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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调研报告(6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4:30:02 查看人数:92

国税局调研报告

第1篇 国税局调研报告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干部培养和成长过程中一个前端性重要环节,是全方位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在岗培训作为基层国税机关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形式,如何扎实有效开展好在岗培训工作需要我们长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笔者试就当前在岗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谈一点肤浅的认识,与大家一起商榷。

一、在岗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区国税局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和干部成长发展主题,坚持以在岗培训为抓手,突出“抓理论学习、增党性修养,抓技能学习、优知识结构,抓道德学习、树高尚人格,抓法纪学习、促廉洁从税”等思想境界和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执法水平和履行岗位本职能力等有了大幅度提升,为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但是,由于各单位培训对象的年龄、学历差异等原因,目前开展的在岗培训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培训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同志由于对“大规模培训干部队伍,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内涵与意义理解不够,对实施在岗培训工作的认识不足,总认为学不学都能适应岗位工作,消极对待教育培训,主动学习的激情和动力缺乏。

(二)培训内容不够全面。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注重岗位技能业务知识培训,对党性修养与作风养成等“修德”、“尽责”、“守纪”方面的内容培训不够。

(三)培训方式不够灵活。培训的方法基本上仍沿袭传统的“一人讲、众人听”的灌输式方法,没有把培训学习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不能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

(四)培训机制不够健全。虽有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和组织领导机构,但由于相关职责不够明晰、责任不够落实等原因,在岗培训工作存在应付现象,“学习工作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没有真正形成。

(五)培训基础不够完善。在教育培训常规运作上,注重完成各种班次(时间),忽略了培训对象的知识需求与培训知识应用情况的认定,培训不能取得较好的收效。

二、进一步深化在岗培训工作的思考

(一)应注重加强在岗培训学习的引导

作为基层国税部门,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养和岗位胜任力是国税事业发展的基础,而开展在岗培训是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养和岗位胜任力“主渠道”。开展在岗培训工作,首先要引导干部职工对“学习是知识的增长途径,知识是人生的最大资本”的认识,对“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一体化”核心理念含义的理解,进而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其次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补短板”意识。开展在岗培训,既是“正确做事”与“做正确的事”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进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国税人才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如果我们不加强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我们只有不断地接受新知识和新信息、掌握应知应会的岗位技能知识,才能增强履行职责的本领。

(二)应正确选择在岗培训学习的内容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xx—2023年)》明确指出,要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在岗培训作为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载体,要确保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有显着增强,必须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政策法规、岗位技能、党风党纪、管理科学等方面知识的差距,按照“实际、实用、实效”与“普及、强化、提升”的培训原则,选择培训内容。只有突出干部职工的需求导向,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能,因人因岗创新培训内容,才能切实解决政策不熟、业务不精、作风不实、思路不清等实际工作问题,在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团队精神、服务和效率等观念的同时,把所培训的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本领。

(三)应开拓创新在岗培训学习的方式

开展好在岗培训工作的关键在于坚持与时俱进,按需施教,突出学习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实际操作中,要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效,必须坚持以研究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各类执法风险与问题为牵引,采取以“集中培训”、“强化培训”、“分类培训”、“在岗自学”等全员化、个性化、精细化在岗培训方式,扎实开展好“骨干讲”、“能手讲”、“经验交流”、“问题分析”、“案例探讨”、“读书交流”、“技能竞赛”等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在岗培训活动,运用传统教学方法与现代教学手段,把课堂学习与研讨问题、实践应用等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参与度,增强学员与教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交流互动,增强教学吸引力,才能确保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结合的学风养成。

(四)应建立健全在岗培训学习的机制

在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岗培训考核奖惩办法等学习培训制度办法的基础上,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考察干部、发现干部的重要渠道,把干部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把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实践,成为税收工作中的专业骨干人才。同时,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是公务员队伍管理的“风向标”,只有将在岗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岗位技能标准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按月(季)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与文化知识及岗位技能熟练程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指标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落实到个人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之中,才能激励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努力创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

(五)应扎实做好在岗培训学习的基础工作

要确保在岗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必须大力推行“需求主导、订单培训”模式,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开展需求调查,统筹兼顾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应统筹安排好学习与工作时间,避免因学习而延误工作,或者因工作而耽误学习;扎实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工作。日常工作中许多教训表明,一项工作的成败,取决于某一个人的责任心,更取决于一个团队是否严格“把关”。培训工作亦如此,我们在培训有关活动完成后,需要知道培训的效果怎样,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这就需要我们以岗位技能标准进行考核评估,看通过某项业务培训后是否仍然存在违规执行政策、程序错误等过错行为;有机整合在岗培训师资。重点应从本单位选拔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和教学水平较高的业务能手、业务骨干担任在岗培训兼职教员;建立在岗培训信息登记。按照“一人一张表,一局一本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参加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档案资料。

国税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从定义上来讲盘活人力资源就是指:从效能角度出发,运用现代科学的管理理论,对现有的人力资源进行整合、调控、开发和利用,来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那么,如何盘活基层国税人力资源呢?现结合***县国税现状提出以下看法。

一、基本现状

(一)高年龄低级别。我县国税在职人员155人,平均年龄43岁,其中,35岁以上的145人,占在职人员93.55%,队伍老化,征管力量渐渐断层,现已成为我县国税不可回避的现状。全县国税副主任科员以上的职务级别率仅为9.3%,正科级1人,主任科员4人,副主任科员5人,副科级以5人,这些级别的人63%的是即将退休的老干部,37%的是县领导班子。

(二)高文凭低素质。随着干部学历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干部的文凭由低到高取得了明显的“量”的变化,截止目前,我县国税系统大专以上学历有151人,占在职人员的97.4%.但在“质”上,整体文化程度呈较低状态,很难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一是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税收执法能力普遍偏低,部分干部不仅对简单的文材料拿不下来,税收业务也不够精通,工作不能独挡一面;二是计算机应用技能不高,懂得会计电算化的人才微乎其微,少数干部仍然不会操作微机;三是书本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呈“两张皮”,有的干部谈起书本知识头头是道,工作战果不佳;四是具备财会知识的人员较少,多数干部不敢进企业,原因是不懂账,谈账“色变”。

