像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进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成人世界。全新的世界,哲学的世界。《苏菲的世界》不同于《论语》这样的书,它用日常生活的素材给人一种哲学上的理解。相反,它通过以小说的形式向一个名叫苏菲的女孩传授哲学知识,揭示了西方哲学的发展。从前苏格拉底时代到萨特,以及亚里士多德、笛卡尔、黑格尔等人,他们的思想都是通过作者生动的笔触脱颖而出,用当时的历史背景来解释,引人入胜。正如评论家所说,这本书对于没读过哲学课的人来说是最合适的入门书,对于过去读过一些哲学却忘得一干二净的人来说,也能起到温习旧知识的作用。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充满智慧的奇书。首先,作者在书中塑造了两对人物:女孩索菲娅和她的哲学老师艾伯特;少女希德和她的父亲。然而这两对字是真是假,让你一路跟着作者去思考“我们是谁”“我们为什么在这里”。你是谁?可爱的小苏菲第一次看到这个命题时,惊慌失措,对着镜子反复问。我觉得大部分人一开始都会有这种感觉,因为不能给自己一个明确的定位。我和别人有什么区别?名字?外貌?思考?如果换了名字,换了容量,换了思维方式,我不就是我吗?这是一个关于人类存在意义的问题,乍一看似乎很混乱,但我觉得作者只是把我们生活的世界当做透明的,并结合了一些可能存在但我们没有发现的“可能性”来写这本书。
翻到第一章,你会立刻被苏菲收到的匿名信“你是谁”所吸引,而正是这个问题“你是谁”将苏菲带入了一个哲学的世界。然后你会接触到一些有例外的明信片,就是需要苏菲转寄给希德的明信片。之后苏菲身上发生了各种怪事,苏菲的哲学老师也浮出水面。当你看到整本书的一半时,你的头会随着故事人物的真实而膨胀。无论苏菲和他的哲学老师是现实主义的,还是席德和她的父亲是现实主义的,你都会不自觉地感受到和庄子一样的情感。我想这也是作者想要达到的。幸运的是,当你读完整本书时,一切都会水落石出。事实上,只要看看目录,你就会发现它非常有趣,比如《伊甸园》.总有一天,事情会从无到有……”,“少校的小屋.女孩的眼睛在镜子里眨了眨……”,“中世纪.正确的部分并不意味着错误……”,等等。这些副标题有时会向我们解释一些事情。
另一方面,它也是一本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书。看完之后,你会觉得哲学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的进步,它与人类文明的足迹息息相关。所以与其说是哲学史,不如说是人类文明史。在历史文明发展的浩瀚历史中,我每一个人都只是星光和一滴水。书中有一段对话,是深夜在教堂里用小时计算历史进程的。如果把文明看成一天,那么每个阶段的发展就会有更清晰的概念。
《苏菲的世界》带给我的感觉是,我们要有一颗善于发现世间万物的心。它唤醒了人们内心对生活的渴望。让我们用心去探索身边的事物,善于发现生活。
【第4篇】《幻城》读后感_小说读书笔记1200字
在黑风吹拂的日子里,在散落的雪鸟在天空中啼叫的日子里,在红莲樱花凋零的日子里,在你仰视俯视的日子里,在千百年的夹缝里,我总在无尽的思念着你。这是不是最温柔最残忍的监禁?当我一遍又一遍的读这句话的时候,每次的感觉都不一样,每次的心情都不一样。这是《幻城》的一段话。当时我读这个的时候还很小,这是我读的第一部小说。来自《幻城》第一章,——,我叫caso.感觉这个世界好小家子气。整天想着那一天。看了不是后记的后记才有些感触。在幻雪帝国,贵贱是难免的。石一开始让我喜欢,但是因为他的身份和实力,他毁了一切。但是,当卡西在幻影日被人用冰冷的三刺剑刺中释放时,我有点黯然。这是我最期待的世界吗?红莲在大地上绽放,火焰熊熊,在我的脑海里难以抹去。但我仍然记得在长街尽头的身影,那时已经很晚了,他的脸上始终带着鼓励王的微笑。当雪雾森林中的婆婆不再老去,红莲花开,命运之轮即将开启.卡索成了最孤独的国王,整天在屋顶对着明月唱歌。唱着独角兽上的犁,唱着渔人宫里的阴霾,舒舒服服地在她怀里叫他“哥哥”
鸣响是最妖娆的葬礼。祭台上的星轨之死让我很苦恼。记得乌鸦凤凰都落了,西护国公出现的时候,我一直告诉自己不是星轨。星老后来毅然让我哭了又哭。日子一天天过去,有些时候是不能忘记的。但这是真正的自由吗?我记得在朱轩的院子里,赵雅一遍又一遍地为所有逝去的灵魂弹奏安魂曲,直到灵魂耗尽。皇柝沉默了,樱桃树的最后一片花瓣因为枯萎落在了他的肩上,但他并没有设置幻觉屏障。这让我想起了石。在平凡的日子里,在幻雪帝国的日子里,雪下了三百年,但他从来没有用幻觉去阻挡雪花的纷纷扬扬。就因为卡索曾经毫无阻碍的挡雪。石杀了很多人,都不配死,直到最后才知道不是他的错。只是因为卡索曾经说过要隐居一辈子,远离一切喧嚣。所以,卡索的王位改变了自己,他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最重要的人和一切。但他没感觉到,只好一个人守着自己的帝国。从那以后,他死后就再也没有笑过,再也看不到那灿烂邪恶的笑容。他听不见犁双手交叉跪在他面前说:“王,我送你回家。”,不能亲吻哥哥的额头,不能与樱空演绎流亡世界。这又让我想起了那个梦,好美好美。前世散落的雪鸟为了炼石,用自己的鲜血把整个岩壁染红,俘虏也带着一万斤重的巨石跌落海底。我还记得当时的犯人说,如果他再活一次,他想成为幻雪帝国的王子,但是momo很孤独,但是他可以自由一辈子。我还记得我被释放的时候,幻影的天空盛开着妖娆的红莲,我经过的地方温暖如春。“兄弟,请随便唱。”.西护法血腥真实,死了不少人。他们本应该幸福地生活,但他们逃脱不了厄运。我一直在想,都是因为caso吗?他走自己的路。当她遇到了深深的牺牲,她说的简直是谵妄。但是卡索相信了。我在想,石只是个娃娃吗?是一把土吗?caso是不是有点,没心没肺?但他注定要独自等待。从神山回来,看守他的人回到了自己的田地。直到那些人重生。割了瞳孔,离开镜子,死去。卡索可笑地弄错了剪瞳孔和离开镜子的身份。其实把离开镜子当成犁地,不过她是个曾经给她王点烟的小鱼人。啊。但卡塞尔永远不会知道。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_高三小说读后感
