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的近义词
批判的近义词
指摘:1.亦作'指谪'。挑出错误,加以批评。 2.指指摘
驳斥:列举理由,批判或否定别人的意见:驳斥谬论。驳斥
批驳:①对错误的言论或行为加以批判和驳斥:严厉批驳。 批驳
反驳:说出自己的理由,来否定别人跟自己不同的理论或意见反驳
批评:指出好坏:圈点批评。也专指对缺点和错误提出意见:批评
挑剔:①在细节上过分严格地指摘:你这人怎么那样挑剔?!挑剔
褒贬:评论好坏:~人物ㄧ一字~ㄧ不加~。褒贬
评论:1.批评﹑议论。 2.批评﹑议论的文章。 3评论
评述:1.评论﹑叙述。评述
批判的意思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恩格斯作于1843年底至1844年1月。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范畴,论述了消灭私有制的必要性,对社会主义革命作了初步论证。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篇经济学著作。
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作于1908年。批判马赫主义及各种主观主义和信仰主义,对哲学的“物质”范畴作出经典性定义,考察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阐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初步总结了物理学革命的最新成果。
批判:①评论是非:评论先代是非,批判未了公案。②对某种思想言行(多指错误的)进行系统分析:批判“全盘西化”论。
批判现实主义:欧洲19世纪30年代开始占主导地位的一种文艺思潮。其作家以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为思想武器,揭露和批判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描写贵族阶级的没落以及资产阶级兴起与没落的过程,塑造了很多具有典型意义的贵族、资产阶级人物形象。代表作家有法国的巴尔扎克、司汤达,英国的狄更斯,俄国的果戈理、托尔斯泰等。
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作于1875年4-5月。批判德国爱森纳赫派和拉萨尔派将在哥达的合并会上通过的党纲,阐明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原理。第一次提出共产主义社会分为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理论。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这一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批判的近义词
批判相关近义词
批判相关成语
分期分批: 分阶段分成组,不同时期一组接一组
判冤决狱: 判:评判;决:判决;狱:案件。评判冤案,判决官司
判然不同: 判:显然的区别。区分的清清楚楚,完全不一样。
判若两人: 形容某人前后的言行明显不一致,象两个人一样。
判若云泥: 高低差别就象天上的云彩和地下的泥土那样悬殊。
判若天渊: 高低差别就象天空和深渊那样悬殊。
判若水火: 判:区别。比喻两者显然相反,互不相容。
判若鸿沟: 判:区别;鸿沟:古代运河,在今河南省,秦末是楚汉分界的一条河,比喻事物的界线。形容界限很清楚,区别很明显。
判若黑白: 判:区别。像黑的与白的那样明显区分。形容界限分明
引绳批根: 比喻合力排斥异己。亦作“引绳排根”。
批亢抵巇: 犹批亢捣虚。比喻抓住敌人的要害乘虚而入。亦指有缝便钻,从中取利。
批亢捣虚: 批:用手击;亢:咽喉,比喻要害;捣:攻击;虚:空虚。比喻抓住敌人的要害乘虚而入。
批吭捣虚: 比喻抓住敌人的要害乘虚而入。亦指有缝便钻,从中取利。同“批亢捣虚”。
批毛求疵: 犹言吹毛求疵。比喻故意挑剔别人的缺点,寻找差错。
批砉导窾: 犹言批郄导窾。比喻善于从关键处入手,顺利解决问题。
批红判白: 批:削;判:分开;红、白:指花卉。嫁接花木。
批逆龙鳞: 传说龙喉下有逆鳞径尺,有触之必怒而杀人。常以喻弱者触怒强者或臣下触犯君主等。
批郤导窾: 批:击;郤:空隙;窾:骨节空处。从骨头接合处批开,无骨处则就势分解。比喻善于从关键处入手,顺利解决问题。
批隙导窾: 比喻善于从关键处入手,顺利解决问题。同“批郤导窾”。
批风抹月: 犹言吟风弄月。指诗人以风花雪月为吟诵的题材以状其闲适。
批鳞请剑: 指敢于直言犯上请斩巨奸。
抹月批风: 抹:细切;批:薄切。用风月当菜肴。指吟啸风月,清高自赏。
捣虚批吭: 乘虚攻击敌人要害。同“批亢捣虚”。
析珪判野: 谓封爵分土。
相判云泥: 判:分辨。形容差别很大,有天地之别
自我批评: 自己批判自己的缺点等
天壤之判: 壤:地。天和地,一在极上,一在极下,比喻差别极大
天地剖判: 犹言开天辟地。比喻空前的,自古以来没有过的。
批逆鳞: 批:触;逆鳞:传说龙喉下的鳞是逆向的,触摸容易触怒。比喻臣下敢于直谏触犯君主或弱国触犯强国
五鬼闹判: 许多小鬼戏弄判官。剧目名。旧时也比喻居上位者被对自己不满或轻蔑的人所戏弄。
批判相关词语
质判:质正判析。
审判:法院对案件作审理和判决的合称。审理指搜集证据,审查证据,讯问当事人,询问证人等,以查清案件的事实,确定案件的性质。判决指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性质,适用有关的法律作出处理的决定。[try] 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加以判决
审判厅: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清朝末年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在京师及各省﹑府﹑县分设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审理刑事﹑民事案件。北洋军阀政府沿袭清制,各地仍设审判厅。
审判员: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职务的人员。
审判官:对法院中审理民﹑刑事案件的官员的通称。
审判庭:①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不同性质案件的常设机构。如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其负责人称为庭长、副庭长。②为审理每一个案件而成立的临时性的审判组织。有独任制的审判庭和合议制的审判庭。后者的负责人称为审判长。
审判权: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和判决刑事﹑民事等案件的权力。
审判独立: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的干涉。是司法独立的核心。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判监督:在我国,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
审判管辖:在我国,指第一审案件由哪一级法院和同一级的哪一个法院审判。其中,由法律规定的有:(1)按照案件的性质和轻重,确定由哪一级法院审判。案件越是重大、复杂,管辖它的法院的级别就越高。(2)按照不同的案情,确定由一定地点的法院审判。(3)有些案件由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管辖。此外,还有由法院裁定的管辖,包括:某一法院发现本院对某一已经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审判某一案件,或指定下级法院将某一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
审判组织:法院审判每一个案件的组织形式。有独任制和合议制两种。不同于法院内部常设的审理不同性质案件的机构(如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参见“审判庭”。
审判长:法院主持合议庭审判的人员。法院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时,自任审判长。在他们不参加的情况下,由他们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
审批:审查批准。[examine and approve]对下级呈报上级的公文进行审查批示报请上级审批
审美判断:主体对事物审美特性的鉴别与评价。它以对象的审美特性为客观基础,以人对事物美的直接感知为出发点,是一种融和着情感的具有个性特征的主观判断。
福判:传说中阴司地府的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