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关系
书面关系是指签发机关和接收机关之间的关系。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公文写作关系。欢迎阅读。
一、下级机关一般应按照直接隶属关系办事,不得越级请示。
二、一般文风:骈文(如书信、告示等。)应该用在平行或非附属机关之间,以及上位文本(如请求、报告等)之间。)和下级文本(如命令、指令、决定等。)不应使用。
三、区分主送权和复制权。不要同时向上级机关复制指令;送下级机关的重要文案,可以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双重领导单位在请求上级指示时,应当根据内容明确主要发送机关和发送机关,由主要发送机关负责回答所请求的问题;上级机关给双重领导单位写信时,应当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四,要注意党政不分的现象。党务和政务要分开写,一切政府工作都要以政府名义写;一切关于党委的工作,都要以党委的名义写。
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第一,必须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
二、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工作规律。
三、公文的编写和修改必须及时、迅速,防止拖延和积压。
四、文字和篇章必须准确、严密、生动、形象。注意几点:
(a)组织应明确。公文内容要有轻重缓急,提纲挈领,目的明确,层次分明,中心突出,一目了然。
(二)文字要精炼,篇幅要短。
(3)选词用句要准确。公文要讲究提法和分寸,措辞要准确反映客观实际,做到文不对题。
(四)理论要有逻辑性。公文的观点要明确,概念要准确,避免歧义、歧义和工作拖延。
(五)造句要符合符文,通俗易懂,讲究修辞。不要只是造一些难以理解的缩写,通常使用缩写的单位要用全称。
(6)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
(七)正确使用序号[i、(i)、1、(1)]。
五、符合保密制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