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城镇环境整治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城镇卫生容貌的指导思想是:以*的十六大和县委十届*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城镇卫生容貌治理为重点,以优化城镇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工业立县”、“环境立县”建设步伐,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根本目的,全民动员,广泛参与,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镇环境脏、乱、差现象,努力打造一个整洁、文明、优美、舒适的绿色桓台,促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治理目标任务
城镇卫生容貌综合治理整体目标是:年以治脏治乱为重点,尽快解决环境卫生状况差的问题。集中清理城镇积存垃圾、乱贴乱画乱挂;拆除违章建筑和城镇主次干道两侧实体围墙;加强对户外广告、占道经营、交通秩序、建筑扬尘、居民小区和集贸市场等方面的治理;完成绿色通道和灯亮工程规划设计,抓好东岳路、兴桓路、中心大街“灯亮工程”和沿路建筑整装美容工作;搞好两条绿色通道的拆迁和地形整理,为年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打好基础。
年以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实施“绿色屏障、绿色家园、绿色长廊”工程。完成路、路、大寨沟沿路绿化美化及景观设计;完成城镇主要干道两侧光缆、电缆的下埋任务及人行道铺装、建筑物整容工作;突击解决好各小区卫生脏、乱、差问题;全面实施“灯亮工程”,搞好夜景规划设计,提高亮灯率,城镇占用绿地的大型广告原则全部拆除,有条件的单位通过规划可选择有利位置设置大型电子屏幕广告或霓虹灯广告,使我县的夜景更亮更美。
年以巩固提高、规范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提升我县整体形象,形成长效管理的运行机制。
城镇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重点是城镇范围内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及各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问题。突出抓好城镇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集贸市场、环境保护、交通秩序、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的治理任务。彻底解决垃圾乱堆乱倒、污水乱排乱放、摊点乱摆乱设、建筑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标语乱扯乱挂、广告乱发乱撒、乱涂乱画以及食品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三、整治责任分工及标准
为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部门管理职能,分设综合管理、综合治理、市容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环保管理七个管理组,各管理组具体职责是:(一)综合管理组(县文明办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牵头召开有关协调组会议,研究、协商有关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全县城乡卫生容貌工作,搞好总结、评比表彰工作,搞好舆论宣传引导与监督工作。
(二)综合治理(县综合执法管理局为责任单位)
1、拆除城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拆除城镇道路树木、线杆、围墙、站牌、电话亭、交通护栏等处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建筑风格的各类广告;清理商业店铺的门头招牌,大型超市、商店、娱乐场所等可以设一主一副,其他商店店铺只准设一处,其余的一律拆除;清理沿街店铺门、窗上的图文广告及店铺门前摆放的各类广告牌匾,清理城镇主次干道两侧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野广告。过街横幅除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其余由综合执法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悬挂,否则一律不准悬挂。
2、城镇中心大街、建设街、卫生街、公园路、国道城镇段、**街、一律取消店外经营和店外加工制作,严禁乱摆摊点、乱搭乱建和占道经营。
3、严禁随意在临街建筑物上开门、开窗及乱搭乱建,城镇沿路设置的报刊亭、个体电话亭、彩票亭,按规划要求, 年 月份以后逐步迁入店内经营。
4、沿街各单位建筑施工要按规划设置标准围墙,严禁施工材料挤占道路和随意挖掘破坏道路。
5、对城镇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果皮、纸、口香糖,践踏绿地,攀折树木等不文明行为,由综合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6、国道以禁止店外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设摊点,卫生全日保洁,垃圾清运及时,主次干道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镇负责治理)。
7、开发区内各主次干道两侧清除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取缔店外经营,杜绝污水乱排乱放,区内卫生早晚两扫,全日保洁(由开发区负责治理)。
(三)市容管理(县建设局为责任单位)
