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文理科的差距作文700字-高中高二作文
坐在电脑桌前,我的心总能很快平静下来。远离外界的喧嚣,用手轻敲键盘就能感受到人生中最有意义的时刻。
我真的很想在能背电脑的时候去上学。
看了很多书,我总是需要休息。我总是喜欢看书。我相信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关系。我不急于取得进展。我相信所有的努力和积累都不会白费。就像班主任说的,也许你平时不努力,考得好,但是高考会把你暴露出来。平时努力,高考成绩不会让你失望。
所以,努力学习没有用就不用说了。没有什么是无用的,存在是合理的。每本书都会教会你很多东西,但是价值观不同,你的价值判断和选择也不同。
不知怎么的,今天开始思考文科生和理科生的区别。也许从大的意义上来说,没有根本的区别。每个人都学习知识,用自己的知识为社会做出贡献。人文和科学同等重要,没有人有资格看不起任何人。只是在某些具体方面的运用,就大不相同了。
历史老师总是疑惑地问我,你学文科是因为理科成绩好吗?
我和我的历史老师是好朋友。我说,我真的很喜欢文科。
我学理科是有责任感的,只是觉得这是我应该做的事情。既然做了,就一定要做好。但是我读理科的时候,压力很大。我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而是为了完成某项任务。我不希望以后的生活是这样的。尽管我有钱,我也不会快乐。我对文科有天生的兴趣。我热爱文科和文史。我更喜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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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理科的日子(转载)
这是李小可高中的第三个月。这个区的重点中学学习抓得很紧,校领导对现状很不安,偷偷说这个区的升学率比一个城市还高。所以要求全体师生勒紧裤带,努力工作,早日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
李小可是一个严重的“跛子”。语文和英语都很优秀。在她看来,她从小就有学习语言的天赋,但她的父母把她命名为“李小可”,希望她能成为一名科学家,造福人类,为科学事业做出一些贡献。事情碰巧适得其反,李小可的科学研究也泡汤了。要不是期中考试前补了一段时间,他都踢不动了,踢成了这个区的焦点。
李小可想念初中。虽然她初中上完科学课总是消化不良,但是高中上完科学课,她就把一个煮鸡蛋吞到喉咙里,消化不了。
学理科的日子很痛苦。数学、物理、化学就像三座大山,让她望而生畏。
数学课上,老师低沉催眠的声音让她一次次昏昏欲睡;物理课上,她爱看牛顿、伽利略等科学家的短篇小说;在化学课上,她在书上写了很多诗。不知道的人觉得上课很认真,笔记都快溢出来了。
李小可哀叹自己没有天赋,也就是说,没有天赋。青春稍纵即逝,短暂的青春在数学物理化学的滚滚波涛中流淌,一去不复返。
但转念一想,李小可说,即使他将来学文学,即使他有龚宇移山的能力,数学之山也不能移走。她下定决心要扭转目前数学课不眠不休的状态。李小可每天在数学课前都会喝一包咖啡来提神。试了几天,不知道是咖啡没效果还是自己失望了。顽固的眼皮依然坚挺不屈,保持着下垂的趋势,毫无效果。当李小可发现它不起作用时,他又耍了一个花招。简而言之,他想赢得这门数学课。每天她都带一小罐凉油,上课前摸摸太阳穴,顿时精神一振。李小可不禁赞叹道,中国的传统药方确实比西方的强。快乐来得快去得也快。药在她身上停留了20分钟,然后就消失了。李小可不屈服于现实,“鱼”和“熊掌”都被使用。这种传统美德至今仍在使用。
上课的问题解决了,但是没有做完。他一找到问题,李小可的眼睛就盯着问题,迅速跳了出来,仍然毫无头绪。看着同桌的辛苦,我对五分钟的平均速度很满意,陶醉其中,李小可开始感叹为什么:和x,y没有缘分?