第一次听到《尘埃落定》这个名字,就知道是讨厌内容的书,所以暑假买了《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生于西藏。深邃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独特的神奇之美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是在那个地方出生长大的,所以能写出正宗的味道。也许是因为他对西藏文化的深厚而长久的依恋,我们作为读者也能感受到。可能正是因为如此,他才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主题,以此来描述西藏的风土人情,说明自己对西藏历史的认知和思考。
老麦琪吐司是康巴的吐司之一。他有两个儿子。这位绅士聪明勇敢,当然被视为敬酒的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笨,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他整天生活在丫鬟仆从的行列里,见证着奴隶的喜怒哀乐。
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拦,在国民政府黄专员的带领下,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他迅速致富,并迅速形成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看到麦家靠鸦片发家致富,剩下的土司想尽办法偷取罂粟籽,用各种手段广播,但麦家傻少爷突然建议重新种小麦,于是麦家的绿苗就倔强地生长在遍布高原的罂粟花海里。这是小麦丰收的好年景,而其他土司土地上的鸦片却供不应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中。大量饥民投奔麦琪,使得麦琪家族的地盘和人口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正当各行各业的敬酒人正坐在绝境中的时候,有个好消息,二少爷开了一个仓库卖粮食,做了一笔公平的交易。这足以看出所谓愚公的超前眼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个帐篷,里面有餐厅,有客栈,有店铺,有门。在黄师父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渐建立了税收制度,开了一家银行。就这样,一个现代化的商业集镇雏形第一次出现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这位二少爷虽然被公认为傻子,却为阿坝地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这激起了他哥哥的仇恨,就这样,家庭中一场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悄然开始了。后来,人民解放军镇压国民党残余势力的隆隆声,麦家的官村就垮了。纷争和仇杀消失了,尘埃终于在一个旧世界落定。
还有意思的是,普通人眼中的傻子,背负着痴呆的名声,却承载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的人,最终都会被碾压成碎片。人们对这个所谓的傻瓜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不值得的傻子的存在,使得小说中的种种怪诞和荒诞成为故事中一个激动人心的转折点,也使得这繁荣的最后一首挽歌有了辉煌的光彩。就是这位傻少爷带领我们穿越了时间、空间、土地、民族,让我们见证了康巴土司崩溃前的最后一幕,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与动荡。
浮华的云朵,只是由千千万万的尘埃组成,当它们远去,便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个人都是浮尘,无论你是土司还是穷人,无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无论你是绝世佳人还是普通女人,无论你在人生或历史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类历史来说,都还是一粒尘埃,充其量是被气流高高举起。说到底,它只是一个可以笑,可以感受,可以思考的尘埃。
当一切都变成了一种趋势,一种潮流,即使你是最有主见的尘埃,你也必然会随风飘散,最终找到一个无人凭吊的角落安眠。不知道会不会有一阵风把这几千年的老熟人的灰尘聚集起来,然后上演一出一模一样或者类似的戏。难以想象哪个尘埃会遇到哪个尘埃。历史就是由这样一种不经意、意想不到的安排和组合构成的。有时候让人发笑,有时候让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很可笑,太聪明。