(三)高标准低激情。可以说,我县国税无论是《工作制度》还是《廉政制度》,无论是《工作要点》还是《考核办法》,不仅目标明确,而且标准较高,充分体现了国税领导班子对工作的定位,但在高标准的背后却存在一些低激情表现。一是工作质效不高,在履行工作职责上往往是点到、走到、说到为止,敷衍塞责的工作态度较浓;二是部分干部工作没有紧迫感,主动性差,属于分内的工作,领导不催不做,有的中层领导干部,平时对本股室的工作不闻不问,工作进展怎么样?心里是一塌糊涂;三是少数干部因工作态度消极、纪律涣散、行动滞缓、大局意识差,导致工作衔接断档。

二、存在问题

(一)人员管理措施不硬。

1.约束机制不健全。由于缺乏一个与公务员法和廉政制度相匹配的干部管理制度,使有岗不想上、有责不愿履的行为得不到约束,“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进取心。

2.勾通机制缺位。人与人之间最宝贵的是真诚、信任和尊重,其桥梁是沟通。税务一线的干部是各项工作的践者,哪项工作怎么搞?哪个岗位用多少人?用什么样的人?他们最有发言权。而实际中,却缺乏这种勾通机制与干部进行思想勾通、集思广益,未从心灵上去挖掘干部内驱力,去听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3.人岗配置不科学。人员配置尚未根据岗位的工作量大小确定,而是根据股(室)确定人数,部分行政股(室)按岗位工作职责,其工作量一般由1或2个人就可完成,而在人员编制上达3人以上,如此以来,不仅存在一定的闲置人员,还出现了“有人不用,用不顺手借人用”的怪现象,造成了人力资源浪费。

4.轮岗力度不大。因方方面面的原因,多年来,全县国税岗位人员交流面近30%,有的同志长期呆在特定岗位上,成了“包岗”干部,如此以来,呈现出个人依赖岗位、岗位依赖个人,从事业务工作的综合能力差,从事行政工作的不懂业务,长期管个体的管不了企业,长期管企业的还是管企业,业务能力差的得不到提高,工作能力强的知识得不到拓宽的局面。

(二)素质管理效果不达。

其一,培训方式单一,有些知识从书本中可以学到,有些知识需要从实践中得到,这就需要一个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相互补充、周济才能达到一定培训效果,目前,我县国税的培训方式局限在两点上,一是考前培训,二是上级指示派员培训。忽视了岗前培训、跟班培训和回炉培训等方式。

其二,培训理念片面,不是从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切入,把培训对象分为县局和基层两部分,把培训内容分为行政和业务两大块分别进行培训。这种做啥培训啥,不做啥不培训啥的理念,结果呈现出:行政部门不懂得税收专用术语、不敢表达,业务部门政治理论水平低、不敢说话的局面。

其三,重形式轻实效,一是为了应对上级举办的能手、岗位等各项考试,采取拔尖的方法进行专训,没有把以考促学提升到提高全员素质的高度;二是重过程,轻实质,缺乏“回头看”理念,对学过的知识掌握得怎么样?尚未对干部进行评估;三是师资机制不到位,主要是没有组建自己的师资队伍,每次培训都是临时确定辅导人员,因备课等准备不足,导致培训效果不佳。

(三)激情管理动力不足。目前,基层国税干部工作激情滑坡的原因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政治待遇不足。《公务员法》明确领导职务层次,从乡科级副职至国家级正职共10个级别。非领导职务,从办事员到巡视员共8个级别。而我局90%干部工作了几十年还停留在“科员”级别上。纵向看,国税机关是国家垂直单位,晋级权限在上级,上级国税机关工作人员起点高,工作一两年就可晋升为副科级或副主任科员级,而基层人员起点低,无论怎样地敬业,还是一个风尘小吏。横向看,基层行政单位的晋级权限在县政府,工龄十几年的行政干部基本都是乡科级副职以上的级别。同为公务员,同在一线工作,基层国税却没有同样政治待遇,结果导致了基层国税干部“壮志未酬心先死”。

另一方面,经济待遇不足。谁都知道,有的基层国税干部削尖脑袋往经济发达的地区跳转或内退下海,原因是基层国税的经济待遇不能满足眼前的生活需要。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国税机关,核拨的人头经经费标准较低,减去车辆费、房屋维修费、办公费等合理的费用后,仅能维持干部的基本工资,拿什么来激励干部。看看身边的物价涨幅,两年前,我县房产每平米售价700元,现在每平方涨到2400元,干部不吃不喝每月工资只能购到0.7平米的房产,还要养家糊口。“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如果有一个适当的经济待遇,基层国税人员会工作不安心吗?

三、盘活措施

(一)更新理念,盘活脑筋。

1.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淮南柑橘,淮北苦枳”,我们常以此形容环境对人发展的重要性,尽管人员老化是当前基层国税人力资源的现状,但这些人员的工作阅历长,工作经验丰富,努力创造机会,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发他们的激情,发挥他们的潜能;

2.树立“放下包袱,开动机器”理念。首先,领导者要从精神上解除负担,克制消极态度,让思想上的压力变为动力,带好基层国税这支队伍。其次,从公务员的角度做好干部政治思想工作,领导者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可以促进他们工作,不可能处处代替他们工作,要采取有效的方法,引导他们树立公仆意识,使他们从灵深处觉悟到自己的税收天职。其三,建立健全办实事机制,积极向上级争取晋级指标,让干部在政治待遇上有盼头,工作有劲头。同时,积极向上建议,缩小发达与落后地区经济待遇差别,实行“城乡统筹、无差别”的经济待遇,让基层人员感受到“跳转”的非必要性,使基层一线真正的成为税收建功立业的主战场和重要舞台;

3.树立“权变”用人理念。所权变管理就是管理取决于所处环境状况,根据环境不同,不断变换用人措施。基层国税工作要面对四大群体,一是纳税人,二是上级机关,三是当地政府,四是各平行职能部门。这就需要根据不同的群体选人用人,特别是在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条件和素质要有针对性。稽查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必须选拔业务素质高,懂得财会,执法能力强,廉政建设过硬的干部领队;办税服务部门必须选拔服务态度好,微机操作熟练,懂得业务操作流程,会审核纳税申报表的干部领队;各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应当选拔较高的写作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敬业精神强的干部领队。同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群体环境变化和能力变化,及时调整中层领导干部。

