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点精选:正文写作
起草公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果提出新的政策和规定,它们应该是切实可行的,需要在单独的表格上加以解释。
(二)情况真实,思路清晰,条理分明,条理分明,言简意赅,工整,标点准确,力求简短。
(三)名称、地点、编号和引文准确。时间要写成具体的年、月、日,比如“1994”不能写成“94”。
(四)公文中的数字,在保持同一公文中数字用法一致的前提下,书写时间除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某些结构层次的序数,修辞语句中用作语素的词、短语、成语、缩略语、图形等。
(5)结构层次序数依次为“一”、“一”、“1”、“1”。
(六)公文中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七)引用公文,标题应先引用,后加正文号和括号。
(八)用词准确、规范。使用缩写时,首先要使用全称,并注明缩写。
(九)请示性文件应为一条,报告不应含有请示性事项。
公文写作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叙述和推理来表明目的。
公文的文体分为三种:上体、下体和平行体。无论哪种方式,公文的正文一般都是从叙述、推理、目的(或结论)三个方面来写的。叙述是讲述事实,推理是推理,目的(或结论)是指要求对方做什么,或某件事的结论。目的要用叙述和推理来表明。具体来说:
(一)向上级机关写批示的公文,一般先说明情况,然后提出自己的意见,最后提出要求,请上级机关批准。
(二)写说明性文件,一般是先陈述情况,再写做法,最后请领导机关或上级对下一步工作给予指示。
(3)给同级权威写协商好的公文,往往是先要,再按什么规定,最后求助解决要解决的问题。
(4)向下级机关下发指示性公文,通常是先写条件,再写如何解决,最后提出具体的下级执行措施。
(五)写答复(回复下级要求的公文),一般根据沟通中需要解决的事项,再写审核意见,最后要求下级落实答复。
通过叙述和推理来表明目的,意味着进行深入的调查,真正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使理由充分,观点正确。拟议的目的既考虑到实际需要,也考虑到可能性。所以材料一定要真实可靠,论据确凿,推理符合政策方针,有针对性,实事求是。这样公文的目的就清晰具体了。