1、城镇沿路临街各经营门店、生活小区居民楼等建筑立面由产权单位完成修补、粉刷、整装、美容任务。
2、取消城镇沿街道设置的垃圾方箱,重新设置果皮箱,年内新建垃圾中转站不少于21处,城镇各单位按规划要求设自备地下垃圾中转站,对城镇内所有公厕进行全面整修,达到管理规范,设施完好。
3、生活小区内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野广告,按照市政府27号令的要求督促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及沿街门店负责清理各自建筑物、构建物、公共设施上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现象。
4、对城镇所有生活小区内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以及小区沿街房乱开窗开门问题进行彻底清理;小区内绿地养护管理及时,无人为占用、践踏破坏等现象。
5、城镇主要干道两侧的光缆、电缆,由各产权单位于明年五月底以前完成线路下埋任务。
6、全面清理城镇主要干道两侧的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对超批准年限的依法予以拆除;年内拆除城镇主次干道两侧的实体围墙,改建透明围墙。
7、对城镇破损路面、城镇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城镇道路完好率、亮灯率达到规定标准。
8、小区卫生全日保洁,垃圾实行袋装管理,清运及时,无积存垃圾及卫生死角,建筑垃圾统一清运,集中处理。
(四)市场管理(县工商局为责任单位)
1、城镇内各马路摊点划行归市、严禁随意乱设摊点、乱叫乱卖。
2、取缔大街、公园街、**街、建设街等探头市场,中心大街夜市就近迁入小商品市场西侧广场经营,由村负责管理;商城大集迁入商城南路经营;大街摊点迁入小区大观园小广场内经营;街摊点迁入路市场内经营;街口探头市场就近迁入新民小区沿路大棚内经营,超市两侧的流动摊点迁入酒厂北路经营。
3、各市场内设立专业环卫队伍,市场摊点管理有序,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地面洁净无污水。
(五)行业卫生管理(县卫生局为责任单位)
1、加强对“五小”(小饭店、小旅馆、小理发店、小食品店、小饮食摊点)的监督管理,彻底解决餐具不消毒、生熟不分,从业人员不查体,无证经营和卫生脏、乱、差问题,彻底改变“五小”行业不卫生的面貌。
2、落实各责任单位的门内达标责任制,各单位门内卫生达标。
3、年内取缔城镇主次干道两侧的所有露天烧烤;明年上半年取缔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露天烧烤。
(六)交通秩序管理(县交通局、**局、交*大队为责任单位)
1、严格车辆管理,机动车、自行车划线定点停放,设立醒目标志,彻底解决机动车、自行车、出租车乱停乱放问题。
2、取缔城镇内变相经营的载客机动三轮车、人力车、二轮摩托车;城镇主要道路两侧的摩托车、自行车、汽车维修点全部进入店内经营,坚决杜绝“马路维修工厂”现象出现。
3、中心大街县宾馆两侧出租车就近迁入桓台影院门前停放;县博物馆门前出租车迁入博物馆西侧南北停放;公园门前出租车迁入对面小区南北路一侧停放;镇南大街出租车迁入大观园广场北靠一侧停放;卫生街出租车、自行车迁入县医院东侧农行营业部空场内停放;建设街出租车迁入惠康超市门前停放;城标广场附近出租车及各种塔吊、装载机进行规划迁移。
4、规范百货大楼、商厦、宝利源商场、县医院、肺科医院、长途汽车站自行车停放点的管理,将喜乐家超市、绿岛超市、妇幼医院、鑫龙商场、百货大楼门前自行车管理权移交县**局管理。
5、严格对洗车站点的审批,提高洗车站点的规模和档次,严禁在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小区等处设立洗车站点;取缔兴桓路两侧、路城镇段两侧的汽车洗车站点,各洗车站点要全部进厅,严禁占用人行道等公共设施洗车。
(七)环境保护管理(县环保局为责任单位)
1、加强工业“三废”治理,严把“三废”排放点,重点加强城镇、近郊区污染源的治理,对有关重点单位要逐一排查,禁止“三废”超标排放。
2、严格控制企业废气排放,加快实施天然气替代工程。
3、严禁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四、考核办法
1、县委、县政府成立城镇卫生容貌治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2、考核工作采取月抽查,季检查,年考核的办法,由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对各责任单位逐项进行考评打分,考评结果排出名次,每月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年底汇总折算后分别列入对领导干*政绩考核、**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各级文明单位的考评依据。凡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达标或完不成任务的,年底均不能评为岗位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各级各类文明单位。
3、考评分为100分,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良好,70分以下为较差,对在考评中一次评为较差的单位,由县考评小组对其亮黄牌*告,两次评为较差的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2篇 “城镇环境整治工作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一、整治目标
强化责任意识,营造人人讲卫生,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达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规范,通过综合整治。建立起覆盖市区、乡镇、村屯的城乡环境治理和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乡镇所在地及所有村屯。城乡所有街路、巷路、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
