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与的近义词
授与的近义词
接收:①收受:~来稿 ㄧ~无线电信号。 ②根据法令把接收
接受:对事物容纳而不拒绝:~任务 ㄧ~考验ㄧ~教训 ㄧ接受
接纳:①接受(个人或团体参加组织、参加活动等):他被~接纳
赏赐:①地位或辈分高的人把财物送给地位或辈分低的人:策赏赐
赠给:
给与:1.亦作'给予'。 2.使对方有所得。给与
授与的意思
授与:1.亦作“授予”。2.给予。[award;confer;give;grant] 授予
授与的近义词
授与相关近义词
带授字的近义词
授与相关成语
休戚与共: 忧喜、福祸彼此共同承担。形容关系密切,利害相同。
传道授业: 传授道理,教授学业
卵与石斗: 鸡蛋碰石头。比喻自不量力,一定失败。
孤立寡与: 指没有人扶持,没有人援助。
安危与共: 共同享受安乐,共同承担危难。形容关系密切,利害相连。
实与有力: 与:参与,在里面。确实在里边出了力。
将夺固与: 固,同“姑”。要想得到,必先给予。
岁不我与: 年岁是不等人的。表示应该及时奋起,有所作为。
应天授命: 顺应天意,承受天命
形输色授: 指以举止、神态传递倾慕之情。多以形容男女相悦。
心计手授: 计:计算,筹划;授:传授。精心筹划,亲手传授
患难与共: 共同承担危险和困难。指彼此关系密切,利害一致。
指画口授: 一面讲一面用手势帮助表达意思。形容详细地解说
授业解惑: 授:教,传授。惑:疑难。传授学业,解除疑难。
授人以柄: 把剑柄交给别人。比喻将权力交给别人或让人抓住缺点、失误,使自己被动。
授人口实: 留给别人以话柄。
授受不亲: 授:给予;受:接受。旧指男女不能互相亲手递受物品。指儒家束缚男女的礼教。
授手援溺: 授手:伸手;溺:淹没。伸手去救落水的人。比喻救援苦难的人
授柄于人: 犹言授人以柄。比喻将权力交给别人或让人抓住缺点、失误,使自己被动。
授职惟贤: 授:任命。授予职位只限有才德的人
敬授人时: 指将历法付予百姓,使知时令变化,不误农时。后以之指颁布历书。亦作“敬授民时”。
敬授民时: 指将历法付予百姓,使知时令变化,不误农时。后以之指颁布历书。同“敬授人时”。
无与为比: 犹无与伦比,无可比拟。
无与伦比: 伦比:类比,匹敌。指事物非常完美,没有能跟它相比的。
无与比伦: 指事物非常完美,没有能跟它相比的。同“无与伦比”。
日不我与: 时日不等待我。极言应抓紧时间。
时不我与: 我与:“与我”的倒装;与:等待。时间不会等待我们的。嗟叹时机错过,追悔不及。
曾无与二: 独一无二,没有比得上的。
杀生与夺: 杀:叫人死;生:叫人活;与:给予;夺:剥夺。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欲取姑与: 姑:暂且;与:给与。要想夺取他,得暂且先给他。指先付出代价以诱使对方放松警惕,然后找机会夺取
授与相关造句
1、飒飒西风满院载,蕊寒香冷蝶难来。他年我若为青帝,授与桃花一处开。
2、教师之为教,不在全盘授与,而在相机诱导。
3、女王授与这位著名的作家以殊功勋位.
4、我们的方针是不授与专卖权。
5、国王授与好几位杰出人士爵士勋位.
6、闭幕式后举行了授旗仪式,组委会将奥运会的会旗移授与下届的主办城市。
7、女王因探险家们的勇敢而授与他们勋章.
8、王安祈教授与李小平导演,分别从编与导的角度,分析及阐释涉及戏剧的普遍性与现代性的问题。
9、本文认为,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历来是中学历史教学的两大重要目标。
10、也曾担任多所国内知名大学客座教授与授课专家.
11、授与他们你所需要的,不要吐露出任何残忍,不拥护,冷峭或者失踪望,只有爱。
12、我们的方针是不授与大班椅专卖权。
13、选民把他们的权力授与这些官员.
14、我们的目标是不授与专卖权。
15、大陆会议授与华盛顿金质勋章,并回信感谢他夺回波士顿。
16、受聘任上海新华艺术专科学校教授与校董。
17、合作学习是将教师的讲授与合作群体共同相结合的一种教学方法。
18、世间大概没有比中国大学教授与学生更孤僻更寂寞的一群动物了。朱光潜
19、国会通过授与总统紧急命令权。
20、唐吉柯德请求客栈主人在星辰下的庭院为他授与骑士的名号。
授与相关词语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艺:技能;货:本指货物或钱币,引申为卖。旧指学成文武全才,以求被皇帝所重用。
孰与:何如。两者相比,择其一: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
宠授:指皇帝授予官爵。
祸与福临:祸与福之间相去不远。
祸与福邻:邻:接近。福与祸相距不远。
祸福与共:有祸同当,有福同享。
辄与:1.亦作“輒与”。2.任意给与。
禅授:犹禅让。以帝位让人。
福与天齐:形容福气极好。
赐与:赏赐;赐给。
赐茅授土:封建社会帝王分封诸侯的一种礼仪。帝王以五色土为太社,分封诸侯时,各授以他们相应的某方某色土,如东方青土,南方赤土等,并包以白茅,使归以立社。
赠与:赠送。[give property to others gratuitously] 赠送;法律上指把自己的财产无条件地转移给他人;作为经济上的援助所给与的货币或财产。也作“赠予”
赠与税:以赠送的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赠与人或受赠人课征的税。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实行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赠与税,目的是防止财产所有人生前利用赠与的方式以逃避死后应纳的遗产税。通常多与遗产税同时实行。
特授:超越常规授予某项官职。
守恒与不守恒:揭示物质运动转化关系的范畴。守恒指一种特定的转化关系的永恒性,包括物质运动的能力永恒不灭,以及物质运动转化的双方在质和量上相适应;不守恒指不具有这种转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