运气好的傻子其实是在用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的聪明人是在嘲笑和原谅傻子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是在欣赏、嘲讽、原谅之间打转。一个家庭的衰落,一个小王国的丧失,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都是那么理所当然,被一个傻子接受。从题目上看,似乎给人一种哲学的思考,就像文章最后说的,“我看到麦家的精灵飞上了天,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合到了大地里。我的时间到了。我一辈子都是傻子。现在,我知道我既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但我是在敬酒制度结束的时候去了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帝让我看到和听到。土司制度,连同土司官村一起,撞向天空,扬起漫天尘土,然后慢慢倒下。所有生活在吐司阴霾下的野人,像漫天的尘土一样慢慢地定居下来,大地又恢复了宁静祥和。
世间万物总有一天会尘埃落定。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但是,在尘埃落定之前,我们要珍惜这一切。
【第6篇】《倾听与诉说》读后感_高中小说读后感1200字
最近,趁着周末,我终于看完了王子君的小说集《倾听诉说》,这让我感慨良多。
她通过她的笔向读者展示了自己的痛苦、敏感、渴望和对爱情的追求。作家的内心是敏感而细腻的。无论她表达的是快乐还是悲伤,她都是那么温柔。在文章《面对死亡》中,当她收到一位“白血病”读者的来信时,她这样描述:“我看着白血病的三个恶魔般的字和信末奇怪的签名,心里感到难过。人多渺小啊!虽然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他很平静,但这种平静不是一种无奈的妥协吗?”当我一个人坐在窗边默默看她的小说时,她的悲伤感染了我。
前几天回家听妈妈说:“奶奶好几天没吃饭了。看来这次我逃不掉了……”从小到大,因为妈妈生病,奶奶把我养大。白天奶奶带我一起去割草,因为身上长满了痱子。我的爷爷奶奶和孙子们用洗漱刷互相擦背。晚上,我经常从梦中醒来,大声喊着要见妈妈。我妈在医院打了三年的病,终于痊愈出院了。我一直记得我的童年是在奶奶的祈祷和安抚中度过的。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祖母在我的印象中是如此健康和坚强。记得不久前,她还整整齐齐地抱着被子晒太阳,虽然已经93岁了。当我迫不及待地来到奶奶的床边时,我不得不感叹生命的脆弱。只用了几天,奶奶就彻底变了。她起不来。平时我总说我奶奶很厉害,因为她虽然九十出头了,头发也不白,奶奶总喜欢梳个髻。但今天,她灰白的头发散乱得一塌糊涂,眼睛呆滞,嘴巴歪斜,全身皮肤浮肿。我来到床边,轻声呼唤她。她听不出我的声音。当我告诉她我的名字时,她终于给了我一只颤抖的手来抱着她。过了一会儿,我和妈妈把她抱起来,让她靠在床上。然后我就去拿了一碗粥和汤喂她。当我把勺子送到她嘴里的时候,奶奶终于开口了,但是送进来的汤有一半顺着她的嘴流了下来。她无力地抬起头,泪水顺着她干涩的眼睛流了下来。看到这里,我把碗塞到妈妈手里,泪流满面。这不是我奶奶。她以前很坚强。虽然她缠着她的小脚,但她能走路,经常让我喊一会儿。农忙季节,她总是用扫帚帮我们推晒干的小米,尽管这份工作让我觉得很轻松。冬天我经常因为怕冷不想洗澡洗头,但是她刷换衣服两头洗三天。但是今天,奶奶的生命之烛似乎已经燃尽,我仿佛看到死神在向奶奶招手。这怎么能不让我难过呢?她是我最喜欢的奶奶!
“生与死,当然只是自然现象。活着就死了。如果你有钱有势,你最终会死。面对死亡,人是很矛盾的。有时候,把人生想的稍纵即逝,再辉煌再骄傲,再珍贵最后都会化为乌有,于是就忽略了奋斗,没有进步,甚至得过且过。有时候,我想,如果一只落雁留下一声,有人留下一个名字,人生如此短暂,我要给后人留下一点东西,就不枉此生了。所以,我勤奋向上,我会努力达到人生的巅峰。”我想,无论你经历过什么,失去了什么,对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好好活着”,活得潇洒、体面、舒适、快乐,就像史铁生的母亲说的那样。也许有一天奶奶离开了去寻找她的天堂,但我相信她不会难过,不仅因为她过着踏实体面的生活,也因为她相信她的儿孙们会因为她在天堂的加持而健康而轻松地生活。
看完《倾听诉说》,被书中的故事深深打动,听了,感触良多。
【第7篇】是否该着手写一篇小说作文700字-高中高三作文
最近虽然作文库作文写的如火如荼,但是时间长了还是觉得有点力不从心。毕竟每天都要找很多题目,不想每天都重复。毕竟天天重复是对自己和平台的不负责任!
每天总是绞尽脑汁写一个新的题目,但似乎生活中缺少新的东西,大概是因为缺少一双发现的眼睛吧。
这两天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我该不该写小说?不要太长,也不要太复杂,这样你就可以专注于写一个题目,而不是每天绞尽脑汁去写新的东西!
因为看到了作文库的分类,里面有小说题材,以前好像也尝试过写小说,只是感觉最后审核结果不尽如人意,可能是因为写的太平淡,总觉得没写过这个题目,作文有感觉!
其实我知道我做的每一个决定都会对你的未来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如果你开始写小说,你会专注于一个话题,一天比一天轻松很多,但是你害怕小说写完之后,你就没有心思去想别的话题,继续你的写作目标。
所以我一直无法对这件事做出决定,对小说的题材也一无所知。总觉得一部小说如果不能从一开始就坚持到后面,不如不从头开始。
从头到尾,从头到尾,我都喜欢这个故事,但是如果我做不到,我可以坚持下去。这只是一个开始,但我觉得有点浪费时间,所以我似乎必须仔细考虑是否要写一部小说!