三、整治内容
(一)实施城区环境整治工程
1整治市区环境卫生
⑴完全清扫责任区内道路(含边沟、下水井口、人行道、绿化带)环境卫生。建筑物、路灯、树木上无悬挂垃圾。
⑵清掏市区内公共旱厕。
⑶清理绿化带内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⑷清理城区河道两侧、河床及绿化带内卫生。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⑸整治全市饭店、食堂、宾馆旅店、美容美发、洗浴等服务行业室内外卫生。
⑹清理各医院内外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⑺清理全市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2整治社区、居民区环境卫生
⑴清理责任区内巷路、胡同、社区、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固定垃圾点垃圾及时清运。
⑵撤除责任区有碍巷路硬化、绿化及巷路正常通行的三小”小棚厦、小栅栏、小围墙)建筑。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市房产管理办公室
3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⑴整治城区各出入口环境卫生。无建筑残土和生活垃圾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⑵责任区内城区入口村屯垃圾及时清运。
责任部门: 镇人民政府
4整治市容
⑴整治主街路两侧店外店、散商游贩现象。
⑵清理沿街商户、流动商贩利用音箱、扬声器叫卖行为。
⑶清除城区乱贴乱画现象。
⑷清理主街路两侧居民私拉乱挂、占道晾晒。
⑸清理建筑工地在围档外占道堆放物料、施工运输车辆散落砂石泥土污染路面行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围档和悬挂标牌。
⑹清理大型货车在人行道上停放、碾压方砖或占用人行道搅拌混凝土、砂浆行为。
⑺规范城区内牌匾、灯箱、广告牌等设施
⑻早夜市管理到位。保证清洁。
⑼清理城区内违章建筑、占道施工和经营;规范主街路两侧商业网点前非机动车停放。
⑽监督城区绿化养护情况。
⑾果皮箱、道路牙石完好。
⑿做好马路牙石以上各种车辆管理工作。停放有序。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局
⒀清理火车站内外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 火车站
⒁清理客运站、公铁分流、小公共汽车停车场的环境卫生和公共汽车内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5整治经商秩序
⑴整治各集贸市场环境卫生。保证经营秩序良好,保洁清扫到位,商品摆放有序。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6整治**、窗口单位卫生秩序
⑴清理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无卫生死角;各项设施完好无破损。
责任部门:市直***工委、各窗口单位
7 林业局、 工厂依照全市统一部署。
(二)实施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整治工程
1整治占道经营
⑴规范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街路两侧商业行为。各种摊位、商贩一律入市(室)经营,发明整洁、优美的镇容环境。
⑵清理各类流动商贩。确保主街路和巷路交通顺畅,集贸市场经营有序。
2整治乱摆乱放
⑴全面清理主次街路两侧堆放的各种杂物。
⑵临街居民区内堆放的粪堆、柴垛、垃圾等。确保镇内街路及居民区环境整洁。
3整治环境卫生
⑴完全清除城镇出入口、主次街道、镇中村、居民小区、市场、商场、医院、建筑工地等部位的垃圾。
⑵建立垃圾清运制度。无垃圾散落污染。
⑶全面清除街路、路灯、树木等公共设施上的拉挂物。
⑷修复给排水设施。做到排水顺畅,干净整洁。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村屯环境整治工程
1整治卫生
⑴清垃圾:清除村屯出入口和村屯内的公共垃圾、粪堆。清除农户房前屋后垃圾杂物,修建垃圾箱,垃圾定时清运出屯。
⑵清污泥:房前屋后和公共区的污泥清理干净。街路两旁要修建排水明沟或暗沟。村屯公共排水沟要适用。
⑶清路障:农具、柴草堆、残土堆等占道堆放的要全部搬走。对占用公共道路、排水沟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和残垣断壁等有碍村容村貌的要拆除干净。
⑷清柴垛:柴草垛禁止在路肩和树台上堆放。
⑸清庭院:撤除村民庭院内乱搭建的简易棚。清理室内外卫生,大门、围墙、栅栏无破损,做到整齐美观。
2整治道路:清除乡村道路两侧垃圾堆、粪土堆、柴草堆。路面平整无垃圾;村屯主街路、巷路要达到宽、平、直,边沟排水畅通。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方法
分三个阶段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搞好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要依照责任分工。认真治理环境卫生死角死面。
(三)检查验收阶段市爱卫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期间。并把督导情况纳入到年终绩效考核工作中。
(二)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根据工作规范落实卫生整治的具体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新闻媒体要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人人参与卖国卫生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总结。各相关部门要科学、细致地做好工作部署。并于 月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