(二)定期评估,盘活知识。其一,建立素质评估机制,定期结合学习内容和干部的工作成果进行“对等”分析,评估干部的业务知识与实践效率的差距,对业务不够牢固,工作效率低的人员,通过“回炉”的方式进行再培训。其二,找准途径,完善人才管理。在人才问题上,最紧缺的是专业对路人才,现实中,基层税务队伍真正需要的是一大批懂得财会知识的干部,而在进口上,招聘税务公务员尚未设置专业对口的条件。对此,根据基层国税人力资源现状,通过“稳住现有的、引进急需的、培养顶尖的、发掘潜在的、补充后续的”的方式,开展素质人才目标管理。其三,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一是科学灵活地确定培训时间,开展岗前培训,为干部开展工作打好坚实的业务基础;二是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及时组织干部进行即时培训,确保新政策得到及时落实;三是实行“不分科”培训,不分行政和业务部门,实行全员参训,提高综合素质;四是建立自己的师资队伍,通过挖掘内部人才,分类选拔业务素质高,表达能力强的干部,作为培训辅导人员;五是实行多样化的培训方式,从“高人引路”、“名师指点”切入,通过全员普训、骨干轮训、尖子深训,尖子带骨干、骨干带群体,以考促学的方法,培养出群峰连绵、具有战斗力的人才队伍。

(三)动态管理,盘活岗位。第一,因事设岗。由于各项工作性质不同,业务量大小不同,因此,在岗位设置上,从追求工作效能切入,根据工作性质确定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责的多少和业务量的大小确定岗位,做好一岗多事的文章,重点是要均衡岗位的工作量,确保人人有事做、事够做、做得完、能做好,让干部感到不同的岗位,是相同的工作量。禁忌一事一岗、因人设岗,避免出现无事做或做事无激情的现象。第二,因岗用人。因岗用人并不是每一岗位一对一的安排对路人才,提倡大胆用人、人人都能用的意识,“一根木棒,用来打人它就是凶器,用来抬石头它就是工具,放在加工厂里它就是材料”,关键是看怎么用?同时,要注重优化组合,同一岗位使用各种类型、不同层次业务水平的人才,做到人岗相济,提升干部综合业务能力。禁忌随意采取“竞争上岗”,不是定编减员时期,最好不用此方法,否则,会造成不稳定局面。第三,定期轮岗。“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轮岗也是一样,一方面,在廉政建设上,可以遏制不廉行为。另一方面,可以发现干部个体能力差异,及时调整岗位,提高工作效率。

(四)机制激励,盘活激情。

激励,不仅是挖掘人力资源潜力、提高人力资源质量的一剂良方,也是调动人力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要措施。

1.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明确专门考核机构,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和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考核干部的能级和绩效。能级激励,禁忌事前进行,如果年初主观的确定一类人员能级为高等,另一类人员能级为低等,将导致低能级的因心里不平衡消极怠工,把工作推积到高能级人员的身上,会出现“等、靠、停”的工作局面。

2.建立稳健的奖励制度。奖励不同于考核,考核是将绩效工资或工作性奖金与工作效率挂钩,按照比例分配,多劳多得,人人都有,相当于企业的计件工资形式;奖励是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业绩或突出事迹的人员或集体给予一定荣誉及物质利益的鼓励。基层国税奖励制度,应在坚持“物质刺激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基础上,可设立“四方面”的奖励,即:先进个人奖,先进单位奖,突出贡献奖,业务能手奖。同时,在奖励制度上要有严格的评选程序,防止“三方面”的倾向,一是在评选方式上防止“轮流坐庄”的倾向;二是在选人用人上防止第一印象优先,爱屋及乌或“厌恶和尚、恨及袈裟”的倾向;三是防止领导“一言堂”,不屑制度,随意设奖的倾向。

3.建立有效的惩处制度。破窗理论告诉我们:一幢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人去修补,隔不久,其它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的被人打破;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们不好意思丢垃圾,一旦有垃圾出现,人们就会毫不觉羞愧的去抛。毋庸置疑,如果因忽视一个细小的问题而造成的无序状态,会使更多的人受到暗示或纵容,从而影响整个大局。对此,鉴于目前基层国税影响工作激情的因素,以《公务员法》明确的“惩戒”内容为依据,结合基层国税现状,制定出《基层国税机关工作纪律惩处制度》,通过公示、通报、本位约束和按照公务员法处理等方式,遏制消极工作纪律和不良的工作行为。

国税局关于实施能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国税局自实施能级管理以来,在人事管理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实施能级管理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xx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总局工作思路要求,以培养和造就政治坚定、执法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国税干部队伍为目标,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简明、易操作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的管人、用人机制和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公开竞争以及激励互动机制,旨在通过推行能级管理,形成能级能升能降、报酬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局面,破除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引导和激励广大税务工作者钻研业务,爱岗敬业,锐意进取,逐步形成全员竞争、合理分配、动态调整、赏罚分明的人事管理新格局,从而积极稳妥、扎扎实实地推进能级管理,使能级管理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学习型机关以及市国税局继续组织开展的'管理、执法、服务规范达标年'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相得益彰,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

二、实施能级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分工

在市局确定将我局作为全市国税系统能级管理试点单位以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能级管理领导小组,健全了组织机构,为实施能级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组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教科,负责及时制定和传达有关能级管理的工作目标、最新要求和动向,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认真研究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向各科室、基层征收单位和广大职工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能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开展好能级管理试点工作,保证全员参与、多管齐下,领导小组多次牵头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积极开展战前动员,并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呼声,号召全局人员进入角色,集中做好能级管理试点准备工作。

(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

在预定执行能级管理具体各项能级指标的确定标准和计算系数上,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和市国税局有关推行能级管理的要求,下大力气专门研究此项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原方案进行了有益补充。一是分系列确定了岗位、基数,并根据岗位难易程度划分业务管理系列、征收系列和综合行政三个职位类别系列,然后按工作量大小确定了岗位指数。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项能级序列的确定标准,对岗位人员进行合理分类,制定能级设置及指数,将岗位能级评定的基础分值、考试分值、考核分值和党组考核分值量化、细化到人,将岗位能级的待遇及人员管理问题明确划分界线,对自愿参加竞级的人员也明确标准和等级,为使能级管理工作在科学、合理、公正、规范的秩序中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

三、能级管理实施过程中的几点体会

(一)通过实行能级管理,增强了广大税干的公平竞争意识、全员参与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严格的能级管理考试、考核和评定,基本反映了全局的实际情况,大家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以能力水平定等级,不同的等级实行不同的待遇,形成按工作能力水平和贡献进行分配的新格局,是展现自身价值,体现自身能力的大好机会;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增强竞争、风险和责任意识,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强化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必然要求;只有将能级管理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才能从机制上解决管人、用人上的弊端,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自觉地投身到能级管理工作当中来。简而言之,谁的考试成绩差将直接影响总成绩,谁的日常工作质量差在目标考核中扣分也直接影响总成绩,谁的日常行为在领导和同事之间不被认可更会直接影响到总成绩,这样,大家对自身各项素质、能力的提高有了更为明确的衡量标准和努力方向,对提高全员素质、创建学习型机关、大兴学习之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通过推行能级管理,为优化结构、实现人员合理分工,提高各项工作效率创造了有利条件。每次能级评定结束后,对各科室人员重新进行分工和调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环节干部和普通干部一律调离原工作岗位进行再培训、再教育,旨在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全面做好各项工作。