但是在你真正决定写小说之前,你必须每天认真地写自己的作文!
毕竟都说和尚每天敲钟,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真正做出决定。毕竟这么多天了,我已经把每天写作当成工作,每天认真对待!
【第8篇】高三作文:法制小说《代孕风波(大结局下部)》
李周律师把起诉书交给了法庭。法院已经立案了。
一周后,医院冷冻胚胎的dna样本连同陈向奇的dna样本一起被送到公安局。没几天,报告出来了。两种dna是一致的!这是最有力的证据。然而,陈翔坚持住了,我和周畅也采取了行动。没想到,我们僵持了整整一年。
这一年,我累坏了。身体素质急剧下降。最后,5月16日,法院开庭。开庭那天,我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周畅和他的妹妹去了法院。我和父亲在我们村里的家里等待好消息。下午,天空中堆积着绚烂的晚霞,红得像美丽的手指,小嘴破了,滴出来的血被擦掉了。夕阳西下,我轻轻地扇动羽毛扇,等待姐姐和周畅的好消息。夕阳照在我身上,我穿着粉色的连衣裙,左手抚着我的长发,父亲说;万云,周坤,他会成功的!我也知道你为了这件事忙了一年,一年!周畅一定会打赢这场官司!云,你也别难过。等等。”他拉着我的手说,“万云,看看你。你的手本来很细很滑,现在有点粗糙。云,静静等待!”我亲了亲父亲,说:“女儿陪你等。”说着,我把他揽入怀中,慢慢等待。最后,我们听到开门的声音和周畅的呼喊:“万云,我们赢了!”听了这话,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赢了!周畅去了院子,他妹妹进来了。父亲扶了我一把,我起身轻轻摇了摇羽扇,道:“周坤,我,林万云,没有看错你们。你帮了我很多。”“万云,我们是谁,我们是谁?”周畅说。
我斜眼看着夕阳,眼泪从眼眶里流出来,我感觉到了光亮,眼睛慢慢闭上,眼泪滴了出来,手松开了,随着羽扇落地的声音我走了。
【第9篇】小说之感触作文700字-高中高三作文
我喜欢看小说。我可以说是一个完整的讲故事的人。自从开学第一天第一次接触第一部小说,我就失控了。我们那个年纪的时候,总想着有空的时候怎么出去玩,但就是想找个舒服的地方安安静静的看小说,让我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家庭主妇。
看了这么多年的小说,看了很多种类的小说,比如玄幻、穿越、言情等。当我找到适合自己喜好的小说,我会爱上它,喜欢里面的故事,关心主角的命运。所以,当我对一部小说感兴趣的时候,不看完总会觉得不舒服,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成绩继续下滑。尽管如此,我知道继续沉迷于小说不会对我造成伤害,但还是忍不住动心。
直到今天,小说是我度过无聊时光的首选。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所以我喜欢看结局是喜剧的小说。然而最近看了一部悲剧小说。故事结局没有灰姑娘和王子那么完美,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喜剧。但是作者并没有给我看的小说的结局一个明确的结局,给读者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如果我用作者最后的结束语来读,那是悲剧,但留给我们的读者。
说了这么多,小说名字还没说呢!它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名字—— 《被遗忘的夏天长达32小时》。这个故事的女主角是小霞,男主角是唐可。故事的结局是小霞消失了。和我们想象的结局不一样,留下的那个人很后悔。然而,这个故事可以让我们想象作者没有解释小霞最后去了哪里。就说消失吧,一个人没找到尸骨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消失,也没说明有什么重大变化,最后一句话就不见了。这个结局不禁让我的读者思考。也许时间久了,男人和女人又会相遇,最终成为喜剧!
当然,这只是我心里的想法。
【第10篇】告诉我怎么读小说1000字
同时看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和池莉的《一夜盛开如玫瑰》,都是通俗小说,所以没有拿纯文学和通俗小说比较。总比不知道好,怕拿货比货。前者像珍贵的丝绸,后者像劣质的纤维布。哪怕是家里织的布,我也要夸几句。后者简单得不可思议,自命不凡,空洞矜持。还是现在的著名女作家,她的很多作品都被拍成系列?现在的文学真的这么堕落吗?