物理会要了她的命。物理老师有个爱好。他们喜欢在课堂上拿学生的学号回答问题。不幸的是,李小可总是被吸引。她支支吾吾地说了一会儿,屏住呼吸,看着物理老师的脸从微笑逐渐变得僵硬,然后拉长眉头,最后凝固在那里。老师捏紧的嘴就像一座不可抗拒的火山,愤怒地喷出“熔岩”。李小可的脸越来越红,这似乎是火山爆发时耀眼的红光反射出来的。她迫不及待地进入物理老师的脑海,拿出答案,开心地再读一遍。但那只是幻想。
李小可认为:是女生,他学不好理科是可以理解的。再说了,以后直入文学领域,学理科都像屎一样。物理老师经验丰富,了解大部分女生的心理,所以考试总要压倒所有人,让她们无语。“物理有用”是物理老师的警句。什么“学科学的人逻辑思维强,反应快”,“科学是灵活的”?一系列赞美科学的语录把科学捧上了天。相比之下,文科似乎一文不值。李小可义愤填膺地听着,暗地里把物理老师贬得一文不值。
李小可在科学上的成就是可怕的。参加完n次测试,她有n个灯笼高高挂着。有几次,即使分数乘以3,灯笼也拿不下来。
想到明天的考试,李小可又感到紧张了。虽然她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会有各种不能完成的功能问题,为什么要找出球落地的时间和力度,为什么要讨论物质的构成……她只想读李清照的词,读朱自清的散文,做自己喜欢的梦。但是一切都要面对。
她还是想当高中生,学数学,学物理,学化学,努力完成无穷无尽的难题。人生还是要走下去,有欢喜必有烦恼,有收获必有损失。
(高三,1500字)
《选择理科》做一个快乐的学理女生(*^--^*
小时候最喜欢的漫画是;爱大头儿子的活泼天真;我喜欢小爸爸的阳光;喜欢围裙妈妈的温柔善良,在我看来,他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
但是,现实生活中,我不是大头儿子,所以没有小头爸爸,但我的家庭同样幸福。我父亲是一名普通的汽车修理工。印象中父亲的手是最熟悉的。粗糙厚实,手指甲和掌纹之间有黑色汽油。因为这些手和车打交道很多年了,现在已经不能用水洗了。是这些沾满汽油的手把我带大的。牵着父亲的手,我感到温暖和安全。是这些普通的手支撑着我的家和我的一天。
父亲的手梳理着我的头发,虽然没有母亲的漂亮,父亲的手为我做饭,虽然没那么好吃.然而父亲的手却打了我一顿,让我一接近悬崖边就赶紧回头。爱情是不同的体现。
爸爸是家里万能之手,修电视,修水管,搬家具,换灯泡等等。都是爸爸安排的。如果有一天,家里没有爸爸,那我和妈妈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们家可能根本算不上家!
小时候,父亲领着我穿过繁忙的马路。父亲老的时候,我会拖着曾经又粗又细的手穿过繁忙的马路。这是爱情的延续。父亲虽然不是小父亲,但他给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父爱。爸爸的爱体现在他的黑手上。
我还记得年轻无知的时候,我很讨厌父亲那双又黑又脏的手。父亲下班回家,想把我抱在他温暖的怀里,我残忍地推开父亲的笑脸,盯着他的眼睛,对他说:“你不洗手,不要碰我,你的身体好臭”。说的时候,我抓着鼻子就跑了。这时,父亲总是笑着说:“我听不了很久。”现在回想当年的每一点,心里有千千万万的遗憾。我后悔不该这样和父亲说话。我想我父亲当时一定是心碎了。离开父母去外面读书,一个人晚上忍不住哭。去年这个时候回头看,我还在他们身边。每当我度假回家,父亲总是热情地问我的健康和学习情况。坐车走的时候,爸妈总是在窗前向我招手,心里总是难过。爸爸的手在原地不停的颤抖,但是慢慢的变成了一个小点,直到完全消失。
我只想握着你的手不放手。我能不能单纯的牵着父亲的手不放手?五年后,十年后…永远。
讲师:张勇
(高一,13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