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基础知识
公文一般由份数、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签发机关的标志、签发人名称、签发人、标题、主要签发机关、正文、附件说明、签发机关签名、书写日期、印章、注释、附件、抄送机关、签发机关、签发日期和页码等组成。公文基础知识由小编收集,欢迎阅读。
正式文件的定义。
党的机关公文是党的机关实行领导、办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件,是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安排和协商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信息的工具。
行政机关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和规范样式的文件,是依法行政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二)公文的类别。
1.根据发文机关的不同性质,可分为:党务文书、行政文书、法律文书、外交文书、司法文书、计划文书、军事文书等。
2.根据书写关系的不同,可分为:上写、下写、并写。
向上写是指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书写,如批示、报告、意见等。
向下书写是指上级机关下属单位的书写,属于自上而下的书写。具体语言包括指示、意见、决定、决议、通知、通告、会议记录和答复;
平行文是指没有隶属关系的机关(即没有领导或业务指导的机关和单位)之间的通信,如信函、意见等。
需要注意的是,三种书写关系都有“意见”的语言,要按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作为下行文,下级机关应当遵照执行;作为平行文本,仅供主要交付机关参考。
3.根据文件内容的重要性,可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
绝密公文是指涉及党和国家核心机密内容的文件。一旦泄露,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将受到最严重的损害;
机要公文是指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内容的文件。一旦泄露,国家安全和利益将受到严重损害;
秘密公文是指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内容的文件,一旦泄露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4.根据公文传递和处理的时间要求,可分为紧急公文、紧急公文和一般公文。
紧急公文,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紧急公文,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一般文件,处理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5天。
至于紧急程度,党的机关公文分为“紧急”和“极其紧急”;行政机关公文分为“紧急”和“极其紧急”;紧急电报分为“特别提及”、“极其紧急”、“紧急”和“紧急”。
(三)公文的特点。
第一,有鲜明的政治内容。我国各机关运行的公文,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是具有法定权限和约束功能。公文的法定作者是法定的发文机关,该机关的发文机关由法律认可决定。各级机关发布的公文,在有效期限和范围内,具有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公文一经发出,有关接收机关和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如果违反或未能执行公文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保证公文的执行效率。
第三,有一定的范围和使用时间。文档对应于工作的某一方面,并被发送到c
第五,有准确庄重的文风。要保持公文的政治性和权威性,就要保持准确、严谨、庄重的文体特征,反映事物的客观现实,以明确的态度发表意见,用严谨、准确的术语选词,形成合理严谨、简洁明了、庄重有力的公文文体。
(四)公文的作用。
第一,发布法令传达决定。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令、法规和决定,各级各机关的决策意图,都需要发布和执行,都要发出报告。从公布最高一级机关制定的重大政策,到传达最低一级机关的要求和报告,都是靠公文这个工具。
二是指导工作,促进落实。由于公文是一种权威的专门公文,各级机关利用公文来宣传决策意图,领导机关利用公文来组织和指导各系统、各部门、各地区的具体工作;下级机关利用它来报告情况或寻求批准和支持来开展工作。
三、工作依据,查证。依据和凭证功能是公文的基本功能。上级根据上报的公文批准、答复和决定;下级根据下发的公文办事。上级的决定是否正确,下级的情况是否真实,公文是最好的证明;工作开展后,官方文件也作为考核其绩效的检验凭证。
四是沟通信息,联系公务。各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利用公文与上、下、左机关保持联系,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协商工作。公文往复运行,整个机关系统一体化,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第五,宣传教育,统一思想。公文不仅要传达决策意图和分配任务,还要说明原因和情况,让人们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五)公文种类(即语种)。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公文有14种,即: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知、公报、报告、请示、答复、规定、规定、信函、会议纪要。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文件有13种,即:命令(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告、提案、报告、请示、答复、意见、信函和会议纪要。
不同的是,党的机关的正式文件包括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行政公文包括命令(令)、公告、公告和动议。这里只简单介绍一下行政机关各种语言的适用范围:
1.秩序(order)。依照有关法律适用于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公布;宣布实施重大行政强制措施;表彰有关单位和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宪法》的规定,只有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各部委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使用“命令”这个剧本,省级以下机关职能部门不能使用。《湖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10条规定,使用“令”发布规章仅限于省人民政府和武汉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的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布重大行政强制措施,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人员,并可以使用命令。
2.决定。适用于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的部署,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奖惩,下级机关不适当决定的变更或撤销。
3.公告。应用程序
6.通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在奖项类型的评选中,《湖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规定,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人员可以使用“决定”;为表彰做出重大贡献或有良好表现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他们使用“通报”。
7.动议。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8.报告。适合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答上级询问。
9.请求指示。适用于请求上级指示和批准。
10.回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求。
11.评论。适合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
12.信。适用于非附属机关之间的谈判工作、问答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