傅雷对张小说的批评是中肯的,因为他站在世界之巅,对她提出了最高的要求。为此,张停止了她的连载。我对池莉的批评只会引起人们的反感。一个女教授会突然和一个素未谋面的出租车司机产生感情?不是地位问题,是生活中不可能的事。情绪这么差?肯定是有因果的。看到就生气。
对经典的崇拜,比如《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田园交响曲》,对当下作家的不屑,让我想自己写。几乎从不读活着的作家的书。当你看着他们的时候,失望就是失望。冯唐、池莉、狄安的写作是一个三部曲。与我产生共鸣的灭绝。这个时代,性格有的是,但绝对没有深厚的积淀。有的是炫技,但不高深。
钱钟书一生只写过一部小说,而有些人一下子就写了几十万字。鲁迅说过,浪费别人的时间,就是为了钱杀人。现在的人还有这样的责任和自省吗?只要你能得奖。得叫我多疑。一切都是泥沙俱下,漏洞百出。如果是为了生存,我们就不能做点别的吗?千古传诵,白纸黑字写下来的东西,质量能更高吗?我知道我又惹麻烦了
经典永远会念错。我以前说生活中不可能的事,他们说我不懂。现在都是现代技能。形式与内容之间,真假之间,一切都是模糊的。但是如果一切都变了,就要说明一个过程。一切现代主义都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的,艺术的源泉只能是生活。不能细腻真实反映现实的作品都是赝品。又不是没看过寓言。有意义吗
即使读了几十年的文学,也无法理解现在的每个人。但每次看经典,都会被感动,被影响。但我也知道现在有人在坚持。我相信余华的作品不错,虽然我还没看过,但是凭直觉。他的《许三观卖血记》 《活着》,前几天看了刘震云的《一句顶万句》。作为一个作家,首先你不能为了表现而哗众取宠,吊儿郎当,表现出来。
很多话会输。数量低劣。这是一个以量取胜的时代。没有足够的积累,一个接一个,只是以新的形式,只是重复自己。然而,要忍受孤独的板凳和外界的诱惑并不容易。即便如此,写作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要理解,要理解。看看那些污秽,它们已经很棒了。但是不能这么比。
告诉我,我该怎么看现在的小说?
【第11篇】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_小说读后感2000字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珍贵的童年记忆的启迪永远渗透在我的心里,陪伴我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比利,一个在奥沙克山长大的男孩,从小就想要一对浣熊和猎狗。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抓浣熊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形影不离、勇敢无畏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一名出色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浣熊狩猎比赛的金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只坏狮子,他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着他的小主人,慈爱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聃的坟墓里。搬到镇上后,比利去老聃和小安的墓地道别,发现墓地上长着红色的羊齿草。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聃和小安真的是天使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角比利和比格追求梦想的精神、勇气、努力和相互的爱感染了我,永远激励着我。
梦想——美丽的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是英雄比利的梦想是如此不同寻常——渴望两只浣熊和两条猎犬。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并不能熄灭他的梦想。他发现的广告无意中点燃了他的希望。这在书中有描述:
“这个广告是在肯塔基州的猎犬繁殖基地发布的。我一遍又一遍的看,直到能把广告背下来,仿佛看到了狸,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还抚摸了它。杂志丢下,我默默陷入沉思。
一个刚满11岁的男孩追求他的狂欢梦想。这说明比利对猎犬的痴迷和渴望。之后为了得到猎犬,他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这对别人来说是天文数字。为了梦想,他拼命赚钱:1毛钱是给爷爷跑腿赚的;十三美分是卖蚯蚓给渔民买的。他的手和脚有一毛钱的血泡;他拼命寻找15美分.于是他攒了整整两年,就像书上说的那样:“一年过去了,又一年慢慢过去了,漫长的辛苦结束了,快乐的一天终于到来了。我成功了,我赚了五十块!我一边数数一边哭。不知道数了多少遍。两年是很长的时间。比利从未放弃。经历了这么多,他终于赚到了50块钱,因为他心里有一个艰难而美好的梦想,——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会很高兴看到他来之不易的小猎犬的!人,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就一定会展现出美好的光辉。
勇敢高大的形象
“在此之前,我从未去过镇上,但我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右侧,伊利诺斯河在左侧。我去的地方离铁路和伊利诺斯河的交叉口不远。”
没去过镇上的比利,决定自己去捡猎犬,太神奇了。孩子一个人去城里真的很勇敢。比利走了32英里去找猎犬,没有告诉他的家人,带着食物!三十二英里,这不是一个小数目,赤脚走到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辛也接踵而至。他勇敢地面对别人的欺凌和嘲笑;他勇敢地面对山狮的侵扰;独自在山里过夜,他勇敢地面对它。一个小男孩竟然有如此大的勇气,真是不可思议。男人,只要他有一颗勇敢的心,他就会变高。
战斗——无尽的力量
“不管你有多高,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的。我要行动了!我会砍了你,哪怕要一年。”
就是这么一棵树,因为这棵树上有一只浣熊,比利花了那么多精力。为什么?因为猎犬已经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不得不遵守与猎犬的约定。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他们完成了任务,现在轮到我了。所以他每天晚上都不睡觉,甚至忘了吃饭,就双手拿着斧头,砍的时候起了水泡。背疼的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的抽动,胸口紧绷,肺好像在烧。经过反复的痛苦经历,大树终于倒下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经过两天的努力,比利赢得了第一张浣熊皮。比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搏斗,最后砍倒大树。比利追求成功的精神已经完全从砍树的过程中雕刻出来了。就是一股子努力给男生无尽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
比利和小猎犬感情深厚,从他们带回小猎犬的那天起,他们就形影不离。反复的危险经历加深了他们的感情。在带小猎犬回来的路上,比利遇到了一头美洲狮。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总是准备为他心爱的猎犬献出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热爱已经超越了他自己的生活。小猎犬长大后,比利在一次狩猎活动中再次遇见了美洲狮。那一次,两只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救了主人的命,回报了主人,却因公殉职。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是如此深厚和美丽。那份美好的爱和无私的奉献会储存在比利的内心世界。那段记忆对比利来说是多么美好啊!无论动物还是人,爱情都是永恒的。
看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有很多想法:主人公的梦想、勇气、努力和爱都是令人敬畏的,它们已经渗透到我的内心,让我所有的思想和灵魂都深深地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所影响。在我的人生中,我已经明确了我的目标:我要追求梦想,梦想才能实现;对于一些困难,要勇敢面对;对于远方的事,你要努力;对于人和动物,要用爱沟通。这样的生活会像比利一样美好。
这本书无疑是我读过的最不寻常的一本书。第一次看就爱上了。我日复一日的读着,每读一遍都仿佛深入到故事主角的内心深处,永不厌倦。这本书的励志故事非常感人,充满冒险和爱,引人入胜。错过了就错过了史上最伟大的作品。
【第12篇】高三作文:小小说
万里无云,齐芳叫我去旅行。其实我对旅游不是特别感兴趣。只是我在家呆的时间太长了。我妈怕我傻。当齐芳来我家叫我去玩时,我妈妈把我塞进她的车里。就这样,她被顺利拐卖。
当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转头看着方,她的傻笑让我瞬间意识到她怀的是什么。这个女孩,她回报了我最好的朋友,真的把我卖了。
我转身离开了。但是当齐芳抓住我们的时候,来自秦望的人们发现了我们的存在,大声喊道:“娜娜,你来了。快来。”。
我全身起鸡皮疙瘩,但是娜娜,我是不是很了解你?