四、能级管理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局实施能级管理试点工作已告一段落,从动员准备到组织实施,基本按照市局关于在全市国税系统推行能级管理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推行能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自上而下,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把推行能级管理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但在运行的过程中还有一些不成熟和不够规范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

1、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在目标管理考核各岗位难易程度划分上存在弊端,出现了干工作多扣分多、干工作少扣分少的不合理现象,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2、能级一级的比例过高,这样使竞争缺乏激烈性,不利于地刺激业务水平较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的积极性。

(二)建议

1、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体制,有效解决'多干的不如少干的,少干的不如不干的'的突出问题。建议在日常目标管理考核中详细划分业务系列和业务难易程度。可以参考体操比赛中按难度系数评分的方法。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按照每个岗位的工作量、难易程度、责任大小确定迄评分或者难度系数。对直接与纳税人接触、工作量大,业务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岗位,起评分或者难度系数可高出一般标准的20左右;而那些平时工作量较小、业务技术水平要求较低的岗位,起评分或者难度系数可低于一般标准的20;其余介于两者之间的可定为一般标准。这样一来,在进行目标管理考核中,起评分高的岗位即使得分再低,群众也会心悦诚服地接受,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奖勤罚懒'的目的。

2、缩小能级一级的比例,将其定在占总人数10以内,更能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竞争意识。同时,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以能级一级干部为榜样,以先进带后进,形成'全局上下学业务,个个争当排头兵'的良好氛围,让他们在'学、比、赶、超'中意识到自身的价值,给他们以充分的空间更好地施展自己的才智;同时也能鞭策后进,让后进者明确一个赶超的目标,增强他们前进的动力。

第2篇 国税局规范税收行政执法情况调研报告

国税局规范税收行政执法情况调研报告

税收行政执法是税务机关的重点工作。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客观要求,也是税收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保障。我市国税系统经过多年的税收行政执法规范,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备的税收行政执法体系,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由于税收行政执法受到立法、执法监督、执法环境、执法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税收行政执法仍面临一些问题的困扰。为此,笔者就当前税收行政执法现状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一点思考,仅供大家参考。

一、税收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立法的滞后阻碍了税收执法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税收立法总体上是协调的,税收制度比较完整,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税收基本法还是一项空白。税收基本法统领、约束、指导、协调其他税收法律、法规,它对税收的基本制度、税收的立法原则、税收立法的管理权限等基本内容进行规定。二是税收法律规范的级次不高。具有法律层级的税收规范只有《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税法》和《个人所得税》,绝大多数的税收规范是以法规、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存在并实施的。三是个别税法政策复杂,理解、操作难。如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当前在我市税务机关内部能真正理解运用好该法的税务行政执法人员不多。四是地方立法权不足、缺位。制定税收地方规章必须得到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授权。在当前地方政府不能享有完全立法权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或解决本地区的实际问题,必然寻求非规范途径对这种体制的突破。

(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和考核评议制未得到真正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早已制定下发,税务系统为落实追究办法,在这方面做过许多工作,一些执法过错行为得到了追究。但总的来说执法责任追究在基层局面临执行难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执法岗责不清,即对执法的岗位、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不明确,已经明确的也不够具体,不够科学,税收管理员感到执法责任重大。二是考核评议不完善。在基层税务机关中,由于法制机构没有单独建立起来,根据当前基层局人员配备和内设机构职能,还没有一个内设机构能够担当起执法评议的职能。三是责任追究难于下手。由于非执法岗责任追究没有建立起来,造成执法岗和非执法岗职业风险不均,执法岗位责任大,风险大,但工资奖金待遇与非执法岗并无太大差别。四是税务人员流动时责任难以追究,不数人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

(三)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证据意识不强。当前税收执法领域,“重实体,轻程序”的事件屡见不鲜。如实施行政处罚时,不事先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就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下达;进行税务检查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扣押、查封商品、货物,不开具收据或清单。税收执法过程中出现许多证据采集运用不规范的现象。如取得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复印件没有经保管部门盖章,也没有注明原件的出处;取得会计账册复印件没附说明材料,也未经被采集单位核对盖章。需要认定主要事实,提供的证据不能有力证明事实的存在。收集的各种证据材料之间互相有矛盾,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等。

(四)税收行政执法的环境需要进一步的优化。从税务机关内部来讲,“税收计划管理”仍广泛的影响依法治税的发展。“税收任务一票否决”仍成为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考核重要内容。从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来看,政府干预税收的现象仍然存在,各级政府为了搞政绩,树形象,从其他方面干预税收执法。外部环境还有广大社会群众的纳税、协税护税意识和经济环境的因素。有少数老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逐步被改改制,过去历史包袱沉重,但税收行政执法不讲历史原因,这些老国有企业许多欠税不能及时清缴,税收强制措施只能慎用,滞纳金更是无从加收。

(五)税务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影响税收执水平的提高。当前税务执法人员素质总体情况是好的,依法治税意识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执法更加规范有序,但也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观念淡薄,滥执法、随意执法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少数税收执法人员对有关税收实体法、程序法了解不够。个别执法人员“以情代法”,以人情践踏法律,执法的随意性比较大,对自由裁量缺乏规范。对提高税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行政执法好坏一个样。

二、规范税务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税收立法的步伐,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建议全国人大尽早出台税收基本法,确立以税收基本法为税收领域的母法,以强化税法的系统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并为单项税收立法提供依据和范例,最终建立一个以税收基本法为统领、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并驾齐驱的税法体系。提高现行税收法律规范的等级,对比较成熟的税收法规、规章可以通过人大立法,上升为法律层级。按照事权与税权相一致的原则,授予地方一 定的立法权。立法要考虑执法现状,对税法与会计的差异问题要尽量缩小。

