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公文基础知识
公文的选择基于:一、写作目的;二是发证机关的权威性;第三,与主要派遣机关的写作关系。小编收集官方文件用于写作。欢迎阅读。
一、正式文件的主要语言:
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种类》第二章确定了“命令(令)、决定、公告、通知、通报、提案、报告、请示、答复、意见、信函、会议纪要”等13类14种文字。
公文的选择基于:一、写作目的;二是发证机关的权威性;第三,与主要派遣机关的写作关系。
常见的错误有:语言选择不当、语言混用、创造语言等。
几种常用语言之间的差异:
(a)请求和报告
“请示”和“报告”都是上写,在行政机关公文中使用频率高,容易混淆。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在“报告”中向上级机关提交“请示”,要求上级机关答复(答复),容易耽误工作。因此,在撰写“请示”和“报告”时,要特别注意两者在八个方面的区别。
第一,功能不同。“请示”是请求上级指示和批准;“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回答上级机关的询问、提交文件和文章等。
第二,内容不同。“请示”是单位无法解决或按规定需经上级批准后才能执行的事项;“报告”是指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工作或应由上级机关知晓的事项。
第三,容量不同。“请示”应该是一回事;“报告”可以一次上报,但不得携带请示事项。
第四,时间不同。“请示”要提前写好;报告可以写在活动之前、期间和之后。
第五,范围不同。“请示”一般只送上级机关,不允许送上级机关;《报告》可以发送给几个相关的上级机关,其他上级机关也可以发送副本。
第六,待遇不同。上级机关接到下级机关的请示后,要及时批复批复(批复),这是一个办理件,下级机关接到上级机关批复(批复)后要执行;上级机关接到下级的报告后,主要是了解情况,不需要答复,下级不需要等待上级的答复。
第七,长度不同。“请求”的长度相对较短,一般不超过1500字;《报告》篇幅相对较长,但一般不超过3000字。
第八,结论不一样。在“请示”的最后,“此处请示,请予指示”、“请审请示”等。“报告”是指“专题报告”和“专题报告”。
(二)请求和信函
“函”是指不属于机关协商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文件。“函”可分为商务函、询价函和批准函(请求批准函和批准函)。“函”在公文中应用广泛,其主要功能有两方面:一是互不隶属的同一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查询和回复;第二,请求平行或非附属职能部门批准相关事项,不要“请示”或“报告”,而要使用“请求批准函”。
在公文写作中,很容易将“请示函”误认为“请示”或“报告”。与平行或非附属机构一起书写时,不宜使用“请示”或“报告”。“请示”和“批准函”有严格的区别,主要包括:
第一,类型不同。“请示”是向上的风格;“请求批准函”是
第五,回复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请示”事项须经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批准;“请求批准函”的相关批准事项应由接收单位予以回复(批准函)。
(3)报告和总结
“报告”是一种向上的语言,主要作用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答上级的询问。“总结”不是公文体裁,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起草人把工作总结作为公文体裁,比如在公文标题中使用“某单位2007年xx工作总结”,带有工作总结,这是错误的。工作总结其实就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可以直接用“汇报”的语言,发送给上级(可以由多个领导发送),抄送相关部门。如果将上述公文的标题改为“某单位2007年xx工作报告”,会更加规范。
(4)意见和建议
“意见”是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办法的正式文件。可以向上写,平行写,向下写。作为向上的语言,要按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作为平行文本,提出的意见供接收单位参考;作为下行文,如果有明确的执行要求,下级机关应遵照执行;如果没有明确的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参照执行。在这里,我们将把重点放在“意见”风格上,如下文。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起草人往往将“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计划”作为正式文件,如“2008年xx工作计划”或“工作安排”、“工作计划”,这些都是不恰当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计划”不是正式文件。以下意见可以直接使用,规范的标题应为“某单位对2008年xx工作的意见”。
(5)通知和告示
“通知”是一种公告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知道的事项的公文,其主要对象是不确定的。如“某单位对xx的通知”。
“通知”是由下级机关批准,转发给上级机关和非下级机关的文件,传达需要下级机关办理、需要有关单位知晓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是平行文本和下行文本,确定主发送对象。“通知”广泛用于行政机关的公文,如会议通知、转发通知等。转发通知要注意标题臃肿的问题。
二、公文格式
(1)发证机关的标识
它由发证机构的全称或标准化缩写,后跟“文件”组成。比如:“绵阳市财政局文件”。
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是:在没有标签纸的情况下,发证机关的标志位置为平行下写发证机关的标志上缘至版型上缘25mm,上写发证机关的标志上缘至版型上缘80mm。如需确定公文份数、密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可在发证机关标记上方2行处依次标记。
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名称应在前,发文机关名称右侧应放置“文”字,上下居中排列;如果联合行文机关过多,要保证正文在公文首页显示。
(2)文件编号
发证机关出具的代表字、年份和序号。发证机关标记两行空行,中间用3号仿宋体排列;年份和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要标全名,用六边形括起来“[]”,常用的还有“()”、“[]”或“[]”。文件的序号不是虚的(即1不是001),不加“否”字。
(3)发行人
上报的正式文件应标明发行人名称,并与文件编号右侧平行排列。单据号左边空格1字,签发人姓名右边空格1字;发行人应使用3号仿制品
红色反线下空2行,宋体标2号小标,可排列在中间一行或多行;回去的时候要有完整的意思,对称的排列,适当的间距。往往分支机构没有注意单词的完整性。比如“关于加强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在“专项”分支,正确的分支应该在“资金”之后;字体大小用错了,有的不用2号字,有的不用小标宋字;行距不对,有的距离太大,有的距离太小。
(五)主要送达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