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我不想留在这里,我也无法拒绝。不得不和齐芳一起去。我不知道,这个齐芳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早就叛逃了。原来她的男朋友是秦望的一个兄弟。
不管我和秦望之间的敌意如何,我们会彻底分手,当我们再次在一起时,我们发现彼此都不舒服。
【第13篇】高三作文:那些看言情小说的美好时光
我记得我高中的时候,学校外面有一个小书店,里面有很多种类的小说。武侠小说,玄幻小说,还有我最喜欢的言情小说。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家书店的小说可以租,不可以买。好像一本书一天租五毛钱。反正感觉便宜。
我通常没有时间看书。周末不回家,就成了这家店的老客户。我一般周五下午出去一下子租两三本书,周五晚上再看。
我记得当时我最喜欢的小说是琼瑶阿姨的小说,比如《月朦胧鸟朦胧》 《庭院深深》 《匆匆,太匆匆》,还有张小娴的《燃烧吧火鸟》。
当时觉得言情小说里的情话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而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妙的感觉。
周五晚上,通常宿舍熄灯后,其他不回家的同学就睡着了。一夜,只有手电筒的光芒,只有我,只有一个又一个的爱情故事。
那时候我一直觉得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感觉。和恋爱中的人脱节。大概是受这些言情小说的影响,很多年后遇到爱情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物质。
现在想想,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但是,在那些伴随着言情小说的日子里,只要一想起来,就会觉得青春美好,爱情美好,逝去的岁月依然美好!
【第14篇】我的小说作文600字-高中高三作文
我整理了一下自己喜欢的小说,那时候都是自己喜欢的小说,现在却积了很多灰尘。可能是我那个年纪就喜欢这种言情小说,有时候会羡慕故事里的男女主角。我希望并且经常幻想自己也是里面的灰姑娘。总有一天我会遇到我的白马王子或者霸道总裁,但现在想想,还是挺搞笑的。为什么我当时会有这样不切实际的想法?我想也许吧。
最大的乐趣是,在中午的午休时间,我可以和朋友一起去书店。我最喜欢闻新书的味道。有人说因为铅中毒喜欢新书的味道。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每次买新书都会闻到。有时候我甚至会凭品味选书。哈哈。
也许看到这里,你会觉得我和朋友都是超级学习者,但是我和朋友去书店看看有没有新的小说。像霸道总裁或者校园里朦胧的爱情故事之类的小说是我们最喜欢的,但是每次我们只是买一本杂志看完,因为一本杂志几块钱,五六块钱还是买得起的,但是小说一般都是几十块钱。我和朋友的零花钱不多,还是不愿意花在小说上。如果有,我们还是买得起的。
我曾经辉煌过,有理想有想法,小说也不是白来的。我会把自己的小说和自己的想法融合起来,自己写小说,还没写完就已经在同学中传阅了。可能真的很老了,但是现在写不出小说了。这些小说我不打算留着了,还是卖掉吧。我在那个年龄长大了。
【第15篇】穿越小说读后感作文450字-高中高三作文
以前有一段时间,旅行小说特别火,特别受欢迎,甚至有大批二流作家纷纷效仿。各种形式的穿越,各种无厘头的穿越情节都很不可思议。
但如果真的要提真正的旅行小说,我想问最深刻的还是?通化的《步步惊心》。
因为很多人说这是真正的第一部青春小说,它的出现引领了一代潮流,就是这么多人选择了穿越清朝。无论是康熙还是雍正,还是乾隆时期,都有一个和平繁荣的发展情节。
但在此之前,似乎很少有人选择穿越到清朝,不是汉朝就是唐朝。似乎这些盛世王朝有更多的故事和狂热,有一些印象是真的可以流传下来的,让别人怀念。
就像那些穿越小说一样,也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一个发展和衰落的过程,这一定是加拉的结局。就像经济发展一样,他们也有自己稳定的经济周期。
所以看了那么多钱潮行业想说的话,感觉有一种身体上的疲劳。但你也要知道,一部小说的主要决定因素不仅仅是情节,还有作者的写作风格。
但我觉得穿越永远是一个很好的题材,无论你穿在哪里,都会有一种很新奇的感觉。
高中其他年级同类作文
小说是什么冷漠了你我
