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2015年军民共建与民族团结工作计划范文
xx年是全面实施“xx”规划的重要之年,保持、巩固和发展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民族团结工作取得的成绩,扎实有效地做好xx年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最大限度地引导教职工支持、参与拥军优属、军民共建,维护各民族大团结,深化和提高精神文明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碱泉地区“双拥双模”工作安排》和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实际,现将xx年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xx年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要继续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依据,按照乌鲁木齐市创建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和自治区第二十四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大力开展、踊跃参与拥军优属、军民共建活动,呵护和弘扬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坚决反对和打击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恐怖势力,维护各民族大团结,使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在贯彻“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总体目标的大局中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发展。
二、主要任务:
xx年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和贯彻“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体要求,巩固成绩、创新途径、求真务实、生动活泼,推动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健康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1、认真计划安排和筹措经费继续做好春节、“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主动慰问部队官兵和本单位军属(残)家庭,传达和体现*和人民对子弟兵的深情厚意,为他们排忧解难;继续与新疆军区军犬训练大队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积极组织各种文体联谊活动、公益活动,国防教育,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科技、智力拥军活动,把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工作作为教职工参与乌鲁木齐市创建和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实际行动,作为接受国防教育,支持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祖国繁荣的神圣义务和责任。
2、民族团结工作要在中心*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教育,特别是通过今年五月自治区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不断强化和提高各民族教职工“维护民族团结、珍惜新疆稳定”的大局意识,深入贯彻“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稳定社会的大局意识变为中心各民族教职工的共同心愿和自觉行动。同时,还要以开展民族团结大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培育和涌现出的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和先进模范,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光添彩。
三、几点要求
1、拥军优属、民族团结工作关系到军队建设和国家稳定的大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关系到全市各族人民的政治责任和政治荣誉,特别是今年7月乌鲁木齐市要接受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国家级考核验收,全市人民的政治荣誉事关大事大局,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工作只能做的更好,绝不能有任何削弱和闪失。中心*委(支*)和各科室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和关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积极组织、配合和参与各种创建活动,确保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
2、要把拥军优属和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安排,利用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和第2 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等时机,以板报、横幅、宣传橱窗,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讲座,军民和民族团结座谈会,走访慰问、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与内容为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增强教职工拥军优属、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维护军政军民和民族团结的自觉性,真正在教职工中形成尊重、爱护、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呵护、关爱、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风尚。
第2篇 民族团结宣传工作计划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现结合当前创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一)宣传*和国家民族政策。广泛而深入地开展*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激励干*职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我州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条例法规,以及涉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局系统干*职工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
(三)宣传涉藏维稳思想。旗帜鲜明地宣传*的方针政策,针锋相对地揭露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有理有据地回应广大群众的思想疑惑,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坚定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大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突出成就,鼓励各族干*职工振奋精神,再创佳绩,为我州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奠定基础。
(五)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州创建工作中挖掘、发现和树立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及其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干*职工,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弘扬民族团结正气。
(六)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近年来我州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单位之间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要措施
(一)认真开展*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要求,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干*职工充分了解*的民族政策。利用宣传横幅、公示栏、传单手册等媒介,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职工充分了解*的民族政策。
(二)认真开展增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支*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一批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牌,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沿街单位要在楼宇内外悬挂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横幅或条幅、制作宣传橱窗。
(三)积极参加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征集活动。征集反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弘扬时代旋律、歌颂伟大祖国、展现民族文化、讴歌美好生活的原创歌曲、图案、文学作品、标语、公益广告等作品,开展有奖征集和成果展示活动,以此宣传人文特色,展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发动全体干*职工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干*的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普及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
(五)开展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对干*职工进行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民族工作干*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为做好新时期农村民族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科室在总结历年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1日-9月30日)。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措施落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科室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起强化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善于发现问题,对不足之处加以完善和整改。对好的典型做法、创新举措在全局系统进行交流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为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各科室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好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积极主动参与宣传月各项活动,及时发现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广泛吸收社会各方参加活动;扩大活动的辐射范围,增加活动的影响力,不断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民族团结宣传工作计划
第3篇 军民共建与民族团结工作计划
2009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保持、巩固和发展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民族团结工作取得的成绩,扎实有效地做好2009年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最大限度地引导教职工支持、参与拥军优属、军民共建,维护各民族大团结,深化和提高精神文明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碱泉地区“双拥双模”工作安排》和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实际,现将2009年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9年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依据,按照乌鲁木齐市创建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和自治区第二十四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大力开展、踊跃参与拥军优属、军民共建活动,呵护和弘扬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坚决反对和打击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恐怖势力,维护各民族大团结,使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在贯彻“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总体目标的大局中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发展。
二、主要任务:
2009年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和贯彻“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体要求,巩固成绩、创新途径、求真务实、生动活泼,推动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健康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1、认真计划安排和筹措经费继续做好春节、“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主动慰问部队官兵和本单位军属(残)家庭,传达和体现*和人民对子弟兵的深情厚意,为他们排忧解难;继续与新疆军区军犬训练大队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积极组织各种文体联谊活动、公益活动,国防教育,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科技、智力拥军活动,把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工作作为教职工参与乌鲁木齐市创建和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实际行动,作为接受国防教育,支持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祖国繁荣的神圣义务和责任。
2、民族团结工作要在中心*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教育,特别是通过今年五月自治区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不断强化和提高各民族教职工“维护民族团结、珍惜新疆稳定”的大局意识,深入贯彻“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稳定社会的大局意识变为中心各民族教职工的共同心愿和自觉行动。同时,还要以开展民族团结大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培育和涌现出更多的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和先进模范,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光添彩。
三、几点要求
1、拥军优属、民族团结工作关系到军队建设和国家稳定的大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关系到全市各族人民的政治责任和政治荣誉,特别是今年7月乌鲁木齐市要接受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国家级考核验收,全市人民的政治荣誉事关大事大局,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工作只能做的更好,绝不能有任何削弱和闪失。中心*委(支*)和各科室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和关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积极组织、配合和参与各种创建活动,确保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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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把拥军优属和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安排,利用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和第2 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等时机,以板报、横幅、宣传橱窗,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讲座,军民和民族团结座谈会,走访慰问、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与内容为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增强教职工拥军优属、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维护军政军民和民族团结的自觉性,真正在教职工中形成尊重、爱护、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呵护、关爱、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风尚。
3、要认真贯彻执行*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落实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提倡少数民族和汉族教职工互相学习和使用语言,尊重、关心和爱护少数民族教职工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开展为少数民族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办好事、做实事,这是我们*委(支*)和各级领导重要责任和义务。
4、要检查和落实好军转、残、烈军人(军属)各项优抚法规和政策,妥善安置和解决好军转干*、退伍士兵、军属的实际问题,在工作、住房、福利、家属就业和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关照和倾斜。
5、要利用中心教育教学资源优势,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智力、科技拥军活动,主动为部队官兵提供方便。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办事处、居委会组织的拥军优属、扶贫帮困工作,认真做好每年的征兵宣传教育。
6、要继续做好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各种文件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
让我们在中心*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碱泉地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热情帮助下,通过全体教职工的努力,使我们的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在新的一年有新的成绩和进步,有新的贡献和新的荣誉,为新疆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我们的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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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2012年军民共建与民族团结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2年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依据,按照乌鲁木齐市创建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和自治区第二十四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大力开展、踊跃参与拥军优属、军民共建活动,呵护和弘扬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坚决反对和打击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恐怖势力,维护各民族大团结,使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在贯彻“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总体目标的大局中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发展。
二、主要任务:
2012年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和贯彻“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体要求,巩固成绩、创新途径、求真务实、生动活泼,推动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健康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1、认真计划安排和筹措经费继续做好春节、“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主动慰问部队官兵和本单位军属(残)家庭,传达和体现*和人民对子弟兵的深情厚意,为他们排忧解难;继续与新疆军区军犬训练大队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积极组织各种文体联谊活动、公益活动,国防教育,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科技、智力拥军活动,把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工作作为教职工参与乌鲁木齐市创建和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实际行动,作为接受国防教育,支持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祖国繁荣的神圣义务和责任。
2、民族团结工作要在中心*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教育,特别是通过今年五月自治区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不断强化和提高各民族教职工“维护民族团结、珍惜新疆稳定”的大局意识,深入贯彻“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稳定社会的大局意识变为中心各民族教职工的共同心愿和自觉行动。同时,还要以开展民族团结大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培育和涌现出更多的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和先进模范,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光添彩。
三、几点要求
1、拥军优属、民族团结工作关系到军队建设和国家稳定的大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关系到全市各族人民的政治责任和政治荣誉,特别是今年7月乌鲁木齐市要接受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国家级考核验收,全市人民的政治荣誉事关大事大局,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工作只能做的更好,绝不能有任何削弱和闪失。中心*委(支*)和各科室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和关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积极组织、配合和参与各种创建活动,确保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
2、要把拥军优属和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安排,利用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和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等时机,以板报、横幅、宣传橱窗,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讲座,军民和民族团结座谈会,走访慰问、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与内容为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增强教职工拥军优属、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维护军政军民和民族团结的自觉性,真正在教职工中形成尊重、爱护、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呵护、关爱、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风尚。
3、要认真贯彻执行*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落实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提倡少数民族和汉族教职工互相学习和使用语言,尊重、关心和爱护少数民族教职工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开展为少数民族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办好事、做实事,这是我们*委(支*)和各级领导重要责任和义务。
4、要检查和落实好军转、残、烈军人(军属)各项优抚法规和政策,妥善安置和解决好军转干*、退伍士兵、军属的实际问题,在工作、住房、福利、家属就业和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关照和倾斜。
5、要利用中心教育教学资源优势,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智力、科技拥军活动,主动为部队官兵提供方便。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办事处、居委会组织的拥军优属、扶贫帮困工作,认真做好每年的征兵宣传教育。
6、要继续做好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各种文件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
让我们在中心*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碱泉地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热情帮助下,通过全体教职工的努力,使我们的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在新的一年有新的成绩和进步,有新的贡献和新的荣誉,为新疆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我们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