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冬天叙事作文100字-初中初三作文
一楼
nagedongtian
没有雪
那天晚上
有歌
用手轻轻握住它
一个梦
月亮朦胧
人也是朦胧的
朦胧酝酿
一个接一个地
苍白的夜晚
在风雨中
告诉霍普
寻求支持
悲伤的歌
用心记住
含泪写作
做梦是一种折磨
这也是一种罪过
nagedongtian
没有雪
那天晚上
有歌
新余十六中三年级:廖博文
初中其他年级同类作文
视觉独到写人物,构思奇特叙事情
看《月亮和六便士》,有点迷茫。作者的叙事线索是什么?为什么在《一》里写斯特里克兰去世四年后莫里斯徐睿出版的《法兰西信使》里斯特里克兰的语气?爱德华雷加德在一本小册子里对斯特里克兰的作品进行了详细的探索,写了斯特里克兰的儿子罗伯特牧师写的《斯特里克兰的传记》,以及心理学家评论家维特布莱希特博士的评论—— roth holz?看完全文我恍然大悟:原来毛姆为自己写思特里克兰德打好了基础,而毛姆想在主人公的悲剧中写出人一生中最不明朗的时期,给读者看清楚。
毛姆在文中以一个23岁的文艺青年的身份出现。他刚进入文坛时很害羞。当他住在维多利亚时,他经常去文学家庭。他在写小说的时候,有一天遇到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夫人,因为这个女人对他的作品感兴趣,想了解他。就这样,我们在rouswatelford的介绍下认识了。原来我们住得很近。她是一个没有作品的文学爱好者。我是一个有作品的文艺青年。后来,他收到了斯特里克兰夫人的午餐邀请,他如期赴约。同时,他还受到一群作家的邀请,这样他们就互相熟悉了。然后月如遇到了思特里克兰德先生,他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
然后思特里克兰德离开了巴黎,“我”受妻子委托去找东西。我意识到思特里克兰德离开不是为了女人,而是为了绘画。五年后,“我”厌倦了在伦敦的生活,不得不去巴黎体验思特里克兰德和斯特罗夫。后来因为战争,“我”去了十五岁的塔希提岛。斯特里克兰九年前就已经死了。在那里,我遇到了尼科尔船长,得知斯特里克兰在与尼尔宿舍的老板打架时被抓住,并被偷运到塔希提岛。在大溪地,有一个法国小老头,名叫柯汉。他在一个种植园里有一幅斯特里克兰的画,后来买了3万法郎。因为科恩有一个种植园,斯特里克兰在那里当主管,以获得工资。这幅画是向他借200法郎的奖励。在那里呆了一个月后,思特里克兰德带着生活费离开了。在鲜花酒店,蒂亚里约翰逊把思特里克兰德介绍给一个名叫艾塔的儿媳妇。后来思特里克兰德和艾塔离开了花店,在八公里外的一个地方定居。aita早买的。其中一个,房间里没有家具,地板上铺着演员当床,只有一把摇椅放在阳台上。思特里克兰德是来成功和死亡的。
“我”待在英雄家,受别人委托。后来斯特里克兰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经纪人。他家里有妻子和两个孩子。他40岁,结婚17年。他的大儿子罗伯特16岁,女儿的小儿子两岁。在这种情况下,有一天,他给妻子留了一封信。他离家出走,去了巴黎开始了他的人生追求。
在他看来,他的老婆孩子生活安逸多年,可以自己生活。他会离开他们去追求自己的生活。
他很小的时候就想当画家,但是他父亲叫他做生意,因为他父亲认为艺术挣不了多少钱。四十岁后的一年,他开始自学一些绘画。去年,他一直在上夜校,但他仍然不会画画。但他相信自己以后能学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决定离开家人去巴黎,因为他在伦敦得不到他想要的东西,也许他会在巴黎得到。他想学画画,但他控制不住自己。就像一个人掉进水里,游得好不好也没关系。反正她是挣扎出来的,不然会淹死。可见他拥有绘画的魔鬼,如果不从中吸取教训,可能会被绘画撕成碎片。思特里克兰德最重要的作品是《萨玛利亚的女人》
(初二,1400字)
我的10个搞怪同桌——叙事篇
1.李林:我总是和他吵架的原因不是因为我脾气不好,而是因为他讨厌。比如有一天,在自习课上,大家都在静静地做作业。我刚刚思考完一个难题。他突然拍了拍我说:“这道题我不会,你教教我吧!”我没时间理他,继续做题。他马上换了口气说:“亲爱的同桌,工大美女,请你教教我。”我虽然觉得恶心,但还是告诉了他。我以为他会感谢我,他却说:“切,谁回答不了这么简单的问题,我就是考考你!”这是谁~
2.张宏志:主要特点是他会得瑟,所以他拒绝接受马瑞,因为他觉得自己比谁都强。比如另一个自习班,整个班级都变得乱七八糟。我们的大班长“小稀罕”,一定要管!看到他说话,他立刻说:“张宏志,闭嘴!”他说:“我管我们组(他是组长)!你能搞定吗?”班长还没说话,全班同学就说:“全班人管!”他见无话可说,就对着自己组里的人大喊:“至少你是我管的!”全班晕倒~
3.翟鹏程:我不说优点,只说缺点。唯一的缺点是占用空间太大。其实我不怪他。他的身体看起来很强壮,有同学说我们坐在一起像两大洲的人。举个例子,有一天老师看不下去了,小声跟我说:“你为什么不给他弄个单人桌?我看见你和他坐在一起,他很拥挤。”我刚想说不,这个人却说:“没事,别挤。”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4.焦嘉庚:我忍了“臭”手。他的缺点真的很多。比如我就是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如果我是同桌,我就忍了。但是,他的手摸了一下之后,那滋味真的难以形容。难怪同学都给他起外号叫“脚”!