对面的大楼离这里只有一条街。但是,这栋楼里的你我,好像隔着南北两极的距离。他们努力微笑,喜欢努力,赞美努力。这些坚硬的东西被铸进了一堵铁墙。彼此阻隔之后,你我陷入了momo的泥潭,麻痹的心被一种类似于药物的情绪所控制。然后,这个momo导致了不确定的人生,比第一次见面还糟糕。
你应该记得我骑自行车带你回家,你坐在后面嘲笑我。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楼下,然后回家前回头看了我几眼,总是装模作样,真诚地说着“对不起”;你一定要记住,我当时一直很愿意听你幼稚可爱的话,如果说给别人听,他们心里肯定会笑着鄙视;你一定要记住,你会问我一些我当时不懂的问题,即使我知道的只比你多一点点,你也会坐视不理。那时候的你单纯可爱,会真心待在我身边,认同我的话。你喜欢在走路的时候牵着我的手和我说话,然后互相嘲笑。
我一直记得你在回答不出我能回答的问题后会说“很好”;我总会回忆起你脸上那种安静无声的笑容;我会永远记得,你愿意陪我走来走去,关心的和我说话,但因为你的单纯,我从来不觉得矫情。好吧,你美好的回忆都在我脑海里,把我跳动的心脏像保鲜膜一样包裹在心里,免得在我们moo面前伤了自己的心。
刚开始你的分数总是很低,但是心态并不虚浮,因为你知道自己的差距,你只会为了多拿分,每天多看书。但是后来,你总是关注成绩,排名,老师对你的看法和态度。我考砸了你甚至会傻傻的笑,就因为你考的好。我知道你还是那么单纯,也只有那么单纯才会表露感情。你也知道我不喜欢生气,我会继续嘲笑你,但是我心里充满了遗憾。就这样,心里的自尊让我想疏远你,想远离你身边的分数和排名来减缓初识你时那种感觉精致的遗憾。
我对友谊和朋友都很失望。这种失望远比没有希望更残酷,因为是看到希望的丧失,体验失望的到来。现在你好像有了独立感,自尊感,面子感,隐蔽感。当你现在对我说的关心的话传入我的耳朵时,它们似乎都被裹在一件像糖果一样美丽的外套里。漂亮的糖纸刺眼,你关心的话开始刺耳。我开始用我的自尊在和你交流的渠道上筑起一道墙,试图保护我的自尊不受你的攻击,因为你已经开始不服我了,在我说完之后就开始顶撞我,说话像一些无聊的话一样刻薄。
现在,你应该知道我是多么不希望你嘲笑我迂腐的死板,因为这与你曾经评论过的正直的说法相矛盾,但你忽略了这种突兀的矛盾,走进了新潮的世界。和其中一些人一起,他们活在花痴的道路上,心里没有底线。我无法想象从简单到世俗需要多久。现在我不敢听你对我说一句话。我担心我会再次不同意你的意见。我怕再被你反驳。我的自尊被你的自尊压制着。
(高一,1100字)
读《幻城》有感_小说读后感1500字
站在生命的海岸上,海浪无情地拍打着岩石,漫天的樱花和雪花一般无休止地飘落,一朵接一朵地升起。我正对着大海,手里拿着飘落的花瓣,看着她残红消失的那一刻,我知道了生命的真谛。
《幻城》讲述了两兄弟的故事。他们是魔法雪山王子,——,还有卡索。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他们有相同的家庭关系。当他们走在世界上一条荒凉的街道上时,漫天都是雪。释对卡索说:“哥哥,我好冷,抱抱我。”卡索解开他的长袍,紧紧地抓住它。当卡索突然感到冷时,石总是问:“哥哥,你冷吗?”然后他扣上左手食指,然后念咒语。卡索的身边充满了像红莲一样跳动的火焰。卡索特别害怕火族的火焰,但此时他觉得真的很温暖。但这一切的温暖都来到了卡索的240岁生日,石却出人意料的要求取代卡索成为神奇雪山之王。看着坚定的表情,卡索、父亲和所有巫师都充满了疑惑。
“国王不仅是最强大的人,所以你不能取代你的兄弟。”。于是,石杀了巫师,放火烧庙,直到被卡索杀死。复活的石看着卡索自杀。看似不可饶恕的罪行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我想看到哥哥站在阳光下自由的微笑,因为我以前也见过,在我被流放的时候,那种微笑是多么温暖美丽。”我的心突然被红莲的火焰融化了。多么简单的理想,像一个孩子,只是为了让他自由,他毫不犹豫地承担邪恶的罪名,甚至轻佻的犯罪。也许,当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是多么痛苦。毕竟他曾经是个怕卡索怀里有血的孩子。但对于他,他心目中的上帝,他宁愿做自己最害怕的事,武装自己的心,假装倔强坚定。他只希望自己能自由快乐。但是最后他最喜欢的哥哥用冰冷的冰锥刺穿了他的胸膛,他的梦没有被理解。在他安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即使他死了,他也会为哥哥付出一切。梦的来来往往只是一场梦,去了就再也不会来了,但爱情是轰轰烈烈的,只要有一丝记忆,就能天长地久。一个人一生中的所有信仰,即使是死后,也会随着灵魂漂流,活在自己的记忆里。