(二)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责任制包括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三方面相辅相成,配套实施,缺一不可。首先,必须明确税收执法责任,就是对执法的岗位、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其次,建立科学、完善的评议考核体系。在省、市、县局内部单独设立政策法规处(科、股),最好在基层分局也配备专职法制员,充实一定的人力,负责评议考核的调查取证,并提出责任追究处理建议,提交该税务机关成立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考核评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第三,对应追究的执法过错行为必须严格追究。对考核评议委员会作出的责任追究决定由人事、监察等机构负责执行。对非执法岗也应建立严密的岗责评议考核体系,并对其过错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和证据采集行为。建立完整的税收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基础,也是税务部门多年来探索并付诸实施的重要工作。这一工作的重点主要体现在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税务行政处理程序和税务行政救济程序三方面,它们互相联系,是征纳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当前各级税务机关从上到下要借推广使用大集中征管软件为契机,全面规范各项征管执法行为,重点规范各项执法程序。对证据的规范做到依法采集证据,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税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事实要件为基础;每一个事实要件必须有相关的事实证据,各种证据材料内容应该一致,证言之间、证言与证物之间、证物与其他证物之间,应互相印证,符合逻辑关系;每一个证据材料来源及取得的方法和手段在合法性方面都无可非议。

(四)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提高税收执法透明度。一是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工作方针组织税收收入,通过考核执法水平与任务完成情况相结合的办法来考核税务机关的工作绩效。二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特别要利用互联网络信息化的渠道,让广大网民来参与、监督税收执法。三是加大税法宣传的力度。从宣传的方式、内容和途径等方面都要有大的改进。对“用税”情况要实现逐步透明化、民主化,解决纳税人“用税”之忧。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来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四是对我市老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和扶持,帮助其早日摆脱困境,依法履行各项纳税义务。

(五)教育培训与考核评议并举,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全面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建议《执法资格证》实行届期制,三年为一届,到期后重新考试,合格的方可领证执法。执法资格考试要求从严,包括考试题目难易程度和考试纪律。对没有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安排在非执法岗位工作。法制教育培训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培训的效果。对执法责任的考核评议,一定要动真格,一旦发现执法责任过错行为,一定追究执法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对执法规范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工作绩效考核、干部任用挂钩。通过这种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第3篇 国税局在岗培训调研报告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干部培养和成长过程中一个前端性重要环节,是全方位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在岗培训作为基层国税机关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形式,如何扎实有效开展好在岗培训工作需要我们长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笔者试就当前在岗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谈一点肤浅的认识,与大家一起商榷。

一、在岗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区国税局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和干部成长发展主题,坚持以在岗培训为抓手,突出“抓理论学习、增党性修养,抓技能学习、优知识结构,抓道德学习、树高尚人格,抓法纪学习、促廉洁从税”等思想境界和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执法水平和履行岗位本职能力等有了大幅度提升,为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但是,由于各单位培训对象的年龄、学历差异等原因,目前开展的在岗培训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培训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同志由于对“大规模培训干部队伍,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内涵与意义理解不够,对实施在岗培训工作的认识不足,总认为学不学都能适应岗位工作,消极对待教育培训,主动学习的激情和动力缺乏。

第4篇 国税局关于实施能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国税局自实施能级管理以来,在人事管理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实施能级管理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xx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总局工作思路要求,以培养和造就政治坚定、执法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国税干部队伍为目标,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简明、易操作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的管人、用人机制和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公开竞争以及激励互动机制,旨在通过推行能级管理,形成能级能升能降、报酬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局面,破除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引导和激励广大税务工作者钻研业务,爱岗敬业,锐意进取,逐步形成全员竞争、合理分配、动态调整、赏罚分明的人事管理新格局,从而积极稳妥、扎扎实实地推进能级管理,使能级管理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学习型机关以及市国税局继续组织开展的'管理、执法、服务规范达标年'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相得益彰,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

二、实施能级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分工

在市局确定将我局作为全市国税系统能级管理试点单位以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能级管理领导小组,健全了组织机构,为实施能级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组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教科,负责及时制定和传达有关能级管理的工作目标、最新要求和动向,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认真研究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向各科室、基层征收单位和广大职工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能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开展好能级管理试点工作,保证全员参与、多管齐下,领导小组多次牵头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积极开展战前动员,并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呼声,号召全局人员进入角色,集中做好能级管理试点准备工作。

(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

在预定执行能级管理具体各项能级指标的确定标准和计算系数上,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和市国税局有关推行能级管理的要求,下大力气专门研究此项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原方案进行了有益补充。一是分系列确定了岗位、基数,并根据岗位难易程度划分业务管理系列、征收系列和综合行政三个职位类别系列,然后按工作量大小确定了岗位指数。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项能级序列的确定标准,对岗位人员进行合理分类,制定能级设置及指数,将岗位能级评定的基础分值、考试分值、考核分值和党组考核分值量化、细化到人,将岗位能级的待遇及人员管理问题明确划分界线,对自愿参加竞级的人员也明确标准和等级,为使能级管理工作在科学、合理、公正、规范的秩序中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

三、能级管理实施过程中的几点体会

(一)通过实行能级管理,增强了广大税干的公平竞争意识、全员参与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严格的能级管理考试、考核和评定,基本反映了全局的实际情况,大家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以能力水平定等级,不同的等级实行不同的待遇,形成按工作能力水平和贡献进行分配的新格局,是展现自身价值,体现自身能力的大好机会;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增强竞争、风险和责任意识,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强化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必然要求;只有将能级管理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才能从机制上解决管人、用人上的弊端,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自觉地投身到能级管理工作当中来。简而言之,谁的考试成绩差将直接影响总成绩,谁的日常工作质量差在目标考核中扣分也直接影响总成绩,谁的日常行为在领导和同事之间不被认可更会直接影响到总成绩,这样,大家对自身各项素质、能力的提高有了更为明确的衡量标准和努力方向,对提高全员素质、创建学习型机关、大兴学习之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通过推行能级管理,为优化结构、实现人员合理分工,提高各项工作效率创造了有利条件。每次能级评定结束后,对各科室人员重新进行分工和调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环节干部和普通干部一律调离原工作岗位进行再培训、再教育,旨在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全面做好各项工作。

四、能级管理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局实施能级管理试点工作已告一段落,从动员准备到组织实施,基本按照市局关于在全市国税系统推行能级管理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推行能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自上而下,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把推行能级管理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但在运行的过程中还有一些不成熟和不够规范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

1、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在目标管理考核各岗位难易程度划分上存在弊端,出现了干工作多扣分多、干工作少扣分少的不合理现象,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2、能级一级的比例过高,这样使竞争缺乏激烈性,不利于地刺激业务水平较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的积极性。