5.这个女孩我就不详细写了,主要是她的名字很不吉利,因为我们的一个男老师是外地人,普通话说得很生硬,所以我们可爱的格格最后一个“格格”字没有念成“呃”,变成了“李咯咯”,真可怜~
6.刘一男:我非常讨厌他,因为他总是烦我做k,很明显他在和我说话,我也没注意他,但是我总是做k,在做了很凶的k之后,看看那个讨厌的家伙。还在偷笑,真的欠一平~
7.何秋:此人堪称“百科全书”。他知道世界上的一切,甚至知道一点什么不是!(这是我胡说。)比如你说他的大脑比电脑好用,你就会听到这样的回答:“不,人类的脑细胞有。一、而且电脑是人造的……”
8.又和翟鹏程坐一起了,呵呵~
9.玛丽:我不想过多谈论她。先说说她外号的由来。因为这个人有两颗又白又大的兔牙,笑起来和兔子一模一样,所以我们叫她“小珍奇”(兔子的名字)
10.王:有句话说得好:“路遥知马力,久见人心。”我可爱的同桌也是。他的小学同学说他变了。你可以从远处看到他:他戴着眼镜,扭起脖子,四处玩耍。奇怪的是,虽然他上课不听,但他真的很擅长学习。
这是我和十个同桌之间的故事。
(初一,1100字)
童年叙事
童年是孩子们眼中的世界,是每个人一生中最美好、最灿烂的时光。即使童年匆匆而过,也是我无法忘记和放下的时光。我们经历的一切就像一排排书架。我拿出一本书,拍了拍上面的土。记忆像潮水一样淹没在我的眼前。
有一年夏天,我回老家,夏天很热。刚过完老家门前的一片树林,我忍不住下了车,决定回老家。清新的风,包裹着一丝泥土的芬芳,轻轻吹着我的发梢。一直冲进我眼睛里的蜻蜓,情不自禁地追着我,边走边跑,带着随和的蝉鸣向故乡。回到家正忙着收拾行李,却意外看到小蜻蜓落在了我的行李箱上。我一抬手,它就飞快地飞走了。我跟着它跑了出去,却把它赶出了院子。追了又跑,来到了下游。
到了老家,就不用说绿油油的菜地和高高的枣树了;不用说,在枝头高声歌唱的麻雀,金色的油菜花,勤劳肯干的蜜蜂。就在河边,兴趣无限。蜻蜓在我头上盘旋。我走到河边,慢慢蹲下来,看着清澈的河水,闻到一股凉凉的味道。我似乎还能闻到水的味道。水很清澈,甚至连水下的水生植物都可以看得很清楚。我正看得入迷的时候,一条小鱼突然从水里出现,我就忍不住把小手伸进水里,用小手指轻轻地点着水。放进去的时候清凉爽口。我用手捧起一些水,小水滴从手指间流下,滴落在水面上,露出一波又一波的水。一次,两次,“嗯?这是什么?”我忍不住自言自语。一条只要小指头的小鱼在我手里蹦蹦跳跳地掉了下来。最后在快要停止挣扎的时候,我赶紧用手拿起一勺水,把鱼放回水里,莫名的成就感。之后我顺着水流到了水的上游,走到上游,蹲下来,仔细观察水中小鱼小虾的一举一动。突然,我发现小鱼小虾下面映衬着五彩缤纷的石头。我卷起袖子,把手伸进水里,挑出一块我的心石。我用手擦干石头,把石头举向太阳。阳光穿过它,绿色和白色混合在一起。我开心的笑了笑,挑了几颗自己喜欢的石头放在口袋里安心回家。当时我有一种不言而喻的成就感。
我闭上眼睛,仿佛蜻蜓就在我身边。它带着我的记忆回来了。那是我的清白。看着我现在有多傻多无知,那是我最好的回忆。
:第一天胡腾跃
(初一,9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