幻城,一个缥缈的故事,让我觉得无比的温暖和熟悉。回头看,手心的温暖依旧。有多少爱过我,关心过我的人,幸福的牵着我的手,用体温传递着温暖,然后毫无保留的为我付出一切。小时候,幼儿园的时候,每当我调皮捣蛋,在一张结实温暖的床上呼呼大睡的时候,老师就会悄悄走到床边,在外面脱衣服,给我盖被子,每天晚上不知疲倦。在外婆家,每当我任性发脾气的时候,外婆总是用沙哑的声音为我唱歌。等她老了,她甚至像座山一样用她畸形的背背着我,让我觉得离星星更近了,然后不知疲倦地数着。每当我开心地数着,我不知道,我奶奶满脸通红,气喘吁吁,但她也撒着爱的谎言:“我不累,真的。”太多的回忆在我心里荡漾,一次又一次的跳动。这些人和史一样,一直在为卡索买单。付出的时候可能会消耗一个人的青春和生命,可能是短暂的痛苦。即使付出之后,生命之星也会陨落,但只要是为了心爱的人,之前的生活就有了意义。灵魂离他很远,但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自由自在的生活,他就会快乐。因为“快乐是无穷无尽的,但是很难达到。”
看着漫天飞舞的樱花,看着红莲无声的绽放,看着世界的喧嚣,我不得不相信,——人生就是一个付出的过程,一个为我爱的人,为我所爱的一切付出的过程,哪怕这个过程很短暂。人们第一次真正知道了幸福的滋味。也许是付出之后的怦怦直跳的感觉,“怦怦”的控制不住的心跳,然后就变成了开心的微笑。
仰望天空,在这个樱花盛开的季节,雪鸟们正在努力为自己的孩子寻找食物。突然,他们心中的冰雪融化了。这是《幻城》最直接的印象: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尽的付出!
我把痛苦和死亡都给了自己。愿你微笑着活下去。
(高一作文,)
《草样年华》读随记_小说读后感1000字
是在教室的角落里偶然读到的。不仅是《草样年华》,还有《梦里花落知多少》和《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草样年华》讲的是一个年轻人的大学生活。他的文笔很好,和韩寒一样豪放豪放,和景m国一样细腻。读书有苦有乐,有苦有甜。怎么说呢?写了大学生的心声。里面有很多搞笑的比喻,俗而雅。他们直接看透生活,看透人的感受。很多不恰当的词语用得恰到好处。
看到最后,我感慨万千。他说,那时候他对社会上的一切都不满意,认为别人都傻,只有自己聪明。当你失去梦想和一切时,你突然意识到你是一个傻瓜。我想到了自己。真的感谢自己。我没有自暴自弃。我比作者更早学会了耐心和麻木。没错,有多少比自己优秀的人,改变不了社会现状,却还在不停的说,是不是很傻?社会有多大,你有多大,你改变不了社会,你只能改变自己。如歌所唱,“我们都像山坡上的滚石,不知不觉就磨掉了尖角。”只有被撞了,才会知道世界真的很大,傻逼很多,才会知道自己也是傻逼,是众多傻逼中最傻逼的。
其实当傻逼也没什么不好。白痴可以很优秀,很可爱,甚至很牛逼。
作者是对的。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是以青春和最好的年华为代价的。
回忆总是美好的,美好到让人落泪,美好到让人刻骨铭心。再怎么努力也回不到原来的年纪。长大了,就长大了;老了就是老了。没什么好隐瞒的。你不用回忆。你再牛逼的时候,谁会承认?
世界就是这样。无论梦有多美好,多美好,都只是一场梦。是不可改变的现实,是破碎的梦想。时间过得很快。你会发现有些人注定要离开你,有些事注定要失败。再有野心,也不能和这个世界为敌。
所有的名言警句,只是人们的一种理想状态,去做才是现实;坚持就是成功。一句懒话能害死很多人。
所有的漂泊都是为了有一天不再漂泊;所有的流浪都是为了有一天不再流浪。但是这一天有多远呢?
我们总是这样。
怀着美好的期望,我什么都不做,只等着幸福来敲门,把自己放在最高的地方,看不起那些在我心里被当成傻逼的人,以为他们是垃圾,做不了比自己更好的事。当他们成功的时候,他们安慰自己,说自己能做的比他们更好,总是梦想欺骗自己。
我们总是这样。
很明显,我只想学会如何去爱,但后来我意识到爱不容易学,恨是可以自学的。
我们总是这样。
年少轻狂,血气方刚,一点小事就会大吵大闹,容不得他眼里有一点沙子,只知道拳头可以解决一切。
青春如此紧迫,来不及说再见。
对于这本书里的爱情,我只想说“我们总是在最美的年纪遇见最美的爱情”。
狗血的结局,但我还是喜欢。草一样的岁月,真的长大了,真的学到了一些东西,看透了人生。
时间、草、杂物和健康。
(高二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