(二)建议

1、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体制,有效解决'多干的不如少干的,少干的不如不干的'的突出问题。建议在日常目标管理考核中详细划分业务系列和业务难易程度。可以参考体操比赛中按难度系数评分的方法。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按照每个岗位的工作量、难易程度、责任大小确定迄评分或者难度系数。对直接与纳税人接触、工作量大,业务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岗位,起评分或者难度系数可高出一般标准的20左右;而那些平时工作量较小、业务技术水平要求较低的岗位,起评分或者难度系数可低于一般标准的20;其余介于两者之间的可定为一般标准。这样一来,在进行目标管理考核中,起评分高的岗位即使得分再低,群众也会心悦诚服地接受,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奖勤罚懒'的目的。

2、缩小能级一级的比例,将其定在占总人数10以内,更能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竞争意识。同时,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以能级一级干部为榜样,以先进带后进,形成'全局上下学业务,个个争当排头兵'的良好氛围,让他们在'学、比、赶、超'中意识到自身的价值,给他们以充分的空间更好地施展自己的才智;同时也能鞭策后进,让后进者明确一个赶超的目标,增强他们前进的动力。

第5篇 某县国税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从定义上来讲盘活人力资源就是指:从效能角度出发,运用现代科学的管理理论,对现有的人力资源进行整合、调控、开发和利用,来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那么,如何盘活基层国税人力资源呢?现结合xx县国税现状提出以下看法。

一、基本现状

(一)高年龄低级别。我县国税在职人员155人,平均年龄43岁,其中,35岁以上的145人,占在职人员93.55%,队伍老化,征管力量渐渐断层,现已成为我县国税不可回避的现状。全县国税副主任科员以上的职务级别率仅为9.3%,正科级1人,主任科员4人,副主任科员5人,副科级以5人,这些级别的人63%的是即将退休的老干部,37%的是县领导班子。

(二)高文凭低素质。随着干部学历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干部的文凭由低到高取得了明显的“量”的变化,截止目前,我县国税系统大专以上学历有151人,占在职人员的97.4%.但在“质”上,整体文化程度呈较低状态,很难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一是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税收执法能力普遍偏低,部分干部不仅对简单的文字材料拿不下来,税收业务也不够精通,工作不能独挡一面;二是计算机应用技能不高,懂得会计电算化的人才微乎其微,少数干部仍然不会操作微机;三是书本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呈“两张皮”,有的干部谈起书本知识头头是道,工作战果不佳;四是具备财会知识的人员较少,多数干部不敢进企业,原因是不懂账,谈账“色变”。

(三)高标准低激情。可以说,我县国税无论是《工作制度》还是《廉政制度》,无论是《工作要点》还是《考核办法》,不仅目标明确,而且标准较高,充分体现了国税领导班子对工作的定位,但在高标准的背后却存在一些低激情表现。一是工作质效不高,在履行工作职责上往往是点到、走到、说到为止,敷衍塞责的工作态度较浓;二是部分干部工作没有紧迫感,主动性差,属于分内的工作,领导不催不做,有的中层领导干部,平时对本股室的工作不闻不问,工作进展怎么样?心里是一塌糊涂;三是少数干部因工作态度消极、纪律涣散、行动滞缓、大局意识差,导致工作衔接断档。

二、存在问题

(一)人员管理措施不硬。

1.约束机制不健全。由于缺乏一个与公务员法和廉政制度相匹配的干部管理制度,使有岗不想上、有责不愿履的行为得不到约束,“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进取心。

2.勾通机制缺位。人与人之间最宝贵的是真诚、信任和尊重,其桥梁是沟通。税务一线的干部是各项工作的践者,哪项工作怎么搞?哪个岗位用多少人?用什么样的人?他们最有发言权。而实际中,却缺乏这种勾通机制与干部进行思想勾通、集思广益,未从心灵上去挖掘干部内驱力,去听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3.人岗配置不科学。人员配置尚未根据岗位的工作量大小确定,而是根据股(室)确定人数,部分行政股(室)按岗位工作职责,其工作量一般由1或2个人就可完成,而在人员编制上达3人以上,如此以来,不仅存在一定的闲置人员,还出现了“有人不用,用不顺手借人用”的怪现象,造成了人力资源浪费。

4.轮岗力度不大。因方方面面的原因,多年来,全县国税岗位人员交流面近30%,有的同志长期呆在特定岗位上,成了“包岗”干部,如此以来,呈现出个人依赖岗位、岗位依赖个人,从事业务工作的综合能力差,从事行政工作的不懂业务,长期管个体的管不了企业,长期管企业的还是管企业,业务能力差的得不到提高,工作能力强的知识得不到拓宽的局面。

(二)素质管理效果不达。

其一,培训方式单一,有些知识从书本中可以学到,有些知识需要从实践中得到,这就需要一个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相互补充、周济才能达到一定培训效果,目前,我县国税的培训方式局限在两点上,一是考前培训,二是上级指示派员培训。忽视了岗前培训、跟班培训和回炉培训等方式。

其二,培训理念片面,不是从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切入,把培训对象分为县局和基层两部分,把培训内容分为行政和业务两大块分别进行培训。这种做啥培训啥,不做啥不培训啥的理念,结果呈现出:行政部门不懂得税收专用术语、不敢表达,业务部门政治理论水平低、不敢说话的局面。

其三,重形式轻实效,一是为了应对上级举办的能手、岗位等各项考试,采取拔尖的方法进行专训,没有把以考促学提升到提高全员素质的高度;二是重过程,轻实质,缺乏“回头看”理念,对学过的知识掌握得怎么样?尚未对干部进行评估;三是师资机制不到位,主要是没有组建自己的师资队伍,每次培训都是临时确定辅导人员,因备课等准备不足,导致培训效果不佳。

(三)激情管理动力不足。目前,基层国税干部工作激情滑坡的原因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政治待遇不足。《公务员法》明确领导职务层次,从乡科级副职至国家级正职共10个级别。非领导职务,从办事员到巡视员共8个级别。而我局90%干部工作了几十年还停留在“科员”级别上。纵向看,国税机关是国家垂直单位,晋级权限在上级,上级国税机关工作人员起点高,工作一两年就可晋升为副科级或副主任科员级,而基层人员起点低,无论怎样地敬业,还是一个风尘小吏。横向看,基层行政单位的晋级权限在县政府,工龄十几年的行政干部基本都是乡科级副职以上的级别。同为公务员,同在一线工作,基层国税却没有同样政治待遇,结果导致了基层国税干部“壮志未酬心先死”。

另一方面,经济待遇不足。谁都知道,有的基层国税干部削尖脑袋往经济发达的地区跳转或内退下海,原因是基层国税的经济待遇不能满足眼前的生活需要。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国税机关,核拨的人头经经费标准较低,减去车辆费、房屋维修费、办公费等合理的费用后,仅能维持干部的基本工资,拿什么来激励干部。看看身边的物价涨幅,两年前,我县房产每平米售价700元,现在每平方涨到2400元,干部不吃不喝每月工资只能购到0.7平米的房产,还要养家糊口。“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如果有一个适当的经济待遇,基层国税人员会工作不安心吗?

