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写作与答辩范文
一、回复的性质和特点
答复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要求答复事项的答复文件,具有权威性、针对性和指示性;
1,权威。上级机关的答复,代表上级机关的权力和意志,对请求事项的单位具有约束力,特别是涉及重要事项或问题的单位,往往具有明显的法律功能。
2.瞄准。任何答复都必须是针对下级机关要求的事项发出的,内容简单,针对性强。
3.指示性的。答复的目的是指导下级机关的工作。所以,在表达了态度之后,回复中还应大致说明实施中的方针、政策和注意事项。
二、书面答复
1.标题
答复的标题中有两点需要特别强调:
(1)关于发行单位。经批准的发证单位,即书写主体,既不能书写,也不能随意书写或简化。
(2)关于起因。写批准理由大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介词“about”表示关联范围加上请求或批准的事项,如《国务院关于1991—2000年全国治沙工程规划要点的批复》;另一种是在“关于”和请求或回复之间插入陈述动词“同意”,如《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航空口岸的批复》。
2.文本
答复的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1)在引用回复的开始,通常引用通信作为回复的依据。引用的方法有四种:第一种是引用请求的日期,如“年月日收到通信”;二是引用通信的日期和符号,如“年月日收到文件”;第三个是日期和通信的名称,如“《关于……的请示》收到于* * * *”,第四个是引用通信的日期和指示的事项,如“请求指示关于…………………………………………………………………………………………………………………………………………………………………………………………………………………………………………………………………………………………………………………
(2)正文是回复的主体。这部分要根据下级机关要求的事项表达同意或不同意的态度,有时还要说明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请示的回复要有针对性,回复要清晰具体,简明扼要,表述要准确。
(3)结尾是回复正文的最后一部分,可以用三种方式写:第一种是写“此回复”或“特此回复”;二是写希望和要求,为请求的答案指出方向;第三种类型是秃尾,也就是当对请求的回复完成后,就告一段落了,使用的越来越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