三、盘活措施

(一)更新理念,盘活脑筋。

1.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淮南柑橘,淮北苦枳”,我们常以此形容环境对人发展的重要性,尽管人员老化是当前基层国税人力资源的现状,但这些人员的工作阅历长,工作经验丰富,努力创造机会,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发他们的激情,发挥他们的潜能;

2.树立“放下包袱,开动机器”理念。首先,领导者要从精神上解除负担,克制消极态度,让思想上的压力变为动力,带好基层国税这支队伍。其次,从公务员的角度做好干部政治思想工作,领导者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可以促进他们工作,不可能处处代替他们工作,要采取有效的方法,引导他们树立公仆意识,使他们从灵深处觉悟到自己的税收天职。其三,建立健全办实事机制,积极向上级争取晋级指标,让干部在政治待遇上有盼头,工作有劲头。同时,积极向上建议,缩小发达与落后地区经济待遇差别,实行“城乡统筹、无差别”的经济待遇,让基层人员感受到“跳转”的非必要性,使基层一线真正的成为税收建功立业的主战场和重要舞台;

3.树立“权变”用人理念。所权变管理就是管理取决于所处环境状况,根据环境不同,不断变换用人措施。基层国税工作要面对四大群体,一是纳税人,二是上级机关,三是当地政府,四是各平行职能部门。这就需要根据不同的群体选人用人,特别是在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条件和素质要有针对性。稽查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必须选拔业务素质高,懂得财会,执法能力强,廉政建设过硬的干部领队;办税服务部门必须选拔服务态度好,微机操作熟练,懂得业务操作流程,会审核纳税申报表的干部领队;各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应当选拔较高的写作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敬业精神强的干部领队。同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群体环境变化和能力变化,及时调整中层领导干部。

(二)定期评估,盘活知识。其一,建立素质评估机制,定期结合学习内容和干部的工作成果进行“对等”分析,评估干部的业务知识与实践效率的差距,对业务不够牢固,工作效率低的人员,通过“回炉”的方式进行再培训。其二,找准途径,完善人才管理。在人才问题上,最紧缺的是专业对路人才,现实中,基层税务队伍真正需要的是一大批懂得财会知识的干部,而在进口上,招聘税务公务员尚未设置专业对口的条件。对此,根据基层国税人力资源现状,通过“稳住现有的、引进急需的、培养顶尖的、发掘潜在的、补充后续的”的方式,开展素质人才目标管理。其三,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一是科学灵活地确定培训时间,开展岗前培训,为干部开展工作打好坚实的业务基础;二是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及时组织干部进行即时培训,确保新政策得到及时落实;三是实行“不分科”培训,不分行政和业务部门,实行全员参训,提高综合素质;四是建立自己的师资队伍,通过挖掘内部人才,分类选拔业务素质高,表达能力强的干部,作为培训辅导人员;五是实行多样化的培训方式,从“高人引路”、“名师指点”切入,通过全员普训、骨干轮训、尖子深训,尖子带骨干、骨干带群体,以考促学的方法,培养出群峰连绵、具有战斗力的人才队伍。

(三)动态管理,盘活岗位。第一,因事设岗。由于各项工作性质不同,业务量大小不同,因此,在岗位设置上,从追求工作效能切入,根据工作性质确定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责的多少和业务量的大小确定岗位,做好一岗多事的文章,重点是要均衡岗位的工作量,确保人人有事做、事够做、做得完、能做好,让干部感到不同的岗位,是相同的工作量。禁忌一事一岗、因人设岗,避免出现无事做或做事无激情的现象。第二,因岗用人。因岗用人并不是每一岗位一对一的安排对路人才,提倡大胆用人、人人都能用的意识,“一根木棒,用来打人它就是凶器,用来抬石头它就是工具,放在加工厂里它就是材料”,关键是看怎么用?同时,要注重优化组合,同一岗位使用各种类型、不同层次业务水平的人才,做到人岗相济,提升干部综合业务能力。禁忌随意采取“竞争上岗”,不是定编减员时期,最好不用此方法,否则,会造成不稳定局面。第三,定期轮岗。“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轮岗也是一样,一方面,在廉政建设上,可以遏制不廉行为。另一方面,可以发现干部个体能力差异,及时调整岗位,提高工作效率。

(四)机制激励,盘活激情。

激励,不仅是挖掘人力资源潜力、提高人力资源质量的一剂良方,也是调动人力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要措施。

1.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明确专门考核机构,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和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考核干部的能级和绩效。能级激励,禁忌事前进行,如果年初主观的确定一类人员能级为高等,另一类人员能级为低等,将导致低能级的因心里不平衡消极怠工,把工作推积到高能级人员的身上,会出现“等、靠、停”的工作局面。

2.建立稳健的奖励制度。奖励不同于考核,考核是将绩效工资或工作性奖金与工作效率挂钩,按照比例分配,多劳多得,人人都有,相当于企业的计件工资形式;奖励是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业绩或突出事迹的人员或集体给予一定荣誉及物质利益的鼓励。基层国税奖励制度,应在坚持“物质刺激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基础上,可设立“四方面”的奖励,即:先进个人奖,先进单位奖,突出贡献奖,业务能手奖。同时,在奖励制度上要有严格的评选程序,防止“三方面”的倾向,一是在评选方式上防止“轮流坐庄”的倾向;二是在选人用人上防止第一印象优先,爱屋及乌或“厌恶和尚、恨及袈裟”的倾向;三是防止领导“一言堂”,不屑制度,随意设奖的倾向。

3.建立有效的惩处制度。破窗理论告诉我们:一幢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人去修补,隔不久,其它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的被人打破;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们不好意思丢垃圾,一旦有垃圾出现,人们就会毫不觉羞愧的去抛。毋庸置疑,如果因忽视一个细小的问题而造成的无序状态,会使更多的人受到暗示或纵容,从而影响整个大局。对此,鉴于目前基层国税影响工作激情的因素,以《公务员法》明确的“惩戒”内容为依据,结合基层国税现状,制定出《基层国税机关工作纪律惩处制度》,通过公示、通报、本位约束和按照公务员法处理等方式,遏制消极工作纪律和不良的工作行为。

第6篇 国税局完善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国税局完善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税收行政执法是税务机关的重点工作。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客观要求,也是税收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保障。我市国税系统经过多年的税收行政执法规范,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备的税收行政执法体系,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由于税收行政执法受到立法、执法监督、执法环境、执法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税收行政执法仍面临一些问题的困扰。为此,笔者就当前税收行政执法现状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一点思考,仅供大家参考。

一、税收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立法的滞后阻碍了税收执法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税收立法总体上是协调的,税收制度比较完整,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税收基本法还是一项空白。税收基本法统领、约束、指导、协调其他税收法律、法规,它对税收的基本制度、税收的立法原则、税收立法的管理权限等基本内容进行规定。二是税收法律规范的级次不高。具有法律层级的税收规范只有《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税法》和《个人所得税》,绝大多数的税收规范是以法规、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存在并实施的。三是个别税法政策复杂,理解、操作难。如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当前在我市税务机关内部能真正理解运用好该法的税务行政执法人员不多。四是地方立法权不足、缺位。制定税收地方规章必须得到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授权。在当前地方政府不能享有完全立法权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或解决本地区的实际问题,必然寻求非规范途径对这种体制的突破。

(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和考核评议制未得到真正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早已制定下发,税务系统为落实追究办法,在这方面做过许多工作,一些执法过错行为得到了追究。但总的来说执法责任追究在基层局面临执行难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执法岗责不清,即对执法的岗位、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不明确,已经明确的也不够具体,不够科学,税收管理员感到执法责任重大。二是考核评议不完善。在基层税务机关中,由于法制机构没有单独建立起来,根据当前基层局人员配备和内设机构职能,还没有一个内设机构能够担当起执法评议的职能。三是责任追究难于下手。由于非执法岗责任追究没有建立起来,造成执法岗和非执法岗职业风险不均,执法岗位责任大,风险大,但工资奖金待遇与非执法岗并无太大差别。四是税务人员流动时责任难以追究,不数人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

(三)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证据意识不强。当前税收执法领域,“重实体,轻程序”的事件屡见不鲜。如实施行政处罚时,不事先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就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下达;进行税务检查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扣押、查封商品、货物,不开具收据或清单。税收执法过程中出现许多证据采集运用不规范的现象。如取得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复印件没有经保管部门盖章,也没有注明原件的出处;取得会计账册复印件没附说明材料,也未经被采集单位核对盖章。需要认定主要事实,提供的证据不能有力证明事实的存在。收集的各种证据材料之间互相有矛盾,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等。

(四)税收行政执法的环境需要进一步的优化。从税务机关内部来讲,“税收计划管理”仍广泛的影响依法治税的发展。“税收任务一票否决”仍成为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考核重要内容。从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来看,政府干预税收的现象仍然存在,各级政府为了搞政绩,树形象,从其他方面干预税收执法。外部环境还有广大社会群众的纳税、协税护税意识和经济环境的因素。有少数老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逐步被改改制,过去历史包袱沉重,但税收行政执法不讲历史原因,这些老国有企业许多欠税不能及时清缴,税收强制措施只能慎用,滞纳金更是无从加收。

(五)税务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影响税收执水平的提高。当前税务执法人员素质总体情况是好的,依法治税意识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执法更加规范有序,但也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观念淡薄,滥执法、随意执法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少数税收执法人员对有关税收实体法、程序法了解不够。个别执法人员“以情代法”,以人情践踏法律,执法的随意性比较大,对自由裁量缺乏规范。对提高税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行政执法好坏一个样。

二、规范税务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税收立法的步伐,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建议全国人大尽早出台税收基本法,确立以税收基本法为税收领域的母法,以强化税法的系统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并为单项税收立法提供依据和范例,最终建立一个以税收基本法为统领、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并驾齐驱的税法体系。提高现行税收法律规范的等级,对比较成熟的税收法规、规章可以通过人大立法,上升为法律层级。按照事权与税权相一致的原则,授予地方一 定的立法权。立法要考虑执法现状,对税法与会计的差异问题要尽量缩小。

(二)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责任制包括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三方面相辅相成,配套实施,缺一不可。首先,必须明确税收执法责任,就是对执法的岗位、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其次,建立科学、完善的评议考核体系。在省、市、县局内部单独设立政策法规处(科、股),最好在基层分局也配备专职法制员,充实一定的人力,负责评议考核的调查取证,并提出责任追究处理建议,提交该税务机关成立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考核评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第三,对应追究的执法过错行为必须严格追究。对考核评议委员会作出的责任追究决定由人事、监察等机构负责执行。对非执法岗也应建立严密的岗责评议考核体系,并对其过错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和证据采集行为。建立完整的税收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基础,也是税务部门多年来探索并付诸实施的重要工作。这一工作的重点主要体现在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税务行政处理程序和税务行政救济程序三方面,它们互相联系,是征纳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当前各级税务机关从上到下要借推广使用大集中征管软件为契机,全面规范各项征管执法行为,重点规范各项执法程序。对证据的规范做到依法采集证据,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税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事实要件为基础;每一个事实要件必须有相关的事实证据,各种证据材料内容应该一致,证言之间、证言与证物之间、证物与其他证物之间,应互相印证,符合逻辑关系;每一个证据材料来源及取得的方法和手段在合法性方面都无可非议。

(四)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提高税收执法透明度。一是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工作方针组织税收收入,通过考核执法水平与任务完成情况相结合的办法来考核税务机关的工作绩效。二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特别要利用互联网络信息化的渠道,让广大网民来参与、监督税收执法。三是加大税法宣传的力度。从宣传的方式、内容和途径等方面都要有大的改进。对“用税”情况要实现逐步透明化、民主化,解决纳税人“用税”之忧。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来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四是对我市老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和扶持,帮助其早日摆脱困境,依法履行各项纳税义务。

(五)教育培训与考核评议并举,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全面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建议《执法资格证》实行届期制,三年为一届,到期后重新考试,合格的方可领证执法。执法资格考试要求从严,包括考试题目难易程度和考试纪律。对没有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安排在非执法岗位工作。法制教育培训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培训的效果。对执法责任的考核评议,一定要动真格,一旦发现执法责任过错行为,一定追究执法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对执法规范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工作绩效考核、干部任用挂钩。通过这种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国税局调研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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